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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项目名称: 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
最高限价(元): 包一: 357570.00元,包二:476300.00元,包三:342423.00元,包四:392271.40元,包五:210100.00元,包六:529625.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海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全能智勘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757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海西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机器狗项目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4763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海西州公安局科信支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32 预算金额(元): 342423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海西州警保科被装采购项目 数量: 4725 预算金额(元): 392271.4 单位: 顶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标项五 标项名称: 海西州公安局警保科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1304 预算金额(元): 2101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标项六 标项名称: 海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529625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包二:/,包三:/,包四:报名参加的企业须为公安部指定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生产企业(提供截图)、服装及配饰均为公安部公布的新式制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包五:/,包六:/
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8.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具体流程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提示:请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务必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4、注:供应商务必在*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 5、供应商可同时参与1-6包,但1-6包最多成交1个包,在评审过程中,针对1-6包,供应商则依据标包的自然顺序最多成交一个包,并按得分名次的自然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 都兰西路25号海西州公安局
联系方式: 0*开通会员可解锁*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鸟枭、马丽婷
电 话: ********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zip
1.9M
供应商1.pdf
16.6M
供应商注册.pdf
2.9M
天谷CA.pdf
2.2M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4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230.82894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鸟枭、马丽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都兰西路25号海西州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开通会员可解锁*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包号:包三
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23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8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项目名称: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4元(大写)贰佰叁拾万零捌仟贰佰捌拾玖元肆角其中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最高限价: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各包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数量: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交货期:20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8.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具体流程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提示:请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务必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接收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4、注:供应商务必在*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
5、供应商可同时参与1-6包,但1-6包最多成交1个包,在评审过程中,针对1-6包,供应商则依据标包的自然顺序最多成交一个包,并按得分名次的自然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任老师
地址:都兰西路25号海西州公安局
联系方式:0*开通会员可解锁*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项目联系人:鸟枭、马丽婷
电话:********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
| 2.1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人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 |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采购预算 | (小写)********.4元(大写)贰佰叁拾万零捌仟贰佰捌拾玖元肆角其中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 ;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 |
| 最高限价 | 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 ;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 |
| 项目分包个数 | 本项目共6个包。包一:海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全能智勘设备采购项目;包二:海西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机器狗项目;包三:海西州公安局科信支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包四:海西州警保科被装采购项目;包五:海西州公安局警保科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包六:海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设备采购项目。 | |
| 各包要求 | 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 |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 |
| 2.2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8.其他要求:/ |
| 8 | 报价要求 | 1、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应当明确完整,投标报价不完整存在缺漏项或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2、分项报价合计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9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包一:(小写)4001.00元(大写)肆仟零壹元整;包二:(小写)4002.00元(大写)肆仟零贰元整;包三:(小写)4003.00元(大写)肆仟零叁元整;包四:(小写)4004.00元(大写)肆仟零肆元整;包五:(小写)4005.00元(大写)肆仟零伍元整;包六:(小写)4006.00元(大写)肆仟零陆元整;收款单位: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4774450提交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9.1 | 提交方式 | 提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格式由金融机构提供。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
| 9.2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10 | 磋商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 12 |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 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 | |
| 14.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包一:(小写)6436.00元(大写)陆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包二:(小写)8573.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柒拾叁元整;包三:(小写)6164.00元(大写)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包四:(小写)7061.00元(大写)柒仟零陆拾壹元整;包五:(小写)3782.00元(大写)叁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包六:(小写)9533.00元(大写)玖仟伍佰叁拾叁元整;账号:********05017开户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
| 合同签订期限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签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工作。 | |
| 交货期 | 20个日历日 | |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1)银行转账(2)保险保单(3)银行保函 | |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本采购项目接收质疑函方式、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邮箱发送邮件或在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电话:********邮箱:********@sina.com | |
| 其他事项 | 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 |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此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服务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5.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
8.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分项报价表”逐一报价(如有);
8.2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8.4磋商报价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8.5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磋商保证金采用前附表规定转账方式的,由供应商直接转入“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
9.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
(3)磋商函
(4)首次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8)联合体协议书
(9)供应商承诺函
(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1)资格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证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5)磋商保证金
(16)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17)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8)服务方案
(1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2.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
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邮箱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5.磋商过程
1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方式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5.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3磋商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15.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小组
16.1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6.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平、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5磋商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7.磋商程序
17.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7.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11.1(1)-(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的;
(6)交货期、响应有效期最终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完全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的;
(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限价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2.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如有)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分项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7.2.2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7.2.4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7.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7.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18.评审办法
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8.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包三评审办法:
| 评审类别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30分) | 报价分(30分)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商务评价(5分) | 类似项目业绩(4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每承担过1项类似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4分,以生效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
| 节能和环保(1分) |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得0.5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截图的不得分。注:该项得分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 |
| 技术评价(65分) | 技术参数(24.5分)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以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等资料为依据] |
|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7.5分) | 根据采购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安装和调试,具体内容包括①人员任务分工、②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计划、③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④安装和调试方案、⑤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上述五项投标人每响应一项得3.5分,满分17.5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5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
| 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8分) | 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及服务承诺:①售后服务方案②售后服务人员团队组成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承诺函;上述四项投标人每响应一项得2分,满分8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
| 供货方案(15分)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包切实可行的供货方案,内容具体包括:①供货进度计划,②货物包装、运输方案,③配送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④售后质量安全保障措施,⑤到货验收服务方案;上述五项按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每响应一项得3分,满分15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5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1.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6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询问与质疑
22.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
2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过程、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2.2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政府采购政策
23.政府采购政策
23.1价格评审优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3.3响应文件符合本章前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磋商活动终止
24.终止情形
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2、处罚
25.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2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5.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5.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5.6未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5.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5.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
(货物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X-XXX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QHCX-202X-XXX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模版执行,具体合同格式自拟)
合同备案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X-XXX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目录
(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
(2)目录................................................所在页码
(3)磋商函............................................所在页码
(4)首次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
(5)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
(6)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
(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8)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9)联合体协议书....................................所在页码
(10)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
(1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12)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3)财务状况证明.......................................所在页码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
(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6)磋商保证金........................................所在页码
(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所在页码
(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9)服务方案..........................................所在页码
(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附件3: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元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包号 | |
| 磋商报价 | |
| 交货时间 | |
| 免费质保期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注:1.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磋商总价 | 大写:小写: | ||||||||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包号: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 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 |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数量 | 名称 | 规格型号、产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数量 |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扣除相应的分值。
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采购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磋商要求,对超出或不满足采购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4.供应商应按提供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5.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职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附件9: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活动,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维护市场秩序。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2:财务状况证明
财务状况证明
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件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5: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1、将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彩色扫描(或复印)件粘贴后加盖公章。
2、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的,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提供的格式为准。
附件16: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首次报价(元) | 调整因素 | 最后报价(元) | 交货期 | 免费质保期 |
| 大写:小写: | 大写:小写: | |||
|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 ||||
注:1.本项目磋商报价按总价金额报价
2.最后报价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并签字、盖章。供应商需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最后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磋商总价 | 大写:小写: | ||||||||
注:1.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2.最后分项报价表与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一并上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7: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每承担过1项类似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4分,以生效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8:交货方案
(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1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标的名称”指该项目拟供货物的设备名称。
3.供应商或生产商所属行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无“★”),技术参数只作为评审因素,如有偏离扣除相应分值。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或者供货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交货时间:20个日历日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免费质保期:2年
包三参数:
| 海西州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 | 一体化集成框架对接网关 | 1.国产化设备,硬件配置不低于:CPU:配置≥2颗 C86国产化处理器,单处理器物理核心数≥16核,主频≥2.5 GHz,线程数≥32线程;2.内存:配置≥128G DDR4;3.硬盘:≥4块2T 7.2K SAS硬盘(Raid5);4.阵列卡:配置Raid 1G卡(支持RAID 0/1/5/10);5.网口:≥2个千兆电口和≥2个万兆网口;6.电源:配置80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 4 | 台 |
| 2 | 便携站业务终端箱北斗定位系统升级改造 | 1.与公安部卫星通信系统兼容,实现定位信息上报 ;2.仅支持北斗定位标准数据协议;3.支持1路RS232串口或串口转网口。 | 1 | 套 |
| 3 | 便携站卫星天线北斗 定位系统升级改造 | 1.更换硬件模块;2.仅支持北斗定位标准数据协议;3.与天线原有控制、信号接口兼容。 | 1 | 套 |
| 4 | 加密机 | 1.硬件形态:标准1U机箱;2.网络接口:≥6个10/100/1000M Base-TX;3.加密带宽容量:≥50Mbps;4.加解密传输延时:≤1ms5.IPSec VPN:默认支持隧道不小于300条6.具备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 1 | 项 |
| 5 | 网络存储设备 | 1.机架式网络存储设备,多核处理器,冗余风扇,实现7×24小时稳定运行;2.系统内存:≥8GB(可扩展至64GB)3.系统盘:≥240GB SSD4.存储接口:≥24个SATA接口,支持硬盘热插拔5.网络接口:≥2个千兆数据网口,≥1个千兆管理口6.其他接口:≥1×COM,≥4×USB,≥1×VGA7.整机电源: 1+1冗余电源;8.视频性能:最大接入带宽≥1000Mbps,最大支持接入≥500路;9.图片性能:最大支持≥50张/S(单张图片500KB)10.回放性能:最大支持≥55路2Mbps;11.事件录像:最大支持≥200路2Mbps;12.支持视频流直写、图片直写13.支持ONVIF、GB/T 28181、RTSP等标准协议14.支持VRAID、RAID0、1、5、6、10等多种RAID模式15.支持RAID降级可读写(VRAID),支持全局热备(RAID0、1、5、6、10),多重保护数据安全16.支持RAID即建即用,支持存储空间扩展17.支持局部重构,原盘或其克隆盘拔出设备后再插回,未被覆盖数据可快速恢复18.支持定时录像、事件录像、手动录像等多种录像方式19.支持视频检索功能,按照监控点编号、录像类型、时间组合等条件查询20.支持视频回放功能:正序回放、定位回放、倍速回放等功能21.支持按需取流功能,未处于录像计划时间内的通道不占用网络带宽22.支持通过“一键配置”选项配置完成存储模式后,可直接运行业务;23.支持切换标准RAID模式和VRAID模式,适用于不同业务场景,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24.可在操作界面查看数据重构状态,磁盘或节点离线并重新插回后,可在界面显示离线磁盘或节点的数据重构过程,离线前数据不丢失,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25.具有防偶发死机的措施(如硬件或软件SNMP、或定时自动起启动等),死机后的自愈恢复时间应≤3min,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26.可对视音频、图片、结构化数据、对象等文件进行混合存储,并可通过http和https方式下载,支持划分多个对象池,支持对象池的独立循环覆盖,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27.支持对IoT硬盘进行加密和解密,加密后的硬盘无法进行读写,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28.网络存储设备须无缝对接海西州公安局内部监控管理平台,对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 1 | 台 |
| 6 | 企业级4T硬盘 | 1.企业级硬盘,≥4TB容量,≥7200RPM;2.空气盘, CMR传统磁记录;3.传输速率≥215 MB/s,256MB高速缓存,流畅存储视频有效防止丢帧;需与网络存储设备配套使用 | 24 | 片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包号:包四
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26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8
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3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项目名称: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4元(大写)贰佰叁拾万零捌仟贰佰捌拾玖元肆角其中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最高限价: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各包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数量: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交货期:30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名参加的企业须为公安部指定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生产企业(提供截图)、服装及配饰均为公安部公布的新式制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8.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具体流程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提示:请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务必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接收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4、注:供应商务必在*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
5、供应商可同时参与1-6包,但1-6包最多成交1个包,在评审过程中,针对1-6包,供应商则依据标包的自然顺序最多成交一个包,并按得分名次的自然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任老师
地址:都兰西路25号海西州公安局
联系方式:0*开通会员可解锁*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项目联系人:鸟枭、马丽婷
电话:********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
| 2.1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西州公安局202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人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 |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采购预算 | (小写)********.4元(大写)贰佰叁拾万零捌仟贰佰捌拾玖元肆角其中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 ;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 |
| 最高限价 | 包一:(小写)35757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包二:(小写)4763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包三:(小写)342423.00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叁元整 ;包四:(小写)392271.4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壹元肆角整;包五:(小写)210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零壹佰元整;包六:(小写)5296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 |
| 项目分包个数 | 本项目共6个包。包一:海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全能智勘设备采购项目;包二:海西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机器狗项目;包三:海西州公安局科信支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包四:海西州警保科被装采购项目;包五:海西州公安局警保科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包六:海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设备采购项目。 | |
| 各包要求 | 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 |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 |
| 2.2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名参加的企业须为公安部指定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生产企业(提供截图)、服装及配饰均为公安部公布的新式制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8.其他要求:/ |
| 8 | 报价要求 | 1、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应当明确完整,投标报价不完整存在缺漏项或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2、分项报价合计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9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包一:(小写)4001.00元(大写)肆仟零壹元整;包二:(小写)4002.00元(大写)肆仟零贰元整;包三:(小写)4003.00元(大写)肆仟零叁元整;包四:(小写)4004.00元(大写)肆仟零肆元整;包五:(小写)4005.00元(大写)肆仟零伍元整;包六:(小写)4006.00元(大写)肆仟零陆元整;收款单位: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4774450提交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9.1 | 提交方式 | 提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格式由金融机构提供。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
| 9.2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10 | 磋商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 12 |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 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 | |
| 14.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包一:(小写)6436.00元(大写)陆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包二:(小写)8573.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柒拾叁元整;包三:(小写)6164.00元(大写)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包四:(小写)7061.00元(大写)柒仟零陆拾壹元整;包五:(小写)3782.00元(大写)叁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包六:(小写)9533.00元(大写)玖仟伍佰叁拾叁元整;账号:********05017开户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
| 合同签订期限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签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工作。 | |
| 交货期 | 30个日历日 | |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1)银行转账(2)保险保单(3)银行保函 | |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本采购项目接收质疑函方式、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邮箱发送邮件或在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电话:********邮箱:********@sina.com | |
| 其他事项 | 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采购货物供货期间采购人随时进行质量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中标供应商须到甲方要求地点进行量体裁衣服务。 (3)货物面料、样式、颜色、标识须严格按照公安部统一的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系列技术标准(试用稿)》执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样品要求: 1、包装袋封面注明:海西州公安局警保科被服采购项目2、需提供样品数量:提供样品数量为1顶/件/套/个/双/条/副; 3、提供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前),递交人需提供本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逾期将不再接收样品。4、若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内容提供不全,其样品得分为0分; 5、交付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6、样品提交要求:包装完好并密封; 7、退还时间: (1)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评标结束后退还,须由投标人自行取回,3日之内未自行取回的,我公司不承担损坏,遗失等保管责任。 (2)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妥善保管,待中标供应商供货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退还。 注:样品包装完好并密封,样品外包需标明样品名称(不得手写),所递交的样品不得留有投标企业名称、厂址、商标等能显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样品商标标志等标示统一用不透明纸、双面胶遮盖)。样品不能体现投标单位名称。 | |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此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服务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5.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
8.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分项报价表”逐一报价(如有);
8.2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8.4磋商报价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8.5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磋商保证金采用前附表规定转账方式的,由供应商直接转入“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
9.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
(3)磋商函
(4)首次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8)联合体协议书
(9)供应商承诺函
(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1)资格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证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5)磋商保证金
(16)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17)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8)服务方案
(1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2.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
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邮箱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5.磋商过程
1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方式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5.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3磋商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15.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小组
16.1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6.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平、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5磋商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7.磋商程序
17.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7.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11.1(1)-(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的;
(6)交货期、响应有效期最终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完全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的;
(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限价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2.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如有)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分项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7.2.2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7.2.4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7.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7.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18.评审办法
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8.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包四评审办法:
包四评审办法
| 评审类别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30分) | 报价分(30分)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商务评价(10分) | 类似项目业绩(8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每承担过1项类似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8分,以生效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
| 节能和环保(2分) |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得1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截图的不得分。注:该项得分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为准。 | |
| 技术评价(60分) | 技术参数(27分)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7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以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等资料为依据] |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12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技术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从①人员职责、组织管理;②项目实施方法;③计划和进度安排;④验收资料、重点环节、验收进度等指标进行评分。投标人在符合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每响应一项得3分,满分12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5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
| 成衣样品12分 | 根据样品的成品进行评定;①样品成品符合文件技术要求,颜色符合要求,衣料整体一致,无色差。②样品成品外观质量:成品整洁美观,平服,干燥,无水渍,变色,线路顺直,左右对称;整体无破损、无疵点,无断经、无断纬,无线头,不起毛球;③样品成品熨烫平服,无烫光,烫迹线顺直,臀部圆顺,裤腰宽窄一致;敷衬部位无脱胶、无起泡、无渗胶及无起皱;④缝纫线路顺直,定位准确,距边宽窄一致,结合牢固,松紧适宜,拉链开合顺畅;⑤四眼扣要求6根线/眼;牢固;扣眼美观,规整、牢固,不偏歪;⑥样品面料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颜色符合要求,里料与面料相匹配,面料及里料无残疵,无断纱,色牢度好上述6项每符合一项得2分,满分12分。若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内容提供不全,其样品得分为0分。 | |
| 售后服务9分 | 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及服务承诺:①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人员团队组成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函③售后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上述3项投标人每响应一项得3分,满分9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5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1.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6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询问与质疑
22.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
2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过程、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2.2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政府采购政策
23.政府采购政策
23.1价格评审优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3.3响应文件符合本章前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磋商活动终止
24.终止情形
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2、处罚
25.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2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5.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5.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5.6未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5.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5.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
(货物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QHCX-2025-125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模版执行,具体合同格式自拟)
合同备案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货物)2025-125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目录
(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
(2)目录................................................所在页码
(3)磋商函............................................所在页码
(4)首次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
(5)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
(6)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
(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8)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9)联合体协议书....................................所在页码
(10)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
(1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12)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3)财务状况证明.......................................所在页码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
(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6)磋商保证金........................................所在页码
(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所在页码
(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9)服务方案..........................................所在页码
(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附件3: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元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包号 | |
| 磋商报价 | |
| 交货时间 | |
| 免费质保期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注:1.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磋商总价 | 大写:小写: | ||||||||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包号: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 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 |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数量 | 名称 | 规格型号、产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数量 |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扣除相应的分值。
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采购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磋商要求,对超出或不满足采购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4.供应商应按提供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5.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职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附件9: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活动,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维护市场秩序。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2:财务状况证明
财务状况证明
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件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5: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1、将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彩色扫描(或复印)件粘贴后加盖公章。
2、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的,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提供的格式为准。
附件16: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首次报价(元) | 调整因素 | 最后报价(元) | 交货期 |
| 大写:小写: | 大写:小写: | ||
|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 |||
注:1.本项目磋商报价按总价金额报价
2.最后报价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并签字、盖章。供应商需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最后分项报价表
最后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磋商总价 | 大写:小写: | ||||||||
注:1.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2.最后分项报价表与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一并上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7: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每承担过1项类似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8分,以生效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8:交货方案
(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1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标的名称”指该项目拟供货物的设备名称。
3.供应商或生产商所属行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无“★”),技术参数只作为评审因素,如有偏离扣除相应分值。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或者供货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交货时间:30个日历日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免费质保期:1年
3.4.样品要求:
(1)采购货物供货期间采购人随时进行质量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中标供应商须到甲方要求地点进行量体裁衣服务。
(3)货物面料、样式、颜色、标识须严格按照公安部统一的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系列技术标准(试用稿)》执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样品要求:
1、包装袋封面注明:海西州公安局警保科被服采购项目
2、需提供样品数量:提供样品数量为1顶/件/套/个/双/条/副;
3、提供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前),递交人需提供本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逾期将不再接收样品。
4、若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内容提供不全,其样品得分为0分;
5、交付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6、样品提交要求:包装完好并密封;
7、退还时间:
(1)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评标结束后退还,须由
投标人自行取回,3日之内未自行取回的,我公司不承担损坏,遗失等保管责任。
(2)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妥善保管,待中标供应商供货完成采购人
验收合格后退还。
注:样品包装完好并密封,样品外包需标明样品名称(不得手写),所递交的样品不得留有投标企业名称、厂址、商标等能显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样品商标标志等标示统一用不透明纸、双面胶遮盖)。
样品不能体现投标单位名称。
包四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