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12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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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000055(重)

项目名称: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标项 1,至合同结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按投标无效处理。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阳县鳌江镇环蒲新村D幢2单元3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3********

质疑联系人: 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定稿-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doc

438.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
品目
采购单位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预算金额 ¥70.1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3********
采购单位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平阳县鳌江镇环蒲新村D幢2单元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
平阳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采购编号:33********0000055(重)采购单位: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83********二○二五年十月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055(重)

项目名称: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数量:5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至合同结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按投标无效处理。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环蒲新村D幢2单元30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

质疑联系人: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磋商通知(邀请)书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我们现通知贵单位(公司)参加,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响应文件,按时前来参与磋商采购。

采购编号 33********0000055(重)
采购内容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供应商资格 按采购公告要求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磋商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按《供应商须知》和《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
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环蒲新村D幢2单元302室 余先生 收 183********)。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扶政策 本项目采购属性:þ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是否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考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所属行业 本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的工业。
首台套采购政策说明【采购货物项目适用】 1、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环蒲新村D幢2单元302室 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137******** 联系传真:/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邮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磋商地点(评审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环蒲新村D幢2单元302室(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免则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第一部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忱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报价。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2、采购总内容

1、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要求
1 巡逻车 5辆 底盘车型应当选用国内生产汽车,改装布局合理,上装设备设置科学,系统集成操作方便,在空间、动力、外型、承载能力和安全性等方面,能满足作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需要。

2、技术参数(以下所有参数规格是为了对拟投标的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的产品参加。)

序号 车辆公告名称 巡逻车
一、基础配置
1 车身长(mm) ≥4600
2 车身宽(mm) ≥1900
3 车身高(mm) ≥1600
4 轴距(mm) ≥2700
5 最大功率 ≥160KW
6 ▲燃油类型 纯电动
7 ▲变速箱 自动
8 档位 自动挡
9 续航里程 ≥400
10 综合工况电耗(kwh/100km) ≤12
11 悬挂系统 前独立悬挂/后多连杆悬挂
12 转向系统 EPS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
13 制动系统 舒适制动系统
14 ▲座椅布局 ≥5座
15 轮胎 18吋
16 中控台液晶显示屏 ≥12英寸
17 ABS+EBD/ESP
18 ▲主、副驾驶安全气囊 有,≥4个
二、改装配置
19 ▲警灯系统 长排警灯警报器,无线一体化警示显示屏1.2米长条LED警灯
20 ▲警用外观 警用蓝色底,贴字+喷漆,引擎盖贴字,驾驶室两侧警徽,车身两侧贴字“公安”和“POLICE”字样,引擎盖“公安”和“POLICE”字样
21 车载记录仪 车载前后可视记高清行车录仪,内置DDR232M,9.35寸MIPI IPS屏,1280*360像素
22 车后装备箱 车内装备箱
23 车载便携式医疗箱 便携式医护用品
24 灭火器 干粉手持灭火器,规格:2KG ;适用温度及存放条件:-20℃—+55℃。
25 国家工信部公告 巡逻车

注:其他要求:

▲1、所有车辆均包含该车辆所具有的所有备品备件。以上车辆必须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由中标人负责协助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2、中标供应商须确保所投车辆能通过浙江省车辆控购审批手续,否则中标无效。

▲3、该车直至上牌完毕交付采购人上路使用前所需的驾驶人员、油料、保管费用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

▲4、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5、若本项目车辆购买指标未批复通过,则本项目订单取消,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该风险,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车型应严格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的测试报告,并提供投标车型的公告页及参数备案表(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所投车型需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车辆需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部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9、投标人须承诺:若本项目中标,样车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投产(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中标后,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底盘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1、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商务条款

1、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1.1.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

整车质保:4年或15万公里,三电终生。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及维护。

1.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响应时间必须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1.3.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如果在24小时内不能修复,则提供同样备机供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修复。

1.4.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须说明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2.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人。

2.2、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成(含质保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2.3、预付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20〕3号】(2020.2.25)文件规定,在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车辆、材料投入等均配备到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注:①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

2.4、付款方式:车辆上牌手续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实际金额的100%。

3、送货及安装

3.1.送货安装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

3.2.质量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3.本项目包括供货、供就位与安装等。安装期间中标供应商须派技术人员提供安装及技术服务,送货、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其送货安装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4、验收

中标供应商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及服务,并经采购人(采购人也可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若因中标供应商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5.完工期

▲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6.培训

6.1投标供应商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系统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6.2投标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并使其能熟练应用系统。

6.3旨在提供更好的其他方式培训。

四、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

2、货物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安装、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进行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对业主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

6、由中标供应商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7、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单价不予调整。供应商须自行现场勘察,以求得准确的报价依据。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知识产权

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6.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6.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企业不是独立法人的,按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执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单项产品投标价格比重占总投标价50%及以上的认定为核心产品(有效投标供应商中一家供应商该项投标价格占总投标价50%级以上即认定),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按总价包干(包括运输交通费、安装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设备技术服务费、材料费、税金、运输费、安装施工、调试费、人工费、验收费等(含设备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其它需要的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10、▲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1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

13、本次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4、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

15、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进行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采购公告要求

三、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磋商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2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采购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磋商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或网上答疑形式予以答复。

2.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形式的补充文件时须签收回执单,并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未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是否为重大偏离由磋商采购小组判定)

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报价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2.1响应文件的组成

2.1.1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以下统称“响应文件”)。

2.1.2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磋商供应商应按以下清单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序号 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投标格式
一、《资格文件》组成内容(须单页保存,逐页上传,格式见附件)(此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资格审查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7 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8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9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为法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
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2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自拟)
3 供应商自评分指引表(自拟)
4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
5 ▲磋商函
6 磋商供应商情况声明(后附企业简介)
7 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8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9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10 类似业绩证明(按评审细则要求提供)(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11 投标产品的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表
12 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与报价有关的材料或说明(如有)
三、《报价文件》组成内容【依序编制】
1 《报价文件》封面
2 《报价文件》目录(格式自拟)
3 ▲开标一览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格式见附件)
备注说明
(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可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4)以上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2.2响应文件的编制

2.2.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2.2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2.2.3“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2.2.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供应商的责任。

2.2.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2.2.6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3响应文件的签章

2.3.1《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2.3.2《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

2.3.3具体需要签章的内容见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3.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2.4响应文件的形式

2.4.1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

2.4.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5响应文件的份数

2.5.1响应文件的份数:一份。

3、磋商报价

3.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报价格式填写;

3.2本项目磋商时,设有最终报价环节;

3.3本次项目以人民币报价,开启在线多轮报价后,以最终报价(人民币价格)为准;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4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说明,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投标价。

3.5投标报价是指磋商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了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费用、利润、税费、其它相关费用(包括评审验收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后报价,供应商须注意报价风险。

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1自报价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4.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强行撤回(撤销)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按采购预算金额的5%对其进行追偿(追偿金额不足伍万的按伍万计),以弥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损失,同时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6.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磋商通知(邀请)书。

6.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6.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磋商通知(邀请)书

五、磋商

5.1磋商时间、地点

5.1.1磋商时间:见磋商通知(邀请)书。

5.1.2磋商地点:见磋商通知(邀请)书。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5.2磋商准备

5.2.1磋商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5.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磋商供应商因未参加磋商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各磋商供应商代表现场出席磋商会议。磋商会议现场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5.3磋商流程(两阶段)

5.3.1磋商会议第一阶段

(1)磋商会议准时开始。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异常情况处理:已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开启响应文件。进入“开标记录”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检查供应商是否符合开标情况。

(3)在开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磋商小组组长将组员的询标内容汇总后,发起询标函(在线询标),供应商应在“澄清截止时间”内作出澄清,上传“澄清函”。

(4)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个磋商供应商在线资格审查;

(5)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并在线录入符合性审查的最终结果。

(6)商务技术评分。磋商小组对各有效的磋商供应商进行在线商务技术评分。评分结束后,将在线进行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7)第一阶段磋商结束。

5.3.2磋商会议第二阶段

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根据项目情况,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在线参与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应关注报价时限。供应商签字确认(10分钟内不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3)多轮报价结束后,进入在线“报价评审”,计算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4)得分汇总。汇总各磋商供应商的总得分情况。

(5)结果公布。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招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

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磋商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6.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

1)未按采购文件“资格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盖章、签字的;

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七、评审

7.1评审工作的组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7.2磋商小组的组建

7.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2.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7.3磋商小组的职责

7.3.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4评审原则

7.4.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4.2评审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

7.5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6评委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7.7评审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中事先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与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

7.8、▲磋商采购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采购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

2)没有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具体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经磋商后供应商拒绝修正的;

4)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经磋商后供应商拒绝修正的;

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经磋商后供应商拒绝修正的(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

6)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对该供应商作无效报价处理;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

7.9本次采购,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确认支付的,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

7.10本次采购,如果经过磋商后供应商的付款方式或完工期出现负偏差的,则该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八、授予合同

1、确定成交的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根据磋商采购小组推荐,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发现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则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新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向新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采购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原因解释。

4、签订合同

4.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4.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上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5、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元整。招标代理咨询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不需在报价中单列。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

开户账号:12********37539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

(5)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6)《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注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

1、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供参考)

合同书

项目名称: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

采购人:

(甲方)

供应商:

(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月日

合同主要条款

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组成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

1、本次采购的是

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

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第三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序号 品目名称(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成交单价(元) 采购金额(元)
合 计

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1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①、预付款:合同签订、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且中标单位进场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的40%。(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可降低预付款或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②、待交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货款100%。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3)其他方式:

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1项处理:

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等非方式提交)。如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本项目在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将追究由此带来的其它经济损失)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温州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1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

第一条服务或货物内容

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方式

3、履行地点:浙江温州平阳(采购人指定处)

第三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四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详见通用条款。

第六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是否履约,以公务用车购置指标证申请结果为准。公务用车购置指标证未审批通过的,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合同鉴证单位: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不可修改实质性条款)。

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重要提示:

(1)本章节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可参照本章节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本章节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1.一、“资格文件”格式

1.1.1.1.1“资格文件”封面

1.1.2.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资格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磋商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1.1.3.1.2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声明函

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声明函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提交的《资格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4.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1.5.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1.6.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磋商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7.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1.8.1.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磋商供应商名称)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9.1.8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10.1.9没有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磋商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11.1.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影印件粘贴处

注: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2.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2.1.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1.2.2.2.2供应商自评分指引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投标文件索引(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2.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
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3、我单位承诺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2.4磋商函

磋商函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

5、供应商已详细审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

8、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我公司没有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

9、响应文件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磋商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若不提供此函,做无效处理。

1.2.3.2.5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后附企业介绍)

1、名称及概况:

(1)磋商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位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位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立或工商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业现有的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设备情况: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企业现有的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4.2.6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内容 采购文件规范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技术偏离表

序号 内容 采购文件规范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备注

供应商盖章:

1.2.5.2.7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要求自行编写,详尽、完整、易于理解,格式自拟)

1.2.6.2.8业绩证明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内容 签约日期 发包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注:1、按评审细则要求提供,须附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7.2.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从事类似工作服务的经历、年限、介绍(或另附简历) 备注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组织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注:1、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

2、相应证件等复印件附后。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8.2.10投标产品的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表

投标产品的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表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货号 货物名称 品牌产地 主要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注:1、货物详细配置、技术应另页描述。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9.2.11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如有)

1.2.9.1

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它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不排挤其它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它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资格;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本企业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3.三、“报价文件”格式

1.3.0.1.3.1“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标前不得启封

3.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报价备注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大写:小写:项目名称报价备注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大写:小写:

▲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项目总价(含税等费用)、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设备技术服务费、材料费、税金、运输费、安装施工、调试费、人工费、验收费等(含设备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其它需要的费用。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本项目按照中标价(合同价)一次包干,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3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品牌、产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万元) 小计( 万元) 备 注
1
2
3
4 利润
5 税费
6 其他需要费用
合 计 价
合 计 价(大写): 元人民币。

说明:

注:1、报价中须包含货物费、特殊工具费及随机易损件费、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设备技术服务费、材料费、税金、运输费、安装施工、调试费、人工费、验收费等(含设备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未列费用视为免费提供。

▲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本表总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相一致。

4、表格可以延续。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注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填写说明:

1)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

2)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类别由评审专家结合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定;经认定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注: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a)《中小企业声明函》;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服务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未成交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程序、磋商原则和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1.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2、本次采购是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各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不公开。

2.1、如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直接对供应商进行打分评价。

2.3如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在线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4、本项目磋商采用在线发起询标(谈判)进行磋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磋商报价超过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处理。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最终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

3、评审原则和方法

3.1、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质疑。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

3.2、磋商小组将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

3.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

4、响应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利于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评标细则

一、商务报价评分30分

1、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评标价格折扣(10%)。

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7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1 技术参数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指标的得20分:技术指标中带“▲”为关键指标,如有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他条款负偏离一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注:1、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车辆的所有信息)及自身的配置单;2、提供的资料中未体现“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技术指标的,视为负偏离,按本项评分标准进行扣分;3、以上资料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20
2 质量管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有效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6
3 类似业绩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成功承担过的类似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个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
4 整体项目方案 保证进度和项目完成的方案和措施等。投标人是否有合理的、详细的、流程清晰的、切实可行的、完整的保证进度方案,是否有明确的实施步骤和工期规划(实施周期在规定时间以内)。评委根据响应文件相关章节的描述情况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未提供的不得分。 6
5 质量保证方案 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质量目标,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未提供的不得分。 6
6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车辆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2分,初级职称得1分,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3
7 项目保密方案 项目保密方案及措施。根据保密方案编制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以及符合采购需求的程度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未提供的不得分。 6
8 改装设计方案说明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改装设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置图、相关产品图片、设计说明等,由专家评分(评分范围:4,3,2,1,0),未提供的不得分。 4
9 培训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是否有完善的项目培训方案。是否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及安排等由评审小组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未提供的不得分。 6
10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计划的完善性、合理性、详尽且可实施性。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是否有完善的项目售后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切实可行,评委根据响应文件相关章节的描述情况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未提供的不得分。 6
11 售后承诺 (1)质保期不少于5年或18万公里(加装电子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2)售后服务能力达到《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规定。每提供上述一项相关承诺函的得2分,最高得,4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不提供不得分。 4

三、说明

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报价部分分值。

2、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巡逻车及车辆特种改装项目(重)(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注: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30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予以回复的,则视为该供应商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及其他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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