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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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甘肃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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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南环路东段)监理招标公告

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南环路东段)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ZZ2025-03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南环路东段)监理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杨修博 联系电话 138********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采购单位 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南环路东段)监理 GSZZ2025-031 服务-监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0(元)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已由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 2025 〕 28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拟申请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监理通过甘肃省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监理

2.2 建设内容:拆除原路面 17943 ㎡;挖土方 8115.97m 3,回填方 3714.88m 3;改造沥青路面 9420 ㎡,改造人行道 9420 ㎡,安砌路缘石 4186m, 标线(热熔反光型) 192 ㎡;改造污水管道 1617m, 其中: DN500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668m,DN300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65m,DN200UPVC 管 884m; 改造雨水管道 1200m ,其中: DN1500 混凝土管 105m,DN800 混凝土管 645m,DN300 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 HDPE ) 450m; 改造雨水工程检查井 27 座,混凝土井 1 座,雨水口 42 座;改造排水工程检查井 21 座;改造电缆保护管 10440m, 直通型人孔井 10 座,三通型人孔井 7 座,四通型人孔井 18 座;改造 DN150 直埋式预制保温管 1540m, 混凝土井 2 座。

2.3 建设地点:正宁县城南环路东段。

2.4 监理服务期限: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8 日。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 - 管道工程、市政工程 - 安装土方工程、电信工程、热力工程等全部工程。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 标段划分:无

2.8 招标控制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员 2 名。

3.4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 )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5 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方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甘肃省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发布招标公告,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以后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标人(如报价相 同,则最先报价人成交),签发成交通知书。

5. 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 -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 PDF 格 式文件)。

5.2 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 竞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 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 结果公示

1. 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 1 份( U 盘、 WORD 及 PDF 版 ( 与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纸质版一致 ) ),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正宁县南大街 12 号

联系人:杨修博

联系电话: 138********

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金建名居 9 幢 2401 室

联系人:米立宁

联系电话: 133********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附件1: GSZZ2025-031招标文件.pdf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s://www.qysggzyjy.cn:9096 )进行报名竞价

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

工程(南环路东段)监理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SZZ2025-031

招标人: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四章服务内容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已由

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2025〕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宁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拟申请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

券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

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

监理

2.2建设内容:拆除原路面17943㎡;挖土方8115.97m³,回填方3714.88m³

;改造沥青路面9420㎡,改造人行道9420㎡,安砌路缘石4186m,标线(热熔反

光型)192㎡;改造污水管道1617m,其中:DN5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668m,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65m,DN200UPVC管884m;改造雨水管道

1200m,其中:DN1500混凝土管105m,DN800混凝土管645m,DN300钢带增强双壁波

纹管(HDPE)450m;改造雨水工程检查井27座,混凝土井1座,雨水口42座;改

造排水工程检查井21座;改造电缆保护管10440m,直通型人孔井10座,三通型人

孔井7座,四通型人孔井18座;改造DN150直埋式预制保温管1540m,混凝土井2座

2.3建设地点:正宁县城南环路东段。

2.4监理服务期限: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

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土方工程、电信工程、热力工程等全

部工程。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2.8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为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员2名。

3.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5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以后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标人(如报价相

同,则最先报价人成交),签发成交通知书。

5.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

式文件)。

5.2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竞

价程序。

6.竞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

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

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

PDF版(与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纸质版一致),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

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

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正宁县南大街12号

联系人:杨修博

联系电话:138********

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金建名居9幢2401室

联系人:米立宁

联系电话:1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正宁县南大街12号联系人:杨修博联系电话:138********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金建名居9幢2401室联系人:米立宁联系电话:133********
3 招标项目名称 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监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员2名。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5.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语言 中文(专用名词等除外)
6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
8 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报价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是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的总合计价;
9 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1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PDF版(与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纸质版一致);2、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10 定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11 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一轮报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价。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人支付。
13 注册在省外监理企业需提供进甘登记资料。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1.7响应和偏离

1.7.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7.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服务内容;

(5)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含资格文件,技术方案、价格文件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是

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甘肃省阳光

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

3.2.3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

响应性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4.评标

4.1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5.中标人的确认

通过资格性审核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由系统自动选

取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6.合同授予

6.1中标公示

招标结束后,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

阳市)进行中标公告,公示期为1日;

7.定标

由招标人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确认

8.中标通知

公示期满,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签订合同

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三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

(建市[2012]4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监

2.工程地点:正宁县城南环路东段

3.工程规模:拆除原路面17943㎡;挖土方8115.97m³,回填方3714.88m³;

改造沥青路面9420㎡,改造人行道9420㎡,安砌路缘石4186m,标线(热熔反光型)

192㎡;改造污水管道1617m,其中:DN5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668m,DN300钢

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65m,DN200UPVC管884m;改造雨水管道1200m,其中:

DN1500混凝土管105m,DN800混凝土管645m,DN300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HDPE)450m;

改造雨水工程检查井27座,混凝土井1座,雨水口42座;改造排水工程检查井21座

;改造电缆保护管10440m,直通型人孔井10座,三通型人孔井7座,四通型人孔井18

座;改造DN150直埋式预制保温管1540m,混凝土井2座。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1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

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13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

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

人或受让人。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

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

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

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

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

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

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

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

理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

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

金额。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

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

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

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

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

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

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

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

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

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

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

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

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

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

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

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

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

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

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

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

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

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

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

人无偿使用。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

必要的外部条件。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

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

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

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

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

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

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

用。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

利息。

4.3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

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

损失、损害。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

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

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

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

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

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

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

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

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

进行相应调整。

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

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

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

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

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

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

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

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

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

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

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

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

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

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

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

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

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

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

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

然有效。

6.4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

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

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

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

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

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

签收。

8.8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

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

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土方工程、道路

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土方工程、电信工程、热力工程等全部

工程。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3)合同管理:①拟定合同管理制度;②进行

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与跟踪管理;③协助委托人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

纠纷事宜;④督促、审查承包商作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并

将完整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委托人;⑤在规定的保修期内,负责工程质量缺陷、

问题的鉴定和质量责任的划分,按规定督促作好维修。

(24)安全管理:①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杜绝

违章指挥和操作。②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及编制安全技术交底。③检查现场

安全用具的使用和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④检查现场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材

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⑤坚持日常巡视、例会、施工日志、检查制度,严把安全关。

(25)节能管理。

(26)施工过程中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协调。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执行《通用条件》。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无。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必须按照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组织本工程的实施,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人员;若更换人员,须经委托人同意。其

他见通用条件。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执行《通用条件》。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

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执行《通用条件》。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

和份数:开工前15日提交监理规划,每月28日前提交监理月报等专项报告。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无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

的时间和方式为:无。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

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 支付时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主体工程完成时
第三次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后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执行《通用条件》,。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

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

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

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

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无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无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无%。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

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

9.补充条款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阶段:无

a-2设计阶段:无

a-3保修阶段:无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无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无数量无工作要求无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无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无数量无面积无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无

2.生活用房

3.试验用房无

4.样品用房无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无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无份数无提供时间无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无

2.工程勘察文件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无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无

5.施工许可文件

6.其他文件无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无数量无型号与规格无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无

2.办公设备

3.交通工具

4.检测和试验设备无

注:本合同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四章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正宁县城中心片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南环路东段)监理

二、监理服务期限: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要求:

1、总体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2)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标准。

2、工程内容:拆除原路面17943㎡;挖土方8115.97m³,回填方3714.88m³;改

造沥青路面9420㎡,改造人行道9420㎡,安砌路缘石4186m,标线(热熔反光型)192

㎡;改造污水管道1617m,其中:DN5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668m,DN300钢带增

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65m,DN200UPVC管884m;改造雨水管道1200m,其中:DN1500混凝

土管105m,DN800混凝土管645m,DN300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HDPE)450m;改造雨水工

程检查井27座,混凝土井1座,雨水口42座;改造排水工程检查井21座;改造电缆保

护管10440m,直通型人孔井10座,三通型人孔井7座,四通型人孔井18座;改造DN150

直埋式预制保温管1540m,混凝土井2座。。

3、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市

政工程-管道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土方工程、电信工程、热力工程等全部工程。。

4、招标要求

1)要求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施工阶段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参与施工阶段

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并及时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

单位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

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

工程变更令。

3)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

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

促施工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

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

度计划的调整。

4)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

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工

程关键部分和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5)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

建议;

6)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

要。

7)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8)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编制监

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

,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9)中标单位不得对本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

10)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必须与监理人员同时

到场,并服务到工程竣工,否则视为违约,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直到

仪器设备到达工地或中止合同。

11)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在10天后签订监理合同,并在工程开工前安排监理

人员、仪器设备提前3天进入施工现场,现场办公用房1间。

5、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工程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工程总概算范围以内。

2)进度控制目标:工程工期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3)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施工工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5、监理人员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必须具有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

名。以上人员必须具备相对应的资质证书。

6、安全责任要求:中标人在监督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安全制度,若发生一切

不安全事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7、服务要求

为确保服务工作能够更及时的得到保障,监理方需要随时配合需方进行后续

的项目审查及衔接等工作。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

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充分研究了___________(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给定的酬金

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费率:%,并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

目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年___月____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投标文件承诺的

人员、机构及各项资源组建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按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要求和监理服务期内履

行监理职责。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____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

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4.在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___
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

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

1、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等资质

证书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1、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框图
2、投标人与其关联单位的关系框图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填写。

3、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电话 工程类别/规模 工程造价 合同价格(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 开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

备注:

1、本表后须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填写。

4、拟投入监理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清单

序号 设备或工具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本表后附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五)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情况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拟担任职务 学历 职称 专业 执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 工作年限 监理(服务)工作年限
证书名称及专业 证书编号

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研究决定,如我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中标,拟任命_________(监理工程

师注册证号:____)同志为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该项工程中履行总监理工程师

职责。

特此任命。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发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履历表

姓名 年龄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年限 监理工作年限 注册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监理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目前项目任职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备注:

1.本表后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等证书,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过的类似项

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有)。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4、拟投入的其他人员工作履历表

姓名 年龄 职称及专业
参加工作年限 监理(服务)工作年限 执业资格注册或岗位(培训)证书编号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监理(服务)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目前项目任职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备注:

1.本表后应当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岗位(培训)证书、职称证等证书的复印件。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六)监理费投标报价表及说明

(七)其他材料(如有)

二、技术部分

(一)监理方案、监理大纲、监理细则

编制内容和要求

投标人编制监理方案、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的要求:编制时应当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

说明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及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境、合同和

信息、协调等各方面工作方法及控制措施;同时应当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监理

措施与旁站监理工作的安排等。监理方案、监理大纲、监理细则按照如下内容(模块)编制:

(1)工程难点及特点:对工程难点及特点进行阐述。

(2)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监理对策: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察看,对项目监理工作

需要特别给予重视的问题逐一论述并给出解决难点的对策与方法。

(3)合理化建议:提出有利于本工程节约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等合理化建议。

(4)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对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职能划分,各级监理人员

岗位职责,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及年龄结构搭配,监理工作制度进行详尽阐

述。

(5)质量控制:针对质量控制,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详尽阐述。

(6)投资控制:针对投资控制,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详尽阐述。

(7)进度控制:针对进度控制,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详尽阐述。

(8)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与流程进行详尽阐述。

(9)现场协调:针对项目参与各方,拟定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

程的详尽阐述。

(10)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监理的体系、

措施、工作流程进行详尽阐述。

(11)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设备及后勤保障:针对项目相适应的的常规交通、检测及办公监

理设备,监理单位后勤保障措施的详尽阐述。

其他内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说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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