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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HEGK2025-010-01
项目名称: 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 数量: 70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租赁70辆新能源汽车(旧车)用于公务、勤务使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3年。采购金额为一年合同额,合同为每年一签,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证》或《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响应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十一群:********(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博乐市公安局
地 址: 新疆博乐市锦绣路7号(博乐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博乐市益群西路北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莉莉
电 话: ********
附件信息:
010-01二次招标文件(B包).pdf
464.2K
项目编号:XJHEGK2025-010-01
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
(B包)(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博乐市公安局
联系人:阿日斯楞
联系电话:187********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莉莉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有关说明
二、项目概况
三、交付要求
四、验收
五、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六、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八、交货
九、合同签订
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三)澄清有关问题
(四)综合比较与评价
(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六)无效投标
(七)定标原则
(八)其他事项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有)
(五)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声明书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承诺文件
8.售后服务文件
9.类似业绩
10.其他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如有)
(二)技术部分
11.技术条款偏离表
12.技术文件
13.其他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三、资格响应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财务审计报告
6.税收缴纳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9.投标声明书
10.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三)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4.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5.信用查询截图
(五)其他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EGK2025-010-01
项目名称: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车辆租赁
标项一: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
数量:70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租赁70辆新能源汽车(旧车)用于公务、勤务使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年。采购金额为一年合同额,合同为每年一签,合同签
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证》或《道路交通运
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
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
/)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
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
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进入“项目
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
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
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
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
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
一切费用;
(2)“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
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
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
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响应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
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
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
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
标;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
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
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
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
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
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
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十一群:********(如已加入1-9群,无
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
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
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
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
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
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
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乐市公安局
地址:博乐市
联系方式: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博乐市益群西路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莉莉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采购人 | 名称:博乐市公安局地址:博乐市联系人:阿日斯楞电话:187********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益群西路北联系人:何莉莉电话:******** |
| 3 | 项目编号及名称( | 项目编号:XJHEGK2025-010-01项目名称:博乐市公安局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B包)二次) |
| 4 | 招标内容 | 租赁70辆新能源汽车(旧车)用于公务、勤务使用。 |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付资金 |
| 预算金额(元) | 项目预算金额:********.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项目最高限价:********.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 | |
| 7 | 合同期限 | 3年。采购金额为一年合同额,合同为每年一签,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
| 8 | 质量标准 | 合格,达到招标人要求 |
| 质量保修期 | ≥3年或12万公里 | |
| 9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 |
| 10 | ((《(((((((((((( | 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提供《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都享受本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非汽车制造商。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证》或《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4.其他要求: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注:1、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场。2、以上资料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里的资格响应文件中必须上传齐全,如有缺失将视为资格评审不通过。3、以上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 |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2 | 投标报价要求 | 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检验、保险、利税、管理、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费用等,以及伴随的配套服务的价格。(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1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1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5 | 付款方式 | 合同另行约定。 |
| 1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17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18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
| 19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
| 20“ | 开评标不见面”电子 |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 |
| 20“ | ( | 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备注:系统解密时长为30分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
| 2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抽取评委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委确定方式:在新疆政采云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地址: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
| 23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未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格式为PDF)至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须与上传政采云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需留存备案将一律不予退还。如有疑问可与收件人联系:********。 |
|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 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 |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按规定本人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 |
| “ | 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
|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 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按照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制作完成,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加密完成后在“政采云”平台递交。 | |
| 24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支付。 |
| 25 | 行业划分 | 此项行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26 | 场地服务费 | 不缴纳。 |
| 27 | 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 28 |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 | 1.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要求,本项目的产品如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范围内产品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项目产品类别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租赁车辆为旧车,故以上认证证书在所租赁车辆生产期内有效即可。 |
| 29 | 利害关系投标企业处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企业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企业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 2家以上的投标企业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 30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31 | 项目中同品牌投标情况 | 核心产品: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审得分相同的,首先按照报价确定,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一致,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32 | 声明 | 1.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如发现承诺多兑现少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2.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须向我公司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邮箱********@qq.com。用于合同备案,逾期未提供,后果自负。 |
| 33 | 注意事项 |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 |
| 33 | 注意事项 | 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2.“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磋商)、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响应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
详细阅读,如有矛盾,以本资料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
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
门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买方”系指博乐市公安局;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中标方”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将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即成为
“中标方”。
3.合格的投标人
3.1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
或代理商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4.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5.招标费用
5.1无论招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范本格式。
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
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
求,从而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
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7.招标文件澄清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
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8.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同意。
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
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
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10.语言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
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
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10.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0.2.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上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
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
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0.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
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0.2.3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
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
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中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承诺书、开标
一览表、报价分项表。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
和大写要相符。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
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投标报价。
13.2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
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2.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13.2.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2.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
准,修正合价。
13.2.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
后最终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按废标处
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投标货币
14.1人民币报价。
15.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如不满足条款将导致废标。
16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
标)
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商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
期。
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投标文件须打印。
18.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章。
18.3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
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缴纳投标保证金。
19.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9.3.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招标文件;
19.5.2投标人在被通知成交后未按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拒绝按
成交状态签订合同的;
19.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5.4评标过程中,发现有意扰乱采购活动或围标、串标等情形的;
19.5.5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5.1按规定签订合同;
19.5.5.2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9.5.6违反招标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
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
(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
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
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20.2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上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
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
21.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
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
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完
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
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程序
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CA证书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
并签到。
22.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
正常与否,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
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
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22.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
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
22.4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
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
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3.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
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
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
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
一切后果。
24.开标过程
24.1开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4.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投标保
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
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
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4评标委员会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
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
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
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
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
进行评审,如需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
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作书面记
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
文件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6.评标办法及评定标准
(一)采取综合评分法。由依法组建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及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政府采购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
文件进行评审,由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二)招标文件评分分值由商务、技术、价格和服务及其他部分组成,综合
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凡以价格、百分比计算的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分标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货物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
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
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
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
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六、质疑和投诉
27.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2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供
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27.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7.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
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
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
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7.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莉莉
联系电话:157********
通讯地址:博乐市益群西路北
27.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
政部门提起投诉。
27.7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
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8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
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 质疑函范本 | ||
| 地址: | 邮编: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邮编: | ||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 |||
| 质疑项目的名称: | |||
| 质疑项目的编号: | 包号: | ||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 |||
|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 |||
| 质疑事项1: | |||
| 事实依据: | |||
| 法律依据: | |||
| 质疑事项2: | |||
| …… | |||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 |||
| 请求: | |||
| 签字(签章): | 公章: | ||
| 日期: | |||
| 质疑函制作说明: |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被授权
人”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
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七、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和服务相等且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
28.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此项目做出
废标处理。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的权力
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的权
力,并对所
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
用)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中标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投标保证
金。
31.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
依据。
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32.1中标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33.1中标方须按照如下标准向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
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支付。)
附:招标代理服务计算方法
|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万-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万-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万-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亿-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亿-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亿-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亿-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元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
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八、开标失败条件
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8.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
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技术性能必须与响应
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及技术标准保持一致。
(三)车辆安全性、质量及技术性须符合国家车辆合格标准,车辆购买渠道
合法且手续齐全、证照完备在有效期内,符合《道路安全交通法》有关规定,
且无违章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
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清单
| 车辆类型 | 数量 | 参数要求 |
| 新能源汽车(旧车) | 70辆 | 详见技术参数 |
(二)车辆技术参数
租赁数量:70辆新能源汽车(旧车)用于公务、勤务使用。
需满足的要求:车型为轿车,70辆,每天每辆预算租金80元以下,该项
目租赁服务期3年,每年服务费********.00元(76元×70辆×365天)。
| 总长/总宽/总高(mm)★ | ≥4700*1800*1500 |
| 轴距(mm) | ≥2700 |
| 车型★ | 轿车 |
| 车身结构 | 4门5座三厢车 |
| 能源类型★ | 纯电动 |
| 最大功率(kW)★ | ≥100 |
| 最大扭矩(N·m) | ≥200 |
| 轮胎规格 | ≥215/55R17 |
| 整备质量(kg) | ≥1500 |
| 车辆电池 | 锂电池 |
| 电池电量(kWh) | ≥50 |
| 纯电动续航里程(km)★ | ≥450 |
| 快充时间(小时)★ | 快充至80%电量时间,≤50分钟 |
| ABS防抱死 | 有 |
| 后倒车雷达 | 有 |
|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 主:有,副:有 |
| 胎压监测功能 | 有 |
三、交付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需车况良好,冷暖空调系统可正常运转,车辆
必须为首次登记注册的车辆,不得为过户车、展示车、试驾车、泡水车、翻新
车、改装车、事故车、二手车、资源车、库存车及结构性损伤修复后的车辆
(旧车挂牌日期距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小于5个自然年)。如有上述问题采购人
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或取消合同。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备必要的服务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
车辆落户、上牌、车损险、交强险、车上司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驾乘险;
(2)租赁车辆为白色车身,按采购人要求对车身进行喷涂装潢并加装指定灯具
及装具,如符合公务车辆要求用于公务出行、执法执勤的制式警灯、警用标识
等),车辆内饰因使用频繁,损坏或磨损严重的(丢失除外),乙方应免费更
换;(3)提供车辆装修包括:脚垫、360软包、玻璃贴膜、挡泥板、座包套2
套、四季胎、方向盘把套、充气泵、补胎液、玻璃水、蜡扫、随车工具(灭火
器)等。
3.供应商需每1辆车免费配备1台20千瓦的直流快速充电桩,租赁期间,
需负责对充电桩进行维护和维修。安装与调试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4.供应商应承诺该批车整车动力电池系统在低温(低于-15℃)时系统容量
不低于其常温容量的50%。车辆每次使用乙方所提供充电桩充电时间不高于2
小时,并且实际续航不低于200km。如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车辆或电
池组。(须提供承诺书)
5.确保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
车辆出厂检验单等资料齐全且信息一致。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电机编号与
合格证或发票一致。
6.供应商需对车辆定期正常保养、年检、维修维护、按照采购人需求安装
所需数量的充电设备(充电桩配套完善的刷卡、扫码智能启停充电功能),车
辆租赁期满后,充电桩无偿保留给采购人使用。(须提供证明材料)
7.整车质保:≥3年或12万公里。
四、验收
1.车辆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方进行初步验收,
采购人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对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外观、资料、备品备件、
随车工具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查验,并签署相应的书面交接单。
2.初步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品牌;(2)车型;(3)数量;(4)
外观;(5)资料;(6)备品备件;(7)随车工具。
3.最终验收
(1)在最终验收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进行最终验收,本阶段验收时将
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技术协议及
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查验,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材料。
(2)最终验收内容:最终验收时除按初步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外,将重点查
验车辆组件及配置、车辆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等。
(3)验收结果的处理:①采购人在最终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
定,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同
时提出处理意见。②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
购人提交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1.在车辆使用期内,中标人需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关于其所提供车辆方面的
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2.在车辆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安排专
业技术人员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免费为采购方的驾驶人员、维修人员、充电
人员、相关管理人员等提供及时、有效地关于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方面的
培训。
六、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承诺车辆使用服务期间,车辆出现故障后及维保、限行、年检
等情形,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排除故障。其间需向采购人提供备用车使
用(备用车必须为功能完好的制式警车,车型由供应商自定)。(须提供承诺
书)
2.车辆使用服务期间,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供应商应赶往现场
或者通知相关部门,协助采购人处理。因事故导致车辆的维修,供应商负责协
调保险公司核实赔偿。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导致需先行垫付人身损害赔偿及
维修费用的情况,供应商应当先行垫付维修费、人身损害赔偿。
3.车辆定期常规维修保养及自身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维修,维修项目包
括更换刹车油、更换防冻液、更换减速器油、更换空调、冷媒、更换车辆灯泡、
更换警灯报警器;车辆自身问题包括车辆动力电池包、PEU电控总成、车辆电
机、方向机电脑板。
4.供应商承诺该批租赁车辆每年免工时费更换轮胎两次,供应商免费提供
二手雪地胎。服务期内,每车至少提供2套座椅套,雪地胎和夏季胎非人为损
坏的保养维护均由供应商承担,正常磨损无法使用的由供应商进行更换,不另
行收取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七、付款方式
合同另行约定。
八、交货
1.车辆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在交货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
九、合同签订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由双方协商对协议约定内容进行
变更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
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货物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
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
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
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
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 3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
| 6 | 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 | 提供《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承诺书》。 |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 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
| 7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明》。 |
| 8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
| 9 | 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都享受本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非汽车制造商。 |
| 10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
| 1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证》或《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 |
| 备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 ||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与购买文件时一致且有有效变更证明的。 |
| 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按照规定要求报价,均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有且只有一个报价。 |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 | 响应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是否全面;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投标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 |
| 7 | 其他无效情形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8 | 其他无效情形 | 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关联相关内容(如未关联相关内容视为符合性审核不通过)。 |
| 9( | 强制性认证证书如有) | 本项目的产品如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范围内产品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认证证 |
| 9( | 强制性认证证书如有) | 书),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租赁车辆为旧车故以上认证证书在所租赁车辆生产期内有效即可。 |
| 备注:如果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 ||
(三)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
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
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
(四)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和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
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和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价格评议
2.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
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
算公式。
2.2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3.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为小微企业。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
3.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
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
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4.计分办法
综合评估分=技术评定得分+商务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各项统计结果均精
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依据( | 分值100分) |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10分 |
| 商务部分(15分) | 类似业绩( |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车辆租赁项目业绩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网站可查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和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双方签章页),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5分 |
| 质量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车辆租赁)业绩的服务质量评价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有效的优质服务质量评价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服务质量评价不佳的得0分。同一业绩评价不重复得分。 | 5分 |
| 维保团队人员保障 | 由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维保人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如和本地维保修理机构签订协议,则提供本地维保修理机构人员身份证、社保证明以及相关协议内容),高级维修工每个得2分,中级维修工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 5分 | |
| 技术部分(75分) | 租赁产品技术参数响(应( | 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为基准,提供详细技术偏离表,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打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8分为基础分。每有一项指标正偏离参数要求的加0.5分,正偏离加分最高得分为2分;除实质性条款外的条款,每有一项指标负偏离参数要求的扣1分,负偏离扣分不设限,扣完为止。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供应商提供的租赁产品在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的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及具有国家法定部门出具整车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 | 10分 |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维修措施;②车辆维护保养措施;③车辆租赁管理方案;④车辆调度管理方案;⑤车辆交付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齐全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15分;以上5项中每有一项存在缺失的扣3分;每一项存在一处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不满足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15分 | |
| 充电桩设备配备、施工、安装调试 | ①设备方案需提供充电桩设备型号,数量,安装调试现场指导培训使用等详细说明;②所提供充电桩具备安全防护功能、智能启停功能;③充电桩施工实施方案有完善的管理架构、施工计划、人员配备、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以上3项内容方案计划详细、合理可行,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完全匹配,最高得1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4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 12分 |
| 注:缺陷是指:①内容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和阐述;②内容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项目特点等。 | |||
| 售后服务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维修和维护保养设施,承诺24小时运维服务;②车辆状态监测、保养、管理方案、车辆管理调度,数字化用车服务平台,管理车辆调度,用车流程线上化;③保障车辆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保证措施及必须保障采购人正常租车需求承诺,承诺服务期间免费兼容新国标升级;④驾驶人员车辆操控定期安全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计划详细、合理可行,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完全匹配,最高得16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4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完整性方面:内容不全面,对各方面没有详细的描述和说明,或描述说明混乱条理不清晰;②合理性方面:对项目理解不切实际,思路不清晰,无法科学合理地满足项目要求;③针对性方面:方案编制不够紧扣项目特点不突出,无法准确理解采购内容,不能准确针对甲方的采购需求做出响应,针对性不强。 | 16分 | |
| 应急备用车辆(服务 | 每增加提供1辆备用车用于原车故障时可随时更换的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车辆发生故障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代用车需4小时配送到位提供可操作性证明材料及代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分 | |
| 保险 | 投标人承诺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要求责任限额大于100万元),在1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0万得1分,最多得4分。各项提供对应承诺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4分 | |
| 应急预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机件故障),中标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警、报险或叫救护车等)并在30分钟内通报招标人,并立即派相关人员赴现场负责处理、安排其他车辆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交通事故;②车辆更换等响应时间;③技术支持;④备用车辆的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齐全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12分;以上4项中每有一项存在缺失的扣3分;每项中存在一处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 | 12分 |
| 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不满足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六)无效投标
评标小组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
标:
(1)逾期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未签署、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
外);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
(5)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的;
(6)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资料内容不真实,
且投标人不能提交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的;
(8)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雷同,或存在其他情形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
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围标嫌疑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综合评审打分的方法,评标结果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及采购机构将有权对成交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誉
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中标结果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公示。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公开招标
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在招投标过程中,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纪守
法,保证公正廉洁、公平竞争,不准从中舞弊,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相应服务,凡是达不
到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有权拒绝。
3.在开标前,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规格及要求有异议或对要求有不合理
之处,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代理机构,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
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评标程序,即视为各投标人已详细
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
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在招标活动全过程中,如发生对招标文件理解不一致或出现任何其他争
议事项,均可提交评标委员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该表决在作
出时直接发生效力。
5.本文件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本合同仅做参考,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乙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社会代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甲方租赁乙方车辆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
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约定
| 1.1租赁车辆用途及区域: | 。行驶区域: | 。 | |
| 1.2租赁车辆数量: | 。租赁车辆: | 车型:。如需超范围行驶,甲 |
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回乙方进行检测。
1.3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车辆需有车辆生产厂商的保修手册及产品合格证书
等,保障所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
1.4车辆交付:。
1.5车辆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应签署《车辆交接清单》,甲方应本人或者委托
代理人签署《车辆交接清单》,《车辆交接清单》的签署代表甲方已对车辆外
观及内饰进行了检测和确认。
1.6车辆租赁日期:原则上自双方签署《车辆交接清单》时起,甲、乙双方开
始计算租赁费用,或者以车辆交接单计算起始租期。
第二条车辆租金及充电桩
2.1租期:。起租日期自租赁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算(以《(车辆交
接清单》中的交接日期为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
时间、地点将车辆交还给乙方。甲方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向乙方
发出续租申请,乙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协商继续签订后续租赁协议。
2.2租金:。
2.3充电桩:。
2.4租金支付条款:。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开具相应租金费用发
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3.1本合同租期内的(或者交车后的)过路过桥费、燃料费(或电费)、停车
费、洗车费以及在租赁期内任何违章罚款、罚金等使用租赁车辆产生的费用由
甲方承担。
3.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身份证明及合法有效的驾驶人员证明。
3.3甲方应按照约定用途,遵照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合理合法使用车辆,配
合乙方进行租赁车辆的保养、车检等。
3.4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在不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有权通过合理
方式了解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3.5甲方在租期内应对租赁车辆上一切人员的安全负责并对其财产进行保管。
3.6甲方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典当、倒卖或进行其他任何损害租赁车辆所
有权的行为。
3.7甲方应定期(每年或行驶公里)检查刹车油、防冻液、减速器油、
空调、冷媒等,如发现任何车辆自身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由乙
方负责免费维修。
3.8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人为将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
限于将水,饭,汤等液体流入电路板的损坏;车辆勾电(正负极接反)失误导
致控制器损毁;私自拆除空调滤芯、滤棉。
3.9在甲方使用期间,如租赁车辆被盗抢、丢失或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及时
通知乙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或保险公司索赔或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在12小
时内尽快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备。
3.10本合同终止或租赁期满,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或租赁期满之日起当日内归还
车辆、备件及相关证件,与乙方结清全部未付费用,并结清还车前因交通违
章、违法肇事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租赁车辆应与乙方交付时状态基本保
持一致,因租赁期间发生故障进行维修或日常损耗而改变的除外,双方验车确
认无误后签署《车辆交接清单》。
第四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4.1乙方承诺出租车辆不存在与任意第三方的权属、经济和法律纠纷,拥有租
赁车辆的所有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收取车辆租赁费用、押金及其他
相关费用。
4.2乙方提供车辆,承担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税费以及上户费、车辆正常保
养的费用。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始终处于有效的保险期内,如因车辆脱保期间
发生事故、车辆自燃、无法理赔的等,所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合同约
定购买保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比照保险公司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4.3乙方应按照车辆使用性质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险内容包括车损险、交强
险、车上司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万)、驾乘险(万/
座)、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投保以上险种的,承担实际购买保险与按合同应购
买保险的差额赔偿责任,如因车辆脱保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无法理
赔的所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4所有车辆交接前,乙方依照甲方的标准进行喷涂装潢,提供四季胎、外观
标识、警灯警报、脚垫、座套、方向盘把套以及玻璃贴膜;车辆内饰因使用频
繁,损坏或磨损严重的(丢失除外),乙方应免费更换。
4.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必须保持技术状态良好,乙方承诺该批车整车动力
电池系统。如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车辆或电池组。
4.6租期内租赁车辆的保养周期为:,以先到者为准。所有车型的首次
保养均需在4S店或出租方的指定地点完成,并由乙方承担保养费用。个别特殊
车型按照厂家规定的周期进行保养。乙方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
相应调整,避免耽误甲方用车。
4.7车辆出现故障后以及维保、限行、年检等情形,乙方需8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排除故障。其间需向甲方提供备用车使用(备用车必须为功能完好的制
式警车,车型由乙方自定),甲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正常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
如当天未提供备用车则扣除车辆当天租赁费用。
4.8车辆定期常规维修保养及自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项目包括更
换刹车油、更换防冻液、更换减速器油、更换空调、冷媒、更换车辆灯泡、更
换警灯报警器;车辆自身问题包括车辆动力电池包、PEU电控总成、车辆电
机、方向机电脑板。
4.9乙方承诺该批租赁车辆每年免工时费更换轮胎两次,乙方免费提供雪地轮
胎。
第五条免责条款
5.1甲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承载有毒有害及违禁物品,不得酒后、吸食毒品
后驾车,不得使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参加竞赛、试验、测试等激
烈活动(正常接出警、演练除外)。因此产生的所有问题,甲方完全自行承担
相应的损失及连带责任。
5.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若私自改装车辆造
成的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遇特殊情况,甲方需与乙方协商处理。
5.3甲方驾驶人员不得无证驾驶,否则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汇款方式
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公司地址:
执照号码: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第七条交通事故及意外事件
7.1如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险,
(A)车辆发生事故后,甲方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并在乙方指定的维修点进行
维修。如果甲方选择在非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且该维修点需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维修记录。
(B)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导致需先行垫付人身损害赔偿及维修费用的情况,
乙方应当先行垫付维修费、人身损害赔偿。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
事宜。
7.2租赁车辆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缴纳保险。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重大交通事
故,且保险理赔费用不足以覆盖损失,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
致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费用不足以覆盖损失,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7.3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在发生日之后15日内
处理完成,最迟不得晚于合同终止后的15日内处理完毕。如遇车辆年检,则应
在年检到期日前15日内处理完毕。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履行车辆运营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车辆的甲方有权提
出终止合同。
8.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终
止合同。
8.3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双方验车时,如租赁车辆有破损、剐蹭,内外机
件、设备、饰品等有损坏缺失的(正常老化、磨损除外),在交车前需及时报
保险,由保险公司赔偿。
第九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或几种情形,本合同依法立即终止:
9.1乙方在提供服务时被确认存在欺诈或其他违反诚信原则、无法履行合同的
行为;
9.2出现严重交通事故、酒驾、吸毒、犯罪等违反作为驾驶员条件的情形(正
常出警除外);
9.3连续7天拖延交纳租金的;
9.4将车辆进行抵押或进行其他侵害乙方对租赁车辆所有权的行为的;
9.5故意导致甲乙双方无法与其联系的;
9.6违章罚分累计达到10分且经乙方通知后7日内仍然未将违章全部处理完毕
的。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及附件
10.1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
解决,双方同意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10.2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一
并构成完整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
签署确认的合同附件全部真实完整地存档。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补充合同信息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有)
(五)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声明书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承诺文件
8.售后服务文件
9.类似业绩
10.其他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二)技术部分
11.技术条款偏离表
12.技术文件
13.其他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三、资格响应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财务审计报告
6.税收缴纳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9.投标声明书
10.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三)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4.特定资格条件证明
(四)其他要求
15.信用查询等截图
(五)其他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招标。
我方的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服务期限为
日,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日。
据此函,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
称、地址)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二、确认下述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5.我方同意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资
料。
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
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我方完全理解并尊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投标和
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有,由投标人自行叙述)
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内容: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采购内容 | |
| 合同履约期限 | |
| 服务质量目标 | |
| 投标报价(元) | |
| 备注 |
说明:
1.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最终报价相一致;
2.报价包含到达现场的费用,包括货物、服务、税金、包装、运输、人
工、装卸、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
大写为准;
4.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5.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具体要求说明 | 供应商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报价(元) | 所属行业 | 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 类型 |
| 合计报价(大写) | ||||||||||
说明:
1.投标人应当按本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它一切费用
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
3.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等;
4.如本项目包括采购货物的,有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
填报的,在评标时不予加分;
5.所属行业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填报;类型指小型、微型、中型、大型
企业;
6.本表行数不足的,可自行扩展。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有)
说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有)
(五)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其他组织),经营地址为:。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
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项目招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
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所投产品及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我方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
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6.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
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招标。
我方的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服务期限为日,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日。
据此函,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
称、地址)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二、确认下述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
2.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此项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并尊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投标和
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有,由投标人自行叙述)
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内容: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采购内容 | |
| 合同履约期限 | |
| 服务质量目标 | |
| 投标报价(元) | |
| 备注 |
说明:
1.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最终报价相一致;
2.报价包含到达现场的费用,包括货物、服务、税金、包装、运输、人
工、装卸、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
大写为准;
4.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5.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具体要求说明 | 供应商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报价(元) | 所属行业 | 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 类型 |
| 合计报价(大写) | ||||||||||
说明:
1.投标人应当按本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它一切费用
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
3.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等;
4.如本项目包括采购货物的,有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
填报的,在评标时不予加分;
5.所属行业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填报;类型指小型、微型、中型、大型
企业;
6.本表行数不足的,可自行扩展。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自行提供。
6.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 | 招标要求 | 应标情况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 供货时间 | |||||
| 供货地点 | |||||
| 验收方式 | |||||
| 付款方式 | |||||
| 质保期 | |||||
| 售后服务事项要求 | |||||
| …… |
注:若有偏离,请将具体偏离条款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
请在“偏离”一栏中标注“无”字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