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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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1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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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3857号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地 址: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益民大厦B座3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 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曼、余宗键、刘恒运、田释月

电 话: 186********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1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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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曼、余宗键、刘恒运、田释月
项目联系电话 186********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益民大厦B座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5]3857号

采购人(盖章):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严磊磊

电话:********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区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石崇华

项目联系人:张曼、余宗键、刘恒运、田释月

电话:186********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文件编制:余宗键

文件复核:张曼

文件终审:田释月

法律顾问:杜红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3

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41

第五章评标办法....................45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4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3857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9: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

方式: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区三楼

联系人:严磊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项目联系人:张曼、余宗键、刘恒运、田释月

电话:18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区三楼联系人:严磊磊电话: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项目联系人:张曼、余宗键、刘恒运、田释月 电 话:186********
3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2025]3857号
5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的投标无效。
6 采购需求 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
7 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项
8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9 质保期 整车质保期5年,水罐质保10年以上。
9 质量标准 合格
10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所属行业:工业。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小写: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一、投标保证金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3.投标保证金上传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银川路支行行号:1********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总则第15.5条。三、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彩色扫描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财务部联系电话:********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14 分包 不允许/允许
1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16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投标单位将导致投标无效。(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2、投标人报价CA签字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须在2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3、备注:(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2)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版块获取。(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5)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17 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
18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20 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 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如2024年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1 投标有效期 从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消防类专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5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8%;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履约保证金交付之日至货物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予退还情形:中标人出现以下行为时,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1)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绝按照中标结果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2)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或交付标的,经整改仍不合格;(3) 擅自转包、分包或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 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6 代理费用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2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买方支付货款的80%作为预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商品、安装调试完毕、按照采购人要求培训完成,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按验收单、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至货款的100%
28 其他 1.本次招标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是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下载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规定;

(3)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竞争。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报价、招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5)评标办法

(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招标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体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

12.知识产权

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投标函

二、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五、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

六、拟配备人员情况

七、实施方案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数额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和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5.3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不接受按投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加盖其个人电子印章,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19.投标文件的上传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15条规定加密上传,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上传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0.3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用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活动,邀请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1.3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1.4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1.5开标时,投标单位完成在线解密后,由工作人员开始唱标

21.6唱标完毕后,如果投标人对所唱“报价一览表”内容有异议,应当立即提出。经现场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人员重新唱标。

22.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2.3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4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5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3.中标通知书

2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中标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4.签订合同

2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招标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彩色扫描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5.合同分包(如有)

25.1若本项目允许分包的,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人履行分包项目的货物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5.2招标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百分之十。

2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8%;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履约保证金交付之日至货物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不予退还情形:

中标人出现以下行为时,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绝按照中标结果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2)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或交付标的,经整改仍不合格;

(3)擅自转包、分包或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

(4)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8.履行合同

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0.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合同价款支付

31.申请支付

31.1招标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合同规定执行。

31.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3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32.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2.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2.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宗键18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32.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2.6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7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被授权人”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示例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

目录

一、投标函

二、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六、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

七、拟配备人员情况

八、实施方案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备注:投标人应按以上目录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并标注相应页码。)

一、投标函

__________(采购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供货期:,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相关配件,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如发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5条的任何情况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我方承诺我方中标后将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

5、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6、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2、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为法人)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具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权利的投标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为非法人)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为具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权利的投标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本授权,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非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本授权,特此声明。

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 注
1
2
... ...
合计总价(元):

备注:

1、投标项目和数量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填写。

2、投标人填报价格总价应与投标函载明价格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函为准。

3、此次报价包括所投项目相关人工费、专利费、税费、备件、交通等所有技术和服务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

1、投标人为法人时,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时,格式自拟,后附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项目描述项目描述

备注:

1.本表后附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彩色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具体年份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可提供货物来源证明或合法性证明;
6 投标有效期;
7 投标内容均涵盖招标要求及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8 同意接受本项目供货期、相关进度安排要求;
9 同意接受本项目的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
10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1 同意接受本项目付款的各项要求。

备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本响应表,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发现有虚假填写本响应表的,则将可能被视为存在两个投标方案,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技术需求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 偏离 说明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条款号逐项填写,“投标文件的响应”一栏应如实反映响应情况,不得复制招标文件内容,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无效。

2、“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每项参数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采购需求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函、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鉴定证书、制造商产品彩页、制造商官网截图、制造商产品说明书或相应实物照片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拟配备人员情况

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等。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的类似业绩(按下表填写)

单位 内容 服务时间 备注

3、项目负责人简历格式自拟,后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彩色扫描件。

4、项目配备人员

类别 姓名 联系方式 职称或职务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
其他人员

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实施方案

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所需内容自拟格式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如有)。

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或评审得分优惠),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反映出企业残疾人的占比等情况的材料及残疾人证等)。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其他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格审查及其他补充资料。

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包号 标的名 称 购置单位 载液量(吨) 举升高度 预算价格(万 元 ) 数量
1 举高喷射类消 防车 / 水:≥5泡沫液:≥1.5 ≥32m 300万 1
名称 技术参数及规格
1 底盘 ★1、比功率≥8KW/t;驱动形式:≥6*4;自动挡变速箱。
▲2、发动机功率≥340kW;使用原装脚踏板。
3、尾气排放满足国VI或国VIb标准;轮胎均为钢丝胎,并 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
2 驾驶室 1、原装驾驶室,座位数≥2。
2、电源总开关安装在驾驶员坐在驾驶位置可以操作的位置, 总开关切换时有声音提示;除原车设备外,加装取力器控制 开关、液压油泵开关、水泵开关、上装电源开关,预留GPS 电源接口、(12V、24V、220v)电源接口逆变器。安装全景式 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360°全景监控系统可通过车头、两侧 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围环境状态,形成360°全景影 像,并具有行车记录功能;配备不小于10寸彩色显示屏,支 持分屏和单屏,存储卡≥128G,电动车窗。
3 取力器 1、类 型:底盘原装全功率取力器;电磁阀、气动控制。
2、控制方式:驾驶室及上装操作台设有控制开关及工作指示 灯。
4 水液罐 ▲1、载水量≥5t,载B类泡沫≥1.5t(优先选用总载液量大、 供液时间长的罐体);罐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罐体质保期十年。
2、罐体上方设有人孔,并带有快速锁紧和开启装置,内设纵、 横防荡板;罐体设有溢水口及带单向阀的补水口:设有排污 口及不锈钢球阀;设有罐体液位指示器。
3、水罐顶部喷涂防滑颗粒,并设置锚点固定装置,用于车顶 作业人员安全固定。
4、水罐两侧下方安装80mm注水口≥4个,65mm铜制泡沫加 注口≥2个,带单向阀及闷盖。
5、全车采用内扣式接口,附带4个80转65的异径转换接口。
5 消防泵 ★1、消防泵流量:≥100L/s额定压力≥1.0Mpa,引水深度 ≥7m,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系统可在1-10%无级自动调节。
▲2、泵室加装燃汕式暖风机,暖风机功率≥8kW,燃油通过 车辆底盘油箱供给,可在驾驶室操作控制;泵室采用密封保 温措施,并预留可拆卸式检修口;所有管路须进行防冻处理, 可满足-30℃室外作战需求。
3、泵室设置电脑控制面板,防护等级IP68,并设中文讲解说 明,同时在控制面板上设置,取力器、后启动按键。
4、整车出水口(80mm)设置在泵室左右两侧,数量≥4个; 整车均采用电加热球阀;水泵底部设置气动排余水阀。
6 喷射臂 1、臂架采用高强度合金材质,臂架内外做防腐防锈处理;最 大工作高度≥32m,最大工作幅度≥20m,转台360°全回转;
★2、采用组合臂或折叠臂,臂架设有有线或无线遥控装置; 炮头安装有高亮度照明灯和可变焦高清摄像监控系统;配备 工作臂、水炮和主车夜间工作照明系统。
7 支腿设 置 . 1、带软腿报警装置和一键回收装置。
2、上下车互锁及应急辅助装置。
3、支腿系统为“一键式”支腿自动调平模式,可一键回收至 复位状态。
8 消防炮 ★1、消防炮流量≥80L/S,射水射程≥75m,泡沫液射程≥65m。
2、操控方式:配有≥150m无线遥控系统,炮口回转≥±45°, 炮口俯仰≥-60~30°。
9 器材箱 1、车厢(器材箱、泵室及内骨架)全部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 材,内饰板采用光面拉丝氧化铝板。车厢的骨架为全铝合金 框架焊接式结构,外蒙皮需采用铝合金板粘接技术;车厢内 器材骨架需采用铝合金型材搭接结构,内饰板和底板需采用 光面拉丝铝合金板材,内设LED照明灯,并设计有箱门开启 时照明感应开关。
2、车顶护围:铝合金整体拉制成型,外侧安装频闪警灯及车 外照明灯;
3、卷帘门:铝合金材质,顶部设有导流槽,四周装有密封条, 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尘密封性能。配备拉杆式条锁把手、一 点式拉带及两点式固定座;安装有传感器,可通过驾驶室内 的指示灯了解卷帘门开闭状态。
4、卷帘门下裙部设置外翻式踏板,铝合金型材,可承重≥ 300Kg,优先采用机械弹簧加锁销在内锁紧,开合可靠。
10 电气系 统 1、驾驶室顶部前端装配有红色LED警灯;两侧及尾部装配红 色频闪警灯;车辆两侧上方配有外照明灯及LED灯带,下方 安装安全标志灯,均带金属材质防撞保护罩。
2、警报器、警灯、电台、器材箱照明等上装部分电气为独立 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所有操作按钮有中 文防水标识。根据采购方需求加装车载对讲机,并与现有系 统兼容连通,具体品牌型号与采购方协商确定
11 液压系 统 1、液压系统均采用原装电控比例阀、平衡阀、多路阀、负载 敏感控制阀、密封元件,液压硬管采用高精镀锌无缝钢管制 作,控制元件、液压锁。
2、设置一套液压系统备用动力源,由内燃机泵驱动,备用动 力可实现车辆收回时的所有动作。液压油箱设置有油滤油器, 液位液温计,车辆不少于三种应急回收装置。
12 安全装置 具有上、下车互锁、梯架的缓冲保护、水路超压保护、软腿保护、梯架限幅保护、回转缓冲保护、车身防碰撞、梯架回转限位保护、工作斗防碰撞、支腿动作报警、超风速报警、工作斗载荷超载报警、工作斗倾翻保护、支腿未缩提示报警、回转对中保护、发动机限速、应急功能、器材箱门未关提示、 支腿操作带声光报警等功能。
13 随车器材 随车配备:65mm水带≥100m、80mm水带≥200m、异径转换接 口8个、异形转换接口8个、町野式内扣分水器两个(三分水、两分水)、2副轮楔,2个20L汽油桶、泡沫输转泵(10L/S) 及配套水带、吸液管,支腿垫板、集水器2个、4个吸水管扳 手、1个橡皮锤、1个地上消火栓扳手、1个地下消火栓扳手、 2件水带护桥、滤水器、防滑链1套、泡沫炮头1个。
14 随车资 料 国家工信部认证证书、整车使用说明书、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及电子版光盘、维修保养手册、整车合格证、消防泵、消防 炮使用说明书、底盘随车工具和随车器材及易损件清单、操 作培训视频,消防车VIN码及发动机号拓印件、所有资料为 中文。
15 总体要 求 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中文 防水标识铭牌;加装应急充电、充气装置。
2、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的规定。
3、车顶设有高度为150mm~200mm的防护栏板,车辆设有铝 合金爬梯。
4、车用易损件按照1:2随车配备,交车时油水电气处于满载 状态。
5、整车质保期5年,水罐质保10年以上,质保期间免费维 修及更换配件,底盘出厂日期不早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6、投标时,投标商要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整体结构图、 三维效果图等。
7、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对车身进行喷 涂。
8、提供不少于3人、15天的驻厂培训。

【举高喷射类消防车】产品为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每项参数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服务需求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函、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鉴定证书、制造商产品彩页、制造商官网截图、制造商产品说明书或相应实物照片等。

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3.运输及保险:货物运输方式不限,运输、保险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包装

4.1包装方式:保证货物抵达交货地点时包装完整无损,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货物转运地可能缺乏重型装卸设备的情况,尽量包装牢固。对由于包装不善而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耽误交货时限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责任。

5.交货

5.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卖方须在上述时限之前,一次完成供货并交付验收。

5.2交货地点:卖方负责送货上门并卸货。

第五章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应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 查 标 准 审查结果
通过 不通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②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如2024年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①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或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②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或自然人无需提供)】。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
7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
8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截止时间点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 <***********>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无需提供)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截止时间点,由采购代理公司统一登陆网站查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誉情况,并以保存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 查 标 准 审查结果
通过 不通过
1 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密、签章;
3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
5 供货期、质保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6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7 投标文件不得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1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3.5.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概况、开标日期和地点;

(2)参与竞争的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商务、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

4.3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比较打分。

4.4评标细则及标准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述评分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标,投标人评标得分等于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权重表

序号 1 2 3
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技术、商务部分 合计
权重 30% 70% 100%

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70分)

评分项目 分值 标准
技术要求响应评价 30 对照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代表核心参数,存在偏离此项不得分(扣30分),“▲”代表主要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2.“▲”主要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2.5分最多扣10分;3.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2分,最多扣20分。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业绩证明 4分 供应商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注:①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项目组织方案评价 1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方案进行评分:项目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技术培训方案评价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分: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团队人员配置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有缺陷的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技术培训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1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巡检方案、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服务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措施、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报价部分评审标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福利企业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自拟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4.5.1投标人总分=报价部分得分+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5.终止招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

6.2.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采购人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商务、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标意见,参与起草评标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招标项目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标情况。

7.4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活动中有干预评标、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招标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应邀按时参加评标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标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8.3评标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

8.4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标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举高喷射类消防车货物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使用方):

法定代表人:

1.定义:

本合同有关术语解释:

1.1“合同”是指合同三方签署的用以约定买卖等相关事项而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总价”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全部价款。

1.3“货物”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向买方及使用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含备件、工具、操作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向买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检验、维修、培训等与购销有关的义务。

1.5“现场”是指合同项下货物实际所在地。

1.6“验收”是指合同各方依据约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性能等进行确认交接的行为。

1.7交货时间是指卖方将本合同内全部产品提交给买方及使用方验收的最后时间。卖方分几次供货时,以最后一次提交买方及使用方验收时间为交货时间。

2.标准

2.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合同未作特别标注的国产货物,以我国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如无国家标准的,以行业标准为准;如无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2本合同货物无特别标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专利权

卖方保证,买方及使用方在使用合同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卖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及使用方支出的赔偿费、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4.包装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不低于木箱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用于海运、空运或陆上的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这类包装还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大风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对由于包装不善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或损失卖方应承担责任。

4.2卖方必须无偿提供合同内全部货物的中文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包括产品的功能、使用方法、技术参数、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及产品序列号、型号、版本号以及配合使用的主要设备品牌、型号和版本等信息。

5.质量

5.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新品。

5.2在货物质保期内,卖方应当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件的缺陷所产生的不足或故障负责,卖方应在发现缺陷或故障后五个工作日内免费修复至无缺陷、故障的可用状态;无法在前述时间内完成修复的,应在发现缺陷或故障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召回换新。

5.3验收时,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或配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有缺陷时,使用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并按违约的相关约定向买方及使用方给予赔偿,更换的新产品质保期相应顺延;质保期内,如货物或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时,按售后服务的约定执行。

6.交货

6.1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执行本合同。

6.1.1交货时间

卖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将货物交付至使用方指定地点。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交货,卖方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买方和使用方,提供不可抗力原因的相关证明,并取得买方和使用方的书面同意。

6.1.2交货地点

使用方指定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内指定地点,具体以使用方要求为准。

6.1.3交货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货物交付时,卖方应提供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全套资料。

6.2延期交货

6.2.1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6.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期交货和提供服务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及使用方。买方及使用方在收到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否则不得延期交货。

6.2.3如果卖方未经买方及使用方书面同意而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技术文件和资料

7.1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在本采购文件中已规定,卖方应在货物交付时按照采购文件和买方及使用方要求提供对应种类和数量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7.2如果买方或使用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途中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文件、资料补齐,超过3天仍未补齐的,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日承担违约金,直至完整的提供了全部资料。

8.税费

8.1器材装备的投标报价为货到使用方指定地点价格。

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8.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包括购置税,如有)。

9.验收

本合同项下货物验收遵照以下流程和条件

9.1卖方应在供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装备发送收货地点并提交书面验收申请。

9.2卖方必须派出代表参加货物验收工作,否则买方和使用方将不予验收,按照卖方货物未到处理。

9.3使用方组成集中采购装备验收小组,对采购的货物进行专门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使用方将不予验收。

9.4产品验收时,卖方必须要有一名以上厂家技术人员在场,由买方、卖方、使用方三方共同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完毕后,合同各方共同签字确认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装备验收单。

9.5装备的验收,综合判定为“合格”、“不合格”,综合评判为“合格”的器材,清点入库房。综合评判为“不合格”的器材,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复验;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或“复验”不合格的,按合同规定做退货处理,一次性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并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支付的全部资金。

10.合同价款及付款:执行本合同。

10.1合同价款

本协议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该价格包含货物/服务的成本、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卖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10.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买方支付货款的80%作为预付款元(大写:);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取得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后30日内,按验收单、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至货款的100%。

10.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任何与税费相关的问题,均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0.4卖方收款账户

卖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10.5卖方应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合同金额8%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培训义务后,买方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否则买方有权拒付任何应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服务承诺向使用方提供正确的货物与服务,卖方可随时通过发送违约通知的方式行使全部金额的独立保函权利。

11.培训

11.1培训内容

产品验收合格后,卖方按照使用方要求,逐队上门开展产品接装培训,对产品技术性能、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细致的讲解。培训方案如下:

序号 培训时间 培 训 内 容 课时 授课人
1 第一天
2 第一天
3 第二天
4 第二天
5 第三天
6 第四天
7 第五天
8 第六天
9 第七天
10 第八天
11 第九天
12 第十天

11.2培训方式

11.2.1现场培训:产品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验收报告后,卖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对产品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产品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使用方法;产品日常维护保养方法;常见故障原因分析及故障排除指导培训。

11.2.2公司培训:使用方如针对产品派专人来卖方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卖方将积极安排,为学员提供学习方便,并且不向使用方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11.2.3内部培训:卖方免费提供相关产品的使用手册。

11.2.4技术培训:卖方负责按照培训计划安排具备相应职称(或不低于5年培训经验)的讲师到使用方所在地对使用方安排的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以满足使用方在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方面的需求;进行免费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包含:培训教材费、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场地费用及实际发生各项费用等)。

11.3培训计划

11.3.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使用方提供培训方案,通过使用方审核后作为合同附件,卖方未按培训方案及约定的培训时间进行培训的,经使用方书面告知买方后,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超过10日未正确提供培训服务的,买方及使用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包括给合同各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另行负担。

11.3.2免费培训的具体时间为:货物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验收报告后一个星期内完成。

11.3.3培训地点为:使用方指定地点。

11.3.4培训对象为:使用方指定的对象。

11.3.5卖方培训负责人/联系人:。

12.售后服务与质保

12.1整车质保期5年,水罐质保10年以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相关配件。卖方应向使用方提供生产商原厂售后服务或生产商官方认可的售后服务,否则视为质保违约,导致货物失去官方质保及给使用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修复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损失及修复费用难以计算的,卖方还应单独向买方支付不低于失去官方质保的该部分设备购买金额30%的赔偿,并于收到买方或使用方索赔后3日内支付。

12.2质保期内如使用方提出售后需求的,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至现场处理,在2日内完成维修及更换工作并经使用方书面确认,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维修时间的,经使用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未在前述期限内提供售后服务或不响应使用方售后服务需求的,视为卖方售后违约,使用方有权指定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和给使用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13.合同各方责任

13.1买方责任

13.1.1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

13.1.2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服务。

13.1.3按照合同约定参与货物验收。协调卖方和使用方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协调解决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3.2卖方责任

13.2.1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

13.2.2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

13.2.3卖方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买方及使用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永久,除非买方主动披露。

13.3使用方责任

13.3.1按照合同约定组成专业小组并组织对货物的验收。

13.3.2有权对货物/服务的质量、性能等进行检验和验收,提出使用要求和意见。

13.3.3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服务,并配合卖方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

13.3.4及时向买方和卖方反馈货物/服务的使用情况和问题,将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到货款、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等资金结算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

14.违约责任

14.1交货违约

14.1.1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迟交货未取得买方及使用方书面同意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造成买方及使用方损失的,卖方还应当全额赔偿。

14.1.2卖方所发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及使用方有权拒绝验收、收货和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且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包括给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14.1.3合同生效后,卖方中途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或以其行为表明其不愿继续履约的,应按给买方及使用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还应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14.1.4卖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约定,均视为故意违约,除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对应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买方及使用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为主张权益所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保全措施及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

14.2付款违约

每次付款前卖方需预先按照买方要求向买方开具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方将按照合同约定、财政预算和政府支付相关流程及时申请向卖方拨付合同款项,若买方遇到财政国库支付受限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付款的,支付期限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待障碍消除后立即恢复支付。卖方认可并豁免买方因此而发生的迟延支付责任,并承诺不以此作为主张买方违约、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理由。

14.3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的,应提前通知合同其他两方,并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责任。

14.4除非买方或使用方主动披露,本合同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卖方获取到的买方及使用方信息应永久保密,卖方违反保密义务,买方及使用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如卖方泄密行为发现时已经向卖方退还了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则卖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5卖方未按照约定的售后服务时限提供售后服务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6卖方提供货物不符合约定或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给买方或使用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买方及使用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买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措施及保全担保费等。

14.7本合同所称违约金可以累积计算。

15.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时,买方及使用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使用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售后、质保等其他任一合同约定的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或使用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或使用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或使用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6.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约定采用第17.1种方式解决。

16.1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6.2申请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7.转让和分包

卖方不得转让或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否则除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8.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三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最后一方盖章之日为生效日。

19.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时,必须经合同三方书面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合同三方应友好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签订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19.4通知和送达: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9.4.1合同各方确认有效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为准。

19.4.2合同各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合同各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9.4.3合同各方上述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向合同各方履行书面通知义务。若未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合同各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合同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其他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接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接收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合同各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接收方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附件: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买方(印章):使用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卖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合计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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