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目[A3303010410007287001001]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17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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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目[A33********87001001]

<span id="litPositio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目

项目代码:

23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8014

标段(包)名称: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87001001

招标人:

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180****5606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47:07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来源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接收时间:

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建设项目招标文件_2********1.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ggzy.zj.gov.cn/jyxxgk/002001/002001011/********/346ad177-a614-409b-88bd-47301d11a802.html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

供电所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监督机构: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目已乐清市发展和改革

局以项目代码:23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801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

为100%,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

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6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62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3123.03m2,建筑面积2000m2。本项目新建1幢地上3层建筑,建

设用地为新征用地。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镇区。

2.2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室内外装修、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本工程

量清单说明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6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

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

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

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

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

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扫描件。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

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向招标人报备

符合规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

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分网(网址: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分网(网址:

***********)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

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

(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10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7.行政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

监督机构: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丹霞路168号 地址: 乐清市旭阳路6698号天际东方大厦
联系人: 翁先生 3515室
电话: 135********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180********

2025年月日

附件2

招标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日00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日17时00分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2025年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丹霞路168号联系人:翁先生电话:13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旭阳路6698号天际东方大厦3515室联系人:余女士电话:********/180********
1.1.4 工程名称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项目
1.1.5 工程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见招标公告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2(4)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2.其他:。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无法承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工作。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公布至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层级)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上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联系方式:********/180********联系人:余女士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组成:(1)商务标☑(2)技术标☑(3)资信标☑(4)资格审查资料
(一)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投标报价封面投标报价扉页编制说明投标报价费用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主要工日一览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主要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三)资信标,包括:☑信用评价等级情况
☑(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附表3.5款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8%,最高限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4..其他:招标控制价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投标人须知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同表6,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信息截图,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还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复制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在建项目中办理更换的,还应按本附表第10.4款要求提供证明资料。8.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 信息截图复制件。☑10.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扫描件。
3.7.3(1)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7.3(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本章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其他:技术标采用明标。
☑3.7.3(3)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见招标时间安排表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4.其他:。
5.2 开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详见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1人、技术专家3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
6.3 评标办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6.3.1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招标人在开标时从以下方法(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种,具体见附件)中随机确定:1.方法一☑3.方法四☑4.方法五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4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2 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具体以发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①计算机网卡MAC地址、②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③CPU序列号、④主板序列号、⑤投标工具标识号五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的为准);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⑩未按本附表第3.5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⑫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曾在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被变更且变更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⑬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技术标评审内容:☑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5)其他评审内容: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在公示期第N天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其投诉时效为收到招标人异议答复次日起10-N+1天。
10.3 定标前核查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者项目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的,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变更,原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7 特别说明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详见合同。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按乐清市标化工地的要求、规定执行。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其他:(1)解密时间为30分钟(2)对拟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核查: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以下列查询途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为投标截止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2)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3)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为准;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5)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2)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

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

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

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

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

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

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

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

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

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

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并报价。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见须知前附表3.5。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

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

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

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

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

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

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

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

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

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

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

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不少于3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

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

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

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

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

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

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

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附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确认通知

附件一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

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

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压缩包)已包括工

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内容。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另行下载。

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1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

并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导入投标工具、完成CA签章。

(一)商务标

1.投标函,应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填写相应的信息(投标

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填写),并通过投标工

具转换成PDF格式,最后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2.投标函附录、商务标其他资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单个文件大

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的对应目录,并进行CA电子签章、

验证。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当生成WZTB(或WZTBX)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

程量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二)技术标

1.技术标(除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外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以Word

文件格式编制(设置纸张大小为A4,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

“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

验证。

2.技术标(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应以Word文件格式(设置纸张

大小为A3,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编制,分别导入投标工具-“施工进度网络图”、

“施工总平面图”模块,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

(三)资信标

资信标,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

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资信标”,

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四)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

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文件”,并进行C

A电子签章、验证。

(五)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制作后生成投标文件的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加

密).WZTF》,投标应使用加密文件格式!)和不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不加密).

nWZTF》)。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自行选择保存备用投标文件或打印纸质投

标文件。

四、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温

州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zyjy-eweb.wenzhou.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本项目

并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

息。详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

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

********,QQ:2328795508。

(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注意事项

(一)投标工具的下载及具体使用,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网址***********

22/8/7/art_1229657119_29.html)。

(二)投标人可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

整情况,并进行重新编辑。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

选择资料打印。

(三)投标人应按本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制作、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未按要求上传到指定模块、制定位置)的,可能导致评标委

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保证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

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

文件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技术标要求采用暗标编制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投标工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

术标附件进行CA电子签章。

(六)投标人自行负责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的使用环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

统、辅助软件、电脑及网络硬件配置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

在的突发状况,及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认定符合

要求的,无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温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附件二

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及相应

的软硬件设备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参数抽取、开标时的异议

及答复、评标时的澄清及答复等交互环节。

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应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及在系统互动区反馈交流,推荐使用IE11

浏览器。

(二)不见面开标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投

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定时间(解密时长为30分钟)自行实施在线

解密,解密限定在设定时间内完成。

(四)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

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发生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

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非正常情形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方案(如调

整解密时间等,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的指令为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作出响应。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五)解密全部完成后,不见面开标大厅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唱标次序,以系统公布为准。招标文件规定

的在开标结束后其他可公布的内容,将按规定陆续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

(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文字(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未按上述规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

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阶段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拟否决其投标时向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对,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等。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摄像头、音响、麦克风、

驱动、浏览器、等软硬件设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解密、交互过

程不稳定或中断、音视频卡顿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2、不见面开标通过投标人CA证书进行开标。投标人端持有投标人CA证书进行系

统操作、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

标的直接责任人)。投标人应当承担在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

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的所有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

借口推脱。

3、CA证书和PIN码。PIN码是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CA证书不被他人

使用。如果投标、开标过程中多次输错PIN码,当前CA证书将被锁定,PIN码的再次

开通需要一定时间。由于投标人输错PIN码导致CA证书被锁定,从而无法进行投标

文件制作、上传、解密以及开标大厅交互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不见面开标交互内容应与本项目开标内容相关,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

招标人有权对其做出禁言处理。

5、不见面开标未尽事宜,详见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教学视频(网址:***********

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57119/index.html)。如有问题,咨询电

话:********,********;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QQ软件,

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电子邮箱:********@qq.com。

附件三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

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函(保单)

(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

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

纳方式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选择金融机

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

☐(3)本标段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具体根据《温州市住建局温州市施工企

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23】57号)确定。

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个月的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子系统(***********

zjj.wenzhou.gov.cn/)“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

为准。若项目延期,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项目延期导致的住建信用资质等级的变化,

确保保证金缴纳到位。

注:

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

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

保函(保单)时间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须再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4、投标保函(保单)应当通过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投标人确认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

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

问题:1.

问题: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

封递交至,。

(工程名称)

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工程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或者补正如下:1.2.……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
投标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标

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

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

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

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

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三)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按规定的方法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

人进行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评审、资信评审(如有)、资格审查。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A(95分)+信用评价得分C(5分)

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靠

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名次优先顺序。

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室用抽球方式进行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具体抽球方法为:

①第一轮抽球先确定各投标人的代表数。首先根据综合得分相同报价也相等的所有投

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顺序号按从小到大的排序来依次确定代表数,例如:有四个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报价也相等,四个投标人甲、乙、丙及丁在开标记录表上的

顺序号分别为7、8、9、10。然后取四个数值分别为1、2、3、4进行抽取来确定代

表数。第一轮抽球结果:第一个抽取的数值为2,那么甲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2”,

第二个抽取的数值为3,那么乙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3”,第三个抽取的数值为1

的,那么丙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1”,第四个抽取的数值为4,那么丁投标人的代

表数就为“4”,第一轮抽球结束;②第二轮抽球确定的是各投标人的名次,同样取

四个数值分别为1、2、3、4进行抽取来确定名次优先顺序。第二轮抽球结果:如第

一个抽取的数值为3的,那么代表数为“3”的乙投标人为第一名;第二个抽球的数

值为1的,那么代表数为“1”的丙投标人为第二名,第三个抽取的数值为“4”的,

那么代表数为“丁”的丁投标人为第三名,剩余的甲投标人即为第四名;以此类推。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

款。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基准价计算及评审区间确定

(二)初步评审

(三)技术评审

(四)商务评审

☑(五)资信评审

(六)资格审查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基准价计算及评审区间确定

1.当开标后投标人数量≥11,取投标报价得分前11名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名次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2.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为A满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

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1项

约定的方法中随机确定。

4.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报价。

5.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

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6.当开标后投标人数量<11的,则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7.后续评审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形的,除否决投标造成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或

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列明的数量外,将不再递补投标人进入评审区

间;当否决投标造成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名或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招

标文件列明的数量时,按缺额数量依次递补,补完所有有效投标人为止。

三、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10.1初步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

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四、技术评审

对进入评审区间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技术标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技术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五、商务评审

1.商务评审是对进入评审区间且通过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量

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1商务标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商务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资信评审(不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加分项)

对进入评审区间且通过初步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资信

评审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修订以修

订内容为准)建筑行业信用评级子系统(***********)“公

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为准。

☑房建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 □市政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 评标分值(5分)
☑2000万以下 □1000万以下 A级、B级5分,C、D级4.9分,E级0分(AB同级、CD同级,每级得分相差0.1分)

七、资格审查

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行资

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内容和其他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

标。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

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

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

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附后)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附后)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组织机构代码: (签字/盖章)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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