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9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ZFCG-0101

项目名称: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45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驰达-高新区(新市区)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器1栋51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光辉、杨慧

电 话: ********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化咨询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734.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政采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平台(***********)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光辉、杨慧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驰达-高新区(新市区)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器1栋5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

计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2025-ZFCG-0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二、总则

三、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

六、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七、提交最后报价

八、评审

九、成交

十二、合同授予

十三、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十四、验收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审方法

二、评标标准

三、磋商小组的组成

四、磋商小组的职责

五、评审程序

六、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报价文件部分

第2页共68页

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

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FCG-0101

项目名称: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3页共68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

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

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第4页共68页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

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

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驰达-

高新区(新市区)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器1栋51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光辉、杨慧

电话:********

第5页共68页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1.征集供应商

1.1.邀请供应商。

1.1.1.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此方式)。

1.1.2.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

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1.3.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

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

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

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

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

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

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

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

3.磋商与评审

3.1.磋商小组签到。

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

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

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6页共68页

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

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

供应商。

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

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

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

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

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

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磋商形式:

□远程在线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

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

—开始远程磋商活动;

☑远程在线非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

磋商小组在线(以书面形式完成的需扫描上传)将磋商问题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对问题进行答复,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在线加盖电子签章后提交);

□评审现场磋商: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需在采购

代理机构指定会议室开展磋商活动,磋商小组在现场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

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

第7页共68页

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

定: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

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

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

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

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

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成交

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

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

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从评

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

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结果公告应当在规

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4.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

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5.合同的签订

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

第8页共68页

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

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

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

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

编制磋商文件 邀请供应商 开启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 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打分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
签订合同 履约 验收

第9页共68页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址:新疆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驰达-高新区(新市区)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器1栋511室项目联系人:杨慧电话:********电子邮箱:zh********@qq.com
3 踏勘现场 □√否,自行踏勘。□统一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4 资金来源 已落实
5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节能产品政策□适用□√不适用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网页查询文件
6 采购需求 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保函等
7 投标保证金▲ 非现金形式。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账户中转出;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方式须递交原件(电子保函除外)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保证金提交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支行【帐号】:1********【行号】:1********注:须在汇款单上备注“0101保证金”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时间起90天
9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1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1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12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45日历天内完成
13 服务地点 乌鲁木齐市,甲方指定地点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 答疑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投标截止日48小时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zh********@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
14 答疑 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15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16 响应文件形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17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18 询标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
19 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9 质疑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0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 样品 □√不提供
22 演示 □√不要求
23 支持中小企业 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23 支持中小企业 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4.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25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认可)。
24 联合体和分包 (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 联合体投标说明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26 其他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其响应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7 响应文件解密时长▲ 30分钟。若未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28 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成交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

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16页共68页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

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

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

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

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

件5)。

2.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指标,“□√”系指适

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

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

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

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

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

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2.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

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的,响应无效。

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

第17页共68页

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

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

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

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

企业;

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

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最后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

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

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第18页共68页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产品核心技

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

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供应商若有融资

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查看信用融资政策

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

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

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

第19页共68页

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

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2.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

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算。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

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

第20页共68页

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

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

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三、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供应商邀请

5.1.2.竞争性磋商流程

5.1.3.供应商须知

5.1.4.采购需求

5.1.5.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1.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7.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1.8.最后报价格式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磋

商邀请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延期)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第21页共68页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文件的获取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三部

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磋商保证金

按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缴纳。

10.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资格文件:

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11.1.4.联合协议。(如有)

2.2.商务技术文件:

11.2.1.响应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标的清单;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第22页共68页

2.3.报价文件:

11.3.1.初始报价一览表;

11.3.2.报价明细表。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磋商无效;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磋商无效。

12.响应文件的编制

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

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12.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

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

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

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磋商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

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

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

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第23页共68页

14.2.在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

14.3.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

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

1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

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

15.备份响应文件(如有需要时)

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

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

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

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

U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

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

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

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

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

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

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

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

应商自行负责。

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

应无效。

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第6.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第24页共68页

17.响应有效期

17.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响应无效。

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

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

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启响应文件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

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

件。

18.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

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

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

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响应截止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

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

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

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磋商。

第25页共68页

序号 资格要求 评审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法人且成立一年或以上的,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2)无法按第(1)条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代替财务状况报告。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及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一个月)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一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的格式要求,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提交书面声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国家对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提供相关许可的证明材料。
8 投标保证金 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注: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不得参与下阶段评审,视为废标。)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无效。

符合性审查表

第27页共68页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函按要求提供,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有单位盖章。
2 授权委托书 响应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或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5 方案唯一性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的技术方案、商务方案、产品以及其他备选方案,若出现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服务期限 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7 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
8 实质性条款 商务及技术实质性条款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响

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磋商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提交最后报价

第28页共68页

21.提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

八、评审

22.评审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

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

授标建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九、成交

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

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

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

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

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

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

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具体以政采云推送为准)。

25.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第29页共68页

十二、合同授予

26.合同授予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7.合同的签订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7.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

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7.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7.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

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

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8.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

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

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

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第30页共68页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

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30.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

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

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十四、验收

31.验收

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

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

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

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

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

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

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

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

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

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

部门。

第31页共68页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2.项目概述:对自治区财政厅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进

行全过程设计,取得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立项批复,并全程参与指导项目建设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

3.付款方式:项目可研通过批复,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支付合同额的80%,

按照设计方案正式组织实施后支付合同额的20%

三、技术要求

1.咨询设计服务要求

1.1.咨询设计服务采购范围

自治区财政厅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

计方案等材料编制服务。具体包括本项目的现状调研、技术设计方案的编制服务(含

概算编制工作)、协助采购人办理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直

至评审通过、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采购人完成的其

它工作(含项目招标辅助工作、实施阶段跟踪咨询服务、售后咨询服务等)。

2.咨询设计工作内容要求

2.1现状需求分析报告编制

通过调研、访谈,了解采购人信息化现状和项目资源规划的总体需求,根据采

购人要求以及项目方案,完成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数字财政建设(一期)国

产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需求确认及补充调研。

确认采购人需求后,依据所有调研报告及访谈记录进行现状总结及需求分析,

根据功能、流程进行初步的设计,构造出业务流程图,再让采购人进行评审,通过

深入分析总结出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并得到用户确认,完成《项目现状需求分析报告》

的编制。

2.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

通过前期信息化数据导入,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主要内容、人员组织保障、

项目执行计划、实施进度、项目管理规范等,根据项目的建设目标,基于前期的现

第32页共68页

状调研,结合最佳实践分析和行业趋势分析,对进行差距分析,提出基于信息技术,

符合发展战略;

(1)设计总体架构。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应用蓝图、数据蓝图、集成蓝

图、基础蓝图和IT管控蓝图的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对方案进行技术、实现方式和

建设阶段分析,作好系统数据的一体化设计和相关业务系统的协同工作设计,评估

项目建设的风险,编制出完整的总体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根据的发展目标要求,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指导原则,包括

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总体框架设计、技术路线、应用系统功能建设、

网络系统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安全系统平台以及其他配套建设等。分析并提

出项目总体投资估算,相应标准规范、政策和建设模式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建议。

提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解决思路,以及运维体系的建议等。

(3)划分各项目的建设阶段(期)。根据总体框架,针对各子系统进行相关度

和聚类分析,然后对整个项目进行子项目的划分。以此为基础,进行项目工作。

2.3需求调研阶段

咨询设计单位:开始项目团队的组建、组织开展项目工作方案和调研计划的编

制,并提交业务部门,依照共同确定的调研计划,开展需求调研;

业务使用部门:提供已有的项目资源,按照调研计划组织相关资源配合咨询设

计单位进行调研;协调相关资源配合指导调研。

相关产出物:《资料收集清单》、《咨询设计服务工作方案》、《项目调研计

划》

2.4需求编制阶段

咨询设计单位:按照调研计划进行调研,完成需求分析报告的编制后,提交至

业务部门;

业务使用部门:协调相关资源对咨询设计单位提交的需求报告进行审核,提出

修改意见;对调研工作相关资源进行协调并提供指导意见。

相关产出物:《项目现状及需求分析报告》

2.5需求确认阶段

业务使用部门:对需求报告进行书面确认,有必要可召开专家咨询会,对需求

报告开展行业、专家等咨询;协调资源并提供指导意见。

相关产出物:《项目需求确认书》

2.6咨询设计成果物编制阶段

第33页共68页

咨询设计单位:根据确认后的需求开始方案的编制,并提交至业务部门;

业务使用部门:协调相关资源对咨询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征求相关

意见、对方案进行确认;协调资源并提出指导意见。

业务使用部门对方案确定后,提交专家评审。

相关产出物:《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

案》、《概算》。

2.7专家评审阶段

评审单位:组织资源对方案进行评审。

咨询设计单位:参加专家评审会,根据照专家意见进行响应,并对方案进行修

订后,将《意见响应表》和修订的方案提交业务部门;

业务使用部门:参加专家评审会,并对专家意见进行回复。

相关产出物:《项目汇报PPT》、《项目成果物评审意见修改稿》、《专家意

见修改说明》。

2.8方案确认

业务部门对咨询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和意见响应表进行确认。

咨询设计单位协助项目立项工作及相关材料的准备。

相关产出物:《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

案》、《概算》、其他材料。

第34页共68页

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100%(以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分标准

技术商务部分(占总分值的90%)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分值
1 类似业绩 根据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类似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具有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0
2 企业能力 ①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得1分;②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证书得1分;③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质量认证(ISO/IEC20000)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无效证书不得分。 3
3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如下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电子信息类专业)、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类)、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5
4 项目服务团队 1、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如下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电子信息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项目管理师(PMP),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2、安全负责人需具备如下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通信与信息工程类)、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3、概预算负责人需具备如下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通信技术类)、软件设计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不包含上述人员,须具备电子、计算机或通信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以上证书,均满足的得2分。注: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 17
5 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合理可行的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思路②投资控制方案③概算编制方法依据④应急措施与变更措施⑤服务承诺等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5
6 重点难点分析 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做出重点难点分析,并给出合理建议。内容完整详细、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且 5
6 重点难点分析 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5
7 服务质量 对本项目设计质量,项目团队专业配备齐全,应急措施等表述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专业人员水平是否满足需求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详细、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2分, 10
8 进度措施 服务进度安排及措施的合理性,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调研、设计编制工作,对所拟定采取的措施进行评分:①进度措施方案②倒排计划③内部控制措施④设计单位在现场调研、方案编制的阐述⑤估算编制等提升方案质量的控制措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15
经济部分(占总分值的10分)
1 投标报价 基准价为合理低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10
1 投标报价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标标准

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磋商小组的组成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

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

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

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

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

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3.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3.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第38页共68页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磋商小组的职责

4.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4.1.1.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4.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4.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

4.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

成交人;

4.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4.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4.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4.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4.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4.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4.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4.2.1-4.2.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五、评审程序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六、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第39页共68页

6.1.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

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

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

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

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

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

6.3.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

下原则进行修正:

6.3.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

报价一览表》为准;

6.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3.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

▲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

第40页共68页

6.4.响应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6.4.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

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6.4.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6.4.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的;

6.4.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4.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6.4.6.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

6.4.7.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6.4.8.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

6.4.9.《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6.4.10.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

6.4.11.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6.4.12.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6.4.13.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

件的,响应无效;

6.4.14.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6.4.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

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5.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5.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

第41页共68页

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6.终止采购活动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

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6.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

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

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

理。

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7.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

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

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

员应当予以保密。

7.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

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第42页共68页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本合同条款仅为参考,具体内容双方签合同时确定)

委托方(全称):

受托方(全称):

为切实做好XXX项目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

二、合同服务内容: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四、服务内容、工作要求、违约责任(双方具体签合同时确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五、承诺

1.委托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依据,并按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受托方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第三方服务。

六、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正

本份、副本份,受托人执正本份、副本份。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第43页共68页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

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第44页共68页

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编号:2025-ZFCG-010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第45页共68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法人且成立一年或以上的,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市公

司或大型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

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

附注等);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无法按第(1)条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原件),代替财务状况报告。

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

第46页共68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及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

供1个月)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

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

(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

(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

第47页共68页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

定的投标单位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

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第48页共68页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

定的投标单位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

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

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第49页共68页

8、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

需提供)

第50页共68页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