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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公告
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公告-附件.pdf ZJXMGL******** 招标文件.pdf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公开招标公告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组织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
2.项目编号:ZJXMGL********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控制单价(万元) | 最高控制总价(万元) |
| 1 | 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 | 40 | 辆 | 55.00 | 2200.00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
承诺函,视为满足以上的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
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有效期
内产品;投标人所投车型须是减免车辆购置税的车型;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
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2025
年10月24日止。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
平台(***********)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
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
会。
5.3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
5.4中标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收费标准(2024版)》“三、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转账时需备注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
收费标准:
(1)项目标的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取消收取交
易服务费;
(2)项目标的额在200万(含200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累进制),对
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7万元:
| 序号 | 成交金额 | 收费比例 | 备注 |
| 1 | 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 | 1.25% | 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交易费用可由一方全额承担。 |
| 2 | 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 | 1.00% | |
| 3 | 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 0.75% | |
| 4 |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 0.50% | |
| 5 | 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 | 0.3% | |
| 6 | 3000万元以上部分 | 0.15% |
服务费交至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044662
6.投标截止、签到、解密
6.1投标截止、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
分00秒(北京时间),届时诚邀各投标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出席开标
会,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不能出
具以上相关资料的,将无法进入开标会现场。
6.1.2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
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
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
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6.1.3逾期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2签到、解密
6.2.1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
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电子投标
文件逾期送达,按无效投标处理。
6.2.2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电话:0595-968856)。逾期
递交的、逾期解密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
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6.3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CA
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
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
投标单位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
凯特驱动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
7.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1楼。
8.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有关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
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
错漏重要信息。
9.招标人: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休闲大道8号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130********
10.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
联系人:陈镇华
联系电话:********
11.监督单位: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联系电话:********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
项目编号:ZJXMGL********
招标人: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人
三、招标
四、投标
五、开标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九、其他事项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二、商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三、其他事项
第六章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技术商务部分)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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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组织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
2.项目编号:ZJXMGL********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控制单价(万元) | 最高控制总价(万元) |
| 1 | 5.9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 | 40 | 辆 | 55.00 | 2200.00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
承诺函,视为满足以上的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
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有效期
内产品;投标人所投车型须是减免车辆购置税的车型;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
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2025
年10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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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
平台(***********)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
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
会。
5.3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
5.4中标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收费标准(2024版)》“三、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转账时需备注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
收费标准:
(1)项目标的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取消收取交
易服务费;
(2)项目标的额在200万(含200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累进制),对
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7万元:
| 序号 | 成交金额 | 收费比例 | 备注 |
| 1 | 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 | 1.25% | 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交易费用可由一方全额承担。 |
| 2 | 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 | 1.00% | |
| 3 | 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 0.75% | |
| 4 |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 0.50% | |
| 5 | 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 | 0.3% | |
| 6 | 3000万元以上部分 | 0.15% |
服务费交至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044662
6.投标截止、签到、解密
6.1投标截止、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
分00秒(北京时间),届时诚邀各投标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出席开标
会,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不能出
具以上相关资料的,将无法进入开标会现场。
6.1.2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
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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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
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6.1.3逾期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2签到、解密
6.2.1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
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电子投标
文件逾期送达,按无效投标处理。
6.2.2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电话:0595-968856)。逾期
递交的、逾期解密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
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6.3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CA
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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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
凯特驱动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
7.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1楼。
8.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有关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
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
错漏重要信息。
9.招标人: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休闲大道8号
联系人: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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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
联系人:陈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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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督单位: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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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 序号 |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2)投标文件:中标后,中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套,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即为解密操作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5)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①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③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若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
| 2 | 10.4 | (6)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原件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7)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若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10.9 | 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现金或电子保函。①以电汇或转账形式(需备注项目编号),汇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中,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对应的账号,若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汇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②以电子保函形式(需备注项目编号)提交,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595-96885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请务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时前汇到本项目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到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20000元4.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 |
| 5 | 10.9 | 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 6 | 12.1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名 |
| 7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出现并列的情形[即评标总得分(FA)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1名。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
| 8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 |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3)答复期限: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第一章 |
| 12 | 17.1 |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详见第一章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
| 13 | 18 | 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9800元包干。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全部支付,代理服务费 |
| 13 | 18 | 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2)中标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三、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第二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70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
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
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
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
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
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
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70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
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
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中际
(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
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
次采购活动结束,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
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
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
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
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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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
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
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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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
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
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
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
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
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
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招标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
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
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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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
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
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
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
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③其他形式: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非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②未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人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
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③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书
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附件2)及中标(成交)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
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成交)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由项目发布单位通过线
上操作的方式提交至采购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
原路退还。
④若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未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
告知采购平台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即投标保证金退还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
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成交)人已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
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招标方账户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成
交)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
指定账户。
若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未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
知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成交)
人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采购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
金与交易服务费抵扣的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70
内将按规定将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交易服务费,采用多退少补形式,多余
保证金将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若出现中标(成交)人函件拒收或中标(成交)人不同意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交易服
务费的情况,则该项目交易服务费在15日内由招标单位支付,采购平台将在收到中标(成
交)人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发出《关于缴纳交易服务费通知函》,交易服务费到
账后依据本制度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
⑤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成交)人,未发布项目结果公告的,在投
标有效期满后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有延长的,招标人应提交书
面申请告知采购平台。
⑥公示期间收到招标人暂停招投标活动通知的,采购平台暂停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⑦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项目投标保证金出错的(含汇错银行、超时汇入、摘要错
误、备注不明晰、项目错误、编号错误、金额错误等情形),投标单位可及时提交汇错款的
退款材料至平台办理退款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
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
※本章第10.9条第(4)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
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
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
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
通知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
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70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
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中际(福建)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
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
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
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
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
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中际
(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
活动结束,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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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
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中标。
13、采购合同
13.1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
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的13.2。
13.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
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中际(福建)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
15、质疑
1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
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
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
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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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中
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
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
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
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
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
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在答复期限内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
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单位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
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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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7.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
承担。
九、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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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评标委员会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 |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资信证明复印件。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9 | 资格承诺函(允许) | 以上序号2-7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以上的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10 |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减免购置税目录批次 | 所投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有效期内产品,提供公告网页截图及公告链接;提供减免购置税目录批次。 |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 1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
| 13 | 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 | 供应商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格式附后)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
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
加盖其单位公章。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
| 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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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
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
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中际
(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
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由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5人或以上单数组
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
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
发布。
②对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
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
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
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
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
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70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
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
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
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
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
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技术符合性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的。 |
| 2 | 商务符合性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的。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
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
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
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
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4/70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
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
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
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
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
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
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
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招标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
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
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
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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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
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
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
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
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
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
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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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评委评审得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F2+F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
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满分为40分
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
唯一依据。
技术项(F2)满分为50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3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的得30分(带“★”条款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或正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他的每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2.优于基本技术要求部分 | 1 | (1)整车具备总线三电数据采集、视频接入、一键报警联动视频、360全景环视等功能集成,且承诺能完全满足招标人指定平台的对接,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 | (2)整车总线模块具备整车除智能调度外,其余车载终端投标人免费提供10年流量上传。各车载系统均具备与总线系统兼容功能。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罗列相应终端名称。 | |
| 2 | (3)北斗车载定位系统设备及软件、车内外视频监控机车载智能调度终端、一键报警、总线等设备,质保期在满足5年的基础上,按质保增加年限(5年≤质保期≤10年),由评委进行评分:最长者得2分,第二得1.5分,第三得1分,第四得0.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2.5 | (4)整车安全功能的先进性:对投标产品整车安全功能如充电锁止、起步阻止、安全辅助、坡道辅助、逃生、主动安全预警、安全监测管理等功能,由评委评议打分:第一得2.5分、第二得1.8分、第三得1.1分,第四得0.4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5分)。注:须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1.5 | (5)制动和转向部分(满分1.5分)①评委对制动总泵的质保期(3年≤质保期≤10年)进行评分(满分0.5分):最长者得0.5分,第二的得0.3分,第三得0.2分,其他不得分;②评委对转向器、转向助力系统总成的质保期(3年≤质保期≤10年)进行评分(满分1分):最长者得1分,第二的得0.7分,第三得0.4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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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公章。 | ||
| 1.5 | (6)前后桥(满分1.5分)①评委对前工字梁的质保期(3年≤质保期≤10年)进行评分(满分0.5分):最长者得0.5分,第二的得0.3分,第三得0.2分,其他不得分;②评委对主减速器的质保期(3年≤质保期≤10年)进行评议(满分1分):最长者得1分,第二的得0.7分,第三得0.4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1 | (7)根据投标车型三电系统(含电机、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防护等级,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最优者得1分、第二得0.7分、第三得0.4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1.5 | (8)电控系统与整车为同一生产厂家的得0.5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了满足实际行驶中动力性能要求,根据投标车辆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电机峰值功率最大的得1分;第二得0.7分;第三得0.4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公告首页对应电机型号的《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满分1.5分) | |
| 1 | (9)对整车高压安全性、电气连接可靠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车型所采用产品控制器的总合成数为评分依据。最多者得1分,第二得0.7分,第三得0.4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1.5 | (10)动力电池包能量密度:优于基本技术要求的,由评委评议打分:最高者得1.5分,第二得1分,第三得0.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5分)。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2 | (11)动力电池电量优于基本技术要求的,电量最大者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得0.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1.5 | (12)空调系统:由评委对所配置空调压缩机品牌、制冷量、整体性能等进行评议打分:最优者得0.5分,第二得0.3分,第三得0.2分,其他不得分(满分0.5分);空调系统质保期在满足5年的基础上,按质保增加年限(5年≤质保期≤10年),由评委进行评分:最长者得1分,第二得0.7分,第三得0.4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2 | (13)整车质保:整车质保期在满足3年的基础上,按质保增加年限(3年≤质保期≤5年),由评委进行评分:最长者得2分,第二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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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项(F3)满分为10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1.业绩 | 2.5 | 评委对2022年度-2024年度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的城市客车数量进行评议打分: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证明为准(满分2.5分)注:1.采用分值2.5分/N(其中N为本合同包有效投标人的家数)进行设档,按销量进行打分,销量最多的得2.5分,其次的得2.5-1×2.5/N分,第三的得2.5-2×2.5/N分,依次类推。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须提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非制造商,则提供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所投车辆制造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 2.售后服务 | 1 | (1)投标人在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设立服务站得1分。(满分1分)注:须完整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 2.5 | (2)质保期内售后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修复时间、车辆维护保障、技术状态普查工作、技术人员配置、质保期内零配件的储备量和储备地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由评委评议打分:最优得2.5分,第二得1.8分,第三得1.1分,第四得0.4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5分);无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缺项承诺或无承诺不得分。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2 | (3)为保证车辆运营的及时性,质保期内提供的售后索赔零配件最及时便利方式与流程,由评委评议打分:最优者得2分,第二者得1.5分,第三者得1分,其他不得分,无提供索赔流程方案不得分,缺项不得分。(满分2分) | |
| 3.动力电池 | 2 | 动力电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各厂家整车匹配的动力电池,以2024年动力电池品牌供货量进行打分:排名最靠前者得2分,第二得1分,第三得0.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以高工锂电网发布的“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排行榜”为依据。注: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及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
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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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基本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5.9米系列低入口/低地板(一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辆40辆,车身长度:5900mm≤车长
<6000mm。
2、总体要求:
(1)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且属于《减免车辆
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符合工信部公告目录,确保注册登记和上牌。注:
须提供车型产品公告批次及减免购置税目录批次,否则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提
供车身外观和内饰图案供招标人参考。车辆底盘必须设置独立的高压和低压走线线槽或专用
支架固定,采用一级踏步形式,后门配备翻盖接坡板,限载人数≥19人,车辆其他布置及
配置应符合国家新能源公交车的要求,整车性能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
件》、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GB19260)和客
车噪声达到GB1495《加速行驶车外噪声》等相关客车国家标准要求以及JT/T1241《城市公
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等规定要求。车辆其他布置及配置应符合电动汽车
相关的标准。整车质保期≥3年(易损件除外)。
(2)公交车驾驶区域具有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应符合《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
施技术要求》JT∕T1241-2019,具备一键报警:实现司机在遇袭时触发报警装置,于第一
时间将遇袭信息传输至警方110系统,确保警方及时出警。遇袭信息包含:实时定位信息(电
子地图、经纬度)、车辆信息(单位、线路、车号)、司机信息(姓名、手机号码)相关功能,
要求既能保障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受侵扰,又能满足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的救
助需求。一键报警必须接入招标人要求的平台。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统一警示标
语。
(3)车辆配备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具备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监控(如:吸烟、开
车拨打/接听手机)、轨道偏离预警、防碰撞等功能、主存储器(硬盘)存储容量≥2TB,备
份存储器存储容量≥128GB。系统应符合GB/T15865、GB/T20815、
GB/T21437.1-2008/ISO7637-1:2023、GB/T.26773-2011、GB/T33577-2017、JT/T1076、JT/T
1078、JT/T883标准、符合泉交委科【2019】12号文关于泉州市道路运输车辆及公共汽电
车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要求。主动安全智能防控
系统满足实时预览功能并录像存储,必须接入招标人要求的平台,招标人无偿开放系统协议。
(质保≥5年,质保响应时间必须在2小时以内,72小时内排除故障)
(4)车辆应具有技术状况远程监控系统终端设备,支持三电系统的信息远程管理,系统
功能符合GB/T32960.3的相关要求。
(5)车辆应具备乘客门未关闭到位车辆不能起步的功能,具备防夹功能,驾驶区具备报
警提示音。
(6)车辆配备雷达报警系统(含车辆A柱侧面盲区雷达和倒车雷达功能),具备碰撞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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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二)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1、车身、地板等的配置要求:
★(1)采用承载式结构,车身骨架应有足够的强度,抗扭、抗弯性能好,整车密封性良
好,整车骨架强度和刚度能够满足城市公交承载的要求,采用阴极电泳防腐处理,车身质保
期≥5年。
(2)整车车身内顶和侧围等各部位整体有效隔热、降噪处理。车厢及底部采用阻燃、保
温、隔音降噪材料填充,无毒无烟无异味无有害物质,要保证车厢内外蒙皮和装饰板没有振
动及响声发出。内饰饰料美观,整体协调,色彩清雅,品质高档,宽敞整洁。拖车钩设计应
在施救时无需拆除保险杠即可叉车拖车。
(3)车内采用PVC不燃地板或无机复合防水不燃地板(厚度≥15mm),地板革采用耐磨石
英砂车用地板革,装配应保证洗车时不渗水入地板。车门口一级踏步采用正黄色地板革,地
板革上烫印红色“站立禁区”,下客门杆装配下车提示铃。
(4)车厢外小仓门灵活,车厢外仓门装的锁,锁匙必须通用。
(5)车身涂装及图案:油漆选用金属漆,颜色比色卡与招标人确认,要求美观,色泽鲜
亮,全车要求不掉漆块;车头字样和车身色彩图案由招标人确定。
(6)整车使用防火阻燃材料;车顶棚骨架、侧围骨架使用阻燃隔热闭泡技术材料;电池
舱或发动机舱使用气凝胶阻燃材料,技术性能必须达到GB38262-2019《汽车内饰材料燃烧
特性》,防火等级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要求抗菌、防潮、防霉、无纤维。
2、车厢内饰及配套设施的配置要求:
★(1)配置大视野外后视镜含下视镜;带大视野内视镜,镜面托架可调整式,安装可靠
且易拆装,视野范围应符合GB7258规定。并配备防雾灯。8路1080P高清探头(防水等级
IP67)2台不小于12寸显示器,随环境明暗变化、监视器具有亮度无级自适应调节护眼功
能。
(2)门窗玻璃材料应使用符合GB9656规定的安全玻璃。侧窗采用内嵌式推拉钢化玻璃形
式,为上固定下推拉;前挡风玻璃采用夹层玻璃;后挡风玻璃钢化玻璃;铝合金推拉式司机
窗。前挡风玻璃安装电除霜装置,全车采用折叠式窗帘,司机侧窗、前挡风驾驶位前配单幅
卷帘式遮阳帘。遮阳拉帘的安装位置以不应阻挡驾驶员左侧视线为好。
(3)乘客门具有防夹功能,运行可靠,速度可调节,门净开度满足国标。除车内、车外
设置应急控制开关,在仪表台适当位置设置乘客门应急打开气动控制阀开关,应急开关应便
于操作,必须有明显标识。车门未关好车辆不能起步,车辆停稳后车门方可开启的功能,仪
表显示乘客门开关状态。为确保车辆安全性,设置开门双闪灯,只有在门都关好的情况下,
双闪灯才关闭;车门未关,车辆不能起步。
(4)空调风道及出风口:空调风道采用铝合金,空调出风口布置结构形式要考虑美观与
实用关系,保证冷风有效导入,提高制冷效率和乘坐舒适性,保障司机区和乘客区的冷风充
分有效均匀。
(5)LCD电子屏幕(质保10年):司机包围后侧或者上方配屏幕型LCD电子导乘牌与调
度系统及报站器实时联动使用,具备语音播报功能,带多媒体广告,高清全彩LCD液晶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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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车辆行驶路线显示、站点动态实时显示、展示效果可自定义更换,实现多种视频格式多
媒体节目、公共文明建设信息的播放,实现可远程下发及控制,并印制公益宣传标语,(内
容由招标人提供)。lcd电子导乘牌≥32寸,支持远程更新与usb接口更新功能(USB接口
需安装防护罩,采用螺丝紧固),可与智能公交调度中心平台实时对接。
(6)应急出口、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及安全标识等安全逃生设施应满足GB7258和GB13094
的要求,击碎玻璃式应急出口旁应设置应急锤,并具有报警装置和防盗装置。电池舱门上需
加开电源总开关小舱门。高压电舱门须加安全防护锁。
(7)座椅配置:可调式司机椅。司机座椅配三点式安全带,具备佩戴提醒功能;驾驶位
前地板加装带花纹的不锈钢或铝合金板。乘客座椅标配(座位数在标配范围内按招标人需求
进行配置),每个爱心座椅周边适当的位置加装1个下客提示按钮,附带标记“提示铃”,提
示音“你好,请开门”(提示音音量适中)。座椅质保期≥5年。
(8)公交车驾驶区域具有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应符合《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
施技术要求》JT∕T1241-2019。驾驶区合理位置装配风扇一台,驾驶员上岗证卡槽位、手
机放置槽(带锁)各一个。
(9)雨刮器:采用对摆式,雨刷带喷水装置。
(10)蓄电池:配置两只免维护蓄电池(≥60Ah),质保期≥18个月。
(11)车厢内按规定配置侧窗玻璃自爆器≥2只,并配置符合QC/T1048标准的报警应急
安全锤(提供产品型号的国家公告),设安全出口标志,4kg灭火器≥2只及支架,其中一个
靠近驾驶员座椅,灭火器支架必须带有底座且能通风、排水。车厢内适当位置配置热水瓶支
架、工具箱等,配置三角牌(含支架)、反光背心、停车楔。配备垃圾分类垃圾桶并合理固
定。在车辆中门附近区域位置设置不锈钢桶底座固定支架,用于放置拖把、扫把。
(12)车内显示屏,前、中、后LED电子彩屏路牌(内屏不显示时间),质保10年,支持
分区多色显示,支持远程更新及下发信息,支持实时到站显示、线路变更等功能,具备信号
传送功能,支持实时到站显示、远程下发文字内容等功能。后牌支持左右转弯、刹车提示功
能(出厂时需调试到位)。具备接收远程变更线路和远程下发车内LED广告信息的功能。
★(13)自动灭火装置:在电池箱、电池舱、电机箱其他关键位置安装温控自动灭火装置
及舱温报警器等灭火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及其系统质保期为10年(质保期内灭火装置检修
及更换全部由中标人免费负责),舱温达到80-90℃自动报警,并能够在起火早期预警及起
火时准确灭火。动力电池舱和电池箱采用的动力电池灭火装置必须符合《纯电动城市客车通
用技术条件》(JT/T1026-2021)和《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20)等
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标准要求,自动灭火系统包括温度传感器、气体分析传感器、烟雾探测器
和灭火装置启动开关。应出具承诺函件,要求中标人根据自动灭火器有效期,在质保期内灭
火装置检修及更换全部由中标人免费负责,及时安排更换。配备自动灭火装置和温度报警系
统、烟雾报警系统,应在驾驶区可向驾驶员提供声或光报警信号;应具备无源自启动功能,
具备手动和自动启动功能,满足高低温、振动、冲击、耐腐蚀等环境适应性要求,灭火剂总
剂量应充分考虑配备车型的需求。
(14)车载IC卡POS机:应符合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及人民银行的IC卡应用标准,技
术性能符合交通运输部一卡通互联互通需求;应具备基于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及人民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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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应用标准发行的实体卡与虚拟卡应用;应具备实体卡支付功能、二维码扫码、身份证
识别、手机NFC、手机移动等支付功能;应具备接入泉州交通一卡通平台实现应用。配备小
键盘:必须接入满足车载IC卡POS机,可人工计算刷卡金额,并通过操作小键盘输入票价
(进行设置,播报刷卡金额及支付成功提示音;刷卡一次性完成支付,交易金额=输入票价*
卡种区外折扣;支付完成后,或延时60秒未支付,设备自动恢复基础票价模式;小键盘可
输入的最低金额为0.5元,最高金额为99元。
(15)投币机:厂家标配。配备3个钱袋,投币机钥匙设置为同心锁,可共用开启,投币
机上方位置带有固定的车票夹。
(16)车内立柱、扶手采用优质不锈钢管,前门立柱带儿童1.3米标志,以国标规定调整;
根据实际配备适量的广告型吊环,立柱、扶手、吊环安全可靠,车厢两侧加装扶手,侧扶手
位置合理且不影响应急逃生。
★(17)整车全景式监控影像系统(配备高清摄像头),支持车身辅助标记线,包括车尾
距离标志线,前向/侧向安全区域标记线,支持双边视图,可有效帮助车辆通过狭窄复杂路
段。具有夜视功能,在无红外光主动照明情况下,夜间可显示清晰图像,满足实时预览功能
并录像存储,支持CVBS/VGA等多种视频输出。支持外接报警信号(雷达、胎压、胎温、ADAS
等)屏幕显示和特殊报警情况视频锁死功能,必须接入招标人要求的平台;质保≥5年。
(18)倒车带蜂鸣器及语音提示“倒车,请注意”。
(19)车辆采用钥匙通电,按键启动功能方式。
★3、车载智能监控系统(主动安全智能防控)配置要求:
(1)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以及车载智能调度终端应符合以下要求,且质保≥5年:
a、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JT/T1076和JT/T1078的规定,视频监控覆盖范围至少应包
括驾驶区、乘客门区、乘客区、车外(前部、车厢两侧),其中在驾驶区安装一个监控探头,
应全面覆盖观察驾驶区域。
b、车载智能调度终端应符合GB/T26766-2019和GB/T28787-2023的规定,其数据总
线接口通信应符合GB/T35174的规定。
(2)采用北斗车载定位系统、自动报站、智能调度、监控录像、视频实时传输等集成控
制系统。该系统设备及软件至少必须具备以下功能,达到以下配置要求:
a、设备具有带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定位、智能调度数据传输功能;具备4G/5G(并向下
兼容及符合全网通要求)无线通讯功能;与调度中心双向通话功能,配备司机操作屏(屏位
置不可遮挡驾驶员前挡风玻璃视线)及通话手柄。
b、设备具有TTS语音播报功能、进出站语音自动播报(具有闽南语和普通话双语功能)、
文字信息LED同步显示,并支持电子站牌功能。
c、具有车内监控录像和视频实时上传功能(可支持智能手机系统实时视频查看),视频
系统具备8路及以上摄像头均采用金属外壳,高清广角红外线摄像头,摄像头安装位置覆盖
范围至少应包括驾驶区、乘客门区、乘客区、车前路面、后路面、车身左右两侧(倒车镜向
后);SD存储卡为固态硬盘≥2T,≥1G的FLASH存储空间。车前左右外摄像头需带防护装置
防碰撞及掉落。
d、具有总线接口,整车及各主要总成运营等相关信息均可与车载总线系统衔接(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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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终端设备与招标人要求的平台对接。
e、具有故障自检功能、司机IC卡考勤功能,启动时能自动检测SD卡、摄像头等状态
并上报。
f、系统具有远程升级程序、更新站点信息、报站语音文件、参数修改等功能。
g、系统多个功能的通讯协议应能对接,能与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运营商衔接,必
须接入招标人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且要确保与车载监控、视频监控、智能调度、自动报
站、电子站牌、IC卡系统、客服中心、车辆故障和维修调度等系统衔接(兼容)。
h、视频录像具备延时功能(电源总开关关闭后≥1小时)。
i、系统设备质保期为5年及以上,功能软件应满足长期使用,质保响应时间必须在2
小时以内,72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根据使用需求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4、彩屏总线系统:
(1)系统具有全车电器开机自检、短路保护和故障实时诊断功能,集成电机电控、ABS、
灯光、倒车和中门监控、雨刮控制、安全车门控制、启动保护、超速报警、故障警报及判断、
能耗显示等功能,以及与车载设备数据传输功能,且乘客门及车后上方各安装高清广角红外
线摄像头。
(2)仪表上配装≥7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CAN驱动模块可通用、互换。
(3)具备较强的抗电磁干扰和抗静电冲击能力。
(4)产品应与本车配置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功能和信息传输全面对接匹配,应具有驱动
模块、配电模块、应急启动模块和彩屏总线仪表功能,便于综合数据的传输。确保接入招标
人要求的技术管理平台。(质保期≥5年)
(5)采用总线技术。具备车载系统实时数据采集、分析、存储、处理、故障诊断及无线
传送等功能,实现车辆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具备车辆故障提示、安全报警、能耗查询和统计、
节能分析等功能。需实现车辆乘客门关闭后才能起步、车辆停稳后才能开门。
(6)仪表台:具有多种安全报警功能。
(7)云模块需实现统一接入功能上传至招标人要求的平台。
★5、空调系统,应达到以下技术要求:
(1)顶置空调,制冷量不小于10000Kcal/h;(提供试验报告)
(2)采用变频技术压缩机;
(3)风机采用高效率、低噪音、无刷风机;膨胀阀、插接件等与系统匹配;
(4)系统采用控制模块与整车CAN总线系统衔接;
(5)冷疑器及蒸发器芯体采用高效内螺纹防腐铜管,采用铝合金支架。
(6))空调系统(包含压缩机、蒸发器、膨胀阀、冷凝器、变频器、DC/DC电源、冷媒及
其它易损件、保修工时费)质保期≥5年。
★6、纯电系统配置要求:
(1)驱动电机系统:采用永磁同步水冷驱动电机或优于,额定功率≥60KW,要求满载开
空调满足15%半坡起步能力,额定功率与整车质量、配置匹配,额定扭矩满足运营要求,防
护等级IP67以上。驱动电机总成提供10年质保(含多合一控制器及其电控涉及相关配件),
包括其软硬件的正常维护、更换和升级项目(含无偿提供日常保养在内,提供免费保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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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耗材及维保产生的费用)。
(2)电池系统:动力电池质保10年;配备液冷系统(质保10年),质保10年内电池电
容量衰减量不大于20%。电池安装位置满足涉水深度要求。电池舱设置足够的散热空间。动
力电池:电池总电量≥110kwh,电池充电倍率≥0.7C,能量密度≥165wh/kg,投标人需提
供国家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正规检测报告。若10年内电池衰减大于20%(即低于新车
投用后的续航里程的80%),投标人必须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电池。加装动力电池防碰
撞保护装置并确保电池舱部位发生碰撞后,不会引起车辆起火、燃烧或爆炸及对乘客人身造
成伤害。电池系统自带远程安全监测系统。动力电池温度特性好,动力电池箱设置有效的散
热机制,电池舱设置足够的散热空间。动力电池舱须配备自动灭火装置,按规定无偿提供对
动力电池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动力电池需是2024年国内销量前三名(以高工产研数据为准),储能装置与乘客区域应
以安全阻燃材料隔离,充电插口符合国标,单独设置在车身侧后部。
(3)整车控制系统具有完善的报警及保护功能包括输入过欠压报警与保护、输出过流报
警与保护、输出过压保护、输出短路保护、过温保护;质保10年(含易损、易耗件)。
(4)高压配电箱采用集中配电方式,具有多路保护电路,内置高压接触器、高压熔断器、
绝缘检测板等。高压配电柜必须匹配MSD开关,保证维护安全;高压配电柜端子必须具有高
压互锁功能,保证端子松动时,能够断开高压;高压配电柜必须内置预充电路;高压配电柜
必须内置绝缘检测电路,具有漏电保护功能;高压配电柜必须具有充电保护电路,防护等级
符合国标标准。
(5)行驶操控系统设置合理,便于操作。
(6)三电系统(电机、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等部件质保10年(含无偿提供日常保养在
内,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养、保修,耗材及维保产生的费用)。
(7)系统散热器:标配,质保≥2年。
(8)三电系统防护等级达IP67或以上。
7、底盘及附属部件配置要求:
(1)前、后车桥:符合公交路况行驶,确保燃料消耗的经济性,合理设置前后轮制动动
作时间差,使前后制动装置磨损相对均衡。
(2)传动轴:设计扭矩必须足够,符合电动车起步扭矩大及电回馈制动造成传动轴扭矩
变化范围大及频繁等特点。
(3)悬挂系统:标配。
(4)转向系统:助力转向系统。
(5)ABS:标配。
★(6)制动系统:前后盘式制动。
★(7)轮胎(含):无内胎子午线轮胎,采用铝合金钢圈。轮胎负荷满足整车最大总质
量要求,型号标配。该批车辆赠送同款铝合金钢圈8个。
(8)胎压监测装置,要求安装国标胎压监测装置,并具备CAN功能,质保≥3年。
(9)底盘自动润滑系统:标配,质保期≥5年。
8、电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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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器线路:整车电器、电器线路、接插件和熔断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电线和电线束布置符合GB7258相关规定。
(3)车辆预留部分备用线路或接线柱(20A和10A),并且接线柱或插接件前端有保险
装置,要有标识(外接电源),以备车辆增加临时用电器的需求(备用线路由ACC控制)。
(4)灯光、照明装置,信号装置,开关的布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车厢外照明及信号
装置的技术条件符合GB7258的规定。
(5)高、低压电器系统设有独立电源开关,高、低压电源相互隔离,导体的载流量应
满足电源模块输出最大电流的要求。
(6)安装限速及限速报警装置,设定限定时速不高于60km/h。
(7)整车装高压电绝缘防护措施,整车控制器、电机控制器、主断路器等高压设备均
应有高压设备警示标志和“高压设备,注意安全”等警示标语;高压电路、低压控制电路设
计、布局要求先进、合理、安全可靠、易维护。
(8)视听系统:车厢内均匀布置扬声器,报站器与电视喇叭合理分配,报站时自动降
低电视音量,布局要合理(不朝向驾驶员)。
(9)总开关及充电口:总开关应具有过流过热保护功能,充电插口应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并按招标人现有使用的充电桩相配套。
9、其他未设定的配置和技术要求按厂商相应等级车型的标准配置要求执行。
注意:
(1)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对正偏离的
响应项评委根据项目将进行评分;重要部件必须采用品质较高的公交车型配套产品。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容里提供相关配套产品、质保承诺函、设备通讯协议接入
承诺函、售后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文件(特别是评分项证明材料)。
10、其他条款要求:
(1)投标人应对投标车型所响应的电控系统、方向机总成、前后桥总成、ABS、轮胎(含
轮辋)、胎压监测装置、整车全景式监控影像系统、空调系统、空调压缩机总成、主动安全
智能防控系统、车载智能调度系统等技术要求条款,必须说明所配置产品的厂牌及规格型号。
(2)中标人须提供车辆报牌所需完整手续(含用铅笔拓印的电机号码、底盘号码拓印件
各6份,附报牌用照片5张)。
(3)中标人必须无偿提供新车过线检测和报牌服务的相关费用。
(4)中标人须做好电器、油路及电脑控制等部分的防水工作,防止雨淋或清洗造成影响
城市公交车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5)整车质保期为车辆登记之日起三年或有更长的约定(根据应标情况修改),总成件、
零部件质保期按《招标内容及要求》的配置与技术要求规定执行,配套厂家有更长约定的,
采用其约定。质保期内需无偿提供相应的工料成本。同时,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平台需求,
免费开发对接协议。
(6)交车时提供该车型的说明书及售后服务手册。
注:以上“技术服务和要求”的内容为本项目的基本技术要求及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带“★”条款的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或正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
须严格按照各自产品实际情况进行投标响应,不得虚假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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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付时间 | 双方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给招标人。注:交货期限逾期违约金1000元/天/辆。 |
| 2 | 交付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3 | 交付条件 | 所有车辆安装调试完毕、完成,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 4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整车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无息退还70%,其余30%在所有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无息退还。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验收标准:车辆应按投标人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a.验收步骤: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车辆及相关部件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第二步:车辆送至招标人要求的现场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单位)和中标人共同对电机、底盘、电器设备、外观等逐项检验,并签订车辆交接验收手续。第三步:中标的纯电动新能源车辆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最新版本要求,并确保中标车辆通过安全技术性能检测。b.在招标人验收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c.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2)技术材料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货提供;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1)产品技术说明书;2)操作手册;3)维修手册;4)设备相应的软件和光盘;5)出厂明细表(装箱单);6)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7)出厂的车辆配置及配套产品清单目录、品牌、产地、厂家及联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系方式。若技术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3)中标人的车辆未按合同约定的配置交车,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货款由使用单位支付,支付货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验收单及税务发票原件;(2)其他有关资料;(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提车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余款85%以行驶证出证日期算起一年内付清。(4)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
7.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中标人按招标人规定条件供货,在交货地点验收合格所发生的所
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送车费、产品成本费、安装调试费、保管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保
修运行维护费、相关油料费用、售后服务费(包含整车及相关配置的质保期及工料费用)、
上牌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阳光平台服务费等费用。中标人需协助办理车辆免征购置税、
上牌等相关手续。
(2)如因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车,导致招标人需重新招标,此期间给招标人造成
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货物总价和上述明确安装、调试、培训、备
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质保费、税费均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投标人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种品牌和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
品牌和报价。
(5)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
成的价格变动,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单位不因价格变动或国家及省级补贴变化而调整中标人
的中标价格。
8.质量保证、售后及保修服务基本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并且符
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符合相关的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及配置要求
的货物(包括零部件)。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
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2)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现场培训,负责对招标人派出的管理、驾驶人员、维护人员进
行城市公交车车辆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城市公交车车辆的
良好运行。(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采购费
用支出)。
(3)中标人应派专业人员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4)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人应有必需的备件,并保证长期供应。
(5)中标人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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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中标人根据用户需求及时提供各类备件的价格咨询、报价等。
(6)整车质保期自车辆登记之日起3年及以上(根据应标情况修改),总成件、零部
件质保期按招标文件的配置与技术要求规定执行,配套厂家有更长约定的,采用其约定。在
质保期内车辆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交通
费、住宿费等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车辆质量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
(8)中标人须有泉州地区特约维修服务站,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
过2小时,并能在4小时内上门维修,72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确
保车辆的运行安全可靠。根据用户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本车型配套的零部件等维修材料。
(9)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终身售后服务。中标人应及时响应报修电话,并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
9.备品备件
中标人应提供维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站应能及时
提供备品备件。
10.技术培训
(1)中标人应结合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有计划对招标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
员进行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现场技术培训,直至招标人的技术人员能独
立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2)招标人参加设备的技术培训,时间天,人员人(以上由投标人自报),其费用
应包含于投标总价中。
11.包装、运输
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产品的装卸、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
行,且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采取恰当、有效的包扎防损措施,
配件应装箱运送,使货物受到有效的保护。如因中标人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应由中
标人负责修复、更换或补缺。
12.其他
(1)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需求,选择投标货物,以完全实现招标要求功能。除上述
各章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内容外,还应响应以下问题及提交有关资料:
1)详细介绍货物所具备的功能、技术指标及参数。在实际运用中,是否能满足技术要
求,并描述其存在的优点与不足。
2)根据招标需求,详细且完整列出设备配置。且注明各主要配件(器材)的品牌、规
格或型号、制造商及产地(可视情况自行提供表格)。
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交货时间保证、资金保证等方面内容介绍。
4)提供近年销售设备的证明(含合同书复印件)及详细的用户名单信息(含地址、联
系电话)。
5)请提供证明相关企业实力、资格资料等。
6)投标人对在保修期内所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保修期后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
标准进行详细说明;投标人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更高条件的售后服务的承诺或优惠措施。
(2)招标人在确认中标结果前,可自行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符合性条款和商务技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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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中涉及的证明资料(证书、报告等)原件进行复核,中标候选人无法提供原件复核的,
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情形处理,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顺延确定中标
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商务要求逐项作出明确应答与承诺,未作明确应
答与承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
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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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注释:《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
乙方:
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组织
的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确认乙方为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
1.甲方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
3.履约保证金;
4.《中标通知书》。
第二条货物
货物内容:符合《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车辆主要配
置见《投标文件》(项目编号:,)的投标车辆技术参数表、车辆
配置技术状态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本配置 | 中标产品品牌和型号 | 中标单价(元) | 数量 | 中标总价(元) | 备注 |
| 1 | 附后 | 含税价 |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
上述价格包含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费。
第三条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现货、原厂原装、全新,符合本合同及招标货物
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车辆质保期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整车质量保证
期为年,空调系统总成质保期为年,三电系统配置质保期为年等
情况。质保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
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甲方
可予退还该车辆。乙方已收取全部货款的应将相应的货款退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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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所提供车型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目录定型产品中有效期内的产品;
3.乙方所提供车型在有效期内的:
-----制造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书;
-----单车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保手册;
-----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以上所有资料为中文书写。
第四条服务
1.乙方交货后,保证对质保期内的货物质量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2.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予更换。
3.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
4.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
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的技术支持。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年24
小时售后服务和及时的现场服务响应;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
方通知后应小时内响应,并小时内修复故障,保证货物正常工作。若属于
现场不能解决的大故障,最多不超过72小时将车辆修好,并承担含整车维修调换、
更换器件在内的修理调换的费用。乙方未能按时履行质保职责的,甲方有权雇请第
三方维修,相关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培训及安装。
6.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
到国家
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
产品出现质量技术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
济责任。
7..乙方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质保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金额
1.本次采购数量辆,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
2.本合同总金额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在交货地点验收合格所发生
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送车费、产品成本费、安装调试费、保管费、技术服务及培
训费、保修运行维护费、相关油料费用、售后服务费(包含整车及相关配置的质保期及工
料费用)、上牌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阳光平台服务费等费用。中标人需协助办理车辆免
征购置税、上牌等相关手续。
3.当遇到甲方需求变更等原因,使合同货物的规格、数量改变时,以实际供货的
规格、数量结算总金额。
4.本次采用按中标后最终确认价格签约。本合同执行期间,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
政策是否调整,合同货物单价不作调整。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车辆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
格并交付使用。
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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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送货要求: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价款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即万元,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整车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无息退还
70%,其余30%在所有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无息退还。
2.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政府采
购法和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一至三年内参与南
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资格。
第八条验收
1.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货物到达时间;
2.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检验,若发现所验与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规
定的货物不符或质量有问题,甲方可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
损失;
3.乙方所供货货物如在使用时出现非甲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也应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因生产需要,乙方应有计划地对甲方人员进行设备的基本知识、车辆使
用等现场培训以保证车辆的良好运行。
第九条付款方式
1.货款由甲方支付,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1)验收单及税务发票原件(发票省级财政补助金额如有另行开具);
(2)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2.签订合同后,提车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余款85%以行驶证出证
日期算起一年内付清。
3.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
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
10日内付清。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该批货物价款的30%违约金。
3.合同约定货物的型号、数量有变更时,甲方至少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1所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的;
4.2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
后服务的内容行为的;
4.3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的。
5.若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除
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部分配件缺损需要更换而影
响实际交付使用,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延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辆车每天壹仟
元(1000元/辆/天)计算;若因延期交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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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延期交货所导致的相关损失及支付交货违约金(1000元/辆/天),
以上赔偿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
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
权利。
7.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
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风险
由甲方承担。
8.乙方所供货货物在验收和使用时,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但甲方人为造成损失的除
外。
9.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维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公证费、鉴定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由招标代理协调解决,协商未
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文件往来,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下列地址作为本合同项下通知事项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
诉讼(仲裁)、执行、公证等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
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乙方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2.如以上送达地址不具备真实性或在发生变更前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另一
方在通知时邮寄的函件未能实际被接收的,则函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本条约定为在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不受本合同及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影
响。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履行中若出现货物数量的增减(仅限甲方采购需求确定),则以实际数量结算。
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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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
6.本合同未明确约定部分,依招、投标文件执行。
7.本合同为打印件,手写部分无效(签署部分签字与时间除外)。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地址: | 地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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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服务)采购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
业若干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物资采购中的经济犯罪及其他违法违规不当
行为,确保物资采购活动有序开展并高效优质廉洁,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现就
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
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宣传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
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
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
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涉及甲方廉洁制度的行为。
3.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制度的规定,支持甲方廉洁制度的
执行。
(2)乙方应当对本单位参与甲方物资采购安装人员等进行廉洁教育(包括甲方制定的
廉洁制度、本廉洁合同等),按甲方要求参加有关廉洁建设的会议和培训。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财物;
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财物;不得替甲方工
作人员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房屋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工作,以及
自己和家属出国出境提供便利或安排。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境内外的旅游活动。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与甲方物资采购项目中有关的材料
设备供应等活动;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经济合作。
(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委托,代为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或者其
它理财活动。
(9)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赌博方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
(10)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约定在甲方工作人员离职后给予其财物
或给予其他经济利益或便利。
(1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或者使得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以及甲方廉洁
制度与本廉洁合同的行为。
4.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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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合同的,按照法律法规、甲方廉洁制度进
行责任追究,给对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
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中标资格取消和合同解除情形
(1)物资采购招投标阶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招投标阶段中违反本廉洁合同
的,甲方有权直接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以招标文件为准)
乙方中标资格被取消后,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按照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确定
(以招标文件为准)
(2)物资采购实施阶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安装、验收阶段(即双方已签订相应
的合同后)违反本廉洁合同而构成刑事犯罪的,或者虽未构成犯罪但三次及以上违反本廉洁
条款的,则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解除相应的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重新招标
费用、工期损失等),乙方应当足额赔偿。
物资采购合同被解除后,甲方有权在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
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供应商,或重新招标确定(以招标文件为准)。
6.廉洁合同的执行
本合同由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执行,并对本合同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如发现甲方工
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条款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的举报部门
为,。
7.廉洁合同效力
(1)本廉洁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同时签订,作为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甲乙双方盖章和有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送交甲乙双方监督单
位(或部门)各壹份。
(2)物资采购实施全过程,包括本条款签订前后,甲乙双方物资采购实施过程中的行
为均适用本廉洁条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监督单位:,乙方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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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项目编号: | ZJXMGL******** | |
| 编制说明 | |||
|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 |||
|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 |||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
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
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
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
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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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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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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