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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竞争性磋商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5242025ACS00110
项目名称: 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智能化设备,包含4×2.5米照片墙、电子文化长廊、AI数字人、显示屏、非遗展示柜等智能化设备及满足相关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运送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政务大厅三楼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无需代理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陵川县文化街40号(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陵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陵川县行政服务大厅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 ********
附件信息:
10.3修改--文旅空间文件最终版(10.8).docx
188.4K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2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政务大厅三楼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陵川县文化街40号(文化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陵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陵川县行政服务大厅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05242025ACS00110
项目名称: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采购人: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馨提示※
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
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
一、您们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
二、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三、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
四、开标前请确认以下内容:
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
2、开标时请使用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
3、请确保开标时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
4、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
5、开标解密时需要使用CA的Pin码,请确认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Pin码;
6、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
五、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
六、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
七、您们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4-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2-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6-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8-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9-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44-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60-
第九部分附件-82-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5242025ACS00110
2、项目名称: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5、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智能化设备,包含4×2.5米照片墙、电子文化长廊、AI数字人、显示屏、非遗展示柜等智能化设备及相应的软件功能和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运送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2.3本项目供应商采用远程在线开标的方式。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文化街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陵川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是;(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 2 | 响应文件要求 | 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CA数字证书加密的.jmbs格式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磋商主体注: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 5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国家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2)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 9 | 磋商前答疑会 | 否是 |
| 10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 11 | 样品 | 本项目不需提供本项目需提供样品 (提供样品详见采购清单要求) |
| 12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 |
| 14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 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6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 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影印件”均为“原件的影印件”。(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
| 17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 |
| 18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
| 19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
| 2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否 |
| 21 | 磋商小组构成 | 专业类评委2名,单位代表1名。 |
| 22 | 其它 | 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磋商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
| 23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3.6.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
4.竞争性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九部分附件。
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CA数字证书加密的.jmbs格式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
9.3磋商报价
9.3.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3.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9.3.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3.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9.3.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3.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3.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2.3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供应商山西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在线解密的,报价无效。
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采购程序
15.成立磋商小组
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山西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抽取的2名专家组成。
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磋商评审报告。
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7.响应文件审查
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17.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A.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7.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7.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7.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
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7.7重大偏离或保留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技术、服务方案和工期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
1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现场进行确认,形成电子文档后,在最终结果形成后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18.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18.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
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18.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
18.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9.最后报价
19.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19.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9.2.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2.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0.综合评审
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1.确认成交供应商
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2.评审复核
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磋商保密
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4.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25.采购项目终止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5.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六、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线上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6.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
七、服务费
27.服务费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28.保密
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0.询问
30.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在政采云平台以线上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在政采云线上提出质疑。
30.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
31.质疑
31.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在政采云以线上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1.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按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1.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线上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线上答复。
3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陵川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采购内容:采购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智能化设备,包含4×2.5米照片墙、电子文化长廊、AI数字人、显示屏、非遗展示柜等智能化设备及相应的软件功能和服务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技术服务需求书。
二、商务要求
| 1、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运送安装调试完毕。2、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保证基于所投标产品及双方签订的协议而提供的产品是真实、可靠的,并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品名、参数、技术标准一致。(2)质保期:本项目售后维保期为1年。(3)售后服务要求:在维护期内,提供在应用过程中发现的故障、缺陷进行修复,以及采购方提出的适应性专项维护。要求投标人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具有专门的电话维修系统。(4)故障修复维护技术支持:指产品发生突发性故障后,追查故障原因,并予排除修改的工作。若产品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将在接获通知后予以响应,调配有关技术人员远程或至现场进行技术维护支持,以使其正常运行。远程技术支持包括:电话、传真或e-mail、远端故障诊断、补丁更新。现场技术支持是指当产品在远程技术支持无效的情况下,投标人将派遣技术支持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工作,恢复设备正常运行。3、交付地点:陵川县4、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按“预付30%、供货后付40%、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的方式支付。5、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或委托相关质量检验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论报告书。6、履约保证金:无 |
三、实质性要求
| 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 |
注:若有以上内容,需按照本文件“第五、六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提供有效文件。
四、非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供应商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若有的话) |
五、服务要求
1、根据省文旅厅制定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南(试行)》和山西省地方标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南》、《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管理和服务规范》的要求建设并达到后期评价标准。
2、确保文化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和展示信息的持续更新。
六、技术要求
(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
技术服务需求书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 | 照片墙 | 一、硬件参数:芯片尺寸 ≥0.65英寸(16:10)显示方式 DLP™芯片x1, DLP™ 物理分辨率 ≥ , 1280x800标称亮度 ≥4500动态对比度 ≥********:1JBMA均匀度 ≥75%光源寿命 标准模式: ≥20,000 H/节能模式下: ≥25,000 H投射比 ≤0.52±0.01镜头调节 手动聚焦投影偏移 ≥127%±5%色彩空间 >90% REC709梯形调整 ≥垂直/水平± 30度画面宽高比 16:10(4种宽高比可供选择)最高支持分辨率 支持到1080P 1920×1080功耗 ≤200W±10%待机功耗 <0.5W输入\\输出\\控制端口至少包含:VGA IN X1、HDMI(支持CEC功能) X2、USB 2.0 X2、RS232 input X1、LAN X1、Audio in(mini-jack,3.5mm) X1、Audio out(mini-jack,3.5mm) X1、Min USB X1、AC IN X1净重 ≤4.2KG噪音(典型) ≤38.0(MAX41.0)DB-A @25℃DDR ≥1GBemmc ≥4GBAndroid version ≥Androidb9.0U盘读取 支持无线投屏 支持WPS办公 支持可遥控开关,无线鼠标键盘网络功能。是专门为投影工程量身打造的服务器主机产品类型:HID高精度互动模块感应面积:手指触控(4*2.5米)定位技术:计算机视觉传感操作方式:手掌或非透明物体(不含黑色)定位方式:自动标定、手动标定、鼠标标定、异形标定;软 件:算法程序(Touch Screen)系统要求: windows 10,windows11;标 配:信号接收器(摄像头)*1、激光发射器*1、USB线、电源适配器、万向支架。镜头投射比:0.065、0.087、0.13、0.19、0.33、0.48、0.74、1.1摄像头分辨率:标清:640*480(2.0接口) 高清:960*540(3.0接口)激光器功率:电功率:540mw 光功率:65mw激光器波段:808nm激光器数量:3颗(2颗用于触控,1颗用于辅助调试)激光器接口:Type-c激光器尺寸:4.84*9.14*10.8cm摄像头尺寸:4.5*5*5cm摄像头接口:Type-b多套级联:支持(6套级联)安装距离:0.25-5米触控精度:最高1mm误差触控帧率:60FPS触控点数:30点触控协议:鼠标、HID、TUIO隔空交互:支持(需配激光笔等手持设备)弧形功能:局部精度调节,光膜高度补偿局部单点:支持局部自定义单点功能触控防抖动:可自定义局部防抖,滑动局域网调试:支持局域网内连接触控服务器调试独立ID:支持双ID设定搭配对应的互动引擎支持客户自主设置的功能: 3840 //屏幕宽 2160 //屏幕高 10 行数 10 列数 10 50 //图片滚动速度 20 //行间距 20 //列间距 900 //弹开图片产生的黑洞范围<图片点击显示大小>0.3 //图片点开大小<图片待机时间>30 //图片点开后自动关闭倒计时<图片点击放大倍数>0.75 //图片点开后大小<待机时间>180 //图片位置自动重置倒计时 10米HDMI延长线,投影机吊架,无线鼠标键盘网卡,转接头,远程遥控开关机等辅材二、软件功能/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含照片筛选、梳理、上传服务。打造巨幅沉浸式照片互动墙面,支持多媒体内容动态切换,常态展示手工装裱经典作品、文化活动照片等的高清细节。 | 1 | 台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2 | 文化长廊 | 一、硬件参数:1.物理分辨率:1920×1080 (16:9);2.拼缝:≤3.5mm 3.尺寸:46寸 1X4拼接方式,4.2m*0.71m;4.主机配置:Windows系统 I5处理器及以上;运行内存≥8GB,存储固态256GB; 5.触摸:触摸采用红外真多点触摸,触摸灵敏度高; 6.机柜:钣金壳体 静电喷涂;7.拼接控制器:支持单屏、多屏信号调整;可灵活地将多个屏幕拼接组合;可调整屏幕亮度、对比度、颜色等;8.配件辅料:包含6孔插排、工业级电源线、R232控制线、USB转串口转接头等;9.壁挂支架:铝型材支架,材质坚固、不易变形;10.落地支架:铝型材支架,材质坚固、不易变形;11.落地式机柜:机柜采用冷轧钢板,外表喷塑处理,内部防静电喷涂;12.线材:工业级内屏蔽HDMI线材,99%无氧铜,外表尼龙层加铝箔麦拉层包裹。标配长度15米。二、软件功能:1.展示效果文化长廊系统资源展示方式从左到右缓缓流动且循环播放,支持在后台管理系统设置滚动速度;2.资源管理:支持在后台自定义上传、编辑、删除、显示、隐藏资源;支持自定义添加资源分类;资源类别包括图书、图片、有声、视频、名人墙、时间轴等;3.批量上传:用户可在后台按照分类进行资源批量上传、批量显示、批量隐藏、批量删除;4.文化长廊系统提供图书、图片、有声、视频、名人墙资源观看;支持图片以及视频资源的展示及播放,包含图片简介,视频播放与暂停、调节播放速度等;5.时间轴:文化长廊系统提供按照时间顺序展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历程的时间轴,用户也可根据自身需要上传使用单位发展历程;6.文化长廊系统需提供生成二维码,根据用户上传的图书资源在书籍详情窗口里生成二维码图片,终端扫码即可阅读书籍,图书、图片、视频、有声、名人墙等资源均支持手机扫码阅读和观看;7.背景管理:支持在后台添加、编辑背景,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绑定背景;8.图书长廊支持多屏操作,可同时打开多本图书,实现多人阅读;9.文化长廊系统需提供更新数据、点赞、屏保等功能;10.文化长廊系统需提供统计功能:能统计资源的点击次数、点赞次数。三、资源配置:1.图书长廊云端配置5000本的电子图书,支持TXT、PDF、EPUB等图书格式,每季度定期更新热门电子图书;2.为传承和展示优秀艺术文化,提高群众审美品位,特提供700张优质艺术图片资源,包含书法、美术馆、国画、非遗等类型的艺术作品;此外,部分艺术图片可展示作品名称、年代、藏馆、音频介绍等;3.为满足大众对各类文化需求,戏剧长廊、艺术长廊提供丰富的视频资源,内容包含戏剧、剪纸、书法等;4.文化长廊系统提供图书长廊、中国书法长廊、国画长廊、中外美术长廊、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廊、有声长廊、名人墙;图书长廊:包含文学作品、小说阅读、文化古籍、党员必看、国学经典等图书分类;中国书法长廊:包含草书、楷书、隶书、行书等内容以及书法名家作品,如:王羲之、颜真卿、米芾等;国画长廊:包含人物、花鸟、山水等内容以及国画名家作品,如:沈周、吴昌硕、董其昌、唐寅;中外美术长廊:包含文艺复兴、现代派、新古典主义、印象派等艺术内容。包含:蒙娜丽莎-莱奥纳多·达·芬奇、睡莲-莫奈、向日葵-凡·高、最后的晚餐—埃尔·格列柯等世界名家名画;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廊:包含年画、剪纸、皮影、建筑、脸谱、服饰等内容;有声长廊:包含文学、传记、国学等图书分类;名人墙:包含国内历史名人与国外历史名人。其中国内名人有老子、孔子、韩非、墨子、左丘明、李白等;国外名人有马克思、恩格斯、莎士比亚、维克多·雨果、托尔斯泰、马克·吐温等。四、内容定制/服务要求含陵川非遗、陵川装裱历史与流派及技艺流程内容定制。系统梳理陵川非遗及工艺美术资源,动态展示陵川非遗的起源、特色及传承人,以及手工装裱技艺历史流派的演变、核心技艺流程等。 | 2 | 台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3 | AI数字人 | 一、硬件参数:1.75寸全面屏一体机2.配置:i58代16+128,4G显卡,含麦克风二、软件定制:1 唤醒功能:提供多模态开放式对话数字人,软件支持语音唤醒功能2 支持语音关键词更换形象,如语音播报:换个形象3 智能问答功能:可接入豆包AI、文心一言、讯飞星火、DeepSeek、ChatGPT4.0(海外版),进行AI自由问答4 智能问答功能:接入百度千帆接口,支持接入特定行业垂直领域知识库,支持甲方自己训练智能体。5 语音识别功能:提供自然语言对话,接入语音大模型,支持用户行为采集。6 文字转语音功能:数字人支持将回复文字实时转换语音功能,音色更自然拟人。7 数字人动作:数字人形象至少包含3组动作(唤醒时数字人会有打招呼动作,增加体验感,讲解时会有介绍手势等动作),默认一套形象可从形象库中选择,至少提供不少于100个形象进行选择。8 打断回复功能:软件支持语音打断数字人回复功能,支持随时打断,可连续问答,增加软件整体互动性。9 增加打断回复按钮,可点击回到待机状态。10 提示词功能:软件支持动态更新问答提示词,交互逻辑更友好。11 数字人支持天气查询、时间查询等指向性问题查询12 至少提供数字人管理终端系统一套,用于用户自主修改数字人身份、唤醒词、问答提示词、音色库、PPT讲解词讲解图片等功能,满足用户不同场景下的应用。13 用户可在待机页面自定义添加播报视频14 数字人支持拓展功能,用户可根据需求增加功能按键等、功能按键具备交互功能,用户可进行点击查看二级页面等。(此项为定制功能)三、数字人后台管理终端参数:1 支持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的登陆后台,确保管理终端在安全环境下使用2 支持修改数字人唤醒词等3 用户可在管理终端自定义上传修改本地知识库,自定义训练智能体4 用户可在数字人终端自定义上传PPT和讲解词,支持自定义拆分讲解PPT5 支持声音库选择,可以选择数字人讲话音色,音色均为高拟人音色6 支持城市ID定位修改,该功能用于数字人软件系统的天气预报更新功能7 支持修改定义数字人身份,通过描述设定数字人的身份信息,设置完成后数字人会根据身份信息进行交流回复,如:“你现在的身份是雍正皇帝,请用该身份的角度与我对话” | 1 | 台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4 | 显示屏 | 一、显示参数1.色域值:100%2.色域标准:BT.7093.屏幕尺寸:55英寸4.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5.屏幕比例:16:96.响应时间:8ms二、核心参数1.背光方式:直下式/DLED2.cpu架构:双核A53+双核A733.WIFI频段:2.4G&5G4.运行内存/RAM:3GB5.存储内存:32GB三、外观设计1.屏占比:≥97%2.边框材质:金属四、功耗参数1.待机功率:0.5W2.电源功率:120W3.工作电压:220V五、规格参数1.裸机尺寸(不含底座):宽1226mm、高731.mm、厚87mm2.外包装尺寸:宽1360mm、高830mm、厚155mm六、需含场馆信息展示内容定制实时展示场馆整体布局图等核心基础信息,帮助访客快速熟悉场馆环境,也可以采用“主视觉+详情列表”的形式呈现当前正在举办的重点展览、活动等海报、视频等内容。 | 1 | 台 |
| 5 | 非遗展示柜 | 需根据采购人现场进行定制 | 1 | 套 |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 2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 3 | 磋商供应商承诺函 |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 4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证明文件清晰、符合要求。 |
| 5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6 | 磋商主体 |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注:如不涉及,可不填写。 |
| 7 | 采购政策 | 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
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 2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中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 3 | 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非实质性要求”中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 4 | 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 5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 6 | 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 7 | 进口产品(若有) | 对照本部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中相关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四、成交标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每一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 一、商务部分(6分) | 6 |
| 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同类项目案例,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一个完整的业绩资料为: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注:提供资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 6 |
| 二、技术服务部分(64分) | 64 |
| 1、设计方案(14分)根据响应供应商编制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建设模式;②建筑要求;③主题设计;④功能布局;⑤标识系统;⑥展示系统;⑦智慧系统,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满分14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14 |
| 2、售后服务方案:提供本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内容及计划;②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响应机制;③服务保障措施;④售后服务承诺;⑤展示系统持续更新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评审。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失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完全相关、项目的理解片面或有歧义、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交叉混乱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已失效或者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他不利于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10 |
| 3、技术支持团队(4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的技术人员每提供一项高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每提供一项中级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资料或连续三个月以上薪酬支付证明)。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上述两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 0-4 |
| 4、技术参数、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9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需求指标与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后打分(序号1参数二、序号2参数四;序号4参数六分值各2分,其它项各1分,共计19分);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指标得19分,有负偏离的,按分值要求扣分,扣完为止。注:为了保证本项目采购质量及配套使用安全,各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正规生产企业产品资料,具备可追溯性条件。各供应商虚假响应技术参数的,一经查实按无效投标处理。 | 0-19 |
| 5、质量保证措施(6分)根据响应供应商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质量控制目标;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管理制度等。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满分6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6 |
| 6、供应商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具体实施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供货方案;②供货进度计划;③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及组织保障措施;④安全保障措施等,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符合一项得1.5分,满分6分。每缺漏一项扣1.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 | 0-6 |
| 7、应急处理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具有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制度;②应急处置流程;③完善的应急组织架构和应急资源调配机制;④针对数据传输中断的应急处置措施;⑤针对服务保障问题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以上5项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内容完整,内容针对性和可行性高,贴合项目实际情况,每提供一项得1分,完全满足得5分。每缺漏一项扣1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 | 0-5 |
| 三、价格分 (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30%×100 | 0-30 |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 所 | 住 所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二节第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 第二节第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
| 第二节第4.4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
| 第二节第4.6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5.4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6.1款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 第二节第7.1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 指定现场 | ||
| 第二节第7.2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 第二节第7.3款 | 保险要求 | |
| 第二节第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 第二节第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 |
| 第二节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 第二节第12.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 第二节第13.2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 第二节第13.3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
| 第二节第14.1(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
| 第二节第14.1(5)项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 第二节第14.1(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 第二节第15.1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 第二节第15.2(2)项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 第二节第15.3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 第二节第15.4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 第二节第19.2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节第23.1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资格响应文件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页码
2、响应函……………………………………………………………………………………………页码
3、《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页码
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有)………………………………………………………………页码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页码
6、磋商主体…………………………………………………………………………………………页码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报价一览表…………………………………………………………………………………………页码
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页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
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
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6、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页码
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
资格响应文件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磋商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
2、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元(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交付地点:。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磋商供应商承诺函
:(采购单位名称)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四、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有)
五、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六、磋商主体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报价一览表格式
(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报价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 大写: 小写: |
|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 | |
| 质保期 | |
| 交付地点 | |
| 备注 |
说明:
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1)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
(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 |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
说明:
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磋商供应商:(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内容 | 是否响应 | 响应情况 |
注:
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响应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填写响应内容所在页码(如:见页)。
磋商供应商:(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响应;(若涉及以下格式资料内容,请按内容填写)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正版软件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 1、边界安全 | 1)防火墙 | 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 |
| 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 | 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 | |
| 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 | |
| 2、通信安全 | 4)安全路由器 |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 |
| 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 | 5)智能卡COS | 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 |
| 4、数据安全 | 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 |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
| 5、基础平台 | 7)安全操作系统 | 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
| 8)安全数据库系统 | 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 | |
| 6、内容安全 | 9)反垃圾邮件产品 | 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 |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0)入侵检测系统(IDS) |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 |
| 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 | |
| 12)安全审计产品 |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 | |
| 8、应用安全 | 13)网站恢复产品 | 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 |
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若涉及以下格式资料内容,请按内容填写;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非实质性要求内容 | 是否响应 | 响应情况 |
注: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响应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填写响应内容所在页码(如:见页)。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服务响应内容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响应情况 |
注:
1、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响应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填写响应内容所在页码(如:见页)。
磋商供应商:(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六、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
(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格式自拟。
七、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格式自拟。
第九部分附件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