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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1992025AGK00821
项目名称: 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现申请购置34米高空作业车1辆,主要用于维护抢修迎泽大街等城市重点路段的高杆灯;购置新能源轻型货车2辆用于城市重点路段抢修运送物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B座319室319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2%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 址: 桃园四巷2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正大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郭心亮、张雨、张繁平
电 话: ********
附件信息:
【ZDF03-HC251007】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招标文件(11.6).docx
169.8K
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DF03-HC251007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DF03-HC251007
采购人: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
五、开标12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3
七、签订合同17
八、服务费18
九、保密和披露18
十、询问和质疑18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0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5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7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2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6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 项目概况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5AGK00821
项目名称: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现申请购置34米高空作业车1辆,主要用于维护抢修迎泽大街等城市重点路段的高杆灯;购置新能源轻型货车2辆用于城市重点路段抢修运送物资。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货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2%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四巷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B座425室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郭心亮、张雨、张繁平
电话:********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2 | 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有关规定,编制并将经投标人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确认。因平台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或确认的,投标人可上传备份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确认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 3 |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2、投标函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6.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7.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证明材料)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
| 4 |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7.投标人业绩情况;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 5 | 保证金交纳 | 无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 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投报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投报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投标人须提供《正版软件承诺》。4.采购货物中如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 4225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投报产品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注:第5-8项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9.1投报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9.2投报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的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产品截图,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如所供货物均需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包装标准与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须出具《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12.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12.1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12.2关于绿色建材:本项目中涉及的建筑材料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必选类的,投标人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环保认证(标识)等要求。属于前述《需求标准》明确为“可选类”的,投标人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投标人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否则,不予认可。12.3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12.4前述建筑材料,投标人应在材料进场时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12.5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原文链接(***********)。 |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 |
| 9 | 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10 | 其他 | 供应商无须到达开启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远程解密、确认开标结果等),在现场开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可使用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备份文件仍无法正常导入系统的,其响应无效。公告内容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容为准。 |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招标文件中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
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8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对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政采云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采云平台”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政采云平台”要求的格式上传。
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保证金交纳
9.3.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
9.3.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其他严重扰乱评审程序的;
(9)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9.4投标报价
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投标人投标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4.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其他原因导致未解密的,可在解密时间截止后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异常处理上传备份文件。
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2开标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或登录“政采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他原因导致未解密的,可在解密时间截止后在系统进行异常处理上传备份文件。
16.3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或登录“政采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项目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
19.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1.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个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如有其中任意一个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所有核心产品为同品牌,按前款规定处理。
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比较与评价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4.评审复核
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25.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5.1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5.2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7.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采购项目废标
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8.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结果通知各供应商。
七、签订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0.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5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
30.6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中标人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中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31.预付款
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规定执行。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八、服务费
32.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2%收取.
九、保密和披露
33.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披露
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5.询问
35.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6.质疑
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质疑的提出及答复,均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
36.2质疑投标人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质疑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A.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6.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
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七、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
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6.2、36.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36.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照明维护作业车辆采购
2.采购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34米高空作业车 | 1 | 辆 | |
| 2 | 新能源轻型货车 | 2 | 辆 |
3.预算金额:100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货。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办法,一次性支付
7.履约保证金:无
8.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相关要求。
9.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
10.售后服务、保险等其他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服务,整车售后服务不得少于2年。
二、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需求书。
三、验收标准及方式
1.验收内容: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依据现行国家工信部关于车辆验收标准执行
3.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要求,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要求。
2.本项目整车质保2年,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及其他售后服务。
3.本项目由供应商提供培训,具体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
五、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满足要求。
技术需求书
| 序号 | 名 称 | 产 品 描 述 | 数量(辆)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 1 | 新能源轻型货车 | ★新能源轻型多用途货车(增程式)动力系统★发动机类型:增程式/汽油发动机功率:≥140kW发动机扭矩:≥340N.m★电机功率≥130kW★电机扭矩:≥320N.m综合续航单程:≥700(km)变速器与驱动方式变速箱:电动车单速变速箱★驱动形式:单电机两驱车身与安全配置★车体结构:非承载式车身★长x宽x高:≥(5380x1930x1875)mm★轴距:≥3180mm货箱尺寸:≥(1600x1595x500)mm货箱类型:货箱宝(喷涂)/管式防滚架轮胎尺寸:≥245/70R17V2L 对外放电功能车辆颜色:星月灰安全气囊: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主动安全:ABS+EBD 防抱死系统,ESC车身稳定系统(开关)、TCS 牵引力控制系统、 HAC 坡道辅助系统、HDC 陡坡缓降控制,AYC横向稳定系统、BA刹车辅助系统、紧急刹车警示、碰撞自动解锁,四门一键升降及防夹手等安全配置需齐全。舒适性与智能化配置座椅材质:仿皮双拼透气座椅、倒车雷达。★其他要求:配套充电桩220V/7千瓦(含安装),360°全景影像,后货箱盖板。最高车速:≥160km/h质保★首任车主,三电系统(动力电池、电控系统、电机)终身质保 | 2 | 150000 | 300000 |
| 2 | ※34米高空作业车 | 1.1整车要求1.1.1采用二类底盘。1.1.2发动机为柴油动力。★1.1.3发动机功率≥100kw。★1.1.4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六标准。★1.1.5车身颜色为工程黄。★1.1.6总质量≤7000kg。1.2驾驶室1.2.1内饰隔音保温材料,带空调、暖风机。1.2.2配调频收音机。1.2.3全部标准配置(仪表、报警指示、灯及附件)。1.2.4准乘人数≥3人。1.3整车行驶状态主要技术参数1.3.1外形尺寸长≥7025mm。1.3.2外形尺寸宽≥2090mm。1.3.3外形尺寸高≥3090mm。1.3.4轴距≥3360mm。1.3.5最高行驶速度≥90km/h。1.3.6接近角≥17°1.3.7离去角≥11°1.4作业主要参数★1.4.1最大作业高度≥34m。★1.4.2最大作业高度时作业幅度≥4m。★1.4.3最大作业幅度≥19m。★1.4.4最大作业幅度时作业高度≥22m。1.4.5支腿全缩时间≤36S。1.4.6工作斗容纳人数2人。1.4.7工作斗额定载荷≥260kg。★1.4.8工作斗为绝缘材质,工作斗最高耐压≥1000V。1.4.9工作斗长x宽X高≥1370X670X1140mm。1.4.10工作臂为伸缩式工作臂,臂架材质采用Q690或同级别强度钢材。★1.4.11回转装置:转台±360°连续回转,工作平台±120°回转。1.4.12支腿横向跨距≥6160mm。1.4.13支腿纵向跨距≥7195mm。1.5操纵及控制系统★1.5.1操作方式采用无线遥控操作和转台液压手柄操作方式。1.5.2控制系统需采用电液比例控制系统。★1.5.3臂架液压元件采用双向平衡阀。★1.5.4遥控系统:平台采用无线遥控(点对点信号传输方式),可操作上车升降及转台旋转和工作平台旋转。★1.5.5 具有调平系统。★1.5.6辅助装置:车辆具有上车梯,方便人员上下车。1.5.7配备应急泵。1.5.8配备整车水平仪。1.5.9配备工作臂极限报警装置。★1.5.10配备支腿软腿检测装置。1.5.11配备发动机点火熄火装置。1.5.12配备上下车互锁装置。1.5.13配备紧急停止装置。★1.5.14软腿自动保护:支腿软腿时,切断上车危险动作,只可进行安全收车作业,支腿需要安装防护装置,支腿油缸禁止裸露。★1.5.15其余安全装置:油缸止回缩装置、支腿止回缩装置。1.5.16安全警示装置齐全并保证配备安全带。★1.5.17配有物联网平台,实时掌握车辆状况。 | 1 | 700000 | 700000 |
说明:
1.非单一产品货物类项目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货物名称前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审考量内容)。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投标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2 | 投标人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6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8 |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 1.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 9 | 投标主体 |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 |
| 10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 证明材料证件清晰 |
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交声明(或信用承诺)书以承诺其满足要求,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认定其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未能履行其声明(或承诺)的,将被认定为弄虚作假骗取(谋取)中标。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 2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中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3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4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书”中标“★”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5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不接受“进口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
| 6 | 其他 | 技术、服务没有超出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投标文件没附有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
说明:
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如适用)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投报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投报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投标人须提供《正版软件承诺》。
4.采购货物中如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投报产品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企业参加本项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注:第5-8项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
9.1投报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9.2投报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
投报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的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产品截图,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如所供货物均需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包装标准与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须出具《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12.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
12.1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
12.2关于绿色建材:本项目中涉及的建筑材料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必选类的,投标人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环保认证(标识)等要求。属于前述《需求标准》明确为“可选类”的,投标人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投标人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否则,不予认可。
12.3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
12.4前述建筑材料,投标人应在材料进场时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12.5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原文链接(***********)。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 一、商务部分(10分) |
| 1.投标人业绩:以提供投标人同类合同案例为准,卖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签署的合同案例得5分,最高得分为10分同类合同案例:是指车辆的销售案例,不限车型,不限合同金额。 |
| 二、技术服务部分(60分) |
| 1.投标人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课时、培训目标、师资力量等内容)进行评价: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有缺陷或不完整的扣0.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最高得分为5分。 |
| 3.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实施计划、团队配备,技术能力,进度控制,质量保障措施、交付标准、应急措施、管理制度等)进行评价: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有缺陷或不完整的扣0.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最高得分为8分。 |
| 4.对投标设备的功能性、兼容性、可维护性、稳定性、安全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有缺陷或不完整的扣0.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最高得分为5分。 |
| 5.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响应方案、质保期限、服务人员配备、增值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有缺陷或不完整的扣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最高得分为10分。 |
| 6.对投标设备的产品维护及零部件获取时间、实施及售后过程中所需的配件辅材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有缺陷或不完整的扣0.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最高得分为2分。 |
| 7.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性能指标得28分,有一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标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响应无效;每有一项一般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的减2分,减至0分;大于14项一般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响应无效。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
| 四、价格部分(30分) |
|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3)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的,将给予价格折扣优惠,折扣按15%计算。 |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本合同仅作为参考,以最终签署之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预付款
本合同签订完成且乙方制定供货方案并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起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货到现场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第3款约定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货款,即人民币元(大写:整);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货款,即人民币元(大写:整)。
其他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履约保证金
无履约保证金
收取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
六、交货
1、合同履行期限:
2、交货地点:
七、交验
1.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甲方验收乙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交货时乙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3.乙方交付产品中的若有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八、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供应商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经考察达成贷款合作意向,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段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加盖法人公章)
二〇二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
2、投标函………………………………………………………………………………………………页码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页码
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有)…………………………………………………………页码
5、“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码
6、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页码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页码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
投标函
*********(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第包:人民币(大写)元(¥元)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
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
11.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后可附2024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后可附近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证明(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任意一种。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方(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有)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如有)
《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投标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20年月日20年月日
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段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加盖法人公章)
二〇二年月日
商务技术文件
目录
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若有的话)…………页码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
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若有的话)……………………………………………………………页码
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页码
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页码
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7.投标人业绩情况…………………………………………………………………………………页码
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质保期 |
| 第 包 总报价(大写): ¥: | |||||||||
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该表部分内容会随中标公告同时公示。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 | 代理创新产品价格总价 |
| 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代理创新产品价格合计: | |||||||
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采购活动中,所投标的物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
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
.......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证明文件附后
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否) | 偏离情况 |
说明:
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
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说明:
①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
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正版软件承诺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网络安全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网络安全产品明细表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对应产品信息截图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说明:
①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
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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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
| 见 页 |
说明:
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 序号 |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否) | 偏离情况 |
说明:
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实施服务方案附后
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投标货物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说明:
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③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
投标货物详细的技术说明
说明:
①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②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投标货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详细评审的依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进行详细描述,尽可能提供能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且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等);
2.投标货物的备品备件清单(若有的话,此表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供应折扣价格等内容)。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此表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生产企业、数量)
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指标参数 | |||||||
| 序号 | 投标产品全称 | 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响应状况 | 响应程度 | 偏离说明 | ||
| 符合要求 | 高于要求 | 低于要求 | |||||
| 其他条件要求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响应状况 | 响应程度 | 偏离说明 | |||
| 符合要求 | 高于要求 | 低于要求 | |||||
说明:①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招标文件中没有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投标人可填写“无”或“/”来表示。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
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签署日期 | 合同金额 | 项目结算凭证类型 | 结算凭证金额 |
| 1 | |||||||
| 2 | |||||||
| 3 | |||||||
| …… |
说明: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等影印件。
②投标人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
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
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申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