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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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cs2025-WT255-2

项目名称: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

最高限价(元): 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职工疗休养点服务,用于职工康复治疗、心理素质训练、健康讲座及文体活动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库车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库车市胜利路10号

联系方式: 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号胡杨嘉园

联系方式: 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娴

电 话: 15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库车市职工疗修养点服务项目(三次).pdf

515.6K

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自查表.pdf

223.6K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

服务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码:kcs2025-WT255-2)

采购人:库车市总工会

招标代理: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人(公章):库车市总工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刘赟昌

电话:175********

招标代理(公章):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吴娴

电话:158********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

号胡杨嘉园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

项目概况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5-WT255-2

项目名称: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采购职工疗休养点服务,用于职工康复治疗、心理素质训练、健康讲座及

文体活动等(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职工疗休养点服务,用于职工康复治疗、心理素质训练、健康讲

座及文体活动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

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

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

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

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

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

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

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

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

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

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

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

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

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库车市总工会

地址::库车市胜利路10号

联系方式: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号胡杨嘉园

联系方式:189999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娴

电话:158********

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项目名称:库车市总工会地址:库车市胜利路10号联系人:刘赟昌电话:1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号胡杨嘉园联系人:吴娴电话:158********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1.2.1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内容 采购职工疗休养点服务,用于职工康复治疗、心理素质训练、健康讲座及文体活动等。(详见磋商文件)。
1.3.2 服务期限 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1.3.3 项目地点 库车市
1.3.4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1.4.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3)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2.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60%;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3 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国家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5.2 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5.3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
1.6 分包 □√不允许□召允,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7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8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9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
2.2 响应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
2.2.2 响应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1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
2.3.2 响应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不得更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本项目统一定价1元,每人每日疗休养费用不超过500元,按项目实际实施收取。
3.2.3 投标限价(最高限价) 1元(本项目统一定价1元,每人每日疗休养费用不超过500元,按项目实际实施收取)
3.2.4 投标报价的范围 1.本项目采购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2.响应报价:本项目统一定价1元,每人每日疗休养费用不超过500元,按项目实际实施收取;3.不论采购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3.2.5 响应报价的次数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统一定价1元(每人每日疗休养费用不超过500元按项目实际实施收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除法定情形外)
3.3.1 投标有效期(响应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响应供应商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图片为原件扫描件,须严谨、清晰、完整,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一年(2024年度)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不允许
3.7.1(2)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拟采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文件;开评标结束后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应在2日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U盘1份)递交至新疆普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娴联系电话:158********
3.7.2(3) 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3.7.3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授权委托人签字;应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
4.1.1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本项目拟采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响应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须进行加密。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
6.1.1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 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
6.1.2 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由专家评审小组最终评审汇总,推荐综合排名前三的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公示期限:1工作日
7.2 是否授权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是□√否
7.3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供应商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建议优先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工作方案》。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的“电子保函”模块申请购买:直达链接(电子保函):***********)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8.1 其他 本项目采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各合格响应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锁,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须进行CA加密上传。各响应供应商须在开标时及时对所上传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响应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关联相关评审点,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开、评标时间均以新疆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文件内容若有与本表不符部分,以本表为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9.1 政策优惠及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9.1 政策优惠及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9.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标准执行,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以上费用请各响应供应商考虑到成本费用中,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若通过银行汇款交纳的,须由响应供应商的帐户汇入)。
关于政采云平台线上电子招投标的注意事项
1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响应供应商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响应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响应供应商可能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2 供应商报价CA签字确认 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
3 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开标前应由供应商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开标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请忽略本采购文件中纸质版标书制作及现场开标相关要求。2.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提前登录
3 说明 政采云平台,并保持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结束前不要离开,做好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的答疑澄清等工作。
4 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项目地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准: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响应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1.4.3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法律法规或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响应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证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不得外泄,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响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响应供应商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

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响应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响应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外,其他工作

不得分包。

1.10.2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成交)

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

否则,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响应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

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

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

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响应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

明的内容外,视为响应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响应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响应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并且澄清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响应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

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

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

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响应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

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异议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资格文件

响应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评估因素要求的各类文件资料。否则投标将不被接

受。响应文件包括以下部分(但不局限于以下部分):

3.1.2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格式提供)

3.1.5商务技术文件

响应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评估因素要求的各类文件资料。否则投标将不被接

受。响应文件包括以下部分(但不局限于以下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技术文件;

五、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总报价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响应供

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响应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

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投标限价的,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在响应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6磋商实行二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

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

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

以废标。

特殊情况及处置:

(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控制价的;(2)采购主材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

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

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响应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响应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响应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

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3.4.1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响应供

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

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响应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供应商和中标(成

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供应商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

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

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供应商

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原件扫描件,具

体时间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无不良行为记录。具体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3.5.5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响应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

否决。

3.6.2允许响应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

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响应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

个或两个以上采购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

购人的承诺。

3.7.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响

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或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须在开标前上传至政采云客户端(经加密的电子版文件)。

3.7.4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响应文件

4.1.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

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

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

线********。

4.1.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

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

证书认证中心官网(***********)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4.2.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2.3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

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4响应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

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

采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

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2.5响应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

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

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

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2.6响应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

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

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响应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响应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响应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响应文件“电子版”应加密,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进行解密。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加密和解密,将导致代理机构无法接收响应文件,招标代理

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

标报价、服务期、质量要求、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响应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响应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竞争性磋商小组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5)与响应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

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竞争性磋

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

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确认。

7.4定标

按照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确定中标(成交)

供应商。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响应供应商。

7.6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

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双方协商。联

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

磋商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成交)

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成交)供应商造成损

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护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响应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

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

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8.5.2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成

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8.5.1竞争性磋商文件问题,且未

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

8.5.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成交)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

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

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响应供应商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

递交至采购人。

8.5.4采购人在收到响应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

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响应供应商。

8.5.5采购人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响应供应商质疑函的时间开始计算。

8.5.6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8.5.7质疑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及1.1.3项。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初步评审表

条款 评审标准
资格性审查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及完税证明
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审计报告,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不需要供应商提供截图。
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统一定价1元,不得修改
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商务部分

条款号 评审标准
备注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统一定价1元,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不再对价格进行比例扣除。

技术部分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4.1 服务方案(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关的整体实施方案,包含餐饮、疗养、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实施方案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每提供一个完整可行的方案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4.2 交通车辆安排(6分) 针对该项目制定交通车辆安排:每提供1辆车得1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备注: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在本单位注册)或者车辆的租赁合同及车辆照片)
2.4.3 食宿餐饮方案(34分) 提供安静舒适的修养环境和营养健康的饮食。1、明确用餐服务人数、时间、地点、频次等基础信息;以上内容每提供项得分,满分得8分。2、提供住宿安排(如房间分配标准、配套设施等);以上内容每提供项得分,满分得4分。3、包含特殊需求应对(如民族饮食禁忌、病患餐、临时增减人员预案);以上内容每提供项得分,满分得6分。4、说明食材采购、加工、配送、留样等环节管理流程;以上内容每提供项得分,满分得8分。5、阐述食宿餐饮方案的完整性、卫生安全、服务质
2.4.3 食宿餐饮方案(34分) 量、环保措施等;以上内容每提供项得2分,满分得8分。
2.4.4 管理制度(12分) 提供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含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环境保护、人员培训等;以上内容每提供项得3分,满分得12分。
2.4.5 应急措施(12分) 应急方案:人员安全防护、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应急措施、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每提供项得3分,满分得12分。
2.4.6 人员配置(8分) 投标单位自行配备人员,项目团队配置合理、人员构成科学、专业性强、团队经验丰富,每提供1名人员得0.5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备注:配备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无效)
2.4.7 服务承诺(3)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含:1.提供一名固定客服人员,提供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保障随时能够提供咨询服务;2.对服务质量做出承诺,保证服务能够使参与疗休养人员满意;3.对服务期时限做出承诺,包含接到通知后的响应时间等。每提供一条得1分,提供不全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2.4.8 疗养方案(15) 制定疗养套餐,适应于大部分人群,中医理疗为主,每提供一个合理可行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

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候

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交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

的原件,以便核验。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

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响应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响应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

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由评委会组长带领全体成员对商务部分进行审查

后统一打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各评委会成员对技术部分独立评审,并汇总每个

响应供应商的平均得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响应供应商得分=A+B+C。

3.2.4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外,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竞争性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文本,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一、合同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

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需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

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执行。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二、合同条款

1.有关概念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

方的价格。

1.3“服务”,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技术服务等。

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

助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它类

似义务。

1.5“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1.6“供方”,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亦即中标(成交)供应商。

1.7“天”,系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2.1交付的技术规格应与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2.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专利权

3.1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2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

为采购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服务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

5.装运条件

5.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

5.2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5.3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量或、

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6.2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合同规

定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检验报告

6.3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

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7.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的。

7.2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须免费调整。

7.3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风险和费用将

由供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二)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

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质保期满后,应采购方要求,供方应按投标时的价格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

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若投标时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与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

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

8.检验

8.1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详细全面的资料,并出具一份证明服务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是付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

8.2服务交付后,采购人申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质量、标准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9.索赔

9.1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9.2在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供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供方应

按照采购人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10.供方履约延误

10.1供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

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服务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1%)计收,直至交

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周按

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对情况

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

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0.4供方交付的资料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并且供方需向采购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

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在缔结

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等。

11.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

续9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可向供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完成;

(2)供方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

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供方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

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16.1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无

须给供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转让

15.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方、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18.争议解决方式

18.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

提起诉讼。

19.合同修改

19.1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

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五章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

革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

职工文旅游消费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劳动模范、优

秀技术工人、职工疗休养政策,充分满足全市各族职工疗休养多样化

需求,现就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职工疗休养认定条件

(一)基础条件:一般是疗休养机构、培训中心、教育基地、宾

馆饭店等社会公共接待场所,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开具

疗休养票据,工会组织健全。

(二)基础设施:提供安静舒适的修养环境和营养健康的饮食,

有适当安排文化体育、健康理疗、学习交流活动的场所。

(三)疗养资源:有医疗和康养条件,或与医疗机构有稳定合作

关系,能够为职工提供疗休养期间医疗保障,提供健康检查、康复理

疗等服务。

(四)服务能力:有专门的职工疗休养服务管理团队和制度,管

理团队人员相对稳定。

(五)公益理念。拥有区别于社会休闲旅游的疗休养服务设施设

备和项目,所在景区、景点向职工疗休养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二、职工疗休养内容

疗休养活动以修养、疗养为主要内容,可安排康复治疗、心理素

质训练、健康讲座、文体活动、美丽乡村体验等内容,要将党性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史学习教育融入职工疗休养活动中,将职工

疗休养活动健康管理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提升职工素养相结合。

三、工作流程

总工会为采购人,依职工疗休养点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

相关流程办理,确定职工疗休养点入围单位,并向上级工会报备。

四、职工疗休养费用

疗休养费用主要是指参加疗养的职工在疗养期间发生的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按500元/人·天核定,即

疗休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每次不超过3000元。组织实施疗休养可

根据单位工作生产实际统筹合理安排时间,疗休养活动原则上每批次

不超过6天,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按出勤对待。

库车市总工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

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

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

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质量目标 合格
投标报价 1元(本项目统一定价1元,每人每日疗休养费用不超过500元,按项目实际实施收取)
备注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得修改

投标人:,(盖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

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

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

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

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盖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代表姓名: 别: 年龄:
单位: 门:投标人: 职务:(盖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五、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1
2
3
4
5

注:偏离情况填写为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企业人员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可根据本

表自行编制)

七、财务状况

八、管理制度

九、服务方案

十、交通车辆安排

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自查表

项目名称 库车市职工疗休养点服务项目
采购人 库车市总工会
代理机构 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审查结果(划√)
1.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机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 □有☑无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有☑无
3.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有☑无
4.通过注册资本金、从业人员规模、特定金额业绩及其他不合理要求,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无
5.将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有☑无
6.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有☑无
7.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无
8.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灯随即方式或者必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有☑无
9.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有☑无
10.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口有无
11.违规限定或指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场地,违规收取无法律依据的费用。 口有无
12.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以不合理条件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差别歧视待遇。 口有无
1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创新、节能环保、信用担保等。 口有无
14.违规设置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违规将资格审查前置。 口有无
15.向供应商收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费用、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 口有无
16.违法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口有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审查结论(审查小组成员签字) e张是星无异议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意见 无异议签字: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米点1no签字:日期:2025.10.草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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