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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单号 | ********XJ********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T16:00 | 报价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T16:30 |
采购商名称:虚拟)
物料信息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 ********251********7 |
火灾报警系统改造 |
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火灾报警系统改造 * 详见附件 |
1.0 |
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到货地点: ;联系人信息:177******** |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书
附件下载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xlsx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协议********.pdf
询价单-火灾报警系统改造1批.docx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d9b2aabe0ad248dabd8fba9ae9831d1a/rfqMethod=RAQ/orgCode=UM7825/statusFlag=0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n||||||||||||||||||||||||||
| 甲方 | \n乙方 | \n|||||||||||||||||||||||||
| 单位名称(章) | \n\n | 单位名称(章) | \n\n | |||||||||||||||||||||||
| 地址 | \n\n | 邮编 | \n\n | 地址 | \n\n | 邮编 | \n\n | |||||||||||||||||||
| 开户行 | \n\n | 电话 | \n\n | 开户行 | \n\n | 电话 | \n\n | |||||||||||||||||||
| 账号 | \n\n | 传真 | \n\n | 账号 | \n\n | 传真 | \n\n | |||||||||||||||||||
| 税号 | \n\n | 经办人 | \n\n | 税号 | \n\n | |||||||||||||||||||||
| 法定代表人 | \n\n | 审批人 | \n\n | 法定代表人 | \n\n | |||||||||||||||||||||
| 执行人员 | \n\n | 联系人 | \n\n | |||||||||||||||||||||||
| 合同编号 | \n版本号 | \n1000 | \n创建日期 | \n签约地点 | \n||||||||||||||||||||||
| 项目编号 | \n\n | \n | \n | 项目名称 | \n\n | \n | \n | |||||||||||||||||||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n\n | \n | \n | |||||||||||||||||||||||
| 技术质量要求: | \n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n|||||||||||||||||||||||||
| 交货约定: | \n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2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 \n|||||||||||||||||||||||||
| 包装要求: | \n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n|||||||||||||||||||||||||
| 验收要求: | \n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n|||||||||||||||||||||||||
| 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 | \n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n|||||||||||||||||||||||||
| 不可抗力: | \n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n|||||||||||||||||||||||||
| 合同解除: | \n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n|||||||||||||||||||||||||
| 违约责任: | \n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0.5‰/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n|||||||||||||||||||||||||
| 纠纷解决: | \n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n|||||||||||||||||||||||||
| 特记事项: | \n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n|||||||||||||||||||||||||
| 其他: | \n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n|||||||||||||||||||||||||
| 付款条款: | \n\n支付条件:设备到货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设备费的70%;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支付设备合同额的20% ,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10%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方免费供应至满足业主要求,否则质保金不予退还。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支付。\n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或通保。 | \n|||||||||||||||||||||||||
| 送货地点: | \n项目现场:\n收货人信息:\n | \n|||||||||||||||||||||||||
| 价格说明: | \n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n|||||||||||||||||||||||||
| 合计金额(元) | \n\n | 大写 | \n||||||||||||||||||||||||
| ( )含税(√)不含税 | \n税率: | \n0.13 | \n结算方式 | \n\n | 人民币 | \n|||||||||||||||||||||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n\n | \n | \n | \n | \n | |||||||||||||||||||||
| 序号 | \n货物编码 | \n货物名称 | \n型号规格 | \n单价 | \n数量 | \n总金额 | \n计量单位 | \n交货日期 | \n出厂检验 | \n备注 | \n||||||||||||||||
| \n | \n |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询价书
:
请贵单位按: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集中控制中心改造项目清单中的规格型号的进行报价。
有关说明如下:
1、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在欧冶采购平台报价(详见欧冶平台)。
2、询价要求:
商务条款:
支付条件:设备到货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设备费的70%;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支付设备合同额的20%,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10%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方免费供应至满足业主要求,否则质保金不予退还。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或通保。
b)设备交货:
交货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最终以合同交货期为准)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交货地点: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集中控制中心改造项目现场。
3、报价要求:
a)乙方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报价总金额为不含税(注意,系统报价时选择正确税率,确认是否含税)。
b)报价单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上传欧冶平台。
c)报价单位需按现场技术协议要求进行报价,并小签上传。
4、非我公司合格供应商投标需提供如下资料:
1)欧贝客商平台注册审核通过,注册资金≥500万。供应商需满足本次询价标的物的各类资质要求,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或相关授权,供应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报名时上传有关资质等资料扫描件。
2)供应商有最近三年(报价截止日期起)内同类备件供货业绩(报名时需上传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报名时应上传与计划申购单元签订的技术协议或相关条件确认记录扫描件(如果有)。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法律合同纠纷风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企业及法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网址:***********)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网址:***********)为准,请在报名时上传二个网站查询结果文件(pdf和含日期的截屏)。
4)宝武集团禁入供应商和禁入个人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5)报名供应商系宝武水务首次合作供应商需上传C1C2双签协议(安全协议、廉洁协议,盖章)。
5、定标原则:
原则上最低价直接中标。
6、请按上述要求编制完整报价。
7、送货联系人:时瑞173********
8、技术联系人:杜鑫熠177********
商务联系人:王静电话:********
邮箱:********@qq.com邮编:243001
地址:西塘路665号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商务中心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集中控制中心
改造项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技术协议
买方: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一、总则
二、技术要求
三、供货范围
四、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五、交货进度
六、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七、包装和贮运
一、总则
1.总论
(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集中控制中心改造项目的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要求,包括整套系统的功能设计、设备配置、系统性能、结构、安
装、调试和试验以及消防报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完全陈述与之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卖方应按现行国际及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提供符
合技术协议要求整套合格的、具有国际质量认证资质、性能优良、运行可靠、符合安全
环保要求等、优质的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于非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供货厂家制造的主
体设备或关键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供货厂家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费用中,卖方保证买
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4)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达到所有技术要求条件,卖方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
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协议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异议,
则必须清楚的表示在投标书技术偏离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5)卖方有责任对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接口等根
据条款2逐一落实,异议之处,应及时与买方沟通,最终由买卖双方确认后实施。若在
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卖方要无条件配合买方修改以及设备的调换。
(6)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
靠的产品,拒绝库存或贴牌加工。
(7)卖方对所有提供的硬件、软件、设备及安装等技术服务和整套系统的最终运转
负有完全责任。卖方提供的设备将是符合技术要求、完整的设备,在符合使用环境条件
情况下,接通气源、电源即可使用。
(8)凡在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推荐产品应供买方确认,但技术上均
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
(9)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
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卖方应予无条件接受。
(10)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
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
的条文,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进行解决。
(11)本技术协议作为订货合同的一个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
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2)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均使
用中文,如果卖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其它种类的文字,应有中文译本,并且解释以中文
为准。
(13)技术协议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采用国
际单位制。
(14)买方提供的型号、材质仅供参考,卖方应保证最终的型号、材质等可满足买
方提出的工况要求,由卖方承担由于选型错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15)买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及合同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予无条件接受。
(16)卖方对整套设备系统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确定分包(或
采购)产品的制造商须征得买方的认可。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集中控制中心改造项目
工程概况:
南区环保集控中心:位于新特钢区域现有房所(宝武水务新特钢水处理作业区3楼)。
该区域原为水处理中控,空置空间足够,适当调整后,满足集控中心条件。
北区环保集控中心:于北区原有能控综合楼三楼。
本工程位于马鞍山市马钢南北区,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发布的《中国地
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拟建场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
地震加速度值0.05g。
气象条件
年最大降雨量:1522.20mm
多年平均降雨量:991.30mm
极端最高气温:43℃
极端最低气温:-14℃
最热月平均气温:28.4℃
最冷月平均气温:2.5℃
常年主导风向:东南东、北北东、北东风
夏季主导风向:东南东、东南风
冬季主导风向:北北东、北东风
历年最大风速:17.50m/s历年最高洪水位:9.56m(黄海高程)
3.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
卖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且采用的标准和技术
规范应为最新版本。本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
行。
这些标准、规范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3)美国仪表协会(ISA)
(4)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
本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标准、规范以发布日现行者为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新的法规、标准、规范颁布并执行,新者自然代替本篇中所列。
在执行本相关标准时,凡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得与
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二、技术要求
1.设计要求
南区集控中心:
本工程须把原有各处的火灾报警集中到新增南区集控中心,将南区带焙脱硫脱硝控制
室火灾报警(1个,型号海湾JB-QB-GST1500H)、南区3#烧结脱硫脱硝控制室火灾报警(1
个,型号依爱JB-QBL-EI6000M)、南区除尘控制室火灾报警(1个,型号依爱
JB-TGL-EI8000G)、南区焦化脱硫脱硝控制室(无火灾报警系统)、南区3200区域控制
室火灾报警(1个,型号依爱JB-0BL-EI6000M)、南区老热电控制室火灾报警(1个,型
号依爱JB-TBL-EI8000S2型)、南区新特钢脱硫脱硝控制室火灾报警(1个,型号首安
JB-TG-SL-M6000)通过现有光纤及局部新增光纤接入集控中心,在集控中心设置图形显示
器。具体光纤如下:南区带焙脱硫脱硝、南区新特钢脱硫脱硝新增光纤至南区3#烧结,从
3#烧结新增光纤至马钢南区宝武水务新特钢作业区3楼集控中心,南区除尘控制室、南区
焦化脱硫脱硝控制室至3号烧结利用原有光纤并入欣创环保现有智慧中心通讯环网。卖方
须核实各自火灾报警是否有联网卡等。
北区集控中心:
本工程须把原有各处的火灾报警集中到新增北区集控中心,将北区烧结AB脱硫脱硝
火灾报警(1个,型号依爱JB-TGL-EI8000G)、北区烧结C脱硫脱硝火灾报(1个,型号
海湾JB-QB-GST200H-S)、北区焦炉脱硫脱硝火灾报警(共3个,型号分别为:海湾
JB-QB-GST200、海湾JB-QB-GST200、首安JB-TB-SL-M6800)、能控135控制室火灾报警
(2个,型号分别为依爱JB-QBL-E16000M,依爱JB-QB-EIN70型)通过现有光纤及局部新
增光纤接入集控中心,在集控中心设置图形显示器。卖方须核实各自火灾报警是否有联网
卡等。北区集控中心新增一套火灾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的接地系统采用联合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
主要设备清单:(该清单仅供投标参考,卖方应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
设备供货清单,并无条件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1、南区: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南区3#烧结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壁挂式 | ||
| 2 | 南区除尘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壁挂式 | ||
| 3 | 新特钢脱硫脱硝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壁挂式 | ||
| 4 | 南区带焙脱硫脱硝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壁挂式 | ||
| 5 | 南区3200区域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壁挂式 | ||
| 6 | 南区老热电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壁挂式 | ||
| 7 | 联网调试服务 | 套 | 6 |
2、北区: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北区焦化脱硫脱硝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3 | 壁挂式 | |
| 2 | 烧结AB机脱硫脱硝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壁挂式 | ||
| 3 | 烧结C机脱硫脱硝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面 | 1 | 壁挂式 |
| 4 | 能控135图形显示器 | 壁挂式;220VAC;带光纤收发器,联网卡等 | 面 | 1 | 壁挂式 |
| 5 | 联网调试服务 | 套 | 6 |
3、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在北区集控室,由一路可靠的220V交流电源供电,设备本身配有直
流备用电源。主要保护区域:电子室、控制机房、会议室等。根据被保护对象在各保护区
域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及其相应的联动控制模
块等报警设备,本集控中心室设置区域控制器、模块箱,就地箱内包含输入、输出模块、
隔离模块等,本工程设备纳入主机控制器。
买方提供基础设计资料(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招标附图)及初步的设备清单,卖方应
在基础设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所供设备的技术特点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最终的投标设备
清单。卖方负责本工程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图设计(签章齐全,并能用于报验)以及与锅
炉火灾报警主机系统调试、整合工作。
新增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设备清单:(卖方应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
设备供货清单,并无条件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 套 | |||
| 2 | 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 | 11 | (含底座) | ||
| 3 | 手动报警按钮 | (含底座) | |||
| 4 | 输入模块 | ||||
| 5 | 声光报警器 | (含底座) | |||
| 6 | 输出模块 | ||||
| 7 | 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 | 套 | 含终端盒及微调器各1个 | ||
| 8 | 输入模块 | 配接感温电缆配接应急照明配电箱 | |||
| 9 | 输入模块 | ||||
| 10 | 输出模块 | ||||
| 11 | 隔离模块 | ||||
| 12 | 模块接线箱 | 项 | 装9个模块 | ||
| 13 | 系统编程调试 | 项 |
2.主要技术要求
卖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中所需的技术参数要求,
且与原系统保持技术互通,并自行现场调研。
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满足钢铁冶金企业的恶劣环境下使用(粉尘、金属氧化物、
油污、潮湿、高温、震动、电磁干扰等)。
三、供货范围
设备数量及技术参数见条款二,并应能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和
质量保证要求。
卖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
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卖方提供的仪表设备中所包括的所有运行和施工所必需部件,即使
本技术协议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调试备件:应提供上述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质保期内满足正常生产所需的
备品备件(价格含在合同总价内),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且应提供2年运行所需备
品备件清单及分项价格供买方选择。
专用工具:应提供所有供货设备在开车、调试、运行与维护中所需要的专用工具(价
格含在合同总价内),并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使用频率考虑一定的余量。每项工具均应
附有必要的说明,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技术资料与技术服务:详见条款四与条款六。
包装和发运及保险:
(1)包装:应按惯例依据标准包装(至少满足仪器运输、装卸、存储的要求),
双方认可。
(2)发运及保险:应按规定标准执行,为汽运到工程现场门对门方式(至少满
足买方的工程进度和仪器设备安全),双方认可。
卖方需在报价书中列出详细的供货范围。卖方必须提供本技术协议中未考虑到的其
它必需件等,以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凡是卖方供货的设备,其调试备件由卖方供货并列出
清单;一年生产用备件,要求列出详细的清单,标出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单重、单
价。
四、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
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翻译成中文(免费),外文同中文资料一起提供,以中文资料为
准。
卖方应及时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
应标明“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集中控制中心改造项目”字样。卖方须对所提
供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
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
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包括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
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各个方面。
图纸资料必须同时提供AutoCAD2004、Word、Excel等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应提供
的技术资料纸质版本10套、电子版本2套,若甲方提出增加资料套数,乙方应及时免费
提供。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技术资料交付
卖方必须按照如下《资料交付要求一览表》的要求提交资料。执行日期为合同生效
之日。
资料交付要求一览表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提交时间 | 备注 |
| 1 | 外形尺寸图、电气接线图、支架尺寸图、安装示意图和消防系统图 | 订货后 | |
| 2 | 制作和检验标准 | 订货后 | |
| 3 | 附加条件(根据需要) | 订货后 | |
| 4 | 运输和发货初步交付计划表 | 合同签订后2周内提供 | |
| 5 | 提供两年内设备备品、备件清单 | 订货后 | |
| 6 | 设备维护和运行操作说明书 | 订货后 | |
| 7 | 工厂检验记录、试验报告 | 订货后 | |
| 8 | 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操作维护手册、强制认证证书、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设备资 | 交货时 | |
| 9 |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 | 交货时 | |
| 10 | 其他必要的资料和设计图纸 | 订货后 | |
| 11 | 竣工图及其它竣工资料 | 验收通过后1周内 |
五、交货进度
1.总则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所有设备,在投标书中提出设计、制造、交货时间进
度表、以及建议的安装和调试总的时间进度表。
2.交货
交货地点: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集中控制中心改造项目工程现场。
交货及安装方式:投标方负责现场整机交货并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交货期:以商务合同为准(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可能调整交货日期,具体待买方通知)。
六、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卖方负责提供的设备应确保质量并按期交货,并负责提供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
系统的设计及设备配置方案,配合设计方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安装接线资料图纸。
卖方负责系统的成套性、技术性、完整性,并指导设备安装及负责系统调试、开通,
至交工验收合格。卖方承诺提供设备的质保期见商务合同。
1、人员派遣
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乙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乙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
乙方提供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
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的要
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乙方须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
合格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
乙方提供包括服务人·日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下;如果此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
要,乙方应追加人·日数,且不发生费用。
乙方现场服务计划表(南区、北区分别如下):
|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 职称 | 人数 | ||||
| 1 | 设备安装指导 | ≥3 | 工程师 | 1 | 技术服务实际人数及服务时间应满足甲方要求和现场工程进度。 |
| 2 | 设备现场调试 | ≥5 | 工程师 | 1 | |
| 3 | 在质保期内,更换损坏的元件配件 | 按需 | 工程师 | 1 | 无偿更换元件、配件等。 |
2、售后服务
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卖方提供定期的免费预防性维保服务、电话远程技术支持服
务、现场维修、维护服务,其中现场维修维护服务对于一些比较重大的,用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在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解决问题,并应填写《客户现场
故障处理记录表》。
在设备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技术服务。卖方服务为12小时内
响应。在设备发生问题时,卖方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需要,卖方在工作时间的6
小时内给与书面答复,需要时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12小时内到指定现场进行无
偿技术服务。因卖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修
理或更换零部件。若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出现制造质量问题,卖方将在接到买方通知
2个小时内做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解决问题,直到买方满意为止。在合同产
品质保期内,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义务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2小时内
到现场,并提供配件和修理,配件和修理费用由损坏方承担。如属设备设计或制造缺
陷引起的损坏,卖方应为买方及时修理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卖方应长期以优惠
价格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
设备安装调试完整个系统后,卖方应定期无偿向买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进行技
术支持。
整个系统的技术培训、设备系统的操作培训在该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如设备过
质保期,卖方应积极协助解决问题并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3、设计联络
卖方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买方所在地进行设计联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
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卖方拟定,买方确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 序号 | 次数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人数 |
| 1 | 1~2 | 设备产品方案、设计接口、安装尺寸 | 协商 | 协商 | 协商 |
七、包装和贮运
所有设备应有完善的包装与包装标识(唛头标识、发货清单由买方提供统一格式),以
保证设备在装卸、运输和储存时完整,由于交付设备包装不良引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由
卖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补充供货。
卖方负责将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场地,买方负责卸货、安装。
1.设备检验
1.1出厂前检验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与卖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共同对被列为A类
的设备进行检查和出厂前检验。
设备交货前进行A检,A检大纲由卖方负责编制并于交货前三周向买方提交设备
检验“邀请函”。买方在收到此通知后15天内将是否派员前往检验的决定通知卖方,
如决定派遣,还应提供检验人员的名单。
在买方检验人员到达卖方制造厂后,在会同检验前(不少于一周),卖方向买方检
验人员免费提供检验必要的资料(含图纸),一式二份,检验完成后由卖方向买方提供
会同检验记录,一式二份。
在设备会同检验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检验人员提供诸如查阅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
检验所需各种工器具和测试设备的便利条件。
买方检验人员可查看本合同有关设备的制造、组装、试运转以及包装、防锈和涂漆
工作,若买方检验人员在查看、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经向卖方提出意见,卖方应认真
考虑买方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买方根据“A检邀请函”组织对设备进行A检。A检在卖方工厂进行。另根据需要,
买方有权派驻人员到卖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如买方通知卖方不参加出厂前检验或买方不能在卖方通知的时间内参加检验,卖
方可自行检验。
卖方应按合同和附件规定向买方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列明检查项目内容、
主要件的材质和尺寸、加工装配精度、试验和试运转的检验数据等)。
出厂前检验,原则上根据检验大纲进行检验,如果买方检验人员就检验大纲以外
的项目提出检验要求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增加检验项目。出厂前检验不能代替卖
方提供的设备运抵现场后所进行的检验,也不能免除卖方按合同正本有关规定所承担的
保证责任。
1.2出厂后检验
“设备”和“材料”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设备”和“材料”进行开箱检验。
卖方有权自费派员参加检验。
买方在开箱前通知卖方,在开箱检验期间,买方应向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上的
便利条件,如卖方通知买方不参加开箱检验或不能在买方通知的时间(3天)内参加检
验,买方将自行开箱检验。
在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和“材料”有缺陷、损坏、短缺或型号规格、质量
以及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双方应作好“检验记录”及“问题处理协议书”,并由双
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项协议书即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修理、补供、换货等
有效的索赔证据。如卖方没有参加开箱检验,在发现如上所述的问题且属卖方责任时,有
权向卖方要求修理、补供、换货等有效的索赔证明。卖方收到上述索赔证明和买方提供
的索赔要求后,如对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卖方如逾期不复,索赔
即作成立。开箱检验后的安装、试运转阶段直至机械保证期结束,如发现“设备”、“材
料”有质量问题时,按合同正文有关规定办理。
卖方换货或补供货物的期限以不影响合同工厂工程建设总进度为前提。如卖方没
按期履行其义务,则按合同正文有关规定办理。
当买方对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有质量疑问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进行必
要的材质、性能、容量等品质检验。届时双方应相互配合,不应无故拖延。
招标附图:
2000
| 田田田加田参加日 | 田田田日 | |||||
| 电子设90 | 阿 | 步井 | ||||
| B | 田1田田田田******** | |||||
| 田1田田 | ||||||
| 3000 | 2500 | 2500 | 2500 | 3000 | ||
| 7500 | ||||||
| 13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