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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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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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2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 晶水路3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

联系方式: 135********、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恩慈、谷玫瑰

电 话: 135********、195********

附件信息: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二次).pdf

740.9K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

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

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分*开通会员可解锁*2

采购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十一月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

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人(公章):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系人:田雪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系人:张恩慈、谷玫瑰

电话:135********、195********

系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

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1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开通会员可解锁*2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

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

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

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

办[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

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

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

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

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

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

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

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

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

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

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

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

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

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

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政采云

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

询,可通过***********

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

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

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

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

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阿克苏市晶水路39号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

项目联系方式:135********、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恩慈、谷玫瑰

电话:135********、19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2 招标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地址:阿克苏市晶水路39号联系人:田雪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联系人:张恩慈、谷玫瑰联系电话:135********、195********
4 招标内容: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 最高限价:********.00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具有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人或委托人的社保明细);(4)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投标语言:中文
9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4名、采购人代表1名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监督单位: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1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投标人:□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
1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通知。
15 投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报名要求:见公告内容。
18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
19 分包(转让):不允许。
20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22 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帐号: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按照标项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备注所投标项的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缴存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2.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3.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还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项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4)投标单位通过的电子保函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5)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的模块申请购买。电子担保凭证需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注: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因投标人的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4.发生以下情况的,招标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以后参与招标方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①投标截至时间后开标前投标投标人撤回投标的;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③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④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⑤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3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
23 1.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3.政采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4.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
24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开标室
25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26 开标程序:1.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停止接受投标文件。开标会主持人确定投标供应商数量是否符合开标要求(要求所有投标供应商提前一小时准备好开标相关资料,调试好电脑设备。);2.本项目采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
27 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28 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2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0 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完成,生成电子加密标书(.jmbs)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备份标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制作备份标书(.bfbs),备份标书在开标时,因开标系统原因解密不成功时方可上传备份标书。其他因投标人制作标书失误问题,数字证书(CA锁)问题导致不能现场解密的情况不允许上传备份文件。3.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书加密文件应与开标现场解密时的数字证书(CA锁)同为一把,若因数字证书(CA锁)不是同一把锁导致现场解密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4.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政采云数字证书(CA锁)联系方式:政采云热线********或阿克苏市(卢俊达********)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关于开展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网络培训的通知,
30 制作电子投标书。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招标文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2.资金

2.1.本项目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

项下的款项。

3.释义

3.1.“招标人、买方、甲方”指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

心);

3.2.采购代理机构:指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投标服务组织工作的机构,即新

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并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

件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3.4.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5.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

经营户;

3.6.自然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3.7.中标人、卖方: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8.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

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

技术资料和材料。

3.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

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10.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

术条款(参数)偏离。

3.11.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4.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核心产品:腹腔镜手术技能训练系统

4.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4.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4.9验收。

4.9.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

4.9.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

提出的方式验收。

4.9.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

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

评标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

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

份证明投标。

5.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

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

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

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招标公告

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

包括问题的来源),否则将视为所有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能够响应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

8.2.投标截止期前十五(1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

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

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8.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

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8.5.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出现组价、开标阶段报价或投标文件内前后报价出现不

一致,使得评审工作无法继续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

投标人拒不履行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其他应予修正

范围和标准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执行。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由内容如下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

7.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技术参数、规格偏离表

10.供货组织情况及实施方案

11.售后服务承诺书

12.其它证明材料

13.声明函

10.编制原则

10.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

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

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

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

投标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10.4.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参数、证明材料、认证或报告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均应为简体中文版或中英文双语版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1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1.1.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

11.2.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11.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包括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支持的

第三方证明文件,如审计报告、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评估报告等,均须采用

简体中文进行编制或提交)。

11.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

或自然人直接签字)或其授权委托书在旁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否则其内容

将不被认可,涉及资格认定的未进行签字盖章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不予认

可,并一同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

有遗漏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

民币进行报价。

12.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

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

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

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

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4.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报价:包括完成采购内容中全部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1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

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等参与本项目的在项目评审时对符合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工业。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

12.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1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51号);

12.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

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

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2.10.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对其价格给予一定

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扣除比例为其投标报价按10%

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12.11.对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扣除比例为其投标报价按10%

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12.12.对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

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

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12.13.不符合下列要求的除外: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的。

(2)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并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不予扣除。

(5)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5)68号)的规定的不予扣除。

(6)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规定的不予扣除。

(7)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

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

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不予扣除。备选方案

13.备选方案是指在本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货物(设备)或服务的基本要求,如货

物(设备)或服务的用途、用意、服务基本需求等;但投标人应标的货物(设备)

或服务分部分项内容优于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不在备选方案之列。

13.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投标保证金

12.1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

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

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

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

17.2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

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

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7.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

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17.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

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

特别提示: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与开标时电子投标

书应完全一致。

17.5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

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

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

效投标。

17.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及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

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

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完成,生成电子加密标书(.jmbs)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18.2.备份标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制作备份标书(.bfbs),备份标书在

开标时,因开标系统原因解密不成功时方可上传备份标书。其他因投标人制作标

书失误问题,数字证书(CA锁)问题导致不能现场解密的情况不允许上传备份

文件。

18.3.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书加密文件应与开标现场解密时的数字证书(CA锁)

同为一把,若因数字证书(CA锁)不是同一把锁导致现场解密失败的,投标人

自行承担后果。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超过“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

不予接收。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

新组织招标。

19.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开标

(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大会由代

理机构主持,采购人参会人员、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并检查其

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以公开唱价的形式进行

公布,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并存档备案。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E、多处内容交叉不符的,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F、文字与图表不符的,以文字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

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内容,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

的报价和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和内容,

则其投标无效。

(5)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

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1.评标委员会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由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组成,专家名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

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投

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

候选人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I、配合招标人、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J、配合处理投诉工作;

招标文件及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评标委员会须履行的义务。

22.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无效投标的情形

23.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

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23.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提交的;

23.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

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

或签字的;

23.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

23.5投标总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

23.6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不能提供有效缴纳凭证的;

23.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3.8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9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存在伪造行为的;

23.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

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3.11评审专家中有2/3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的;

23.12《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23.1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

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23.1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

等方式投标的;

23.15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23.1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23.17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24.定标

定标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中标

人。得分相同的,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六、质疑

25.投标人质疑

2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本次招标投标人如对

招标文件或招投标过程进行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所有质疑内容,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

25.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

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

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质

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25.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

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授权

委托书(自然人除外)。

2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25.7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签订合同

26.招标代理服务费

26.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26.2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7.中标通知书

27.1采购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7.2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7.3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27.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5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7.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采购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8.签订合同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

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

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

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招标

人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投标

人作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

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9.分包履行合同

29.1如招标文件同意分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

合同。

29.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废标条款

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人不足3家的。

31.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也

可比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2.履约保证金

32.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

32.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

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32.3如果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则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并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3.采购任务取消

33.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

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

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34.其他

34.1本招标文件如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

发布的为准。

34.2投标人成功投标并不意味着其满足投标人资格,具体评判标准以本文件和

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依据。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

(一)评标方式

1、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标准和

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3、综合评分法采取百分制的量化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审标准独

立打分。

(二)评标计算规则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基准价=响应招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

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附表一

初步评审标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资格评审 1 是否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 是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4 是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人或委托人的社保明细);
5 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6 是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7 是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 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符合性评审 1 投标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90日历天的规定
6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没有漏项
7 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附表二

详细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30% 3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注:基准价=响应招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
2 技术27% 0-27(客观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得27分;1.带“★”及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得分=(条款总数-负偏离条数)/条款总数*5。注:针对带“★”及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条款(共5条)2.非带“★”及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得分=(条款总数-负偏离条数)/条款总数*22。注:针对非带“★”及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条款(共598条)注:1.技术部分得分=带“★”及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得分+非带“★”及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得分;2.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3.参数中若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如无佐证材料的,将视为负偏离。
3 实施方案24% 0-24(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安装调试、技术保障、产品质量保障、后续培训计划、应急处理方案等方面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出合理计划及制订工作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每项最高4分,满分24分,不提供不得分。)
4 售后服务方案15% 0-15(主观分) 投标人需明确列明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2.回访计划及回访内容3.仪器故障响应时间及方式4.日常维修及保养的培训5.质保期及超出质保期后的维修费用及升级、更换配件的价格及折扣让利等进行打分。(每项最高3分,满分15分,不提供不得分。)
5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4% 0-4(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1.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2.岗位职责分工进行打分。(每项最高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第四章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款”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付

给乙方的款项。

1.3“人员”系指作为雇员由乙方所雇佣并被分配执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

人员。

1.4“货物”系指由乙方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

1.6“招标人”系指与成交人签署服务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即买方。

1.7“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即卖方。

1.8“天”系指日历天数。

2.供货内容

2.1乙方所有任务执行在不违反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前提下,按

照投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人的供货任务,满足中标货物指标、数量要求。

2.2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要求完成的任务,并达到相应的水平。

2.3乙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项目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达到相应水平。

3.供货数量、服务地点、时间及人员

3.1供货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及品名 规格、型号 品牌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3.2供货地点和时间

3.2.1乙方为招标人提供的供货时间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3指派服务人员:(人员配置要求必须满足项

目服务要求)。

3.4乙方指定服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4.权利和义务

4.1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招标人有权指派专门人员或者单位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4.1.2招标人有权得到符合合同要求的所有货物及配套服务。

4.1.3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下款项。如乙方货物或服务

未达到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拒付未达要求部分的款项。

4.1.4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相关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

4.1.5乙方完成所有协议约定内容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的客观

公证的书面用户验收意见。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合作过程中乙方应指派专门的业务负责人负责合作事项的全程沟通

及协调工作。

4.2.2乙方应遵守招标人关于合作事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报告工作进度,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交货任务。

4.2.3招标人在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内容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乙

方应及时响应并有效改进。

4.2.4未经招标人批准,乙方不得将在本合同服务内容的任何部分分配或分

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任何未经招标人批准的转包行为均视为违约。

5.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5.2具体付款方式如下:甲乙双方商定

6.违约责任

6.1.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

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按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6.1.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

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招

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时,到期拒付货物或服务款项的,

招标人向乙方赔付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招标人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

同总价的2%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2因乙方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产生引起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6.3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权益的,责任和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4乙方违反保密规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需赔偿招标人由此引起的

损失。

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7.知识产权

7.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实施结果产生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独

有,即招标人拥有独有的完全使用权和所有权。

7.2乙方应保证在为招标人提供任何产品、服务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与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有关的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

三方交涉并独自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保密条款

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对招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服务内容、

资料、报告)、工作业务信息、中间过程数据、结果数据进行保密,未经招标人

书面批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包括故意泄露、管理不善、过失等原

因造成的泄露,均视为乙方未执行好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

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8.2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实施合乎规定(该类规

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通知等)的保密处理措施,并对

此负责。

8.3乙方有义务遵守和配合执行招标人的保密管理规定与保密措施,并在项

目实施完成后,归还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

9.服务质量考核条款

9.1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相关的项目验收要求

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考核验收。如果乙方没有满足项目服务质量承诺的要求,

乙方除应采取补救措施外,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9.2乙方定期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至少每周一次工作进度

简报,直至项目供货及服务完成。

9.3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自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

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内因货物质量及安装原因无法正常使用者由

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

质保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退换。质保

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积超过5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乙方承担货物安装完成后因安装不当造成的一切人员伤害、赔偿责任。

五、项目验收: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达成书面协议。

10.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并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0.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天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乙

方提交已经完成的成果,并退还未完成部分的合同款项。

11.合同争议的解决

11.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提请招标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11.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

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违约解除合同

12.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期间内提供全部或部

分服务,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招标人可向乙方发出书面

通知,并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腐败行为”是指

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

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招标人的利益的行为。

12.2在招标人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之后,招标人在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

付的服务类似的服务时,乙方应承担招标人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

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3.破产终止合同

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

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4.合同修改

14.1招标人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

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

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5.通知联络

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

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回复对方。

15.2招标人和乙方需各自选派人员作为联络人,负责双方之间的日常联络

工作。任何一方如需更换联络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3招标人同意由招标人的联络人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产品和服务,

乙方同意由乙方的联络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关义务。

16.甲乙双方需要约定和明确的其他事项: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

17.2本合同中所带的附件,具备合同本身同样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招标人叁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 乙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

注:本合同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

修订。

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概述: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

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00元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教学模具一批招标参数

1.设备数量及招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要求 配置区域
1 宫腔镜模拟器 2套 质保5年 腔镜手术技能训练实训室
2 宫腔镜模拟训练系统 1套 质保5年
3 腹腔镜模拟器 2套 质保5年
4 腹腔镜智能仿真训练系统 1套 质保5年
5 腹腔镜手术技能训练系统 1套 质保5年
6 高级妇科训练模型 2套 质保5年 妇科技能实训室
7 阴道后穹窿穿刺操作模型 1套 质保5年
8 电子孕妇检查模型 2套 质保5年
9 乳腺视诊与触诊模型 1套 质保5年
10 智能分娩及急救教学系统 1套 质保5年 产科技能实训室
11 分娩与母子急救模拟人 1套 质保5年
12 高级产前宫颈变化与产道关系模型 1套 质保5年
13 分娩机制示教仿真模型 2套 质保5年
14 外阴缝合练习模型 2套 质保5年
15 女性宫内避孕器及训练模型 1套 质保5年
16 人工流产模拟子宫 1套 质保5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要求 配置区域
17 产后出血管理训练模型 1套 质保5年
18 诊断性刮宫指导模型 1套 质保5年
19 多功能护理模拟人(女性) 1套 质保5年 护理实训室
20 多功能护理模拟人(男性) 1套 质保5年
21 女性导尿模型(可透明) 2套 质保5年
22 灌肠和辅助排便训练模型 2套 质保5年
23 瘘管造口术后护理模型 2套 质保5年
24 清创缝合模拟人 2套 质保5年
25 AI版胸、腹部检查仿真训练系统(教师机) 1套 质保5年 基本能力训练室
26 AI版胸、腹部检查仿真训练系统(学生机) 1套 质保5年
27 高级综合穿刺术高仿真标准化病人 1套 质保5年
28 高级胸腔穿刺仿生标准化病人 1套 质保5年
29 高级腹腔穿刺仿生标准化病人 1套 质保5年
30 高级腰椎穿刺及硬膜外麻醉仿生标准化病人 1套 质保5年
31 骨髓穿刺训练模型 1套 质保5年
32 小儿骨穿刺及股静脉穿刺模型 1套 质保5年
33 高级婴儿头皮静脉注射训练模型 2套 质保5年
34 婴儿静脉穿刺手臂 2套 质保5年
35 新生儿腰椎穿刺模型 1套 质保5年
36 婴儿骨髓穿刺模型 1套 质保5年
37 高级智能婴儿模型 1套 质保5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要求 配置区域
38 婴儿护理人模型 2套 质保5年
39 24周早产儿护理模型 1套 质保5年
40 30周早产儿护理模型 1套 质保5年
41 新生儿脐带插管模型 1套 质保5年
42 小儿多功能透明鼻饲及洗胃模型 1套 质保5年
43 新生儿气管插管训练模型 1套 质保5年
44 儿童胸腔穿刺训练模型 1套 质保5年
45 儿童腹腔穿刺训练模型 1套 质保5年
46 五岁儿童护理模拟人 1套 质保5年
47 儿童肌肉注射训练模型 1套 质保5年
48 儿童股静脉与股动脉穿刺仿真标准化病人 1套 质保5年
49 儿童气管插管模型 1套 质保5年
50 儿童海姆立克马甲 2套 质保5年
51 儿童心肺复苏智能模拟训练系统 2套 质保5年
52 婴儿气道阻塞与心肺复苏智能模拟训练系统 1套 质保5年
53 心肺复苏(AED)智能模拟训练系统(全身) 4套 质保5年
54 成人海姆立克训练马甲 2套 质保5年
55 气胸处理操作模型 2套 质保5年
56 婴儿气道阻塞及CPR模型 2套 质保5年
57 成人气管插管操作模型 2套 质保5年
58 环甲膜穿刺及气管切开插管训练模型 2套 质保5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要求 配置区域
59 低位包扎模型 1套 质保5年
60 高位包扎模型 1套 质保5年
61 医用外固定夹板 2套 质保5年
62 诊查床 1套 质保5年
63 医用器械柜 8台 质保5年
64 医用操作台 16台 质保5年
65 医用培训圆凳 20个 质保5年
66 白板 2个 质保5年
67 医用治疗车 5台 质保5年
68 医用扇形器械车 1台 质保5年
69 护理病床 5套 质保5年
70 床头柜 5个 质保5年
71 教学触控一体机 2套 质保5年

2.具体参数要求

(一)宫腔镜模拟器招标参数

1、用途:模拟人体真实宫腔,通过必要的腔镜手术器械,在监视器图像下

进行宫腔镜手术技术训练。

2、模型采用成人女性躯干下半身,包含仿真阴道、宫颈、子宫等。

3、配置高清内窥镜。

4、可进行输卵管插管、输卵管通液操作。

5、可进行宫内节育器取出、清除胚胎组织残留、摘除息肉、异物等。

6、可模拟宫腔粘连,进行宫腔粘连切除手术。

7、镜头内置LED灯,提高模拟手术的清晰度。

8、配置有计算机,系统可进行录像并储存当前的操作流程画面,并且可事

后回看。

9、显示器可左右摇摆、上下调整、旋转等,在不同角度操作时更加方便。

10、操作台车高度机械手摇进行上下调节,方便不同学员进行操作。

11、操作台车带有器械储存抽屉,方便器械的存放。

12、操作台车底部配有四个静音轮,带有刹车功能,便于移动。

13、配置宫腔镜咬切钳1把。

14、练习子宫模块1个。

15、模拟病变颗粒1盒。

16、子宫壁粘连物1盒。

17、镊子1把。

(二)宫腔镜模拟训练系统招标参数

1、用途:可模拟宫腔镜训练,包括基础技能训练模块,宫腔镜检查诊断模

块,子宫内膜息肉切除模块,子宫内膜增生治疗模块,子宫肌瘤切除术模块,纵

膈子宫切开,子宫内膜粘连处理,宫腔异物取出等。

2、模拟女性截石卧位与模拟宫腔镜通过力反馈技术结合体验宫腔镜手术过

程,中文界面。

3、有人员管理模块,理论测试模块,数据中心模块以及个人中心。

4、所有训练均有步骤提示及错误提示,结束后均提供训练评估,操作记录

以及关键数据展示分析。训练界面包括不同方向的器械位置导图,实时的器械使

用数据图。

5、可模拟宫腔镜在阴道、宫颈及子宫内的进出,旋转,移动。可模拟检查

镜,治疗镜,电切镜,治疗镜可插入仿真器械模拟剪刀剪切,抓取活检等操作,

仿真宫腔镜电切镜可模拟环形电极、针状电极的使用等。还可模拟不同角度的光

学内窥镜,包括0°、12°、30°不同规格。

6、术中训练时,学员可进行模拟采图操作。

7、基础技能训练模块要提供每个训练说明和考核要点以及训练关键步骤截

图。主要包括子宫探查,异物钳夹取训练,针状电极切割训练,止血训练等。不

同方法处理分离粘连,包括薄膜样粘连和肌性粘连。帮助受训者在镜头定位、方

向调转、手眼协调、器械使用和镜下空间感等能力提升。

8、宫腔镜检查诊断模块可进行正常子宫和异常子宫的常规全面检查训练,

病例包括正常子宫,畸形子宫:单角子宫,双角子宫,部分纵膈子宫,还有不同

形态的宫颈外口,不同时期多种贴图的子宫内膜等等。可模拟宫腔镜探查操作,

子宫的各项检查,训练掌握进镜,检查宫颈以及整个宫腔的基本操作。可考察镜

头是否检查到宫底以及左、右侧输卵管,是否在关键位置拍照等。可模拟液体流

入流出的流动性,随着液体的流动可见伴有漂浮物,子宫撑开的效果等。检查病

例包括常见的肿瘤,息肉,子宫内膜增生,宫腔粘连等。检查训练过程可以拍照、

录像,检查结束后可以查看。检查结束后填写电子检查报告,完成检查判断题目,

以考察检查结果的判定和理解。提供不少于30例病例。

9、宫腔镜治疗病例,提供不同难度的治疗手术病例。常规检查宫颈管和子

宫腔,探查宫底、宫腔,左/右侧宫角及输卵管,观察病灶及周围情况,病灶的

处理等。

10、子宫内膜息肉切除,不同位置息肉进行息肉切除练习,例如在子宫宫底,

宫角附近等。还可以模拟单发息肉和多发息肉的治疗和处理,以及息肉残端的处

理,处理方法包括电切镜环形电极切除,微型剪剪除,勺型钳钳除不同方法。

11、子宫内膜粘连处理,不同位置不同类型的宫腔粘连,包括薄膜样粘连、

纤维肌性粘连、复合型粘连,采用不同方法分离粘连。常规检查子宫内部,观察

确定子宫粘连部位,使用针状电极、或者冷刀处理宫腔粘连。

12、子宫肌瘤切除术,不同难度的子宫肌瘤切除病例,不同类型的粘膜下子

宫肌瘤。进镜探查、定位并查看病灶,模拟应用内镜及手术器械移除肌瘤,模拟

环形电极分次切除肌瘤。

13、子宫内膜增生治疗,可进行子宫内膜单纯性增生等病例的模拟训练,可

以练习子宫内膜去除或子宫内膜切除两种不同的处理操作。

14、纵膈子宫切开,模拟纵膈切除手术流程和手术效果,应用电切镜进行电

切处理,包括全纵膈子宫切开,不全纵膈子宫切开等病例。针对不同形态的纵膈

选择不同的手术方法进行练习,最终把子宫切成平整面。

15、宫腔异物取出,可训练子宫内异物的查找定位和取出,常规进镜全面探

查子宫,观察宫腔形态,向上方观察宫底及两侧输卵管开口,看到异物后取出。

16、用户角色包括管理员账户和普通账户,管理员账户具有受训者管理权限,

可以进行人员管理和资料维护。

17、提供理论测试模块,针对不同术式设置相关题目,供学员自我评测或教

师考核,试卷提交后系统可以自动判断打分。

18、数据中心模块可以查看训练概况,历史训练记录,各个模块的训练分析。

并对使用器械时的速度、手术的时长等,手术过长中子宫穿孔、出血等,手术的

完成度、熟练度等等情况汇总分析。

19、配置:

宫腔镜模拟操作平台,1台,

触摸屏显示器,1台,

键盘,1个

模拟电切镜,1把,

模拟硬性治疗镜,1把,

仿真器械,1把,

踏板,1套。

(三)腹腔镜模拟器招标参数

1、用途:腹腔镜手术模拟训练系统可进行分离、结扎、缝合、止血外科的

四大基本技术,适用个人培训或团队配合训练。

2、由腹腔镜模拟器、监视器和手术器械三部分组成。

3、固定手术端口≧10个,可进行不同的手术操作。

4、全方位旋转的摄像头。同时,摄像头手柄可伸缩。

5、内置LED冷光灯,可提高模拟手术的清晰度。

6、两侧开放式设计,便于更换训练模块。

7、模块背部与箱体有防滑措施。

8、显示器可左右调整、旋转等,方便不同角度操作。

9、操作台车高度可通过气压柱进行上下调节(75cm-90cm),方便不同学员

进行操作。

10、操作台车台面留有器械放置孔,孔位不少于4个,方便器械的存放。

11、操作台车带有储物抽屉。

12、操作台车底部配有四个静音轮,带有刹车功能,便于移动。

13、配置三把腹腔镜专用器械:腹腔镜持针钳、腹腔镜弯剪刀、腹腔镜分离

钳。

14、配置训练模块种类≧5种。可训练腹腔手术中的移动操作、手眼配合、

缝合和打结及妇产手术器械操作训练。

15、配置训练所用器械:细齿抓钳、持针钳、分离钳、弯分离钳、剪刀、肠

管吻合模块。不同训练模块器械单独配置。

16、配置2个器械戳卡。

(四)腹腔镜智能仿真训练系统招标参数

1、用途:系统提供腹腔镜手术基础训练、学习培训资料、考试。

2、提供考试系统,自动生成考卷评分。提供腹腔镜理论学习平台;

3、系统管理员可以给受训者发派消息和训练任务,受训者也可以自行新建

训练任务,有针对性的完成训练。管理员账户具有对受训者管理权限,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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