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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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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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99002025ATP03456

项目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购置1套DNA合成仪。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具体技术指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范畴的,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表等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二巷国安大厦A座8层开评标室开、评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用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6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西医科大学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晨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东沺二巷3号国安大厦A座1601

联系方式: 176********、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亚楠、宫明举

电 话: 176********、130********

附件信息: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最终稿.doc

600.9K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499002025ATP03456

采购人:山西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晨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采购公告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

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28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5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0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0

1.第一部分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ATP03456

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购置1套DNA合成仪。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具体技术指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范畴的,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表等证明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东沺二巷3号国安大厦A座8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60%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山西医科大学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晨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东沺二巷3号国安大厦A座1601

联系方式:176********、130********

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亚楠、宫明举

联系方式:176********、130********

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细 目 内 容
1 采购人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晨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DNA合成仪购置项目
4 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6 预算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7 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元整,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8 报价的其他要求 /
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0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11 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等;(2)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元),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3)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时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以下指定账户。银行账号:3519********收款名称:山西晨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招商银行太原晋阳街支行采用银行保函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4)供应商汇出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招标编号或项目编号。(5)供应商须及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递交保证金,否则其保证金视为无效。(7)保证金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2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3 谈判时间及地址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
14 谈判小组组建 本项目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总数的2/3,评审专家在山西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2人,采购人代表1人。
15 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谈判的规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6 谈判程序 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最终报价)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提交最终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交评审报告
17 确定成交供应商 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8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本文件未列出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的产品。(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5)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8)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9)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1)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10.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1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13.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注:如果有新调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知公布,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新的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9 成交服务费及支付 成交服务费用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6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0 谈判报价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自行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无效;各供应商依据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书面响应承诺进行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将按无效处理。
21 所属行业 工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2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23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任何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对谈判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澄清。

6.2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

6.3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更正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发出。

6.4更正公告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8.3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的格式须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8.4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3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报价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12.第一轮公开报价

12.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

12.2第一轮公开报价将解密供应商名称、报价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3.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谈判事务,提出经谈判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谈判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4.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5.符合性审查

15.1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如有)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5.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6.技术、商务谈判

16.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6.2谈判的顺序:随机进行。

16.3谈判内容包括货物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谈判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4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在谈判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7.最后报价(二轮报价)

17.1谈判结束后,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供应商需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通过政采云平台报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7.2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18.报价的澄清

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9.确定成交候选人

19.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9.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推荐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0.谈判过程保密

20.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合同

21.成交通知

21.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成交服务费

22.1本次谈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2.2成交服务费用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6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3.签订合同

23.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3.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3.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七、保密和披露

24.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5.披露

2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6.询问和质疑。

26.1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询问和质疑均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

26.2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

26.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

26.2.2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

26.2.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

26.2.4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

26.3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6.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6.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6.6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6.7在线质疑及答复

(一)在线质疑提出

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

(二)质疑材料要求

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

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

(三)在线质疑答复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

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

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投标人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26.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3.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响应文件初审

(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供应商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7 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范畴的,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表等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响应文件的签署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2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 保证金的交纳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 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质量标准及其他商务要求等 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响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报价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6 货物的技术、服务方案 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细规格参数、数量、服务方案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需求。
7 其他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二、政策性要求的评定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

(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5)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7)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8)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9)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1)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

10.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

(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3)创新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

1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

13.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注:如果有新调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知公布,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新的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三、无效报价的情形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得参加谈判。

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

一、需求或性能描述

注:若以下要求中涉及参数为独家所有,则自动变为参考参数。如供应商投标货物与以下各包的技术参数无法对应,可选择相近参数的产品,但不能改变其技术性能。

以下技术描述中涉及厂家或品牌型号的,仅供参考,可视为“参考或相当于”,供应商可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的产品进行报价。

序号 设备名称 需求或性能描述 数量
1 DNA合成仪 ★1、可以合成DNA、RNA及修饰寡核苷酸;★2、合成通量≥48,各通道独立设计;★3、电源:100VAC~240VAC,50/60 Hz;★4、配备普通碱基瓶位数≥8;★5、单循环时间≤ 8分钟;★6、试剂通用性:通用;★7、单步耦合率≥99%;(一)主机★8.单通道合成规模:100nmol-3umol;★9.用户控制:基于Windows计算机系统的专业软件;10.气动压力:90 PSI~120 PSI;★11.合成长度:单通量合成长度范围涵盖8 bp~120 bp;12.仪器仪表:全部采用电子仪表;13.配备升级辅助公共试剂瓶位数≥8路;14.配备特殊修饰瓶位数≥6个;15.试剂分配准确度≤1μL;16.试剂驱动:采用惰性气体正压驱动方式,气动压力90 PSI~120 PSI,多级正压控制气流量;17.配备独立打液喷嘴;18.阀门控制:智能阀门控制板、实时监控阀门状态;19.运动控制:完全密闭闭环智能运动控制,惰性气体保护舱室所有仪器;20.脱保护方式:可同时使用≥3种脱保护试剂;21.活化试剂使用:可同时使用≥3种活化试剂;22.盖帽试剂使用:可同时使用≥3种以上盖帽试剂;23.氧化方式:兼容≥3种不同氧化试剂;24.排废方式:保护气体正压下压,无需外置真空泵或空气压缩机装置;直联管路,无需定位;25.合成舱室:自动升降,可实现主动或被动安全上锁;26.合成视窗:视窗大于合成柱排列直径;27.仪器核心部件:内部精密调压阀、吹扫阀、接头、打液阀、仪表;28.断电保护:具备断电保护功能。(二)操作软件29.可实时异常监控、超值报警蜂鸣警示;30.记录整个运行过程,形成日志存档;31.多级分级权限。(三)计算机★32.windows操作系统,配置不低于:Intel i5处理器、16 GB 内存、1TB 固态硬盘、HDMI接口、15.6寸显示器。(4)售后服务33.质保期2年,从设备验收合格开始计算;34.提供免费培训3次;35.软件终身免费维修。 1

说明:1、需求或性能描述中标注‘★’的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未标注‘★’的为一般性要求,这些参数指标若存在负偏离,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如果认为这些负偏离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

(三)付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五)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

(六)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

(七)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八)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

三、服务要求

1.★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

3.★提供售后保障措施。(故障应急响应速度、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机制)

4.★质保期2年。

四、验收标准

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若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政府采购合同(设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山西医科大学

乙方:

签订地点:山西医科大学

签订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

甲方:山西医科大学

乙方:

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第1包(采购方式)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采购项目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中标(成交)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单价(元) 合价(元)
1
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

(详见供货明细表,附后)

2.货物的执行标准和技术指标等要求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性能描述。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合同总金额包含了中标(成交)货物价格和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及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等费用。

该合同总金额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收取和退还方式与采购需求保持一致

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

汇款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山西医科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分行营业部迎泽支行

账号:********6400733

行号:

四、货款支付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付款前,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2.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六、售后服务与承诺

与投标文件中的相符七、货物验收

1.点验:货物到货后,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依据发货清单对所到货物的数量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下相同)通知乙方。

2.初验: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与乙方授权代表,依据货物装箱单与合同内货物清单,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货物外观与随箱所带必备附件、工具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并作详细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如初验无异议,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如有损坏、不符或质量缺陷等情形,应出具书面材料,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3.技术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一周后,甲方组成验收组(必要时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依据采购需求中货物的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详细验收,并作详细记录。

4.验收结果:若验收结果完全符合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或相关执行标准且运行正常,经验收组成员签字后,验收结束。否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设备质保期则从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与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保持一致。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项目负责人对乙方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最终确认。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督促的权利。

3.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如发现问题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需索赔,协助办理索赔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4.承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依法或因乙方违约而终止的除外。

5.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6.负责提供货物安装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负责与甲方确认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中标(成交)价格、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承诺、供货时间等商务技术文件。

2.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最终确认的商务技术要求的货物,且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等合格产品所应具备的全部要件。

3.保证按期交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培训。如有违约,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愿承担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指标等与本合同相符,如因货物名称、数量、金额与生产制造商提供的装箱单证不符,应及时通知生产商,并做详细记录。

5.承担货物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所需耗材的所有费用,配合甲方依据最终确认的商务技术文件完成所供货物的验收工作。

6.保证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与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对所供货物及系统进行维修、维护、更新等服务。

7.在免费质保期间(质保期为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证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与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对所供货物及系统进行维修、维护与更新。如有违约,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否则,愿承担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8.货物在安装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变更到货地点,未及时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甲方扣除100%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外,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时,每逾1日,甲方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时,甲方将扣除100%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外,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3.乙方所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不符合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中时,甲方有权拒收。从拒收之日起,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更换期限内交付合格货物,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4.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交付合同内合格货物时,甲方将扣除100%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外,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外,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5.在免费质保期间,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进行售后服务,货物的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补足相应款项。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火灾、洪水、地震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完成之日起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

3.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任何一方无故提出取消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除争议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5.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本次中标(成交)货物的货款,同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响应文件)

3.投标人(报价人)所作的其他承诺

4.合同附件(包括中标通知书)

(此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章):山西医科大学乙方(章):

单位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

银行账号:

行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表:

1、货物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总计

发货清单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配置(部件)品名、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备注
1 国产
……

2、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中标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售后人员资料

5、合同附件(含中标通知书)

6.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磋商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不属于以下内容可不放入此页)

格式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二:

(如不属于以下内容可不放入此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三:

(如不属于以下内容可不放入此页)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报价文件)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元

名称 总价含税(元) 备注
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
质保期:
质量标准: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分项报价表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制造厂家或产地或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1
2
...
合计 - - -
总报价含税(大写): (小写) : ¥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及响应保证金凭证.....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7.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8.技术部分(响应方案).............................................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0.涉及政策性要求的其他格式........................................

1.报价函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在谈判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8)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9)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E-mail: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及响应保证金凭证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备注

6.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名称 谈判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离情况 备注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8.技术部分(响应方案)

供应商按以下要点编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方案;

2.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3.项目团队;

4.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设施等情况;

5.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

6.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0.涉及政策性要求的其他格式

(不适用可不提供)

(一)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

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公司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期:

(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1.投报“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四)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

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1.投报“品目清单”中节能产品。

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五)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序号 软件名称 开发商 注册商标 版本号 备注

(六)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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