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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 室内活动家具、户外家具、床垫 | 室外低辅材料一批 | 1.0 | 批 |
1.询价条件
1.1本询价内容使用人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 8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
1.2询价人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 8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
1.3本项目所需 室外低辅材料 具备询价条件,现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询价。
2. 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拟承建济南城市轨道交通 8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施工范围内包括两部分:一是四站四区间(山东现代学院站~山东财经大学站区间、山东财经大学站、山东财经大学站~洪家河西站区间、洪家河西站、洪家河西站~安莉芳路站区间安莉芳路站、安莉芳路站~潘王路站区间、潘王路站)。区间均为高架区间,车站均为高架车站,起讫里程为DK32+292~DK38+933.526,线路全长6.641km。区间采用高架桥梁,车站均采用路中高架站,出入口设置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内。
2.1.1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孙中敬联系,电话: 151******** 。
3. 询价采购内容
3.1 本次询价采购内容:室外低辅材料,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2 本次询价采购的室外低辅材料,其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3.3本次室外低辅材料物资采购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4. 参与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4.6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 PMS/)注册,并获批准,
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 有意参与的 报价 人,请与项目物资装备部负责人联系。
5. 询价通知的发布
本次询价通知于 202 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7 日 18 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 PMS/)发布,报价人必须于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询价。
6.询价文件的获取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 025 年 11 月 7 日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下载询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报价表扫描件。
8. 发布询价通知的媒介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
9.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 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 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孙中敬 电话:151********
通讯地址:中 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 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项目部
材料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所需数量 |
技术标准 |
使用部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室外低辅材料 |
/ |
批 |
1 |
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
济南地铁 8号线四工区 |
济南地铁 8号线四工区 |
|
| 合计 |
1 |
|||||||
具体材料明细如下所示: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所需数量 |
技术标准 |
使用部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成品户外遮阳伞及户外椅 |
/ |
套 |
20 |
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
济南地铁 8号线四工区 |
济南地铁 8号线四工区 |
|
| 2 |
不锈钢公园椅 |
/ |
套 |
20 |
||||
| 3 |
户外塑木吧桌椅 |
/ |
套 |
20 |
||||
| 4 |
垃圾桶 |
不锈钢双桶 |
套 |
50 |
||||
| 5 |
垃圾桶 |
塑料 上口 0.55m×0.65m×高0.98m |
个 |
60 |
||||
| 6 |
垃圾棚 |
内径深 1m、内径高2.2m,内径长4m |
个 |
12 |
||||
| 合计 |
182 |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项目室外低辅材料采购
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JH********)
中国交建
CHINAACOMMUNICATIONSISCONSTRUCTION
项目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项目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询价通知
1.询价条件
1.1本询价内容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
1.2询价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
1.3本项目所需室外低辅材料具备询价条件,现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询价。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拟承建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施工范围内包括两部分:一是四站四区间(山东现代学院站~山东财经大学站区间、山东财经大学站、山东财经大学站~洪家河西站区间、洪家河西站、洪家河西站~安莉芳路站区间安莉芳路站、安莉芳路站~潘王路站区间、潘王路站)。区间均为高架区间,车站均为高架车站,起讫里程为DK32+292~DK38+933.526,线路全长6.641km。区间采用高架桥梁,车站均采用路中高架站,出入口设置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内。
2.1.1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孙中敬联系,电话:151********。
3.询价采购内容
3.1本次询价采购内容:室外低辅材料,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2本次询价采购的室外低辅材料,其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3.3本次室外低辅材料物资采购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4.参与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4.6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获批准,
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与项目物资装备部负责人联系。
5.询价通知的发布
本次询价通知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报价人必须于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询价。
6.询价文件的获取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下载询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报价表扫描件。
8.发布询价通知的媒介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9.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孙中敬电话:151********
通讯地址: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项目部
材料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所需数量 | 技术标准 | 使用部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室外低辅材料 | / | 批 | 1 | 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 济南地铁8号线四工区 | 济南地铁8号线四工区 | |
| 合计 | 1 | |||||||
具体材料明细如下所示: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所需数量 | 技术标准 | 使用部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成品户外遮阳伞及户外椅 | / | 套 | 20 | 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 济南地铁8号线四工区 | 济南地铁8号线四工区 | |
| 2 | 不锈钢公园椅 | / | 套 | 20 | ||||
| 3 | 户外塑木吧桌椅 | / | 套 | 20 | ||||
| 4 | 垃圾桶 | 不锈钢双桶 | 套 | 50 | ||||
| 5 | 垃圾桶 | 塑料 上口0.55m×0.65m×高0.98m | 个 | 60 | ||||
| 6 | 垃圾棚 | 内径深1m、内径高2.2m,内径长4m | 个 | 12 | ||||
| 合计 | 182 | |||||||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中交路建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
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以甲方电子章流程发起时间为准)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XU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216室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材料及合同价款
(1)材料单价、合价情况: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金(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合计 | ||||||||||
| 价税合计: 大写人民币: | ||||||||||
(2)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
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
2.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以及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
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一)乙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室外低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向乙方下达需求计划前,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对当批次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提出特殊要求。
第三条包装和运输
(一)货物包装要求为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
(二)包装应采取通用方式。无通用方式的,包装应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货物交付后,由甲方□乙方回收包装物并承担回收费用、享有回收所得。
(四)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
(五)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
(六)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
第四条订货与交付
(一)订货
1.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的月度需求计划(包含规格、数量、到货时间需求等)提供给乙方。甲方提供月度需求计划应尽量合理而准确。
2.甲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乙方发送供货订单,供货订单应按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发送给乙方。
3.甲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乙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
4.乙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甲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但须据实承担调货成本,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
(二)交付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3日内按供货订单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
2.交付应满足甲方需求,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节约履约成本。
3.交付地点为济南地铁8号线四工区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至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甲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甲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乙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
第五条验收和计量
(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甲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予办理计量。甲方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义务,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或已经完成使用的,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按以下方法计量:
□检斤(过磅)检尺按件清点其他方式点数
(3)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送货单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送货单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甲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四)甲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乙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
(五)甲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在3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若甲方要求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1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
(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3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该等费用。
(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结算、支付和发票
(一)结算
1.甲乙双方以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结算流程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将各自的收货、发货数量、单价、金额发与对方核对,无问题后双方签字盖章。
3.最终结算:乙方全部供货完毕、物资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或其他等瑕疵或争议,甲乙双方于1月内签订最终结算协议。
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甲方。
乙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职务:电话:
(二)支付
1.本合同支付/不支付预付款
不支付预付款。
□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当批次货款总额的百分之,甲方应于发出供货订单后日内支付。
预付款折抵货款方式:。
2.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75%;物资结算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100%。
3.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3)方式进行支付。
(1)现金支付
(2)票据支付
①使用期限为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②使用期限为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③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
④其他支付方式:保理;
(3)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组成)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
4.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乙方同意接收银行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乙方可接收并能贴现的合法票据及乙方可接收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5.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收取货款的银行账号: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三)发票
1.乙方应按当月对账结算文件确认的内容及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的税务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11********XU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
| 账 号 | 11********0055393 |
| 地 址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216室 |
| 电 话 | ******** |
3.乙方税务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
| 纳税人身份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地 址 | |
| 电 话 |
4.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同时,甲方有权扣回已支付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等额的货款。如乙方未能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支付滞后的,甲方不承担迟延支付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
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若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发出的供货订单供应材料。
2.乙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甲方抽检不合格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甲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乙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甲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6.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提出涨价的要求,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及工期延误等损失。
7.因乙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乙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
10.乙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
11.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因违反本条第1-11款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或因乙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向甲方清偿。同时,乙方将被甲方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第八条合规条款
乙方保证及承诺,乙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甲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甲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甲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可向甲方进行举报。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联系和送达
本条经过双方共同商定并确认,均已充分注意和认识到本条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条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它条款的效力影响。
(一)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月度供货计划、供货订单、函件、数据电文等以邮递、电子邮件、供应链管理系统、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任意送达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本条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
(三)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如下: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微信号:
电子邮箱:
乙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地址如下: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微信号:
电子邮箱: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转让
(一)合同解除
1.对乙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3)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断供哄抬材料价格。
(4)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购买未交付的材料、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差价损失。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法人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双方洽商、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按以下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与合同有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三)结算文件;
(四)投标文件及补遗、承诺;(如有)
(五)招标文件;(如有)
(六)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有关本合同份数及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各方均同意并接受按如下第二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双方实体印章场景适用):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各方均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成立即生效。
第二种(对方实体印章,我方电子章场景适用):
(1)本合同乙方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2)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使用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契约锁产品,契约锁通过数字签名、公开密钥基础设施、数据存证等技术,保证甲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3)本合同的签约顺序约定如下:
①各方就合同文本条款及内容协商一致后,打印两份,甲方、乙方分别指定、每页角签,签字式样分别为、,角签后的文本一份由乙方留存,另一份由乙方分别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合同中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将原件交由甲方;②甲方将乙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4)本合同自各方均盖章之日成立,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以时间戳为准)为本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5)经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后的电子合同,由甲方以本合同“通知”条款中明确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本合同“通知”条款中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以备乙方查阅。甲方的邮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或乙方电邮错误被退回或乙方拒收的,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接收。
(6)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有关本合同签署方式及签约顺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均不会因甲方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乙方使用实体印章而否认合同成立以及合同的效力。
第三种(各方电子印章场景适用):
(1)本合同各签约方均通过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完成电子签署,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使用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契约锁产品,契约锁通过数字签名、公开密钥基础设施、数据存证等技术,保证各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2)本合同双方的电子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码同本合同“履约通知”条款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本合同甲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手机号码/;乙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手机号码/。
(3)本合同在各方均加盖电子印章时成立,最后一方完成电子签署时间(以印章时间戳为准)为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4)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关于本合同签署方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各方均不会因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而否认合同效力。
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二:廉政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 甲 方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8层 |
| 邮 编 | 100027 |
| 电 话 | ******** |
| 合同经办人 | 孙中敬 |
| 经办人电话 | 151******** |
| 乙 方 | |
| 单位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 |
| 联系地址 | |
| 邮 编 | |
| 电 话 | |
| 合同经办人 | |
| 经办人电话 |
附件一: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1、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2、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3、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4、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5、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6、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7、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8、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9、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11、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cccltd.cn
附件二:
廉政协议
甲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供应链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二、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
三、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
(二)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甲方员工及其亲属。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
(七)乙方在甲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金额1%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乙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甲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乙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物资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
七、本协议作为物资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乙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安莉芳路3588号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3
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价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增值税税额 | 备注 | ||||
| 出厂单价 | 其他费用单价 | 综合单价 | 含税金额 | ||||||||||
| a | b | c | d=b+c | e=d*a | f | g=d/(1+f) | h=g*a | i=g*f | |||||
| 运杂费 | 其他 | ||||||||||||
| 合计 | |||||||||||||
| 价税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