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Ⅱ标文件公示[A3304810620100947001002]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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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Ⅱ标文件公示[A33********47001002]

<span id="litPositio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程

项目代码:

2511-330481-04-Y1-000282

标段(包)名称:

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Ⅱ标

标段(包)编号:

A33********47001002

招标人:

名称: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8****8490

电话:138****762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来源平台: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正文.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ggzy.zj.gov.cn/jyxxgk/002001/002001011/********/c8cc83dd-8fb4-42bb-8852-934e0beae93b.html

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对应部分,本示

范文本不再誊抄。

5.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

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

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招标人宜选择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造价咨询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招标标准预算价编制、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人选用信用评价等级

较低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选用的说明;无省级信用评价标准的,具体标准由招投标主管部

门确定。工程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招标标准预算价,招标标准预算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

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

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

交易平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3日。

8.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规避招标。

9.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和

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

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

10.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有特别要求的国有投资项目,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并取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以实行招标资格预审。

11.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发布

的时间节点,充分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12.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

构;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

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或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

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

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不准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

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

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13.鼓励招标人开展“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智能筛查”、

“数智见证”、“数据预警”、“数据碰撞”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运

用。

14.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应使用“评定分离”,如需使用

“评定分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

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15.招标人有优质工程的要求,在编制招标标准预算价时按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列优质工程增

加费,作为创优工程成本费用补偿,同时发承包双方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对等的奖罚条款。

16.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

17.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宜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当按

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进行填写,

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投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算;本次

招标建安工程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中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汇总填写。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

写。

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除。

7.招标人应合理规划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分阶段(标段)招标的,招标项目的

工程名称应体现本次招标内容。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应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招标范围相一致。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本次招标

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

潜在投标人。

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

标人。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优质企业合作,积极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承建项目。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注册

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按照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格条件设

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未作规定的,拟派项目

负责人可采用职称等作为资格要求。

4.业绩要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工

程业绩设置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其中,

以建筑面积和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的80%),且应在招标文件

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和形式(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等。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等。)招标人可根据业绩的具体要求,按照宜少不宜多的原则从上述证明材料范围中选择相应的

证明材料,并明确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认定顺序。

为推进装配化装饰发展,对包含装配化装修的工程招标中,在建装配化装修工程可作为

装配化装修工程类似业绩。

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

求,应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

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

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

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充分

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

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

的规定,应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

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

3.工期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有定额工期的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期定额的规定。

招标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的,应按照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编列提前

竣工增加费项目。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低于定额工期70%的,招标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照审

定的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相应的提前竣工增加费项目。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4.4。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

写。

7.条款号3.5-4.2.5。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6.3-8.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

政发〔2021〕5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性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

外。

10.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

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如:评标办

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12.条款号6.4-9.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4条后依次排序,如

10.5、10.6…

四、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

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

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法。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谨慎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鼓励选

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控制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指标标准须符合下表数值范围。

行业 工程类别 标段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或建筑物高度≥80米,或基坑深度≥8米,或单跨跨度≥3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高耸构筑物工程 构筑物高度≥100米,或淋水面积>3500平方米的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基坑深度≥8米。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跨度≥30米,或总重量≥1000吨,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网架工程边长≥70米,或总重量≥300
吨。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体育场田径场地设施:容纳人数≥2万人;体育馆:容纳人数≥5000人;球场合成面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室外附属工程 新建项目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室外附属工程。
装配式建筑工程 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含有装配化装修的建筑工程 符合装配化装修相关标准的装配式装修工程。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其他房屋建筑工程 涉及地铁保护、名胜古迹保护的房屋建筑工程(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行业 工程类别 标段规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城市道路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5千米;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积≥10万平方米。
城市公共广场(含体育场) 广场面积≥5万平方米。
桥梁工程 单跨跨度≥40米,或总长≥100米;或墩高≥40米的桥梁;或铺装面积≥8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桥梁。
地下交通 隧道工程:内径≥5米,或单洞洞长≥1000米,或单洞断面面积≥40平方米;车站工程:基坑深度≥8米;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8米;临近既有线路30m范围内的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隧道工程等:基坑与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净距≤30米的旁侧基坑工程;基坑深度≥2米的轨道交通上方基坑工程;涉轨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净距≤30米的涉轨道交通的并行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
其他地下工程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城市供水 日处理量≥5万吨的供水厂,或管径≥1.5米的供水管道工程。
城市排水 日处理量≥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或管径≥1.5米的排水管道工程。
热力工程 热源工程:产热量≥250吨/小时或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热力管道工程:管径≥0.5米。
城市供气 燃气源工程:日产气量≥30万立方米;燃气管道工程:高压以上管道;储备厂(站)工程:设计压力≥2.5兆帕、或总贮存容量≥10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或总贮存容量≥4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贮罐厂(站)、或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
生活垃圾 填埋场工程:日处理量≥500吨或封场库容≥5000立方米;焚烧厂工程:日处理量≥100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量≥100吨。
轻轨交通 单跨跨度≥40米的桥涵工程。
风景园林工程 面积≥10万㎡的风景区、度假村、新建改建各类公园绿地、花园的园林绿化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复杂的园林绿化工程:涉及堆土(高度≥5m)、假山(高度≥3m)、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历史名园等。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8km的道路绿化工程;

附属绿化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绿化工程或其他附属绿地工

程。

行业 工程类别 标段规模
机电安装工程 一般工民建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空调制冷量≥800冷吨;消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自动控制系统工程: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30台(套);建筑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12个非标设备制安工程:>300吨;管道安装工程:长度≥10000米;变配电站工程:电压10~35kv,且容量>5000kvA。
净化工程 洁净等级高于6级(含)。
动力安装工程 锅炉房:压力>2.5MPa,且蒸发量≥75t/h;氧气站:制氧量≥6000立方米/小时。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起重量≥1000千牛·米。
环保工程 单池容积>400立方米的粪便沼气池,或单池容积>500立方米的厌氧生化处理池,或二乙以上医院的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单项装修面积≥20000平方米。
幕墙工程 单体建筑幕墙高度≥60米,或面积≥6000平方米。
装配化装修 符合装配化装修相关标准的装配式装修工程。
特种工程 特种工程 特殊专业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特殊工程)。
其他专业工程 石油天然气工程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主体工程(具体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确定)。
穿跨越工程 顶管工程:单条穿越长度≥50米,或工作井深度≥8米;隧道穿越工程:单洞洞长≥1000米;定向钻穿越工程:单条穿越长度≥500米,或穿越地质为卵石层、松散状砂土或粗砂层与破碎岩石层。
爆破与拆除工程 C级以上大爆破工程、B级以上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拆除工程。
盾构隧道 单洞洞长≥1500米。
其他专业工程

五、工程量清单部分

工程量清单根据国家及我省工程量计量、计价规定进行编制,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

六、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

予以补充。

七、注解和说明

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Ⅱ标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A33********47001002)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4:应急承诺书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Ⅱ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程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1-330481-04-Y1-

00028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

中心,招标人为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Ⅱ标(标段名

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

I标段为海昌路以西(含海昌路西侧人行道)的市区道路桥梁维修及修复,建设地点:海宁市市

区。

2.2招标范围:II标段为海昌路以西(含海昌路西侧人行道)的市区道路桥梁维修及修复,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2.3施工总工期:365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道路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350

万元及以上)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月日发布的对应资质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

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

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

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道路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350

万元及以上)业绩;

☑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

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

人数不少于(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

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

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

可;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89号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 电话: ********
邮箱: / 邮箱: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89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项目负责人:张晓妹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张女士电话:********邮箱:/
1.1.4 工程名称 2026年度海宁市区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Ⅱ标
1.1.5 工程建设地点 海宁市市区
1.1.6 工程承包方式 单独承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拨款,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II标段为海昌路以西(含海昌路西侧人行道)的市区道路桥梁维修及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投标承诺工期,只需填写日历天数字)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4)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标准预算价及明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网上提交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标准预算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注:①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其报价不进入入围标准价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当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则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缴纳工程保证金:(风险控制价-中标价)*2作为本工程的额外工程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退还(无息);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履行本工程合同的,则招标人有权将该额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处罚。□5.其他:万元说明:以上各价格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作为下浮基数。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1.招标工程编制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结算时,综合单价固定包干(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按实结算。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市政、通用安装、房屋建筑与装饰、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201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等2018版计价依据。2.规费:市政18.75%。投标人根据《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的规定及自身项目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最低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3.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9%。4.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浙江省计价依据(2018版)规定、浙建建发(2022)37号文的下限费率的计算值,本工程为市区工程。。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帐户:。开户银行:。(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函):。(3)其他:。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投标人(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 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7.3(1)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浙里版)其他: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浙里版)其他:(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将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3(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招标交易系统的开标评标系统中使用,投标人不得使用、提交除网络传输以外的电子版;无需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要求: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填报(制作)相关内容及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的开标评标系统上正常识别,读取(系统故障除外)。(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3.7.3(3)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投标人业绩: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3(3)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3.开标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4.其他: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3.开标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4.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准时在开标现场签到。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文书格式,均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将对上述证件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1)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3)上述资料的收集时间: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4)原件盖公章或电子标书盖电子章的情形,均具有法律效应,视为提供原件。(二)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投标人仅需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不见面开标网址:***********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1)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概况及最高投标限价等;(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公证单位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数量等情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2 开标程序 (3)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各投标人在20分钟内进行标书解密;(4)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解密投标文件;(5)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并记录在案;(6)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评标方案(方法)及相应系数;(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不具备电子开标条件时按以下程序:(1)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概况及最高投标限价等;(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公证单位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数量等情况;(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启的原则);(4)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由主持人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进行唱标,并记录在案;(5)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评标方案(方法)及相应系数;(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1)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经济技术人员人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经济技术评委从专家库中抽取。
6.3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现场随机抽取。☑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案现场随机抽取。□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案现场随抽取。4.其他:。
□6.3.1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按照评标办法确定】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2.9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人应当组织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中标人若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重新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4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采用非评定分离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人应当组织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中标人若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重新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电话:********;招标代理: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监督管理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初步资格审查(系统识别):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④投标人使用的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与登记不符的;⑤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⑥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⑦其他: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先由系统识别投标人是否已上传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再由评标专家进行复核,确定其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阶段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系统标识并推送的初步资格审查有问题的投标单位进行复核并判定是否否决其投标;系统识别通过的,以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不进行复核。待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再由评标专家进行复核,确定其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资质“合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⑤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⑥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⑦初步资格审查(系统识别)结果被确认的;⑧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⑨其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或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3)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②投标报价存在明显算术错误,且不接受投标报价修正价格的;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④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⑦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⑨其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或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4)技术标评审内容:①主要施工方案不可行的;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③安全生产措施不可行的;④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的;⑤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⑥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⑦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⑨其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或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5)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④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标准预算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⑥其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6)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并做好记录。】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2.投诉:(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3 定标前核查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2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资信和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7 特别说明 件(含招标标准预算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标准预算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等级要求:。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其他: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CA锁办理:1、参加工程建设中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CA锁,新用户CA锁可在以下任选一家进行办理。①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②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0878-198服务QQ:********0)。2、如有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186********;现场维护咨询电话:********3、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电话:********。二、各类保证金支付形式本招标文件中涉及潜在施工单位的的各类保证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形式外,均可接受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的形式,要求为一项目一保单。1.接受银行保函的,按《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用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投标工具内直接操作,无须递交纸制版;(采用纸制版保险和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扫描后上传至电子标书中)三、本工程共二个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I标的中标候选人可作为II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但I、II标段的中标人不能为同一单位。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

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

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以下内

容为技术标打分制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对于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及技术标通过制,招标人可

将下列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

3.1.1商务标组成:

1.商务标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

5.投标函附录;

6.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7.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报价封面;

(2)投标报价扉页;

(3)编制说明;

(4)投标报价费用表;

(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综合单价计算表;

(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

质文本);

(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15)计日工表;

(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主要工日一览表;

(18)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9)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

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

3.1.2技术标组成: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技术标,应当对招标人要求进行书面承诺。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简化编制技术标,文本内容35

页以内。

(1)技术标封面;

(2)总体施工部署: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表1.1)、施工目标(表1.2)、施工现场总平

面布置(图1.3)、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布置(表1.4)、专业工程分包计划(表1.5);

(3)主要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表3.1)、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施工方法;

(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关键工序、复杂环节及预防主要质量通病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的管理措施及执行标准;

(5)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表5.1)、主要构配件及周转材料计划

(表5.3)、各阶段劳动力配备计划(表5.4)、保证进度计划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危大工程清单(表6.1)、安全生产措施、文明

施工措施、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措施;

(7)管理人员配备: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表7.1、表7.2、表7.3);

(8)施工设备配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表8.1),测量、试验、检验设备器具配

置计划(表8.2)。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标,文本内容50页以

内。

(1)技术标封面;

(2)总体施工部署: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表1.1)、施工目标(表1.2)、施工现场总平

面布置(图1.3)、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布置(表1.4)、专业工程分包计划(表1.5);

(3)难点、重点分析:难点、重点分析及实施方案;

(4)主要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表3.1)、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施工方法;

(5)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关键工序、复杂环节及预防主要质量通病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的管理措施及执行标准;

(6)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表5.1)、关键节点进度计划(表

5.2)、主要构配件及周转材料计划(表5.3)、各阶段劳动力配备计划(表5.4)、保证进度计

划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7)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危大工程清单(表6.1)、安全生产措施、文明

施工措施、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措施;

(8)管理人员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表7.1、表7.2、表7.3);

(9)施工设备配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表8.1)、测量、试验、检验设备器具配

置计划(表8.2)。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资信标组成:

1.资信标封面;

2.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

3.近年财务状况表(表2);

4.业绩汇总表(表3);

5.投标承诺书;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c3.1.4资格审查资料组成:

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

2.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

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

求。

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

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

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

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见须知前附表3.5。

3.6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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