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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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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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SX[2025]-174

项目名称: 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计划采购大米150吨;清油100千升的生活物资(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95763 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什县民政局

地 址: 乌什县新城路民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 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系方式: 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成江

电 话: 18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pdf

508.3K

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SX[2025]-174

招标文件

采购人:乌什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人:乌什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卢志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乔成江

联系电话:18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5]-174

项目名称: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计划采购大米150吨;清油100

千升的生活物资(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

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

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

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

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

//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

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

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

决的问题可拨打95763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

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

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什县民政局

地址:乌什县新城路民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系方式: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成江

电话:18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WSX[2025]-174
3 采购人 名称:乌什县民政局地址:乌什县新城路民政综合大楼联系人:卢志文电话:150********
4 代理机构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联系人:乔成江联系电话:188********
5 采购内容 计划采购大米150吨;清油100千升的生活物资(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 合同履约期限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
7 配送范围: 乌什县,供应商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送货。配送时间和地点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为准(不能以送货地点远近为理由拒绝送货,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供货要求 食材质量由供应企业负责(如有异味、变质等影响食用的问题,由供应企业负责);配送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强制性规定。
9 资金来源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2026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10 招标限价 ********元(大写:贰佰伍拾伍万元整)
11 项目类别 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
12 供应商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 告扫描件或者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4)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5)法定代表人投标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投标需附授权人本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7)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 投标语言 中文
15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专家评委5人。专家确定方式: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
1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20 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2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188********。邮箱:********@qq.com递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 分包(转让) 不允许。
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2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3.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应将编辑页面设置为A4纸尺寸,封面按照投标文
2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件封皮格式制作,编制文件目录、插入完整页码,具体样式附后。4.电子版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供应商需将电子版投标文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并在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
27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3.(1)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提交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特别提示: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与开标时电子投标书应完全一致。(2)政采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北京时间)(3)递交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2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29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银行保函;□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10%)
30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允许
2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停止接受投标文件。开标会主持人确定供应商数量是否符合开标要求(要求所有投标人提前一小时准备好开标相关资料,调试好电脑设备。);2.本项目采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
31 开标程序 4.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5.解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全程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文件解密、异议、质疑及澄清等;6.参与“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的各供应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录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不要在电脑进行下载、安装等工作,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供应商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开标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上述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36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电子签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注: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所有企业签章应由供应商加盖CA锁电子签章。
37 关于政采云平台线上电子招投标的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开启解密后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投标单位将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供应商报价CA签字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备注:1.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开标前应由供应商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并保持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结束前不要离开,做好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工作。特殊说明:1.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4.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8 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3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提前准备好上述审查资料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提供书面说明的有效时间为30分钟,逾期提供或者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所有。

2、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2.资金

2.1.本项目实施资金来源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2026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计划用于

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释义

3.1.“招标人、买方、甲方”指乌什县民政局;

3.2.招标代理机构:指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投标服务组织工作的机构,即智诚达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

3.4.法人:包括企业法人;

3.5.中标人、卖方: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6.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

其它类似的义务。

3.8.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

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9.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

”、“无效”、“不得”、“未响应”、“废标”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

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

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10.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2.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的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

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4.3.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行业

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生产

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国外制造商

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

4.4.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资格

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

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

的售后服务保障。

4.5.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20〕46号文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4.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8.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

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

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

、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

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

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4.9.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

4.10.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

标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4.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

5.2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

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

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否则将

视为所有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能够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8.2.投标截止期前十五(1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

的一部分。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在规定

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8.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

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8.5.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出现组价、开标阶段报价或投标文件内前后报价出现不一致

,使得评审工作无法继续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拒不

履行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其他应予修正范围和标准以《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执行。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9.1.1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或者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

花税等税种;如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4)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退休人员需

提供退休证明);

(5)法定代表人投标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投

标需附授权人本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7)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编制原则

10.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

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

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10.4.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参数、证明材料、认证或报告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均应为

简体中文版或中英文双语版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1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提交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纸质版标书邮寄地址

及收件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联系电话:1889950150

8。)。

11.1.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11.2.投标人投报多个(标包)段的,须对每个(标包)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1.3.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11.4.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包括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支持的第三方

证明文件,如审计报告、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评估报告等,均须采用简体中文进行编

制或提交)。

11.5.投标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无线胶装方式整册装订牢

固,任何使用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在旁边签字、

盖章后方为有效;否则其内容将不被认可,涉及资格认定的未进行签字盖章的行间插字、涂

改和增删均不予认可,并一同视为无效投标。

11.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

有遗漏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进行报

价。

12.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

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

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

标。

12.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审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4.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报价:包括完成采购内容中全部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

用。

12.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

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10%~20%(工程

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

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

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

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12.6.不符合下列要求的除外: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的。

(2)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并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

及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不予扣除。

(5)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号

)的规定的不予扣除。

(6)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

发[2007]51号规定的不予扣除。

(7)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

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的不予扣除。

13.备选方案

13.1.备选方案是指在本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货物(设备)或服务的基本要求,如货物

(设备)或服务的用途、用意、服务基本需求等;但投标人应标的货物(设备)或服务分

部分项内容优于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不在备选方案之列。

13.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须将汇转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证明其具有投标资格。

15.3.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招标

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

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17.2.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

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

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7.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

”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17.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前三名候选人

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提交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特别提示:前三名候选人提

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与开标时电子投标书应完全一致。

17.5.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及盖章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6.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

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

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要求第三方

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

原件的电子件,若使用复印件的,则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

的鲜章。

17.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

商客户端”制作完成,生成电子加密标书(.jmbs)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18.2.备份标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制作备份标书(.bfbs),备份标书在开

标时,因开标系统原因解密不成功时方可上传备份标书。其他因投标人制作标书失误问题

,数字证书(CA锁)问题导致不能现场解密的情况不允许上传备份文件。

18.3.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书加密文件应与开标现场解密时的数字证书(CA锁)同

为一把,若因数字证书(CA锁)不是同一把锁导致现场解密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

后果。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逾期送达的

《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开标

(1)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

他人透露。

21.评标委员会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

单数评审专家组成,专家名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

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

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投标人的客

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

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I、配合招标人、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J、配合处理投诉工作;

招标文件及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评标委员会须履行的义务。

22.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无效投标的情形

2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3.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

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23.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不全的;

23.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

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23.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

23.6.投标总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

23.7.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不能提供有效缴纳凭证的;

23.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3.9.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10.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不一

致,且存在伪造行为的;

23.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

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除外);

23.12.评审专家中有2/3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的;

23.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23.14.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

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23.1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

方式投标的;

23.16.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23.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23.18.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24.定标

定标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得分相同的,选择最低

报价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六、质疑

25.投标人质疑

2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本次招标投标人如对招标

文件或招投标过程进行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内容

,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

25.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

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

标人签收回执。

25.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

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2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25.7.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5.8.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邮编: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包号: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25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25.9.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质疑函接收: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联系电话:188********。

七、签订合同

26.招标代理服务费

26.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投标须知前附表;

26.2.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

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7.2.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7.3.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27.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5.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7.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采购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8.签订合同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28.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招标人式

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

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

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8.6.分包履行合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7.如招标文件同意分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

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废标条款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

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

3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

31.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

注册的银行开具。

31.3.如果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则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并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32.采购任务取消

32.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

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

送本级财政部门。

33.其他

33.1.本招标文件如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布

的为准。

33.2.投标人成功投标并不意味着其满足投标人资格,具体评判标准以本文件和评标

委员会评审为依据。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

(一)评标方式

1、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评标委员

会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

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3、综合评分法采取百分制的量化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审标准独立打分。

(二)评标计算规则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基准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程序

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

2资格审查: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资

格。

附表一

初步评审标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通过 不通过
资格性审查
初步审查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者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5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投标需附授权人本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6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7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 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性评审
1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完整,主要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
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文件的规定;
4 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是否做出错误响应;
7 响应文件是否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8 投标报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报价;
9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投标文

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

附表二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1 报价(30分) 0-30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优惠扣除。
2 业绩(4分) 0-4 提供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类似每个业绩1分,最高得4分。(备注:提供清晰业绩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否则不予计算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扫:(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项目人员配(5分) 0-5 为保证按时配送到位,提供固定人员配置服务,基本提供5名人员,低于5人不得分,每多提供1名人员加1分,最高得5分(注:以上人员须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健康证,未提供或者证明资料不全不得分。)
4 车辆配置(5分) 0-5 有专业配送车辆,属于本公司购买或租赁箱式货车,符合国家标准货运车标准且手续齐全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每提供1辆加1分,最高得5分;(注: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行驶证及车辆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在公司名下;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得分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 企业经营场所(5分) 0-5 投标人必须具备符合本项目配送范围及使用需求的实体配送中心:1.食材库总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得4分。食材库总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上得2分。食材库总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上得1分。2.在乌什县有仓库的得1分。
5 企业经营场所(5分) 0-5 实体配送中心(食材库)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房屋或厂房或库房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及照片;不提供不得分。
6 配送方案(14分) 0-14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材采购计划;②配送进度计划;③配送保障措施;④备货与供货方案;⑤配送管理方案;⑥配送路线规划;⑦货源保障能力。上述7项每项内容全面完整周密,合理科学、逻辑清晰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4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
7 退换承诺(5分) 0-5 ①退换货的人员保障,有退换货处理方案,方案上要有专职售后服务回访、退还需求处理人员,提供专人送货及员工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②对于出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时,投标人有明确对不合格产品的退换时间;退货、换货响应时间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小于2小时得2分,承诺时间2-4小时得1分,承诺超过5小时不得分,最高得2分)。
8 质量控制制度(6分) 0-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来源、加工、包装;②保存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包含前述要求的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根据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质量控制制度的不得分。
9 食材安全保障措施(10分) 0-10 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食材安全保障措施①货品确保日期新鲜度;②配送途中质量保证的措施;③缺送漏送的解决;④变质货品的更换;⑤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等,供应商提供的保障措施包含前述要求的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根据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10 食品验收方案(4分) 0-4 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食品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准入质量查验、②食品进货检查验收、③食品到货检查验收、④验收标准等)最高得4分,每缺少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根据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食品验收方案的不得分。
11 企业承诺及应急情况处理方案(12分) 0-2 投标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得2分,否则不得分。
0-10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具体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①食品流通环节过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②货源短缺应急措施;③食材质量出现问题时的更换和应急方案;④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⑤采购人临时紧急采购的处理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包含前述要求的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方案中有一处错误的(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的,或逻辑错误等相关错误的),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方案中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应急情况处理方案的不得分。

第四章合同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

就购买(以下简称“产品”),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中标食材

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
1

1.贵公司在此次招标采购中中标,供应的范围

为:(详见分配表)

2.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送货合格产品数量为准。

3.食材价格为包含产品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

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甲方的价格调整。

4.乙方必须对所供应的食材具有一定的存储,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

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5.招标食材的配送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必须严格采购订单

及要求,不得超计划供货,不按照要求供货。

6.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以

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的专户缴纳合同履约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3个月内

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按甲方指定的

地点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在供货期间,如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在当地采购检验合格及符合食品

安全生产的食材补给,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对此违约责任乙方将承担甲方补给食材五倍

的罚款,如有多次供货不到位情况,甲方将终止乙方的合同,并不予退还违约金。

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

1.乙方严格遵守投标书中的承诺,严格制定原材料生产、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

、配送、留样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和预案,并在食品供应前提供给甲

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相关部门标准等相

关要求。配送的食品必须是投标书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品,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可口

,必须把食品安全和供餐安全放在第一位。

2.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食品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

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食品标准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4.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

准。

5.每批配送的产品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四、运输及保险

1.配送营养食品所需的运输、相关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

食材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2.乙方食品物资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运输人员及配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有健康证。

五、支付、发票的开具、入库手续的办理

1.发票开取时间为:产品经甲方入库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每月入库清单进行结算

;甲方按照乙方上月发票入帐金额以支票、汇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质量

诚信保证金除外)。

2.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供货人数、品种、数量和送货地址。甲方指定专人(甲方

)验收产品。

3.乙方向甲方交付食材满一个月之后必须向甲方提供与食材合同标的物相符的发票

4.乙方送货后,应到甲方办理送检手续,检验无异议后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

5.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商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在合同期内市场

价格发生变动时,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结算方式或变更供货数量,否则将

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由于食品质量而引起的中毒等伤害事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

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若出现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或延期交货,供应食材不合格等现象,发

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缴纳违约金的2%至10%。在履约期间,连续7天以上停止供应食

品的,依法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作。

3.乙方提供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损坏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

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

方必须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10倍的金额作为赔偿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

协议,并取消乙方供货的权利。

5、乙方须根据甲方需求将主副食品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未按时间将主副食品送到

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在当地购买符合甲方标准的食品并索要相关票据,购买过程中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当日应送物品价格的5倍罚款,送货食材不

符合标准、损坏,罚款2万元,累计超过3次将公司拉进供货黑名单。

6、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因食品安全方面造成重大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

者其他严重食原性疾病,根据不同情节,乙方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负责

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7、因食品安全致人死亡或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后果,乙方将赔偿经济上

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七、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超过7日的,或者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

的、有质量问题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相关部

门标准的;

3.条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怠于履行的。

4.其他损害甲方利益不能按时供货的,而甲方则可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并没收

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

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完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于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时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

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自该合同签订后,如甲方

有特殊情况,由甲方通知供货商继续供货。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或申请所属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九、附则

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自保留两份。

双方有关供货合同的协商、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书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乌什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元

(三)食材配送范围:计划采购大米150吨;清油100千升的生活物资。

(四)配送地点:乌什县,供应商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送货。配

送时间和地点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为准(不能以送货地点远近为理由拒绝送货,

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

技术要求

二、产品规格及参数要求

序号 类别 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1 米油 大米 国家标准一级包装;产品规格为每袋5千克、10千克、25千克,品质符合GB/T1354-2018标准,并已获得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大米颗粒饱满,散发自然清香,无麸皮及其他杂质。严禁销售陈化米,每批产品均需附带质检报告,且应包含镉、黄曲霉毒素等关键指标的检测结果。配送车辆要求为厢式货车进行配送。 150
2 清油 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规格为每桶5L、1.8L,具有以下特征:本产品为菜籽油,其质量符合GB/T1536-2021标准。该产品已获得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菜籽油保留了菜籽原油的天然气味和口感,色泽清澈透明,不含 100 千升
任何添加剂,无异味,无浑浊或结晶现象,且经过检验合格,塑化剂含量未超标。本产品为非转基因食用菜籽油,每一批次均附有食用油类质检报告。配送车辆要求为厢式货车进行配送。

备注:

1.上述标准实行过程中如国家发布新的标准,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2.上述标准为最低标准和要求,合同双方可在高于上述标准之上进行合同

约定并明确标注。

3.其他未列出的食材标准均按照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的标准

执行,按学校实际情况调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

4.报价应为交货地验收价格,包括采购、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

费、食品安全责任险、抽检、人员工资、验收、免费期维护费及售后服务、税

金等。运输途中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

见费用等。

三、食材配送要求

(一)需按时配送按需配送,不得随意推迟、拖延配送货品,不得临时告

知食材无货,影响正常工作,如出现此类问题按合同约定处罚。

(二)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和运输食品后应进行清洗

消毒。运输过程中,做好防尘、防水,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

(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等)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防止食品受到

污染。运输食品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运输车的内仓,包括

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

味、异味。

(三)投标单位提供充足的仓储、足够的厂房。

(四)在食材供应期间,出现供应企业被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

等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或立案审查的情形,立即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食

材供应商全部承担。

四、验收要求

(一)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

协助使用单位验收食材,食材的品种和重量以使用单位验收签名确认的结果为

准。

(二)由采购验收员与中标单位供货代表现场逐品种、逐数量,核对质量

规格,并做好食材入库登记,中标人提供货物三联清单(供货方盖章),由验

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

理。中标人应当保证所配送食材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要求,验收不合格按

照合同进行更换和处罚。

(三)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关

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四)中标人应设定专线服务电话,不论货物量大小、多少,路途远近,

随时响应甲方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五)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价格等因素拒绝供货、不能提供与其承诺

相符的服务或违反合同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违约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

如数供货的;

3.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4.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

5.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6.出现中标人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

7.向采购单位人员或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服务等贿赂的;

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

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

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

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

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8)供应商多次出现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情况。

(9)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9.如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食材价格大幅波动,双方

可协商调整。

10.中标人提供有毒、变质、过期等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

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由此产生的

全数医疗等费用外,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采购人取消该中标

人供货资格及终止供货合同。

六、结算方面

(一)甲乙双方应在完成供货有关情况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

方提供货款的正规发票,甲方经核实无异议后,在收到发票将采购款支付给乙

方。

(二)付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

(三)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

结算,确定未结算的价款,甲方在确定价款后15日内,一次性结算乙方的所有

款项。

七、违约方面

如因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因各种理由拒不提供食材或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

提供食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乙方不诚信经营,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

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乙方出现联手哄抬物价的,甲方将

此情况收集汇总后上报财政、市监、商工等部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

自己承担,因验收不合格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违反一次合同,

甲方可以立即中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格式自拟

1.投标函

致:,(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

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

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

和利益关联。

9、本项目投标有限期为日历天,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

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

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标

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

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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