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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招)】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4〕6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建设单位)、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成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8446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8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905平方米,(派出所建筑面积约6890平方米,档案中心建筑面积约14719平方米,配套用房2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900平方米。新建档案中心、派出所及地下车库等,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项目东至规划路,南至江南路辅道,西临界牌碶河及沿河绿地,北临规划河道及沿河绿地。 2.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风冷热泵空调机组(含附件)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风冷热泵空调机组(含附件)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完成时间以货到工地验货单时间为准);安装工期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风冷热泵空调机组)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投标产品(风冷热泵空调机组)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投标产品(风冷热泵空调机组)的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联系人: 舒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成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新区朱一路2号联安明新大厦轩宇美寓1楼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 130********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 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招标公告(签章).pdf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招).pdf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招)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4〕6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建设单位)、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成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8446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805平方
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905平方米,(派出所建筑面积约6890平方米,档案中心建筑面积约14719平方米,配套
用房2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900平方米。新建档案中心、派出所及地下车库等,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地点:项目东至规划路,南至江南路辅道,西临界牌碶河及沿河绿地,北临规划河道及沿河绿地。
2.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风冷热泵空调机组(含附件)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
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风冷热泵空调机组(含附件)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完成时间以货到工地验货单
时间为准);安装工期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风冷热泵空调机组)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
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投标产品(风冷热泵空调机组)的制造商对同一
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投标产品(风冷热泵空调机组)的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
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
品牌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成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朱一路2号联安明新大厦轩宇美寓1楼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
招)
招标编号:(A33********9000800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成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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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
| 公告 |
(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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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 | 附表 |
| 条款号 | 名 | 编列内容 | |
| 条款 |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建设单位)、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联系人:舒工联系电话:********1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成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新区朱一路2号联安明新大厦轩宇美寓1楼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30********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招) |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招)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区财政安排100%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风冷热泵空调机组(含附件)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完成时间以货到工地验货单时间为准);安装工期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从高),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和“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4.3 | 投标人不 | /3/147 | |
| 1.4.3 | 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3/147 | |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投标报价、交货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标注“★”号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等。 |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投标人应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第五章“2.1.2技术参数要求”中未带“★”的内容允许细微偏差(负偏离允许细微偏差,正偏离不限,其中可量化的技术参数负偏离幅度不得超过5%)。最高项数:如细微偏差(负偏离)项超过10项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偏差(正偏离)项不限。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见招标公告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4/147 | |
| 2.3.2 | 标文件修改 |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 | 双信封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部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第一信封内包括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的同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加盖制造商公章);(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4)投标人资格声明;(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7)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8)投标承诺书;(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二、技术标包括:(1)技术标封面;(2)技术偏差表;(3)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4)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5)技术支持资料;(6)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7)制造厂家自有专利技术或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8)满足浙江省绿建三星要求的承诺书;(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三、资信标包括:(1)资信标封面;(2)资信标自评分表。资信分评审涉及的证明资料: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中资信评审的要求进行编制,所涉及的资料均需编入资信标中。第二信封内包括以下内容:四、商务标包括:(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分项报价表;(4)货物主要部件配置(包括铜管、冷凝水管等附件)及分项价目表;(5)随机零部件及易损件清单及价目表;(6)质保期满后5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价目表;注:以上内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参考格式的,需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
| 3.2.4 | 最高投标 | ********元5/147 | |
| 3.2.4 | 限价 | ********元5/147 |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及资信标)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适用于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3)投标报价应包括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本项目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并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但不限于如制造、材料设备、运输(包括垂直运输)、装卸、保险、税金、报关商检、未正式交付买方之前的保管(自负设备及材料的损坏及失窃等责任)、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检验和验收后交付买方正常使用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质保期内维保、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现场管理及配合费、施工用水电费、涉及工作产生垃圾的清运费及其他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按要求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满足项目竣工验收所需技术资料,满足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含竣工结算资料))。(4)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图纸、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供货时限等的要求。中标后到货设备的参数高于(包括因设备的停产、换代等因素造成)图纸要求的,视为优惠给招标人,最终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5)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6/147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将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朱老师地址:高新区朱一路2号联安明新大厦轩宇美寓1楼联系电话:130********其他:递交原件的,招标人出具回执函,递交时间以回执函上载明时间为准。 |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2)其他: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①以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和投标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如有)的复印件以及: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代理经销商投标的,应提交投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的复印件。(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 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7/147 | |
| 3.7.3 | 章的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7/147 |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 | |
| 4.2.3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除外),视为拒收: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②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③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的);(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4)其他:若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为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 | |
| 5.2.3(5.2.5) | 开标要求 | (1)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开标结果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3)随机抽取:线上抽取:招标人在在线开标室通过系统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和随随机确定的数值、排序。线下抽取: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和随机确定的数值、排序,抽取过程现场直播,对应球号当场告知。 | |
| 5.3.1 | 开标补救措施 | 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推迟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或延长解密时间。推迟开标时间和推迟时间重新开标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延长解密时间的,在线告知投标人。 | |
| 5.4 | 开标异议 |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开标前)中随机抽取。 | |
| 6.3.2 | 评标委员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8/147 | |
| 6.3.2 |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8/147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7.4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甬资交管办〔2024〕3号)的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第三章“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因素,不作为定标依据。 |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要求 | |
| 8.5.1 | 投诉受理机构 | 投诉受理机构: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7楼电话:********;******** |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作否决投标处理:(1)形式评审内容:①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不一致的;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的;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未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或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④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且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的;⑤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同一投标函出现两个以上且其中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填写不一致的;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未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的;⑦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⑧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9/147 | |
| 9.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外);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⑩其他:/(2)资格评审内容:①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②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资质以及其他要求(如有)的;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④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禁止投标情形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⑥其他:/(3)响应性评审内容:①投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的;②投标报价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的;③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④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⑤权利义务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⑥投标文件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的;⑦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不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⑧分项报价表:a.分项报价表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b.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c.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⑨其他:/(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 | |
| 9.2 | 电子招标投标 | (1)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2)CA数字证书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互认;(3)投标工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4)服务热线: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咨询服务→联系方式;(5)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导入失败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所有操作均被视为交10/147 | |
| 9.2 | 电子招标投标 | 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③投标人应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WIFI(可能造成MAC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IP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WIFI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 | |
| 9.3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以下简称“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 | |
| 9.4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行贿犯罪查询 |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9.5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 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4份。 | |
| 9.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4)其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费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下浮25%执行。按上述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费。。 | |
11/147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
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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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
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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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
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
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
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
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
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
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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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
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
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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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技术及资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承诺书;
(6)技术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资信自评分表;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商务标):
(1)投标函;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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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承诺书;
(6)技术偏差表;
(7)分项报价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支持资料;
(11)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2)资信自评分表;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
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
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
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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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
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要求递交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
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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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
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
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
的投标文件。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
全部责任。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发送的确认回执通知。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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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拒绝接收。
4.2.2招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投标文件,“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3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
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
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
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对收到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
结果。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
20/147
结果。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
5.2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的内容;
(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7)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如有);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投标文件商务标在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完成评审前,将不进行导入和读取。
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招标人按
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导入并读取所有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的内容;
(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7)开标结束。
5.2.4在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或商务标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
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
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
5.2.5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随机抽取等开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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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
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如有);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
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
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
5.2.3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随机抽取等开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补救措施
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因“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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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
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
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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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方式
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除评定分离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
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4.2定标活动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4.3①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以上
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因素之一。
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是否需要考察、质询,以及考察、质询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7.4.4②招标人可在定标会议中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是否开展现场面试,以及现
场面试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5③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
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①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
②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
③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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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4.6①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
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
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①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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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7.8.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
报价。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
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的结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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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本章
第2.4款、第5.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
规定的期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便
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
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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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表
(2021年版)
| 项目名称 | 交易登记号 | |||||||
|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 | |||||||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交货期 | 其他内容 | 投标人确认 | 备注 | ||
|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 | 开标(公证)结果:进入开标程序共家。 | |||||||
| 招标人代表: | 记录人: | 监标人: | ||||||
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一式三份,招标(代理)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
2.电子开标,各方主体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确认开标记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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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在线开标室
“远程询标”窗口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上传。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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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①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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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
(2021年版)
| 项目名称 | 交易登记号 | ||
|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 |||
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送交易中心核对并统一打印,由招标人负责发放。
2.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份,招标人份,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
一份。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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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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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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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办法前附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 | 准 | |||||
| 1 | 评标办法 | 评审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标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3)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优先。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规定的形式评审内容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规定的资格评审内容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规定的响应性评审内容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 技术分:100.00分,权重30%资信分:100.00分,权重10%商务分:100.00分,权重60%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1)投标报价的确定: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风险控制价的确定:M≤7时,风险控制价=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5%M>7时,风险控制价=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M1个最高价、M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85%其中,M为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M1=0.1M+1,向上进位取整数;M2=0.1M,向上进位取整数。M1个最高价指从高到低的M1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M2个最低价指从低到高的M2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当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相同的报价均参与排序。风险控制价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34/147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在风险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区间内(含区间上下限本数)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参与公式计算。(4)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招标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计算公式,选择多种计算公式的,在开标现场从选择的计算公式中随机确定一种:N≤3时,评标基准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3时,评标基准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的次低价)/2其中,N为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人数量。评标基准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C)评标基准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B1+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的次低价×B2+招标人意向投标报价A×(1-B1-B2)式中:次低价:指从低到高的第二个投标报价,当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相同的投标报价仅计取1次参与排序,若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次低价即为该投标报价;C为下浮系数:从0%、-0.4%、-0.8%、-1.2%、-1.6%中随机确定。招标人意向投标报价A:从(将风险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区间划分为十等份后产生的11个数值)中随机确定;权重B1:从15%、16%、17%、18%、19%、20%、21%、22%、23%、24%、25%中随机确定;权重B2:从15%、16%、17%、18%、19%、20%、21%、22%、23%、24%、25%中随机确定。注:①随机确定的数值应在商务标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分别抽取,并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多标段项目,各标段随机确定的数值应分别抽取。②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技术标 | 见附表“技术标评分标准” | |||||
| 2.2.4(2) | 资信标 | 见附表“资信标评分标准” | |||||
| 2.2.4(3) | 商务标 | 商务标得分计算:(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商务标得分=100-偏差率×100×0.6;(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商务标得分=100+偏差率×100×0.3。 | |||||
| 35/147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多标段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开评各标段的商务标,若投标人被推荐为某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开标。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款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或者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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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技术标评分标准
技术标评分标准
| 序 |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 1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 | 优良:[20-18];一般:(18-12];差/缺项:(12-0] | 0.00 | 20.00 | |||
| 2 | 设备的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及可靠性评价 | 优良:[20-18];一般:(18-12];差/缺项:(12-0] | 0.00 | 20.00 | |||
| 3 | 项目实施方案、供货能力及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 | 优良:[20-18];一般:(18-12];差/缺项:(12-0] | 0.00 | 20.00 | |||
| 4 | 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及供货保障措施 | 优良:[20-18];一般:(18-12];差/缺项:(12-0] | 0.00 | 20.00 | |||
| 5 | 售后服务、维保服务、培训计划方案 | 优良:[20-18];一般:(18-12];差/缺项:(12-0] | 0.00 | 20.00 |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分因素一般在评分值的90%-100%范围内采用记名方式各自打分。若
出现打分超出评分范围的,须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否则将作无效处理,
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打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技术标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
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
计算。
2、“[”、“]”是包括;“(”是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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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资信标评分标准
资信标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 1 | 基本分值 | 投标人统一得82分 | 82 | 82 | |
| 2 | 同类产品类似业绩 | 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指风冷热泵空调机组设备)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销售(或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体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等内容。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上述信息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元)的得10分;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20元)的得8分;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40元)的得6分;其他0分。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省级(或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该投标人视为已具备同类产品类似业绩最高分。 | 0.00 | 10.00 | |
| 3 | 财务状况 | 以各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经审计确认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作为评审值,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值。注: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确认;2、若主营业务收入为外币的,则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3、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其主营业务收入不计入评审基准值,且该项不得分。评审值达到评审基准值100%的5分;评审值达到评审基准值80%的3分;评审值达到评审基准值60%的1分;评审值未达到评审基准值60%或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0分。 | 0.00 | 5.00 | |
| 4 | 质量管理体系 | 以投标人获得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的不得分。 | 0.00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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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自评分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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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1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正文内容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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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程序
3.1技术及资信标初步评审
3.1.1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评标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2技术及资信标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
技术、资信标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B。
3.2.2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标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3商务标开标
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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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商务标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商务标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分项报价表的其他评
审和商务标得分的计算。
3.5商务标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
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
3.5.2评审得分=A×30%+B×10%+C×60%。
3.5.3商务标、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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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评标结果
3.7.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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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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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技术偏差表、专用合
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偏差表。
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
细描述。
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
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合同价格
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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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
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
设备的确认。
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
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
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
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工程
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
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
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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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
的为准。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
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
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
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
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
(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
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联合体
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
带责任。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
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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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
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
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
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
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
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收到履约担保后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
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
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
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
3.2.4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
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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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
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
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
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
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
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
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
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
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
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
卖方负责。
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
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
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
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
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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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
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
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
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
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
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包装
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
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
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标记
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
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
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
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运输
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
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
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
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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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支付的全部赔偿责任。 | ||
| 8.5投标方应对使用的所有材料和附件负责,不管是制造厂生产的还是外购件。 | ||
| 9建议及其他 | ||
| 9.1投标方如有合理化建议及优于招标要求的承诺,请提供。 | ||
| 9.2投标方如有专利或其它先进的技术及优势,请提供。 | ||
| ...... | ||
设备采购需求:
| 序号 | 名称 | 设备采购需求明细 | 单位 | 数量 | 偏差说明 |
| 一 | 档案中心风冷热泵空调机组 | ||||
| 1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2(四面出风嵌入式)2、规格型号:Q冷=2.3kw,Q热=3.6kw,N=40w,3排管,V高=340m³/h,V=6.6L/min,P水=25kpa,G运行=16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出风面板、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15 | ||
| 2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3(四面出风嵌入式)2、规格型号:Q冷=3.2kw,Q热=5.1kw,N=52w,3排管,V高=510m³/h,V=9.2L/min,P水=21kpa,G运行=18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出风面板、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18 | ||
| 3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6(风管式)2、规格型号:Q冷=6.2kw,Q热=9.3kw,N=102w,P风=30pa,3排管,V高=1020m³/h,V=17.8L/min,P水=32kpa,G运行=28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ABS送回风口、镀锌铁皮风 | 1 | ||
| 3 | 风管盘管 | 管、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1 | ||
| 4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8(风管式)2、规格型号:Q冷=8.1kw,Q热=12.5kw,N=174w,P风=30pa,3排管,V高=1360m³/h,V=14.3L/min,P水=30kpa,G运行=26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ABS送回风口、镀锌铁皮风管、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10 | ||
| 5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10(风管式)2、规格型号:Q冷=9.8kw,Q热=15.2kw,N=195w,P风=30pa,3排管,V高=1700m³/h,V=28.1L/min,P水=40kpa,G运行=35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ABS送回风口、镀锌铁皮风管、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29 | ||
| 6 | 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 | 1、名称: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2、规格型号:制冷工况(制冷量:130kw,进出水温:12/7℃),制热工况(制热量:138KW,进出水温:45/40℃),水侧工况(流量:22.4m3/h,水压降:48kPa,承压能力:1MPa)电源(电源:380-3-50,制冷输入功率:40.9+2.8Kw,制热输入功率:39.8Kw,定频(COP:3.58W/W,IPLV:4.0),变频(COP:3.4W/W,IPLV:4.0)),风扇余压不小于100Pa,运行重量,1000kg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5 | ||
| 7 | 空调冷热水循环泵 | 1、名称:空调冷热水循环泵(含变频控制箱与主机连锁)2、规格型号:转速:2960r/min,流量:43m³/h,扬程:22m,电源:380-3-50,耗电:5.5KW,最低效率:63%,泵体承压:1MP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3 | ||
| 8 | 全自动软水器 | 1、名称:全自动软水器2、规格型号:流量:1.0m3/h,进水压力:≥0.2MPa,进水总硬度:<20mg/L,电源:220-1-50,电耗40w,软化后水质应满足国家相应标准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
| 9 | 全自动综合水处理器 | 1、名称:全自动综合水处理器2、规格型号:流量:100-150m3/h,主管管径:DN125mm,进水总硬度:160mg/L,水温:90℃,工作压力:1.0Mpa,除垢率:≥95%,灭藻率:92%,使用寿命:10年:电源:220-1-50,电功率:0.2Kw,防腐防垢杀菌灭藻超净过滤型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
| 10 | 闭式膨胀罐 | 1、名称:闭式膨胀罐2、规格型号:适用水温:<120℃,有效容积:500L,承压能力:1.0MPA,预充压力:0.16Mpa,安全阀开启压力:0.25Mp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等附件安装调试 | |||
| 11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 | |||
| 11 | 新风机组 | 2、规格型号:L=1500m³/h,H余压=150Pa,QL=19.2KW(四排管),QR=14.8KW,N=0.37KW,水阻=21.3Kpa,流量=3.3m³/h,G运=162KG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 | |||
| 12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2、规格型号:L=2500m³/h,H余压=300Pa,QL=33.8KW(四排管),QR=37.9KW,N=0.75KW,水阻=26.6Kpa流量=5.83m³/h,G运=198KG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 | 1 | ||
| 13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2、规格型号:L=3000m³/h,H余压=250Pa,QL=38KW(四排管),QR=42.6KW,N=0.75KW,水阻=13.3Kpa,流量=6.56m³/h,G运=198KG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 | 3 | ||
| 14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2、规格型号:L=5000m³/h,H余压=300Pa,QL=62.0KW(四排管),QR=69.0KW,N=1.5KW,水阻=21.3Kpa,流量=10.6m³/h,G运=270KG | 1 | ||
| 14 | 新风机组 | 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1 | ||
| 15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2、规格型号:L=12000m³/h,H余压=400Pa,QL=89.3KW(四排管),QR=133.1KW,N=4.0KW,水阻=40.1Kpa,流量=9.62m³/h,G运=500KG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1 | ||
| 二 | 派出所风冷热泵空调机组 | ||||
| 1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2(四面出风嵌入式)2、规格型号:Q冷=2.3kw,Q热=3.6kw,N=40w,3排管,V高=340m³/h,V=6.6L/min,P水=25kpa,G运行=16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出风面板、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27 | ||
| 2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3(四面出风嵌入式)2、规格型号:Q冷=3.2kw,Q热=5.1kw,N=52w,3排管,V高=510m³/h,V=9.2L/min,P水=21kpa,G运行=18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出风面板、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7 | ||
| 3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4(四面出风嵌入式)2、规格型号:Q冷=4.15kw,Q热=6.45kw,N=56w,3排管,V高=680m³/h,V=11.9L/min,P水=30kpa,G运行=19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出风面板、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4 | ||
| 4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5(四面出风嵌入式)2、规格型号:Q冷=5.0kw,Q热=7.8kw,N=98w,3排管,V高=850m³/h,V=14.3L/min,P水=30kpa,G运行=26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出风面板、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2 | ||
| 5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5(风管式)2、规格型号:Q冷=5.0kw,Q热=7.8kw,N=98w,P风=30pa,3排管,V高=850m³/h,V=14.3L/min,P水=30kpa,G运行=26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ABS送回风口、镀锌铁皮风管、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2 | ||
| 6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6(风管式)2、规格型号:Q冷=6.2kw,Q热=9.3kw,N=102w,P风=30pa,3排管,V高=1020m³/h,V=17.8L/min,P水=32kpa,G运行=28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ABS送回风口、镀锌铁皮风管、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 | 5 | ||
| 6 | 风管盘管 | 附件安装调试 | 5 | ||
| 7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08(风管式)2、规格型号:Q冷=8.1kw,Q热=12.5kw,N=174w,P风=30pa,3排管,V高=1360m³/h,V=14.3L/min,P水=30kpa,G运行=26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ABS送回风口、镀锌铁皮风管、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12 | ||
| 8 | 风管盘管 | 1、名称:风机盘管FP-10(风管式)2、规格型号:Q冷=9.8kw,Q热=15.2kw,N=195w,P风=30pa,3排管,V高=1700m³/h,V=28.1L/min,P水=40kpa,G运行=35kg3、安装方式:吊顶内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液晶温控面板、ABS送回风口、镀锌铁皮风管、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试 | 6 | ||
| 9 | 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 | 1、名称: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2、规格型号:制冷工况(制冷量:130kw,进出水温:12/7℃),制热工况(制热量:138KW,进出水温:45/40℃),水侧工况(流量:22.4m3/h,水压降:48kPa,承压能力:1MPa)电源(电源:380-3-50,制冷输入功率:40.9+2.8Kw,制热输入功率:39.8Kw,定频(COP:3.58W/W,IPLV:4.0),变频(COP:3.4W/W,IPLV:4.0)),风扇余压不小于100Pa,运行重量,1000kg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4 | ||
| 10 | 空调冷热水循环泵 | 1、名称:空调冷热水循环泵(含变频控制箱与主机连锁)2、规格型号:转速:2900r/min,流量:52m³/h,扬程:22m, | 2 | ||
| 10 | 空调冷热水循环泵 | 电源:380-3-50,耗电:5.5KW,最低效率:63%,泵体承压:1MP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2 | ||
| 11 | 全自动软水器 | 1、名称:全自动软水器2、规格型号:流量:1.0m3/h,进水压力:≥0.2MPa,进水总硬度:<20mg/L,电源:220-1-50,电耗40w,软化后水质应满足国家相应标准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
| 12 | 全自动综合水处理器 | 1、名称:全自动综合水处理器2、规格型号:流量:100-150m3/h,主管管径:DN125mm,进水总硬度:160mg/L,水温:90℃,工作压力:1.0Mpa,除垢率:≥95%,灭藻率:92%,使用寿命:10年:电源:220-1-50,电功率:0.2Kw,防腐防垢杀菌灭藻超净过滤型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橡胶减震垫、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附件安装调试 | |||
| 13 | 闭式膨胀罐 | 1、名称:闭式膨胀罐2、规格型号:适用水温:<120℃,有效容积:500L,承压能力:1.0MPA,预充压力:0.16Mpa,安全阀开启压力:0.25Mp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相关附件:包含管道、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等附件安装调试 | |||
| 14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2、规格型号:L=1500m³/h,H余压=150Pa,QL=19.2KW(四排管),QR=14.8KW,N=0.37KW,水阻=21.3Kpa,流量=3.3m³/h,G运 | |||
| 14 | 新风机组 | =162KG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 | |||
| 15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2、规格型号:L=2500m³/h,H余压=300Pa,QL=33.8KW(四排管),QR=37.9KW,N=0.75KW,水阻=26.6Kpa流量=5.83m³/h,G运=198KG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 | 台 | 6 | |
| 16 | 新风机组 | 1、名称:新风机组2、规格型号:L=4000m³/h,H余压=300Pa,QL=51.5KW(四排管),QR=57.7KW,N=1.1KW,水阻=14.1Kpa,流量=5.83m³/h,G运=240G3、安装方式:吊装4、相关附件:包含镀锌铁皮风管、风口、静压箱、风阀、软接、冷热水管、凝结水管、阀门、保温、设备及管道支架、悬吊减震器、配管、通讯线及控制线、开孔及修复等相关附件安装调 | 台 | 2 | |
注:1、投标人保证:除上述表格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上表所列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须按要求逐一填报,并提供相应资料(如有要求),在“偏
差说明”中注明“正偏差”或“负偏差”或“无偏差”,如有偏差,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应
填写偏差内容,否则视为该项内容未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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