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标题:2025年11月铜板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八钢公司原料采购)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1-02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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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号 XJ********A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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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名称:八钢公司原料采购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A********

铜板

特殊合金;型号规格:长100~300mm、宽100~300mm、厚度3~30mm;材质:Cu 规格:长100~300mm、宽100~300mm、厚度3~30mm;技术标准:Cu≥99%;

5.0

t

*开通会员可解锁*T23:59:59.000+08:0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八一钢铁物流分公司合金库

二、保证金额度:100000.0元

三、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重点提示:1、供应商中标通知方式包含:微信、联机洽谈、邮件通知方式。如有情况说明,请在欧贝网页联机洽谈中进行或以邮件、微信方式联系。2、车辆装运提示:运输车辆进厂必须为清洁电车或国六车辆,如违反规定按照2000元/车承担违约责任;3、卖方应加强对进入买方生产厂区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若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偷盗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违反买方厂区交通禁令等一般性安全违章,对卖方处理方式包括:约谈、处罚、降级、禁入等。4.所有进厂吨袋原料(送合金库除外)必须单层码放,严禁多层和混装。 2、报价要求:1、非八钢合格供应商清单范围内供应商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范围。  厂家直销优先。  供方报价时必须能够填报 “生产厂家”,未填报 “生产厂家”的视为废标。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就可以在在欧冶采购平台上新客户注册、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报价;已在欧冶采购平台上注册、未在八钢公司立户的供应商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直接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直接参与报价。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八钢C级以上此原料合格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3、谢绝纳入宝武集团《禁入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 4、执行该产品国家标准。 5、能够接受以到货八钢的计量、检验数据为结算依据。 6、能够接受八钢付款方式。 7. 投标人能够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则按流程全额退还。供货完成,则按流程全额退还. 3、合同执行周期: 4、交货期要求:交货进度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15前交货。 5、验收要求:货币单元:元(人民币);计量位:吨;合同按买方文本格式为准;结算方式:一票结算,运费包括在货款中,数量质量按照买方检斤检质数据为准;交货容差:10%;包装费用: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此原料如不合格,按照附件“不合格处置标准”处置;如是火车交付,请在报价备注中说明,火车交付地点为:乌鲁木齐乌西-八钢专用线;(倒运至买方物流合金库费用由买方承担);报价备注中还需备注生产厂家,货物起运站点等信息。 6、结算付款:1)无预付款、进度款; 2)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凭入库收料单及发票到采购人员处办理报账手续; 4)当月到货,当月付款,通宝结算 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1、技术标合格,性价比高的原料报价中标(恶意报价除外)。 2、投标方请谨慎投标、均衡报价,招标方保留按分项授标的权利。 3、中标价格不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开标当日根据铁合金网站相关合金价格+费率折算+综合费用=不含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吨。 4、投标人需分别提供通宝、银承、现汇三种付款方式的分项报价。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要求: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以通宝付款形式作为主选方案进行主报价,投标人应以银承、现汇两种付款形式做为备选方案并分别进行报价。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议。 招标人将在第一中标人的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中以对招标人有利原则进行项目方案确定 9、标的物其他要求:①发现并确认为原料造假的,该车或该批原料不予结算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者货款)100000元,卖方纳入黑名单管理。 ②由于原料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生产等事故并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赔偿,卖方赔付金额的原则上不超过供应货值的10倍金额,如卖方赔偿金额不能拟补买方损失的,具体以买方出具的经济损失测算结果进行赔偿。 ③在交货期内卖方未按“装运提示第⑥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段到货”约定执行,买方视对生产的影响程度有权按日收取卖方欠量货款的1%违约处罚,造成生产事故的按照生产事故损失进行索赔。④如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送到约定数量的货物,买方将立刻通过其他供应商,紧急采购相应不能到的数量,满足买方生产需要,所造成价差损失由卖方承,在卖方货款中相应扣除。⑤买方未发生紧急采购,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违约部分货款的3‰/日计算,从合同约定的最晚交货期第二日起开始计算.⑥如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影响买方正常生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被纳入黑名单管理。 10、其他交付要求:①数量及质量:数量以买方检斤为准,质量以买方理化检验中心取样化验为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货到买方后12个月. ②卖方须确保随货资料完备性,包括质量保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发货清单等。③交货数量容差率小于10%(超容差部分不结算)。④买方关注卖方在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清洁生产方面表现,致力于卖方共建绿色供应链。⑤卖方作为与八钢公司有供应关系的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管理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如有违反被追责,将禁止参与八钢公司后续的竞价、签约等采购业务。⑥卖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属地区域,必须遵守属地要求安全、质量、能源、环境、现场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卖方已收悉并承诺遵守执行。⑦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力原因,可以对合同有关条款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补充,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完成。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也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⑧买卖双方签订的《廉洁协议》、《物资供应商入厂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约定》、《清洁能源运输合作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本合同附件。⑨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 11、其他保证金: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见附件要求

七、资质要求: 卖方随货提供的出厂各成份检验数据必须同实物相符,且在合格范围内规格:长100~300mm、宽100~300mm、厚度3~30mm;技术标准:Cu≥99%;吨袋包装,买方使用部门验证(或检化验)方式,确定卖方提供数据同实物相符,且各成份在合格范围内,确定为合格,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结算;备注:“买方使用部门验证”解释为:买方炼钢过程中元素回收率检验;即到货后,直接在炼钢使用,依据所加合金元素含量百分比、数量,钢水中(含加入元素的钢水)元素含量百分比及钢水总质量,计算元素回收率(收得率),并判断收得率是否符合众所周知相关行业规范;符合则为合格。①根据本合同技术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交付运输和接收等条款具体约定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如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标准要求,处理方式分为退货、调换、赔偿、让步接收并根据买方《原燃料不合格品及质量异议管理办法》(卖方已收悉)及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处置;退货、调换货产生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②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买方通知卖方之日起24小时内,卖方安排专人来解决,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及处理意见。③如果卖方对复检或复化结果仍持异议,可在买方指定备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任选一家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卖方支付,第三方检测结果为最终判定;不具备作复检条件,出现质量异议时,只作复化。4、连续3次出现质量异议时,对其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后其产品质量仍未达到合格的,对其产品停止进厂或重新进行质量评审。

附件下载

公开询比价公告详细说明1(1).docx

关于外购进厂原料车辆使用铅封的管理规定.pdf

廉洁、质量承诺书.docx

八钢公司原料进厂管理办法.docx

物资供应商入厂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约定.docx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4ca16e5d7eb646358de2fa1d71115fac/rfqMethod=PSCS/orgCode=UF4771/statusFlag=0

公开询比价公告详细说明

新疆八钢采购中心现对该合金、熔剂进行公开询比价,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采购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方联系人:王晓宇

采购方联系人电话:********(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10:00~18:00)

采购方联系人邮箱:

快递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303室。

1、交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分公司合金库,(货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货物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且风险发生转移)。

2、采购形式:定向+公开

报价开始时间:详见系统设定期限。

一询价条款: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非合格供应商报名要求

1.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1.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范围。

1.1.厂家直销优先。

1.1.贸易商报价时必须能够填报“生产厂家”及“生产厂家授权委相关资料”,未填报“生产厂家”的视为废标。

1.1.供应商报名时,附件需上传完整有效的公司资质(生产厂家授权委相关资料),与宝武集团或八钢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往来合同,或其他大中型钢铁企业的业务往来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复合类及脱氧类的物料需要二次工业实验,首次实验量为3吨,试验合格后出具实验报告,才能扩大实验量为6吨,每次只允许1家新供应商中标。扩大实验质量评审合格后,即可正常报价供货,(需要走实验流程的品种(硅钙钡合金、钙铝包芯线、硅钙夹层钙线、纯钙线、钢水强化剂400、碳锰球、高氮复合合金、复合钒氮合金,新型化渣剂B、铌铁40、钢水净化调质剂、钢水强化剂、XJ400稀土氮合金、复合碳硅锰、铝铁合金、铝锰铁、铝粒),其余国标合金首次供应供应商供应量原则上不能超过总招标量的1/4,每次只允许1家新供应商中标,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就可以在在平台上新客户注册、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报价;已在平台上注册、未在八钢公司立户的供应商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直接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直接参与报价。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八钢C级以上此原料合格供应商和属地合格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合格供应商报名附件需上传公司有效资质(贸易商必须上传委托销售协议)

禁止两家或两家以上贸易商代理同一生产厂家产品。

3、谢绝纳入宝武集团《禁入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

4、执行该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能够接受以到货八钢的计量、检验数据为结算依据。6、能够接受八钢付款方式。

7.投标人能够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则按流程全额退还。投标人能够缴纳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则按流程全额退还.

二、本标采用资格后审,非合格供应商投标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管理体系认证等(均要在有效期内);

2、报名联系业务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社保证明、名片、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等);

3、近3年内在钢铁企业类似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以备考察;

4、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获奖和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技术介绍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5、各种资质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注册、报名

点击欧冶采购-工业品采购电商平台宝武集团有限公司专区(baowu.ouyeelbuy.com)查看公告、进行新客户平台注册、报名和报价咨询电话95025转3.

五、定标原则

1、技术标合格,合理低价中标(恶意报价除外)。

2、投标方请谨慎投标、均衡报价,招标方保留按分项授标的权利。

3、为控制质量风险,首次参与报价的新增供应商,缴纳质量风险保证金100万元,先作为试用供应商,试用供应商中标数量不超过总量的(10-30%)限量的品种(钒氮合金、铌铁、钼铁、高钒铁、成品萤石、高碳铬铁、高硅钛铁、中碳铬铁);待供货后,经过八钢公司质量评审合格的试用供应商,即可正常报量。

4、供应商中标的通知方式包含:微信、联机洽谈、邮件通知方式。

六、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进度款;

2)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凭入库收料单及发票到采购人员处办理报账手续;

4)账龄50天,账龄计算:以PSCS系统正式报账并形成应付账款时点为起点,计50天为终点;终点时间在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期间的账款,作为当月到期支付账款;每月15日~28日期间支付当月到期账款。

七、其他说明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将退还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此时投标的原料市场价格没有上涨,我方有权扣除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此时投标的原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我方有权扣除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该原料因第二次发询造成的价差损失,并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八一钢铁进厂原燃料车辆使用铅封的管理规定

一、铅封使用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车辆运输途中的安全性、完整性而采取的防范措施。

铅封使用范围:外购进厂原燃料车辆(吨袋包装的原料、罐车拉

运原料除外)装货后至车辆到达八钢本部汽车自动采样点前的停

车场全程,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铅封不被非法开启。

二、铅封使用要求

1.车辆装货完成盖上篷布后,由供方或承运商负责在车辆适当位

置安装铅封,安装铅封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铅封安装要求。

2.车辆出发前,供方或承运商应检查铅封是否完好,铅封确保无

破损或移位现象,供方或承运商对铅封检查情况进行录像(或拍

照)保存。

3.供方车辆到达甩挂中心后,由甩挂中心安排专人对车辆安装铅

封是否完好进行检查,采用执法记录仪录制每车检查情况,如检

查中发现铅封有缺失、破损或移位等异常情况,将异常情况的录

像及描述一并上传微信群,同时电话告知对口相关业务管理部门

(制造管理部、物流运输分公司)管理人员。

4.车辆到达十号门岗,门岗人员对车辆铅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

现铅封有缺失、破损或移位等异常情况,门岗人员通知该车进入

厂区指定位置等候,并将该情况反馈制造管理部,制造管理部组

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置。

5.物流运输分公司承运的原燃料车辆到达十号门岗前由物流运

输分公司对车辆安装铅封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将每车检查情况

录像后上传到微信群。

6.理化检验中心每日将前一日甩挂中心执法记录仪中录制的铅

封检查视频导出到硬盘中,并按日期进行加密保存。

7.物流运输分公司每周将上一周其负责承运的原燃料车辆铅封

检查视频按日期整理排序后集中导出交于制造管理部,制造管理

部进行加密保存。

三、铅封安装要求

1.车辆安装铅封数量8个(左右车厢板各3个,后车厢板2个),

铅封安装位置必须均匀分布在车厢板的前、中、后位置,不允许

集中安装在某一个位置,且按序号顺时针逐一安装,如下图所示:

2.铅封必须将篷布与车辆紧绳器连接绑扎,并加以固定好。如下

图所示:

3.铅封上必须要有编号标识,且同一车的铅封编号必须是连续,

江河运辅

014800

江河运输

014799

江河运输

014798

江河运

014797

江河运输

014796

江河运输

014795

江河运输

014794

江河运输

014793

江河运输

014792

江河运输

014791

样图如下:

5.装车完毕后,每车只发一组连号的铅封(8个),不允许多发

放铅封。

四、铅封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

1.制造管理部对责任单位(采购中心、国贸公司、物流运输分公

司)拉运原料车辆铅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2.责任单位按要求做好车辆铅封使用工作。

3.在八钢本部发现铅封有缺失、破损或移位,对责任单位按每车

300元进行考核,同时由责任单位对供方或承运方按照每车3000

元处罚。如发现原料质量异常,将按八钢公司相关制度另行处理。

五、铅封异常处置流程

1.甩挂中心发现车辆铅封异常,将异常情况的录像及描述一并上

传微信群,同时电话告知物流运输分公司生产调度(********、

********或********),甩挂中心安排该车在甩挂中心院内等候。

2.物流运输分公司生产调度接到甩挂中心异常信息反馈后,通知

制造管理部、采购中心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置。

3.车辆到达十号门岗,发现铅封有缺失、破损或移位等异常情况,

门岗人员通知该车进入厂区指定位置等候,同时通知生产管制中

心(********/********),由生产管制中心通知理化检验中心原料

检验(********)对该车暂不采样,并通知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

处置。

4.铅封有缺失、破损或移位的理化检验中心对该车进行单独取样

化验,如成分异常,进行单独结算。

5.执法记录仪如出现故障,甩挂中心暂时采用手机录制铅封检查

视频上传微信群。

六、本规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试运行,*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正式生效,试运行期间对在途的拉运进厂原燃料车辆未安装铅封

仍可允许其正常进厂,正式生效后进厂原燃料车辆未安装铅封将

不允许其进厂,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确保车辆运输安

全、有序进行。

制造管理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廉洁、质量承诺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缴纳质量风险保证金100万元,承诺在业务往来中,如发生行贿、违规宴请、资料弄虚作假,在同一竞标原料中存在多家单位实际控制人一致或参标单位交叉持股等,对八钢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罚没保证金100万元处理。

单位名称:

日期:

八钢公司原料进厂管理办法

以下内容摘自文件,请各位供应商遵守

2引用标准及术语

2.1术语

2.1.1原料:是指铁料类、煤焦类、熔剂类、合金类、废钢铁类等生产

用原料。

2.1.2原料采购部门:是指采购中心以及八钢公司授权原料采购业务的

部门。

2.1.3原料使用单位:是指八钢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原料的

各生产厂(部)。

2.1.4原料中铁器:是指原料在储运及生产加工过程中混入的容易划伤

上料皮带的金属件(尺寸长度大于300mm)。

2.1.5原料中杂物:是指原料在储运及生产加工过程中混入的木器、塑

料、石块、生活和工业垃圾、泡沫以及火车、汽车运输过程中的填充

物等。

2.1.6计量异常:是指供应商或承运商给八钢公司提供原料时,在计量

过程中存在车内藏人、水箱放水、附带异物、重复计量等影响计量的

行为或现象。

2.1.7质量异常:是指供应商或承运商在对提供给八钢公司的原料中,

存在掺渣、掺土、掺沙、掺水、掺杂石以及其它杂物、以次充好等的

*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开通会员可解锁*实施

共24页第1页

*2024版0次,文中加粗部分表示在前版文件基础上做了修改

行为或现象。各类原料的质量异常判定标准按《原料质量异议、不合

格及质量异常管理办法》执行。

2.1.8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是指八钢公司内部单位采购人员、门

岗人员、原料车辆分流人员、检质和检斤人员、库房管理及收料人员、

卸车人员、原料结算人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

职业便利和岗位职权收取他人好处费,或岗位失职不作为,与供应商、

承运商及个别驾驶人员内外勾结实施检斤、检质异常,造成企业利益

受损失的行为。

4.6原料进厂管理

4.6.1由供应商(包到)、承运商(自提)在八钢经营管控系统(汽车

运输)、东方钢铁运行环境(火车运输)中对进厂车辆信息进行预报,

预报信息包括物料品种、始发方向、供应商名称、装车时间、装车车

数、装车站点、发车时间、发车车数、发车站点、运输方式、运输车

型等。供应商由采购中心管理,自提承运商由物流运输分公司管理,

要求如下:

4.6.1.1火车进厂原料订单信息未在车辆进厂前完成预报,火车进厂后

由物流运输分公司及时通知采购中心、承运商,由采购中心、承运商

负责联系供应商在40分钟之内对原料订单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进

入下一环节。

4.6.1.2汽车运输车辆司机按照流程在资源产地装货出厂前必须完成

先装货,后进行配车接单的操作,确保进厂车辆信息准确无误。

4.6.1.3因采购信息传递不畅导致的原料混品种,原料无法正常使用,

导致主要生产工序生产中断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经生产单位核算、

制造管理部及经营财务部审核后扣罚原料供方单位货款赔偿八钢损

失,事故较大的进行追责处理。

4.6.2采购部门须根据合同要求供方提供(以供方检斤为结算依据)规

范的原始磅单,告知汽车司机进厂前排空车载水箱内的水以及在过磅

前将压扎蓬布的石块或其它物件去除,在原料进厂前1天通过PSCS系

统将采购订单下达到铁区系统和资源系统,原料使用单位依据采购订

单制定入库计划。

4.6.3(关键控制活动)入厂门岗检查及风险防控管理

4.6.3.1安全保卫部对进厂车辆在门岗放行之前,再次告知司机排空车

载水箱内的水以及在过磅前将压扎蓬布的石块或其它物件去除。

4.6.3.2门禁系统验证进厂车辆信息并在大屏显示,安全保卫部按大屏

显示信息查验车辆后,对合规车辆放行进厂。

4.6.4疆门货场管理

4.6.4.1自动取样前的掀篷布作业由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监督承运司

机自行掀盖,车辆引领、车辆停留及服务由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自

动取样完成后,在过完原料磅后进行盖篷布作业,由车辆司乘人员自

行覆盖,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4.6.4.2进入自动取样通道的现场车辆指挥由制造管理部理化检验中

心负责。

4.6.4.3车辆掀篷布作业在料仓进行时,由车辆司乘人员自行掀盖,炼

铁厂负责监督管理。

4.6.5火车运输原料入厂登记及风险防控管理

4.6.5.1物流运输分公司工厂站对进厂火车原料品名与预报信息进行

匹对,信息核实完整后,进入进厂原料流程下一环节。

4.6.5.2若进厂火车原料品名与预报信息不符或缺少预报信息,物流运

输分公司联系采购中心进行确认,确认品名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6.6物流运输分公司对火车运输原料车皮对位作业进行管理。

4.6.7进厂原料须严格按流程执行,并遵循以下要求。

4.6.7.1各责任单位在执行本环节操作前,须核实车辆入库相关信息,

确认前道工序流程无遗漏或无出错后再执行本环节操作。

4.6.7.2若责任单位核查前道工序流程未执行或执行错误,须停止本环

节操作,立即通知前道工序责任单位并将承运车辆退回上一环节执行

操作。

4.6.7.3若原料使用单位未核实车辆入库相关信息,发生未过毛重或未

取样卸车的,严禁退回上一环节操作,为避免该车辆滞留,根据系统

授权放行出厂,检质结算按4.7.5.2条款执行,检斤结算按4.8.4.1

条款执行。

4.6.8拉运原料的车辆在八钢厂区内须服从现场人员管理、指挥,要求

如下:

4.6.8.1拉运原料的车辆须到指定的料场卸料,严禁司机私自改变卸料

地点卸料。

4.6.8.2拉运原料的车辆按照现场要求排队按先后次序卸车,严禁插

4.6.8.3发生司机私自改变卸料地点卸料的先扣罚该原料供方单位

5000元人民币/次·车;原料未卸至八钢正在使用的料场的按照零吨位

结算;因未按要求卸车导致八钢原料混料及原料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生

产损失的,经生产单位核算、制造管理部及经营财务部审核后扣罚原

料供方单位货款赔偿八钢损失,同时该车结算按照该原料或卸错地点

原料中的低价品种进行结算。

4.6.8.4拉运原料的车辆出现插队的,若该车可出队并重新排至队尾卸

车的每车扣罚原料供方单位2000元人民币,若该车无法出队只能提前

卸车的扣罚原料供方单位3000元人民币,重复出现插队的每车扣罚原

料供方单位5000元人民币/次,

4.6.8.5发生拉运原料的车辆在八钢厂区不服从上述管理要求时的处

理流程:由发现单位将信息报制造管理部,同时拍照留证。制造管理

部向相关部门通报并组织现场核查确认及评审处理,明确责任单位、

出具评审处理意见,采购部门、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依据评审结果及

合同约定对原料供应商、承运商进行具体责任追究及扣款处理,并将

扣罚证据在次月结算日前反馈至制造管理部。

4.6.9参与原料进厂业务流程的各责任单位须按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在

门岗、磅秤、岔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清晰规范的标识牌。

4.7(关键控制活动)检质管理

4.7.1理化检验中心负责10#门岗汽车自动取样系统作业的日常操作及

异常处理,要求按标准作业,采取随机布3点全断面取样(

,并确保取样量、不混料;对不能使用自动取样机

取样的原料进行手工取样。

4.7.2理化检验中心接系统下达的质量检验通知后,对已分流到自动取

样机的原料车辆进行现场取样,若无进厂信息,联系采购中心、承运

商处置,火车原料进厂后,由物流运输分公司进行预报通知,理化检

验中心接到通知后4个小时之内完成现场取样及送样工作,化验室在

接到加急样品后,在8个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化验结果出来后,将

检验结果告知物流运输分公司,物流运输分公司根据其结果,继续进

行下一环节作业流程。

4.7.3理化检验中心收到系统下发的组批委托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

厂原料检质作业,并将检验数据录入系统。

4.7.4理化检验中心对原料检质的各类检测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及校准,

确保检化验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同时,理化检验中心、炼铁厂须

制定现场取样环节中出现手持机信号差或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无

法刷新运输车辆信息情况的应急预案。

4.7.5进厂原料检质异常处理

4.7.5.1质量异常预警数据,进厂原料主控成分与该原料前期主控成分

对比,超出偏差范围的数据即为质量异常预警数据,各类原料的质量

异常预警判定标准按《原料质量异议、不合格及质量异常管理办法》

执行,理化检验中心须第一时间进行样品复查,按检化验流程执行。

经复查质量数据仍然异常的,将异常情况反馈给制造管理部确定处置

方案,供方提出复检申诉,如果现场不具备复检条件,在理化检验中

心现场取样作业活动中标准化作业不规范、作业活动缺失、使用过程

中未发现异常、该供方近三个月内供应此品种原料质量保持稳定的条

件下,经评审质检成分以该原料最近进厂的三批检化验成分的算术平

均值为准。

4.7.5.2发生未取样卸车的,该车检质结算依情形按以下两种方式处

理。

a)由于八钢原因造成进厂原料委托未取样、漏检重车已卸车且不

具备取样条件的,未取样卸车的车辆须单独出具检质报告,检质报告

由理化检验中心按以下情况出具并录入系统进行结算:若当日该原料

有其它车辆进厂,质检成分以当日该原料进厂的其它车辆综合样的检

化验结果为准;若当日该原料无其它车辆进厂,质检成分以该原料当

日之前最近进厂的三批检化验成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若该原料当日

之前进厂的批次不足三批,缺少的批次按该原料当日之后最近进厂的

批次补足三批,并按此三批检化验成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出具检质报

告。

b)由于供方或承运方未执行八钢卸车及检质要求造成无法取样检

质的,若供方或承运方不能提供规范有效的车辆进厂及重车已卸车相

关证据,质检成分以零为准;若供方或承运方能够提供规范有效的车

辆进厂及重车已卸车相关证据,由采购部门、承运商管理单位分别代

表供方、承运方提出评审申请报制造管理部,由制造管理部组织相关

单位评审确定检质结算事宜。

4.7.5.3存在质量异常嫌疑的,理化检验中心须单独取样,立即报告给

原料使用单位和物流运输分公司当班负责人,由物流运输分公司通知

制造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处置。若化验后质检成分异常,理化

检验中心须在2个小时内将质检成分反馈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通知

供方控制产品质量并查找质量异常的原因。

4.7.5.4原料质量异议、不合格品按《原料质量异议、不合格及异常管

理办法》执行。

4.7.6理化检验中心应识别原料在质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取样不规范、

制样及样品化验分析未按标准操作、样品移送过程中被调换及备份样

丢失、编制密码泄露、系统中检测数据录入错误等各类原料质量检验

风险,做好防控管理。

4.7.6.1规范取样办法和取样岗位人员轮换制度。

4.7.6.2按标准要求进行制样、化验操作,强化制样过程的监督,对制

取好的试样,留存备份样并将检试样送化验室化验,规范备份样抽检

制度。

4.7.6.3执行样品移送过程中封存制度,防止制备好的样品在送样过程

中无人监督易被人更换。

4.7.6.4所有检测数据实行三级复核,必须经班组长、现场专工、作业

长复核后方可发出。

4.8(关键控制活动)检斤管理

4.8.1理化检验中心在智能司磅系统中对上磅车辆、车皮实施检斤及数

据存储,确保过磅成功。

4.8.2理化检验中心应识别原料在检斤计量组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计

量异常风险,做好防控管理。须监控检斤作业、监督计量,并对计量

过程中发现的重复计量等各类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信息反馈。

4.8.3德勤互力公司负责八钢结算用汽车衡、轨道衡、皮带秤、槽下秤、

产线秤的点检、维护及校准、比对工作,维保单位对智能司磅系统网

络及应用程序进行维护,德勤互力公司、维保单位须制定智能司磅系

统设备、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4.8.4进厂原料检斤异常处理

4.8.4.1发生未过磅卸车的,该车检斤结算依情形按以下两种方式处

理。

a)若车辆按八钢计量要求上磅实施检斤,但由于八钢原因造成计

量未成功或错误的,其中包括计量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经调查磅

点监控录像属实,该车检斤结算以供方检斤净重扣除途耗(按供方原

始磅单净重的0.8%核算途耗)后的吨位为准;若车辆按八钢计量要求

上磅实施检斤,发生计量偏差的,德勤互力提供检斤校核数,理化检

验中心提供过磅数据,制造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评审确定检斤结算事

宜;若车辆按八钢计量要求上磅实施检斤,由于司机操作错误造成计

量未成功,由采购部门、承运商管理单位分别代表供方、承运方向制

造管理部提交评审材料,由制造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评审确定检斤结

算事宜,理化检验中心根据评审结果录入检斤数据。

b)若车辆未按八钢计量要求上磅实施检斤,造成未计量的,若供

应商或承运商不能提供规范有效的车辆进厂及重车已卸车相关证据,

该车检斤结算以零吨位为准,同时,属自提原料,承运商还须赔偿给

八钢等同于供方检斤净重的原料货款价值;若供应商或承运商能够提

供规范有效的车辆进厂及重车已卸车相关证据,由采购部门、承运商

管理单位分别代表供应商、承运商提出评审申请报制造管理部,提交

的评审申请材料包含如下内容:①采购部门提供的未结算说明;②采

购部门、承运商管理单位分别代表供应商、承运商提供有效的车辆进

厂证据;③理化检验中心提供的过毛重、皮重证据;④炼铁厂提供的

重车卸车记录;理化检验中心提供无重复开具磅单说明,由制造管

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评审确定检斤结算事宜。

4.8.4.2每年12月至来年3月对进厂汽车做要求如下:

a)采购部门、承运商管理单位明确告知供应商及承运商八钢清理

车辆的要求。

b)八钢供料车辆在进入八钢前对车辆进行清理,进入门岗后,在

车辆等待缓冲区驾驶员再次将车身、轮胎等部位附着的冰雪杂物清理

干净。

c)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在车辆等待缓冲区设置明显的要求清理车

辆的标示牌,提醒驾驶员清理车辆。

d)汽车在卸车前,原料使用单位对车辆是否清理干净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车辆不予卸车并采取拍照等方法留痕迹,同时做好信息通报。

e)对未清理车辆制造管理部组织落实现场并评审,评审参照计量

异常处理。

4.9原料入库管理

4.9.1从门岗进厂的原料,安全保卫部门岗人员对车辆进行入厂前的疏

导、检查,合规车辆放行进厂。

4.9.2车辆分流管理

4.9.2.1火车原料进厂由物流运输分公司对进厂火车原料信息确认,若

信息不全或缺失需与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待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

行下一环节操作,若无法确认其信息,物流运输分公司告知理化检验

中心进行采样、化验,在得到其化验结果,品名信息后,方可进行下

一环节操作。

4.9.2.2汽车原料进门岗后,铁区系统原料由炼铁厂在《八钢经营管控

系统运行环境》/铁区管理/全程物料跟踪/物料作业/进厂原料分流计

划(汽运)中核查原料进厂时间,达到分流标准后进行分流;火车原

料到工厂站后,铁区系统原料由炼铁厂在《八钢经营管控系统运行环

境》/铁区管理/全程物料跟踪/物料作业/铁运分流计划中进行分流。

除铁区系统原料外,其它熔剂、合金和废钢铁原料由物流运输分公司

在资源利用系统进行分流。

4.9.2.3原料使用单位、物流运输分公司分品种按车辆进厂时间顺序进

行车辆分流,避免发生车辆后进先卸或压车的现象,并公示廉洁举报

电话,接受监督。

4.9.2.4炼铁厂负责铁区所使用原料预警信息的预处理,物流运输分公

司负责火车自提及废钢、合金、生铁、熔剂(合金库内)等预警信息

的预处理。制造管理部生产管制中心负责因炼铁厂、物流运输分公司

造成压车、分流等不及时问题的总体协调。

4.9.3检质。理化检验中心接原料质量检验通知后,进行现场取样,系

统自动采集相关信息。

4.9.4过毛重。理化检验中心对上磅车辆、车皮完成过毛重,系统记录

数据及相关信息。

4.9.5(关键控制活动)卸车组织管理

4.9.5.1炼铁厂制定铁区系统原料的卸车计划(火车18点对18点、汽

车2点对2点)及分流计划。

4.9.5.2物流运输分公司进行火车车皮对位作业,物流运输分公司、炼

铁厂双方确认对位料种、车数,卸车完成后,炼铁厂进行卸车确认。

物流运输分公司、炼铁厂须制定铁区系统接收到的物料信息与对位车

皮不一致或没有上道信息时翻车机对车、卸车物料核对确认的应急预

案。

4.9.5.3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与乌西站日常八钢资源进厂协调工作,铁

运部行调负责将火车原料进厂信息和厂内站存信息通报给炼铁原料工

序调度。

4.9.5.4炼铁原料工序调度负责制定火车卸车分流计划和计划临时调

整。

4.9.5.5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制定卸后车皮清理及异常情况应急预案

管理,车皮清理、绑扎等要符合铁路部门的要求和行车安全的要求。

4.9.5.6炼铁厂负责冬季解冻库原料解冻管理。根据气温变化制定各品

种适当的解冻时间,以保证正常卸车。

4.9.5.7原料进入料场、到达货位后,原料使用单位应识别卸车组织过

程中可能存在的违反业务流程、异常及发生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等风险,做好防控管理。

a)对入库原料表面性状、品种、数量、车号及卸车地点进行检查

确认,对上道流程完成情况核实,确认各环节无遗漏或无出错后方可

卸车。

b)强化卸车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在卸车过程中如发现表观质量异

常,应停止卸车,立即现场拍照留证,并电话通知制造管理部,制造

管理部向相关部门通报并组织现场处置。

c)公示廉洁举报电话,接受监督,杜绝收取好处费、安排插队提

前卸车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4.9.5.8原料使用单位对装卸单位的卸车质量及汽车清理作业进行验

收考核。物流运输分公司对火车清理作业进行验收考核,对卸车后车

皮的捆扎工作进行管理。

4.9.6过空皮,收料完成后,车辆回皮,理化检验中心对上磅车辆完成

过空皮,系统记录数据并自动生成净重。

4.9.7打印磅单。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10#门岗厂外组区域汽车运输原

料进厂车辆自动打印磅单设备的维护,由司机凭身份证在系统中自动

打印。

4.9.8车辆出厂,安全保卫部核查放行。

4.9.9收料结算数据管理

4.9.10质量把关管理

4.9.10.1原料使用单位、理化检验中心对进厂原料进行表观质量把关。

原料表观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车辆封条、铅封是否完好;包装及封

口是否完好、标识清晰;原料中含水、粒度、含粉是否正常;原料中

是否有石块等掺杂现象;原料是否表里如一,颜色是否正常等。对于

八钢公司检质的直供原料,除质检成分异常外,原料使用单位在原料

卸车后8小时内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则在8小时以后原料使用单位生

产出现问题与上道工序无关,如果发现由于供方故意隐瞒原料质量状

况造成使用方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判断原料表观质量异

常按4.9.11.1条款执行。

4.9.10.2采购部门对原料采购合同进行质量约束及供应商产品质量责

任追溯。

4.9.10.3进厂原料质量检验报告发布后,如有质量异议或不合格品,

按《原料质量异议、不合格及异常管理办法》执行。

4.9.11异常事件的确认及处置

4.9.11.1发现进厂原料质量异常,发现单位将信息报制造管理部,同

时拍照留证。制造管理部向相关部门通报并组织现场处置,发现单位

在系统反馈异常信息,理化检验中心进行单车取样检验,物流运输分

公司进行单车组批、采购中心进行单车结算。判定为异常的,制造管

理部组织评审处理。采购部门、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依据合同约定进

行具体追究及商务处理。

4.9.11.2发生原料异常事件的扣罚:每发现一次扣罚该原料供应商或

承运商5000元人民币,同时该车结算依情形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置。

a)发生计量异常的,若属非自提原料,该车原料检斤结算以供方

与八钢检斤比对较轻净重的50%为准。若属自提原料,该车原料运费按

照供方与八钢检斤比对较轻净重的50%的承运量结算,并扣罚该承运商

等同于供方与八钢检斤比对较重净重的50%重量的原料货款价值的运

费。

b)发生质量异常的,该车原料结算价格以八钢合同基准价格再按

质检成分进行加减价后的价格的1%为准。

c)若计量与质量异常同时发生的,该车原料检斤结算同时按本条

款a)、b)进行处置。

4.9.12拉运原料进厂汽车水箱放水存在计量异常风险,防范管控要求

如下。

4.9.12.1要求拉运原料进厂汽车在进八钢门岗前的原料专道的入口之

前必须将车载水箱内水排空,采购部门、物流运输分公司须做好对原

料供应商、承运商关于八钢管控要求的宣传和要求工作。

4.9.12.2若检查到水箱未排空的,按照单车3000元扣罚原料供应商或

承运商。

4.9.12.3关于八钢原料进厂汽车水箱排空的管控要求及扣罚制度,采

购部门、物流运输分公司须在采购或承运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4.9.12.4安全保卫部负责在门岗原料口前检查点设置清晰规范的标识

牌,用以提示车辆司机接受停车检查的要求。

4.9.12.5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在车辆等待缓冲区设置清晰规范的标识

牌,用以提示车辆驾驶员进厂前必须将车载水箱内水排空的管控要求。

4.9.12.6原料使用单位负责加强料场区域车辆管控、巡检,及时发现

司机放水计量异常的行为。

4.9.12.7发现进厂车辆未将水箱排空的标准及处理流程。

a)当拉运原料车辆至八钢门岗原料口前检查点位置,司机打开水

箱底部阀门后有水成股流出判定为该车水箱未排空。

b)判定为水箱未排空的车辆,判定后立即关闭排水阀,该车不在

门岗处排空水,门岗处打开排水阀仅用于检查及判定,以避免影响其

它车辆及道路。

c)被判定为水箱未排空的车辆,安全保卫部人员在该车原始磅单

正面空白处注明“该车水箱未排空”字样并签名,同时告知车辆司机

将按照单车3000元扣罚的信息,同时留存该车在门岗处开阀门检查的

影像,并将该车车号、原始磅单进行拍照,由安全保卫部通过微信平

台等方式发布该车相关信息及影像。该车其它检查工作完毕后,该车

正常进厂,同时将该车信息通报物流运输分公司。

d物流运输分公司接到该车信息后将信息通报至制造管理部,同

时物流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固定位置监督司机进行排水,排水过程物流

运输分公司人员留存影像。

记录编码:BSTBF800/26-002-01H

物资供应商入厂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

管理约定

甲方:

乙方:

厂内作业项目名称: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实现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安全第一、违章为零”的管理目标,加强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工作的管理。明确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在甲方(用工单位)区域项目作业期间双方的安全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与甲方签订本约定。

1、道路交通管理

各供应商入厂车辆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办法》、《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1.1车辆使用单位应对引进车辆资质进行审核,确保车辆符合要求。不得使用报废、无保险、未年审、安全装置不全或被列入厂区“禁入名单”等车辆。

1.2车辆排气管向下、不整洁、外观不完整,严禁入厂。车辆入厂前需清理干净积雪、积水、落叶等杂质。入厂车辆需张贴进厂须知,进入门岗前,仔细阅读门岗张贴的原料进厂工作流程。

1.3驾驶车辆应系好安全带,严禁抽烟或打电话,安全、文明驾驶,服从管理。

1.4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高峰期限速、限行规定:

a)高峰期限行路段:八钢路1#岗~高架桥路段;

b)高峰期时间:早高峰8:45-10:00,晚高峰17:30-18:30;

c)高峰期限行车辆:危化品车辆、特种机械、吊车、铲车、挖掘机;环卫车辆、货运车辆(消防、救护、工程救险、清雪车、送原料、提钢材及厂内钢材倒运车辆除外);

d)高峰期限速标准:30公里/小时。

1.5非高峰期时间厂区主干道(八钢路、宝塔路)限速40公里/小时,其它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设有限速标志路段严格按限速要求行驶。冬季(11月1日-次年3月31日)厂区所有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

1.6结冰、积雪、积水路面行驶或有浓雾等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应当降低车速,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

1.7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严禁车辆在人行道行驶或停放。

1.8铁路道口信号显示红灯,音响信号鸣示时,严禁车辆抢越道口。

1.9运输超宽、超高、超长的车辆,使用单位应提前1天向安全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按照确定运输路线行驶,确保沿线道路设施、架空管线完好。

1.10厂区道路全线禁止停车,车辆作业完毕后应及时返回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或占用消防通道。

1.11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悬挂“危险品”标志,车厢内铺设绝缘胶皮,配备灭火器材,排气管配备阻火装置,车体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严禁携带火种。危化品、液态熔融及钢材倒运车辆严格按照《危化品、

液态熔融及钢材倒运车辆行车路线规范》指定路线运行。

1.12驾驶人确认装、卸货场地安全。遵循源头治超原则,所有装车单位严格按照货物装载标准装车,确保车辆不超载、不超限。

1.13大型货车入厂自带掩木,车辆停放或排队等候时需打掩防止车辆自溜。

1.14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财产损失2000元以内,驾驶人拍照后立即移开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人员受伤的应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值班室********报警,人员受伤拨打********。肇事车辆所属单位或引进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到现场协助处理。

2、环保管理

2.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冶金行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环保的规定。

2.2乙方必须具有环境保护管理组织体制,包括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承包实施期间,乙方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厂容管理工作。

2.3甲方项目单位有责任向乙方介绍协力项目中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治理措施。

2.4在作业期间,甲乙双方必须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环保、厂容监督和检查。

2.5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不用,因故需要停运的必须事先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

2.6环保设备要与生产设备同时安排维修,保证维修周期和质量。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5S”工作(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由甲方职能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2.7乙方在物料运输的过程中,禁止冒灰,扬尘,溢流和泄漏。落料要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2.8乙方严禁在厂区内排放污泥、废油渣、废药液、废酸碱等污染物。

2.9因排放污染物超标,除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外,乙方还应积极采取措施负责治理。

2.10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污染事故时,乙方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职能部门,由甲方职能部门上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乙方应主动配合调查。责任方必须承担环保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罚。

2.11乙方应积极配合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

3、治安保卫防火管理

3.1甲方责任

3.1.1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治安保卫、防火安全事故的交底,对进入生产要害和防火重点部位作业的进行专门审查和专题教育及定期安全培训。

3.1.2负责办理乙方入厂人员进入生产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证件。

3.1.3督促乙方落实治保组织和委派专人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督促乙方。

3.1.4对乙方提出的治安保卫、防火措施进行审核、确认。

3.1.5负责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的审批。

3.1.6负责乙方施工期间执行治安保卫防火、交通安全措施的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督促乙方及时整改,若乙方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3.1.7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

3.1.8负责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情况实施评价考核。

3.2乙方责任:

3.2.1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进厂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接受甲方定期安全培训。乙方车辆自带物资进入厂区前必须在门岗处备案,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3.2.2乙方单位进厂人员严禁在厂区内宣传涉及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危害社会稳定的内容。

3.2.3严格按甲方核定的指标,招用手续齐全、政审合格的劳动力。

3.2.4编制入厂及进入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人员的名册,经甲方专题教育及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证件。

3.2.5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入厂法制、防火、交通安全教育和治安消防教育。

3.2.6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进入厂区后需服从甲方人员指挥。

3.2.7乙方法人代表为消防和治安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作业期间的治安保卫防火、交通安全工作(5人以上的单位指定一人,50人以上的建立治保组织)并建立治安、消防管理台帐。

3.2.8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厂、物资出厂的管理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厂人员,严禁用机动车辆携带无证人员入厂。

3.2.9进入要害或防火重点部位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凭证登记,不得在内膳食和吸烟,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未经许可动用明火。

3.2.10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生产作业时,严禁触摸、拆卸,关闭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

3.2.11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甲方《动火作业管理程序》规定,借用甲方的灭火器材,在动用结束后必须归还原处。

3.2.12生产作业中,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作业中拆卸的设备、零部件和贵重工器具、金属,防止丢失被盗。

3.2.13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留下的可燃物品、易燃物品,严格管理生产作业中用的危险化学品。

3.2.14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事故或案件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

3.2.15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物资被盗事故等的经济损失。

4、安全管理

4.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3乙方接受项目后必须要求甲方项目单位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环境的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4.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危险预知活动、作业方案、职业病防护和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作业。

4.5乙方建立安全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熟悉并遵守甲方安全方面的各类相关管理制度。

4.6乙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网络体制、包括抓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指派有安全管理合格证的同志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

4.7乙方必须填写参加项目作业人员的名册和安全管理网络,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甲方项目单位的安全部门,只有经过项目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换。

4.8乙方的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外省市必须有省级劳动局审证盖章)。

4.9乙方根据甲方项目单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的内容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必须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编制作业方案,制订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10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危险隐患,乙方必须在期限内整改。

4.11乙方人员进入厂区作业,必须按工种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人员穿着佩带的工作服、安全帽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一致,以便有效区别。

4.12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区域或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必须认真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作业。

4.13在作业期间如果甲乙双方必须互相借用或租赁设备、工器具,应由双方各自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并作好书面记录,借入方归还时必须经过借出方验收确认。借入方一经接收使用,如果造成后果,全部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4.14乙方人员对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15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制订和落实具体的防范措施。

4.16乙方用电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合理安排用电,明确接用电源位置。由于擅自拉电接用所造成后果均由肇事单位负责。

4.17乙方有权拒绝超越合同范围的作业,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乙方作业人员安全的环境中作业。

4.18如在乙方作业区域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甲方项目单位应告知乙方。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进行防护与管理。

4.19乙方必须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乙方在协力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或职业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4.20需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每年安规考核合格,作业证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备存甲方。

4.2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规,落实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使用电气两票,承担工作负责人职责,经甲方许可后方可作业。

4.22乙方与第三方存在交叉作业时,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互派安全员,进行安全协调。

4.23乙方拉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设备,GPS运行数据信息追溯期至少3个月以上,乙方车辆需配合甲方人员对GPS进行抽检,对自己车辆必须进行路径的确认和处理,运动轨迹异常的,及时和甲方八钢采购中心联络。

5.其它约定

5.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附件一《合同违约记分与扣款细则》,对乙方违约记分并实施合同款抵扣。

5.2本办法在甲方与乙方买卖关系存续期间有效,以连续12个月作为一个考评周期,实行滚动记分,对于短期合同以合同时间为期限。

5.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作为合同的附件。

5.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后果的由违约方负责。

5.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5.6本协议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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