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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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5-05087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吴冲冲

项目负责人:陈深

项目概况

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2025B111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77,3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677,3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77,38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 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话: ********

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5103002).zip

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5-05087

采购项目编号:GDGZ2025B111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人: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磋商邀请

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5-05087

采购项目编号:GDGZ2025B1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77,38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77,3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DGZ2025B111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2,677,38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运营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调配软硬件资源使用,保质保量地完成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综合政务服务

提供咨询、预审、录入、告知、处理企业诉求等与项目相关的服务,配合查询办事进度,通知申请人领证等。向来访者提供办事流程的咨询和解答;记录来访者的信息和办事情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讲解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每场不少于1名专业讲解员为参观调研人员提供展厅及沙盘讲解服务。负责现场及后续解答参观者对展厅提出的问题,并对讲解词及时进行完善。

提前了解来访团队需求,根据对方考察要点、可供参观时间等因素制定讲解接待方案,并与各部门做好信息传达、沟通、确认;重大接待提前彩排走场,确认参观路线。

讲解员按照预约接待流程联系对方,确认信息并汇总,讲解完毕需及时更新台账。

当来访团队人数较多时,讲解接待过程中协助人员应充分利用对讲机及工作群保持沟通、联动,实时汇报团队参观进度,配合讲解员灵活应变,协助讲解员带领来宾有序乘梯或使用步梯前往三楼,确保接待顺畅。

如遇外事讲解接待,由双语讲解员负责联系对接人,确认好来访团队各项信息,了解对方考察要点进行针对性讲解,其他讲解员协助服务进行。

服务结束后,将所用设备、物资进行充电和归位,及时总结接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查缺补漏。

(三)接待服务

负责为来访人员、考察团等提供友好、专业的接待服务,包括迎接、引导、登记等工作。协助来访人员解决问题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参观结束后,主动征求来宾的意见与建议,询问是否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并及时将相关反馈整理汇总,第一时间传达给甲方,以便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接待质量。

(四)会务服务

做好座谈会、交流会等各类活动的保障工作,提供包括活动场地、设备、布置等准备工作,协调与会人员的日程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提供高标准的会务服务,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如提供会议材料、茶水、设备支持等。

准备会务用品:茶杯须经过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杯体、杯盖无黄斑、无缺口,杯子干净、光亮、无指印,并列摆放在茶水间操作台面,热水瓶表面清洁光亮、无水迹,矿泉水水瓶洁净无灰尘,盒装纸巾外包装整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其他会务准备工作。

会议进行中的服务工作: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做好保洁工作,或按参会人要求处理;会议开始后不能进入会场,及时做好会场外卫生间保洁工作;会议中途休息期间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做好会场保洁工作。

会议结束后的服务工作:会议结束后检查会场是否有来宾遗忘的物品,如有发现应立即交还来宾或上交服务中心并做好记录;清理会议桌上的茶杯、矿泉水瓶等物品,将茶杯茶壶送到储水间进行清洗消毒;对会场进行全面保洁清扫。

(五)咨询导办服务

做好来访者引导和分流,协助维护现场秩序。指导来访者使用各类自助终端设备,包括介绍政务查询、在线申请等功能的操作方法,提供设备使用技术支持。解答来访者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各项业务的疑问。提供政务办理流程指导及详细的业务信息,包括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等,协助来访者顺利完成各项政务手续。对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提供必要的解读。

(六)线上服务协同支持

聚焦保障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同步,协助企业对接线上申请与线下提交环节,确保流程衔接顺畅,助力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验。

(七)场地统筹管理

1.统筹全部场地管理相关事务,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顺利进行,同时为进驻单位也提供必要的引导和帮助支持,及时响应处理相关需求。做好人员管理,协助日常维护、安全巡查等工作,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负责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硬件设施维护报修,涵盖自助录入区的电脑、复印机等。保障日常办公需求及水电正常供应,定期对办公需求及水电进行需求调查,及时反馈上报,避免影响企业正常办公。负责台账记录,包括记录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的活动、参观人数;包括进驻单位的准确进驻时间、办公区域调整等信息,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

2.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区域的使用安排,满足各部门的日常办公需求,充分考虑进驻单位的使用需求,确保各部门以及进驻单位的需求得到充分及时的满足。确定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则和时间安排,建立申请规范,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使用的申请进行分类、排序和分配,优先满足紧急且重要的使用需求;对于热门时间段和区域,采用预约排队、轮候等方式进行公平分配。及时协调解决使用冲突问题,当出现公共区域使用冲突时,及时介入处理,充分了解各方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沟通协商、调整时间或区域等方式,寻求最优解决方案。若初步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组织多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确保冲突得到妥善解决,提升各部门及进驻单位的使用满意度。监督公共区域的使用情况,定期巡查公共区域,及时提醒和制止不规范的使用行为,并记录登记,维护秩序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八)场地使用预约登记安排

建立完备的场地使用预约管理制度,明确场地使用范畴、预约主体资质、预约渠道、预约审批流程等内容。负责场地使用的预约登记安排及每日使用情况登记,包括接待客户、处理预约申请等相关工作,定期对各部门以及进驻单位的场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作场地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各部门以及进驻单位的预约信息。维护秩序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九)预约业务登记安排服务

负责预约业务的登记工作,记录来访者的个人信息、需求和预约时间。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服务资源,确保服务的高效进行。提醒来访者预约业务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十)协助固定资产管理服务

协助盘点固定资产管理服务不少于1次/月,确保固定资产的合规管理,协助固定资产的保管、盘点等相关管理工作,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产清单和报表服务。

(十一)日常巡检服务

负责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巡检工作,包括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工作日每日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于60次,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常、安全运转,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

(十二)工程施工现场及装修改造工程跟进服务

按照要求跟进综合服务中心各类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检查装修改造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做好装修改造工程质量问题的台账记录,便于后续维护工作和质量评估。

(十三)硬件设备巡检和台账服务

负责管理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硬件设备,如自助服务区的电脑、复印机等,不少于4次/月,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响应设备故障报修请求,核实故障情况并安排相应的维修服务。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与报修的相关台账记录,便于追踪和分析问题。

(十四)考勤管理

沟通对接各入驻单位,对入驻单位的人员考勤及服务规范管理;监督和管理运营人员的工作,保证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优质服务。负责安排运营人员的工作时间表和轮班制度,以确保服务人员的持续覆盖和合理分配工作量。

(十五)记录来访者信息和办事情况登记服务

提供建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档案和数据库服务。负责记录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办事需求以及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数据库。确保记录的信息准确、完整无误。核实来访者提供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和修正,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十六)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场地实际条件,提供适配的消防设施配置技术指标及建议,购置适合场地的消防设施;定期安排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报警设施等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工作台账;每年安排至少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提高应对出现火灾事件的能力。协助相关部门按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能够顺利通过检查,有需要时配合完成整改。

(十七)运营培训服务

制定讲解服务工作计划及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月,确保提供服务的人手配备充足,定期培训运营服务工作人员,监督并提升运营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十八)日常办公和水电供应保障

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的日常办公需求得到满足,包括日常文件管理,监控水电、网络等供应情况,确保水电网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供应问题。

(十九)办公耗材管理服务

负责现场办公耗材的管理,包括合理制定办公用品、文具等物品的采购计划,管理现有库存,确保办公耗材的供应充足。跟踪供应商信息,与供应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二十)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采购人要求,其他涉及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或与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相关的工作相关的事项。

三、运营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运营服务内容等因素,并投入一个形象好、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运营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要求:

1.成交供应商熟悉本项目服务,能快速响应本项目,并按要求及时有效开展工作;

2.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予以监管、检查、指导,并按业务要求和标准实施服务情况考核。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如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拒绝;

3.为了快速响应本项目的工作需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办公场地周边配备服务人员办公场地及活动服务场地;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成交供应商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因成交供应商人员责任引致的人身意外伤亡、财产损失或罚款、违法行为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综合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耗材费用(非办公耗材),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超过200元的由采购人支付。

7.成交供应商及其人员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8.采购人交办的所有涉及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相关事项(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列举),成交供应商都应该完成,且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专职项目经理应配备不少于1人,满足以下条件: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年富力强,精通本行。具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管理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不含专职项目经理)应配备不少于9名全职的驻场工作人员,其中:

1.讲解团队:

(1)高级讲解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或以上证书;③年龄不超过30岁。

(2)讲解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③年龄不超过30岁。

讲解员要求:女性,不低于160厘米;男性,不低于170厘米;

2.双语服务人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八级证书(TEM-8)证书;③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④能够提供熟练的口语翻译;⑤年龄不超过30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具有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

3.综合岗服务人员6人(不含项目专职项目负责人,讲解团队):团队人员中持有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或信息类或经济类或新闻传播类或会计类或管理类或中文类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所配备的驻场工作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且所配备的工作人员需要通过采购人的审核。该团队应负责做好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必须根据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做好运营服务,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的正常运行。

投入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良好的工作态度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

(4)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owerPoint等;

(5)服务态度佳、沟通能力强,具备高度责任心、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协作能力、较高的保密意识和应急意识;

(6)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谈吐清晰,普通话标准;

(7)年龄不超过40岁。

(二)服务人员要求

1.纪律要求:

投入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严格执行政务服务标准,保持和维护政务服务形象;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不得在任何场所泄漏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4)工作期间应认真处理工作事务,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串岗闲聊、在窗口服务区域不得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禁止网上购物、网络游戏等;

(5)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休假制度,不擅离岗位,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办事群众;

(6)具备安全意识,遵守防火、防盗及电器使用安全要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上报。

2.服务要求:

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以下服务要求:

(1)履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诺办结制等制度;

(2)每次上岗前应检查各项办公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对外服务;

(3)亮证上岗,工作牌应摆放在工作桌面显著位置,不得有任何遮挡;

(4)按岗位规范及流程认真负责开展工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避免出现工作失误;

(5)临时离开岗位时,应放置“暂停服务”的标牌,暂停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6)做好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移交工作,按规定使用和保管办公电子设备、印章等;

(7)离岗时,关闭电子设备,办公用品摆放归位。

3.形象礼仪要求:

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以下形象礼仪要求:

(1)态度

①与服务对象交流时,应正视对方,做到热情、友善、耐心,不得冷淡、生硬、急躁;

②对服务对象的诉求应明确答复、积极引导、耐心解释,不得搪塞、推脱;

③当服务对象出现误解、语言过激时,严禁争吵和争辩,避免发生冲突;

(2)用语

①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必要时提供外语或地方方言服务,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

②使用约定俗成的问候语、请托语、委婉语等礼貌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讥讽挖苦话、催促埋怨话。

(3)着装

①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工作时应规范着装;

②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徽章或工作卡(牌)。

(4)仪容

①综窗服务人员应保持仪容整洁;

②男士鬓角发长不过耳,颈后发长不触衣;女士长发的发型、发色应适宜,按规定束发或盘发;

③头、手、颈部、口腔保持清洁;指甲勤修剪,注意卫生;

④男士应勤剃胡须,保持面部整洁;女士宜化淡妆,不得当众化妆或补妆。

(5)仪态

①举止文明、微笑服务,保持良好形象;

②站姿、坐姿应端正,不得斜靠在椅子上或趴在工作台上,不得有不雅举止;

③轻拿轻放文件资料,不得抛、丢给服务对象。

4.人员到岗要求:

鉴于该项目是提供线下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属于不能间断服务的项目,因此需要具备专业服务水平的人员提供服务。在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当天,成交供应商还须提供人员名单、照片、个人简历、劳动合同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备采购人审核。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配备的人员到岗人数必须达到100%。

5.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常对外服务情况下,选择适当的培训时间,制定详细的年度和季度培训方案开展的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新员工岗前培训、常规业务培训、新业务培训、重点业务培训、拓展能力培训等,其中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上岗后业务培训(常规业务培训、重点业务培训、拓展能力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6.服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标准统一订制人员工作服装,提供春冬两季服装不少于2套/人。

7.人员保障:

(1)在成交供应商落实驻场工作人员之前,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核确定。

(2)为确保运营团队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合同约定在岗人数的100%。

(三)综合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驻场管理项目的全面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来应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其应具有较强的服务保障意识,具备应急救援知识,能指导帮助遇险人员避险、逃生,组织现场人员自救互救。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整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受过相关应急培训,能判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能识别救援行动标识,能采用保护手法对伤病员进行翻转,能采用徒手胸外按压的方法抢救心跳骤停的伤病员,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及时作出反应。

2.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咨询及讲解岗工作人员净身高,女性不低于160厘米,男性不低于170厘米。

3.成交供应商须每季度提供详细的服务质量自检报告作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

4.成交供应商须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开展绩效考核(考核方案详见附件),并同意年度考核不达标情况下扣减部分营运费用的做法。

5.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在服务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做好相关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其他业务,不得将相关服务数据用作其他数据分析,不得随意调取系统数据。除按照采购人要求需主动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反馈或向社会公布的事项受理结果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需要获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相关政务数据或相关资料,均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提供。

6.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资源开展其他任何业务或宣传广告。

7.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驻场工作人员岗位。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驻场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更换,且新更换的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

8.成交供应商对其雇用人员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

9.采购人仅提供办公场地、办公桌椅、桶装水(或饮用水)、瓶装矿泉水、纸巾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会议接待保障,日常办公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打印复印一体机、电脑、办公耗材、会议茶包等。

10、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尽可能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服务品质,原则上全力推行会务服务管理类系统、讲解综合管理类系统、物资管理类系统等智能化管理应用,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优化项目服务,创优质服务。

11.成交供应商须提出符合本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整体服务思路,要体现前瞻性、科学性、全方位服务意识的策划:成交供应商应全力推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标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资产管理体系,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优化后勤管理,创优质服务。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各部门的要求,按照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制定资产管理计划,确定资产管理目标,平衡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成本、绩效进行资产管理决策,做好财产登记工作,落实经理负责制的管理责任。

(四)服务考核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调整)

类别 项目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发现问题 扣分情况
人员管理 未能提供满足岗位所需的服务人员扣5分
未能及时更换、补齐空缺岗位扣5分
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录用服务人员扣5分
人员形象 服务人员未按要求穿着制服、志愿服等扣1分
服务人员未按要求登陆“好差评”窗口评价器扣1分
服务人员未按要求整理发型等仪容仪表扣1分
工作纪律 服务人员迟到早退两次扣1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最高5分
服务人员上班时间离岗串岗扣2分
服务人员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扣3分
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网购、炒股、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影像、闲聊耍闹、吃零食等)扣2分
服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扣10分
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被相关单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被通报扣10分
文明服务 接待服务对象用语“生、冷、硬”扣2分
服务对象评价不满意的扣5分
接到服务对象有效投诉扣5分
服务质量 不能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咨询内容扣2分
上班时间对外公布的咨询、投诉电话,出现无人接听情况扣2分
无按要求辅助开展除审批外的咨询、一次性告知、导办、预审、收件、受理扣2分
信息录入、出件、整理归档、审批代办等工作出现错误导致不当影响扣5分
服务人员不服从中心的业务管理和工作协调,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扣5分
未按要求完成中心统筹安排的工作(包括工作会议、学习活动、扶贫慰问、志愿服务活动等)扣5分
卫生安全 窗口或后台环境不整洁,卫生情况差扣1分
违规使用超标用电设备扣1分
下班时间没关闭水电门窗、电脑设备等扣1分
违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扣1分
其他 表中未涵盖的其他扣分情况,需注明扣分原因,每次扣2分
加分奖励 服务人员当月考勤全勤(无迟到早退、无病假事假),加3分
办事群众留言表扬加1分;办事群众来信表扬加2分;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加2分
先进事迹被新闻媒体表扬、上级部门嘉奖的,或办事群众送来锦旗表扬的,经中心认定,加5分
完成中心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视情况加2—5分
考核人: 审批人: 考核日期: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满3个月后,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2期:支付比例20%,服务期满12个月后,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3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15个月后,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4期:支付比例20%,成交供应商全部交付合同标的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采购人有权依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扣除项目服务费)。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验收确认有未完成的工作内容,采购人有权在本期款项支付时扣减相应费用,成交供应商如对扣款有异议的,在收到扣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解释,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书面解释进行复核,如书面解释证据不合理、理由不充分的,则视书面解释无效,维持扣款决定;如书面解释证据合理、理由充分的,方可撤销扣款决定。最终结算价计算方式:合同金额×绩效考核总分/100-未完成工作对应费用。最终结算价按采购人自合同签订起每12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及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验收确认有未完成的工作进行相应扣款。(绩效考核90分及以上的不进行扣款,低于90分的按总分数100分-实际得分的百分比进行扣款;如最终需扣除款项采购人已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当退回两者之间的差额。)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本项目验收贯穿项目全过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依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甲方认可的乙方的各类活动方案和承诺,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检验,各项工作和服务的程度及质量均以甲方认可及满意为准。2期:项目完成后,乙方准备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项目过程材料、详细方案文件、活动照片、各媒体报道的材料、宣传文字资料和视频、报道、活动视频、接待嘉宾的酒店房间记录等项目总结报告等能证明已完成招投标文件各项要求所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并确认乙方提供的材料后30个工作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甲方验收时应通知乙方到场。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验收,视为验收通过;甲方验收未通知乙方的,验收结果不成立;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甲方可单方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1.00 2,677,380.00 2,677,38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 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 报价形式 采购包1:总价
6 报价要求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
8 响应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采购包1:3家
11 成交供应商家数 采购包1:1家
12 有效供应商家数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13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兼投兼中:-
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5 代理服务费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费。
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7 响应文件要求 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18 其他 其他信息,一、综合信用得分 (一)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 (二)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查询到供应商信用分数的,按照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细则中指标说明及权重计算信用评价基准分。如遇重要系统通信网络故障、服务器物理故障、系统遭受网络攻击、重要系统迁移等重大突发性事项导致采集最新数据失败,系统将启用重大突发性事项发生前一天的数据进行评分计算;重大突发性事项处理完毕后,按正常程序采集数据进行处理。 二、履约评价 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后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评价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得分。 三、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9 开标解密时长 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说明

1.总则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11.关于分支机构

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陈工

电话:********

传真:/

邮箱:********@126.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

邮编:5106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7号

电话:********、********、********、********

邮编:510630

传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四章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10%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6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
3 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且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且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4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5 报价固定唯一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的; 报价固定唯一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的;
6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8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9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
技术部分 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 (8.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对于本项目的理解程度②对于项目重难点的分析,以上2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2项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如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序号1的2项全部内容的,本项序号2的评审均不得分): (1)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理解透彻,对项目重难点分析清晰、有针对性,能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 (2)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理解较透彻,对项目重难点分析较清晰、较有针对性,能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 (3)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理解不透彻,对项目重难点分析不清晰、针对性差,仅能符合部分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服务管理措施 (8.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管理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整体服务管理方案②讲解接待服务管理方案,以上2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2项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如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序号1的2项全部内容的,本项序号2的评审均不得分)(1)整体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讲解接待服务管理方案可行性高,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得6分; (2)整体服务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讲解接待服务管理方案可行性较高,较利于本项目实施,得4分; (3)整体服务管理方案内容不够完整、不科学合理、讲解接待服务管理方案可行性不够高,不利于本项目实施,得2分; (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团队设置及运作流程 (8.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队设置及运作流程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管理制度建设②运作流程③制度机制④考核制度,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4项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如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序号1的4项全部内容的,本项序号2的评审均不得分): (1)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服务措施完善,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 (2)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操作性基本可行,服务措施较完善,有结合部分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方案简略,针对性一般、服务措施一般,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 (8.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人员选聘计划②培训方案③考核方案④管理制度,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4项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如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序号1的4项全部内容的,本项序号2的评审均不得分): (1)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内容完整且详细合理、切实可行,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 (2)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内容详细合理,有结合部分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 (3)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内容简略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8.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对运营中心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临时变化及突发工作采取的措施保障②停电/停水处理预案③设备故障处理预案④恶劣天气紧急预案及火警应急预案⑤公共卫生防疫预案⑥规范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以上6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6项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如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序号1的6项全部内容的,本项序号2的评审均不得分): (1)突发应急管理方案具有针对性、内容完整且详细具体、符合或优于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能够强有力地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得5分; (2)突发应急管理方案具有针对性、内容详细具体但略有缺漏、符合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基本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得3分; (3)突发应急管理方案内容比较空洞、针对性不强、勉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要求、仅能勉强保障项目的基本运作,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保密管理方案 (7.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保密政策②保密制度③保密措施,以上3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3项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如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序号1的3项全部内容的,本项序号2的评审均不得分): (1)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服务措施完善,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4分; (2)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操作性基本可行,服务措施较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 (3)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服务措施一般,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现代化管理服务创新举措 (3.0分) 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智能化管理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服务管理类系统、讲解综合管理类系统、物资管理类系统。每具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供应商自主开发的须提供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外购的须提供购置合同和发票并须提供第三方自主开发的著作权证书。以上软件或系统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供应商业绩 (6.0分) 供应商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项目业绩(内容包括①讲解导览类(如讲解、导览服务等)、②展厅管理类(如展厅服务、展场管理、展厅辅助服务、公众服务、场馆开放管理等)),每提供一个有效的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注:①须同时提供a.项目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期间、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复印件。b.供应商作为乙方就该合同出具的任一期发票及该发票在税局官网查询页截图。②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③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能反映相关评审内容的,业绩不予计算。
管理认证体系 (6.0分)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5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或不提供的不计分。以上证书如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而未能获得证书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可对应得分。】
拟投入专职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7.0分) 对供应商拟投入专职项目经理资质情况进行评审,必须满足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的两个条件,否则此项不得分。 1.具有五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 2.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管理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 3.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4.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得2分。 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不同公司的工作经验可累计)。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拟投入专职运营服务团队资质情况 (13.0分) 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运营服务团队资质情况进行评审,最高得13分。 1.讲解团队:(本小项最高得4分) 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讲解团队(不含专职项目经理)情况进行评审。 (1)高级讲解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或以上证书;③年龄不超过30岁。得2分。 (2)讲解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③年龄不超过30岁。得2分。 注:①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一人持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以及拟投入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双语服务人员1人:(本小项最高得4分) 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双语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八级证书(TEM-8);③年龄不超过30岁。得4分。 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拟投入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综合岗服务人员6人(不含项目专职项目负责人,讲解团队):(本小项最高得3分) 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综合岗服务人员资质情况进行评审。 团队人员中持有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或信息类或经济类或新闻传播类或会计类或管理类或语言类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每提供1人得0.5分。 注:同一人持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只计算一次。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拟投入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额外人员支撑:(本小项最高得2分) 对供应商可额外投入本项目的专职运营服务团队情况进行评审。在配备9人运营团队的基础上,每额外增加1个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0岁的专职服务人员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拟投入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响应便利性 (3.0分) 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服务响应情况: 1.供应商15分钟内(含15分钟)能提供服务响应并到达本项目服务现场的得3分; 2.供应商15分钟(不含)-30分钟内(含30分钟)能提供服务响应并到达本项目服务现场的得2分; 3.供应商提供服务响应需30分钟(不含)-60分钟内(含60分钟)到达本项目服务现场的得1分。 4.其它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等作为评审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同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传真:********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9楼910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根据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本金额为固定价,已包含履行项目或项目相关所有工作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二、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运营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调配软硬件资源使用,保质保量地完成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综合政务服务

提供咨询、预审、录入、告知、处理企业诉求等与项目相关的服务,配合查询办事进度,通知申请人领证等。向来访者提供办事流程的咨询和解答;记录来访者的信息和办事情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讲解服务

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每场不少于1名专业讲解员为参观调研人员提供展厅及沙盘讲解服务。负责现场及后续解答参观者对展厅提出的问题,并对讲解词及时进行完善。

提前了解来访团队需求,根据对方考察要点、可供参观时间等因素制定讲解接待方案,并与各部门做好信息传达、沟通、确认;重大接待提前彩排走场,确认参观路线。

讲解员按照预约接待流程联系对方,确认信息并汇总,讲解完毕需及时更新台账。

当来访团队人数较多时,讲解接待过程中协助人员应充分利用对讲机及工作群保持沟通、联动,实时汇报团队参观进度,配合讲解员灵活应变,协助讲解员带领来宾有序乘梯或使用步梯前往三楼,确保接待顺畅。

如遇外事讲解接待,由双语讲解员负责联系对接人,确认好来访团队各项信息,了解对方考察要点进行针对性讲解,其他讲解员协助服务进行。

服务结束后,将所用设备、物资进行充电和归位,及时总结接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查缺补漏。

(三)接待服务

负责为来访人员、考察团等提供友好、专业的接待服务,包括迎接、引导、登记等工作。协助来访人员解决问题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参观结束后,主动征求来宾的意见与建议,询问是否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并及时将相关反馈整理汇总,第一时间传达给甲方,以便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接待质量。

(四)会务服务

做好座谈会、交流会等各类活动的保障工作,提供包括活动场地、设备、布置等准备工作,协调与会人员的日程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提供高标准的会务服务,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如提供会议材料、茶水、设备支持等。

准备会务用品:茶杯须经过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杯体、杯盖无黄斑、无缺口,杯子干净、光亮、无指印,并列摆放在茶水间操作台面,热水瓶表面清洁光亮、无水迹,矿泉水水瓶洁净无灰尘,盒装纸巾外包装整洁,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其他会务准备工作。

会议进行中的服务工作: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做好保洁工作,或按参会人要求处理;会议开始后不能进入会场,及时做好会场外卫生间保洁工作;会议中途休息期间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做好会场保洁工作。

会议结束后的服务工作:会议结束后检查会场是否有来宾遗忘的物品,如有发现应立即交还来宾或上交服务中心并做好记录;清理会议桌上的茶杯、矿泉水瓶等物品,将茶杯茶壶送到储水间进行清洗消毒;对会场进行全面保洁清扫。

(五)咨询导办服务

做好来访者引导和分流,协助维护现场秩序。指导来访者使用各类自助终端设备,包括介绍政务查询、在线申请等功能的操作方法,提供设备使用技术支持。解答来访者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各项业务的疑问。提供政务办理流程指导及详细的业务信息,包括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等,协助来访者顺利完成各项政务手续。对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提供必要的解读。

(六)线上服务协同支持

聚焦保障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同步,协助企业对接线上申请与线下提交环节,确保流程衔接顺畅,助力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验。

(七)场地统筹管理

1.统筹全部场地管理相关事务,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顺利进行,同时为进驻单位也提供必要的引导和帮助支持,及时响应处理相关需求。做好人员管理,协助日常维护、安全巡查等工作,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负责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硬件设施维护报修,涵盖自助录入区的电脑、复印机等。保障日常办公需求及水电正常供应,定期对办公需求及水电进行需求调查,及时反馈上报,避免影响企业正常办公。负责台账记录,包括记录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的活动、参观人数;包括进驻单位的准确进驻时间、办公区域调整等信息,并定期向甲方汇报。

2.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区域的使用安排,满足各部门的日常办公需求,充分考虑进驻单位的使用需求,确保各部门以及进驻单位的需求得到充分及时的满足。确定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则和时间安排,建立申请规范,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使用的申请进行分类、排序和分配,优先满足紧急且重要的使用需求;对于热门时间段和区域,采用预约排队、轮候等方式进行公平分配。及时协调解决使用冲突问题,当出现公共区域使用冲突时,及时介入处理,充分了解各方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沟通协商、调整时间或区域等方式,寻求最优解决方案。若初步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组织多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确保冲突得到妥善解决,提升各部门及进驻单位的使用满意度。监督公共区域的使用情况,定期巡查公共区域,及时提醒和制止不规范的使用行为,并记录登记,维护秩序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八)场地使用预约登记安排

建立完备的场地使用预约管理制度,明确场地使用范畴、预约主体资质、预约渠道、预约审批流程等内容。负责场地使用的预约登记安排及每日使用情况登记,包括接待客户、处理预约申请等相关工作,定期对各部门以及进驻单位的场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作场地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各部门以及进驻单位的预约信息。维护秩序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九)预约业务登记安排服务

负责预约业务的登记工作,记录来访者的个人信息、需求和预约时间。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服务资源,确保服务的高效进行。提醒来访者预约业务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十)协助固定资产管理服务

协助盘点固定资产管理服务不少于1次/月,确保固定资产的合规管理,协助固定资产的保管、盘点等相关管理工作,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产清单和报表服务。

(十一)日常巡检服务

负责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巡检工作,包括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工作日每日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于60次,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常、安全运转,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

工程施工现场及装修改造工程跟进服务

按照要求跟进综合服务中心各类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检查装修改造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做好装修改造工程质量问题的台账记录,便于后续维护工作和质量评估。

(十三)硬件设备巡检和台账服务

负责管理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硬件设备,如自助服务区的电脑、复印机等,不少于4次/月,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响应设备故障报修请求,核实故障情况并安排相应的维修服务。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与报修的相关台账记录,便于追踪和分析问题。

(十四)考勤管理

沟通对接各入驻单位,对入驻单位的人员考勤及服务规范管理;监督和管理运营人员的工作,保证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优质服务。负责安排运营人员的工作时间表和轮班制度,以确保服务人员的持续覆盖和合理分配工作量。

(十五)记录来访者信息和办事情况登记服务

提供建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档案和数据库服务。负责记录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办事需求以及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数据库。确保记录的信息准确、完整无误。核实来访者提供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和修正,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十六)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场地实际条件,提供适配的消防设施配置技术指标及建议,购置适合场地的消防设施;定期安排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报警设施等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工作台账;每年安排至少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提高应对出现火灾事件的能力。协助相关部门按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能够顺利通过检查,有需要时配合完成整改。

(十七)运营培训服务

制定讲解服务工作计划及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月,确保提供服务的人手配备充足,定期培训运营服务工作人员,监督并提升运营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十八)日常办公和水电供应保障

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的日常办公需求得到满足,包括日常文件管理,监控水电、网络等供应情况,确保水电网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供应问题。

(十九)办公耗材管理服务

负责现场办公耗材的管理,包括合理制定办公用品、文具等物品的采购计划,管理现有库存,确保办公耗材的供应充足。跟踪乙方信息,与乙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二十)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甲方要求,其他涉及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或与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相关的工作相关的事项。

五、运营服务标准

乙方在服务期内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乙方应综合考虑运营服务内容等因素,并投入一个形象好、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运营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要求:

1.乙方熟悉本项目服务,能快速响应本项目,并按要求及时有效开展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情况予以监管、检查、指导,并按业务要求和标准实施服务情况考核。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符合甲方的实际要求,如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

3.为了快速响应本项目的工作需要,乙方在甲方办公场地周边配备服务人员办公场地及活动服务场地;

4.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5.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因乙方人员责任引致的人身意外伤亡、财产损失或罚款、违法行为等,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综合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耗材费用(非办公耗材),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200元的由甲方支付。

7.乙方及其人员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交办的所有涉及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相关事项(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列举),乙方都应该完成,且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专职项目经理应配备不少于1人,满足以下条件: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年富力强,精通本行。具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管理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不含专职项目经理)应配备不少于9名全职的驻场工作人员,其中:

1.讲解团队:

(1)高级讲解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或以上证书;③年龄不超过30岁。

(2)讲解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③年龄不超过30岁。

讲解员要求:女性,不低于160厘米;男性,不低于170厘米;

2.双语服务人员1人,同时具有:①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语言文学类或翻译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②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八级证书(TEM-8)证书;③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④能够提供熟练的口语翻译;⑤年龄不超过30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具有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

3.综合岗服务人员6人(不含项目专职项目负责人,讲解团队):团队人员中持有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或信息类或经济类或新闻传播类或会计类或管理类或中文类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乙方必须确保所配备的驻场工作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且所配备的工作人员需要通过甲方的审核。该团队应负责做好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必须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做好运营服务,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的正常运行。

投入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良好的工作态度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

(4)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owerPoint等;

(5)服务态度佳、沟通能力强,具备高度责任心、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协作能力、较高的保密意识和应急意识;

(6)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谈吐清晰,普通话标准;

(7)年龄不超过40岁。

(二)服务人员要求

1.纪律要求:

投入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严格执行政务服务标准,保持和维护政务服务形象;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不得在任何场所泄漏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4)工作期间应认真处理工作事务,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串岗闲聊、在窗口服务区域不得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禁止网上购物、网络游戏等;

(5)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休假制度,不擅离岗位,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办事群众;

(6)具备安全意识,遵守防火、防盗及电器使用安全要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上报。

2.服务要求:

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以下服务要求:

(1)履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诺办结制等制度;

(2)每次上岗前应检查各项办公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对外服务;

(3)亮证上岗,工作牌应摆放在工作桌面显著位置,不得有任何遮挡;

(4)按岗位规范及流程认真负责开展工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避免出现工作失误;

(5)临时离开岗位时,应放置“暂停服务”的标牌,暂停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6)做好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移交工作,按规定使用和保管办公电子设备、印章等;

(7)离岗时,关闭电子设备,办公用品摆放归位。

3.形象礼仪要求:

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以下形象礼仪要求:

(1)态度

①与服务对象交流时,应正视对方,做到热情、友善、耐心,不得冷淡、生硬、急躁;

②对服务对象的诉求应明确答复、积极引导、耐心解释,不得搪塞、推脱;

③当服务对象出现误解、语言过激时,严禁争吵和争辩,避免发生冲突;

(2)用语

①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必要时提供外语或地方方言服务,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

②使用约定俗成的问候语、请托语、委婉语等礼貌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讥讽挖苦话、催促埋怨话。

(3)着装

①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工作时应规范着装;

②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徽章或工作卡(牌)。

(4)仪容

①综窗服务人员应保持仪容整洁;

②男士鬓角发长不过耳,颈后发长不触衣;女士长发的发型、发色应适宜,按规定束发或盘发;

③头、手、颈部、口腔保持清洁;指甲勤修剪,注意卫生;

④男士应勤剃胡须,保持面部整洁;女士宜化淡妆,不得当众化妆或补妆。

(5)仪态

①举止文明、微笑服务,保持良好形象;

②站姿、坐姿应端正,不得斜靠在椅子上或趴在工作台上,不得有不雅举止;

③轻拿轻放文件资料,不得抛、丢给服务对象。

4.人员到岗要求:

鉴于该项目是提供线下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属于不能间断服务的项目,因此需要具备专业服务水平的人员提供服务。在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当天,乙方还须提供人员名单、照片、个人简历、劳动合同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备甲方审核。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配备的人员到岗人数必须达到100%。

5.人员培训要求:

乙方应确保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常对外服务情况下,选择适当的培训时间,制定详细的年度和季度培训方案开展的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新员工岗前培训、常规业务培训、新业务培训、重点业务培训、拓展能力培训等,其中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上岗后业务培训(常规业务培训、重点业务培训、拓展能力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6.服装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标准统一订制人员工作服装,提供春冬两季服装不少于2套/人。

7.人员保障:

(1)在乙方落实驻场工作人员之前,必须经过甲方审核确定。

(2)为确保运营团队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在服务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合同约定在岗人数的100%。

六、综合管理要求

1.乙方须安排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驻场管理项目的全面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来应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其应具有较强的服务保障意识,具备应急救援知识,能指导帮助遇险人员避险、逃生,组织现场人员自救互救。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整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受过相关应急培训,能判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能识别救援行动标识,能采用保护手法对伤病员进行翻转,能采用徒手胸外按压的方法抢救心跳骤停的伤病员,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及时作出反应。

2.乙方须安排咨询及讲解岗工作人员净身高,女性不低于160厘米,男性不低于170厘米。

3.乙方须每季度提供详细的服务质量自检报告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

4.乙方须接受并配合甲方开展绩效考核(考核方案详见附件),并同意年度考核不达标情况下扣减部分营运费用的做法。

5.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在服务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做好相关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其他业务,不得将相关服务数据用作其他数据分析,不得随意调取系统数据。除按照甲方要求需主动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反馈或向社会公布的事项受理结果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需要获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相关政务数据或相关资料,均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供。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资源开展其他任何业务或宣传广告。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驻场工作人员岗位。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驻场工作人员,乙方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更换,且新更换的人员须经甲方同意。

8.乙方对其雇用人员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

9.甲方仅提供办公场地、办公桌椅、桶装水(或饮用水)、瓶装矿泉水、纸巾等。由乙方提供会议接待保障,日常办公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打印复印一体机、电脑、办公耗材、会议茶包等。

10、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尽可能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服务品质,原则上全力推行会务服务管理类系统、讲解综合管理类系统、物资管理类系统等智能化管理应用,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优化项目服务,创优质服务。

11.乙方须提出符合本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整体服务思路,要体现前瞻性、科学性、全方位服务意识的策划:乙方应全力推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标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资产管理体系,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优化后勤管理,创优质服务。乙方需要根据甲方各部门的要求,按照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制定资产管理计划,确定资产管理目标,平衡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成本、绩效进行资产管理决策,做好财产登记工作,落实经理负责制的管理责任。

八、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内容、质量、进度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4、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九、付款方式及验收要求

(一)付款方式

1.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满3个月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服务期满12个月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15个月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第4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乙方全部交付合同标的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服务质量扣除项目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验收确认有未完成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在本期款项支付时扣减相应费用,乙方如对扣款有异议的,在收到扣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解释,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解释进行复核,如书面解释证据不合理、理由不充分的,则视书面解释无效,维持扣款决定;如书面解释证据合理、理由充分的,方可撤销扣款决定。

最终结算价计算方式:合同金额×绩效考核总分/100-未完成工作对应费用。最终结算价按甲方自合同签订起每12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及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验收确认有未完成的工作进行相应扣款。(绩效考核90分及以上的不进行扣款,低于90分的按总分数100分-实际得分的百分比进行扣款;如最终需扣除款项甲方已支付,乙方应当退回两者之间的差额。)

(二)验收

1.本项目验收贯穿项目全过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依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甲方认可的乙方的各类活动方案和承诺,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检验,各项工作和服务的程度及质量均以甲方认可及满意为准。

2.项目完成后,乙方准备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项目过程材料、详细方案文件、活动照片、各媒体报道的材料、宣传文字资料和视频、报道、活动视频、接待嘉宾的酒店房间记录等项目总结报告等能证明已完成招投标文件各项要求所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并确认乙方提供的材料后30个工作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甲方验收时应通知乙方到场。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进行验收,视为验收通过;甲方验收未通知乙方的,验收结果不成立;乙方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到场的,甲方可单方验收。

十、知识产权归属

合同金额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在服务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做好相关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其他业务,不得将相关服务数据用作其他数据分析,不得随意调取系统数据。除按照甲方要求需主动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反馈或向社会公布的事项受理结果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需要获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相关政务数据或相关资料,均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供。

3.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的解除、无效、到期等原因而失效。

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无故停止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继续依约履行合同;乙方无故停止工作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使项目部分或全部停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要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及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人员安排不到位等,甲方可选择向乙方索要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继续依约履行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可向乙方索要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及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三、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9楼910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5-05087

采购项目编号:GDGZ2025B111

所响应采购包:第包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

二、首轮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承诺函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二、附件

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响应承诺函

致: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DGZ2025B111],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全部标的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一)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二)供应商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成交,将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

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

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人响应情况 差异
1
2
3
4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格式六: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广大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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