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新疆铁门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CS-TMG-2025-034

项目名称: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1)采购一套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用于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教学及实训;(2)采购一门《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课程教学资源(数字教材、图谱、课件、微课视频等),用于精品课建设;(3)校企合作开发《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出版教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1)采购一套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用于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教学及实训;(2)采购一门《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课程教学资源(数字教材、图谱、课件、微课视频等),用于精品课建设; (3)校企合作开发《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出版教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 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孔雀东路创业孵化园基地 A 栋 20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 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 的 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 兵团 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 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第二师铁门关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孔雀东路创业孵化园基地A栋2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吴恒博

项目联系方式: 185********

附件信息: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货物)磋商文件.pdf

870.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孔雀东路创业孵化园基地 A 栋 202 号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恒博
项目联系电话 185********
采购单位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第二师铁门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孔雀东路创业孵化园基地A栋2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5********

兵团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物)

项目编号/包号:HACS-TMG-2025-033

项目名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

理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人: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三、评审其他要求

四、评审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三、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封面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七、业绩证明文件

八、拟派项目团队

九、技术响应偏离表

十、技术方案

十一、其他文件

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HACS-TMG-2025-034

2.项目名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5.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6.采购需求:(1)采购一套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用于农业企业

经营管理学教学及实训;(2)采购一门《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课程教学资源

(数字教材、图谱、课件、微课视频等),用于精品课建设;(3)校企合作开发

《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出版教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文);(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文);(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印发《

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

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

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取电子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

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

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开评标管理-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

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接:h

ttp://ccgp-bingtu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189171&articleId=CZ0bD

526ZE+CHX5isJvt0w==&utm=site.site-PC-4840.633-pc-websitegroup-secondle

velpage-front.1.2e96d52081d811eebbd67dd2372c0b9a自行进行申领。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

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

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

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

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

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

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第二师铁门关市

项目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方式: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孔雀东路创业孵化园基地A栋202号

项目联系人:吴恒博

联系方式:18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2.5 核心产品 本项目第__包不适用。本项目第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第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核心产品为: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竞赛评分系统、《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精品课程、《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教材。
2.6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9.1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
9.5 答疑会 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
12.1 询问 1.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时间要求: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15.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17.1 磋商保证金 1.金额:☑免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7.1 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收取单位:/4.收取账号:/5.退还时间:/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22.1 实物样品 磋商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递交时间:/,递交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
23.1 演示 不进行进行,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可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185********),以便招标代理公司提供演示所需环境(搭建腾讯视频会议室)。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演示内容为技术参数中标注*的内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23.1 演示 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2人,演示现场提供演示会场、网络环境、投屏显示设备。
25.2 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 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注:除因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29.1 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 磋商轮次:本项目共进行2轮磋商(含最后报价)。本项目不事先确定磋商轮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供应商。磋商顺序:/。
29.2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家
30.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10%□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收取单位:/4.收取账号:/5.退还时间:/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34.5 合同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34.5 合同分包 3.其他要求:/。
35.1 质疑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或电子版质疑文件接收部门: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5********通讯地址: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孔雀东路创业孵化园基地A栋202号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8.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1.收费对象:采购人支付成交人支付2.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3.收取时间: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4.收取方式:电汇、转账
41.1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接受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42.2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42.9 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后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1包平台+竞赛评分系统《AI农业企业第1包经营管理》精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课程《AI农业企业第1包工业经营管理》教材
43.5 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所响应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响应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给予10%评审优惠。
47.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1.有融资需求的成交人在获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通过兵团政采贷融资服务平台(***********)进行融资。2.“政采贷”融资指引: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兵团政采贷融资服务平台”,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成交人签署政府采购成交合同后,登录“兵团政采贷融资服务平台”,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兵团政采贷融资服务平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47.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台”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48.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采购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

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基本定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2.5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

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2.7.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本

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7.2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发布的方式依法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

件。

2.7.3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8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即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

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

的,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4.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

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提交,该协议书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

为响应无效。

4.2.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磋商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2.6联合体成交的,采购合同应由联合体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及加

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并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但若该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

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

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4.2.7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

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磋商的全部相关规定。

4.2.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费用承担

5.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保密

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

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保密义

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

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

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竞争性

磋商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6.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竞争性

磋商的有关人员披露。

6.4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阅、复制

有关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7.语言文字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

的,应附有中文注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

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计量单位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

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

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

决策负责。

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9.6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未参加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磋商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10.电子标说明

10.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云平台(网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

应在政采云平台上注册供应商账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

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潜在供

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

户端”。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

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登记”—“立即登记”进行自助注册

绑定。

10.2供应商将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

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

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下

载专区”—“电子招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客户端,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

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10.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

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0.4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及浏览器,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如遇“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

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10.6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响应可能会发生的各

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可按照“第一章竞争性磋

商公告”的联系方式咨询相关人员。

10.7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磋商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

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政采

云平台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

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

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磋商文件

11.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1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询问方式和时间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2.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

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

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

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

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

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5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12.6“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政府采购云平台发

布的公告。

12.7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

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的相关内容。

13.2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

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

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14.磋商报价

14.1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

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且均不得超过“第

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文件。

14.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

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包含但不限于各项购买货

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

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

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2.1磋商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

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

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

后服务、税费等;

14.2.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4.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

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

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全部

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

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4.5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

而变动。

14.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磋商货

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

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

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

同的权利。

14.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4.8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

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4.9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

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5.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

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5.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内

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15.3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

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5.4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

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但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16.响应文件的编制

16.1响应文件应在“投标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

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可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6.2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按照“投标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

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要求加盖印章

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

1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

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16.4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

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写的部分,应填写“无”、

“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

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5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

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

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

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

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

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

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将可能导致

响应无效。

16.6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并接受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6.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

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6.8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6.8.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

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

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6.8.2电子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磋商文件及

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

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

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其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保证金

17.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要

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7.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

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未按磋

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

期。

17.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

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支付件扫描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与响应文件一起上传。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票据

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7.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

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

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经供应商

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退还。

17.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

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7终止磋商的项目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

17.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17.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8.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9如开启时供应商对本单位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供应商应在开

启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

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

17.1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

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磋商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

出函等环节,供应商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响应文件有效期,如采

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可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信用融资”或者“兵

团政府采购网”首页“政采贷|电子保函”快捷模块查看:

直达链接(电子保函):

***********

-4838.1473-pc-wsg-customFloatWindow-front.1.b9d627301e6311efb796b33a1

3fe0d0a

金融服务支撑热线:95763

18.响应文件的加密

18.1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

证书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8.2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

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

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

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

进行解密。

18.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

-bingtuan.gov.cn/)的”政采云登录入口”登录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

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

料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18.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

投、无法解密、传输错误等问题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无法正常开启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8.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启方式,无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U盘。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19.1供应商应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

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政采

云平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19.4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

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

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拒收

20.1超过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

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供应商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可在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上随时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修

改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到兵团政府采购电子

交易云平台的指定位置。

22.实物样品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

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自行联

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

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项目演示

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

准”

(五)响应文件开启

24.响应文件开启

24.1供应商应按照“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要求参与开启。

25.开启时间和地点

25.1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投标客户端”,通过“投标

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

作。

(2)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

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的“政采云远程开标

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2响应文件开启: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

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

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

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启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

当及时处理。

25.5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六)资格审查

26.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

26.1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依

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6.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

26.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审查错误

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

26.4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七)项目评审

27.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

27.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27.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前准备好

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投标客户端”,

通过“投标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

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磋商小组

2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

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

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

项目的评审。

28.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磋商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磋商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磋商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磋商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9.评审

29.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

据。本项目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在评审报告

中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29.3开启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

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

露。

29.4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

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29.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9.5.1电子开启、评审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

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启的暂停开启。已在系统内开启、评审的立即停

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9.5.2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

可在开启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进行开启、评审。

29.6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9.6.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

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

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

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八)成交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成交结果公告

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成

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1.2成交人为中小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2.成交通知书

32.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

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签订合同

33.履约保证金

3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

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4.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

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

动。

34.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

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

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采购人允许采用

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

成交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

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34.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7采购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备案公示。

(十)质疑和投诉

35.质疑

3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

35.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

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5.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投诉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

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5.7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并采用财政部门制定的范本。

36.质疑答复

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

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

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6.2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

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6.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投诉

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7.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

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7.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

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7.4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并采用财政部门制定的范本。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8.收取方式和标准

38.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

理服务费。

(十二)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39.无效响应

39.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

无效响应处理。

40.终止采购活动

4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4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

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4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

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

需求”。

41.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41.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可履

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41.4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进口

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42.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需享

受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磋商公告中明确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资格要求文件,供应商参与磋商

须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作为资格证明文件。

4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42.3.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

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2.3.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

企业;

42.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

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

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

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7.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7.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42.7.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7.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7.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42.7.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

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

请”。

42.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10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

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如

涉及)。

43.5供应商所报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产

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

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响应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评审优惠,未提供认证证书

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创新产品范围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相关规定

在评审时给予优惠,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

准”。

44.正版软件

4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

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45.1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

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

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

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成交)

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45.2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

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

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

46.采购需求标准

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

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

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

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3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

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

〔2023〕29号),本项目如涉及台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

采购需求”。

46.4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

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

库〔2023〕30号),本项目如涉及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46.5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

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

库〔2023〕31号),本项目如涉及一体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46.6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

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

2号),本项目如涉及工作站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7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

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

〔2023〕33号),本项目如涉及通用服务器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

采购需求”。

46.8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

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

3〕34号),本项目如涉及操作系统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

求”。

46.9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

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

5号),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10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

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

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

号),本项目如涉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7.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五)其他

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9.适用法律

4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9.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50.解释权

50.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序号 新增资产明细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备注
1 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竞赛评分系统 600000 600000
2 《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精品课程 100000 100000
3 《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教材 100000 100000 教材名称最终以国家出版物要求的出版名称为准,此名称为暂定。

二、采购设备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具体参数要求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竞赛评分系统 一、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竞赛软件软件为承办院校提供一个交互式大赛平台、合作协调式的虚拟教学、实训与竞赛的场景。竞赛时,由学生扮演不同的家庭农场岗位,根据农场岗位的权限划分工作内容,以农场工作内容为载体,将农场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实现学做一体化,并通过情景展现、模拟操作、项目对抗等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农场职业技能。通过家庭农场模拟仿真演练与竞赛,增强对农场的感性认识,加强竞赛参与者对农场理论、农场法规和准则全面模拟种植业、养殖业、观光农业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模式。学生在整个模拟过程中学习如何成立家庭农场、农场融资决策、生产决策、农产品市场调研与分析、农产品定位与功能定位、销售渠道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和选择目标市场、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等等。学生模拟经营农场四期(即四年)的仿真模拟。每一期学生根据平台统计的各项数据,以及平台提供的行业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进行经营分析,并为下一步的运营提供决策依据。学生在经营博弈过程中,不断的进行家庭农场经营策略调整,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最终达到为家庭农场创造最大价值的目标。整个仿真模拟过程,学生体验感强、参与度高、竞争激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模拟教学平台竞赛软件 V3.0 1
1 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教学平台+竞赛评分系统 是一款既适用于学生参加2025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乡村振兴创新创业模拟大赛,也适用于乡村振兴学院高素质农民培训及管理类专业平时实训教学的软件。二、平台具体功能要求数字农业经济管理仿真模拟教学平台包含管理员功能模块、教师管理功能模块和学生操作模块,具备农场自动审核、人工审核两种审核模式,具备破产强制退出的大赛运行机制和破产不退出的教学运行机制。玉米和养殖场能够体现价格联动的市场调解机制,增加决策模拟的可变性。(一)管理员功能模块1.可以设置整个平台全部运行参数,参数调整后平台将会按照新的参数进行运行和计算;2.管理教师账号,可以添加、删除、暂停教师账号,对授课教师权限、账号进行管理*3.种植决策中能够实现玉米、生猪价格关联的影响,即生猪价格升高时,玉米价格降低,反之亦然;可以实现教学模式和竞赛模式的切换以及破产退出控制功能。4.管理员可以同时创建教师账号数量100个以上,教师同时创建及管理的班级数量100个以上,每个班级使用人数≥200人(二)教师管理模块1.批量导入学生信息、生成学生账号、也可以单独审核学生注册申请的模拟账号2.创建班级、设定班级模拟运行期数、确定开班、下一期运行和结束班级运行;3.可以上传相关农业知识文档(包含图片、视频、文档等格式文件),上传农业思政学习资料(包含视频、图片、PPT、文档等格式文件;*4.班级创建时可以选择自动审核和手工审核两种模式,针对新建农场进行审核,便于教学管理;可以进行订单一键分配,订单分配可以根据班级家庭农场数量、种植面积、养殖规模等自动调整市场总需求量,满足不同班级规模的教学需要。5.可以查看学生决策过程、查看学生报表、订单分析、农场信息、班级排名等管理报告。6.可以通过柱形图、折线图、饼状图等图形化方式展示学生整体排名、分项排名和订单量分布。并实时动态更新。*7.教师可以将系统在训练模式和竞赛模式之间自由切换。(三)学生操作模块1.平台包含种植业(玉米、小麦、水稻)、养殖业(肉鸡、生猪)、观光农场等业态内容;2.整个模拟过程包含农场成立、走进农业、农业思政、市场信息、决策中心和财务中心六大主要流程。3.能够模拟家庭农场申请及审批业务流程,操作界面能够进行主要流程展示,包括训练学生农场经营者的相关资格认定、家庭农场审核及登记流程,让学生了解掌握农场注册登记、土地流转、逐级审批的相关知识。4.走进农业,进行农业基础知识展示:让学生了解国内外农业发展历史、农业发展现状、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的发展趋势,了解中国农业文化、认识农作物、加深对农业的认识,增强学生服务“三农”的责任感。5.具备农业思政模块,可以进行思政学习和考核,教师可以调整考核题目数量和题目分值等。将农业思政教育融入实训体系中,培养学生学农、爱农、为农的专业情感。在理解家庭农场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家庭农场种植业、养殖业和观光农场的产业结合中,让学生认识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了解我国农业生产现状,了解我国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大的历史意义,认识当今世界面临的粮食、资源等问题,引导学生从关注自身,到关注他人,进而关注社会和世界,培养其献身农业、服务农民的专业情感。6.市场信息分析及学习:平台将家庭农场面临的市场需求、价格趋势、需求及价格变动、农资信息、土地政策、补贴政策、金融政策等按照教学实验进程逐渐展开,让学生从众多信息中进行分析,了解家庭农场的市场环境,为农场的发展进行决策。*7.农业决策中心模块:包含农业生产加工计划、农产品营销、家庭农场融资、农资管理决策、农业风险控制决策、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等,将家庭农场种植业农作物(玉米、小麦、水稻)、农业保险,养殖业(肉鸡、生猪)场所建设、防疫、规模设定、风险控制、农村金融及观光农场规模、研学、观光接待等进行结合,让学生熟悉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各种业态。8.能够进行农业风险控制决策,进行农作物保险及理赔操作,能够进行家禽保险、生猪养殖的保险及理赔决策。9.种植业既能模拟普通农作物生产,也能模拟绿色农产品的规划及生产。*10.学生能够制定种植业(玉米、小麦、水稻)的价格策略、促销策略、渠道策略、质量策略(绿色农产品)等营销策略制定和养殖业(肉鸡、生猪)及观光农业的价格、促销和渠道策略制定。11.学生能够进行农业耕种设备、播种设备、收割设备和烘干设备的自购及社会服务购买的策略决策。12.财务中心模块:统计各模拟农场的财务信息,市场排名,行业信息、订单信息等,为各模拟农场的经营布局调整、经营内容选择、竞争对手分析,市场策略优化等提供决策支撑。*13.能够进行创新模拟训练,创建商业模式画布,学生可以多次迭代画布,发送给老师审核、进行路演和展示。产品安装光盘1个,安装U盘1个,操作手册2本,安装资料包1个(含:教学课件、操作手册电子版)二、评分系统1.创建评审项目,评分标准设置及修改▲2.创建、修改评委账号,可以实现多个评委同时登录相同评审项目,进行打分及评价;▲3.可以与数字农业经济管理模拟仿真实训平台数据共享,实现无缝对接。4.自动统计各评委评审分数,并计算平均成绩,按照平均成绩高低自动排名,且能实现成绩导出;5.支持多个评分针对同一选手项目进行评审打分;6.支持评委和选手分组对应,可以随时调整评委和选手对应关系。7.系统支持参赛选手线上抽签,确定比赛组别及顺序▲8.系统具备参赛选手使用数字农业经济管理模拟仿真实训平台账号密码登录、竞赛资料上传、修改功能,并能设置资料提交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提交和修改相应资料。9.竞赛评分系统交付内容包含:产品安装光盘1个,安装U盘1个,操作手册2本,安装资料包1个(含:教学课件、操作手册电子版)注:*为重要参数,需提供演示,每一项不满足扣5分,超过3项(含)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参数需提供产品截图,每少一项扣3分,其余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V3.0 1
2 《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精品课程 总体要求:所有交付成果需符合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内容科学准确,体现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理实一体”特色,突出AI技术在农业企业管理中的实际应用。所有数字资源须具备良好的兼容性,能在指定的国家级平台稳定运行。1.课程图谱1个图谱应包含至少5个核心教学项目,每个项目下不少于3个教学模块,每个模块包含若干具体的学习任务;采用专业的可视化工具或设计软件进行绘制,输出为矢量图(如SVG格式)和高清位 定制 1
2 《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精品课程 图(PNG/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确保缩放不失真。2.知识图谱1个知识图谱全面覆盖了教材知识单元粒度、知识语义关系类型以及知识点数据源等核心内容,通过可视化的方式清晰展现了教材知识网络的全貌,可辅助学习者迅速掌握教材的整体知识架构,精准捕捉学习重点,并有效构建个人化的思维导图,从而优化学习方式与提升学习效果。(1)根据《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核心知识点与技能点,识别与抽取每个项目的内容主干,解构各个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2)以图形化的方式呈现每个项目对应的知识图谱。3.课程AI建设AI应用、AI工作台、AI助教、标准AI智能体,具体包含但不限于:《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AI课程知识库、AI模型、AI个性化指令、AI数字人、AI应用场景、AI教学管理、AI学习空间、AI课程门户建设服务及AI课程建设实施服务等内容。(1)AI课程知识库:知识源需包括课程标准、教学课件、教学案例、题库等所有已建设资源,支持基于自然语言理解的语义检索,准确率要求>90%(2)AI模型与智能体:需集成至少一种主流大语言模型(如GPT、文心一言、通义千问等)作为基座;AI助教具备24小时自动答疑、学习进度提醒、个性化学习资源推荐、学习预警;AI数字人:形象专业、亲切,可用于课程导学、知识点讲解、案例引入等场景;AI教学管理,可为教师提供学情分析面板,可视化展示班级整体学习进度、知识点掌握热力图、AI答疑热点问题等。3、课程标准1个严格遵循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框架格式。包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任务、教学内容的结构、模块或单元教学目标与任务、教学活动以及教学方法上的基本要求、课程体系架构、课程重点难点、学时分配等。(1)通过研讨,明确专业培养的目标岗位和人才培养规格,梳理《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生应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素质-知识-能力矩阵以合理形式清晰呈现,明确每一项能力对应的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2)对目标岗位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从而明确《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课程的内容方向和重点;(3)根据课程内容和培养目标,确定《AI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的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制定课程标准,包括课程目标、内容框架、课时安排、评价方式等。(4)课程标准中要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实施安排,体现多元化的课程评价方式,丰富的教学资源应用;理实一体化安排,明确标注每个教学项目中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的比例,实践教学总学时占比不低于50%。4、课程导学视频1个基于课程推广需求,根据课程负责人提供的说课内容,为课程负责人介绍提供课程概述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时长5~10分钟,(2)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说课脚本,规划说课视频及素材的拍摄任务,搭建拍摄场景与环境,完成说课视频及素材的拍摄任务。(3)整理拍摄的素材,根据课程负责人提供的说课脚本,运用专业技术进行课程视频后期剪辑与包装,要求视频需体现学院学生学情,突出课程特点、教师个人风格,同时语言精练、富有感染力、画面精美、创意独特。(4)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5、教学课件18个基于课程特色与行业审美需求,对课程团队提供的教学课件进行排版设计与美化,每个教学课件不少于20页。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进行课件模板设计,嵌入课程名称、模块(章或节)序号与模块(章或节)的名称,强化专业辨识度。(2)课件开发中运用企业资源,融合数字技术、营销工具、平台应用等行业元素。确保素材清晰可识别,尽量避免使用模糊或低质量的图片。(2)文本素材:文字颜色与背景颜色要协调,以减少视觉疲劳;(3)排版与设计:字体种类限制在3种以内。注意排版的对齐方式,使内容整洁有序。所有标题的字体、字号必须统一,内容小字的字体、字号、字间距、行间距也必须统一,素材风格需统一,图片要求与主题相匹配,色调与主色调相融合。6、教学案例12个基于课程教学需要,整合企业真实项目资源,为教学团队精选贴合企业真实工作场景的项目案例,涵盖行业典型应用场景,确保案例的实用性和代表性。通过主题案例,引出教学内容的主题,并能够引发学生思考探究。(1)运用案例教学法,每个案例聚焦一个真实的业务问题进行阐述,案例紧密围绕课程的核心知识点展开,覆盖课程的主要章节或主题。(2)案例应具有趣味性和时效性,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发学生思考与讨论,并与实际生活或行业动态紧密相连。(3)案例可以是文本形式,也可结合图表、图片等多媒体元素,以增强案例的生动性和吸引力,但必须确保多媒体元素的质量和相关性,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4)案例编写应遵循教育学和心理学原理,注重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案例确保的难度适中,能够引导学生逐步深入思考和学习。(5)案例的编写风格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和晦涩的术语,如需使用专业术语,应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以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6)案例的排版应规范整齐,图文搭配合理,符合教学课件的制作要求,便于教师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和讲解,同时也方便学生阅读和学习。7、教学设计18个教学设计是课堂教学思路的提纲性方案,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目标,确定合适的教学起点与重点,将教学有序、优化地安排,形成教学方案的过程,以教学效果最优化为目的,帮助教师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教学设计包含教学活动计划、教学问题及教学反馈,是对课程内容、授课步骤、授课方法等进行具体设计和安排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授课文书。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课程负责人对于日常教学的安排,校企共同讨论完成教学课时划分,并规划教学设计的呈现形式,最终形成教学设计样例。(2)教学设计应包含课程基本信息、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策略、教学实施过程、教学反思等内容。(3)教学目标采用“知识-技能-素质”三维目标框架,知识目标明确学科核心概念,技能目标聚焦实操能力,素质目标强调职业伦理(合规意识、团队协作);学情分析需符合学生的真实情况,且适用性强;教学方法需丰富多样(如翻转课堂、案例研讨、模拟教学等),根据不同的授课内容,选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组合策略;教学实施过程需符合实际教学现状,且设计的教学活动可落地执行且能够完成对应的教学目标,体现一定的教学手段和教学策略。(4)格式要求:以Pdf/word形式交付中文教学设计。8、课程微课拍摄 定制 1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