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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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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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集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向各潜在投标人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时前反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后,在右侧菜单栏点击“意见征集反馈”进行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联系人:许工,电话:********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docx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SCG2025000037
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序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实施方案 8 (一)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内容:1.整体管理设想及运作规划;2.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方案;3.建筑物本体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方案;4.安全管理服务方案;5.环境管理实施方案;6.节能管理实施方案。(二)评分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分档评分:考察以上措施内容,满足6点得80分,满足任意5点得60分,满足任意4点得40分,满足任意3点得20分,满足任意2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能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进行详细分析,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合理)的加20分;评审为良(总体规划有一定特点,分析较为合理,项目服务方案比较合理)的加15分;评审为中(总体规划无突出特点,分析基本合理,项目服务方案一般)的加10分;评价为差(总体规划无特点,配套措施较差,项目服务方案较差)不加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4 (一)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2.针对重难点分析提出应对措施;3.结合上述内容提出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分档评分:考察以上措施内容,满足3点得80分,满足任意2点得60分,满足任意1点得4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重难点分析针对性强,应对措施全面具体,建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20分;评审为良(重难点分析针对性较强,应对措施较全面,建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好)的得15分;评审为中(重难点分析针对性一般,有应对措施,建议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分;评价为差(重难点分析无针对性,无应对措施,建议可操作性较差)不得分。
3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4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保障方案。2.规章制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3.应急方案。(二)评分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分档评分:考察以上措施内容,满足3点得80分,满足任意2点得60分,满足任意1点得4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措施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20分;评审为良(内容措施针对性较强,较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好)的得 15分;评审为中(针对性一般,合理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分;评价为差(无针对性,不合理及可操性较差)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8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条件均可。)(一)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打分:1.具有管理学类专业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得30分;具有管理学类专业本科学历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仅取最高值计分1次)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商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的,得30 分。3.具有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5分,三级以下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8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4.具有安全评价师证书的,得10分。5.具有保洁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5分。以上1-5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二)评分依据1.上述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截标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截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社保不予认可。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3.其他证书: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②若证书为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或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③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26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条件均可。)(一)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打分:1.经理助理(1人):(1)具有管理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2)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管理类或园林绿化类或机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8分;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管理类或园林绿化类或机电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3)具有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三级以下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弱电系统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10分。以上(1)-(4)项累计最高得22分。2.环境主管(1 人):(1)具有园林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2)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副高级(或以上)园林类职称证书的得9分;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中级园林类职称证书的得6分;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初级园林类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3)具有保洁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5分;(4)获得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保洁或绿化相关技能荣誉的,得4分。以上(1)-(4)项累计最高得20分。3.工程主管(1人): (1)具有机电相关专业或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2)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机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8分;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机电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3)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电气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8分;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电气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4)具有三级或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或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6分,四级智能楼宇管理员(或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以上(1)-(4)项累计最高得24分。4.保安队长(1 人):(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安防系统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10分;(2)具有退伍证的,得2分;(3)具有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三级以下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以上(1)-(3)项累计最高得14分。5.水电工(1人):(1)具有四级或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或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4分;(2)具有四级或以上设备点检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6分;以上(1)-(2)累计最高得10分。6.综合客服(1 人):(1)具有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三级以下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2)具有三级或以上客户服务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8分,三级以下客户服务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以上(1)-(2)累计最高得10分。以上1-6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同一人员不可同时担任多个岗位。(二)评分依据:1.上述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截标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截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社保不予认可。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3.其他证书: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②若证书为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或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③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综合实力 3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类似项目业绩 8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条件均可。)(一)评审内容:投标人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服务类项目,(1)单个合同建筑面积≥9万㎡,具有1个得20分,此项最多得100分;(2)9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7万㎡,具有1个得10分,此项最多得50分;(3)7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万㎡,具有1个得5分,此项最多得25分;(4)5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0,具有1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15分。本项最高得100分。续签合同按同一个合同计算,不重复得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描述字眼可为非一致,但服务内容的含义需保持一致)。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认证情况 5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条件均可。)(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2、具有保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0分;3、具有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0分;4、具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0分;1-4项累计最高得分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2、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或证书颁发机构官网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投标人荣誉情况 15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条件均可。)(一)评审内容: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相关荣誉(包含物业服务类或综治维稳类或消防类或劳动保障类或绿色节能类):(1)获得省级或以上(不含副省级)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60分;(2)获得市级(含副省级)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3)区县级政府部门颁发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以上(1)-(3)最高累计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或通知发文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所获得荣誉需体现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若荣誉未体现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还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7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条件均可。)(一)评审内容: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名称可以不一致,涵盖内容一致即可):(1)智慧物业能源管理类系统;(2)动态环境监测管理类系统;(3)智慧物业物联网监控类系统;(4)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类系统;(5)智慧物业楼宇自控类系统;(6)消防安全管理类系统;(7)安保应急资源快速调配平台类系统;(8)火灾风险智能预测防控类系统。每提供其中任意一类证书的,得10分。以上每类证书仅限提供一种,本小项最高得80分。2.以上任意一项系统或软件,在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公安部门进行网络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的,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上述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评分第1项提供有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自有的需体现著作权人为投标人);如为购买(或租赁)的,还需同时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和购买/租赁对应发票;2、评分第2项投标人提供满足条件的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网络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扫描件。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情况 5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一般违法失信信息)为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服务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明资料扫描件;②总公司盖章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拟)且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9款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加盖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各方的义务等。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4)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9.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3.1 采购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1、评标定标信息

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自定法
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需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服务承接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

(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PLAN-2********0-122001-05906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22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面积合计为94,054.46㎡。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内,因项目租赁面积变动、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实际物业管理总面积较招标面积增长不超过5%(含5%)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新增面积的管理服务工作,且不就该部分新增面积要求任何额外的费用或补偿,其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招标预算总价之中。

三、服务需求明细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 PLAN-2********0-122001-05906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1 物业管理业

四、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五、技术要求

(一)物业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本体(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本物业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全面运维管理,具体包括:

2.1房屋及设备:建筑本体(如上下水管、落水管等)及其核心设备系统(如电梯、配电、空调、消防、门禁监控等)的日常运行、维修与养护。

2.2公用设施:道路、室外管网、化粪池、绿化、路灯、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2.3附属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家具及办公设备的维修与养护。

3.后勤保障:负责物业范围内相关费用代缴、日常及节假日活动举办协助、相关物资的搬运工作等。

4.24小时保安护卫、安防监控值班及公共秩序的管理,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的巡逻和管理。

5.公共环境保洁: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

5.1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楼道、通道、卫生间、绿化带、停车场、风雨连廊(顶部落叶)、外墙、屋面等;

5.2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化粪池、隔油池、排污、排水管道清理;

5.3所有洗手间的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的检查、更换、添加;

5.4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消杀工作;

6.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环境要求,负责采购单位物业范围内室内绿植的绿化租赁及管养等工作,绿植摆放区域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其中办公楼大堂花卉摆放布局每年至少进行三次调整。

6.1.室外绿化(垂直绿化)及园林景观日常管养,包括修剪施肥、浇水、杀虫及绿化补种。对大院内主要景观的时花定期进行更换。

7.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制定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安全等演练方案。

(二)物业服务标准

1.房屋管理维护及要求

服务区域内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卫生间等)的日常零星维修、养护和管理。

1.1.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

1.1.1.1.1.1.每月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该维修项目不含房屋地基沉降、承重结构变形等重大维修);

1.1.1.2.2.2.每月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广告牌、幕墙玻璃、雨棚、散水、空调外机支撑构件、外挂设备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1.1.3.3.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1.1.4.4.4.每年台风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制定应急预案,强降雨天气前后、雨季检查门窗、广告牌、外挂设备、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做好防护工作,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1.1.5.5.5.楼体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

1.1.1.6.6.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2.2.其他设施

1.2.2.1.1.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定期清理排污、排水管道,化粪池要求每半年清掏一次,排水暗沟要求每季度清理1次。

1.2.2.2.2.2.每年至少开展1次高压设备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2.2.3.3.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等通畅不堵塞。

1.3.3.施工监督管理

1.3.3.1.1.1.施工前,协助采购人完成物业服务范围内施工管理及备案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管理服务协议,明确施工须知及相关要求;

1.3.3.2.2.2.受采购人委托,协助监理单位对施工全过程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重点管控施工对房屋结构安全、人身安全的影响,避免干扰正常办公及生活秩序;

1.3.3.3.3.3.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问题,工程完工后督促施工单位清理现场,确保场地干净整洁。

1.4.4.房屋零星维修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对于单件单项维修项目低于1000元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超过1000元的经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承担。

2.设施设备管理

2.1.1.制定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方案,物业及所有设备、设施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交接手续齐备;

2.2.2.设施设备管理、保养、检修制度完备、记录齐全;

2.3.3.配电房及供电系统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管理,运行良好,制定切实可行的供电应急预案,设备状态标识明显、统一;

2.4.4.弱电系统确保状态良好,设备整洁、标识明显,维修及时率98%以上,维修合格率100%;

2.5.5.编制火灾应急预案,消防系统设备可随时启用,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紧急疏散指示明确,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2.6.6.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防止跑、冒、漏、滴等现象,对本项目物业范围内的水池每半年应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并对水池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水质应符合GB5749-2006的要求,如遇突发情况使供水管网受到污染的,应及时清洗、消毒,确保无二次污染;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2.7.7.空调运行正常,设备完好率99%以上,无“跑冒漏滴”现象和超标噪声,符合国家环保噪声限值标准,每年对空调内机进行滤网清洗、蒸汽清洗、药水清洁、消毒等至少一次;

2.8.8.照明系统外观整洁,无缺陷、松落和安全隐患,光源完好率、维修及时率100%;

2.9.9.电梯的日常巡视维护保养,本项目按照大包的维护保养方式进行;

2.10.10.安排消防设施调试维修保养专业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查、维修与保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11.11.维护下列设施设备:家具类: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会议桌、沙发等;办公设备类: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装饰类:各类门、窗五金(含锁、闭门器)、门牌及各类标志;市政类:各类井盖;道路标志牌、标志杆、道路减速带;电器类:各种灯具(含节能灯胆、灯管)、各种开关(含智能控制开关)、电源底座,排气扇;给水类:各种型号的水龙头(含自动冲水龙头);各类软管;排水类:化粪池、隔油池的清理;排水管疏通、排水篦盖、格栅;空调类:风管机、吊顶空调、立式空调、挂式空调清洗、消毒、加雪种;各种冷凝水管维修更换,分体空调拆、装移位;冷凝水阀门,风机盘管维修;消防类:维修更换应急照明设备;维修更换应急指示标志;各类消防设施检测;电梯类:全部电梯维修保养项目(包括载荷试验),中标人提供维保劳务,也免费更换电梯易损件。对于单件单项维修低于1000元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超过1000元的经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承担。

2.12.12.门禁监控、电话、网络等设施的维修管理;

2.12.12.1.1.1.保证网络通畅,做好弱电系统的相关工作;

2.12.12.2.2.2.门禁系统的日常管理,门禁系统日常维修及强、弱电线路的维护、故障识别与处理,协助其他弱电部分和电话的调通、维护等。

2.13.13.电气设施设备检测:每年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电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测。

3.后勤保障工作

3.1.1.协助配合本物业内文化娱乐活动,包括日常活动举办及节假日活动布置等,并做好活动后的清洁工作;

3.2.2.协助项目范围内物资、家具等搬运服务。

3.3.3.服务范围内的水、电、燃气、网络、电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提供代收代缴服务。

4.安保及车辆管理

4.1.1.中标人需制定科学规范的安保人员培训计划,包含突出实战训练,安保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消防演练、防恐演练等,保障日常需求及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的平稳运行。

4.2.2.制定完善的安保服务方案,有效保障项目范围内安全和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4.3.3.确保项目范围内财物的安全;

4.4.4.确保举办重要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5.5.确保道路畅通,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对停车场及场内设施设备(含充电桩)、人脸识别系统进行管理维护,保障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4.6.6.根据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对出入安保管辖范围内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4.7.7.为园区及楼宇出入口配置安防物资,包含防暴钢叉、防刺服、防暴盾牌、防暴钢盔、丁字警棍等。

5.消防安全管理

5.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服务企业需根据该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5.1.1.1.1.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1.1.2.2.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1.1.3.3.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包括消防火灾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隔离、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1.1.4.4.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1.1.5.5.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1.1.6.6.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1.1.7.7.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5.2.2.全面负责协助管辖区域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安全防范的有关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5.3.3.负责及时、正确处理物业内的各类突发事件;配合调查物业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意外事故;

5.4.4.负责楼栋的消防管理,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确保系统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并制订消防应急方案。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是义务消防员,接受消防培训(由中标人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小型消防演习,消防演练前设置明显标识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人员;

5.5.5.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拟定相应的措施,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支援等安全体系;

5.6.6.建立突发性预警机制,在发生火灾、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时,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

5.7.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6.清洁保洁管理

6.1.1.基本要求

6.1.1.1.1.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6.1.1.2.2.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6.1.1.3.3.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6.1.1.4.4.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6.2.2.区域保洁

6.2.2.1.1.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A.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B.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C.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D.天花、墙面保持干净无尘、无蜘蛛网;E.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其他功能室定期清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6.2.2.2.2.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A.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B.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2.3.3.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2.4.4.4.茶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2.5.5.5.作业工具间:A.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B.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6.2.2.6.6.6.公共卫生间:A.每天清洗及保洁各区域的洗手间、检查并及时更换洗手间纸巾、洗手液、香薰、垃圾袋等耗材;B.每小时对洗手间开展巡视工作,厕所内无臭无味,目视地面、坑位、小便池、洗手盆干净,无尿迹、痰迹和其他污迹,无茶渣、烟头、纸巾、果皮等垃圾存在,特殊情况需按实际加强消毒频次;C.本项目测评公厕,须按照相关文件全面掌握公厕的保洁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厕进行保洁;

6.2.2.7.7.7.电梯轿厢:A.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B.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

6.2.2.8.8.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2.9.9.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2.10.10.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3.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

6.3.3.1.1.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6.3.3.2.2.2.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3.3.3.3.3.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3.3.4.4.4.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

6.3.3.5.5.5.外墙(玻璃幕墙、铝板、瓷砖、石材墙面)每年至少清洁1次。

6.4.4.垃圾分类及清运

6.4.4.1.1.1.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的,物业管理单位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即本项目的中标人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项目的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

6.4.4.2.2.2.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相关要求;

6.4.4.3.3.3.桶身表面干净、完好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

6.4.4.4.4.4.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

6.4.4.5.5.5.垃圾装袋,日产日清,垃圾的清运要求每天至少两次;

6.4.4.6.6.6.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

7.绿化养护及绿植摆放

7.1.1.负责承担服务范围内的绿化、树木及摆放植物的维护、保养、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杂草、补苗、松土、杀虫、杂物清除等管理;

7.2.2.根据植物生长习性、种植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养护。包括光照管理、温度管理、水分管理、土壤管理、施肥管理、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等;

7.3.3.落实公共绿地、花坛、树木养护措施,修剪、更换及时,无破坏、践踏、无虫害、枯死及随意占用现象;

7.4.4.绿地、花坛、树丛无杂草、纸屑、枯死树叶、烟头等杂物。

7.5.5.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汛期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提前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如加固室外、露台等绿植以防倒伏和伤人等工作。

7.6.6.负责采购单位物业范围内室内绿植的绿化租赁及管养等工作,绿植摆放区域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7.7.7.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绿化养护及绿植租赁有关任务、提供绿化养护及绿植租赁有关文字材料。

7.8.8.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其他绿化养护及绿植租赁相关其他特别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予尽量满足。

7.9.9.提出绿化合理化建议。

8.消杀管理

8.1.1.根据《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的要求,在蚊蝇等“四害”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四害”药物,有效控制蚊蝇等“四害”的滋生,确保物业建筑物范围内的“四害”密度降低到最小。

8.2.2.确保消杀频次、空间满足物业环境需要,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内。

8.3.3.消杀设备配备要求:

8.3.3.1.1.1.根据防治的要求和药物的剂型选择合适的雾化性能好、操作灵活方便的喷雾器械;

8.3.3.2.2.2.办公楼室内禁止使用热烟喷雾机,应选用不产生废气的电动式、充电式喷雾机,或手动喷雾器械;

8.3.3.3.3.3.室内灭鼠以物理器械捕杀为主,原则上不使用杀鼠剂灭鼠,保障办公室安全,防止异味产生。

8.4.4.消杀药剂要求:

8.4.4.1.1.1.所用药剂必须有“三证”,即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

8.4.4.2.2.2.所用药剂必须高效、低毒、安全和绿色环保,对防治对象敏感性高,对高等动物安全、低毒,对环境影响小;

8.5.5.如遇突发疫情等状况需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消杀;突发灾害(如洪水等)的应急消杀。

8.6.6.其他

8.6.6.1.1.1.消杀作业时间要求: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及法定节假日进行;应急消杀除外;

8.6.6.2.2.2.不得影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

9.设施设备要求

为保障物业管理、绿化管养工作的正常开展,中标方需自行配备草坪修剪机、绿篱修剪机、高压清洗机、电工相应设备、作业升降机等设施设备。

10.物业服务档案管理

10.1.1.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检查记录、安全隐患台账、特种设备专门台账、安全培训及教育资料等,分类完整有序地保管物业档案,实行物业档案资料的系统化、科学化、电脑化管理,保证各类档案、资料便于查询;

10.2.2.做好各类安全生产迎检工作资料;

10.3.3.要求分类有序地保管档案、资料,保证各类档案、资料完整,便于查询。建立完善档案系统,规范各项管理,实行信息化归档,包括所聘请的全部员工的资料需报备采购人,实行双档制;

10.4.4.做好本区域内设施设备检查,检修,维保等工作的建档管理。

11.保密管理

11.1.1.中标人拟派的服务人员应进行专业的保密培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包含的保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1.1.1.1.对发现的遗失文件、资料,不得随便传阅,应及时上交相关部门;

11.1.1.2.2.2.一律不得摘抄、外传、议论用户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任何文件及方案;

11.1.1.3.3.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办公区域的录音、录像,对一切泄密行为立即制止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1.1.1.4.4.4.不得泄露各单位职员的私人电话、工作时间及生活规律。

12.特别清洁服务项目

12.1.1.当采购单位举办重大会议、上级或外宾来检查参观和遇到突发事件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特别清洁服务,中标供应商要全力支持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工作。特别清洁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序号 特别清洁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备注
1 协助负责节假日氛围烘托工作及大型会议的布置 按日常清洁标准做好清洁工作,对门口、大堂等明显地方或采购单位指定的地方,派专人不间断检查、清理,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特别要求。 采购单位需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本项目联系人
2 上级或外宾来检查参观 按日常清洁标准做好清洁工作,对门口、大堂等明显地方或采购单位指定的地方,派专人不间断检查、清理,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特别要求。 采购单位需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本项目联系人
3 火警水浸事故处理 按日常清洁标准做好清洁工作,对出现事故的地方,按采购单位要求在第一时间集中安排人力突击清理现场垃圾,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特别要求。 采购单位可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本项目联系人
4 强台风袭击 根据采购单位需要,派人协助采购单位人员做好抗风工作,对于台风袭击造成的垃圾,及时予以清理,满足采购单位特别要求。 采购单位可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本项目联系人
5 其他 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其他特别要求,应予尽量满足,实现楼宇的卫生环境美丽。 采购单位可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本项目联系人

(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要求配备的服务团队人数至少118人,合同期间内所有服务人员的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加班安排,节日正常值班等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深圳市全日制务工者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的服装费、包括人员购置的所有器械器材费用、社保费用、管理费、培训费均由中标人负责。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序号 人员类型 数量 人员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专业,持相关资格证优先;具备团队管理、沟通协调、问题解决及物业法规知识。
2 经理助理 1 本科或以上学历,1年以上物业或行政助理经验;擅长文档处理、事务协调、数据统计,辅助项目经理工作。
3 财务人员 1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 综合客服 2 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客服或物业前台经验;具备良好沟通表达、情绪管理能力,熟悉物业业务流程,耐心解答业主问题。
5 人事行政文员 2 专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中文、法律、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能够熟练撰写和处理各类公文、通知、报告、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函等。文字要求条理清晰、用语规范、符合政府行文标准。
6 IT运维专员 2 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1年以上 IT 运维经验;掌握网络、软硬件及物业系统维护技能,能快速处理技术故障。
7 工程主管 1 要求具备电工或维修工等相关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备2年以上物业设施维修经验,其中至少1年以上担任机电班长或工程主管岗位的管理经验,具备处理突发机电故障的应急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8 水电工 5 持有电工证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熟悉水电系统(给排水、强弱电)的安装、检修与维护,能排查线路故障、处理管道问题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了解物业项目水电设施特性(如配电、供水系统)。
9 安防管理人员 56 身高:1.60米以上,持保安员证上岗。其中保安队长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含保安队长1人
10 清扫卫生人员 47 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其中清洁主管必须要有一定清洁管理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需穿着统一的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含环境主管1人
总人数合计:118人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本次采购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内不因物价、人工、税费出现上涨等情形而调整合同价款。一年合同期结束前三个月,采购人按照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进行续签,总合同期限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付款方式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人每年1月、7月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付款申请及合规等额发票并核对无误后,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当年上半年、下半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因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预付,故第一次支付时应预留当期绩效考核金,之后的每一次支付应预留当期绩效考核金后,根据前次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加上前次的实际绩效考核金一同发放。

(三)考核标准

序号 评分指标 指标描述 分数 得分
一般性条款
1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统一着装、文明服务、举止得体,熟悉岗位职责,认真填写相关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各种记录资料;不泄露入住单位的个人、家庭、单位及商业资料;遵守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得10分。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2 报修处理 在指定位置张贴报修/投诉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字迹清晰、无损坏;30分钟之内响应客户诉求,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做好解释工作;有完整报修、维修、处理、回访记录,并整理归档。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3 环境卫生 建立相应保洁制度、消杀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清洁服务定时定点,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整洁、干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使用环保清洁剂;卫生间易耗品及时更换;每日巡回保洁,无积尘、无污迹、无杂物,表面光亮,干净整洁,地面保持干爽状态;不得翻动办公物品、文件,办公用品轻拿轻放;及时响应客户保洁需求,30分钟内应派员到位,无法做到的做好解释工作。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4 绿化管养 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季节变化和绿化植物的生长特点,制定养护计划,分类养护和维护,保持绿地清洁。定期进行修剪、打药等操作时,工作人员应穿戴安全制服、安全帽、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工作现场必要时应设立安全标志牌。发现死苗应立即予以清理,及时补植回原来的品种及规格,不得出现裸土。室外植物应生长良好,开花整齐,色彩搭配合理,无病虫害,轮廓清晰,确保无枯枝残花。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5 设施设备管理 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空调、给排水系统、直饮水系统、照明系统、锅炉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中控室、设备机房,应做好标识标志,应在可能危及物业安全的区域和事故易发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定期清洁维保,维保修人员应持证上岗,保障全天候正常运转。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6 工程管理 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作业人员履行查验手续,与入驻单位确认具体施工需求;严格执行控烟、涉密区域管制等相关管理规定,如遇举行重大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等待入驻单位确认活动结束后方可恢复施工;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清场工作并收回作业人员的出入证件。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7 房屋维护与管理 建立房屋维护与管理制度,对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有效管理;建立房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开展维修工作,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整理归档;制定房屋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及时对房屋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8 秩序维护 有收集和登记入驻单位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并建档,档案清晰、完整、准确,有定期更新记录;做好人员来访登记,对证件进行扫描和登记,确认是否有故意滋事、扰乱机关办公秩序及恶意滞留人员;重要出入口及监控室应24 小时轮流值班,重点区域和部分时段以及有特殊情况时,应每定期巡逻,工作应有签字记录、存档;维护好物业区域内停车区域,做好车辆管理;重大活动有相应的活动安保方案,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无妨碍大型活动安全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9 执行力情况 甲方对乙方安排工作落实事宜,包括物业资料查询、人员食宿安排、后勤保障、重大临时性事项等工作的执行力。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5分。 20
强制响应条款
1 消防安全 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区域应配备至少 1 名持有消防上岗证的专职消防安全人员,消防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培训,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按照国家相应法规对物业管理区域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重点区域可增加数量,设立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等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填写相应表格,每日巡查消防设备的相关记录并归档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杂物、无障碍,无锁门等情况;发生火灾险情时,3分钟内应有人员到达现场查看,5分钟内应有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设置消防宣传专栏,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 应急管理 建立并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暴雨、雷电应急预案,火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停电应急预案,突发跑水应急预案,电梯困人应急预案,燃气泄漏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打架斗殴应急预案等;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方式、频次和要求,评估培训效果;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明确不同类型应急预案的演练形式和内容,每年至少组织 2 次应急演练,进行演练效果评估和总结;应配置应急物资,并指定存放地点,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和使用记录,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应有明确专职部门,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态势,第一时间报告或报警,在 15 分钟内召集安保人员在指定地点集合。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当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抵达后做好协助处置工作;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应进行事后恢复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全过程的记录(包括各类图像、录音、录像、文字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备注:

1.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每月度评分,满分100分,取每半年月度考核平均值作为该期绩效考核分。提留每半年物业服务费的6%作为绩效考核金;

2.绩效考核分一般性条款和强制响应条款,每月评分以一般性条款为依据,按具体情况打分;强制响应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一次未响应扣除本年度全部绩效考核金,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考核≥90分,绩效考核金全额支付;60≤考核评分<90,实际绩效考核金=全额绩效考核金×考核评分/100;考核评分<60,绩效考核金全部扣除。

4.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或上级文件要求以及采购方的工作需要,采购方有权对考核办法进行单方面的调整和更新,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

(四)保险

中标方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期内,中标方需购买保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保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意外险、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停车场车辆保险以及其他财产保险,并在一个月内将购买保险清单交采购单位备案。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如中标人原因提出不再续约意向的,应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做好相关移交及安置工作。

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食宿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未经提前商定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中标人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备,获准后方可采用,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合同期内,如需更换分包单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书面申请并获同意;中标人需具备完整的第三方考核制度。

4..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管。

5.当遇应急突发事件采购人提出人员支援的要求时,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确保在30分钟之内组织人员到达项目服务地点,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6.设备运行、维护所用柴油、润滑油、冷媒等消耗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因市电停电、设备维修、停电演练、重要会议以及大型活动等需运行发电机所消耗的柴油由中标单位负责。

7.重要说明:

如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1)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

(2)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

(3)中标人服务人员在管理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一)如因采购单位原因,造成中标单位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并直接造成中标单位经济损失的,采购单位应给予中标单位相应补偿。

(二)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给予采购单位相应补偿。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限期整改,中标单位逾期未进行整改且未提供合理说明,经双方协商未解决问题,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在此期间每逾期一日则必须向采购单位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原则上该违约金不得超过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总金额的20%。

(三)因采购单位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采购单位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中标单位员工利用工作之便非法获取或者泄露采购单位工作秘密,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确定该损失确属中标单位责任,中标单位应做出全部赔偿,同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物业管理总金额的20%。

(五)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期未满,中标单位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或合同届满后,中标单位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采购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七)合同其他条款、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办法)等对违约行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若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如在执行本项目合同中双方发生争议,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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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承诺函
投标人情况介绍 内容格式自定
附件(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生成投标文件280%

页码:of1280%

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认证情况

(6)投标人荣誉情况

(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公开部分)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5)项目实施方案

(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7)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9)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非公开部分)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做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

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已在规定章节中提供的,此处不重复提供。)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

(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的,“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对于以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

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服务承接商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

第六、七、八处,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服务承接商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相关服务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如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作出要求。

6、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7、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四、类似项目业绩

五、投标人认证情况

六、投标人荣誉情况

七、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公开部分)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响应)供应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本证明书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填写相关内容)
2 (填写相关内容)
3 …………

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七、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八、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九、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非公开部分)

(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日期:

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特别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7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二)订单融资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

2、供应商账户信息

投标人(单位全称):;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注:本项填写内容作为订单融资开展的参考信息,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与综合实力评审相关的节点)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2026年管委会园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MB2E0207XQ

法定代表人:隋大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3号政和楼1栋二楼211室

乙方(服务方):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服务位置、范围及面积

物业管理服务位置、范围及面积:标的物业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大德路3号,服务范围政和楼1-2栋、仁和楼1-2栋、怡和楼1-2栋、悦和楼1-2栋、综合服务厅、文贞楼1栋、文贞楼2栋、文贞楼3栋,具体详见《物业服务范围清单》(附件1),服务面积约为94054.46平方米。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内,因项目租赁面积变动、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实际物业管理总面积较招标面积增长不超过5%(含5%)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新增面积的管理服务工作,且不就该部分新增面积要求任何额外的费用或补偿,其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之中。

第二条物业服务期限

(一)物业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考核,如履约考核为合格,则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第三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年,计费面积:94054.46平方米,不含税物业服务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以上费用包含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但不包含水、电、燃气、网络、有线电视、电话等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合同期限内不因物价、人工、税费出现上涨等情形而调整合同价款。

(二)其他相关费用

1.水、电、燃气费用。本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安装水、电、燃气计量表,水电燃气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并据实提供合规发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金额,每半年随物业服务费一同支付。若出现同一计量表多家单位使用时,按物业服务面积比例分摊。

2.甲方应当缴纳的有线电视、网络、固话等费用按实际使用情况、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合规发票后,每半年随物业服务费一同支付。

(四)支付方式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每年1月、7月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合规等额发票后,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年上半年、下半年的物业服务费至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因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预付,故第一次支付时应预留当期绩效考核金,之后每一次支付应预留当期绩效考核金后,根据前次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加上前次的实际绩效考核金一同发放。

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保证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乙方无法收到物业服务费用或迟延收到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有更改,乙方必须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约定确认:因乙方迟延提供发票、财政拨款、不可抗力等甲方不可控的原因导致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服务项目缋效考核

(一)双方约定,每年物业服务费的6%为绩效考核金。

(二)甲方按月度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考核评分,取每年月度考核平均值作为该期绩效考核分,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支付绩效考核金(评分表详见附件2)。

(三)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A:90≤考核评分≤100;

B:80≤考核评分<90;

C:70≤考核评分<80:

D:60≤考核评分<70;

E:考核评分<60。

(四)当考核评分≥90分,绩效考核金全额支付;60分≤考核评分<90分,实际绩效考核金=全额绩效考核金x考核评分/100;考核评分<60分,绩效考核金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第五条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3。

第六条甲方/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节能降耗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按乙方投标时所列项目对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二)甲方有权对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及评价。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

(四)每年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投标承诺完成各项服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报告。

(六)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投标的内容,甲方有权按投标报价扣除相关费用。

(七)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乙方在本物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八)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服务方权利和义务

(一)本项目服务的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所在区域,是保障全区政务高效有序运转的核心区域,对安全性、保密性、严肃性及规范性有特殊的要求,乙方应贯彻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重要要求,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优的服务、最现代化的管理提供物业服务。

(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讲政治、守规矩,坚决服从甲方的管理。特别是核心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并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加以落实。

(三)乙方应配备不少于由1名项目经理、1名经理助理和不少于7人的核心服务团队人员,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核心服务团队人员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包括核心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参与其他服务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乙方应提供物业服务范围内物业区域的保洁、消杀、公共秩序维护、停车场管理、公共绿化养护、检测、维修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清单由甲方负责明确(仅限于常规服务内容)。

(五)乙方应提供办公区域附属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所需要的维修、原配套设施维护更换等服务。

(六)乙方及所属员工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应做到举止得体、文明服务。

(七)乙方应负责台风、暴雨、停水、停电、电梯困人、群众上访等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理。

(八)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九)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有权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

(十)乙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与施工方签署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的约定,对进场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进行管理。

(十一)乙方有权规范室外空调机的安装,保证物业外墙面的整洁统一。

(十二)乙方有权对物业范围内的广告制作安装进行监管,经乙方审核符合物业规范、安全标准且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妥后,方可施工制作。

(十四)乙方有权规范物业服务范围内噪音等违法或扰民行为,维持物业环境的统一及协调。属于行政管理事项的,应当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

(十五)乙方应对物业进行日常巡查,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点反馈至甲方。

(十六)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政策变更,而导致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五)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日数计算,日服务费标准按月服务费除以30日计算。

(六)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合同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二)如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进行整改且未提供合理说明,经双方协商未解决问题,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此期间每逾期一日则必须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原则上该违约金不得超过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总金额的20%。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或合同届满后,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五)合同其他条款、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办法)等对违约行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若乙方违约,甲方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本合同项下各种通知、文件以及争议解决程序中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按合同首页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送达对方,送达地址或方式需要变更的,双方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视为未变更。

双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准确、不真实,或者送达地址方式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对方,或者因拒绝签收导致有关文书未被实际接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电子方式送达的,自进入对方联系人指定系统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或者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十二条保密规定

乙方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附则

(一)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变更;若双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仍按本合同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范围外的服务项目,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服务合同予以约定。

(二)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名称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条款不变,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物业服务范围清单

2.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3.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合同盖章页)

(本页为合同盖章页)

甲方(签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

物业服务范围清单

序号 物业服务位置 面积(㎡)
1 政和楼1栋 7855.70
2 政和楼2栋 9067.18
3 仁和楼1栋 9685.90
4 仁和楼2栋 10025.13
5 政和楼院子 5935.00
6 仁和楼院子 6076.00
7 怡和楼1栋 7410.00
8 怡和楼2栋 5007.89
9 悦和楼1栋 4991.36
10 悦和楼2栋 7838.87
11 城市综合服务厅 3449.73
12 文贞楼1栋1-2层 5647.73
13 文贞楼2栋2层、4层(各一半) 2887.74
14 文贞楼3栋(扣除邮政605㎡) 8176.23
合计 94054.46

附件2:

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序号 评分指标 指标描述 分数 得分
一般性条款
1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统一着装、文明服务、举止得体,熟悉岗位职责,认真填写相关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各种记录资料;不泄露入住人的个人、家庭、单位及商业资料;遵守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得10分。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2 报修处理 在指定位置张贴报修/投诉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字迹清晰、无损坏;30分钟之内响应客户诉求,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做好解释工作;有完整报修、维修、处理、回访记录,并整理归档。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3 环境卫生 建立相应保洁制度、消杀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清洁服务定时定点,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整洁、干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使用环保清洁剂;卫生间易耗品及时更换;每日巡回保洁,无积尘、无污迹、无杂物,表面光亮,干净整洁,地面保持干爽状态;及时响应客户保洁需求,30分钟内应派员到位,无法做到的做好解释工作。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4 绿化管养 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季节变化和绿化植物的生长特点,制定养护计划,分类养护和维护,保持绿地清洁。定期进行修剪、打药等操作时,工作人员应穿戴安全制服、安全帽、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工作现场必要时应设立安全标志牌。发现死苗应立即予以清理,及时补植回原来的品种及规格,不得出现裸土。室外植物应生长良好,开花整齐,色彩搭配合理,无病虫害,轮廓清晰,确保无枯枝残花。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5 设施设备管理 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空调、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中控室、设备机房,应做好标识标志,应在可能危及物业安全的区域和事故易发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定期清洁维保,维保修人员应持证上岗,保障全天候正常运转。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6 工程管理 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作业人员履行查验手续,与入驻单位确认具体施工需求;严格执行控烟、涉密区域管制等相关管理规定,如遇举行重大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等待入驻单位确认活动结束后方可恢复施工;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清场工作并收回作业人员的出入证件。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7 房屋维护与管理 建立房屋维护与管理制度,对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有效管理;建立房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开展维修工作,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整理归档;制定房屋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及时对房屋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8 秩序维护 有收集和登记入驻单位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并建档,档案清晰、完整、准确,有定期更新记录;做好人员来访登记,对证件进行扫描和登记,确认是否有故意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及恶意滞留人员;重要出入口及监控室应24 小时轮流值班,重点区域和部分时段以及有特殊情况时,应每定期巡逻,工作应有签字记录、存档;维护好物业区域内停车区域,做好车辆管理;重大活动有相应的活动安保方案,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无妨碍大型活动安全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10
9 执行力情况 甲方对乙方安排工作落实事宜,包括物业资料查询、后勤保障、重大临时性事项等工作的执行力。以上事项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5分。 20
强制响应条款
1 消防安全 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区域有配备至少 1 名持有消防上岗证的专职消防安全人员,消防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培训,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按照国家相应法规对物业管理区域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重点区域可增加数量,设立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等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填写相应表格,每日巡查消防设备的相关记录并归档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杂物、无障碍,无锁门等情况;发生火灾险情时,3分钟内应有人员到达现场查看,5分钟内应有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设置消防宣传专栏,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 应急管理 建立并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暴雨、雷电应急预案,火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停电应急预案,突发跑水应急预案,电梯困人应急预案,燃气泄漏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打架斗殴应急预案等;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方式、频次和要求,评估培训效果;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明确不同类型应急预案的演练形式和内容,每年至少组织 2 次应急演练,进行演练效果评估和总结;应有配置应急物资,并指定存放地点,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和使用记录,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应有明确专职部门,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态势,第一时间报告或报警,在 15 分钟内召集安保人员在指定地点集合。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当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抵达后做好协助处置工作;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应进行事后恢复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全过程的记录(包括各类图像、录音、录像、文字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备注:

1.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每月度评分,满分100分,取每年月度考核平均值作为该期绩效考核分。提留每年物业管理费的6%作为绩效考核金;

2.绩效考核分一般性条款和强制响应条款,每月评分以一般性条款为依据,按具体情况打分;强制响应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一次未响应扣除本年度全部绩效考核金,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考核评分≥90分,绩效考核金全额支付;60≤考核评分<90,实际绩效考核金=全额绩效考核金×考核评分/100;考核评分<60,绩效考核金全部扣除。

4.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或上级文件要求以及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对考核办法进行单方面的调整和更新,乙方需无条件接受。

附件3:

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物业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本体(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本物业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全面运维管理,具体包括:

2.1房屋及设备:建筑本体(如上下水管、落水管等)及其核心设备系统(如电梯、配电、空调、消防、门禁监控等)的日常运行、维修与养护。

2.2公用设施:道路、室外管网、化粪池、绿化、路灯、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2.3附属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家具及办公设备的维修与养护。

3.后勤保障:负责物业范围内相关费用代缴、日常及节假日活动举办协助、相关物资的搬运工作等。

4.公共环境保洁: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

4.1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楼道、通道、卫生间、绿化带、停车场、风雨连廊(顶部落叶)、外墙、屋面等;

4.2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化粪池、隔油池、排污、排水管道清理;

4.3所有洗手间的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的检查、更换、添加;

4.4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消杀工作;

4.5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环境要求,负责采购单位物业范围内室内绿植的绿化租赁及管养等工作,绿植摆放区域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其中办公楼大堂花卉摆放布局每年至少进行三次调整。

4.6室外绿化(垂直绿化)及园林景观日常管养,包括修剪施肥、浇水、杀虫及绿化补种。对大院内主要景观的时花定期进行更换。

4.24小时保安护卫、安防监控值班及公共秩序的管理,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的巡逻和管理。

5.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制定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安全等演练方案。

(二)物业服务标准

1.房屋管理维护及要求

服务区域内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卫生间等)的日常零星维修、养护和管理。

1.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

1.1.1.每月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该维修项目不含房屋地基沉降、承重结构变形等重大维修);

1.1.2.每月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广告牌、幕墙玻璃、雨棚、散水、空调外机支撑构件、外挂设备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1.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1.4.每年台风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制定应急预案,强降雨天气前后、雨季检查门窗、广告牌、外挂设备、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做好防护工作,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1.5.楼体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

1.1.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2.其他设施

1.2.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定期清理排污、排水管道,化粪池要求每半年清掏一次,排水暗沟要求每季度清理1次。

1.2.2.每年至少开展1次高压设备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1.2.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等通畅不堵塞。

1.3.施工监督管理

1.3.1.施工前,协助采购人完成物业服务范围内施工管理及备案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管理服务协议,明确施工须知及相关要求;

1.3.2.受采购人委托,协助监理单位对施工全过程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重点管控施工对房屋结构安全、人身安全的影响,避免干扰正常办公及生活秩序;

1.3.3.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问题,工程完工后督促施工单位清理现场,确保场地干净整洁。

1.4.房屋零星维修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方案实施。对于单件单项维修项目低于1000元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超过1000元的经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承担。

2.设施设备管理

2.1.制定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方案,物业及所有设备、设施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交接手续齐备;

2.2.设施设备管理、保养、检修制度完备、记录齐全;

2.3.配电房及供电系统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管理,运行良好,制定切实可行的供电应急预案,设备状态标识明显、统一;

2.4.弱电系统确保状态良好,设备整洁、标识明显,维修及时率98%以上,维修合格率100%;

2.5.编制火灾应急预案,消防系统设备可随时启用,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紧急疏散指示明确,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2.6.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防止跑、冒、漏、滴等现象,对本项目物业范围内的水池每半年应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并对水池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水质应符合GB5749-2006的要求,如遇突发情况使供水管网受到污染的,应及时清洗、消毒,确保无二次污染;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2.7.空调运行正常,设备完好率99%以上,无“跑冒漏滴”现象和超标噪声,符合国家环保噪声限值标准,每年对空调内机进行滤网清洗、蒸汽清洗、药水清洁、消毒等至少一次;

2.8.照明系统外观整洁,无缺陷、松落和安全隐患,光源完好率、维修及时率100%;

2.9.电梯的日常巡视维护保养,本项目按照大包的维护保养方式进行;

2.10.安排消防设施调试维修保养专业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查、维修与保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11.维护下列设施设备:家具类: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会议桌、沙发等;办公设备类: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装饰类:各类门、窗五金(含锁、闭门器)、门牌及各类标志;市政类:各类井盖;道路标志牌、标志杆、道路减速带;电器类:各种灯具(含节能灯胆、灯管)、各种开关(含智能控制开关)、电源底座,排气扇;给水类:各种型号的水龙头(含自动冲水龙头);各类软管;排水类:化粪池、隔油池的清理;排水管疏通、排水篦盖、格栅;空调类:风管机、吊顶空调、立式空调、挂式空调清洗、消毒、加雪种;各种冷凝水管维修更换,分体空调拆、装移位;冷凝水阀门,风机盘管维修;消防类:维修更换应急照明设备;维修更换应急指示标志;各类消防设施检测;电梯类:全部电梯维修保养项目(包括载荷试验),中标人提供维保劳务,也免费更换电梯易损件。对于单件单项维修低于1000元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超过1000元的经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承担。

2.12.门禁监控、电话、网络等设施的维修管理;

2.12.1.保证网络通畅,做好弱电系统的相关工作;

2.12.2.门禁系统的日常管理,门禁系统日常维修及强、弱电线路的维护、故障识别与处理,协助其他弱电部分和电话的调通、维护等。

2.13.电气设施设备检测:每年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电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测。

3.后勤保障工作

3.1.协助配合本物业内文化娱乐活动,包括日常活动举办及节假日活动布置等,并做好活动后的清洁工作;

3.2.协助项目范围内物资、家具等搬运服务。

3.3.服务范围内的水、电、燃气、网络、电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提供代收代缴服务。

4.安保及车辆管理

4.1.中标人需制定科学规范的安保人员培训计划,包含突出实战训练,安保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消防演练、防恐演练等,保障日常需求及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的平稳运行。

4.2.制定完善的安保服务方案,有效保障项目范围内安全和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4.3.确保项目范围内财物的安全;

4.4.确保举办重要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5.确保道路畅通,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对停车场及场内设施设备(含充电桩)、人脸识别系统进行管理维护,保障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4.6.根据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对出入安保管辖范围内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4.7.为园区及楼宇出入口配置安防物资,包含防暴钢叉、防刺服、防暴盾牌、防暴钢盔、丁字警棍等。

5.消防安全管理

5.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服务企业需根据该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5.1.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1.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1.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包括消防火灾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隔离、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1.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1.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1.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5.2.全面负责协助管辖区域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安全防范的有关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5.3.负责及时、正确处理物业内的各类突发事件;配合调查物业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意外事故;

5.4.负责楼栋的消防管理,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确保系统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并制订消防应急方案。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是义务消防员,接受消防培训(由中标人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小型消防演习,消防演练前设置明显标识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人员;

5.5.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拟定相应的措施,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支援等安全体系;

5.6.建立突发性预警机制,在发生火灾、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时,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

5.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6.清洁保洁管理

6.1.基本要求

6.1.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6.1.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6.1.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6.1.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6.2.区域保洁

6.2.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A.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B.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C.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D.天花、墙面保持干净无尘、无蜘蛛网;E.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其他功能室定期清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6.2.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A.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B.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4.茶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6.2.5.作业工具间:A.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B.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6.2.6.公共卫生间:A.每天清洗及保洁各区域的洗手间、检查并及时更换洗手间纸巾、洗手液、香薰、垃圾袋等耗材;B.每小时对洗手间开展巡视工作,厕所内无臭无味,目视地面、坑位、小便池、洗手盆干净,无尿迹、痰迹和其他污迹,无茶渣、烟头、纸巾、果皮等垃圾存在,特殊情况需按实际加强消毒频次;C.本项目测评公厕,须按照相关文件全面掌握公厕的保洁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厕进行保洁;

6.2.7.电梯轿厢:A.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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