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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12********X-********-000001-4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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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
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操作流程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委托人要求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第一章招标公告
1,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95898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宁县五一东路,南街河以南、南东一路以北。 | |||
| 资金来源 | 通过上争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构成名称:财政。构成金额(万元):34000构成比例:1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招标规模:新建5.0x3.0m排水箱涵310m、新建0.8x(0.8~1.44)m道路排水箱涵313m、相关地下管线保护迁改、道路破除修复、排水明渠破除修复等。 |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32.60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在建工程不超过两个(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中未被锁定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建工程不超过两个(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执行期内;(3)投标人在“信用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5)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6)投标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以上1-6其他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4、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系统生成时间)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系统生成时间)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系统生成时间)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
| 开标时间 | (详见系统生成时间)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宁县城西开发区县住建局二楼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圣堂大街工业区38号二层A2207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47********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下载中心栏目: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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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操作流程
4,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操作流程图
(注:详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肇庆市)【***********
-portal/#/441200/index】→服务指南→交易类型→“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完整投标
操作流程指南”。)
| 序号 | 流程 | 具体步骤及操作 |
| 1 | 招标文件领取 | 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录系统,在“领取招标文件”栏目选择对应项目下载标书,电子招标文件的后缀名为“.ZQZF”。在“填写投标信息”栏目填写相关投标信息。 |
| 2 | 投标保证金缴纳(如需) | 领取招标文件后,在“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对应项目查看该项目保证金账号,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模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推荐优先使用电子保函模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
| 3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各节点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按对应节点上传已签字和盖投标人实体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亦可选择上传未盖实体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按盖章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私章的可签字或盖私章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支持的文件格式有:doc、docx、xls、xlsx、mpp、pdf、jpg)③投标人应使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
| 4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QTF”),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完整投标操作流程指南”中下载。 |
| 5 | 登陆开标大厅 | 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陆“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 |
| 6 | 开标、唱标 | ①各投标人等待主持人点击“开始投标解密”后,在解密时间内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弹出解密界面→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若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主持人不再延长解时间。②解密完成后,主持人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 |
| 7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对已公开开标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8 | 定标 |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
5,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6,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宁县城西开发区县住建局二楼联系人:马先生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圣堂大街工业区38号二层A2207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47********电子邮箱:********@qq.com |
| 1.1.4 | 项目名称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
| 1.1.5 | 建设地点 | 广宁县五一东路,南街河以南、南东一路以北。 |
| 1.1.6 | 建设规模 | 新建5.0x3.0m排水箱涵310m、新建0.8x(0.8~1.44)m道路排水箱涵313m、相关地下管线保护迁改、道路破除修复、排水明渠破除修复等。 |
| 1.1.7 | 投资估算 | 根据宁发改投审(2025)63号《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4000万元,其中(二期)建安费2508.840776万元。 |
| 1.2.1 | 资金来源 | 通过上争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解决。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 |
| 1.3.2 | 计划工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项目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自监理单位或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算起,若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工期顺延。)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1.4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在建工程不超过两个(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中未被锁定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建工程不超过两个(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执行期内;(3)投标人在“信用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 |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4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5)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6)投标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以上1-6其他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4、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 1.10 | 现场勘查 | □组织■不组织 |
| 1.1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
| 1.14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 1.16 | 偏离 | □允许■不允许 |
| 2.1.2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遗或答疑文件,以及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资料。 |
| 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遗;澄清、修改或补遗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工程项目专区“招标答疑澄清”栏目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遗内容。 |
| 2.3.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本招标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或质疑或异议问题,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工程项目专区“网上提问”栏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不得署名。 |
| 2.3.2 | 招标疑问的解答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潜在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解答,并将此解答送监督部门备案,于招标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工程项目专区“招标答疑澄清”栏目发布,答疑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相关发布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6000.00元。3.有效的最高投标报价上限:326000.00元。4.投标人相对于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326000.00元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报投标报价下浮率,并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投标报价金额。投标报价以元 |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为单位,投标报价下浮率和投标报价金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金额与投标报价下浮率不符的,以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报投标下浮率。 |
| 3.4 | 投标文件编制 | 详见投标人须知“3.4投标文件的编制” |
| 3.4.3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1)格式要求: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的“.ZQTF”格式文件;(2)递交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交。二、公示版投标文件(适用于中标候选人)(1)内容包含以下材料:①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版):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不加密的“.nZQTF”格式文件;②投标文件完整版:即投标文件正本的完整扫描件(PDF格式)或由制作软件制作后生成的已盖章签字完整版投标文件(PDF格式);③公示版(脱敏)投标文件:在“②投标文件完整版”的基础上将投标文件中所载有的人员个人隐私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各种证件号(如社会保障号码等)全部打码遮盖处理的脱敏版文件】。(注:按照粤建规范〔2018〕6号文件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公示,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所提供的公示版(脱敏)投标文件引起的后果及相关责任。)(2)递交要求: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通知中标候选人通过邮件方式将公示版投标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见)。三、纸质投标文件(适用于中标人)(1)份数要求:一式五份。(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按投标文件目录顺序排版并装订成册,(3)递交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密封,仅需中标人递交,非中标人无须递交;投标人如以保函、保险单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单的原件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
| 3.5 | 投标文件的签字与盖章 | 1、详见投标人须知“3.5投标文件的签字与盖章”。2、签字、盖章要求:①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3.5 | 投标文件的签字与盖章 | ②投标文件正本中有内容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参照正本编制或者是已完成签名和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若投标文件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可只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
| 4.2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招标公告签到时间一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招标公告开标地点一致。递交要求:见本表第3.4.3款。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与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一致。开标地点:与招标公告开标地点一致。 |
| 5.2 | 开标程序 | 参见“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进行开评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远程异地评标要求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托代表1名,其余4名在广东省(或省外)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组长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中产生。4.评标形式:远程异地评标形式。招标人委托评委代表1人,项目所在地肇庆主会场专家评委人数为3人,异地副会场专家评委人数为1人。 |
| 6.3 | 评标、定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 |
| 6.3.1 | 评标方式 | □定性评审:/。☑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3.1款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及标准表》进行评分并汇总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进行排位。 |
| 6.3.2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6.4.1 | 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方式及数量 | □通过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 |
| ☑有限数量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 | ||
| 6.5.2 | 评标结果公示 | 1、公示时间:3日。2、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6.5.4 | 定标时间 | 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收到异议或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定标监督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到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开展定标工作。 |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7.1.1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肇建规〔2025〕2号)第十二条规定组建。 |
| 7.3.1 | 定标方法 | ☑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定标法 |
| 7.4.2 | 定标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期限:3日 |
| 7.7.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规范房屋市政工程保证担保管理的通知》(粤建市函【2019】911号)规定,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2.履约保证金提交的形式:可以银行转账形式、担保公司、国内商业银行履约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形式之一提交;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 |
| 9.1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本工程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计算机辅助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投标人应按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的要求一一对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及资质投标文件作为本次投标资料。2、电子投标文件应是后缀名为“.ZQTF”并进行了电子签章及加密合成且能在成功解密的文件,方为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3、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QTF”),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完整投标操作流程指南”中下载。4、如投标人不能生成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解密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5、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原因或者网上交易系统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评审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7、已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使用企业CA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确认投标人身份。投标人应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评标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自行完善企业信息库,如投标人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管理员信息录入错误、虚假或失效,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无效投标处理。8、用电子评标系统过程中,将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对经交易系统筛 |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9.1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查出现特征码(包括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工具识别号)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统一按废标处理,并将情况推送至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理。 |
| 9 | 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注意事项 | 根据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2022]2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肇庆市)→服务指南→工作规范栏下载“附件-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中了解。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ZQTF格式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当日规定时间之前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再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9 | 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注意事项 |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肇庆通用驱动(可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3.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2、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作为依据计算收取。 |
| 10.3.2 | 电子合同 | 根据市交易中心《关于优化我市建设工程业务流程的通知》第五条“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类项目须在市交易平台签订电子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以上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中标合同签订操作手册》。 |
| 10.3.3 | 对中标人要求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禁止监理人将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监理人将监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监理人严重违约,招标人对监理人处以合同价30%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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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肇庆市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肇建规〔2025〕2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联合体
1.5.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1.6.费用承担
1.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
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7.保密
1.7.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15,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1.8.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1.9.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踏勘现场
1.10.1.本次招标是否组织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
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
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1.10.3.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4.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对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
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10.6.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除
招标人的原因外,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
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
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
任和风险。
1.11.投标预备会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投标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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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13.投标有效期
1.13.1.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1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14.投标保证金
1.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14.2.投标人不按本章1.1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1.1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1.15.备选投标方案
1.1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16.偏离
1.1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17,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2)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操作流程图;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委托人要求。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遗及答疑文件,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
2.2.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遗;澄清、修改或
补遗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工程项目专区“招标答疑澄清”栏目
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遗内容。
2.2.2.若如果澄清、修改或补遗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修改或补遗内容影响
招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答疑
2.3.1.本工程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或质疑或异议问题,应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工程项目
专区“网上提问”栏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不得署名。
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潜在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解答,并将此解答送监督部门备案,于
招标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工程项目专
区“招标答疑澄清”栏目发布,答疑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
相关发布内容。
2.3.3.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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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商务部分评审资料;
(7)技术部分评审资料;
(8)定标因素评审资料(技术方案除外)
(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
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监理,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
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
3.3.工程监理费说明
3.3.1.结算方式
监理服务费结算时,以招标人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最终计费额进行计算。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执行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标准,并按中标下浮率下
浮后作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总酬金【即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计算出的监
理费不得高于中标价,若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结算。最终结算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
价咨询机构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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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支付方式
(1)完成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并通过委托人审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合同价的20%。
(2)监理服务费每月按进度支付,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比例的80%支付当期监理费。在服务费支
付至合同价85%时,暂停拨付。
(3)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办理监理服务费结算,结算经招标人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
监理服务费结算价的3%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并且24个月工程缺陷期满后30天内,无息一
次性支付。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4.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用A4版幅或折叠成A4版幅装订成册。
3.4.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4.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
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4.5.投标文件可根据投标单位自身投标内容需要分册装订;严禁活页装订。
3.5.投标文件的签字与盖章
3.5.1.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内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5.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须加盖公章或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3.5.3.除上述要求外,投标文件正本有内容的每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硬封面、硬封底、目录、
分隔页可不盖)。副本可以是参照正本编制或者是已完成签名和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若投
标文件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可只在副本封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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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纸质版(适用于中标人)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
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
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
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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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成功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招标人、主持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5)招标人、主持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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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定标
7.1定标委员会
7.1.1.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外,定标委员会成员从招标人、项目业主
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一)领导班子成员;
(二)经营管理人员;
(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的单数(具体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招标人从2倍
或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如招标人确实无法组织足够数量的备选人员供
随机抽取确定组成定标委员会的,则邀请上下级管理单位、本级代建部门的以上类别人员加入定标委
员会备选人员名单。
定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后,推荐1名成员为组长,组长负责依程序组织定标活动。
7.1.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并书面说明回避理由。
7.2.定标监督小组
7.2.1.定标活动开展前,由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定标监督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成员由招
标人、项目业主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的人员组成,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定标委
员会成员除外。
7.2.2.定标监督小组负责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组建及工作全过程进行见证监督;对定标活动不按照招标
文件定标,定标规则、定标因素、定标方法及定标过程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形追究定标
委员会责任,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定标监督小组应对投标人反
映的定标结果异议进行复核,监督工作完成后应形成监督报告。定标监督小组成员不得同时
兼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
7.2.3.定标监督小组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并书面说明回避理由。
7.3.定标程序
7.3.1.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2.定标因素:见<定标办法前附表>。
23,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7.3.3.定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及标准对中标候选人进
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及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
7.3.4.定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4.定标结果
7.4.1.定标工作完成后,由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
7.4.2.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及
中标人名单,并附定标报告,公示期为3工作日。
7.4.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
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5.中标
7.5.1.定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收到异议或投诉后,招标人按照定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7.5.2.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规则、定标
因素、定标方法从中标候选人名单(原中标人除外)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放弃中标;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6.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7.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7.7.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
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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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招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支
付担保格式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8.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
件规定的定标规则、定标因素、定标方法从中标候选人名单(原中标人除外)中重新确定中
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8.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4.合同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定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定标办
法”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分因素及标准进行评标。
8.4.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受他人的
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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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定标活动中,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及标准进行定标。
8.5.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以及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
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8.6.异议和投诉
8.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8.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4.根据《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肇建
规〔2025〕2号)第九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
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5.根据《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肇建
规〔2025〕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
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6.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6.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本章
第2.2款、第5.3款和第7.4.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
的期限内。
8.6.8.投标人未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
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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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
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章节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2.关于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少于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认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无法推荐不少于3名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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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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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 2.1.1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 | |
| ☑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3.1款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2.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及标准表》进行评分并汇总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进行排位。 | |||
| 4.1.1 | 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方式 | □通过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 | |
| ☑有限数量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1)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2.1(2) | 资格评审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5款规定 | ||
| 2.2.1 | 响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编 |
| (3) | 应性评审 | 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 |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 ||
| 投标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3款规定 | ||
| 其他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文件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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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20分投标报价部分:60分 | |
| 2.2.2(3) | 商务部分(20分) | 企业资质(4分) |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得4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业绩(6分)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接过的市政工程合同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监理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关键页为评审依据,时间以监理合同协议书或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 企业获奖(4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所监理的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效的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的,每个奖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本项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只按提供奖项的最高级别计算得分,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
|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6分) | 1、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2、项目团队成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在满足“驻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要求表(最低人员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名专业监理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投标截止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 2.2.2(3) | 技术部分(20分) | 进度控制(3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进行评比:(1)目标清晰明确,方法合理有效可行,措施非常具体,得3分;(2)目标较明确清晰,方法较合理可行,措施较具体,得2分;(3)目标明确,方法较合理,措施较完整,得1分;(4)目标不清晰,方法可行性低,措施不具体,得0.5分;(5)没有措施的,得0分。 |
| 投资控制(3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进行评比:(1)目标清晰明确,方法合理有效可行,措施非常具体,得3分;(2)目标较明确清晰,方法较合理可行,措施较具体,得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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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目标明确,方法可行,措施具体,得1分;(4)目标不清晰,方法可行性低,措施不具体,得0.5分;(5)没有措施的,得0分。 | |||
| 质量控制(3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质量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进行评比:(1)目标清晰明确,方法合理有效可行,措施非常具体,得3分;(2)目标较明确清晰,方法较合理可行,措施具体,得2分;(3)目标明确,方法可行,措施较具体,得1分;(4)目标不清晰,方法可行性低,措施不具体,得0.5分;(5)没有措施的,得0分。 |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3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进行评比:(1)目标清晰明确,方法合理有效可行,措施非常具体,得3分;(2)目标较明确清晰,方法较合理可行,措施具体,得2分;(3)目标明确,方法可行,措施较具体,得1分;(4)目标不清晰,方法可行性低,措施不具体,得0.5分;(5)没有措施的,得0分。 | ||
| 组织协调(2分) | 根据投标人编写的协调方法进行评比:(1)方法合理有效可行,措施详细具体,得2分;(2)方法合理可行,措施较具体,得1分;(3)方法可行,措施具体,得0.5分;(4)方法可行性低,措施不具体,得0.25分;(5)没有措施的,得0分。 | ||
| 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2分) | 根据投标人编写的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法进行评比:(1)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方法详细具体,合理有效可行,得2分;(2)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方法较详细具体,方法较合理可行,得1分;(3)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方法详细,方法可行,得0.5分;(4)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方法不具体、可行性低,得0.25分;(5)没有措施的,得0分。 | ||
| 工程监控中针对性的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2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程监控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进行评比:(1)措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得2分;(2)措施较具体、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1分;(3)措施具体、有针对性,得0.5分;(4)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得0.25分;(5)没有措施的,得0分。 | ||
| 合理化建议(2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合理化建议的编写进行评比:(1)针对性强、建议有效可行,得2分;(2)针对性较强、建议较可行,得1分;(3)针对性具体、建议相对可行,得0.5分;(4)没有针对性、建议可行性低,得0.25分;(5)没有建议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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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3) | 价格部分(6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算术平均值E的计算:将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85%的投标报价之后,取算术平均值E。若通过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85%,算术平均值E=有效最高投标报价*85%。(2)评标基准价A计算公式:A=0.5×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0.5×算术平均值E。(注:①评标基准价不因其他因素而改变。②评标基准价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得分P=(100-|B-A|÷A×100×C)×F其中:P—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报价;A—评标基准价;C—扣分系数;当B>A时,C=2;B<A时,C=1;F—价格因素分值权重。(注:①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②投标报价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分为0分。) |
注:
1.根据“关于禁止监理企业使用未经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所发奖项的决定”粤建监协
[2014]07号文规定,凡为社会组织所发奖项的,颁奖社会组织应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站:
***********
截图,如未能提供的相关项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所陈述的获奖公司必须与营业执照所写的公司
一致(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技术部分”得分的计算办法:各评委评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后得分。“商务部分”和“投标报价”得分是唯一得分,如评委在这些项目
上的评分不一致,应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
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近3个月是指投标截止当月往前推算三个月。例如:投标截止当月为11月,则往前推算三个
月为8、9、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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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驻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要求表(最低人员要求)
| 序号 | 岗位(职务) | 任职人员基本要求 | 人数 | 备注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安排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规定。 | |
| 2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安排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规定。 |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含县级市)建设监理协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驻场,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安排。 | |
| 4 | 专业监理员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含县级市)建设监理协会培训考试合格的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驻场,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安排。 |
注:项目机构的专业配套要求:表中岗位一岗一人,不得兼任;常驻现场人员按不低于以上要求(根
据工程施工进度实际情况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进行调整)。须提供所有人员的对应证书复印件、近三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入本项目基本人员情况”
评审项不得分,但不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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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3.1.1 | 定标方法 | ☑票决定标法:各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第四章定标办法第3.2款《定标因素及标准表》对所有中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分别打分并得出定标得分,投票给经本人评出的定标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定标得分排名存在并列情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优中选优”原则进行投票,并说明理由。定标委员会汇总所有成员的投票结果,并推荐得票数量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得票数量排名出现并列第一情形的,推荐投标报价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投弃权票,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主观类定标因素(如有)的打分理由。 |
| □集体议事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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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因素及标准表》
| 条款号 | 定标因素 | 评分标准 |
| 3.2.1 | 定标因素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因素:20分方案因素:40分价格因素:40分 |
| 3.2.2(1) | 资信因素(20分) | 对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评标阶段的商务部分评审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5分,若中标候选人的得分相同,则并列排名,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延。注:本项最高得20分。 |
| 3.2.2(2) | 方案因素(40分) | 对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方案最优的得40分,次优的25得分,最差的得10分。不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40分,此项打分不得并列,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提供理由。 |
| 3.2.2(3) | 价格因素(40分) | 1、定标基准价的确定(1)对所有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2)定标基准价A计算公式:A=0.5×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0.5×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E。(注:①定标基准价不因其他因素而改变。②定标基准价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得分P=(100-|B-A|÷A×100×C)×F其中:P—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报价;A—定标基准价;C—扣分系数;当B>A时,C=2;B<A时,C=1;F—价格因素分值权重。(注:①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②投标报价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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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肇庆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办法工作规则》(肇建规〔2025〕1号)以及相关法规规
定,贯彻落实《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肇建规
〔2025〕2号)的工作要求,本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法”进行评标、定标,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具体
特点、难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
评定分离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方法、定标规则、定标方法等内容,由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定标规则、定标
方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一、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委员会组建
1.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
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1.2评标委员会工作守则
1.2.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
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1.2.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
评审。
2、评标规则
2.1评标方式及评标方法
2.1.1本项目采用“定量评审”的,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
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分,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对评审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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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行排名。
2.1.2评标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审标准
2.2.1初步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详细评审标准
(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2)技术部分:见《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3)评分因素及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分因素及标准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第2.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
2.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非系统原因投标保证金未能有效关联交易平台系统
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形式、资格、响应性审查部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不合格的;
4.投标文件无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的;
5.投标文件封面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
章)的;
6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有效的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少于本项目投标下浮率的;不符
合招标文件报价的相关要求的;
7.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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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不能生成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QTF的电子文件)或不能正常读入计算机系
统的,或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
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但非投标人原因出现计算机系统故障除外;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0.投标人与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信息”时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人地位上发生了实质性改变,
而没有提供证明这种改变的合法性文件的;
1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特征码(包括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工具识别号)
相同的;
12.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投标函中签字的;
13.投标人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
错误、虚假或失效,或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1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5.存在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文件情形。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
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投标下浮率与招标控制价的乘积与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改投标报
价。
3.1.4初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不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投标文件则初步评审不通过。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
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
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5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成立异议,且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
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
3.1.6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确认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满足3家或以上的,进入详
细评审;少于3家的,则评标终止,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第2.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及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
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前必须通过初步评审,只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
入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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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1)商务部分得分应是唯一得分,如评委对某投标人的某分项得分存在异议,应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其中各分项的得分。
(2)技术部分得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评委按评分细则对各分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每分项评
分数值(有范围的分值均包含上限及下限)取值为小数点后一位,评委成员的有效合计计分取算术平
均值为技术标得分。
(3)投标报价部分得分计算: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下浮率大于50%或以上,使得其
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出具以往类似工程投标项目下浮率大于投标人本
次投标所投下浮率案例证明至少2项或以上,且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
业管理费和利润分析,现场管理成本分析,税金分析,承包期内物价涨落风险分析、降低成本的合理
措施及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大于或等于本次招标规模的基础设施监理公开招标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
案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公开招标公告查询路径及截图、财政评审案例等]。投标人不能合理
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2.4综合得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视同放弃澄清。投标人放弃或拒不接受
或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评标结果
4.1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
4.1.1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4.1.2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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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不少于3名,若经评审后无法推荐不少于3名
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应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有效投标不足三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评标结果公示
4.2.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2.2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评标结
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公示期为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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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1.1定标依据组成
(1)《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肇建规〔2025〕
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
(2)本工程基础资料和任务书(如有);
(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补充资料;
(4)评标报告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
(5)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
(6)开、评标全过程资料。
2、定标委员会
2.1定标委员会组建
2.1.1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外,定标委员会成员从招标人、项目业主
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一)领导班子成员;
(二)经营管理人员;
(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的单数(具体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招标人从2倍
或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如招标人确实无法组织足够数量的备选人员供
随机抽取确定组成定标委员会的,则邀请上下级管理单位、本级代建部门的以上类别人员加入定标委
员会备选人员名单。
定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后,推荐1名成员为组长,组长负责依程序组织定标活动。
2.1.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并书面说明回避理由。
2.2定标委员会工作守则
2.2.1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定标的,
应当依程序及时更换。被更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定标意见无效,由更换后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出具定标意见。
2.2.2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议事权,并记录投
票、定标理由和议事过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终身责任。
2.2.3定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读熟悉定标依据相关资料,获取定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按照
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认真履行定标职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定标规则、定标方法定标,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定标规则、定标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3、定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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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定标方法
3.1.1定标方法:见<定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的,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法,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
票决等方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投弃权票。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
明投票理由。
3.2定标因素
3.2.1定标因素构成
(1)资信因素:见《定标因素及标准表》;
(2)方案因素:见《定标因素及标准表》;
(3)价格因素:见《定标因素及标准表》。
3.2.2定标因素评分标准
(1)资信因素评分标准:见《定标因素及标准表》;
(2)方案因素评分标准:见《定标因素及标准表》;
(3)价格因素评分标准:见《定标因素及标准表》。
4、定标程序
4.1定标过程
4.1.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说明定标
办法、定标应当注意的事项等,并发放定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及表格。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
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现场作出答复或解释,但答复或解
释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候选人的内容,也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
4.1.2各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章定标办法第3.2款定标因素对所有中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分
别打分并得出定标得分,投票给经本人评出的定标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定标得分排名存在
并列情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优中选优”原则进行投票,并说明理由。
定标委员会汇总所有成员的投票结果,并推荐得票数量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得票数量
排名出现并列第一情形的,推荐投标报价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投弃权票,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主观类定标因素(如有)的打分理由。
5、定标结果
5.1定标报告
5.1.1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工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2)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定标过程(含投票情况、投票理由等内容);
(4)定标结果(含中标人名单、中标价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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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定标结果公示
5.2.1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定标结
果,公示期为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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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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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工程地点:广宁县五一东路,南街河以南、南东一路以北
委托人: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监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制定 |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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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工程地点:广宁县五一东路,南街河以南、南东一路以北
工程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
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
工程建安费:2508.840776万元。
本工程监理费为暂定价(人民币,大写):,元(包括保
修阶段服务酬金),(小写):¥,元,监理费率为%。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
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按以下顺序优先解释:
①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②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③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④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承担本合同以及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监理业
务约定的义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
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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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合同的监理服务期:180个日历天(如有延期则与工程施工时间
同步)。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监理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 传真: | 传真: | ||
| 公司全称: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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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1223170195898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宁县五一东路,南街河以南、南东一路以北。 | |||
| 资金来源 | 通过上争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34000.0万占比10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招标规模:新建5.0x3.0m排水箱涵310m、新建0.8x(0.8~1.44)m道路排水箱涵313m、相关地下管线保护迁改、道路破除修复、排水明渠破除修复等。 |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32.6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在建工程不超过两个(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中未被锁定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建工程不超过两个(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执行期内;(3)投标人在“信用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5)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6)投标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以上16其他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4、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宁县城西开发区县住建局二楼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圣堂大街工业区38号二层A2207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47********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8********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下载中心栏目: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 |||
投资项目代码,24124412231701958987
投资项目名称,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宁县五一东路,南街河以南、南东一路以北。
通过上争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解,政府投资34000.0万占比100.0%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构成
决。;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
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规模:新建5.0x3.0m排水箱涵310m、新建0.8x(0.8~1.44)m道路排水箱涵313m、相关地下管线保护迁改、道路破除修复、排水
明渠破除修复等。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32.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
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在建工程不超过两个(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中未被锁定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建工程不超过
两个(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执
行期内;(3)投标人在“信用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投标人资格要求,罚期内;(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
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241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
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5)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
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6)投标
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
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以上16
其他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4、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
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
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
地址,r),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宁县城西开发区县住建局二楼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圣堂大街工业区38号二层A2207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47********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8********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下载中心栏目: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