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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竞价方案编号:JJFA-********-0008)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2.采购人: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飞河135********
4.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与蒲灵路交叉口南宁产投汽车邕宁产业园7#厂房涂碳车间
5.项目期限:总工期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承包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6.不含税上控总价:********.26元
7.需求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上控单价(元) | 备注 |
|---|---|---|---|---|---|---|
| 1 | 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详见附件清单、图纸 | 项 | 1 | ********.26 |
二、报名及竞价要求
1.报名材料:按要求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3.项目提问及答疑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提问及答疑均在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竞价单位自行到电子竞价平台上提问、查看回复。)
4.报价要求:供应商应以不含税价进行报价。
5.自由报价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自由竞价结束前10分钟内,如有竞价单位出价,则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如无竞价单位出价则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环节开始时间为(如有):2025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限时周期:600秒。
三、成交原则
1.在满足采购人竞价方案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最低总价成交。
2.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清单问题、不提供博奥软件版清单问题或其他不能承接工程的,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组织单位有权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从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中选择成交人或重新组织竞价。
3.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故放弃成交、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除不可抗力等其它客观因素外),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并将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因系统问题,竞价过程中供应商无法在竞价平台出价的,请立即联系竞价组织单位处理;竞价结束后再反馈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因系统问题,导致已报名的供应商不能正常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组织单位有权延长竞价时间或终止本次竞价活动,重新启动本项目竞价活动。
3.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问题,在竞价过程中价格填报错误,影响竞价活动正常进行的,组织单位有权终止本次竞价活动,并将重新组织竞价,重新竞价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4.若供应商存在恶意低价成交后,采用其他方式增加各项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项目合作并将其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组织单位: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叶泽军
电话:********
邮箱:********@126.com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产投大厦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价方案-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doc
合同-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docx
清单-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xlsx
图纸-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zip
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竞价方案
组织单位: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竞价须知表
| 序号 | 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联系人:卢飞河,电话:135********。 |
| 2 | 项目名称 | 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 3 | 项目地点 | 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与蒲灵路交叉口南宁产投汽车邕宁产业园7#厂房涂碳车间 |
| 4 | 竞价形式 | 电子竞价平台竞价链接:*********** |
| 5 | 竞价内容 | 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 6 | 采购上控价 | 不含税金额:********.26元 |
| 7 | 竞价方案及相关采购项目信息 | 竞价单位自行登录电子竞价平台下载(竞价方案及采购项目信息不提供纸质版)。联系人:叶泽军,电话:********。 |
| 8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
| 9 | 报名所需材料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有)。 |
| 10 | 报名方式 | 1.有意向的供应商在电子竞价平台中接受邀请,并上传经盖章确认的上述材料扫描件(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不用盖竞价单位公章),经采购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2.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邀请。 |
| 11 | 报价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12 | 响应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元;收款单位、开户行及账号如下: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需注明:XX采购项目的响应保证金。 |
| 13 | 竞价单位提问及采购人答疑或澄清 | 竞价提问及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提问及答疑均在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竞价单位自行到电子竞价平台上提问、查看回复。 |
| 14 | 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 1.降价报价,分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报更低价,当前的最低出价单位即为成交人,竞价结束;若限时报价周期内有竞价单位填报更低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低出价单位即为成交人,竞价结束。2.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至2025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自由竞价结束前10分钟内,如有竞价单位出价,则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如无竞价单位出价则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环节开始时间为(如有):2025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限时周期:600秒。 |
| 15 | 其他注意事项 | 1.如因系统问题,竞价过程中供应商无法在竞价平台出价的,请立即联系竞价组织单位处理;竞价结束后再反馈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因系统问题,导致已报名的供应商不能正常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组织单位有权延长竞价时间或终止本次竞价活动,重新启动竞价活动。3.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问题,在竞价过程中价格填报错误,影响竞价活动正常进行的,组织单位有权终止本次竞价活动,并将重新组织竞价,重新竞价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
| 16 | 成交原则 | 1.在满足采购人竞价方案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最低总价成交。2.第一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组织单位有权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从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中选择成交人或重新组织竞价。3.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故放弃成交、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除不可抗力等其它客观因素外),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并将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
| 17 | 投诉渠道 | 投诉举报途径:邮箱:********@126.com电话:******** |
第二章其他说明
一、响应保证金说明
(一)响应保证金必须由对公账户缴纳,不接受私人账户缴纳。
(2)未获成交的竞价单位的响应保证金,将于发出未成交结果通知后,由竞价单位自行提交《退响应保证金申请书》并附上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人收到《退响应保证金申请书》及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三)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署了合同书后,由竞价单位自行提交《退响应保证金申请书》并附上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人收到《退响应保证金申请书》及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响应保证金退还至竞价单位缴纳响应保证金的账户【账户的安全性风险由竞价单位自行承担】。
(五)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1.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协议书。
2.竞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
3.采购人发现竞价单位违反廉洁行为或存在围标、串标及其它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4.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如有)。
二、竞价方案澄清及修改说明
(一)竞价单位对竞价方案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竞价须知约定的时间前将答疑问题发到电子竞价平台。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价方案进行必要的澄清、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或是根据竞价单位的要求对竞价方案做出答疑,采购人都将于竞价须知中约定的竞价答疑时间将澄清或答疑文件,上传至电子竞价平台发出,竞价单位自行下载查看。
(二)竞价方案的澄清及修改等内容均以采购人在电子竞价平台线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竞价方案的澄清、修改、补充或答疑等文件内容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对竞价方案所附的技术标准要求文件及合同有异议的,须在答疑时要求澄清;如对竞价方案所附的技术标准要求文件及合同无异议,则依据竞价方案所附的技术标准要求文件及合同执行。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采购合同(另附)
4.采购清单明细、图纸(另附)
附件1
1.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竞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集采项目竞价活动,并在竞价环节、合同谈判过程中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证明书有效期自签盖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日期最长不得超过本年度12月31日),到期自动失效。
特此证明。
竞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 正面 | 反面 |
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2
1.1.2.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竞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参加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集采项目竞价活动。代理人在竞价环节、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盖之日起至至年月日止(有效日期最长不得超过本年度12月31日),到期自动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码:
竞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正面 | 反面 |
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分包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BWU6DXB
法定代表人:
分包人(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承包人与发包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所签订的《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以下简称“总包合同”)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总包工程的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给分包人施工,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包工程概况
1.总包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
2.分包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3.分包工程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3号南宁产投创新产业园7#厂房。
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在原7#厂房内拟新建长约56m、宽约24m、高约6m,面积约1344m2的洁净生产车间净化板、水电、门窗、洁净通风装饰装修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指令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二、分包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承包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三、质量标准
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价)为:¥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一般计税,税率9%)。
2.分包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提示:注意与专用条款第11.合同价格中约定的一致)
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分包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分包合同文件。
在分包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分包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与分包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前述各项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分包合同文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承诺
1.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分包工程分包给分包人,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
3.分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分包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合同当事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分包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另行签订与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
七、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于年月日在签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肆份,分包人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承包人(盖章):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MACBWU6DXB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产投大厦
邮政编码:530031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账号:8********88
分包人(盖章):广西盟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其他分包合同文件包括:无。
1.1.2总包合同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关合同文件。
1.1.3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时设施场地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
1.1.4分包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标准和规范
1.2.1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和施工当地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并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现场标准。
1.2.2分包人对前述标准和要求的了解程度:已充分了解。
1.3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解释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4图纸
1.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分包人进场后,提出请求的7日内;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图纸;
分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存图纸的份数:1套。
1.4.2深化设计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设计的范围及费用承担:按照双方约定执行,费用已包含在分包价款中,不另行支付。
1.5联络(提示:不留空,无的话打“/”)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用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或联系地址或电子邮件送达相关文件资料,视为有效。任何一方联系人或联系地址变更应当需在变更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无效。未及时通知的变更一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及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6知识产权
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以及后续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新增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2.承包人
2.1提供基础资料、施工条件
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期限:承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分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分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2承包人项目经理(提示:不留空,无的话打“/”)
姓名:;
职称:;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项目经理仅限于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公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承包人的指令、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分包人,指令、通知到达分包人后生效。确有必要时,承包人代表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分包人对指令应予以执行。分包人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分包人未按时提出确认要求的,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不得以指令形式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任何责任。
3.分包人
3.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由分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手续包括:按规定应由分包人办理的,由分包人办理并承担费用。
3.2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2.1分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分包人进场施工前2天内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分包人项目经理信息:
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分包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结算管理。
3.2.2分包人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分包人代表依据合同、按承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承包人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承包人代表或者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承包人代表递交报告,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分包人项目经理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立即更换满足要求的项目经理,同时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人民币)。
3.2.3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场地的违约责任: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视为分包人违约,同时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日(人民币)。
关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驻现场日期核准按每日签到制。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承包人请假,经承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并将委托的相关负责人书面告知承包人。
3.2.4分包人擅自更换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分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本合同附件2:《分包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前到任。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擅自更换人员的视为违约,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
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分包人项目经理因不称职等正当理由,承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分包人违约,同时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
3.3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要求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约责任: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电工、施工电梯司机、架子工等)要按规定持证上岗,否则视为分包人违约,同时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
3.4禁止转包和再分包
3.4.1分包人转包分包工程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承担承包人一切损失,承包人有权立即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所得,同时分包人按本合同价款的2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因分包人转包引发诉讼纠纷以致承包人承担责任,分包人须承担承包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工期延误损失等。
3.4.2分包人违法分包工程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承担承包人一切损失,承包人有权立即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所得,同时分包人按本合同价款的2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因分包人再分包引发诉讼纠纷以致承包人承担责任,分包人须承担承包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工期延误损失等。
3.5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的期限:/。
4.总包合同
4.1总包合同的提供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供分包人查阅,并且在分包人要求时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复印件,但有关总包工程价格及支付内容除外。分包人应仔细阅读并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约定,分包合同的签订视为分包人完全知悉承包人在总包合同项下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义务和责任。
4.2与总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义务
分包人应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分包人应避免因其自身行为或疏忽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约定。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泄露总包合同的内容,否则承包人因此产生损失或承担责任的,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5.分包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对于分包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2分包人的质量管理
分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分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加强自检、互检、专职检措施,层层检查,人人把关,杜绝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规定的要求,设计变更、修改、材料代换,必须事前取得原设计部门及发包人书面通知方可变更,如分包人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设计要求,降低质量等级,其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若因分包人擅自改变设计要求、降低质量等级等以致承包人承担责任,分包人须承担承包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返工费、检测费等及可得利益损失。
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分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承包人。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由承包人按总包合同要求向监理人、发包人汇报后按要求执行。
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分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分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分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分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6.1.4治安保卫
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承包人和分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承包人和分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5文明施工
分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分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可在承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6.1.6分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执行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等各项生产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6.1.7分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通报;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和监控,并对此制定应急预案。
6.1.8分包人必须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人员进场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做好现场安全维护设施,并保证完成如下两个安全指标:①杜绝伤亡事故发生;②工伤频率控制在0.6‰以内。由于分包人的原因,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分包人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6.1.9分包人承担安全保证责任。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从分包人工程价款中扣留0.5%作为安全施工应急措施费。如工程竣工结算前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事故及火灾、中毒事故的,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在支付工程款时一次性无息返还分包人,否则不予退还。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须应由分包人负责,若承包人因诉讼承担赔偿责任,分包人须承担承包人因此支出的有权就全部损失及费用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上述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赔偿金、鉴定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6.1.10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分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承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分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分包人承担。
6.1.11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和分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承包人和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6.2环境保护
分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分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应遵照承包人的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外,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建筑施工过程中场届环境噪声排放应达标,不得超过以下规定的排放限制:昼间(6:00至22:00)<70dB;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55dB。
(2)施工现场运输应无遗洒,其应达到的指标为:运输过程中无遗洒现象发生。
(3)控制及减少化学危险品、油品的泄漏,其应完成的指标为:化学危险品专库专人管理,油品材料专库分类封闭管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实现分类管理,其应完成的指标为: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后即完成分类管理,并合并处理,尽量回收利用。对新建及拆旧的建筑垃圾的处理及回收利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建筑垃圾的有效回收利用率≥35%。
(5)施工现场夜间应无光污染,其应完成的指标为:夜间施工照明灯罩使用率达到100%,夜间施工电焊弧光遮挡防护率达100%。
(6)严禁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其应完成的指标为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减少烟尘对大气污染,其应完成的指标为: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节约能源,其应完成的指标为: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能源的浪费。
(7)生产过程的环境卫生排放达标,其应完成的指标为:所排放的污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化学需氧量(COD)标准。
(8)节约资源,其应完成的指标为:合理利用,减少浪费。具体为:节地:合理利用临时用地、地下水资源;节水:采取有效节水措施,合理利用雨水、地下水资源;节电:采取有限节电措施,杜绝用电设备、机具用电设备、机具无效或低效运转;节材:采取有效节材措施,减少材料耗损及浪费,合理充分利用可利用材料。
6.3劳动用工管理
6.3.1分包人应与其为履行分包合同而雇佣的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按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与分包人之间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关系。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若使用童工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由分包人自行承担责任,若承包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分包人须承担承包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6.3.2分包人雇佣的人员所需必要膳宿条件的提供方:承包人提供。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的统一分配,无条件服从承包人对住宿区的管理,做好文明标准化工作,并按承包人项目部要求配置住宿用家具及用品,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为分包人雇佣的人员提供必要膳宿条件的期限:开工前。
6.3.3分包人拖欠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或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获得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分包人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分包人拖欠前述劳动报酬或劳务费用的,视为分包人违约,同时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人民币),同时承包人有权直接代为发放,所有费用将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
7.1.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批准
分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分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承包人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分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7.1.1.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7.1.1.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承包人报送监理人。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对分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分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分包人未按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违约责任:如发生,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人民币)。
7.1.2劳动力保障
分包人未按时补足劳动力的违约责任:如发生,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人民币)。
7.2开工
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工程的进度,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7.3测量放线
7.3.1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分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分包人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发包人,并会同承包人和发包人予以核实。承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分包人。
施工过程中对分包人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分包人负责。
7.4工期延误
7.4.1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分包人应承担的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如发生,应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照分包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并承担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若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失,分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若承包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分包人须承担承包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7.5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无。
7.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包括: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认定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8.1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8.1.2承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率:按规定计算。
8.1.3分包人通知承包人材料、工程设备进场时间的期限:无
8.1.3.1承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附件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送达地点。
分包人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分包人按照第7.1.1.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的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
8.1.3.2分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
8.2.1承包人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8.3样品
需要分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具体按照承包人的书面要求执行。样品的报送、封存及保管事宜按总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分包人应履行总包合同对应条款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关于材料与工程设备替代的约定:按总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分包人应履行总包合同对应条款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
8.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5.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包括:如有,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试验和检验
关于试验和检验的约定:由分包人承担。
10.分包合同变更
10.1分包合同变更的范围
关于分包合同变更范围的约定: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0.2分包合同变更的提出和执行
分包人收到经承包人确认的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指令或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令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承包人书面许可,分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承包人提供设计人签署的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
分包人收到承包人下达的变更指令后,认为不能执行的,应在收到变更指令后24小时内与承包人书面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分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按第10.3款【分包合同变更估价】确定变更估价。
10.3分包合同变更估价
10.3.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款约定。
10.3.2变更估价程序
关于变更估价程序的约定:分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令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变更估价申请。涉及价款变更的,必须经过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审批同意,签字并盖章认可。分包人不在本条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的,承包人可根据变更的情况自行确定调整或不调整合同价款,分包人不得有异议。
10.4分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分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0.5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确定增减工期天数的方法:属于关键线路的,由发包人及监理、承包人审批同意,签字并盖章认可。
11.合同价格
本分包工程采用第一种计价方式。
第一种: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以外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变更估价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双方协商确认,但不得高于承包人的总包价格。
第二种: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设计变更、工程范围增减外的一切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价款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除设计变更、工程范围增减外,不再调整。设计变更、工程范围增减导致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本项约定进行合同价格增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双方协商确认,但不得高于承包人的总包价格。
第三种:其他价格形式。
12.价格调整
12.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分包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不调整,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12.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不调整,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13.计量
13.1计量原则和计量周期
13.1.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本分包合同约定执行。
13.1.2工程量计量周期: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13.2计量程序
关于计量程序的约定:每月25日前,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当月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过程中承包人要求随时完成的统计报量工作的,分包人应无条件服从。
14.工程款支付
14.1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关于预付款扣回的约定:/。
14.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
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比例及期限:按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条款、文件、规范等进行计算,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分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并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承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承包人有权责令分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分包人承担。
14.3工程进度款支付
14.3.1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2.2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4)根据第19.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5)根据第20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7)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4.3.2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按下列约定向分包人支付进度款。如因本项目建设单位【南宁产投铝基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因造成进度款拨付不及时,对分包人的拨款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分包人的延期付款,分包人同意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分包人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向建设单位追索进度款。因进度款支付发生争议,双方可采取协商等措施解决,但分包人不得以承包人未足额支付货款为由停止工程进度,否则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后果等均由分包人承担。
(2)按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并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且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后,再支付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为前提。承包人按分包人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扣除承包人应收取的分包管理配合费及应由分包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和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应付工程款。在本合同签订时,分包人对本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双方商定本分包合同价款资金来源于本工程建设单位,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共同承担资金风险,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由于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进度款而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不构成违约,分包人不能因此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共同向发包人催讨工程款和索赔违约金。
(3)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合格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当月变更部分已完成工程量的80%。
(4)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已完成工程量的90%(含已支付的),结算按国家及南宁市相关规定执行后支付,工程款支付至结算的(含已支付的)。承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间如属分包人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在质量保证金中列支,如质量保证金不足支付保修费用的,分包人须自收到承包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承担不足部分金额。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15】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5)在承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前,分包人必须把与该次承包人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承包人。但承包人在支付结算款时,分包人应将与本分包工程结算价全额等额的全部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承包人。
分包人须按照承包人要求,每次付款前及时向承包人开具与承包人支付金额等额的且可以抵扣税款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分包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承包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分包人向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人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分包人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发票的,承包人有权不支付分包人工程款(进度款)等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分包人必须按照《关于做好广西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4〕26号)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人在申请每期工程进度款前,必须先支付该期农民工工资,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三天。农民工工资发放后,应请监理单位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实,然后提交《关于已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工资认领表、花名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照片等资料给承包人,作为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必备材料。如承包人发现分包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承包人在分包人兑现农民工工资前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分包人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额10%的违约金。
(7)工程款支付方式:承包方可自主选用以下任何方式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分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接受:
(1)承兑汇票:承包方有权选择通过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
(2)现金/银行转账:承包方也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
(3)建行“E信通”:承包方也可采用建行“E信通”作为支付方式,分包方的相关操作及要求按照建行“E信通”规定执行。
(4)迪链:承包方也可使用迪链进行支付结算,分包方应遵循迪链平台的相关规则和流程。
(5)其他:承包方也可提供的等额资产进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商品房等。
15.试车
15.1试车的组织和配合以及费用承担
15.1.1试车程序
分包人承包的工程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分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应按以下要求配合承包人开展工程试车:
(1)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分包人准备试车记录,承包人根据分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24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分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2)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13.3.2试车中的责任
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分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分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分包人按承包人、监理人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分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分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分包人应进行配合。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分包人承担;非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分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6.完工验收
16.1完工验收条件
申请完工验收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如有,双方另行约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6.2验收时间
分包人完工自检合格向承包人提出完工验收后,若承包人在一个月内未组织竣工验收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16.3完工验收程序
分包人申请完工验收的程序:分包人申请完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完工验收申请,承包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查。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在验收前分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分包人应在完成承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30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验收。
(3)完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应于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分包人颁发分包工程接收证书。
(4)完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要求分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分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承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16.4完工日期
分包工程自完工验收合格至移交承包人的期间未能保持质量合格状态的,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分包人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本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承包人的书面认可,分包人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和违约责任。
16.5完工退场
分包人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退场的期限: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完成清理并退场,否则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分包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承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7.分包工程移交
17.1分包工程移交时间
承包人向分包人颁发分包工程接收证书的期限:承包人应于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分包人颁发分包工程接收证书。
合同当事人完成分包工程以及全部工程资料移交的期限:在颁发分包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分包工程以及全部工程资料的移交。
工程资料的套数、内容:依照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总包合同的要求执行,不少于2套。
18.结算
18.1结算申请
分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分包人应在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依照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总包合同的要求执行,其余应符合下列要求:(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承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
(4)承包人应支付分包人的合同价款。
18.2结算审核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及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字并盖章确认,才能作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和结算的依据。
承包人可委托分包人与发包人进行结算核对,结算资料及结算依据、结算价格必须经承包人签字并盖公章确认。
18.3最终结清
18.3.1分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分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按总包合同约定的份数向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
(2)承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19.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
19.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9.2保修期
19.2.1保修期的起算日: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具体期限:按保修书约定执行。
19.3质量保证金
19.3.1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金额和扣留方式: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结算审定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
20.违约
20.1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确实已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本分包工程进度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分包人满足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条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且承包人已受理的,承包人无故不支付,应按拖欠款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分包人违约金。
20.2分包人违约
20.2.1分包人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分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质量荣誉的,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分包人按本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承包人因此遭受的发包人的违约扣款及相应的所有损失费用。承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照分包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计),并承担承包人一切损失。若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失,分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承包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分包人须承担承包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在工程进行中,因分包人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约时或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无法满足要求,承包人将安排其他队伍进行作业,同时承包人将分项工程单价下调20%作为结算单价,分包人还必须承担相应损失及承包人安排其他队伍进行作业产生的费用。
(4)若因分包人原因与劳务、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第三方发生纠纷、诉讼的,由分包人负全责,一切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及支付。分包人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导致或牵连承包人被仲裁或被诉讼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且每发生一次,承包人视情节轻重要求分包人支付人民币5-15万元不等的违约金,承包人可以从应支付给分包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分包人不得异议。
(5)分包人的有关人员,未经本工程承包人的书面同意,以索要劳务报酬等名义,擅自进入发包人、监理、工程承包人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发包人、监理、工程承包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经劝阻其仍不离开的,工程承包人在电话或其它联络方式向分包项目经理或分包人的其他相关人员通知,要求其采取措施排除妨碍行为通知后的一小时内,分包人的人员仍未离开继续妨碍的,按每人每小时1000元计算作为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
(6)分包人拟送的文件和工程资料,必须经承包人审核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后送发包人。分包人未经承包人书面授权,分包人不得直接向发包人领取工程款,否则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分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赔偿承包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0.2.2因分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且分包人已完成分包工程的,关于分包工程估价、清算和付款的约定:按照本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80%支付工程款。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和通知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以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1.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款项包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2.保险
22.保险凭证
分包人提交保险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的期限:在进场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23.争议解决
23.1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4.补充条款
24.1如果分包人提供虚假或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出的,一切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24.2分包人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承包人账户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且承包人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分包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
附件3:分包商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4: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附件5:廉洁协议
附件6: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7:分包工程预算书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全称):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人(全称):
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分包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分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分包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分包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2:分包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 一、总部人员 | ||||
| 项目主管 | ||||
| 其他人员 | ||||
| 二、现场人员 | ||||
| 分包人项目经理 | ||||
| 项目副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 造价管理 | 造价员 | |||
| 质量管理 | 质量员 | |||
| 材料管理 | 材料员 | |||
| 计划管理 | ||||
| 安全管理 | 安全员 | |||
| 其他人员 | ||||
附件3:
分包商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的顺利进行,根据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施工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别制定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一、分包商资源配置要求
1、分包商进场后按合同要求,书面呈报施工项目组织架构名单,总承包人、监理人审核确认后,分包商按确认后的组织架构名单按计划进行就位。未按要求配置或未按审核确认后的名单配置,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
2、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非法定休息时间内全天在本项目现场工作;在法定休息时间内,如总承包人现场工程师或监理人有事找其处理时,应能够及时到现场处理。否则,首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第二次发现,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400元;以后逐次累加。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条约定时,应提前向业主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请假。
3、所有进场工人,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电工、施工电梯司机、架子工等)要按规定持证上岗,若发现有未持证上岗或人与证不统一的,每发现一人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
4、分包商未按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置主要生产机械设备、测量仪器,进场主要设备未经许可私自撤出的每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
5、分包商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各种工种劳动力,且实际因劳动力不足造成进度明显滞后,每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6、分包商按约定(必须为工程总负责人)参加工程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但未在会议开始前2小时通知监理人及总承包人,每迟到1分钟,每人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缺席的,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次2000元,如连续缺席则违约金额累加。
7、分包商不按要求提交各类报审表,每延期一天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8、分包商自有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指挥监督,任由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的,发现一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质量控制管理要求
1、分包商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向监理人及总承包人现场工程师报审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人及总承包人现场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按方案施工,如分包商未按监理人及总承包人现场工程师批准的方案施工,对与方案不符之处总承包人有权不予计量,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概由分包商承担。
2、分包商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总承包人现场工程师,总承包人在接到分包商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对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能发现但其未发现的错误给总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分包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商对设计中存在的不足应积极向总承包人反映,而不应出现对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地方置之不理而继续施工最终导致返工返修的现象,如出现此类问题由承包商负责承担相关的费用。(如明显会造成某些功能难以实现、建筑和结构不相符、各专业之间设计明显矛盾、设计材料和工艺明显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设计明显漏项等)。
3、截至总承包人规定的最终验收时间的验收,因分包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除令分包商在总承包人要求的限期内整改至协议书约定质量标准外,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分包商负责。
4、分包商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按批次,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经检查确认后,责令限期退场,如分包商把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中,除按要求返工拆除后,分包商须按当批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价款2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不小于100元。
5、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按时、按批次报验,每发生一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6、分包商在进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时,如果有“好中夹带次品、批量进货与所报样品不统一”现象,分包商须按当批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价款20%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且不小于100元。
7、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必须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人进行隐蔽验收,监理人认可后方能隐蔽覆盖。如果不进行自检或自检了但未通知监理人检查验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监理人,每发生一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8、分包商工序质量未经施工班组、施工员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验收,编假资料上报监理人,发现一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第二次发现,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后逐次累加。
9、分包商上道工序未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即进行下一道工序的,责令分包商立即停止该工序施工。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首次出现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发现,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以后逐次累加。
10、分项工程施工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技术交底、技术规程、标准、规范等要求施工,经总承包人或监理人有关人员指出又拒不改正的,每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11、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绝返工的,除责令返工且不予计量、支付外,分包商按该部位合同价款的2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课以违约金2000元/次。事故造成的责任全部由分包商承担;并且造成总承包人损失的,分包商还应向总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13、工程由于施工错误造成大面积返工,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返工的费用全部由分包商承担;并且造成总承包人损失的,分包商还应向总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14、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5、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次的。
16、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17、对关键重要项目的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安全生产管理
1、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2、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总承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遵守执行总承包人的《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总包方备案,安全员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或地方要求,并完全配合总包安全管理工作。
4、按照总承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总承包人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6、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7、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8、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9、负责自身专业承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10、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11、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日常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12、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13、严格执行《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奖罚细则,包括不限于:
(1)因分包商责任管理不善,在政府有关部门大检查时,问题严重,受到通报批评,每发生一次,按照总包方文件规定,分包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以上。
(2)总承包人对工地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2011)》进行,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分别按一次性罚款2000元,1000元,并限期整改。
(3)分包商违章指挥、作业、经总承包人或监理人现场管理人员制止无效的,除责令整改外,每次分包商应支付总承包人违约金100元。
(4)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经总承包人或监理人现场管理人员制止无效的,除责令整改外,每次分包商应支付总承包人违约金200元。
(5)发生安全事故视情况,每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
(6)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内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者,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在酒后作业的,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次。
(7)工长安排施工任务时,应对周边作业环境及操作规程进行班前书面交底,否则工长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次,同时班组长未向操作工人交底的,班组长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8)高空抛物、坠落钢管、扣件、木枋、模板、石块、钢筋等其它杂物者,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情节严重造成安全事故者,按有关条件另行处理。
(9)未经安全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者,责任人须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10)施工作业区严禁吸烟,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
(11)工作区及宿舍区电线由项目电工负责架设、凡私拉、乱接电线者,责任人须支付违约金50元/次。
(12)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体检,出现因不及时修理而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转的责任人须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13)现场施工动火必须申报《临时动火证》,经安监人员审批同意后方能动火,违者须支付违约金100元/次,动火时要做好防火措施,灭火器要到位,动火完毕后未及时彻底清理火种者须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4)严禁上下交叉作业,违者须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四、文明施工
1、分包商要严格按照南宁市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和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如因分包商达不到南宁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而影响总承包人工程形象的,总承包人有权下发整改意见书,分包商应在总承包人限期内按总承包人要求进行整改;否则每发生一次,分包商向总承包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2、为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有序,分包商进行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3、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且达到令总承包人满意的程度。每天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特别是外架封闭层及其他水平防护设施上不准堆放超大超重物件、垃圾及其他杂物,未达要求者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次。施工周转材料在非指定地点的临时堆放时间严禁超过2小时。施工场地内应安排清洁人员,负责现场的保洁工作。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且整改不力的,分包商向总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4、分包商应保持自有的设施设备的整洁美观,包括:施工设备、临时办公室、仓库、加工场等。并提供安全防护、安全挡板(用于车辆、人行通道、临街防护,以及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的防护)。
5、分包商施工应符合当地文明施工及环保局的各项规定,对于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等处罚,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6、分包商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和保洁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保洁制度落实到责任人,费用已包含在分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总承包人及监理人定期检查,分包商的工作应达到总承包人及监理人满意,否则总承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方实施,相关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7、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或达不到创建卫生城市要求标准,总承包人或监理机构有权下达限期整改令,要求分包商整改至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其费用由分包商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五、材料设备采购管理
1、分包商负责计算其所需的总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订货数量,总承包人只认可按总承包人发出的图纸加上已有总承包人确认的合理损耗的设备材料数量,任何超出这一范围的而需要完成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其费用须由分包商承担。因分包商数量计算错误而造成增加的采购或退货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2、分包商负责并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总承包人提交相应总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求计划(计划中应注明所需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时间等),以便总承包人安排设备材料的按时供应,如因分包商未按时提前提交计划或计划不准确而造成拖延,责任概由分包商承担,并且每发生一次分包商向总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3、为了保证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分包商在采购前应提前报送分包商认为性价比较好的品牌,总承包人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及分包商报送的信息对各品牌与分包商共同进行考察,如分包商报送的品牌符合总承包人要求,则选用分包商报送的品牌;如分包商报送的品牌经考察不符合要求,则总承包人有权综合考虑其他品牌性能与价格因素,指定2-3家质量好、价格接近预算价格的品牌供分包商选择,分包商选择后报总承包人确认。如分包商在采购前未报送总承包人确认,每发生一次分包商向总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商将未报送总承包人确认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退场并重新采购施工,责任和费用概由分包商负责。
4、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分包商按合同、总承包人签认的样板、施工图纸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总承包人或其授权人书面认可同意。
5、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及总承包人签认的样板不符时,分包商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要求及总承包人签认样板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分包商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分包商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若总承包人对分包商检验合格的材料仍存在质量怀疑,总承包人有权进行加检,若检测合格则费用由总承包人负责;若检测不合格则费用由分包商负责,并且分包商不得使用该材料。
7、工程师发现分包商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分包商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若造成总承包人损失的,分包商还应向总承包人赔偿损失。
8、分包商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总承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市场无供货的材料,其代用材料的增加费用由总承包人承担;由于分包商原因造成的材料代用,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9、为了保证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如果分包商提交的不是总承包人在合同中提供的参考品质品牌产品,分包商须在采购前至少提前一个月报送3家以上分包商认为性价比较好的品牌及报价,总承包人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及分包商报送的信息对各品牌与分包商共同进行考察,如分包商报送的品牌符合总承包人要求,则选用分包商报送的品牌;如分包商报送的品牌经考察不符合要求,则总承包人有权综合考虑其它品牌的性能与价格因素,指定2~3家质量好、价格接近预算中价格的品牌供分包商选择,分包商选择后书面报总承包人并获得书面确认。如分包商在采购前未报送总承包人书面确认,每发生一次分包商向总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商将未报送总承包人书面确认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退场并重新采购施工,责任和费用概由分包商负责。材料设备经总承包人确认后,不免除分包商对材料设备的技术规格错误及质量问题的责任。
10、本合同工程暂估价材料详见附件《暂估价材料一览表》(如有),指招标人确定供货商、品牌及价格,由分包商购买的材料。
11、合同履行中分包商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明、不合格产品,或者使用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未提供检验或实验证明、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人检验,或擅自改变材料规格、降低材料标准、更换设备型号、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分包商返工至符合标准,并承担一切费用,若造成总承包人损失的还应向总承包人赔偿损失。
六、工程资料管理
1、分包商必须按时填报工程资料,不得拖延,每类工程资料拖延一天,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2、分包商的交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总承包人和监理人将分阶段对各种资料进行检查,如因分包商原因造成检查不合格,则每发生一次分包商向总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3、因资料不全并影响验收的,每拖延一天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4、承发包双方不得对对方所发的任何文件,联系函等拒收。分包商也不得对总承包人所选择的监理人的与工程有关的文件、指令、通知等拒收。违反者,每次违约金200元。
5、分包商每月月末向总承包人提供当月或当期相关工程资料(如工程量签证申请单、工程量签证单、工程技术洽商联系单、各种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计划、付款申请、已完工程月报、工程款计量报表、每周工程例会汇报材料、各种工程联系函、报告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清单及电子版,以便总承包人资料管理,分包商不得有异议,每拖延一天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七、治安管理
1、分包商内部人员闹事打架,首次发生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开除带头闹事打架人员出场;以后发生每次加倍。
2、分包商人员与总承包单位或其他分包单位人员打架,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开除带头闹事打架人员出场;以后发生每次加倍。
3、发生群殴事件,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开除带头闹事打架人员出场,以后发生每次加倍。
4、分包商打闹总承包人、监理人、设计、勘察、质监安监等外部配合单位人员,首次发生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开除带头闹事打架人员出场,并赔偿和补偿一切损失费用;以后发生每次加倍。
5、如发生上述打架事件,分包商必须及时将内部处理结果上报监理人与总承包人;如不如实上报,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后发生每次加倍。
6、分包商人员因闹事、上访等,造成总承包人被处罚、批评、通报等,每发生一次分包商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八、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总承包人牵头,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分包人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分包人不服从总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分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九、协调配合管理
1、总承包人提供的工勘资料、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仅供分包商参考,分包商应在使用前和施工过程中自行进行复核,并且分包商自行承担因使用总承包人提供上述资料而造成的任何风险和费用。分包商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项目工地及其附近的有关情况且充分地考虑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分包商任何因任何情况忽视、误解本项目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总承包人批准。
2、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外或工程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总承包人如需委托分包商完成的,总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下达给分包商,并履行工程量确认等手续。由分包商在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后按总承包人规定的签证或工程量确认单等格式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人报送相关资料,按程序进行审批。在分包商实施上述内容过程中,应及时请总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人代表到场进行计量。对于分包商未按时报批或实施过程中未申请计量导致无法计量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人有权拒绝对此部分工作内容进行计量和支付。
十、其他
1、以上违约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2、本管理规定如与合同相违背或本规定未提及之处,按专业分包合同和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件4:
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建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施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劳务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杜绝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工地闹事现象的发生,现本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下:
1.本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班组负责人资料(含名称、身份证、住址)、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报贵单位及发包人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我公司及时上报贵公司,经贵公司书面同意后变更班组负责人;
2.我公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班组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无需上报,并由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公司可以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3.贵公司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公司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公司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自愿接受贵公司的处罚,贵公司还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发生因未付工资而造成劳务人员在贵项目内停工、闹事或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的,贵公司可直接用未支付的工程款向我公司的劳务人员发放已拖欠的工资,我公司承诺按同期银行利息加本金返还此笔费用,并可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
特此承诺!
特此承诺!
签约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廉洁协议
甲方(承包方):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分包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专业分包工程中的廉洁建设,规范、约束专业分包合同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洁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相关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二、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
三、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
(二)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甲方员工及其亲属。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
(七)乙方在甲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合同》金额1%的工程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乙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甲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乙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
七、本协议作为《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该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双方无任何争议时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执一份,若乙方有上级单位,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执一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附件6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承包人(甲方):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分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
2、分包项目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3、分包工程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3号南宁产投创新产业园7#厂房。
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在原7#厂房内拟新建长约56m、宽约24m、高约6m,面积约1344m2的洁净生产车间净化板、水电、门窗、洁净通风装饰装修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指令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涉及群体工程的,详见《分包工程预算书》(附件7)
二、工程项目期限: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月日(以甲方指定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25年月日(以甲方指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以通过验收/备案制验收为准);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施工进度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施工总进度。
三、责任范围及期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设备、临时施工用电及环境的安全,期限自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四、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岗位;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分包工程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乙方进场前,分包方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承包方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5、进场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联系、检査、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临时施工用电、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处理工程有关的安全、临时施工用电、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品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用具等符合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乙方在承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试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禁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和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机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冬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与机房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如果需要)并向所在(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查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有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它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1、如工期延误则本协议继续有效;2、如承包范围发生变动则本协议同样适用有效;3、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有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行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产投大厦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7:分包工程预算书
附后
| 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
| 工程 | |||||
| 清单 | |||||
| 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 标 人: | |||||
| (单位盖章) | |||||
| 造价咨询人: | |||||
| (单位盖章) | |||||
| 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博奥云计价软件 | |||||
| 工程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 | 封-1 | ||||
| 总 说 明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1页 共1页 |
| 一、工程概况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
|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 | |
| 工程概况: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期洁净车间装修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明细详见设计图纸。 | |
| 二、编制依据 | |
| (一)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图纸。 | |
| (二)取费定额和标准 | |
|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 |
|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相关规定。 | |
| 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 | |
| 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 | |
| 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文)。 | |
| 6.《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号)。 | |
| (三)材料价格按《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上半月发布的除税信息价,南宁信息价没有的参考其他市同期除税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市场询价综合考虑取定。 | |
| 表-01 | |
|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 施工费 | |||
| 1.1.1 | 钢结构 | 28571.93 | 1591.27 | |
| 1.1.2 | 装修工程 | ********.69 | 62065.77 | |
| 1.2.1 | 暖通工程 | 991374.41 | 10503.57 | |
| 1.2.2 | 电气工程 | 240436.08 | 419.76 | 3990.59 |
| 招标控制价合计 | ********.11 | 419.76 | 78151.2 | |
| 表-03 | ||||
|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1页 共2页 | ||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 钢结构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23564.6 | |
| 1.1 | 其中:暂估价 | ||
| 2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1740.45 |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1591.27 | |
| 3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4 |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5 | 规费 | 907.73 | |
| 6 | 增值税 | 2359.15 | |
| 7 | 工程总造价=1+2+3+4+5+6 | 28571.93 | |
| 装修工程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881467.3 | |
| 1.1 | 其中:暂估价 | ||
| 2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67884.43 |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62065.77 | |
| 3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4 |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5 | 规费 | 34221.38 | |
| 6 | 增值税 | 88521.58 | |
| 7 | 工程总造价=1+2+3+4+5+6 | ********.69 | |
| 暖通工程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869232.02 | |
| 1.1 | 其中:暂估价 | ||
| 2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14497.74 |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10503.57 | |
| 3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4 |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5 | 规费 | 25788.04 | |
| 6 | 增值税 | 81856.61 | |
| 7 | 工程总造价=1+2+3+4+5+6 | 991374.41 | |
| 电气工程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202910.09 | |
| 1.1 | 其中:暂估价 | ||
| 2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6968.47 |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3990.59 | |
| 3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419.76 | |
| 表-04 | |||
|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2页 共2页 | ||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 4 |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5 | 规费 | 10285.24 | |
| 6 | 增值税 | 19852.52 | |
| 7 | 工程总造价=1+2+3+4+5+6 | 240436.08 | |
| 工程项目汇总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01 | |
| 1.1 | 其中:暂估价 | ||
| 2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91091.09 |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78151.2 | |
| 3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419.76 | |
| 4 |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5 | 规费 | 71202.39 | |
| 6 | 增值税 | 192589.86 | |
| 7 | 工程总造价=1+2+3+4+5+6 | ********.11 | |
| 表-04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1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钢结构 | 23564.6 | ||||||
| 分部分项工程 | 23564.6 | ||||||
| 6. | A.6 金属结构工程 | 15482.4 | |||||
| 1 | ******** | 钢檩条 1.沿墙体顶部四周布置 2.钢材品种、规格:Q235 方钢管 3.含制作、安装、运输等 4.除锈方法:喷砂除锈 质量等级Sa2.5级 5.构件运距:1km | t | 2.446 | 6329.68 | 15482.4 | |
| 13.00 | A.13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8082.2 | |||||
| 2 | ******** | 金属面油漆 1.底漆:环氧富锌底漆两道,千膜厚度不小于2×40um,锌粉配方含量≥80% 2.中间漆:环氧云铁中间漆一道,干膜厚度不小于50um 3.面漆:聚硅氧烷面漆一道,千膜厚度不小于100um,颜色由建筑专业确定圆体含量≥80% 4.以上干膜厚度检测按90-10原则,即90%涂装面积须达到设计膜厚,剩余10%须达到设计膜厚的90% 5.位置:除盖板以外所有外露金属构件 | ㎡ | 46.00 | 54.29 | 2497.34 | |
| 3 | ******** | 金属面油漆 1.部位:盖板 2.刷1道防锈底漆,1道醇酸面漆 | ㎡ | 46.00 | 7.69 | 353.74 | |
| 4 | ******** | 金属构件喷(刷)防火涂料 1.防火厚度:薄型防火涂料 厚度7mm 2.防火等级要求:1.5h | ㎡ | 46.00 | 113.72 | 5231.12 | |
| 小 计 | 23564.6 | ||||||
| ∑人工费 | 2611.42 | ||||||
| ∑材料费 | 16288.61 | ||||||
| ∑机械费 | 2720.55 | ||||||
| ∑管理费 | 1527.5 | ||||||
| ∑利 润 | 416.51 | ||||||
| 单价措施项目 | |||||||
| 小 计 | |||||||
| ∑人工费 | |||||||
| ∑材料费 | |||||||
| ∑机械费 | |||||||
| ∑管理费 | |||||||
| ∑利 润 | |||||||
| 合 计 | 23564.6 | ||||||
| ∑人工费 | 2611.42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2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材料费 | 16288.61 | ||||||
| ∑机械费 | 2720.55 | ||||||
| ∑管理费 | 1527.5 | ||||||
| ∑利 润 | 416.51 | ||||||
| 装修工程 | 881467.3 | ||||||
| 分部分项工程 | 863426.38 | ||||||
| 10. | A.10 墙、柱面工程 | 482382.71 | |||||
| 5 | ******** | 50mm洁净岩棉夹芯彩钢墙板 1.部位:洁净车间二期、一二期设备平台四周 2.墙板规格:0.476mm彩钢板+50mm岩棉+0.476mm彩钢板,岩棉密度:120kg/m33.含铝合金固定槽、拉铆钉固定、固定角码、50mm专用铝合金地槽铝等 4.采用50mm夹芯板企口对接安装 5.具备隔尘、隔音、保温、防火特性 | ㎡ | 2962.49 | 160.26 | 474768.65 | |
| 6 | ******** | 拆除50mm岩棉夹芯彩钢板(拆临时墙板) 1.含拆除清理 | ㎡ | 336.31 | 22.64 | 7614.06 | |
| 11. | A.11 天棚工程 | 242125.6 | |||||
| 7 | ******** | 50mm洁净中空玻镁夹芯彩钢屋面板 1.部位:洁净车间二期 2.屋面板规格:0.476mm玻镁板+50mm岩棉+0.476mm玻镁板,岩棉密度:120kg/m33.含铝合金槽铝、拉铆钉固定、固定角码等 4.采用50mm夹芯板企口对接安装 5.具备隔尘、隔音、保温、防火特性 | ㎡ | 1351.39 | 176.82 | 238952.78 | |
| 8 | ******** | 铝合金扣板吊顶(平面)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装配式U型轻钢天棚龙骨(不上人型)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铝扣板600×600×1.0mm | ㎡ | 21.35 | 148.61 | 3172.82 | |
| 14. | A.14 其他装饰工程 | 89174.99 | |||||
| 9 | ******** | 1.2mm厚铝合金外圆柱 R50表面氧化喷涂处理 | m | 102.40 | 30.72 | 3145.73 | |
| 10 | ******** | 1.2厚铝合金内圆角 R50表面氧化喷涂处理 1.部位:彩钢板与地面连接、彩钢板隔墙与彩钢板吊顶连接 | m | 639.00 | 17.25 | 11022.75 | |
| 11 | ******** | 1.2厚铝合金外圆角 R50表面氧化喷涂处理 1.部位:彩钢板包柱子转角大样、彩钢板与玻镁板转角大样 | m | 517.00 | 17.25 | 8918.25 | |
| 12 | 桂******** | 304#不锈框柱PVC快速卷帘门 1.门材质:PVC卷帘门、门框材质为304#不锈钢 2.电控系统:主电源AC单相220V、50Hz控制回路 | ㎡ | 48.40 | 1365.46 | 66088.26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3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3.包含控制系统、感应系统、安全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 4.洞口尺寸:2500×3000mm、2000×2500mm 5.含电动装置、安装、运距、五金等费用 6.含门连锁控制系统模块、线路安装等配件 | |||||||
| 12. | A.12 门窗工程 | 49743.08 | |||||
| 13 | ******** | 中空净化观察窗 1.框、扇材质及质量:50系列铝合金固定窗(洞口面积<2㎡) 2.玻璃品种、厚度:中空钢化玻璃5+40+5 | ㎡ | 3.84 | 478.33 | 1836.79 | |
| 14 | ******** | 洁净安全逃生门 1.安装部位:墙板 2.门扇和门框为钢质(烤漆)材质,门板50mm厚 3.观察窗采用2块钢化玻璃5+40+5mm 4.含制作、运输、安装及五金配件 | ㎡ | 6.09 | 1487.28 | 9057.54 | |
| 15 | ******** | 洁净密闭门 1.安装部位:墙板 2.门扇和门框为钢质(烤漆)材质,门板50mm厚 3.含制作、运输、安装及五金配件 | ㎡ | 23.31 | 1545.13 | 36016.98 | |
| 16 | ******** | 甲级钢质防火门 1.消防部门认可产品 2.含制作、安装、运输及普通五金配件 | ㎡ | 3.15 | 540.54 | 1702.7 | |
| 17 | 桂******** | 特殊五金(防火锁) 1.消防部门认可产品 | 把 | 1 | 114.96 | 114.96 | |
| 18 | 桂******** | 特殊五金(闭门器) 1.消防部门认可产品 | 把 | 1 | 77.82 | 77.82 | |
| 19 | 桂******** | 特殊五金(防火铰链) 1.消防部门认可产品 | 副 | 6.00 | 69.78 | 418.68 | |
| 20 | ******** | 拆除快速卷帘门、安全逃生门 1.含拆除清理 | ㎡ | 14.39 | 35.97 | 517.61 | |
| 小 计 | 863426.38 | ||||||
| ∑人工费 | 90453.42 | ||||||
| ∑材料费 | 738241.18 | ||||||
| ∑机械费 | 211.67 | ||||||
| ∑管理费 | 27138.3 | ||||||
| ∑利 润 | 7381.81 | ||||||
| 单价措施项目 | 18040.92 | ||||||
| 脚手架工程 | 12439.45 | ||||||
| 21 | ******** | 满堂脚手架 1.钢管手脚架 2.搭设方式:扣件式 3.搭设高度:6.4m | ㎡ | 675.69 | 18.41 | 12439.45 | |
| 011703 | 垂直运输 | 5601.47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4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22 | 桂******** | 局部装饰装修垂直运输 | ㎡ | 675.69 | 8.29 | 5601.47 | |
| 小 计 | 18040.92 | ||||||
| ∑人工费 | 7608.27 | ||||||
| ∑材料费 | 1351.38 | ||||||
| ∑机械费 | 5419.04 | ||||||
| ∑管理费 | 2878.44 | ||||||
| ∑利 润 | 783.8 | ||||||
| 合 计 | 881467.3 | ||||||
| ∑人工费 | 98061.69 | ||||||
| ∑材料费 | 739592.56 | ||||||
| ∑机械费 | 5630.71 | ||||||
| ∑管理费 | 30016.74 | ||||||
| ∑利 润 | 8165.61 | ||||||
| 暖通工程 | 869232.02 | ||||||
| 分部分项工程 | 869232.02 | ||||||
| 7. | B7 通风空调工程 | 800114.99 | |||||
| 23 | ******** | 洁净式通风柜 TPK-H-45-BF-T 1.送风量:45000m3/h,余压800pa,过滤效率G4、F8,功率:22kw; 2.含G4初效段、F8中效过滤段、H11高效过滤段,风机段、出风段、不含制冷段 | 台 | 4 | 52158.74 | 208634.96 | |
| 24 | ******** | 洁净式新风机组 1.新风量:15000m3/h,余压400pa,过滤效率G4、F8,功率:3kw;含初效段 2.中效过滤段,风机段、出风段、不含制冷段;其中初效采用G4,中效采用F8 | 台 | 4 | 26840.91 | 107363.64 | |
| 25 | ******** | HD-720D 洁净除湿机 1.风量:7000m3/h,适用温度:5-38℃,最大功率13kw 电源:380V | 台 | 8 | 9270.11 | 74160.88 | |
| 26 | ******** | HM-15KB 除湿机 1.除湿量380L/D 380V 最大功率6.5KW 风量4000m³/h | 台 | 6 | 5548.34 | 33290.04 | |
| 27 | ******** | 吊顶上排风机 -P-NO.081.风量16500m3/h,压力:380Pa,功率:3Kw | 台 | 4 | 3632.27 | 14529.08 | |
| 28 | ******** | 柔性接口 | ㎡ | 43.12 | 348.28 | 15017.83 | |
| 29 | ******** | 镀锌薄钢板风管(δ=1mm以内,法兰连接)周长(4000mm以下) 1.含风管支架制作、安装及支架刷油 | ㎡ | 633.83 | 119.37 | 75660.29 | |
| 30 | ******** | 镀锌薄钢板风管(δ=1.2mm以内,法兰连接)周长(4000mm以上) 1.含风管支架制作、安装及支架刷油 | ㎡ | 634.72 | 130.39 | 82761.14 | |
| 31 | ******** | 铝合金新风百叶风口(带防虫网) 1600×1600mm | 个 | 4 | 1281.89 | 5127.56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5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32 | ******** | 铝合金防雨百叶风口 1000×600mm | 个 | 8 | 291.01 | 2328.08 | |
| 33 | ******** | 铝合金防雨百叶风口 600×600mm | 个 | 4 | 189.14 | 756.56 | |
| 34 | ******** | 铝合金单层百叶风口 400×400mm | 个 | 16 | 103.07 | 1649.12 | |
| 35 | 桂******** | 铝合金高效送风口 1.风量:3000m³/h,配散流罩、静压箱、高效过滤器、风量调节阀 | 个 | 40 | 1448.1 | 57924 | |
| 36 | ******** | 阻抗式消声器 1400×1000*1000mm | 个 | 4 | 5300.02 | 21200.08 | |
| 37 | ******** | 阻抗式消声器 2400×1000×1500mm | 个 | 4 | 9446.32 | 37785.28 | |
| 38 | ******** | 风量调节阀 2000×630mm | 个 | 4 | 1299.48 | 5197.92 | |
| 39 | ******** | 风量调节阀 1600×1600mm | 个 | 4 | 2537.2 | 10148.8 | |
| 40 | ******** | 对开多叶调节阀 680×320mm | 个 | 40 | 249.35 | 9974 | |
| 41 | 桂******** | 风管侧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100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4 | 236.45 | 945.8 | |
| 42 | 桂******** | 风管侧纵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100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2 | 346.93 | 693.86 | |
| 43 | 桂******** | 风管侧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125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3 | 254.29 | 762.87 | |
| 44 | 桂******** | 风管侧纵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125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2 | 369.43 | 738.86 | |
| 45 | 桂******** | 风管侧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160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3 | 274.46 | 823.38 | |
| 46 | 桂******** | 风管侧纵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160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2 | 384.28 | 768.56 | |
| 47 | 桂******** | 风管侧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200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10 | 301.91 | 3019.1 | |
| 48 | 桂******** | 风管侧纵向抗震支吊架 边长20001.含支架及配件安装、结构开孔及恢复、调试费等 | 套 | 5 | 413.42 | 2067.1 | |
| 49 | ******** | 通风、防排烟工程检测、调试 | Kw | 100.000 | 59.67 | 5967 | |
| 50 | ******** | 风管漏光试验、漏风试验 | ㎡ | 253.71 | 4.75 | 1205.12 | |
| 51 | ******** | 角钢托架60*60*8mm | kg | 6091.33 | 3.22 | 19614.08 | |
| 9. | B9 给排水、燃气工程 | 5697.02 | |||||
| 52 | ******** | PVC塑料排水管(粘接连接)dn50 含管件安装,灌水试验、通球试验 | m | 200.67 | 28.39 | 5697.02 | |
| 4. | B4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62298.81 | |||||
| 53 | ******** | 总电源箱 AL1 箱内电气元件详见系统图 | 台 | 1 | 2804.33 | 2804.33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6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54 | ******** | 送风机变频器控制柜 AL2 箱内电气元件详见系统图 | 台 | 1 | 9831.56 | 9831.56 | |
| 55 | ******** | 新风机变频器控制柜 AL3 箱内电气元件详见系统图 | 台 | 1 | 1797.76 | 1797.76 | |
| 56 | ******** | 除湿风机控制柜 AL4 箱内电气元件详见系统图 | 台 | 1 | 2613.53 | 2613.53 | |
| 57 | ******** | 排风机控制柜 AL5 箱内电气元件详见系统图 | 台 | 1 | 1797.76 | 1797.76 | |
| 58 | ******** | 电缆桥架 100×50mm 含三通、弯头等配件 | m | 63.00 | 37.74 | 2377.62 | |
| 59 | ******** | 电缆桥架 200×100mm 含三通、弯头等配件 | m | 108.20 | 63.58 | 6879.36 | |
| 60 | ******** | 电缆桥架支架制作、安装 | kg | 539.04 | 15.62 | 8419.8 | |
| 61 | ******** | 铜芯电力电缆 YJV-1kv-3×16+1×10mm2 | m | 163.00 | 50.58 | 8244.54 | |
| 62 | ******** | 电力电缆头 YJV-1kv-3×16+1×10mm2 | 个 | 8 | 64.91 | 519.28 | |
| 63 | ******** | 铜芯电力电缆 YJV-1kv-3×10+1×6mm2 | m | 126.01 | 36.28 | 4571.64 | |
| 64 | ******** | 铜芯电力电缆 YJV-1kv-4×4mm2 | m | 464.30 | 22.46 | 10428.18 | |
| 65 | ******** | 铜芯电力电缆 YJV-1kv-4×16+1×10mm2 | m | 27.24 | 67.72 | 1844.69 | |
| 66 | ******** | 电力电缆头 YJV-1kv-4×16+1×10mm2 | 个 | 2 | 84.38 | 168.76 | |
| 11. | B11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 1121.2 | |||||
| 67 | 桂******** | 金属结构除锈 | kg | 539.04 | 0.52 | 280.3 | |
| 68 | ******** | 金属结构刷油 防锈漆打底,银灰色调和漆二道刷面 | kg | 539.04 | 1.56 | 840.9 | |
| 小 计 | 869232.02 | ||||||
| ∑人工费 | 81607.7 | ||||||
| ∑材料费 | 746795.79 | ||||||
| ∑机械费 | 5222.33 | ||||||
| ∑管理费 | 24269.34 | ||||||
| ∑利 润 | 11336.84 | ||||||
| 单价措施项目 | |||||||
| 小 计 | |||||||
| ∑人工费 | |||||||
| ∑材料费 | |||||||
| ∑机械费 | |||||||
| ∑管理费 | |||||||
| ∑利 润 | |||||||
| 合 计 | 869232.02 | ||||||
| ∑人工费 | 81607.7 | ||||||
| ∑材料费 | 746795.79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7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机械费 | 5222.33 | ||||||
| ∑管理费 | 24269.34 | ||||||
| ∑利 润 | 11336.84 | ||||||
| 电气工程 | 202910.09 | ||||||
| 分部分项工程 | 202910.09 | ||||||
| B4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
| 030411 | 配管、配线 | 202910.09 | |||||
| 69 | ******** | 砖、混凝土结构明配薄壁钢管 GD201.安装高度:6.4M以内 | m | 1846.84 | 16.11 | 29752.59 | |
| 70 | ******** | 砖、混凝土结构明配薄壁钢管 JDG201.安装高度:6.4M以内 | m | 549.09 | 16.11 | 8845.84 | |
| 71 | ******** | 管内穿线 ZR-BV-2.5mm² 品牌相当于或优于“南佳电缆”、“阳工电缆”“广西纵缆” | m | 2760.54 | 3.13 | 8640.49 | |
| 72 | ******** | 管内穿线 WDZN-BYJ-2.5mm² 品牌相当于或优于“南佳电缆”、“阳工电缆”“广西纵缆” | m | 1572.17 | 3.68 | 5785.59 | |
| 73 | ******** | 电力电缆普通敷设 ZR-YJV-5×16mm2 | m | 45.67 | 83.55 | 3815.73 | |
| 74 | ******** | 电力电缆头 ZR-YJV-5×16mm2 | 个 | 2 | 84.45 | 168.9 | |
| 75 | ******** | 管内穿线 ZR-BV-4mm² 1.品牌相当于或优于“南佳电缆”、“阳工电缆”“广西纵缆” | m | 2155.34 | 4.41 | 9505.05 | |
| 76 | ******** | 管内穿线 ZR-BV-6mm² 1.品牌相当于或优于“南佳电缆”、“阳工电缆”“广西纵缆” | m | 1445.40 | 6.13 | 8860.3 | |
| 77 | ******** | 管内穿线 WDZN-BYJ-4mm² 1.品牌相当于或优于“南佳电缆”、“阳工电缆”“广西纵缆” | m | 134.10 | 5.29 | 709.39 | |
| 78 | ******** | 二三极安全型五孔插座 1.品牌:相当于“公牛、飞雕、德力西(浙江)” | 套 | 41 | 27.26 | 1117.66 | |
| 79 | ******** | 照明单联三位开关 1.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4m暗装 2.品牌相当于或优于“西蒙”、“公牛”、“欧普” | 套 | 1 | 26.94 | 26.94 | |
| 80 | ******** | 单联单控二位开关 1、型号参数:250V 10A 2、安装方式:距地1.3m安装 | 套 | 2 | 22.83 | 45.66 | |
| 81 | ******** | 单联单控一位开关 1、型号参数:250V 10A 2、安装方式:距地1.3m安装 | 套 | 11 | 20.13 | 221.43 | |
| 82 | ******** | 48W 净化灯 1200×300mm 1、光通量:4800Lm,色温:3300K 2、安装方式:嵌入式 3、含电子镇流器 4、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欧普照明、雷士照明、三雄极光” | 套 | 112 | 193.54 | 21676.48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8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83 | ******** | LED吸顶灯 600*60060W 1、光通量:4800Lm,色温:3300K 2、安装方式:嵌入式 3、含电子镇流器 4、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欧普照明、雷士照明、三雄极光” | 套 | 2 | 193.54 | 387.08 | |
| 84 | ******** | 单、双向疏散应急指示灯 1.安装高度0.5-2.8m 2.品牌:雷士、亚明、百士安 | 套 | 16 | 81.93 | 1310.88 | |
| 85 | ******** | 应急照明双头灯 1.安装高度:2.8m 品牌:雷士、亚明、百士安 | 套 | 15 | 91.11 | 1366.65 | |
| 86 | ******** | 安全出口标志灯 1.安装高度:2.8m 品牌:雷士、亚明、百士安 | 套 | 3 | 81.93 | 245.79 | |
| 87 | ******** | LA1挂墙式电源箱 500×400×2001、额定电压:380V,额定电流:300A 2、安装方式:距地1.5m安装 3、箱内元件配置参数详见系统图 4、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江苏常熟、正泰、环宇” | 台 | 1 | 1932.85 | 1932.85 | |
| 88 | ******** | 风淋室(单人双吹) 1.规格:1200*850*2100mm 2.不锈钢材质(304)、智能吹淋、自动感应、不锈钢拉手 3.功率2.2kw 4.含安装、运输、搬运 5.含系统控制线路 | 台 | 1 | 20959.1 | 20959.1 | |
| 89 | ******** | 风淋室(双人双吹) 1.规格:1300×2050×2000mm 2.不锈钢材质(304)、智能吹淋、自动感应、不锈钢拉手 3.功率2.2kw 4.含安装、运输、搬运 5.含系统控制线路 | 台 | 2 | 29363.76 | 58727.52 | |
| 90 | ******** | 应急照明电源箱 400×300×200mm 1、额定电压:380V,额定电流:300A 2、安装方式:距地1.5m安装 3、箱内元件配置参数详见系统图 4、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江苏常熟、正泰、环宇” | 台 | 1 | 1279.16 | 1279.16 | |
| 91 | ******** | LA2挂墙式电源箱 500×400×2001、额定电压:380V,额定电流:300A 2、安装方式:距地1.5m安装 3、箱内元件配置参数详见系统图 4、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江苏常熟、正泰、环宇” | 台 | 1 | 1465.93 | 1465.93 | |
| 92 | ******** | 红外网络枪式摄像机 规格型号:200万,彩转黑,带护罩,镜头焦距:4mm,1/3''ccd | 台 | 4 | 586.01 | 2344.04 | |
| 93 | ******** | 网线:Cat5e.UTP | m | 202.71 | 3.76 | 762.19 | |
| 94 | ******** | MDF网络机柜 | 个 | 1 | 352.47 | 352.47 | |
| 表-08 |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9页 共9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1.壁挂距地1.5m安装 | |||||||
| 95 | ******** | 人脸识别门禁显示屏 1.品牌:海康 2.含1套人脸识别系统设备,1块人脸识别显示屏,线路配件材料采购安装 3.含调试设备、安装等 | 台 | 6 | 2100.73 | 12604.38 | |
| 小 计 | 202910.09 | ||||||
| ∑人工费 | 32548.23 | ||||||
| ∑材料费 | 156391.67 | ||||||
| ∑机械费 | 377.47 | ||||||
| ∑管理费 | 9263.55 | ||||||
| ∑利 润 | 4329.18 | ||||||
| 单价措施项目 | |||||||
| 小 计 | |||||||
| ∑人工费 | |||||||
| ∑材料费 | |||||||
| ∑机械费 | |||||||
| ∑管理费 | |||||||
| ∑利 润 | |||||||
| 合 计 | 202910.09 | ||||||
| ∑人工费 | 32548.23 | ||||||
| ∑材料费 | 156391.67 | ||||||
| ∑机械费 | 377.47 | ||||||
| ∑管理费 | 9263.55 | ||||||
| ∑利 润 | 4329.18 | ||||||
| 总 合 计 | ********.01 | ||||||
| ∑人工费 | 214829.04 | ||||||
| ∑材料费 | ********.63 | ||||||
| ∑机械费 | 13951.06 | ||||||
| ∑管理费 | 65077.13 | ||||||
| ∑利 润 | 24248.14 | ||||||
| 表-08 |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1页 共1页 | |||||
| 序 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计 算 基 础 | 费 率(%) 或标准 | 金 额(元) | 备注 |
| 钢结构 | 1740.45 | |||||
| 一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1740.45 | ||||
| 1 | 桂0118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人材机+单价措施人材机) (21620.58+0) | 7.36 | 1591.27 | |
| 2 | 桂011801002 | 检验试验配合费 | 0.11 | 23.78 | ||
| 3 | 桂011801003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0.53 | 114.59 | ||
| 4 | 桂011801004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0.05 | 10.81 | ||
| 装修工程 | 67884.43 | |||||
| 一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67884.43 | ||||
| 1 | 桂0118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人材机+单价措施人材机) (828906.27+14378.69) | 7.36 | 62065.77 | |
| 2 | 桂011801002 | 检验试验配合费 | 0.11 | 927.61 | ||
| 3 | 桂011801003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0.53 | 4469.41 | ||
| 4 | 桂011801004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0.05 | 421.64 | ||
| 暖通工程 | 14497.74 | |||||
| 一 | 给排水、燃气、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建筑智能、通信、自控仪表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14395.4 | ||||
| 1 | 桂0314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81106.39+4990.55+0+0) | 12.12 | 10434.95 | |
| 2 | 桂031401002 | 检验试验配合费 | 0.51 | 439.09 | ||
| 3 | 桂031401003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4.09 | 3521.36 | ||
| 二 | 机械设备、热力设备、静置设备及金属结构、工业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102.34 | ||||
| 1 | 桂0314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501.31+231.78+0+0) | 9.36 | 68.62 | |
| 2 | 桂031401002 | 检验试验配合费 | 0.51 | 3.74 | ||
| 3 | 桂031401003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4.09 | 29.98 | ||
| 电气工程 | 6968.47 | |||||
| 一 | 给排水、燃气、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建筑智能、通信、自控仪表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6968.47 | ||||
| 1 | 桂0314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32548.23+377.47+0+0) | 12.12 | 3990.59 | |
| 2 | 桂031401002 | 检验试验配合费 | 0.51 | 167.92 | ||
| 3 | 桂031401003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4.09 | 1346.66 | ||
| 10 | 桂031401010 | 脚手架搭拆费 | 1463.30 | 1463.3 | ||
| 合 计 | 91091.09 | |||||
| 注:以项计算的总价措施,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可只填“金额”数值, 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式。 | ||||||
| 表-11 |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1页 共2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钢结构 | |||
| 一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 2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 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 4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 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 6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 | |
| 装修工程 | |||
| 一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 2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 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 4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 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 6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 | |
| 暖通工程 | |||
| 一 | 给排水、燃气、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建筑智能、通信、自控仪表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 2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 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 4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 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 6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 | |
| 二 | 机械设备、热力设备、静置设备及金属结构、工业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 2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 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 4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 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 6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 | |
| 电气工程 | 419.76 | ||
|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 表-12 |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2页 共2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一 | 给排水、燃气、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建筑智能、通信、自控仪表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419.76 |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 2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 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 4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 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 6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419.76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 |
| 合 计 | 419.76 | ||
|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 表-12 | |||
|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南南铝箔公司新增年产20GWH新能源铝基新材料涂碳项目(二期)洁净生产车间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 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单价 | 合价 | |||||
| 合 计 | ||||||
| 注:税前项目包含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费用。 | ||||||
| 表-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