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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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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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 连江县医院 委托,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350122]HJGS[GK]********、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906,500.00元

采购包1(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采购包预算金额: 53,343,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3,343,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1(项) 以患者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为基础,构建设一个开放的、多系统集成的、能支持与医院之外的卫生数字化体系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综合系统,优化医疗业务的数字化流程,实现临床服务“智慧化”,完善医院运营信息系统,实现医院管理“科学化”。 53,343,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采购包2(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520,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0,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监理费用 1(项) 监理单位对项目进度、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并协助验收。 520,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采购包3(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41,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41,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1(项) 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1,041,7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约定:①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②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合同金额占比。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以联合体确定的其中一方具备的商务条件作为评审依据。④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采购包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⑤该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中参与投标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相关联合体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对各自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纸质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纸质响应文件副本(若有)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2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连江县医院

地址: 连江县敖江镇丹凤西路1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曦、林杰芬、谢嫦姝

电话: ********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350122]HJGS[GK]2********11002)-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投标人名称: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计量单位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应商响

1,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元价/数1.0000项

应应应应,量元,应元

合计: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名称:

项目监理费用

计量单位

序号服务名服务范服务要服务时服务标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

称围求间准价单价数量总价

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价/,应商响

1项目监理费用商响商响商响商响520900元数量元1.0000项

应应应应,应元

合计: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3(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

1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元「汇总引用」元总价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1(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

1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元「汇总引用」元总价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认证种类
* *-1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备注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2(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

1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5209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5-350122-00509[2025]00317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采购人:连江县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5-350122-00509[2025]00317

2、项目编号:[350122]HJGS[GK]********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3: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若有) (1)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约定:①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②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合同金额占比。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以联合体确定的其中一方具备的商务条件作为评审依据。④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采购包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⑤该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中参与投标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相关联合体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对各自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纸质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纸质响应文件副本(若有)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采购包3: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连江县医院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丹凤西路12号

邮编:350500

联系人:黄依杰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邮编:350004

联系人:冯曦、林杰芬、谢嫦姝

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3,343,9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3,343,9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1.00 53,343,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20,9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20,9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项目监理费用 1.00 520,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41,7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41,7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1.00 1,041,7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53,343,9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53,343,900.00 总价

采购包2: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项目监理费用 520,9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项目监理费用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项目监理费用 项目监理费用 520,900.00 总价

采购包3: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1,041,7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1,041,700.00 总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采购包3:不组织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3:不允许合同分包;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5 12.1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采购包3:1名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采购包3:1名
7 13.2 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 连江县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各采购包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各采购包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费率:0.80%,500-1000(万元)费率:0.45%,1000-5000(万元)费率:0.25%,5000-10000(万元)费率:0.10%。按照《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连政办规[2023]2号)规定,中标人应根据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70%,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实际收费超过15万元的,则按照15万元收取。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各采购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银行;账号:155269457 (2)其他:19.1本项目各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19.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9.3质疑与投诉 19.3.1质疑 19.3.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9.3.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9.3.1.3接收质疑函信息:(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2)联系部门:办公室;(3)联系电话:********;(4)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9.3.2投诉 19.3.2.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远程线上解密(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也可以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选择携带CA证书并由代理机构进行解密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选择远程线上解密的,无须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中关于递交CA证书的表述有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e.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f.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各环节的解密时限以开标现场开启设定为准,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

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采购包3: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若有) (1)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约定:①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②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合同金额占比。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以联合体确定的其中一方具备的商务条件作为评审依据。④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采购包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⑤该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中参与投标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相关联合体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对各自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纸质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纸质响应文件副本(若有)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购包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

采购包2: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

采购包3: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情形1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 情形2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 情形3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以"★"标示的内容出现负偏离的;
4 情形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采购包2: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情形1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 情形2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 情形3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以"★"标示的内容出现负偏离的;
4 情形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采购包3: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情形1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 情形2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 情形3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以"★"标示的内容出现负偏离的;
4 情形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以"★"标示的内容有负偏离的。

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项商务条件所有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第五章第三项商务条件有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该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采购包2:

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以"★"标示的内容有负偏离的。

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项商务条件所有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第五章第三项商务条件有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该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采购包3:

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以"★"标示的内容有负偏离的。

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项商务条件所有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第五章第三项商务条件有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该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15.00%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20%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其他:无

技术项(F2×A2)满分为78.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T1技术响应情况1 38.00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采购包1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①参数标注“评审项”即为一项计分条款,(评审项1、评审项2......评审项200,共200项,合计38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19分,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同一序号的为一项计分条款下出现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注:若技术偏离表中技术参数文字响应情况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中对应技术参数信息不一致的,则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T1技术响应情况2 14.00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采购包1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4.1医共体系统”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 (2)标注“▲”的技术要求(共10项,合计1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40分,正偏离不加分,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若技术偏离表中技术参数文字响应情况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中对应技术参数信息不一致的,则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T2产品成熟度(一) 1.50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院集成平台需具备支持快速医疗互操作性资源(FHIR)标准,具有:(1)患者、(2)就诊、(3)检查申请、(4)检查报告、(5)院内检验报告、(6)院外检验报告、(7)用药医嘱、(8)预约、(9)手术、(10)术语、(11)电子病历生成和读取、(12)电子病历共享交换(XDS)、(13)临床辅助诊疗、(14)审计服务、(15)表单填写(共15项),测试通过场景证明。每提供1项得0.1分,本项满分1.5分。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测试结果需含有HL7标志,否则不得分)
T3产品成熟度(二) 1.50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院集成平台需具备更好的共享信息的技术框架(开放性)以及通讯标准之间的协同使用水平(集成性),具有如下: (1)医院集成平台通过IHE集成模式时间同步(CT),功能角色(Actor):时间服务器(TS)、时间客户端(TC)测试,完全符合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医院集成平台通过IHE集成模式患者交叉索引(PIX),功能角色(Actor):PIX使用者(PAT_IDENTITY_CONSUMER)、患者标志源(PAT_IDENTITY_SRC)、PIX管理者(PAT_TDENTITY_XREF_MGR)测试,完全符合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医院集成平台通过IHE集成模式:患者统计信息查询(PDQ),功能角色(Actor):患者基本信息使用者(PDC)、患者基本信息提供者(PDS)测试,完全符合得0.5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测试结果需有IHE标志,否则不得分)
T4产品成熟度(三) 2.00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院集成平台满足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及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规范及评价标准要求的能力。 数据资源管理(包含:数据集标准符合性、共享文档标准符合性)、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情况(包含交互服务标准符合性)平台功能(包含共享文档配置与管理、CDR展现与管理、数据脱敏配置管理、患者主索引管CPOE展现、交互服务配置管理、交互服务订阅管理、服务运行状况监控管理、基础字典管理、医学术语字典配置管理符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通过四级乙等检测的得0.5分;通过四级甲等检测的得1分;通过五级乙等检测的得1.5分;通过五级甲等检测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T5产品成熟度(四) 1.00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院集成平台支持国产化替代相关要求,支持:①国产硬件服务器;②国产操作系统;③国产数据库管理系统;④国产客户端操作系统;⑤国产虚拟化/超融合平台等;每提供一类得0.2分,满分1分。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T6产品成熟度(五) 1.00 投标人所投产品基层电子病历系统(EMR)支持:①国产服务器;②国产虚拟化/超融合平台;③国产操作系统;④国产数据库;⑤国产中间件,适配国产化等;每提供一类得0.2分,满分1分。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T7产品成熟度(六) 1.00 投标人所投产品互联互通和智慧医疗采用多层应用架构,要求如下医疗业务系统均采用浏览器和服务器架构模式(即B/S架构):(1)门诊挂号;(2)门诊收费;(3)门诊医生工作站;(4)门诊护士工作站;(5)门诊电子病历;(6)药房系统;(7)出入院管理系统;(8)住院医生工作站;(9)住院护士工作站;(10)住院电子病历系统;(11)检验管理系统;(12)医院集成平台;(13)医院数据中心;(14)急诊医生工作站;(15)急诊护士工作站等(共15项);承诺具备满足上述系统或模块所使用的架构全部为浏览器和服务器架构模式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T8产品成熟度(七) 3.00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院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满足集团化医院或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模式,同时具备支持或兼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HIS等系统)的生产数据库数据(不包含数据库日志信息、历史迁移数据及影像相关系统数据DICOM等非结构化数据)达到TB级别大数据量在线存储的能力: (1)存储大于1T小于等于5T的得0.5分; (2)存储大于5T小于等于10T(含)的得1分; (3)存储大于10T小于等于15T(含)的得1.5分; (4)存储大于15T小于等于20T(含)的得2分; (5)存储大于20T的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医院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项目经验佐证材料。(承建合同复印件或医院信息主管及以上部门盖章的医院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的承建证明文件复印件);②集团化医院或者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数据库及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数据库所存储的在线数据量达到相应TB级别的系统界面截图等佐证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得分。
T9系统操作演示(一) 1.50 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分诊管理”具备:AI算法模型能够理解患者的语义中的症状、部位、持续时间,并综合体征信息,为患者匹配最佳导诊知识路径,当识别到患者输入与症状无关的描述,系统将自动进入推荐疾病流程。 (1)投标人提供AI现场互动演示:AI系统接收用户主诉症状后,每向用户追问一个问题时,使用是否类或单选问题的询问方法,追问不超过3轮,3轮之内必须进行科室推荐。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1.5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注:①投标人提供系统现场互动操作演示若以录屏、PPT、截图等方式的均不得分;投标人对于系统操作演示(一)至系统操作演示(六)项的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②投标人须自带演示所需设备。
T10系统操作演示(二) 1.50 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云随访系统”具备通过结合智能语音随访机器人实现指定病种的持续随访过程自动化,完成患者选择,人工智能语音会话,临床随访要求自动触发,规范随访计划自动生成,随访内容表格、随访执行人员、随访计划定义,科研随访表定义,患者自填调查表发送回收,电话、短信、APP、微信小程序。 (1)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系统能够自动记录随访过程中用户随机回答的关键信息,生成结构化的随访报告,并将信息字段添加到随访数据库的对应字段中。 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1.5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提供系统现场互动操作演示若以录屏、PPT、截图等方式的均不得分;投标人对于系统操作演示(一)至系统操作演示(六)项的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②投标人须自带演示所需设备。
T11系统操作演示(三) 1.50 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云客服系统”具备单轮对话和多轮对话的能力,其中单轮问答可支持QA型问答和知识图谱型问答,用于不同的业务场景。系统支持对用户输入问题进行自然语言理解,通过匹配知识库中的内容进行自动应答,其中答案可通过深度学习或编辑距离算法进行排序并推送匹配程度最高的答案。 (1)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每次用户随机会话完成后,系统提供回答效果、是否解决问题等选项供患者反馈,系统需要基于反馈内容动态优化后台算法,使AI问答动态适配用户反馈内容。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1.5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注:①投标人提供系统现场互动操作演示若以录屏、PPT、截图等方式的均不得分;投标人对于系统操作演示(一)至系统操作演示(六)项的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②投标人须自带演示所需设备。
T12系统操作演示(四) 1.50 (1)投标人所投产品医院集成平台功能具有:通过可视化界面,支持由总线自身生成相应服务,并对外进行发布接口,供第三方系统(此时角色为服务调用者)进行调用;发布接口需至少支持发布SOAP/File/SQL/REST/HL7/FHIR等6种类型的服务。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集成引擎”上述功能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基础平台)功能,消息查询至少支持两类消息模式:一种是按接口表ID查询;另一种支持通过多种过滤条件进行组合叠加进行查询,过滤条件须至少包括日期、消息发送的成功标志、消息的类型、消息的目的地(调用的服务和功能)以及消息的入参和出参。 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统一消息中心”上述功能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基于平台数据应用患者360视图管理功能:至少支持将医嘱、用药、检验、检查、用血、手术、危急值、会诊业务等进行闭环展示,以时间轴或时间列表的方式记录业务流程中对应的节点信息,实现追溯管理。 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患者360视图管理功能”上述功能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提供系统现场互动操作演示若以录屏、PPT、截图等方式的均不得分;投标人对于系统操作演示(一)至系统操作演示(六)项的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②投标人须自带演示所需设备。
T13系统操作演示(五) 2.00 投标人所投产品容灾系统的功能中:为保证数据一致性,要求系统平台提供数据检验功能,业务系统可灵活制定备份数据校验计划,在原生产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选择多个任意连续的秒级颗粒度时间。在设备内完成业务数据验证。整个数据验证过程中,与生产环境完全隔离,不影响原生产业务系统正常运行。进行现场演示,详细步骤如下: (1)校验计划:在模拟生产设备上新增文件或文件夹并记录新增文件(最新实时副本)时间,而后通过容灾系统同步,完成同步后,在设备内不关闭新增文件情况下,额外再选择新增文件时间点前15秒和前30秒历史时间点启动对应的2个时间点的历史副本。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容灾系统”记录新增文件(最新实时副本)时间符合上述功能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2)数据验证:启动上述的前15秒和前30秒两个历史副本的系统后,查看是否存在新增的文件或文件夹(最新实时副本),要求容灾系统上启动的历史副本不能存在最新的新增数据。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容灾系统”启动后历史副本不存在最新的新增数据,得1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提供系统现场互动操作演示若以录屏、PPT、截图等方式的均不得分;每位投标人对于系统操作演示(一)至系统操作演示(六)项的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②投标人须自带演示所需设备。
T14系统操作演示(六) 2.00 投标人所投产品备份系统中备份安全模式,包含普通模式、自动模式、定时模式。在触发安全模式时,备份系统自动断网离线,成为离线设备,规避网络攻击、加密或删除风险;进行现场演示,详细步骤如下: (1)“自动模式”新建备份任务,任务运行成功后,系统自动执行隔离策略(效果为设备离线不可被访问)。 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备份系统”上述自动模式功能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2)“定时模式”系统按照设定时间(演示时效内)执行隔离策略(效果为设备离线不可被访问)。 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备份系统”上述定时模式功能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均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提供系统现场互动操作演示若以录屏、PPT、截图等方式的均不得分;每位投标人对于系统操作演示(一)至系统操作演示(六)项的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②投标人须自带演示所需设备。
T15视讯终端 2.00 投标人所投视讯终端产品采用国内自主创新通讯协议,支持共享现有的连江县卫生健康局“高清视频系统”,具备数字级联,视讯终端支持具备县总医院手术视频转播到连江县医共体的各乡镇卫生院,并支持与乡镇卫生院视频会商,投标人提供专项承诺书的得2分,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T16项目实施方案 1.50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要素:项目建设目标、系统总体架构、项目需求分析、控制计划、项目人员组成及职责安排、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内容、文档管理等10项,由评标委员会对实施方案上述10项内容进行评分:①能满足招标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②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2分;③方案缺漏或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0.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T17项目管理方案 1.50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管理方案,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要素:进度控制、质量保证、范围控制、配置管理、文档管理、风险控制、人员控制等共7项。由评标委员会对以上7项内容进行评分:①能满足招标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②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2分;③方案缺漏或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0.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2.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B1团队能力情况 3.00 投标人拟派遣的团队人员具有行业主管或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①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②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③大数据分析师证书;每具有1项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一月份由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B2软件产品开发能力 3.00 基于各投标人的软件产品开发能力,投标人具有:①基于虚拟化技术的多域安全控制平台(软著名称至少包含“虚拟化技术”或“多域安全”);②电子病历综合管理系统(软著名称至少包含“电子病历”或“综合管理”);③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软著名称至少包含“健康医疗大数据”);④网络安全运营平台(软著名称至少包含“网络安全运营”);⑤智慧医院精细化管理平台(软著名称至少包含“智慧医院”或“管理平台”);⑥智能化数据整合与交换系统(软著名称至少包含“数据整合与交换”)等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注:①软件著作权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为投标人);②软件为投标人外购的,须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出售方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正式发票复印件(开票人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登记人须与上述合同中出售方及出售发票开票人一致且购买方须为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均不得分。
B3培训方案 1.50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及培训方式、人员培训计划、培训需求与目标、培训主要内容、培训管理规定等共5项),由评标委员会对培训方案上述5项内容进行评分:①方案能满足招标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②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2分;③方案缺漏或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0.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B4售后服务方案 1.50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内容等共4项),由评标委员会对以上4项内容进行评分:①方案能满足招标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②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2分;③方案缺漏或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0.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B5产品互联互通标准评测符合度案例 3.00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院集成平台”具有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2020年版)】测评的成功案例: ①具备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案例的,每提供1家案例得0.5分; ②具备互联互通五级(含五甲、五乙)案例的,每提供1家案例得1分; 本项满分3分。 注:本项同一业主单位案例的不重复得分,须同时提供该项目证明材料:①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提供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申请单的复印件;②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或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项目合同复印件;④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结果公示佐证材料及医院通过证书等佐证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得分。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70.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T1技术响应情况 52.50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采购包2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其中①标注有“★”的技术要求(共3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有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技术参数标注:“评审项1、评审项2..评审项21”,共21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50分,满分52.50分,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同一序号的为一项计分条款下出现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T2工程投资控制 3.00 根据各投标人编制的投资控制方案进行评分,投资控制方案(至少包含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方法、投资控制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较齐全、内容与要点较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8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较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T3工程质量控制 3.00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的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控制措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8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T4工程进度控制 3.00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的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监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方法、进度控制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8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T5监理档案方案 3.00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档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安全、合同、变更、信息管理方案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8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T6风险控制方法和措施 3.00 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的风险控制方法和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8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T7沟通协调机制 2.50 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的沟通协调制定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原则、沟通方式、协调流程、问题解决机制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5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3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20.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B1软著证书 3.00 投标人拟投入本采购包使用的监理工具,包括如下:(1)施工进度控制系统(软著名称至少包含“施工进度控制”);(2)智慧监理系统(软著名称至少包含“智慧监理”);(3)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平台(软著名称至少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等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具有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注:①软件著作权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为投标人);②软件为投标人外购的,须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出售方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正式发票复印件(开票人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登记人须与上述合同中出售方及出售发票开票人一致且购买方须为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均不得分。
B2总监理工程师 3.00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在此基础上具备行业主管或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1分;(3)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一月份由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B3技术负责人 3.00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在此基础上具备行业主管或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2)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一月份由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B4监理团队(通信类)成员 2.00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监理团队(通信类)成员具备行业主管或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1)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1分;(2)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一月份由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B5监理团队(安全类)成员 2.00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监理团队(安全类)成员具备行业主管或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1)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证书得1分;(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一月份由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B6监理团队(信息管理类)成员 2.00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监理团队(信息管理类)成员具备行业主管或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1)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1分;(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一月份由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B7监理团队(网络类)成员 2.00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监理团队(网络类)成员具备行业主管或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1)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1分;(2)网络工程师证书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一月份由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B8相关经验 3.00 根据各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已完成的同类型信息化项目的监理服务经验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①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复印件或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④证明该项目经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T1技术响应情况35.00是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3各项技术参数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参数共计3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满分35分,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同一序号的为一项计分条款下出现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T2系统测试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系统件测试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体措施、安排、人员配置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6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T3等保测评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等保测评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体措施、安排、人员配置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6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T4性能效率测试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性能效率测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体措施、安排、人员配置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6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T5实施管理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管理方案中,项目实施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质量保障、管理方式、风险管理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6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T6质量保障模块检测能力3.00是根据各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模块检测能力支持:①质量保障模块提供性能探针,用于性能监控和分析;②支持在本地(或docker)完成对各类协议的解析,解析后可以提供的内容包括但
序号一级模块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单位数量数量1(评审项198)医共体软件系统服务器虚拟化软件1.虚拟化产品支持安装在通用的x86、ARM架构服务器,支持海光、鲲鹏、飞腾等业界主流CPU服务器,支持x86架构和ARM架构服务器集群统一管理;2.虚拟机支持市场上主流的国产操作系统;3.支持虚拟机迁移历史记录功能,记录中包含迁移的操作员、迁移方式、源主机、目的主机、开始时间、迁移耗时等信息,便于对虚拟机的迁移路径进行回溯;4.虚拟化管理平台内置在线p2v、v2v迁移工具,支持业界主流的操作系统、公有云平台、虚拟化平台,包括但不限于H3C、华为等平台的迁移功能,提升被迁移业务平台的普适性、降低业务上云的难度,降低运维工作量;5.支持虚拟机规格的在线和离线调整,包括CPU、内存、硬盘、网卡等资源,在虚拟机操作系统本身的前提下,热添加的CPU/内存可以即时生效;6.支持使用一键健康巡检功能,能够快速查看云资源健康情况。包括:总体健康状况得分、系统状况、计算资源状况、存储健康状况、网络健康状况、高可靠服务状态;7.支持一键虚机还原,能够还原虚拟机磁盘状态到创建虚拟机还原点时的状态;8.支持电源智能管理,通过设置监控策略,实现同一集群中主机的智能回收和智能唤醒;9.支持集群动态资源调度功能,可基于主机的CPU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磁盘I/O、磁盘容量利用率、磁盘请求、网络流量等资源对虚拟机进行动态资源调度,实现自动化的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分配和负载均衡功能,使虚拟机获得良好的性能资源,避免将虚拟机放置或迁移到已经网络饱和的主机上,确保云环境的服务水平,为业务系统提供健康可用的资源环境;10.本次配置≥16颗CPU授权。套12(评审项199)医共体硬件设备台式机1.国产芯片;2.16G内存;3.512G固态硬盘;4.显示器:≥23英寸;5.国产操作系统、国产办公软件授权。台500三合一读卡器扫码、IC卡、非接、磁条。台500激光打印机黑白激光打印,打印速度≥20页/分钟,分辨率:≥1200x1200dpi。台250内网核心存储扩容1.需要对现网核心业务双活存储进行扩容;2.扩容NVME SSD硬盘,单盘容量≥3.84TB;硬盘数量≥10块;Raid后可用容量≥30TB;3.扩容的硬盘需能够支持Raid5、Raid6、RAID-TP等Raid模式;支持加入到现网存储系统创建的RAID组中,可以统一管理;4.扩容的硬盘资源需能够在现网核心业务双活存储的管理界面上进行资源发放;5.提供≥3年原厂维保。台2服务器(C86架构)1.系统外观:机架式,≥2U;2.CPU:≥2颗国产CPU:主频≥2.2GHz,核心数≥32核,缓存≥64MB,功率≥220W;3.内存:≥16*32GB DDR4;4.存储:≥2块480GBSSD或提供相等裸容量配置;5.网卡:配置≥4个千兆电口。台12边界防火墙1.系统架构:采用非X86多核架构,具备可插拔冗余电源模块;2.端口要求:千兆电口≥16个,千兆Combo口≥4个,千兆光口≥6个,万兆光口≥2个,扩展插槽≥2个;3.系统性能:整机吞吐量≥6G,应用层吞吐量≥4G,并发连接数≥400万,每秒新建数≥6万个;4.虚拟防火墙:支持虚拟防火墙功能:支持虚拟防火墙的创建、启动、关闭、删除功能;可独立分配CPU/内存等计算资源;虚拟防火墙可独立管理,独立保存配置;5.支持多用户共享上网行为管理;6.设备管理:为了保证整个网络的可靠稳定,要求本次采购的安全设备支持A/S,A/A方式部署,支持配置同步和会话同步;7.支持多用户共享上网行为管理;8.支持基于接口及IP的报文捕获,并将捕获到的报文生成Wireshark(一种网络封包分析软件)可识别的.cap后缀文件,保存到本地或外部服务器,供用户分析诊断出入设备的流量。台16交换机1.交换容量≥336Gbps;2.包转发率≥108Mpps;3.下行口数量≥24;4.上行口数量≥4;5.网络层级≥2;6.端口速率≥千兆。台32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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