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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信息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5-4946 |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 建设单位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内容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服务企业-检测机构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 招标公告发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 |
| 投标登记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 |
| 发放招标文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 |
| 递交投标文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 |
| 招标答疑提问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00 |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开通会员可解锁*9:15: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一阶段开标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投标文件解密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00 |
答疑纪要
|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
| 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 没相对应数据!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42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北临腾讯南路,东临耀南路,西边为规划道路,邻近广深沿江高速,南临骏丰路。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349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00,预计总建筑面积为25459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66745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 ||
| 招标内容 | 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合同等) | ||
| 工期(交货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止。(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19.98918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质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瑞通路122号1007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招标文件)-盖章版.pdf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关于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自行监管的说明.pdf
招标控制价文件-盖章版.pdf
附件2.招标公告.doc
附件4.招标文件.docx
附件5.合同文件.doc
SL2********-2********3.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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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
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
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已由广州市黄
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42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
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
测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349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00,预计总建筑面积为254597平方米,计容总
建筑面积约166745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W35%,建筑高度≤150米。建设内
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
件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北临腾讯南路,东临耀南路,西边
为规划道路,邻近广深沿江高速,南临骏丰路。
2.1.4工程投资额:建设总投资暂定132202.41万元。
2.1.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
2.2.2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
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
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
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
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
1
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
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有关规范要
求为准。检测/监测工作须满足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
督部门的要求。
(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甲方要求,结
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
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
监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甲方
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
中。
(4)本工程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
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计划、方案等)须按当地政
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他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有)
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等要求,需
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含电子数据上传)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
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用于完成本工程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配备、运输、存管。
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相关技术
标准和检定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在甲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因乙方原因有遗
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
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8)监测/观测后,监测/观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
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监测/观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
2
计取,基坑监测清单中观测费为传统监测费用,自动化监测费用已在观测点埋设中综合考
虑,不再另行计取。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
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等服务,人员办公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
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乙方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乙方报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
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
验收。乙方须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已包
含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
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
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
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
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甲方亦可另行委托。
2.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
止(建筑主体沉降观测除外,服务期限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具体开工日
期以甲方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
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另外,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需定期进行建筑沉降监测,直至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
态为止。(具体以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准)
2.2.4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
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
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3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
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
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
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
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
资质岩土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
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
11
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
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
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
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
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
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
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
诚信档案;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
4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
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
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
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
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
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
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
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
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
(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
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
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网(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
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5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
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
部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
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
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0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
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联系人:陈工、张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瑞通路122号1007房
联系人:黄工电话:********
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电话:********
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7
附件一
(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
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
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
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造价服务质量,不
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
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造
价业务。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
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
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两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
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
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代建单位(适用于有代建单位项目)、
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
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
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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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
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
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
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九、(1)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
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
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
(2)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
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
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
相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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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MA5CNPMA2U
电话:********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市黄
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
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
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
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
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
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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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司已将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
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齐全,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给予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
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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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5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422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申报企业名称: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防伪二维码 |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南岗西路 |
| 建设类别: | 口基建口技改口其他 | 建设性质: | 口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其他 |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南岗西路,总用地面积约33349平方米,预计总建筑面积约254657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
筑面积约16674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村民复建安置住宅、商业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项目总投资: | 132202.41万元(折合 | 万美元)项目资本金: | 26440.49万元 |
| 其中: | 土建投资:111537.93万元 |
设备及技术投资:0.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
| 计划开工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8年0 |
| 备案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革局 | ||
| 备案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更新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延期至: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 |
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
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
案证长期有效。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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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411:35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5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422长省投资项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IL审核备类型:备案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住宅房屋建筑【E4710】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南岗西路项目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OAEG233 | ||
| 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
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
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
广国
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说明:
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
度;
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
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
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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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就“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
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检测监
测服务单位,现委托你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
责本项目相关招标资料的编制和报批、组织评标,完成本项目
检测监测服务招标的全过程工作。
委托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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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
检测监测服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时申请公开招标,并
授权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职员黄扬冰、张秋妍同志负
责本项目具体招标工作,请准予办理相关的手续。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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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委托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广州市黄埔
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项
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目前完成立项等前期工作,建设资
金已落实到位,资料已经搜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
项目进行有关招标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
专此函达。
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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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
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自行监管的说明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
地块检测监测服务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
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42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
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令《必须招
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
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
020)770号),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不属于第16号令规定的
必须招标的范围,我单位自行监管本次招投标全过程。
特此说明。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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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4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349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00,预计总建筑面积为25459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66745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北临腾讯南路,东临耀南路,西边为规划道路,邻近广深沿江高速,南临骏丰路。
2.1.4工程投资额:建设总投资暂定132202.41万元。
2.1.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
2.2.2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工作须满足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
(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甲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甲方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本工程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计划、方案等)须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他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有),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等要求,需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含电子数据上传)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用于完成本工程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配备、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在甲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因乙方原因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8)监测/观测后,监测/观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监测/观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基坑监测清单中观测费为传统监测费用,自动化监测费用已在观测点埋设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等服务,人员办公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乙方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乙方报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乙方须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甲方亦可另行委托。
2.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建筑主体沉降观测除外,服务期限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另外,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需定期进行建筑沉降监测,直至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为止。(具体以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准)
2.2.4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
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联系人:陈工、张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瑞通路122号1007房
联系人:黄工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电话:********
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
(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造价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造价业务。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两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代建单位(适用于有代建单位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九、(1)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
(2)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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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
目录
第一卷3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1.总则12
2.招标文件14
3.投标文件15
4.投标18
5.开标18
6.评标19
7.合同授予20
8.纪律和监督21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评标办法前附表23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26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27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29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30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34
附表六:报价得分计算表35
1.评标方法36
2.评审标准36
3.评标程序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二卷39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0
第三卷4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48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50
三、投标保证金51
四、投标报价书52
五、资格审查资料54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59
七、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60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监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61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64
十、检测、监测方案65
十一、其他资料66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联系人:陈工、张工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瑞通路122号1007房联系人:黄工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本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必须配合本项目现场工期进度,服务周期需按甲方要求,实际工期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检测/监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甲方的要求。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 形式: / 。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 形式: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合同版本、最高投标限价等)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 3.2.3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5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金额及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价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1、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废标。2、投标报价及费用计算方式:①投标基准价为本项目检测监测清单根据相关计费文件计取,即 ********.80 元;最高投标限价计取为投标基准价下浮25%,即********.85元。②投标下浮率以投标基准价为下浮基数。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100%,(1-投标下浮率)与投标基准价乘积不等于投标报价的,按投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修正投标报价。投标总价及各项综合单价均按同等投标下浮率执行,投标报价(含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成本警戒价为********.48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0%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额度: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纸质原件将在网上公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指引。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检测、监测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以上内容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2、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5款规定;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或补充公告(如有)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指定开标室,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中标人自主选择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形式,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3 | 其他费用 | 1.中标人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2.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代理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招标代理单位向中标人开具发票。 |
| 10.4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情况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
| 10.5 | 其他 |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两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5.招标人将核对以下内容:(1)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2)中标人是否有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核实存在上述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
| 11 | 投标活动的有关人员社保证明 | 各投标人中参加投标活动的有关人员(包括且不限于投标文件的编制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及递交备用光盘的被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分包的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线下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类似项目业绩表;
(7)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
(8)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9)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简历表”等资料);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11)检测方案;
(12)其他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书。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提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提交投标人具有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3.5.2“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方都要分别提交;成员方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可以由本单位法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也可以由主办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同时要求盖成员方投标单位公章)。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不含子公司)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即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提交相关网页截图。
3.5.5“联合体协议书”(独立投标人不需要提交;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审资料(如有)。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线下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线上应当在开标期间进行线上提交,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后的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以项目检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项目检测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名称须和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的名称一致。 |
| 投标函及其附表签字盖章 | 投标函及其附表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投标函附表”“投标报价书”“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没有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规定; |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A企业综合实力部分:60分B技术方案部分:20分C投标报价部分:10分D其他评分因素: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10分。注: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C+D的总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通过初步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中,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个,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有效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直接取最高投标限价×80%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2.2.4(1)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投标人信誉综合评价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拟投入人员综合水平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 拟投入机械设备计划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检测方案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0.75分,下偏1%扣0.5分;最多减至0分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 1、投标人诚信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10%。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综合评价专栏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60日诚信分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联合体头人(主办方)得分为准。 | |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形式评审表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 1 | 投标人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名称须和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的名称一致。 | |||||
| 2 | 投标函及其附表签字盖章:投标函及其附表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 3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投标函附表”“投标报价书”“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规定。 | |||||
| 4 | 备选投标方案:没有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5 | 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
| 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 |||
| 3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 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 |||
| 7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 | |||
| 8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 9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表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 1 |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2 |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规定; | |||||
| 3 |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规定; | |||||
| 4 |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规定; | |||||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规定; | |||||
| 6 |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规定; | |||||
| 7 |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60分)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投标人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是指包含本次检测招标内容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检测服务合同关键页清晰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同一工程只计取一项得分。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
| 投标人信誉综合评价(30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获得税务总局“A级纳税人”称号(含2024年):(1)连续8年以上的,得10分;(2)连续4-8年,的得5分;(3)连续1-3年或获得1年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以国家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国家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
|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具有其中二项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 3 分;具有其中一项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本项最高得 6分。 | ||
|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且在有效期内,得5分,具备其中一项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提供或未在有效期的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 ||
|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称号的,连续5年以上的得6分;连续3-4年的得3分;1-2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同时提供(1)证书或公示文件等证明材料;(2)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本项最多得6分。 | ||
|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类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过市级科学技术类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科学技术奖项证书颁发部门为国务院、省(部)、市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机构。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等级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不同项目可累计计分。个人奖项不计分。 | ||
| 拟投入人员综合水平(20分) | 项目负责人: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检测员证、检测资格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的扫描件,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还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注册单位截图,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 |
| 技术负责人: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3、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检测员证、检测资格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的扫描件,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还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注册单位截图,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每满足1人得0.2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2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的,每人得0.5分,本最高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检测员证、检测资格证、注册证或执业资格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的扫描件,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 ||
| 技术方案部分评分标准(20分) | 拟投入机械设备计划(5分) | 根据投标人的投入设备进行评审,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具体如下:优:设备齐全、先进、现代化,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5分;良:设备齐全,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设备年检合格,80%(含80%)以上(不含100%)设备属于自有,得3分;中:设备齐全,设备年检合格,基本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要求,60%~80%(不含80%)设备属于自有,得1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60%(不含60%)以下设备属于自有,得0分。注:本项最多得5分。须提交设备购置发票、仪器检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
| 检测方案(15分) | 根据投标人的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具体如下:优: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方法合理可行,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监测要求,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10-15分;良:方案较详细、具体,内容较完整,方法较合理可行,满足检测、监测要求,有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7-10分;中:方案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法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检测、监测要求,有一定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4-7分;差: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监测要求,得1-4分。注: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报价得分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核准报价(投标总报价)。报价得分以评标参考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参考价相比,每上偏1 %扣0.75分,每下偏 1 %扣0.5分,最高扣1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10分) | 1、投标人诚信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10%。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综合评价专栏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60日诚信分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联合体头人(主办方)得分为准。 |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对投标人的上述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意见存在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
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类似业绩、企业资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评分内容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信息为准,其他成员单位不进行累计计分;主要技术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的评分内容联合体各成员可以累计加分。
3.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4.投标人的总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
算术复核表
项目名称: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术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 A *100%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 |
附表六:报价得分计算表
报价得分计算表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
| 评标基准价(元) | |||||||||||
| 偏差(%) | |||||||||||
| 减分 | |||||||||||
| 得分 | |||||||||||
评委签名:日期: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检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检测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四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在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相应阶段的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总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二卷
第5章委托人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349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00,预计总建筑面积为25459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66745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1.3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北临腾讯南路,东临耀南路,西边为规划道路,邻近广深沿江高速,南临骏丰路。
1.4工程投资:建设总投资暂定132202.41万元。
1.5本次招标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建筑主体沉降观测除外,服务期限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另外,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需定期进行建筑沉降监测,直至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为止。(具体以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准)
1.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检测监测标准及相关监管或主管部门要求。
2.检测范围及内容:
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工作须满足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
(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甲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甲方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本工程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计划、方案等)须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他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有),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等要求,需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含电子数据上传)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用于完成本工程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配备、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在甲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因乙方原因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8)监测/观测后,监测/观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监测/观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基坑监测清单中观测费为传统监测费用,自动化监测费用已在观测点埋设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等服务,人员办公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乙方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乙方报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乙方须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甲方亦可另行委托。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检测及监测标准: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监测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依据必须符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规范标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8);
(3)《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21;
(4)《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5-51-2020;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10)《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
(11)《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
(12)《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
(13)《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
(14)《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
(15)《中空玻璃》GB/T11944;
(16)《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T10294;
(17)《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13475;
(18)《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8484;
(19)《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20)《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T8626;
(21)《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646;
(22)《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
(23)《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6343;
(24)《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测定》GB/T8810;
(25)《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GB/T8813;
(26)《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GB/T5486;
(27)《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GB/T5480;
(28)广州市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植物材料》DB4401T37-2019;
(29)广东省标准《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581-2009;
(30)广东省标准《园林绿化木本苗》CJ/T24-2018;
(31)其它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及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会审、变更记录。
4.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和本工程委托检测监测合同的相关约定。
5.招标控制价(含检测监测清单)(另册)
6.检测监测设备要求
用于完成本项目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本项目应遵守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相关批示及指导意见执行。
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监测设备要求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项目数量基本要求 |
| 1 | 电子天平 | 1台 |
| 2 |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 | 1台 |
| 3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 | 1台 |
| 4 |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 1台 |
| 5 | 氯离子自动滴定仪 | 1台 |
| 6 | 沸煮箱 | 1台 |
| 7 | 雷氏夹测定仪 | 1台 |
| 8 | 雷氏夹膨胀测定仪 | 1台 |
| 9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1台 |
| 10 | 微机控制压折试验机 | 1台 |
| 11 | 钢筋弯曲机 | 1台 |
| 12 | 钢筋扫描仪 | 1台 |
| 13 | 裂缝测宽仪 | 1台 |
| 14 |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 | 1台 |
| 15 | 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 | 1台 |
| 16 | 抗渗仪 | 1台 |
| 17 | 高强螺栓检测仪 | 1台 |
| 18 | 激光测距仪 | 1台 |
| 19 | 箱式电阻炉 | 1台 |
| 20 | 低温试验箱 | 1台 |
| 21 | 涂层测厚仪 | 1台 |
| 22 | 数字回弹仪 | 1台 |
| 23 | 基桩动测仪 | 1台 |
| 24 | 静载荷测试仪 | 1台 |
| 25 | 平板载荷测定仪 | 1台 |
| 26 | 全站仪 | 3台 |
| 27 | 测斜仪 | 3台 |
| 28 | 振弦读数仪 | 3台 |
| 29 | 水位计 | 3台 |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书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
七、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监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十一、检测、监测方案
十二、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1.在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作为项目名称服务费的总价,并遵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全部服务任务工作。
2.我方确认的投标函是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检测工作并按投标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
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认的补充、修正或澄清文件及其他文件和附件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技术职称: 专 业: |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检测标准。 | |
| 5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 投标下浮率: | (1-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100% | ||
| 6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工商管理(市场监督)部门的格式填写。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工商管理(市场监督)部门的格式填写。
三、投标保证金
注: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
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纸质原件将在网上公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指引。
四、投标报价书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报价汇总表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报价(含税)(元) | 投标下浮率(%) |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西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35地块检测监测服务 |
注:
1、投标基准价为本项目检测监测清单根据相关计费文件计取,即********.80元;最高投标限价计取为投标基准价下浮25%,即********.85元。
2、投标下浮率以投标基准价为下浮基数。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100%,(1-投标下浮率)与投标基准价乘积不等于投标报价的,按投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修正投标报价。投标总价及各项综合单价均按同等投标下浮率执行,投标报价(含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各项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综合考虑按现场实际可能存在多次进出场情况)、措施费、基准点及观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并且包括在建筑物全过程中观测频率不得少于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所规定的频率)、检(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监)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等,包括完成对应检(监)测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而进一步产生的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本合同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的依据,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