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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TZB-2025100435
项目名称: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依据:[2025]73191号;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类型:服务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开标地点(网址):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投标文件; 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 (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2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4.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4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4.6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北路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沈少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叶晶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卢亚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 ********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终稿招标文件-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doc
391K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政府采购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
省级核查项目
招标文件
T
Z
成套招标
CHENGTAOTENDERIN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十月
1.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6
第三章采购需求7
第四章采购合同12
第五章评标办法18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6
2.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依据:[2025]73191号;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类型: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投标文件;
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需求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其他内容的质疑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
(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4.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俶北路8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少泽
联系电话(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晶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亚君
联系电话(询问):********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
3.1.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
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3、与服务有关的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
4、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3.2.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
3.3.三、工作范围
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1、履行所有规定服务;
2、服务成果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4.第三章采购需求
4.1.第一部分标的
4.2.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依据:[2025]73191号;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类型:服务项目。 |
第2部分技术要求
一、具体服务内容
1、根据浙江省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图斑的省级核查相关需求,按照最新业务要求和技术创新要求,做好约1万个优化地类调查认定相关图斑的审核。
2、根据浙江省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的省级核查相关需求,按照最新业务要求和技术创新要求,做好约300万个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相关图斑的审核。
3、提供技术人员保障。项目周期内需提供现场驻场人员24人,主要完成现场支持和其他辅助服务。
二、具体技术要求
4.2.1.1、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图斑核查
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以及国家和我省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通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的最新要求,利用遥感影像和“互联网+”实地举证照片,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逐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的方法,检查日常变更调查上报成果中图斑的地类、边界、权属、属性标注等信息与遥感影像、举证照片和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对通过核查的日常变更调查成果,检查数据库逻辑正确性、空间关系正确性、面积正确性、耕地坡度赋值以及相关汇总表格成果的正确规范性等内容。主要核查内容如下:
(1)成果完整性与规范性检查
检查县级提交成果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要求提供,有无遗漏或错误。
(2)地类核查
对县级数据库中图斑的地类、边界、标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①内业核查。比对遥感影像和变更调查数据库,对项目管理涉及的地类变更、监测监管涉及的地类变更、地方自主变更等三类地方上报的图斑进行100%遍历性检查。检查地方是否提供举证材料,以及举证材料是否合理。对照举证照片,检查举证是否规范,图斑地类判定、属性标注是否与举证照片一致。
②核查反馈。对内业核查认定的错误图斑以及举证材料不完备的图斑以县(市、区)为单位反馈给采购人,配合采购人安排县级整改工作。
③县级整改成果复核。对县级整改成果进行核查,直至省级核查100%正确。
④国家核查反馈内业疑问图斑后,对地方的整改成果进行核查,确保整改成果的正确性。
(3)相关数据使用与核对
田坎按国家规则,实测扣除田坎的耕地中田坎系数按实测田坎计算。
其他数据使用相关工作。
(4)其他核查
按照国家要求按需对县级提交的坡度图更新成果、行政区界线调整成果和河湖岸线调整成果开展核实,对成果的规范性、合理性开展检查。
4.2.2.2、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核查
(1)林地管理类型审核
分数据库中城镇村范围内林地、城镇村外标注恢复属性的林地、城镇村外未标注恢复属性的林地、林地范围外标注林地管理类型的地块四个类型开展审核,根据审核规则确定是否提为疑问图斑或错误图斑。
(2)草地管理类型审核
根据规则进行林地管理类型与草地管理类型标注逻辑冲突审核。(3)湿地管理类型审核
根据规则检查养殖坑塘和标注恢复属性的坑塘水面以及依法完成处置的历史围填海区域内的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坑塘水面、沟渠等是否完成标注。(4)国土空间绿化标注审核
检查标注的“可国土绿化土地”图斑,根据规则确定提为疑问图斑。
(5)其他
对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核查结果以及林草湿管理边界成果开展汇总分析,形成各类型统计报表。
3、交叉核查
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交叉核查工作。在交叉核查时,抽查核查比例不低于5%(含采购人指定需要复核的图斑),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告知采购人和被抽查标段的相关核查人员,加强核查标准统一。
4、其他内容
项目验收后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省级及以上科技奖项(含学会、协会)申报、标准制订或技术论文刊发,直至取得为止。
三、实施要求
1、技术支持要求
一是提供服务期内现场驻场人员24人,二是按要求提供电话咨询等场外服务。
2、其他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指定的其他任务。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实施周期要求
按照核查实施周期提供技术服务,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
四、▲项目成果
1、项目建设成果:
完成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工作任务。
2、文档成果:
(1)核查工作报告
(2)其他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相关文档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人员要求
项目组人员要求具有2019年至今的国土(土地)调查或国土(土地)调查核查类工作经验,核查阶段中,▲供应商须承诺满足驻场人员不得少于24人。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2019年至今担任过国土(土地)调查或国土(土地)调查核查类项目的负责人,同时具有副高(土地管理、土地信息化、地理信息系统、调查测绘等相关专业之一)及以上职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颁发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证书(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驻场负责人为常驻人员,且必须具备3年相关工作经验和省级及以上国土调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项目组成员中要求不少于6人具有土地管理、土地信息化、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调查测绘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具有近3年内省级及以上国土调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4人具有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颁发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证书(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增减或调换驻场人员,增减时间和人员原则以总人数和时间总体控制,供调换的储备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调换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至少1人具有近3年内省级及以上国土调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人数不少于5人。以上驻场人员需配合安全管理要求,投标单位实际派驻人员与项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人员驻场,若不能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
接触相关数据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和政审。投标单位需承诺在进场前获得信息保密相关资质。
核查阶段需供采购人从驻场人员中,分别挑选出1人用于交叉核查、1人开展数据统计分析。
驻场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工作地点,根据采购人安排的软硬件设备[高性能计算机及工作软件由供应商准备不少于20台(台式机5台、笔记本电脑15台),硬盘、移动网络热点及工作所需流量等由投标单位负责,核查工作结束后硬盘等存储设备由采购人保留,设备归还,设备安全使用符合采购人要求]开展核查和汇总工作。
人员食宿、出行以及劳保等均需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并自行负责投标单位核查场地内防控物资准备和使用,投标单位需配备后勤保障人员,做好以上后勤工作。
七、验收标准
1、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
2、采购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4.3.第三部分商务要求
| 1.1.序号 | 1.2.内容名称 | 1.3.要求 | ||||||||||||
| 1 | 报价要求 | 1.▲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2.▲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填报单价及总价。 | ||||||||||||
| 2 | 签订合同 | 1.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乙方为中标人。2.合同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 ||||||||||||
| 3 | 转包或分包 | 1.▲本项目不得转包:合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部分内容允许分包,要求如下:(1)分包内容为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2)允许分包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3)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4)除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合同乙方不得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说明:如有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如有违反以上情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 | ||||||||||||
| 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
| 5 | 付款条件 |
|
||||||||||||
| 6 | 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 1.实施周期:详见技术要求2.实施地点:详见技术要求 | ||||||||||||
| 7 | 项目验收 | 1.合同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按约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并于完成时按要求递交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等。2.完成项目内容后,合同乙方应及时向合同甲方发出书面验收申请,合同甲方在收到合同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和验收书后1个月内,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3.合同甲方将对合同乙方的项目质量进行客观评估。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出具验收(评审)意见。4.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合同甲方将按照合同如期支付合同款。5.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按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将按验收不通过处理。6.验收组织、验收方式、验收程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规定执行。 | ||||||||||||
| 8 | 其他内容 | 1.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采购合同》。 |
说明:投标人应对商务要求进行审核,如有偏离,请在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反映。
4.4.第四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5.一、采购本国货物
▲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6.二、支持绿色发展
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说明:本项目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说明: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进行采购。【说明:本项目不涉及建材】
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4.7.三、支持创新发展
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说明:本项目不涉及】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说明:本项目不涉及】
4.8.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9.第五部分实质性要求
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
5.第四章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甲方: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乙方:
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
签订地点:杭州市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甲方)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内容)经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5.1.(一)项目采购依据
政府采购计划书:
5.2.(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询标承诺
d.投标文件
e.招标文件
5.3.(三)合同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服务内容可附后)
5.4.(四)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5.5.(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
| 付款次数 | 约定支付条件 | 付款条件 | 金额(元) | 对应预算执行确认书 |
| 1 |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预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 | ||
| 2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图斑初检完成以后 |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5%的合同款。 | ||
| 3 | 项目验收合格后 |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剩余款项。 |
说明:
(1)在签订合同时,如合同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
(2)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合同款: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
以上付款时间因财政部门审查及实际支付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
3、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5.6.(六)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7.(七)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除合同约定内容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外包其服务。
3、履行期限:【】
4、履行地点:【】
5.8.(八)服务人员
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代表:电话:
5.9.(九)服务考核
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
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
5.10.(十)违约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5.11.(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向甲方所在地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
5.12.(十二)违约解除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6.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6.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5.13.(十三)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5.14.(十四)转让和分包
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合同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
接受分包的人:【】;
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15.(十五)合同变更
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
(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5.16.(十六)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17.(十七)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18.(十八)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5.19.(十九)法律适用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
5.20.(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21.(二十一)合同附件(如有)
5.22.(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备案一份。
| 甲方(单位章): | 乙方(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签约地点:
6.第五章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
6.1.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2.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6.3.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条件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6.4.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程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6.5.五、评标细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
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4.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每个标项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6.5.3.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6.5.4.5.1商务技术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 | 分值(分) |
| 一 | 履约能力 | ||
| 1 |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的管理体系认证(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说明:评标委员会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后进行评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具备方可得分。 | 2 |
| 2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1分)◇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国土(土地)调查、调查类核查、检查或质检项目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说明: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即可得分。 | 1 |
| 二 | 技术服务水平 | ||
| 3 | 采购需求响应符合性 | 采购需求响应符合性(35分)◇投标人应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具体服务内容及具体技术要求”(7项)进行响应,完全响应得基本分3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 | 35 |
| 4 | 项目需求分析 | 项目需求分析(5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包括项目现状、项目要求及背景理解等)。根据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进行评分。(评分值:5分、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 | 5 |
| 5 | 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方案 | 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方案的阐述。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5分、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 | 5 |
| 6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图斑核查具体实施方案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图斑核查具体实施方案(8分)◇针对本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5分、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5分)◇针对本项工作的实施保障措施。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3分) | 8 |
| 7 | 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核查具体实施方案 | 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核查具体实施方案(8分)◇针对本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5分、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5分)◇针对本项工作的实施保障措施。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3分) | 8 |
| 8 | 交叉核查具体实施方案 | 交叉核查具体实施方案(5分)◇针对本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实施保障措施。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5分、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 | 5 |
| 9 | 项目组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组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2分)◇担任过2019年至今的国土(土地)调查或国土(土地)调查核查类项目的负责人,得1分,提供相关人员简历及相关项目简介并加盖公章。(1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副高(土地管理、土地信息化、地理信息系统、调查测绘等相关专业之一)及以上职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颁发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证书(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1分)说明: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相关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经验证明(说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计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 2 |
| 10 | 项目组配备情况(项目组其他成员) | 项目组配备情况(项目组其他成员)(5分)◇驻场负责人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分,提供相关人员简历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分)◇项目组成员中配备具有土地管理、土地信息化、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调查测绘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3分)◇项目组成员中配备具有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颁发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证书(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人员不少于4人,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说明: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及相关人员证书(证明)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 5 |
| 11 | 储备人员情况 | 储备人员情况(2分)◇储备人员配备5人及以上的,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12 | 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措施(4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 | 4 |
| 13 | 项目管理制度 | 项目管理制度(4分)◇投标人针对项目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包括人员配备、分工、内部管理等)。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 | 4 |
| 14 | 项目实施计划 | 项目实施计划(4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计划。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值:4分、3分、2分、1分,无内容得0分) | 4 |
| 总分 | 90 | ||
6.5.5.5.2价格分
(1)价格评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评分。
6.6.六、重新评审
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重新评审: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7.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 名称 | 内容 | ||||||
| 1.3 | 采购人 | 名称: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俶北路83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少泽联系电话(询问):******** | ||||||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4室项目采购联系人:卢亚君联系电话:********、137********邮编:310004Email:********@zjsct.cn | ||||||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 ||||||
| 1.10 | 答疑会 | 不召开。 | ||||||
| 3.3.2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 | ||||||
| 3.3.2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电子文件,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无装订要求。 | ||||||
| 3.5.1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 ||||||
| 3.6.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120天内 | ||||||
| 4.1.1 |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 | 投标人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 ||||||
| 4.2.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
| 4.2.1 | 投标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
| 5.1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值的80%收取,最低不少于6000元。费率标准如下:
|
||||||
| 10 | 其他 | 1、本招标文件共62页(含封面),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 ||||||
| 11 | 特别提醒 | 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 ||||||
| 12 | 特别提醒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 13 | 特别提醒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 |
7.2.一、总则
7.2.1.1.1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7.2.2.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2.3.1.3定义
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分包供应商: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将承担部分合同内容的其他供应商。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单位。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7.2.4.1.4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应当指定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采购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应当载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
投标文件盖章事宜,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由主办单位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盖章。
联合体成交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缴纳,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分摊缴纳。
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
7.2.5.1.5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2.6.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2.7.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7.2.8.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2.9.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2.10.1.10答疑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7.2.11.1.11分包
采购需求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采购需求规定的分包承担主体的资格要求。
7.2.12.1.12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7.2.13.1.13其他说明
1.13.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3.3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3.4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5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
1.13.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3.7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文件。
7.3.二、招标文件
7.3.1.2.1招标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招标公告
2.1.2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
2.1.3第三章采购需求
2.1.4第四章采购合同
2.1.5第五章评标办法
2.1.6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1.8补充文件
7.3.2.2.2招标文件的质疑
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2.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事实依据;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出质疑的日期。
2.2.3质疑期限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2.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2.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2.6质疑书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
2.2.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2.2.8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3.3.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3.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3.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3.4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3.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3.6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4.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
2.4.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3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4.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
2.4.8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三、投标文件
7.4.1.3.1投标文件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4.2.3.2投标文件组成
7.4.3.3.2.1资格文件
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投标人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 |
| 1. | 基本资格要求: | / |
| 1.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2.1 | (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 (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 |
| 3. | 特定资格要求: | / |
| 3.1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 |
| 3.2 |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 ◇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 |
| 3.3 |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7)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5】 |
| 3.4 |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 (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6】 |
7.4.4.3.2.2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不需提供此书);
(3)偏离表;
(4)廉政承诺书;
(5)其他资信资料;
(6)同类业绩表;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4.5.3.2.3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4)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7.4.6.3.3投标文件的编制
7.4.7.3.3.1内容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辑相应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形成投标文件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并提示。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2)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只能关联一页,不能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
(3)分别编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应明确说明,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5)采购人如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已传输提交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
(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编制投标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8)投标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签署)后传输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
(9)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jmbs】,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bfbs】。
7.4.8.3.3.2格式要求
(1)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
(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
(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格式为PDF。
(5)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
7.4.9.3.4投标报价
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投标报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并提交服务成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服务及服务成果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4.5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
7.4.10.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7.4.11.3.6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6.4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人提出的索赔。
7.5.四、投标
7.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2.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提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可以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请按以下方式提交。
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供应商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剑飞********,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使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收到。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2.3逾期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约束。
7.5.3.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5.4.4.4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注:备选投标方案不是指备份投标文件】
7.5.5.4.5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7.5.6.4.6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标项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7.6.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7.6.1.5.1开标
5.1.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在线参加。
5.1.2投标人代表应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告知投标人开标活动组织人员情况,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应当回避的情形、开启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等,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5.1.3在线解密
(1)开始在线解密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启动在线解密程序,投标人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在线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异常处理
如在线解密失败,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在线解密时间
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
5.1.4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待所有投标人在线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5.1.5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情况
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标现场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5.1.6在线开启报价文件
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投标人代表未签字,也未说明理由,视为无异议。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不一致者,以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纠正。
5.1.7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公布各投标人得分、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7.6.2.5.2开标异议
投标人如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现场组织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7.6.3.5.3投标人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为无效投标。
7.6.4.5.4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5.4.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4.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4.3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4.4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7.6.5.5.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5.1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
7.6.6.5.6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7.6.7.5.7合理报价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6.8.5.8无效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3)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4)符合本须知5.7款规定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6)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8)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1)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参与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④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5)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7.6.9.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供应商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
5.9.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5.9.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5.9.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9.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5.9.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5.9.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5.9.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9.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9.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9.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9.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6.10.5.10评标
5.10.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
5.10.2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10.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7.6.11.5.11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
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7.6.12.5.12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6.13.5.13确定采购结果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序并列,按技术服务水平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如技术服务水平得分相同,抽签确定中标人。
7.6.14.5.14结果公告
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7.6.15.5.15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5.15.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5.15.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5.15.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5.15.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15.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15.6质疑书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
5.15.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5.15.8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5.15.9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6.16.5.16发出中标通知书
5.16.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1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7.6.17.5.17签订合同
5.1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17.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7.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7.6.18.5.18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作为赔偿。
7.7.六、其他
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
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8.1.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8.1.1.封面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标项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2025年月日
(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
8.1.2.一、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审查须知
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
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
(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
表附件
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标项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 |
| 1. | 基本资格要求: | / |
| 1.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2.1 | (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 (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 |
| 3. | 特定资格要求: | / |
| 3.1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 |
| 3.2 |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 ◇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 |
| 3.3 |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7)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5】 |
| 3.4 |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 (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6】 |
【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
8.1.3.表附件: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可不提供)
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证明材料。
2.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
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证明材料。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证明材料。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4.相关附件格式附后
8.1.4.【证明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截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
8.1.5.【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行业 | 承接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人数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中型□小型□微型 | |||||
| 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中型□小型□微型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
(3)应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4)标的名称见采购需求。
(5)如为联合体、分包,联合协议书详见证明材料6、分包意向协议书附后。
(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
附:分包意向协议书
分包意向协议书
甲方(供应商):【】
乙方(分包供应商):【】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的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的采购活动,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
一、【甲方名称】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投标并签订合同。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甲方有意向将本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乙方实施。乙方有意向承接此部分分包内容。
三、甲方就采购项目和分包内容向采购人负责,乙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责任。
四、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分包内容,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协议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甲方(供应商):(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乙方(分包供应商):(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本协议格式供参考。
(2)不分包不需提供此协议书。
(3)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由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签署本协议。
(4)涉及分包供应商情况资料。
◇资质文件(如招标文件规定要提供);
◇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截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分包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8.1.6.【证明材料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标项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
8.1.7.【证明材料4】企业类型的声明函
企业类型的声明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不属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
8.1.8.【证明材料5】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
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未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
8.1.9.【证明材料6】供应商形式的声明函
1.如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
非联合体的声明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独立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2.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
联合协议书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联合体主办单位或其签署的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成员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体分工如下: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四、中小企业承接金额比例如下: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为小微企业,其承接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4.联合体各成员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交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如中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缴纳。
联合体成员方(主办单位):(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本协议格式供参考。
(2)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应提供此联合协议书。
8.2.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8.2.1.封面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标项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2025年月日
8.2.2.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8.2.3.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的开标活动,签署开标活动中需由投标人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附:
授权代表信息: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
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8.2.4.三、偏离表
偏离表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标项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 序号 | 招标文件内容 | 投标响应 | 说明(正偏离/负偏离)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
(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需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若中标人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招标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另行采购。
(4)投标人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2.5.四、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我单位响应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8.2.6.五、其他资信资料
其他资信资料
| 单位名称 | 电话 | 主管部门 | 单位法人 | 职务 | |||||||
| 地 址 | 传真 | 单位性质 | 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
| 单位概况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 年营业收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资产总额 | ||||||||||
| 资质情况 | |||||||||||
| 信用情况 | |||||||||||
| 荣誉情况 | |||||||||||
| 体系认证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在职员工总数 | 共 人其中: | ||||||||||
| 其他说明 | |||||||||||
【说明】: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投标人的技术力量、资质、信用、荣誉、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如有)。(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附后。
(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以上内容,不得有虚假。没有内容可不填。
(3)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
8.2.7.六、同类业绩表格式
同类业绩表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标项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 序号 | 合同编号 | 用户名称 | 合同内容描述 | 合同金额 | 签约及完成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
(2)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3)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
8.2.8.七、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8.2.9.(一)采购内容响应说明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内容 | 是否满足(是/否) | ||
| 序号 | 内容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第三章 采购需求”内容(要求点对点逐项列明) | ||||
| 1 | ||||
| 2 | ||||
| .... | .... | .... | ||
| “第四章 采购合同”内容(直接注明不能符合内容即可,未注明视为全部满足) | ||||
| 1 | ||||
| 2 | ||||
| .... | .... | .... |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投标人应说明具体响应内容。
(2)投标人不得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
8.2.10.(二)项目需求分析
投标人通过对项目情况的了解,并对项目需求进行分析,阐述项目现状、对项目要求及背景理解等。
8.2.11.(三)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1.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方案
2.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图斑核查具体实施方案
3.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核查具体实施方案
4.交叉核查具体实施方案
5.质量保证措施
6.项目管理制度
7.项目实施计划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8.2.12.(四)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设施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途 | 备注 |
说明:
1)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内容进行调整。
2)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
8.2.13.(五)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人员名单
每个专职人员的情况应该明确表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组职务、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社保缴纳等情况。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单位的在职职员。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其他资料。
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
(1)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 项目组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社保缴纳 | 备 注(人员能力及实施经验说明) |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身份证号 | ||||||
| 学 历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项目负责人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业主及联系电话 | |||||
(3)储备人员情况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社保缴纳 | 备 注(人员能力及实施经验说明) |
8.2.14.(六)项目内容承接单位一览表
| 序号 | 内容名称 | 承担单位全称 |
说明:(1)根据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填写此表。如供应商非联合体或不分包,仅填写供应商。
(2)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书,如有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第七章第一部分。
8.3.第三部分报价文件
8.3.1.封面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标项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2025年月日
8.3.2.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120天。
2、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你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你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承诺,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承诺,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我单位如果撤销投标文件的,我单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索赔。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8.3.3.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实施周期 |
| 1 | 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 1 | 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价 | 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8.3.4.三、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
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项目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5100435
标项名称: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构成服务费名称 | 内容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承接单位名称) |
| 合计(以上费用之和) |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报价说明:
(1)除甲方提供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外,其他均由乙方完成。
(2)合计费用结转至开标一览表。
(3)表中不得有给予采购人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4)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
(5)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6)根据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在备注栏填写承接主体。如供应商非联合体或不分包,不用填写。
8.3.5.四、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你公司组织的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采购人)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100435(项目编号)优化地类调查认定和林草湿管理边界认定图斑省级核查(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说明:
(1)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及获知其他投标人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jsct.cn。
(2)此声明函不用编入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