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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000161
项目名称: 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林街2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刘敏、徐华卿、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 ********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发布稿).docx
198.3K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敏、徐华卿、曹剑斌、陈敏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林街2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3********0000161
采购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文号:[2025]66476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23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23
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48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161
项目名称: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þ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1.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林街280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敏、徐华卿、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服务类 |
| 2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规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
| 4 | 分包 | 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培训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þA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自行至现场踏勘。☐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6 | 样品提供 | 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5 ;联系人:刘敏、徐华卿,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8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适用 不适用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或未提供投标产品认证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 9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10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5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刘敏、徐华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 11 |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 12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 |
| 1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收取标准: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乘以8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单个标项收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
| 14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
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支持绿色发展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或未提供投标产品认证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 品目序号 | 名称(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 依据的标准 | ||
| 1 | A020101计算机设备 | ★A********台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 ★A********便携式计算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 ★A********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 2 | 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 | A********打印设备 | A********喷墨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A********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 ★A********针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 A********显示设备 | ★A********液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 ||
| A********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A********扫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 3 | A020202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28) | ||
| 4 | A020204352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 5 | A020519泵 | A********离心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 | |
| 6 |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 ★A********制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 |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 | |||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0) | |||
| ★A********空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 |||
| ★A********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 | ||
| A********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2) | ||
| 7 | A020601电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 ||
| 8 | A020602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 | |
| 9 | ★A020609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896) | |
| 10 |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 A********电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 | |
| ★A********空调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 ||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 |||
| A********洗衣机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 12021.4) | |||
| A********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 |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 | |||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1) | |||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6969) | |||
| 11 | A020619 照明设备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 | |
|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 | |||
| LED筒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 |||
|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 |||
| 12 | ★A020910电视设备 | A********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 | |
| 13 | ★A020911视频设备 | A********视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
| 14 | 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
| 15 | ★A060805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2) | |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30717) |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 | |||
| 16 | ★A060806水嘴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 ||
| 17 | A060807便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9) | ||
| 18 | A060810淋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 | ||
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特别说明:
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2.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五)质疑和投诉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供应商质疑
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3.4事实依据;
3.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二)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文件:
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2联合协议(如果有);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商务技术文件:
2.1投标函;
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6投标标的清单;
2.7商务技术偏离表;
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3.报价文件:
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3.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4.备份投标文件
4.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4.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4.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4.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资格审查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三)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五、评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以书面(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2.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二)履约保证金
(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一)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
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分=(评标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评审标准
(1)价格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商务技术分(90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业绩 | 1 |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
| 履约能力 | 2 | 同类项目履约验收意见反馈,在制作质量、服务及售后跟踪等方面提供以往项目实施反馈材料。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加盖用户公章履约验收证明材料,同一用户单位意见反馈不重复计算)。 |
| 认证体系 | 4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2分;(3)供应商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体系审核报告证明,得1分。注:证明材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的相关查询记录及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
| 响应程度 | 24 | 对“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的响应情况比较(2.课程资源服务技术支持要求除外);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要求得满分;标“★”为重要指标,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每项扣2分;非标“★”为非重要指标,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每项扣1分;本项扣至0分时,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说明:最小级序号为1项; |
| 课程建设能力 | 5 | 供应商具备建设在线精品课程的能力,产品开课运行并申报认定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的数量,600门及以上得5分,500~599门得4分,400~499门得3分,300~399门得2分,200~299门得1分,199门以下和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虚假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提供符合要求的课程链接清单,同时附上教育部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或线上一流课程正式发文文件(清单中对应课程需突出显示),证明材料不全不得分。 |
| 4 | 供应商具备课程智能升级的能力,产品上线运行的国家级/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升级为智能课程总数量达到200门以上得4分,150~199门得3分,100~149 门得2分,50~99门得1分,49门及以下和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符合要求的课程链接清单,同时附上课程由原国家级/省级精品课升级为智能课程的佐证(对应课程需突出显示),证明材料不全不得分。 | |
| 技术支持能力 | 4 | 所投产品可作为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共享平台得4分。注:提供教育部官方文件或函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没有提供或证明材料证据不充分的不得分。 |
| 4 | 所投产品能够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提供支持,可作为国赛官方指定“大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得4分。注:提供教育部官方文件或函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没有提供或仅提供“省赛”支持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 项目实施方案 | 5 | 关键项目与技术选型规划方案:根据供应商对关键项目与技术选型规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实现思路等,有利于采购人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 5 | 系统架构设计方案:根据供应商对AI课程运行系统架构设计方案,要求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及实现思路的科学性等,有利于采购人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
| 5 | AI课程融创建设方案:根据供应商对AI课程全流程建设方案,要求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及实现思路的科学性等,有利于采购人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
| 5 | AI课程防护策略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整体平台的备份、数据库安全、入侵、防范误操作等的解决方案,要求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及实现思路的科学性等,有利于采购人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
| 5 | AI课程系统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敏感信息、重要数据等全方位的解决方案,要求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及实现思路的科学性等,有利于采购人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
| 5 | AI课程数据应用方案:根据供应商对课程数据访问、信息存储等方面的解决方案,要求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及实现思路的科学性等,有利于采购人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
| 项目实施人员 | 3 | 项目负责人履历、经验;团队成员配置合理、权责明晰、分工明确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 |
| 6 | 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具备项目质量管理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团队人员拥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3分,最高得6分。(同一人多份证书按1项计算) | |
| 服务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服务响应、培训方案等,由评委酌情打分。(评分范围:3,2,1,0) |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前附表。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的或未提供投标产品认证证明材料的;
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2.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紧密围绕学校第二期“双高计划”建设任务,着力构建数字化教学新生态,以数智化思维系统重构课程体系。学校计划对现有精品课程开展“AI+”智能化升级,深度融合大模型、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兼具智能性、创新性与实用性的“智慧课程”,切实提升课程质量与教学实效,赋能专业数智化转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改革的“经贸范式”。
(2)项目建设内容
1.本项目建设5门智慧课程,建设参数如下。
| 序号 | 模块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 1 | 教师建课空间 | 1.新建课程,支持将现有运行在平台中的在线精品课程和资源库课程,同步至AI课程平台。2.课程维护(1)支持对课程信息进行编辑,包括课程封面、课程介绍视频、课程介绍、关键词、教材等信息;(2)支持对章、节、讲名称进行编辑;支持对节点进行删除、重新排序等操作;(3)教学团队维护,支持添加、删除教学团队成员,实现教师团队成员的展示;支持教学团队成员修改简介等个人信息;(4)学员管理,支持根据姓名、学校、选课时间等内容搜索查询学员,支持导出课程学员。3.课程教学(1)课程公告,支持新建、编辑、删除公告,支持根据关键词查询课程公告;(2)主题讨论,支持创建、编辑、删除主题讨论,支持对具体讨论进行点赞、回复、设置精华等操作; (3)课程答疑,支持针对学生提的问题进行回答,支持教师自主回答或AI回答;(4)课程笔记,支持根据章节筛选查询学生笔记内容,支持对笔记进行点赞等操作;(5)课程评价,支持教师对课程评价内容进行查询、删除等。4.考核与证书(1)支持拖拽成绩区间按钮,设置成绩的不合格、合格、优秀三级的成绩区间范围;(2)学生成绩由资源完成率、考试、在线作业、测验、主题讨论五项组成,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分别设置五项权重,最终由权重得分生成最终成绩,提高最终统计客观合理性,支持设置通过标准;其中考试、在线作业、测验、主题讨论支持教师配置具体明细,选择参与考核的具体内容;(3)证书设置,支持教师选择不开启证书、合格证书、合格及优秀证书;支持对合格证书和优秀证书设置分数,分数达到要求的同学可以申请对应证书。5.题库管理(1)支持从课程原始平台的其他课期导入题目;(2)支持通过题型、题目难度以及题目来源进行题目筛选,支持按照关键词搜索查询题目;(3)支持删除题库中的题目,支持修改题目难度,支持批量导出题目。6.作业分为在线作业和附件作业。(1)在线作业题目来自课程题库,支持设置答题时长、要求完成时间、作答次数等基本设置;对于同一套在线作业,可设置题目乱序、选项乱序等,具有防作弊功能;多选题可设置多种计分方式;支持设置成绩认定方式、答案公布时间、成绩公布时间等;支持随机出题和手动出题两种模式,手动出题是教师从题库中选择确定题目组成作业,随机出题在确定题型和确定数目的前提下随机选择题目组成作业,保证学生收到的作业有差异;(2)附件作业,支持教师创建、编辑、删除附件作业。创建附件作业时,支持编辑作业名称、答题时长、要求完成时间、答题次数等;支持设置答案公布时间和成绩公布时间;支持上传作业说明和参考答案,作业说明和参考答案支持上传附件;(3)支持教师在线查看学生作业作答情况,客观题系统自动批阅,主观题支持AI智能批阅。7.测验和考试,支持教师创建、编辑、删除测验和考试。测验和考试与在线作业基本一致。8.数据统计(1)成果统计,支持对课程数据进行展示及分析,包括本期选课人数、学员所属单位、本期互动次数、本期日志总数、教学团队统计、知识图谱及专项图谱建设数据展示、教学资源统计、教学活动统计等,并根据课程内容变化实时更新;★(2)教学大屏,包括学习数据统计展示、教学活动数据统计展示、成绩统计展示,并提供课程大数据分析,包括学习趋势、学习进度、成绩趋势、考评完成度、观看视频时长等内容。(提供功能截图)9.消息通知,支持查看发送的信息及收到的信息。 |
| 2 | 知识图谱建设 | 依托平台的知识图谱构建功能,支持建设本课程专属知识图谱,并支持实时在教师建课后台、前端门户展示。1.图谱创建与导出(1)创建课程后自动创建对应图谱,若课程为导入课程,支持根据现有课程结构,自动生成与章节对应的图谱;(2)支持依据导入模板格式一键导入,自动生成图谱;(3)支持引用该课程上一期的图谱,自动将上一期的节点资源、节点标签等同步到新一期;(4)支持课程名称、封面、专业大类信息等自动同步至对应图谱;(5)支持将图谱内容一键导出。2.图谱编辑(1)提供预览、编辑两种模式,满足老师在不同场景的使用需求;(2)提供知识技能导图、知识技能树、知识技能图谱三种图谱编辑方式;(3)在知识技能树编辑模式下,支持拖拽调整章、节、讲、资源等的顺序,与课程结构一致的排版,极大便利老师操作;(4)根据布鲁姆认知学习领域目标中的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搭建知识图谱标签体系;★(5)支持完善图谱的节点名称、节点描述、节点目标、节点属性等基础信息;支持标记是否关联岗位、是否关联证书、是否为赛点、是否为课程思政点等;支持设置、自定义添加节点标签;(提供功能截图)★(6)提供AI助写功能,支持智能生成图谱的节点描述、知识节点目标等;(提供功能截图)(7)支持添加节点关系,如包含、并列、先后关系;(8)支持将图谱节点与该教师统一资源中心、专业资源库、本地的资源相关联,建立课程知识点与资源的绑定关系,对应资源可同步至课程下;(9)支持将图谱节点与课程的作业、测验、考试等相关联,建立课程知识点与作业、考试、测验的绑定关系,对应作业、测验、考试等可同步至课程下。3.图谱协作★(1)支持课程的教学团队成员参与图谱协作,课程负责人可为其分配协作节点,设置任务截止时间等;(提供功能截图)(2)课程负责人拥有全部课程节点的编辑权限;(3)支持课程负责人修改、撤销相关任务;(4)支持团队成员编辑完成提交后到课程主持人进行审核。4.图谱统计(1)提供各级节点数、关联岗位、关联证书、关联赛项等的统计数量;(2)提供关联资源数、关联作业测验考试的数量总和、团队成员数、点击次数和访问次数等。 |
| 3 | 课程智能体建设 | 基于大模型核心能力,训练解析基于本课程的课程级智能体,提供课程级别的智能问答助手。1.支持课程智能体负责人查看当前已被分配的智能体项目信息列表。★2.支持课程智能体负责人为项目添加多个训练人员和审核人员。(提供功能截图)3.支持课程智能体负责人对语料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审核及查看。支持解析多媒态资源,包含视频、音频、文档(PPT、Word、Excel、PDF)等。★4.支持课程智能体负责人查看已上传的全部语料资源信息,含资源名称、格式类型、资源容量、数据来源、上传时间、上传人、所属单位、审核人、状态、操作等信息,并可选择查看、审核、删除等功能操作。(提供功能截图)5.支持课程智能体负责人对课程问答对管理,包括新增问答。新增问答支持从题库中选择题目、手动创建两种方式。课程智能体负责人可查看课程智能体中已提交的问答对列表,可对问答对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审核、查看。6.支持训练人员查看课程智能体所有语料资源。7.支持训练人员新增、添加语料,查看语料资源的详情信息及状态。8.支持训练人员对问答对进行新增,可查看已提交、待审核、通过、未通过的问答对列表。9.支持审核人员查看待审核的语料资源、问答对,已审核语料和问答对。10.支持审核人员查看语料资源的详情信息及状态,可对待审核语料资源进行审核。11.支持审核人员对问答对详情数据进行查看及审核。12.在讨论区与答疑区接入课程智能体,智能解答学生发起的讨论与答疑。 |
| 4 | AI工具集 | 1.AI批阅,依托大模型与智能体技术,结合评分标准,深入剖析答案内容,高效批改作业与考试,自动打分并提供智能批语。(1)支持自动分析学生的回答,提供总结性评价,智能批阅简答题目,产出评语、评分等;(2)针对内容提供细致评价,提供更为细致的智能批阅结果,如逐句评价等;(3)提供其他维度批阅结果,如针对某道题目产出其在学习态度、认知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2.AI课程教学报告,针对课程中产生的教学行为过程数据,提供课程教学报告,报告在提供基础教学数据的基础上,推出更为新颖的评价指标和维度。(提供功能截图)(1)根据学习用户量、成绩分布、进度分布、课程建设内容等指标形成课程的评价;总结课程最需要关注的数据,包括表现最突出的学生、最受欢迎的问题、整体分数最好的一场考试、最需要关注的知识点等;来生成AI课程教学评价,包括知识点掌握程度评价、学生考测评排行榜等;(2)根据课程突出数据,生成课程风格,如以视频资源为主、题库丰富、讨论气氛热烈等;(3)教学详情部分智能分析学生的参与情况、课程设计情况、智能工具使用情况、知识图谱建设情况、考测评情况等数据,汇聚展示老师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如登录时间分布、学生讨论关键词、视频解析及错题关键词、热门对话问题TOP5、班级薄弱知识图谱等;(4)根据整体教学过程数据智能生成课程建设参考,为老师在资源建设、内容建设、实践与理论结合方面提供参考。3.AI学习助手(1)课程学习,配套展示在对应课程学习的页面,支持学生随时调用,进行基于课程内容学习的过程性问答;(2)讨论支持,在讨论区自动解答学生发起的讨论问题;(3)答疑支持,在答疑区自动解答学生发起的提问。4.AI视频理解,对课程视频资源提供章节速览、视频总结、字幕提取、实时翻译、热词解析等智能功能,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效率。(1)AI视频速览,使用多模态技术对视频进行切片,梳理视频资源的知识点,并可更根据知识点点击跳转对应视频片段;(2)AI视频字幕及实时翻译,自动生成视频字幕,支持中英双语;(3)AI视频总结,基于视频内容自动提取生成视频概要总结;(4)AI热词解析,自动生成热词词云,点击词云,即可支持基于词云的对话。5.全平台智能回复接入“绿网”功能,运用前沿的语义分析与内容识别技术,构建起多层级内容过滤机制,对平台上所有智能生成的回复内容进行实时、精准审查,能够迅速识别各类不良或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低俗内容、错误价值观导向言论、不实知识信息等。6.AI文档解析(1)支持Word、PDF等文档格式上传,可基于文档进行问答对话;(2)支持基于文档的分层级总结,并可对重点内容特殊标记。7.AI错题解析,为学生设计的一项智能化服务,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错题且没有解析时,AI错题解析将可智能解析错因并同时提供相关知识点资源展示。★8.AI学习报告,根据学生参与度、成绩、学习风格和偏好、学习路径和薄弱点知识点分析生成AI学习报告。(提供功能截图)(1)根据登录频率、学习时长、课程资源内容学习情况、讨论答疑数据、测验和作业完成情况分析学生的参与度,将数据给到大模型,生成总结性评语,提供智能学习评价;(2)将学习材料类型偏好、学习时间分布散点图、学习成绩趋势、难点掌握情况数据给到大模型,生成学生的学习习惯类型,提升学生学习内驱力,生成学习建议;(3)展示学习详情,提供学习参与度情况,如登录情况、资源学习情况、作测考完成情况、参与讨论情况等;提供智能工具使用情况,如错题解析情况、视频解析情况、智能体对话情况、图谱使用情况等;提供学习成果情况,根据作测考数据生成学习成果智能评价。 |
| 5 | 个性化学习空间 | 1.课程学习(1)内容学习,支持学习课程资源内容,包括视频、图片、文档、富媒体、音频等课程资源的在线学习,并记录学习过程数据;(2)课程公告查看,支持展示并查看教师发布的课程公告;(3)作业、测验、考试,支持学生进行课程中的作业、测验、考试的作答,可实现在线答题、提交、查看等;(4)个人成绩,支持查看成绩展示模块,包括综合成绩、分项得分等内容;(5)课程讨论,支持学生参与课程讨论,包括话题评论、回复、点赞等;(6)课程答疑,支持学生在答疑区发起问题,教师可对问题进行解答;(7)课程笔记,支持学生学习时,创建课程笔记。2.消息通知,支持学生查看收到的课程相关通知。3.收藏夹,支持学生收藏课程,收藏的课程可在收藏夹中进行查看。4.学习计划,支持学生制定学习计划,系统根据学生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消息提示与督促,实时更新展示学习计划的完成程度。5.我的证书,支持申请已学习通过的课程证书,支持展示、下载课程证书。6.课程图谱以自由分布和有序呈现两种方式展示课程结构,主要用于辅助用户以图谱化的形式学习课程,直观查看节点之间的层级关系。课程图谱包含知识点图谱和技能点图谱,支持以图谱形式呈现整体的课程内容,支持用户查看并学习每个节点下包含的资源、作业、测验、考试。资源学习进度与课程内容学习进度实时同步。7.学情图谱以图谱形式展示出学生的学习进度、测评分数、薄弱知识点,主要用于学生更加直观的查看个人学习情况。★(1)进度图谱,支持以图谱形式直观呈现课程、每个节点的学习进度;支持用户查看每个节点下包含的学习资源列表,以及各资源的学习进度;支持显示当前节点中所有的资源以及每个资源的学习进度;支持直接点击弹窗中的资源进行学习;(提供功能截图)★(2)测评图谱,支持以图谱形式直观呈现课程每个节点的作业、测验、考试的列表及作答成绩;可以进入弹窗中的试卷进行作答;(提供功能截图)(3)薄弱知识点图谱,支持以图谱形式直观呈现每个节点的资源、作业、测验、考试的整体掌握程度;支持显示掌握程度、学习进度及测评得分率的相关数据。8.职业图谱呈现出课程内容与岗赛证之间的关系,主要用于辅助学生根据岗位准备、证书及比赛备考等需求来进行课程学习。(1)岗位图谱,支持以图谱形式直观呈现课程、每个节点关联的岗位信息;支持用户查看各个岗位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技能描述与课程节点的关联关系,支持查看节点设置的岗位、证书等相关信息,支持查看具体资源;(2)比赛图谱,支持以图谱形式直观呈现课程、每个节点关联的比赛及赛项信息;支持用户查看各个比赛的赛项、赛点与课程节点的关联关系,支持查看节点设置的岗位、证书等相关信息,支持查看具体资源;(3)证书图谱,支持以图谱形式直观呈现课程、每个节点关联的证书信息;支持用户查看各个证书及证书考点与课程节点的关联关系,支持查看节点设置的岗位、证书等相关信息,支持查看具体资源。9.学情统计,支持查看了解学习过程中各项学习数据的统计情况。包括综合成绩、讨论数据、访问数据、学习进度、章节学习次数、学习时长等数据。 |
2.课程资源服务技术支持
(1)供应商能为采购人课程建设提供思政示范项目的共享平台支持,能辅助教师在备课过程中精准梳理思政育人元素。相关思政育人元素应涵盖各学科大类,并包含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主题。
(2)供应商能为采购人课程建设提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支持,课程运行平台可作为国赛或省赛官方指定大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
3.智慧课程升级指导服务
| 服务成果 | 服务形式 | 服务内容 |
| 基于“岗课赛证”教育理念的课程知识图谱构建 | 【培训】提供基于知识图谱平台的课程结构升级培训【指导知识图谱建设】在平台形成多维度的教育教学知识图谱 | 【培训】1)培训AI优课的升级理念及改造路径。2)培训如何基于知识图谱梳理课程知识点(或技能点),指导教师熟悉知识点(或技能点)的标签定义、属性编辑以及知识点(或技能点)之间的关系设置。【指导知识图谱建设】1)整合课程的职业岗位、课程的知识点(或技能点)、技能竞赛赛点、职业类证书考点以及课程思政点等,形成一个多维度的教育教学知识图谱。2)完成岗位图谱、课程图谱、竞赛图谱、证书图谱、思政图谱的构建,实现多模态教学资源的匹配。3)针对教师梳理的课程知识图谱体系进行诊断。 |
| 基于AI赋能专业课程教学的课程智能体 | 【培训】提供课程智能体的建设与应用培训 | 【培训】培训如何训练形成课程智能体,包括步骤流程及关键点(基本信息、语料准备、问答对撰写)等。 |
二、商务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
| 售后维护服务 | 1.服务期: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在服务期内,出现应用软件的故障,应研究其故障原因,并迅速修复或进行更换,直至满足采购人原定的要求为止。3.供应商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通过QQ、微信或电话,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学校提出问题,在2个小时内给予响应。4.平台采用云计算架构,学校不需要准备本地存储设备。服务期内,由供应商对平台进行设置及调试;平台可以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费用含在报价中) |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
|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余款于项目交付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
| 其他要求 | 1、培训要求:1.1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系统管理人员、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等,下同)进行有关系统安装、调试、日常运行与维护、使用操作、故障处理与保养、灾难恢复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直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费用含在报价中)1.2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实际需要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供应商对采购方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以提高运行维护、应用开发人员的技术水平。1.3培训应包括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培训。1.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培训用的系统使用文档、操作手册、演示胶片等培训材料。1.5培训中涉及到对采购人人员的培训、交通、食宿及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中标供应商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知识产权:2.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开发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和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自行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2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所有。3、网络及数据安全责任: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涉及的设备、系统负有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开发和运维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在开发及运维期间需及时对发现的网络安全隐患及数据安全隐患进行应用安全和项目安全管理的整改。 |
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3********0000161
采购计划文号:[2025]66476号
甲方(需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供方):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公开招标的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经过招标,确定为中标人。经协商双方就本采购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双方的各种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和合同金额
1.履行时间:;
2.履行地点:;
3.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本合同的价款为含税价。
第三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及有关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第四条: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完成,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除甲方明确可以分包的内容外其它一律不允许分包;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允许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第六条:款项支付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余款于项目交付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第七条:知识产权
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应是拥有自主产权的,若非自有或引用了第三方产品,需提供原厂的正版化授权证明。
2.该软件的著作权、所有权、转让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系统中任何一部分软件产品以及服务时,不会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利权、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须提供本项目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全部系统软件、中间件、插件等,确保系统按时、正常运行。产品中采用的第三方软件由乙方自行购买安装,如出现软件侵权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的,或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服务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自行选择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所有损失。
(2)解除合同:甲方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
3.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
4.质保期;年,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每日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0个工作日及以上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邮寄或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4.本合同附件及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需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供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公章/合同专用章)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名)地址:电话: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2.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
资格文件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AI深度赋能智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二、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商务技术文件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承诺函;
2.1.2联合协议(如果有);
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6投标标的清单;
2.2.7商务技术偏离表;
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 正面: 反面: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其他实质性要求1: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 | 其他实质性要求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
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
| 序号 |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1 | XXX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XXX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六、投标标的清单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如果有) |
| 1 | ||||||
| 2 | ||||||
| ……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
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报价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3********0000161】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服务人数 | 备注(如果有) |
| 1 | XX | ||||||
| 2 | XX | ||||||
|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
致: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在此承诺:
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附件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附件2: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3: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
附件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现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认证机构名录 | ||
|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
| 1 | A020101 | 计算机设备 | A******** | 台式计算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
| A******** | 便携式计算机 | ||||
| A******** |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
| 2 | A020106 | 输入输出设备 | A******** | 打印设备 | |
| A******** | 显示设备 | ||||
| A******** |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
| 3 | A020202 | 投影仪 | |||
| 4 | A020204611 | 多功能一体机 | |||
| 5 | A020519 | 泵 | A******** | 离心泵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 6 | A020523 | 制冷空调设备 | A******** | 制冷压缩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 A******** | 空调机组 | ||||
| A******** |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
| A******** |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
| 7 | A020601 | 电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 ||
| 8 | A020602 | 变压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
| 9 | A020609 | 镇流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
| 10 | A020618 | 生活用电器 | A******** | 电冰箱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A******** | 空调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 |||
| A******** | 洗衣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 A******** | 热水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 | |||
| 11 | A020619 | 照明设备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
| 12 | A020910 | 电视设备 | A********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
| 13 | A020911 | 视频设备 | A******** | 视频监控设备 | |
| 14 | A031210 | 饮食炊事机械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15 | A060805 | 便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
| 16 | A060806 | 水嘴 | |||
| 17 | A060807 | 便器冲洗阀 | |||
| 18 | A060810 | 淋浴器 | |||
附2: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序号 | 目录 | 认证机构名录 |
| 1 | 环境标志产品 |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