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概况
食堂服务费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39991-********
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费等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元 (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2026年度食堂服务费等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科学进步等相关政策。 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库〔2014〕68号文规定条件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代表不进入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集中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远程开标。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1楼1102文印室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喜泰支路6号2幢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英杰
电 话: ********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水上管理处食堂).pdf
613.5K
| SITC |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2026年度食堂服务费等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528017001
项目名称: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2026年度食堂服务费等采购项目
招标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i
| SITC |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528017001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1页共66页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2026年度食堂服务费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2026年度食堂服务费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保障,就餐人数120人(在编),喜泰大楼(喜
泰支路6号2号楼)6楼和国华大楼(北京东路356号)9楼两个供餐点,其余办公点位需
提供食物原材料或者辅材、半成品、成品等,供职工自行加工。本项目预算金额包为140万
元。其中,餐费、客饭费共计74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服务费预算66万元,为竞争性费
用。餐费:早餐需提供干点和湿点,午餐需提供两荤、两素、米饭、汤。职工可按需点餐,
一菜一价,按实结算;客饭费:25元/人/份,包括:两荤、两素、米饭、一汤,酸奶或者水
果,按实结算。
上述采购需求中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合同履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的附件)中所述的餐饮业。
第2页共66页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预留份额内的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若投标人对是否
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因而不能确定是否应参加本项目竞争时,可以向招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3:0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时(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有意向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参加本市
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信息登记和入库手续。
方式:线上获取。未完成信息登记和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可以先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
标文件,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入库手续。潜在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取
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
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科学进步等相关政策。
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库〔2014〕68号文规
定条件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
第3页共66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地址:喜泰支路6号2号楼409室
联系人:周旭东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英杰、金晶
电话:********、********
第4页共66页
| SITC |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52801700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页共66页
分目录
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促进中小企业政策
5进口产品
6现场踏勘
7投标费用
8保密和披露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3投标报价
14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投标截止期
21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3资格审查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第6页共66页
26评标办法
六、中标与合同
27定标
28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32终止招标
33询问和质疑
34法律责任
35其他规定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
第7页共66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及附件的细化、补充和(或)修改,两者之间如有矛
盾,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 1 | 2 | 招标人(即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书 |
| 2 | 2 | 招标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书 |
| 3 | 6 | 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 |
| 4 | 10 |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时(北京时间)提出澄清问题的方式:澄清问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彩色扫描后的PDF文件和原始Word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habidding.com、********@shabidding.com。 |
| 5 | 12 | 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1)评审因素索引表(2)投标函(3)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4)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5)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法律限制性规定的声明函(10)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声明(11)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对于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要求能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对于监狱或戒毒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
|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 5 | 12 |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1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16)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标准的详细描述(17)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支持资料(18)有助于提高投标竞争性的其他资料 |
| 6 | 12.2 | 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
| 7 | 12.3 |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
| 8 | 13.6 | 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2)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报价,该报价必须包括投标人提供相关服务所包括的所有人力成本、操作成本、管理费用、增值税和其他全部税费。 |
| 9 | 14.2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 |
| 10 | 16.1 |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20000元;其有效期应至少能履盖投标有效期(即其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其有效期的届满日应不早于投标有效期的届满之日);其收退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投标人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否则无法开标。投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投标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示例:“投标保证金:2528017001”)。 |
| 11 | 17.1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 12 | 18.2 | 投标文件的形式、份数:电子投标(1)电子采购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2)签署要求: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规定,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认可的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签署 |
|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 12 | 18.2 | 其电子投标文件。(3)纸型投标文件:不需要需要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胶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在途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1楼1102文印室收件人:黄英杰收 |
| 13 | 18.3.3 | 小签要求:无需小签需要小签 |
| 14 | 19.1 | 投标方式:纸型投标快递或现场递交(须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1楼1102文印室电子投标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 15 | 20.1 | 投标截止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北京时间) |
| 16 | 22.1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纸型投标电子投标投标人代表不进入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集中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远程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开标记录签名时限:开标记录表生成后10分钟 |
| 17 | 23 | 资格审查:当投标人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时,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第3条中列明的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包括对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成员的审查);(2)投标文件(含纸型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情况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规定(包括当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时,未提交格式符合招标 |
|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 17 | 23 | 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条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有效期等不符合要求);(4)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规定;(5)投标报价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可能列明的最高限价(含可能有的分项最高限价),或者在未规定最高限价的情况下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列明的采购预算(含可能有的分项预算);(6)投标人针对同一包件(当不分包件时指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了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任一报价项提出了可选择的报价(除招标文件允许投备选方案外);(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 |
| 18 | 29.1 | 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除签订纸质合同外,还应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签订电子合同。 |
| 19 | 3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计算,低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按壹万元收取(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招标服务费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招标服务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服务费:2528017001”)。 |
| 20 | 35 | 其他规定:无 |
第11页共66页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项目及服务的采购。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邀请书),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书。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书。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邀请书。
3.5如果本次招标要求或允许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分
包,则投标人除应满足投标邀请书所列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随
投标文件提交一份“分包意向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分包对象及其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
承担的合同金额或在投标总价中的占比(应满足资格要求规定的比例),且接受分包合同的
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6法律限制性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
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要求
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促进中小企业政策
4.1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
目(或采购包)以及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的采购预算见投标邀请书。
第12页共66页
4.2对于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采购人要求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将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合同
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见投标邀请书。如果中标,上述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
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一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3对于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有关对小微企业
的价格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
4.4依据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企业。
4.5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对中小微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
面的优惠措施(若有时)见合同条款。
4.6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各采购包)所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邀请
书。
5进口产品
5.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在海关特
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
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
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5.2采购需求中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5.3如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执行。
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
品。
6现场踏勘
6.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以及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
6.2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充分了解评估项目
现场及周围环境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踏勘的,招标人不再另行组
织。无论是否参加现场踏勘,一旦中标,投标人均须承担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可能导致的
相应履约风险与责任,招标人不接受额外补偿或延长履约期限等要求。
6.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4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保密和披露
第13页共66页
除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审计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披露情形外,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不得泄露或透露招标投标过程
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样、附表和附件。如果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
出实质性响应,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将被判为无效。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截止
时间前按规定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该截止时间前收到
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及答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并同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从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本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
通知。
10.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按本须知第10.3条发出书面通知时间
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决定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三、投标文件
第14页共66页
11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原文为外文的资料必须附有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存在差异或矛盾时
以中文译本为准;但对于原文为外文的证书或证明类文件,必要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公检法系统翻译要求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3)投标保证金(若有要求时);
(4)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2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
1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
13.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每一报价项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3.3投标报价应与投标文件的响应和陈述一致,报价不得存在缺漏,否则其投标将被判
为无效。若投标人未按分项报价要求拆分明细报价,除“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要求
响应/偏离表”明确说明偏离外,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上一级报价项中,不作为缺漏项处
理,但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出不利的评价。
13.4随机备品、备件作为标准交付物,其报价无论是否单列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否
则按缺漏项处理。
13.5投标人在其服务内容中如有超出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
服务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标价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投标人在其“投标
函”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标时和开标记录中已扣
除了这部分价格。
13.6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规定进行填写。
13.7投标人按照要求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在任何情况下,分项报
价方式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8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第15页共66页
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的投标而被判
为无效。
14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
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于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提及的
与单位或个人相关的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直接提供相关资质或
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可以查询到相关资质或资格信息的有关官方网站的网
址(必须保证此类查询无需任何费用,也无需事先办理注册或认证等手续);如果投标人在
其投标文件中既未提供上述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未提供可供查询的官方网站
的网址,则将视为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渠道查
得的信息为准,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所查得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招标文件
等一并归档保存。
15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
和数据),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证明文
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凡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之间存在负偏离(即不能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的,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中予以
反映,否则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考虑。但在评标时,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
表”和“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之外发现上述负偏离的,则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估。
15.3如果招标人在采购需求中给出了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或者参照的品牌及型
号,则它们仅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的
工艺、材料、标准、品牌和(或)型号等,但这种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采购需求中的
相关要求。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任一成
员,下同)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
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判为无效。
1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
第16页共66页
16.5除按本须知第16.6条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
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的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当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b)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条款有约定);
(c)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7投标有效期
17.1从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的投标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投标将被视为非
响应的投标而被判为无效。
17.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
有效期届满之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除非另有说明,凡第六章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规定格式编写;没有格式要
求的,由投标人自拟。
18.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
18.3当采用纸型投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8.3.1每套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
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型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型正
本文件为准。
18.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使用打印机打印或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材料书
写,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印,均应做到清晰、整
洁、规范。
18.3.3凡招标文件的投标格式中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之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均应由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的单
位公章(如果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之处投标人加盖的是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则必须
同时提供加盖了公章的声明函,声明所加盖的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与其单位公章具有同
等效力,否则不予认可)。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
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是否需要小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
18.3.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
第17页共66页
则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8.4当采用电子投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8.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投标
人应保证内容清晰可辨。
18.4.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电子采购平台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转换成符
合要求的格式,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和盖章。
18.4.3当要求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在电子采购平台或投标工具的价格填
报栏中直接填报价格时,上述投标文件及报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保证相关内容间
的一致性。如果在资格审查、评标或签署合同时发现某一投标人所提交上述文件或报价的内
容存在不一致时,除有明确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都将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
行处理。
18.4.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之外另行提交纸型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应保证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此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9.2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型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件载体密封包装。
(2)外包装应写明
(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注明的投标服务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投标人
的名称和地址,以便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之前被要求撤回、逾期送达或
未按规定密封时,能原封退回;
(b)“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填入投标截止期)之前不
得启封”的字样。
(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规定的地址。若采
用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且应要求物流公
司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本人签收。
(4)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提交的投标文件(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如果仅单独提交的投标声明未按规定密封,则只拒收
投标声明,原投标文件仍将受理)。
(5)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
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
责人的本人签收只作为送达证明,不作为密封情况的证明;物流公司代为签收等
非本人签收不作为送达依据)。
第18页共66页
(6)无论签收前后,如果投标文件外包装未按上述第(2)款的要求加写标注导致投
标文件被提前启封,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9.3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按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
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将向投标人发送递交回执。递交
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20投标截止期
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
20.2如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延后了投标截止期,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后至新的截止期。
21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1.1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3.3条的规定签署。
21.2投标文件的修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18条和第19
条的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当采用纸型投标时,应在外包装上加注“修改”或
“撤回”字样。当采用电子投标时,应按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撤回并重新上传
修改的投标文件)。
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从投标截止期起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届满,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2.2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标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按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2)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按电
子采购平台的操作步骤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结束后,因投标人原因
未能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已解密但因投标人原因无法正常
打开的视为投标无效,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将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生成开标记录
(4)开标记录生成后,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一致,并
第19页共66页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开标签名时限内按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步
骤对开标结果和过程进行确认和签名。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确认
并签名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结果和过程。
23资格审查
23.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发生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外,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3.2如果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将被直接判为无效,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3.3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本项目将直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或废标公
告),不再启动评标程序。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
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或)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判为无
效。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或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4有效的投标文件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所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六、中标与合同
27定标
招标人或经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
第20页共66页
定中标人。
28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29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签订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向其
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招标人原因
之外),或者拒绝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均视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
29.3招标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且经催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
32终止招标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
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
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
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
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33询问和质疑
33.1如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
第21页共66页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2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以符合要求的书面形式向
投标邀请书中注明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全部质
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34法律责任
34.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4.2评审阶段资格发生重大变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依照本须知第23.1条的规定
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
效。
35其他规定
适用于本次招标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
第22页共66页
附件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1通过境内账户用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1)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账号:215********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4)联行号:3********
1.2通过境外账户用外币或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收款人开户银行(ACCOUNTWITHINSTITUTION):
(a)Bank:CHINAGUANGFABANK,H.O.
(b)SwiftCode:GDBKCN22
(c)Address:No.713EASTDONGFENGRD.YUEXIUDISTRICT,
GUANGZHOU,GUANGDONGPROVINCECHINACHN
(2)收款人名称、地址和账号(BENEFICIARY):
(a)Beneficiary:ShanghaiInternationalTenderingCo.,Ltd.
(b)Address:14/F.358YanAnRoad(W),Shanghai200040,P.R.China
(c)A/CNo.:955********0153(CNY)CNAPS:3********
(d)A/CNo.:955********0333(USD)
(e)A/CNo.:955********0513(EUR)
(f)A/CNo.:955********0423(JPY)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2.1投标人应当采用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现钞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现钞形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也不得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2.2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投标人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用本须
知第2.1条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信誉好的银行
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格式
如本须知附件所示的授权书。
2.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4当投标人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
保证金保函格式”;保函的申请人应为投标人或本须知第2.2条所述的被授权人,保函受益
第23页共66页
人应为招标人。保函不单独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
2.5当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将相应款项直接付至本须知第
1条指定的账户,并作如下备注:
(1)在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示例:“投标保证金:
********”);
(2)联合体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简称;
(3)中国境外的投标人授权中国境内某单位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还应注明投标人简称。
2.6当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导致保证
金到账滞后风险(如异地、跨行到账延迟,汇款有误等情况),投标人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
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接收保证金开户银行推送的到账时间为准。
2.7当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收到投标保证金后的次日北京时间13
时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送保证金电子收据,
请注意查收。
2.8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到账时间、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对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具备“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条件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按原路退还,请注意查收退款邮件(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和退款。如未及时收到退款,请与我司项目负责人联系。
3.2如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经中标人同意后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向其退款时扣除相应
服务费并同时开具发票。
3.3对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
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投标人应按退款邮件注明的利息金额提供发
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发票后予以支付。投标人未提供的,视同投标人放弃相关权利。
3.4对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根据投标人的要求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
标保证金的利息。
4其他
4.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部分。如投标人欲对本须知中的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咨询,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
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也可打电话向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24页共66页
项目负责人咨询。
4.2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非招标采购项目,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
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或者称
为谈判响应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或比选保证金等),一旦在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引用了本须知,就表示本须知有关投
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对应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
采购项目。此时,本须知中的“招标文件”应理解为“采购文件(也可分别理解为“谈判文
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投标人”应理解为参加谈判、磋商或报
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理解为“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保证金”应理解为“保
证金”(也可理解为“响应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等);“评标委员会”应理解为“评审委员会”
(也可理解为“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或“比选小组”等);“评标”应理解为“评
审”;“中标”应理解为“成交”。
第25页共66页
附件2: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
为了加强公司的廉政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司代理的各类项目均能依法、合规地进行操作,防止出现违法、违纪
行为,特此制定本廉洁自律承诺。
本廉洁自律承诺将在公司代理的每个招标或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予以公
布,以接受招投标或采购活动有关当事人(包括监管部门、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供
应商等,下同)的监督。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在招标及采购代理工作中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不索取或接受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馈赠的现金、礼品、礼
物、有价证券及其它财物等,无法拒绝的一律上缴。
(2)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报销应由个人或公司支付的各类费用。
(3)不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或其他有悖于
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各种活动。
(4)除招标人之外,在投标截止期(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或应选文件的截止期)之前不
对外泄露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名称及数量;除依法公示评标结果或发出有关通
知之外,不对外泄露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5)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或者协助投标人、供应商作假、作弊、
串标、陪标或围标等。
(6)除支付合理评审费之外,不向评标或评审专家提供其他财物或好处,不影响或干
扰他们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评标或评审职责。
(7)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有关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
(8)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如公司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关当事人均可向公司反映,或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
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公司监督电话:********,传真:********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26页共66页
| SITC |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528017001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27页共66页
分目录
1评标依据
2人员及职责
3评标要求
4评标细则
5定标
第28页共66页
评标办法
1评审依据
本项目的评审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第87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
(6)《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财发〔2018〕2号);
(7)《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
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
(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9)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人员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
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采购预算在一千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
2.2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委员会的组长由全体成员推举产生,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汇总各成员意见并起草评审报告。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评标要求
3.1总体要求
整个评标工作应符合下列总要求:
(1)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2回避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评审活动开始前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评委: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第29页共66页
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不是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除技术复杂、专业性
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的项
目之外);
(5)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3.3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3)收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
审文件、评审情况;
(5)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
的除外;
(6)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7)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9)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10)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8)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
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3.4工作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开展评标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遵守评标现场管理规定,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统
一保管;
(3)充分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认真阅读所有投标文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人的
澄清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接受投标人超出投标文件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不接受投标人主动作出的澄清;
(5)按照评标工作流程,客观、公正、审慎地依法独立评标,并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6)对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
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要求公正评分,避免评分畸高、畸低;
第30页共66页
(7)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
意;
(8)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客观明确的评审意见,并签署评标报告,评审意见应与个人打
分一致。
3.5保密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保守有关秘密,不得泄露评
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参与本项目评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应按诚实、信用和勤勉的原则完成评标委员会交办的
事务性工作,并主动接受评标委员会的监督。
3.7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本项目评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如果违反上述第3.1条至第3.6条的
规定,将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评标细则
4.1评标步骤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3)推荐中标候选人。
4.2初步评审
4.2.1报价检查
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按下列规定的顺序修正,并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确认:
(1)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与该单价金额相关的分项合价为准
修改单价;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于开标时已唱出的报价变更声明(或投标函或报价汇总表明确载明的最终报价
或优惠报价)且未说明具体变更方式(如按百分比方式或按固定金额方式进行变
更)和变更环节的,先按上述两步修正原报价计算错误,再将所有分项报价(暂
定金额、暂估价及暂列金额除外)按变更后报价和原报价的比例作同比例调整。
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按前款
规定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2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1)按照本办法第4.2.1条的规定,投标人对于修正后的报价不予书面确认的。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和必要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31页共66页
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投标服务能够满足相关要求。商务、技术等实质
性要求包括在采购需求、合同条款中明确的主要技术要求、履行期限及地点和
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未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b)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者减少中标人的义务。
(5)对于采购需求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附件)的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未提供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之处。
4.2.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招标失败),并出具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4.2.4经评标委员会授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
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核价,对相关投标信息进行汇总,但相关协助不能免除或减轻评标委员
会及其成员应当承担的评审责任。
4.3详细评审
4.3.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3.2评标标准
4.3.2.1针对表1所列的各项评审因素的评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详细评审的各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表1各评审因素的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及满分值一览表
| 序号 | 评标要素 | 评审标准 | 满分分值 |
| 1 | 价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 2 | 业绩证明 |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执行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餐饮服务)的数量,每有1个得1分, | 5 |
| 2 | 业绩证明 | 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字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具体执行时间并符合类似项目定义。 | 5 |
| 3 | 服务团队人员配置 | 拟委派人员总体情况:包括投入人数、配置岗位;专业持证是否合理等。项目负责人的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经验、资质水平等情况。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其他成员的经验、资质水平等情况。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 |
| 4 | 食堂管理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包括标准化作业、烹饪加工环节、用具管理、消防安全、操作安全、水电管理等。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15 |
| 5 |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餐饮安全预防、卫生区域责任、防虫害管理、仓库环境、日常卫生、垃圾分类、废弃油脂管理等。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15 |
| 6 | 应急响应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事项处理、预防方案等进行评审,包括食材安全、人员缺员、应急供餐、停水电、食物中毒、突发事故等。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 |
| 7 | 食材采购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采购方案进行评审,包括采购渠道、质量保证、检测报告、验收规范、食材安全预防等。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 |
| 8 | 人员培训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措施进行评审,包括礼仪服务、标准考核、职责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 |
| 9 | 服务承诺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出品质量、设备添置更新等承诺进行评审: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 |
| 10 | 奖惩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奖惩措施进行评审,包括考核管理方式、原则、检查内容、评定标准等。评审标准:方案论述“完全符合”的得本项满分;有1处“缺陷”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5 |
注:1.评分标准的“完全符合”是指:针对响应要求不存在“缺陷”(下同)。评分标准的“缺陷”是指
(缺陷定义)针对响应要求出现以下情况的任意一项(下同):(1)明显存在与项目性质
和特点不相适应的凭空编造;(2)缺少具体说明;(2)内容前后不一致;(3)前后逻辑
错误;(4)存在逻辑漏洞;(5)不符合采购需求;(6)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应用错误;(7)
科学原理错误;(8)要求的内容缺失;(9)套用其他项目方案;(10)时间地点错误。
2.对于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服务给予评标价格扣除,
价格扣除的比例均按财库〔2022〕1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下限考虑;享受价格扣除的前提条件
是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任一大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与任
一大企业之间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与联合体或分包企业中任一中型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小微企
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为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且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声明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作出认
定。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
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在评标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执行上述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同政策。如投标人为监狱或戒毒企业,须在其投标
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或
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监狱或戒毒企业将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上述支持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相同政策。但当任一投标人同时满足支持小微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
支持监狱或戒毒企业这三项政策中任意两项以上时,将只能享受一次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最大
的价格评审优惠。
3.凡涉及技术指标的要求,技术要求中每一个指标算作一项;对不涉及技术指标的要求,技术
要求中有编号或标志的任一最低层条款均算作一项。
4.除有特殊说明之外,技术要求中所有规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均应理解为是最低要
求。也即,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规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
理解为是上限值或最大允许范围;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规定的具体
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下限值或最小允许范围。当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某项技术指标
的参数值为10,如果该技术指标的参数值是越大越好时,则表中所述的“响应值优于规定值
15%以上”是指投标服务的响应值≥11.5;如果该技术指标的参数值是越小越好时,则表中所
述的“响应值优于规定值15%以上”是指投标服务的响应值≤8.5。当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某项技
术指标的参数值为〔10-20〕,如果该技术指标的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表中所述的“响
应值优于规定值15%以上”是指投标服务的响应值能够覆盖〔10-20〕,且实际范围大于等于
第34页共66页
规定范围的15%;如果该技术指标的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表中所述的“响应值优于规
定值15%以上”是指投标服务的响应值在〔10-20〕之内,且实际范围小于等于规定范围的15%。
以此类推。
5.表中提及的技术支持资料应满足采购需求中的规定。
6.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的响应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人中标之后,如果
其实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指标或状态达不到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值或水平时,
招标人将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其弄虚作假行为,有关监管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处罚;同时该投标人还应就其每一项达不到承诺值或承诺
水平的技术指标或要求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赔偿,且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
利。
7.对于技术要求中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此要求有应答,但经评委评
审后认定该投标人的应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则应在《评审意见表》中对此加以说明。
4.3.2.2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其各项评审因
素的合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3.2.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发现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并在评标报
告中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4.3.3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
人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下列步骤
决定相互间的排序:
(1)凡投标产品列入了国家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
施品目清单,则提供了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当投标货物包含多个产品时,则
上述产品价格占比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
(2)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提供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
新方案证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3)相关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低者排序在前。
(4)由评标委员会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投票决定。
5定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35页共66页
| SITC |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52801700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7页共66页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
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
见合同附件。
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
费用。
2.2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本年度。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
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
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乙方所交付的本招标项目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第38页共66页
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
权等。
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
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
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
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
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
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 支付批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30 |
| 2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30 |
| 3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20 |
| 4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15 |
| 5 | *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合格后支付 | 5 |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本招标项目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
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
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造成本招标项目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
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第39页共66页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本招标项目服务或设备损坏造成经
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
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本招标项目服务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
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本招标项目服务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
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
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
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本招标项目服务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
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本招标项目服务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
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
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
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第40页共66页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
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
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
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
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
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
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
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
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同履
行地发生变化、合同主体发生变更、管理职能调整)等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甲方
违约,乙方应给予理解和配合,双方根据合同实际履行的程度结算合同款,除此之外,乙
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14争端的解决
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4.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4.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
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41页共66页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5.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
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
救措施的权利。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19合同附件
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
准。
20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
| 变化或修改。 | |||
| (以下无正文) | |||
| 签约各方: |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
| 日期: | |||
| 合同签订地点: |
第42页共66页
| SITC |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528017001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43页共66页
服务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 1 | 2026年度食堂服务费等 | 详见技术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第44页共66页
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2026年度食堂服务费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1.本项目预算金额是140万元。
2.本项目不可竞争费用共74万元。包括:餐费72万元,客饭费2万元(按实结算)。
3.服务费66万元,服务费为竞争性费用。
三、项目概况
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120人(在编)。
供餐地点:喜泰大楼(喜泰支路6号2号楼)6楼和国华大楼(北京东路356号)9楼两个
供餐点。
开餐时间:早餐为7:30-8:30,午餐为11:30-12:30。
餐费标准:早餐需提供干点和湿点;午餐需提供两荤、两素、米饭、汤。职工可按需点餐,
一菜一价。
客饭标准:两荤、两素、米饭、汤、酸奶或者水果。
四、项目服务范围、内容
1.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120人(在编)。
2.开餐时间:早餐为7:30-8:30,午餐为11:30-12:30。
3.遇到特殊情况需配合做好供餐服务,费用协商结算。
4.食堂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如食堂用油盐酱醋、食堂炊具设备添
置、食堂油烟清洗、设备维修、设备保养、餐具更换、一次性用品、设备更新等跟食堂日常
运行相关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基于水管处办公点位多达11个的实际情况,以及人员多、饮食习惯不同或有特殊饮食需
要的职工就餐,需提供食物原材料或者辅材、半成品、成品等,供职工自行加工。
6.中标单位应确保食堂环境整洁和食品安全卫生,注意燃气、用电、用水和刀具管理等安全
工作。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操作间、就餐区的清洁维护和垃圾分类处理。
五、餐费标准
1.餐费:早餐需提供干点和湿点,午餐需提供两荤、两素、米饭、汤。职工可按需点餐,
第45页共66页
一菜一价,按实结算;
2.客饭费:25元/人/份,包括:两荤、两素、米饭、一汤,酸奶或者水果,按实结算。
六、项目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 支付批次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30 |
| 2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30 |
| 3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20 |
| 4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 | 15 |
| 5 | *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合格后支付 | 5 |
八、其它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同履行地发
生变化、合同主体发生变更、管理职能调整)等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应给予理解和配合,双方根据合同实际履行的程度结算合同款,除此之外,乙方不向甲
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第46页共66页
| SITC |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52801700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除非另有说明,凡本章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规定格式编写;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
人自拟。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47页共66页
分目录
评审因素索引表
投标函
投标报价汇总表
服务及其他分项报价表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限制性规定的声明函
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服务人员一览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第48页共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