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A3303010410007419001001]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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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A33********19001001]

<span id="litPositio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9451

标段(包)名称:

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A33********19001001

招标人:

名称: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50****1968

电话:136****9562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39:13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来源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预公示版本-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ggzy.zj.gov.cn/jyxxgk/002001/002001011/********/226926ac-0253-4d68-9d63-ef94c6580aed.html

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

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A33********1900100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雁荡山飞泉景区东入口交通项目(下龙坑地轨)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称

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雁荡山旅

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

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8149万元,工程概算54885.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5074.24万元,建设规模:线路起点位于集散中心雁荡之窗站,终点位于方洞站,按规划要

求预留衔接雁荡山火车站。线路长约5.69千米,以高架敷设为主,高架段约5.26千米、隧道

段约0.43千米,共2处。设3座车站,并预留一座车站,平均站间距为1.86千米。设停保场1

座,并设线路控制中心,控制中心选址位于停保场内。车辆采用跨座式单轨系统,最高设计

速度20千米每小时。列车控制系统采用自动驾驶,供电制式采用滑触线供电。车站不设空调,

站台和站厅之间设无障碍垂直电梯,不设自动扶梯,建设地点:本项目线路起点位于集散中

心雁荡之窗站,终点位于方洞站。

2.2本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不含电力

进线)、采购(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不含电力进线)、施工【

工程施工(不含电力进线)、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及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服

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

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管理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具体以“第五章发包

人要求”为准。本次招标控制价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900日历天,其中:前期及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780日历

天。

2.4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

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

准。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资质或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具有:具有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②项资质或由上述①、②

项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

提供);

☑3.4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轨道长度大于等于5千米的市政工程

设计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

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能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

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

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

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

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

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

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

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

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

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网址(http:

//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

***********),其他:/。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邮政编码:325600

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邮政编码:325600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

地址: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栋7楼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人:谢宗仁

电话:********,电话:136********

邮箱:/,邮箱:********@qq.com

年月日

址: 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栋7楼
联系人: 谢宗仁
话: 136********
箱: ********@qq.com
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
方先生
********
/

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日00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17时30分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日17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 日10时00分
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联系人:方先生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四星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栋7楼项目负责人:谢宗仁信用评价等级:四星联系人:谢宗仁电话:136********
1.1.4 项目名称 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工程总承包(EPC)
1.1.5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内容
1.1.6 本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基础设施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内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内容
1.3.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总工期900日历天,其中:前期及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7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他:/。
1.3.3 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
1.4.2 体投标 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3)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 截止时间: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上用户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谢宗仁;联系人:136********。
1.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注:/。
1.11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资质要求并经招标人同意。
1.12 偏差 ☑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优于发包人要求(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2.☑(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
2.2.2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见时间安排表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 投标文件的组 投标文件由以下组成:
3.1 成成 3.1.1资格审查资料3.1.2技术标☑3.1.3资信标3.1.4商务标各组成部分内容如下:3.1.1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函封面;(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③施工负责人简历表;④设计负责人简历表;⑤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4)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及相关附件;(5)投标保证金;(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9)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10)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3.1.2.1总体项目管理方案(1)项目概述(2)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3)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3.1.2.2设计方案(1)总体方案评价和优化(2)景观、车站、桥梁等方案优化(3)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文旅策划方案3.1.2.3采购方案(1)车辆设备选型、外观、内饰及功能布置,采购进度及质量控制措施3.1.2.4施工方案(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2)除项目开工准备方案外施工组织的关键性技术方案(3)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控制3.1.2.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3.1.2.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1)投标人一般情况;(3)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3.1.4.1投标函及商务标相关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4.2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工程总承包费用汇总表;(2)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费清单及计价表;(3)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费清单及计价表;(4)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及计价表;(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6)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及计价表。3.1.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6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万元,暂列金额(不超过工程费用的5%)万元;☑4.其他:招标控制价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2.其他:1.1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勘察、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和施工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技术服务等一切费用和其他合同内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用及税金等。1.2设计费是指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供编制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专项设计)、各种设计变更文件、施工或设备所需要的技术文件、竣工图文件、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的费用。设计费包干,不随设计内容、范围、深度的变化而调整。设计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设计,除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外,其他相关评审专家费、评估费用、设计需要的评估费用以及相关会务费用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确需另择设计单位等第三方进行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专项工程设计的(该部分工作由中标人委托需经招标人认可),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1.3工程费用报价1.3.1投标人根据工程特点自行测算各项费用并自主报价。1.3.2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日工(如有)等由招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项目费用汇总表中。1.3.3规费、民工工伤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创文明标化工地、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按现行规定计取并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要求创区级文明标化工地,税金按一般计税法计取。1.3.4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及相关验收费用(如特种设备试运行、验收等相关费用)等均在设备购置费中报价并包干。1.3.5工程费用除合同约定外不再调整。1.3.6.暂估价(如有):招标人列明的暂估价不得变动。1.3.7施工措施项目按经审查批准后的施工组织方案执行,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支的项目外,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在工程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今后不再调整;1.3.8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按温州市现行规定计取,本工程要求创区级文明标化工地。税金按一般计税法计取。1.3.9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BIM技术应用费及管线迁改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今后不再调整。1.3.10本项目的施工现场按现状移交,发包人不另外提供临时用地;场地平整、临水临电、网络、通讯、临时设施(包括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拆除及重新搭建)、地下障碍物构筑物处理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计入投标总价,今后合同价格不予调整。1.3.11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是指承包人用于支付给工程总承包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以及组织招标、工程咨询、办理竣工验收等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今后不再调整。1.3.12工程保险项目应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合格工程前的一切风险的保险,应包括建安工程、工程设备、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发包人及承包人相关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等保险,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今后不再调整。1.3.13见证取样检测和专项检测由招标人委托并支付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需考虑上述招标人委托的检测费用,但在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涉及总包单位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辅助工作如桩头处理工作等、临时设施搭建、检测场地路面硬化、机械设备配合)及相应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1.3.1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和数量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如施工图、施工方案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1.4投标报价应考虑到以下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①合同执行期间因市场等原因导致价格变化(未采用价格调整的项目);②施工扰民补偿;③因天气等自然条件变化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和道路畅通采取的临时措施可能增加的费用;④因工程变更出现甩项,工程量减少而造成的预期利润减少;⑤由于自身设计不足或错误产生的费用增加;⑥场地因素影响增加工作难度造成的成本增加;⑦各类验收、归档资料要求声像形式提供造成成本增加;⑧如出现施工图设计审查前发生的国家及省市设计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变化造成设计工作量变化的;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不予调整的项目风险;⑩因现场条件复杂,如出现需要在原有业主提供的地勘资料上再另外补充勘察的,并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相关费用增加的。2.合同形式2.1本项目采用总价的方式进行发包,除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外,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招标范围内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如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缺漏项、设计错误、设计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等)造成的费用增加,一律不得调整(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调整除外)2.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视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后,在保证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且虽招标文件未列明但出于保证项目各部分正常使用及完整考虑需一并完成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包干价格。2.3本工程报价应考虑在审批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的调整与修改产生变动的风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无论法律法规、设计标准等客观原因的改变,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调整详见专用合同条款)。2.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规范(如:民法典、招投标法、道路交通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设计施工规范、清单定额及配套文件,凡在招标公示前颁布实施的,对本项目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卫生等产生影响的)等文件的要求,根据自己的设计文件和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先到现场勘踏,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其他内容见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4、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的单价和工程量的确定。4.1单价确定方法:(新增与核减部分的单价均按以下方法确定单价)由承包人按照现行的计价依据进行计算后,按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计算价格(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如现行计价依据无相应的计价依据,则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计算价格(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价格信息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3.3执行。4.2工程量调整方法:经发包人确认的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范围调整、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根据第4.1条确定的单价调整合同价格。5、合同结算价款5.1本合同结算价款=设计费+经发包人确认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经发包人确认的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调整费用,其中调整费用包括:①在投标人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主动提出因功能、范围改变等原因引起的,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造成合同价款的增减。②按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的其他内容。
3.3.1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要求详见本章附件3“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3.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如有要求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8.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1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2.《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3.项目负责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14.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在建项目中办理更换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本附表10.4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5.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可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实体章后复制上传)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其他:(采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4.1.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要求 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其他:技术标页数不超过200页,超出部分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评审。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2.上传至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
4.2.3 投标文件退还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其他:/。
5.1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4.其他:/。
5.2 开标 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本章附件2:不见面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7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方法 ☑1.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明标):☑(1)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30分(其中陈述和答辩(如有)0分),资信标评分6分,商务标评分64分。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 ☑1.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1 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1.9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3.1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
8.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书面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⑤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⑥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三)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⑦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不一致的(依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⑬未按本附表第3.5款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其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具体以发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①计算机网卡MAC地址、②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③CPU序列号、④主板序列号、⑤投标工具标识号五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的为准);(2)技术标内容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具体内容如下:/;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注: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招标人应在“(2)技术标内容”增加针对暗标专用的否决投标约定。(3)商务标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投标分项报价高于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⑤其他/。2.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10.2 异议与投诉 (2)其他: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4)其他:/。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项目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的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
☑10.7 特殊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3.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该投标人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6.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8.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9.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0.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
☑10.7 特殊说明 方。11.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如下:2)设计类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和②;其中:①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②设计工作已经正常履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注: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规模、特征要求的,还需提供立项文件、扩初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全国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网页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中可体现证明的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时间后者优先的顺序认定。注: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业绩情况将在中标候人公示期间向社会进行公示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政府投资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可研、勘察设计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除外;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给予补偿。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根据本章第1.10和第2.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提出(网址),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进行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标人可将

投标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项目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

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项目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

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

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

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

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

标担保。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要求

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

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1.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

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1.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

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1.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

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1.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

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1.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

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

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1.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还可以包含

以下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

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

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

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1.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

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投标须知前附表7.1.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1.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

7.1.10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

方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投标须知前附表7.1.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1.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7.1.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制作并发放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

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

支付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异议和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陈述和答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特殊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附件2:不见面开标

附件3: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标准 工期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备注 投标人确认
联合体牵头人(如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如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

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反馈。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

段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人:

设计人:

施工人: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

与我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

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日历天。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

名称)标段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标段工程总承

包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

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

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压缩包)已包括工

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内容。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另行下载。

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1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

并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导入投标工具、完成CA签章。

(一)商务标

1.投标函,应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填写相应的信息(投标

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填写),并通过投标工

具转换成PDF格式,最后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2.投标函附录、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单个文

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的对应目录,并进行CA电子签

章、验证。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当生成XLS(或XLSX)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程

量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二)技术标

1.设计方案,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设置纸张大小为A2或A3,单个文件

大小不超过500MB),导入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设计方案”,并进行CA电子

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

2.技术标(除设计方案外的其余资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设置纸张大

小为A4,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编制,分别导入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的对

应目录,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

(三)资信标

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

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四)实质性响应资料

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

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资料”,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

证。

(五)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制作后生成投标文件的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加

密).WZTF》,投标应使用加密文件格式!)和不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不加密).

nWZTF》)。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自行选择保存备用投标文件或打印纸质投标

文件。

四、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温

州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yjy-eweb.wenzhou.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本项目并

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

息。详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

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

********,QQ:2328795508。

(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注意事项

(一)投标工具的下载及具体使用,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操作手册/《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网址***********

/7/art_1229657119_29.html)。

(二)投标人可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

情况,并进行重新编辑。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

择资料打印。

(三)投标人应按本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制作、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未按要求上传到指定模块、制定位置)的,可能导致评标委

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保证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

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

件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技术标要求采用暗标编制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投标工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

术标附件进行CA电子签章。

(六)投标人自行负责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的使用环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

辅助软件、电脑及网络硬件配置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

突发状况,及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认定符合

要求的,无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温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附件2

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及相应的

软硬件设备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参数抽取、开标时的异议及

答复、评标时的澄清及答复等交互环节。

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应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

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不

见面开标大厅可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及在系统互动区反馈交流,推荐使用IE11浏

览器。

(二)不见面开标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投标

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定时间(解密时长为30分钟)自行实施在线解

密,解密限定在设定时间内完成。

(四)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

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发生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

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非正常情形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方案(如调整

解密时间等,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的指令为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作出响应。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五)解密全部完成后,不见面开标大厅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唱标次序,以系统公布为准。招标文件规定的

在开标结束后其他可公布的内容,将按规定陆续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

(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文字(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未按上述规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

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阶段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拟否决其投标时向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对,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等。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摄像头、音响、麦克风、驱

动、浏览器、等软硬件设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解密、交互过

程不稳定或中断、音视频卡顿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2、不见面开标通过投标人CA证书进行开标。投标人端持有投标人CA证书进行系统

操作、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

的直接责任人)。投标人应当承担在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

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的所有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

口推脱。

3、CA证书和PIN码。PIN码是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CA证书不被他人使

用。如果投标、开标过程中多次输错PIN码,当前CA证书将被锁定,PIN码的再次开

通需要一定时间。由于投标人输错PIN码导致CA证书被锁定,从而无法进行投标文件

制作、上传、解密以及开标大厅交互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不见面开标交互内容应与本项目开标内容相关,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

标人有权对其做出禁言处理。

5、不见面开标未尽事宜,详见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教学视频(网址:***********

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57119/index.html)。如有问题,咨询电话:

********,********;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

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电子邮箱:********@qq.com。

附件3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

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函(保单)

(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

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

纳方式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选择金融机

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

☐(3)本标段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具体根据《温州市住建局温州市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23】57号)确定。

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个月的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子系统(***********

jj.wenzhou.gov.cn/)“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为

准。若项目延期,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项目延期导致的住建信用资质等级的变化,确

保保证金缴纳到位。

注:

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

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

函(保单)时间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须再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4、投标保函(保单)应当通过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一、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技术标明标)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确定评审区间,再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

已通过符合性评审的,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

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

☑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6分,商务标评分64分之和(适用于

技术复杂项目)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一、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3.符合性评审;

4.技术标评审;

5.资信标评审;

7.商务标评审;

8.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出具评标报告。

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

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

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

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

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评审细则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

审。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符合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动态核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截图复制件。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符合

性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

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不含陈述和答辩)

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技术标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

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2、技术标评分(30分)

(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并署

名。单项评分范围在a至b分之间(含本数),除该单项缺项计0分外,对低于a分或高于b

分的评分表作无效处理。技术标评分最终得分: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

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

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

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技术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标打分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

设置)。

技术评审因素表

主项 分值权重(b/c) 内容 比值(a/b)
总体项目管理方案 3 项目目标分解、情况分析:具体包括项目概述、组织设计、组织机构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目标分解情况等。 2.4-3.0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13.5 总体方案评价和优化:与景区总体规划的契合度:深度解读雁荡山总规及旅游规划,线路走向、站点布局与核心景点、游客流线无缝衔接,能有效疏导客流并创造最佳观光序列。 2.7-4.5
景观、车站、桥梁等方案优化:1.景观生态影响最小化:提出创新性的景观融合方案(如隐形墩柱、透明车体、生态化绿化),对山体、植被、视觉通廊影响极低,能将单轨本身打造成一道风景。2.车站、桥梁等单体方案优化:车站设计极具特色,与雁荡山自然文化风貌深度融合;桥梁结构轻盈优美,选型科学,与山谷溪流环境协调统一。 2.7-4.5
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文旅策划方案 2.7-4.5
采购方案评审因素 4.5 车辆设备选型、外观、内饰及功能布置,采购进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3.2-4.5
施工方案评审因素 7.5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4.0-5.0
除项目开工准备方案外施工组织的关键性技术方案 1.2-1.5
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控制 0.8-1.0
其他 1.5 综合实施能力以及售后质量保证服务措施 1.3-1.5

注:1.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项,该项得0分。2.技术标评审一般不宜设置以施工图

设计为评审因素。3.本表中c指技术标评审(不含陈述和答辩)得分与陈述和答辩得分的合计;

☑技术复杂项目的不得超过30分,即c≤30分。

(四)资信标评审(6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不含陈述和答辩)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

审。

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并署名。单项评分最高分为b

分,对高于b分的评分表作无效处理。资信标最终得分:客观分不一致的,应通过评标委员会

共同确定一致;主观分(保留2位小数)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

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

留小数2位)。

2.资信标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资信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 内容 最高分b
业绩与奖项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轨道长度大于等于5千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分。注: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如符合本款加分要求的,可以给予计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10.8款 1分
☑信用评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A等级的,得5分;B等级的,得4分;C等级的,得3分;D等级的,得2分;E等级或没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为0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子系统”***********)“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当月)”为准。信用评价等级类别为市政总承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则以承担房建主体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市政总承包信用评价等级的计分。为了便于评审,请投标人注明本项得分供评委参考,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子系统”的“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的投标人的市政总承包信用评价等级截图;评委最终评分按信用评价得分规定的查询结果为准。 5分

(六)商务标评审

1、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商务标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

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2、商务标评分(64分)

2.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为A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5E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

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E=0.5)

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编制时直接从下面“2.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的方法中确定一种。

2.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三:1)报价平均值:取进入评审区间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

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在

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2)在开标会议上,从0%、0.25%、0.5%、0.75%、1%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K;

(招标人在≥0,≦5范围内设定五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等差值≥0.25),在编制招标文件时

填入)

b.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

2.4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

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

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

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名次优先顺序。

评标委员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

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投标人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

格。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

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

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及规模:。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

民币(大写),(¥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

人民币(大写),(¥,元);

(3)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