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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省本级]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5070209C2)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5070209C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5070209C2
项目名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购2025J000049045 | 康养实训仪器设备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所投产品是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是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4)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二楼12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2、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81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国武
电话: ********
********康养实训设备项目(2).pdf 采购公告.pdf
电子化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TC2025070209C2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南昌
.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
三、投标
四、开标
五、评标
六、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七、中标和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附则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投标书
格式2.开标一览表
格式3.分项报价表
格式4.开标一览明细表
格式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0、其他资料
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一、货物需求表
二、采购需求
第六章评标标准
I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5070209C2
项目名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购2025J000049045 | 康养实训仪器设备 | 1 | 批 | 140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
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
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所投产品是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是一类医
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所投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
料扫描件;
(4)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医疗器械注册人、
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
二楼12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
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
2、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
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
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南郊银三角迎宾南大道8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国武(********@jxbidding.com)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
| 1 | 1.1 |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 2 | 2.1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 3 | 2.2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 4 | 3.2.1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 5 | 7 |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
| 6 | 8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
| 7 | 13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3)种办法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直接确定为投标报价最低者;(2)由采购人确定;(3)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大小便护理机器人。 | ||
| 8 | 16 |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人民币元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 ||
| 8 | 16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开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账户:7919********8118 | ||
| 9 | 17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
| 10 | 18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 ||
| 11 | 19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 ||
| 12 | 21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 13 | 23.1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 ||
| 14 | 23.2 | 评标标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 | ||
| 15 | 28 | 28.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 | ||
| 16 | 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 ||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数(万元) | ||
| 100以下 | 1.5% | 0 | ||
| 100-500 | 1.1% | 0.4 | ||
| 500-1000 | 0.8% | 1.9 | ||
| 17 | 不见面开标特别事项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则投标无效。如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 | |||
| 17 | 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授权委托人也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任何材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原件(含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6、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如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 |||
二、招标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
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附属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
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第六章评标标准
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1江西省政府采购中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或(7.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
证明文件;7.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4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7.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7.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声明文件)
7.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7.9投标保证金凭证
7.10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人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代理协议(适用于进口产品)
7.11联合体协议(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7.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
(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格式8-1)。
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
8.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8.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8.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
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8.4.4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
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认证机构
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的公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8.4.6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8.4.7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
9.1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中标人须知前附表”
9.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江西政府采
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2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
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
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1.2招标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不允许提供进
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被视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1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参加评标、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的认定
1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
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13.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分办法,按13.1或13.2条规定处理。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构成
14.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表明细
(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0)其他资料
14.2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15.投标报价
15.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
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
运费和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5.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开标一览表明细的
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
15.3投标总价中如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
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
15.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无效。
15.5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
价中。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投标)
16.2任何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6.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投标截止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
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
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
无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江西政府采购网
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
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截止时间
18.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8.1.2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否则投标无效。
18.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江西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这种
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
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2迟交的投标文件
18.2.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
18.2.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无法进行线上签到,投标无效。
18.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重新上传修改后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18.3.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
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9.分包的规定
19.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
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
19.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
于允许分包)。
20.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20.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
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
四、开标
21.开标
21.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3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
标活动。
21.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或未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1.5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
他内容。
21.6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
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22.评标
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经评标
委员会评审确定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
随采购文件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不良信用记录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
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2.3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2.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7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2.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22.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在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见面开标的项目在交易系统规
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22.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2.1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
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
采购活动。
22.1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除查询投
标人信用记录,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
外。
2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3.1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及比
例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2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
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六、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24.意外情况的情形
24.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
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2)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4)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6)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5.意外情况的处理
25.1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
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中标和合同
26.中标人的确定
2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7.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
日。
28.履约保证金
28.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28.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28.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本须知“第28.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5
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
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或重新组织招标。
29.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
标处理。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9.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
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
约责任。
29.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的中标人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八、询问和质疑
30.询问
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询问做出答复。
31、质疑
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1.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1.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1.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1.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
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对不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的招标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招标文件的凭证。
31.6质疑函接收方式
31.6.1对招标文件质疑
接收部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二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403室
邮编:330046
31.6.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质疑
接收部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402室
邮编:330046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如为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
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2.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32.3中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32.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5
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附则
33.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供应方(乙方):
采购方(甲方):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编号:,所需
货物和服务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为货物(详见本合同第二大点“附件清单”)与服务的中标单位。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的
要求,经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编号:
项目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万元
二、货物采购/工程报价清单
详见附件: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设备采购项目供货清单。
三、供应方伴随服务
(一)按采购方用户单位要求的时间和批次,将货物送达采购方用户单位
指定的地点并完成整体安装、装修工程等全部项目。
(二)提供货物的全部资料(包括合格证、使用手册、服务手册等)。
(三)产品免费质量保证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合同总额包括工程装修、卖方安装、调试、零配件、标配工具、
运输保险、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
等。
四、验收程序
(一)货物运抵采购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用户单位和供应
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
等进行检查,双方确认后开始安装、调试。
(二)供应方安装调试完成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用户单位组
成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供应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采购
方对采购方用户单位组织的项目验收工作进行巡视和监督。
(三)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使用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
要求。
3.货物来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最新
版本标准。
(四)供应方须为货物验收提供必须的设备、工具及其它便利条件。
(五)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方应
负责按照使用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六)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供应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更换.
五、交货时间、地点: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如不能按期交货,逾
期每日需缴纳中标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交货地点:所有货物按本合同第二大点“货物采购清单”要求交
付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六、安装与调试
1.双方确认交货后,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按期安装调试
完工,逾期每日需缴纳中标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供应方实施货物的安装与调试;采购方用户单位协助并为供应方的安
装与调试提供便利。
3.供应方需在交付的全部货物显眼、合适的位置进行文字标识,标识文
字内容为“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4.供应方参加安装调试的人员、工种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乙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备安全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
人身及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
责任及经济损失。
6.如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
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7.事故和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责任全部由
乙方承担。
8.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9.货物在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货物保护工作。
10.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垃圾必须无偿运送至甲方指定区域,符
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1.严格履行公开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相关人员(含管理人员)按要求
到场,除不可抗力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
12.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参加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会议。
13.乙方供应的所有货物需出具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
材料试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送检)。乙方供应的所有货物,
应与学校购买的仪器设备规格、色调一致。
14.产品品牌及质量应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15.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做好场地内及周围的设备及财产保护,如有损
坏,乙方负责恢复原样。
16.货物安装过程中,应确保货物安装正确、布局合理、无损坏,并保
证货物能在今后正常使用。
七、验收
(一)由采购方责成相关采购方用户单位组成货物验收小组对中标商提
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并以采购方用户单位出具的验收单作为重要凭证。
(二)项目验收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规
格型号、品牌产地及技术性能指标进行;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工后7个工作
日内,采购方用户单位组织验收。
(三)江西管理职业学院监察室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付款
(一)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最
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二)付款程序。供应方凭付款申请、中标通知书、中标采购合同、政
府采购验收单、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等5项资料分别一式五份,正式发票(发
票金额:按双方签订的中标合同金额;发票单位: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发票
项目: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康养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一份及中标通知书、中
标合同的电子档(扫描JPG文件)向采购方申请付款。采购方审核所有资料
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合同货款付款手续。
九、履约保证金
供应方在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方提交采购合同金额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方指定账户(江西管理职业学院中国建
设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36********002900),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在运输和安装中,如发现产品设备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予以
更换新产品,保证用户产品及时正常使用。
(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6个月。
(三)质保期内,乙方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
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
备件)。
(四)质保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终身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
料成本价和历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乙方
付款。
(五)如果是出现一般故障,乙方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
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甲方用户的正常使用;如出现严重故障
问题,乙方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并在两周内彻底解决。若故障在48小时仍未解除,乙方须向甲方用户提供备
用货物,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应负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的,负责更换。由于更换造成逾期交
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甲方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严禁转包。乙方擅自向第三方转让项目或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同时上报至省政府采购办
处理。
3.供货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内的参数标准,若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
乙方需免费对供货产品进行更换,以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专利权
供应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技术及有关服务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并保证本合同中的使用者能够合法使用,否则,
由此给采购方和采购方用户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方承担。
十三、包装要求
(一)供应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
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
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应方
负责。
(二)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十四、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一)采购方和采购方用户单位在验收中如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
异议时,自货到后起7个工作日内向供应方提出书面异议。
(二)供应方在接到采购方和采购方用户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
负责处理并函复采购方和采购方用户单位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
方和采购方用户单位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十五、争议的解决
(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争
议解决依据。如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
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
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
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税费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供应方负
担。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其它
(一)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
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二)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
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未经使用方书面同意,供应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
合同项下的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二份,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江
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共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六)本合同签约履约: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江西管理职业
学院。
供应方:(印章),采购方:(印章)江西管理职业学
院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 地址: | 地址: | 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 | |
| 电话: | 电话: | ******** | |
| 传真: | 传真: | ******** | |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6********002900 | |
| 日期: | 日期: | ||
| 签约地点: |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月日
格式1.投标书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有关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扫描件(电子
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表明细
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0、其他资料
11、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签章
日期
格式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格式3.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格式4.开标一览表明细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 序号 | 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 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 | 备注 |
| 1 | 或残疾填表须人福利知:详性单位见注1产品 | 品、环填表须境标志知:详产品见注2 | |||||||||
| 2 | |||||||||||
| 合计:(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
注:1、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
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需提供)
3、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格式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技术需求 | 投标技术响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说明: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函(见
格式7-1)扫描件,或提供7-2至7-6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另有具体要求
的从其规定。
2、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中标
人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江西省政府采购中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江西省政府采购中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
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
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
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中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人(含自然人)。
2.中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
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10-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10-2.如中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中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中标人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中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
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中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中国公民)。
1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10-3中标人是法人的,提供谈判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
在谈判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谈判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
谈判前三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1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文件
10-4中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0-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10-5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谈判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谈判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
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0-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10-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中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格式7-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
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
反面)
格式7-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参考格式)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采购
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规定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
和正确的。
1.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格式7-9投标保证金凭证
1、采取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的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盖章的保
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
2、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出具的
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保函扫描件,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
行保函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电子保单的,需能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
权)或保单申请网站验证查询,如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单。投标文件中需提
供电子保单打印件的扫描件。
4、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
保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保函扫描件。
5、采用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扫描件。
说明:
项目属地行政监督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
备注:(1)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磋商、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有效期,否
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2)未提供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缴
纳保证金。
格式7-10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将以我方的产品对贵
公司的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我们特作如下说明:
(1)同意(贸易公司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制造商名称)的(产品名称、
型号)参加贵公司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并在中标后向我方购买相关产品。
(2)(贸易公司名称)在中标后,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
(3)我们将依法承担制造商的责任。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 贸易公司签章: | 制造商签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 ||
|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 |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 |
格式7-11联合体协议(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各方均应当签章。
格式7-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格式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8-4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的产品
说明: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如有最新规定,
按最新规定执行。
9.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一、货物需求表
| 采购名内称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数量 | 详见第五章中的“采购需求” |
| 交货期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件” |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件” |
| 备注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