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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书名称:分谈分签+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车间照明改造项目的询价书
物料信息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国产/进口 |
说明 |
附件 |
|---|---|---|---|---|---|---|---|---|
| 1 | 345010 | 室内灯具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不指定 |
寻源要求
询价单位: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单位: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允许部分物料报价:否
附加费(附加费包括运费、包装费、服务费、其他费用):包含在物料价格中
报价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指定报价币种:指定
报价币种:人民币
承运方式:卖方配送
结算方式:其他
补充说明:
经办人信息
姓名:苏海山
手机:159********
电话:
邮箱:
附件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车间照明改造项目.pdf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车间照明改造项目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四、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合同商务条款
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工期要求...........................................................
三、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四、双方责任...........................................................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
六、违约责任...........................................................
七、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
八、其他...............................................................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范围
三、主要材料及清单
四、使用环境及照明要求
五、主要性能技术要求
六、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证书
七、施工要求及施工背景
八、验收标准与流程
九、推荐品牌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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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车间照明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招标内容:下料、部件、理料、高跨等几个车间照明灯具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
售后服务(含灯具新增/更换、线路改造、验收等全流程工作)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车间改造及验收,根据此项目所涉
及的生产车间使用单位所给出的施工时间,分多次对这几个车间现时在用灯
具进行更换,以达到不影响车间使用单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具体施工时间需
配合甲方生产计划(夜间施工为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
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失信被
执行人。投标人须已在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成为有效会员。
2.2、厂家性质:
a.投标人应为照明灯具的生产制作商,
b.制造厂具有10年以上生产灯具的经验,专注于重工业照明灯具的研发与制造。其主
要业务和业绩应能体现其在工业照明领域的专业性与深度。
c.投标人必须拥有自主控制的生产制造基地,包括自有生产线,自有生产厂房、自有
核心生产设备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设备和生产线
清单及照片等)
2.3、体系认证: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
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4、产品认证及检测报告: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和CQC认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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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应报告。以及需根据技术部分“六、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证书”要求提供产
品对应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受检单位、标称生产单位等栏
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一致。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2025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且合同
已履行完毕)内,具有至少5个单笔合同金额10万元(含税)以上的同类(“船舶”、
“钢结构”车间)照明灯具供货业绩,且照明灯具数量不少于100套(证明材料:需提
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页、签署页),招标方有权对业绩真实
性进行核查,虚假业绩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3.1、报价文件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格式(必须提供报价函、报价清单和发包人邀请报价
文件),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3.2、报价资料登录中船船舶物资采购平台([***********])上“招标
采购”栏目下载,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3、报价资料份数:一份。
3.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网上报价,依据网上截标时间为准。
四、其他说明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踏勘费用自理;
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三部分,投标人需全面响应所
有要求。
第二部分合同商务条款
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含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1.2、签约后不作调整(除招标人书面提出的范围变更);
1.3、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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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进度款:所有灯具到厂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1.5、竣工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
1.6、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45日内无息支付。
二、工期要求
2.1、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及最终验收;
2.2、施工安排:需配合甲方生产计划,原则上采用夜间施工(20:30-次日7:00),具体
时间提前3日与甲方确认;
2.3、延期责任: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3.1、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3.2、质保责任: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灯具及部件,投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
应,24小时内到场维修或更换;
3.3、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投标人需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仅收取材料费),并每年提
供2次免费上门巡检跟踪服务。
四、双方责任
(一)招标人责任
1)提供项目现场施工条件(如车间临时断电、场地清理);
2)委派专人配合投标人现场踏勘、施工协调;
3)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4)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二)投标人责任
1)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灯具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配备具备资质的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并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
险;施工前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遵守甲方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如动火作业审批、
高空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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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过程中保护甲方现有设备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竣工后向甲方移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含图纸、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操作手册等)。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
5.1、投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及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因侵权引发诉讼,由投标人承担全
部责任;
5.2、双方应对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商务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2
年。
六、违约责任
6.1、投标人所供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需无条件更换,并按该批产品总价的30%支
付违约金;
6.2、投标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需无偿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
6.3、招标人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
7.1、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7.2、因本项目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解决。
八、其他
本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商务条款)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下料、部件、理料及高跨车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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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生产区域,原有照明系统存在灯具故障率高、能耗高、平均照度均为40-60Lux(离
国家标准照度要求200Lux相差大),影响生产精度与安全,需通过改造解决。系统改造
后效果需满足主要生产区域平均照度≥200lx,照度均匀度≥0.35,色温5000K~5500K(中
性光);防腐等级≥WF2、防护等级≥IP65,整灯寿命≥50000小时(光衰≤20%);产
品应符合防雷、电气安全要求,消除电路短路等隐患。
二、项目范围
本项目覆盖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车间的照明改造:
理料车间:更换顶灯;
下料车间、部件车间:更换顶灯;
高跨车间:新增侧壁灯(原无侧壁照明);
配套工作:原有灯具拆除、新灯具安装、旧线路改造、新线路敷设、调试及验收等。
三、主要材料及清单
| 分类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灯具部分 | 1 | LED顶灯150W | 60 | 根据车间结构,现场照度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功率 | |
| 2 | LED顶灯300W | 186 | |||
| 3 | 侧壁灯400W | 56 | |||
| 二、施工及材料部分 | 4 | 更换旧灯(一拆一装) | 246 | ||
| 5 | 侧壁灯新装 | 56 | |||
| 6 | 布管穿线+安装过路盒+总电箱按装接线 | 2600 | |||
| 7 | 3*4平方电缆 | 2600 | |||
| 8 | 4*10平方+1*6平方电缆 | 10 | |||
| 9 | (20米)高空车 | 天 | 12 | ||
| 10 | DN25镀锌线管 | 2600 | |||
| 10 | 11 | 86过路铁盒 | 个 | 按需 | |
| 12 | 辅材 | 批 | 1 | ||
| 13 | 安全措施费 | 批 | 1 |
备注:电缆、镀锌钢管、高空车、过路铁盒及其它辅材等均为预估数量,总量包死,不做调
整。
四、使用环境及照明要求
环境特征:室内固定使用,存在金属粉尘、腐蚀性气体,沿海盐雾环境;
环境温度:0℃~45℃(灯具需满足-35℃~70℃工作温度);
相对湿度:≤90%;
抗地震能力:按7级地震强度设计;
灯具电源:AC220V,50HZ
主要生产区平均照度:≥200Lux
均匀度:≥0.35
显色指数:Ra≥80
色温:5000K~5500K(中性光)
按车间实际长宽高照度模拟计算书(含各车间平均照度、最高/最低照度、均匀度、平均
照度等);
车间高度为灯具安装高度,具体尺寸如下表:
| 序号 | 车间 | 长(米) | 宽(米) | 高(米) | 照度 |
| 1 | 部件、下料 | 326 | 100 | 19 | 平均照度≥200LUX |
| 2 | 理料 | 100 | 42 | 14 | |
| 3 | 高跨(侧壁) | 180 | 8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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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性能技术要求
5.1、150WLED顶灯
性能特点:
外壳选用ADC12材料压铸成型,厚度3mm以上,尺寸:320*320*154MM±5%,重量:
4.2Kg±5%,结实、坚固并有良好的导热性能。
表面防静电粉尘末喷涂,具有优良的防尘防水、防腐防锈能力。
采用国内一线明纬、崧盛、茂硕、英飞特等品牌电源,功率因数达0.95,效率0.90,
具有短路、过压及过流保护功能,多重保护并以4颗螺丝固定在铝片上。
采用欧司朗、飞利浦、科锐LED光源,150W灯珠数量不少于300颗,光效不低于150Lm/W,
以圆形大于ø22mm等距列阵方式排布,铝基板不小于ø600mm,配PC透镜,每个透镜
分布三到四颗灯珠,多种配光角度、色温可选,以满足不同安装高度不同间距不换灯
具也能达到较好的照度、均匀度。
散热结构:采用优化的散热设计与装置,有32个散热片和56个导热柱大小相错排布,
大铝片16片不小于80*50*2.6mm,小铝片16片不小于80*35*2.6mm,与有贯穿于铝
基板和透镜的中空散热通道,6个弧形中空散热通道≥35*12mm,形成透彻的上下空
气对流的散热方式,将热量传导扩散,散热效率高,从而降低灯体内的温度,有效保
证光源和电源的寿命,从而提高灯具的质量。
所有结合部位使用防水垫圈和不锈钢螺丝,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安装方式:可选择吊环、管装、支架等。
需提供投标灯具的技术资料(含外形图、尺寸图、光通量、防护、防腐参数表)
需提供主要元件(光源、电源适配器)的品牌、规格及授权证明+相关采购证明;
5.2、300WLED顶灯
性能特点:
外壳选用ADC12材料压铸成型,厚度3mm以上,尺寸:390*390*161MM±5%,重量:
4.5Kg±5%,结实、坚固并有良好的导热性能。
表面防静电粉尘末喷涂,具有优良的防尘防水、防腐防锈能力。
采用国内一线明纬、崧盛、茂硕、英飞特等品牌电源,功率因数达0.95,效率0.90,
具有短路、过压及过流保护功能,多重保护并以4颗螺丝固定在铝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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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欧司朗、飞利浦、科锐LED光源,300W灯珠数量不少于430颗,光效不低于150Lm/W,
以圆形等距列阵方式排布,铝基板不小于ø600mm,配PC透镜,多种配光角度、色温
可选,以满足不同安装高度不同间距不换灯具也能达到较好的照度、均匀度。
散热结构:独立散热体系,外壳有≥14个镂空散热结构(单个直径≥75mm);散热
效率高,从而降低灯体内的温度,有效保证光源和电源的寿命,从而提高灯具的质量。
所有结合部位使用防水垫圈和不锈钢螺丝,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安装方式:可选择吊环、管装、支架等。
需提供投标灯具的技术资料(含外形图、尺寸图、光通量、防护、防腐参数表等)
需提供主要元件(光源、电源适配器)的品牌、规格及授权证明+相关采购证明;
5.3、400WLED侧壁灯
性能特点:
基本参数:功率400W-450W,电压AC220。
灯具外壳:ADC12压铸铝,尺寸490*315*154mm±5%,重量8.5KG±5%,表面做特殊
的喷涂处理工艺,防腐蚀WF2、不生锈,IP66。
LED光源:功率400W,采用欧司朗、飞利浦流明或科锐高光效灯珠,光效≥150Lm/W。
灯珠数量不少于448颗灯珠,铝基板的厚度不小于2mm,灯具工作时负载低留有足够
的容量,更好的保证寿命、光衰及光效。
灯珠分布:采用贴片方式≥2个模组,一个模组不少于224颗灯珠,单个模组面积不
小于430*100mm,以7排35列串并联排布在不小于385*65mm的铝基板上。
散热设计:具有50块不小于105*50mm(厚度2.0~4.0mm)和26块不小于60*23mm(厚
度1.5-3.0mm)的散热片,一大一小相互列阵布置,模块之间的间隙形成空气对流和
多个散热风道,更利于散热,保证灯具的长久寿命。
配光选择:采用透光率高达94%的抗UV防紫外线PC透镜,有泛聚光(15°/30°/45°
/60°/90°)、偏光140*80°/120°*40°*60°)等多种角度可选,也可以根据现
场要求灵活搭配,既能满足远距离的投光的效果,又能兼顾近距离的泛光效果。
透明件:采用PC透镜进行二次配光,透光率高达94%。当外壳覆盖了粉尘油漆影响
了照明效果后可以灵活更换。
驱动电源:采用台湾明纬、英飞特、茂硕、崧盛电源,有添加金属保护盖。PF≥0.95,
电源盒外置,分腔式设计使得双电源盒与光源模组之间的散热互不干扰,有效的保证
了电源散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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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线采用一进二出防水接头盒,接口处使用公母防水接头,最大保证了电路的安全
和方便安装维修作业。
灯具内置10KV防雷器和自动断电开关,当有雷电或者瞬时产生的尖峰电流电压时,
会瞬时断开电源进行保护(灯体或人体),使灯具更安全可靠。
安装支架:采用厚实的(3.5mm)齿轮防滑压铸铝折弯支架(减少应力),360°角度
调节器可实现精准安装,每一刻度为10°,咬合力强,抗风等级17,多种安装方式
可选(吸顶式、支架式、坐立式、壁挂式等)。
需提供投标灯具的技术资料(含外形图、尺寸图、光通量、防护、防腐参数表等)。
需提供主要元件(光源、电源适配器)的品牌、规格及授权证明+相关采购证明;
5.4、质保期:产品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责任: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灯
具及部件,投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维修或更换;售后服务:
质保期满后,投标人需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仅收取材料费),并每年提供2次免费巡检。
5.5、样品确认:投标时应提供各型品1套(中标后样品留存作为供货样板);
六、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证书
6.1、提供灯具制造商三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2、国家强制性3C证书、CQC证书及其对应的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6.3、防腐等级:WF2,提供通过CANS、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外壳防腐等级
达到WF2检测报告及防护等级报告;
6.4、防护等级:IP65,提供通过CANS、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外壳防腐等级
达到WF2检测报告及防护等级报告;
6.5、光衰:≥50000小时,即:50000h光衰不超过20%(光输出维持达80%以上)。
6.6、工作温度:须满足-35℃至70℃:可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整灯高低温测试报告,须按
照《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及《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进行检测。
6.7、抗震动:提供国家灯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出具的100000次抗振动3G试验报告。
6.8、(EMC安规)电磁兼容型式实验检测报告。
6.9、蓝光危害等级最低应满足RG1。
6.10、抗风等级:≥17级,提供通过CANS、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外壳防腐
等级达到WF2检测报告及防护等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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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a.以上报告均为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
b.检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受检单位、标称生产单位等栏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价
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一致。
c.认证证书须网上可查。
七、施工要求及施工背景
7.1、施工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更换旧灯(一拆一装) | 套 | 246 | |
| 2 | 侧壁灯新装 | 套 | 56 | |
| 3 | 布管穿线+安装过路盒+总电箱按装接线 | 2600 | ||
| 4 | 3*4平方电缆 | 2600 | ||
| 5 | 4*10平方+1*6平方电缆 | 10 | ||
| 6 | (20米)高空车 | 天 | 12 | |
| 7 | DN25镀锌线管 | 2600 | ||
| 8 | 86过路铁盒 | 个 | 按需 | |
| 9 | 辅材 | 批 | 1 | |
| 备注:电缆、镀锌钢管、高空车、过路铁盒及其它辅材等均为预估数量 | ||||
7.2、施工要求及施工背景:中标方必须配合使用单位生产作业的计划来灵
活进行照明的施工,由于招标方的生产需要,照明改造的施工基本需安排在
夜间作业,作业时间大致是安排在20:30到第二天的7点之间;
这四个车间现有的照明灯具分为顶灯照明和侧壁照明灯,具体的安装方
式如下:
7.2.1、顶灯灯具的安装
理料车间的照明顶灯选用150WLED灯具;部件、下料车间的照明顶灯选
用300WLED灯具,车间照明顶灯均采用车间现有的顶部的安装固定位直接
替换灯具(替换灯具位置需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施工安装),在需要进行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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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电焊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招标方相关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手续及配备相应
的消防应急措施。新的照明顶灯灯具采用现有的照明灯具的供电线路进行供
电,新的照明顶灯灯具安装时必须采用不低于20米高空车作业。顶灯灯具
的安装属于高空作业范围,中标单位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招标方有关
高空作业的相关管理要求,办理高空作业相应的手续以及配备相应的高空作
业设备及应急措施。
7.2.2、高侧壁照明灯灯具安装
高跨车间的侧壁照明灯选用400WLED灯具,车间新的侧壁照明灯灯具采
用安装支架的方式在车间两侧立柱安装,安装高度为12米,由于高跨车间
之前无任何侧壁照明灯具,现重新安装侧壁照明灯及现场施工布线,需充分
考虑新侧壁照明灯的安装工期及施工难度。侧壁灯具的安装属于高空作业范
围,中标单位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招标方有关高空作业的相关管理要
求,办理高空作业相应的手续以及配备相应的高空作业设备及应急措施。
7.23、投标方的安全施工责任
7.2.3.1、投标方所安排的灯具安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安装施
工资质,特种作业需持相应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并提供证件原件审核及提
供证件复印件备案,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上岗操作证供有关安
全监督和施工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并且作业人数必须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安
装施工周期内投标人应购买购买意外伤害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7.2.3.2、所有的安装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相应安全告知和培训学习,
并记录存档;
7.2.3.3、新更换的灯具与原有灯具配电线路间的连接必须按国标要求电
气线路施工工艺进行安装,所有电气线路连接处均必须设置过路接线盒;
7.2.3.4、在安装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监督和施工监督管理人员的
管理,安全措施及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关场所的安全要求。
八、验收标准与流程
(一)到厂验收(货物送达后7日内)
1)抽样比例:随机抽取2%~3%的灯具(不足10套时抽取2套);
2)验收项目:外观:无划痕、变形、锈蚀,标识清晰,与样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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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件核查:按“主要元件清单”核对品牌、规格;
4)证书、检测报告核查: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书面资料+网上核查(主要包括:
体系证书、3C证书、CQC证书、防腐检查报告、光衰检查报告等)
5)实物性能测试:
①防护等级:淋水/外物敲击测试(符合IP65);
②电气参数:通电测试电压、电流、功率因数(误差≤±5%);
③温升测试:连续工作2小时,表面温升≤45℃(非接触式测温仪检测);
结果处理:验收合格后签署《到厂验收报告》;不合格项需3日内整改,重新验收。
(二)现场安装验收(安装完成后10日内)
安装质量:灯具固定牢固,线路排布规范,接头密封完好,防坠落措施到位;
通电测试:连续运行24小时,无闪烁、无异常噪音;
照度与均匀度测试(按GB50034-2013):每个车间选取≥15个测试点(覆盖作业区、通
道、角落),工作面高度0.8米;
主要生产区域平均照度≥200lx,均匀度(最低照度/平均照度)≥0.35;
结果处理:合格后签署《安装验收报告》;不合格项需5日内整改,重新测试。
(三)最终验收(安装验收合格后15日内)
招标人组织技术、生产、安全部门联合验收,核查以下内容:所有验收资料(到厂
验收报告、安装验收报告、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现场实际运行效果(照明、节能、安全);
验收合格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项目正式交付;不合格项需10日内整改,直至合
格。
九、推荐品牌
投标单位用于投标的灯具品牌的产品、质量和档次要与推荐选用品牌相
当,灯具品牌制造商需有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投标单位需提供灯具品
牌制造商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材料,推荐选用灯具品牌如下(或其他同品质品
牌):
9.1、深圳海洋王照明;
9.2、深圳可瑞照明;
9.3、上海华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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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是重要选择依据,但是不承诺一定是低价者中标,
会结合投标单位企业、产品、方案、产品认证、产品检测报告及服务等综合考虑进行选2020-2025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且合同已履行完毕)内,具有至少5个单笔合同金额10万元(含
技术评分表
项目名称: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时间:
| 序号 |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 分值 | |||||
| 1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2020-2025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且合同已履行完毕)内,具有至少5个单笔合同金额10万元(含税)以上的同类(“船舶”、“钢结构”车间)照明灯具供货业绩,且照明灯具数量不少于100套(证明材料: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页、签署页)每提供1项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内容、产品名称及相关重要技术参数、合同签署时间(时间以此为准)等内容。 | 3 | |||
| 企业整体实力 | 1、根据投标人综合实力、信誉、财务状况。2、总工期:根据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施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 | 3 | |||||
| 2 | 技术部分 | 总体技术要求 | 数、功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综合比较得分0-4分。5000K~5500K(中性光)C、整灯寿命≥50000小时(光衰≤20%)D、散热结构满足技术要求。E、光衰:≥50000小时,即:50000h光衰不超过20%(光输出维持达80%以上)F、工作温度:须满足-35℃至70℃:可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整灯高低温测试报告,须按照《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及(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进行检测。3、安装支架:采用厚实的(3.5m)齿轮防滑压铸铝折弯支架(减少应力),360角度调节器可实现精准安装,每一刻度为10°,咬合力强,抗风等级17。缤今比较得44、采用国内一线明纬、崧盛、茂硕、英飞特等品牌电源,功率因数达0.95,效率0.90,具有短路、过压及过流保护功能,多重保护并以4颗螺丝固定在铝片上5、安全标准满足以下几点:A、所有结合部位使用防水垫圈和不锈钢螺丝,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B、防腐等级:WF2,提供通过CANS、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外壳防腐等级达到WF2检测报告及防护等级报告:C、防护等级:IP65.提供通过CANS、CM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外壳防腐等级达到WF2检测报告及防护等级报告:D、具备国家强制性3C证书、CQC证书及其对应的安全型式试验报告等。E、提供主要元件(光源、电源适配器)的品牌、规格及授权证明+相关采购证明。F、具备(EMC安规)电磁兼容型式实验检测报告,蓝光危害等级最低应满足RG1。综合比较得分0~6分 | 25 | |||
| 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方案 | 全措施,有严格执行方案的手段和措施(含外购件采购质量控制),并提交完整合理的预验收及最终验收大纲,以上内容综合比较得0-5分 | 5 | |||||
| 售后服务 | 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维修或更换。3、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投标人需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仅收取材料费),并每年提供2次免费上门巡检跟踪服务。进行:: | 3 | |||||
| 备品备件 | 根据提供随机交付的备品备件、招标所需的样品及易损件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得0-1分 | 1 | |||||
| 合计 | 40 | ||||||
第五部分报价清单电磁兼容型式实验检测报告,蓝光危害等级最低应满足RG1。综合比较得分0~6分
| 分类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含运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一、灯具部分 | 1 | LED顶灯150W | 60 | 根据车间结构,现场照度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功率 | |||
| 2 | LED顶灯300W | 186 | |||||
| 3 | 侧壁灯400W | 56 | |||||
| 4 | 更换旧灯(一拆一装) | 246 | |||||
| 5 | 侧壁灯新装 | 56 |
| 二、施工及材料部分 | 6 | 布管穿线+安装过路盒+总电箱按装接线 | 2600 | ||||
| 7 | 3*4平方电缆 | 2600 | |||||
| 8 | 4*10平方+1*6平方电缆 | 10 | |||||
| 9 | (20米)高空车 | 天 | 12 | ||||
| 10 | DN25镀锌线管 | 2600 | |||||
| 11 | 86过路铁盒 | 个 | 按需 | ||||
| 12 | 辅材 | 批 | 1 | ||||
| 13 | 安全措施费 | 批 | 1 | ||||
| 14 | 合计 | ¥(大写:) | |||||
| 备注:电缆、镀锌钢管、高空车、过路铁盒及其它辅材等均为预估数量,总量包死,不做调整。报价为含税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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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报价文件
车间照明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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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
致:中山广船国际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车间照明改造项目工程邀请报价
文件,经现场了解设备情况和研究上述邀请报价文件的要求,我方愿以总价(标书所列
项目)人民币,元、金额大写,(包含13%税),施工工期以实
际天数为准完成本项目。
我方所报价格已包括下列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配件费、运输费、运
输保险费、安全管理费、13%增值税,包括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有关规范规定或暗示的一切
风险、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若我方报价被接收,我方同意相关合同条款按你方邀请报价文件要求,并在7个日
历天内签订完施工合同。
报价单位:,(全称)(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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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合同
| 合同编号: | |||
| 定作方(甲方): | 承揽方(乙方): |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同签订地点: | 中山厂区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项
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揽项目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交付日期 |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日期后的个工作日 | |||
| 合计人民币含税价金额¥(大写:)(含13%的增值税);不含13%增值税¥(大写:) | |||||
| 1、合同总价包括13%增值税金、运输、技术资料和图纸等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 |||||
第二条承揽项目的完成: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本项目主要工作。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应就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第三条材料提供:
1、本项目材料的提供方式为:
☑乙方提供。
本项目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为:按技术规格书执行
2、由甲方提供材料的,乙方应做好保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毁损或浪费,
如因乙方未尽前述责任造成遗失、毁损、浪费,乙方应予赔偿。乙方对甲方提
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在收到材料后3天内
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
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3、由乙方提供材料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购材料的清单、质保证书、材质检
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影响承
揽工作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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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具备与本合同承揽工作相应的资质,承揽工作满足甲方公司质量管
理体系的要求,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做好承揽工作安全、质量管
理,指定安全、质量负责人。乙方在承揽工作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承揽工作在甲方厂内进行,则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施工期间,必须遵守
甲方公司规章制度,保证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条款详见附件1《综合管理协议》。
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因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责任。
第五条承揽工作的监督检验:
本项目承揽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甲方发现乙
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可能影响承揽工作完成时,甲方可以要求其采取加
快进度、修复、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第六条交付方式和地点:乙方送至甲方厂内或甲方指定地点:中山厂区。
第七条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结算:
1、合同价款支付:
验收款: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伍仟伍佰圆
整)(¥,),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
完工算资料后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财务挂账60天后支付。
| 2、质保金支付: | |||
| 合同结算总价的(¥),质保期满后30天内支付。 | %(注: | 不低于合同价的5%),即人民币(大写:) |
3、合同结算:在工作成果交付并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第八条验收标准及质保责任:
1、乙方的质保责任:若质保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质量
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修理、重作,修理、重作的部分应重新计算质保
期。若乙方未在甲方通知后7天内完成修理、重作,甲方可以找第三方进行,
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在应付款项中扣除,或者由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2、乙方的违约金或者罚款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或者质保金中扣除,不足
扣除部分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后30天内支付。
3、质保期:工作成果交付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
第九条保密责任: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或复
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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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5%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若延期超
过5天,乙方仍不能完成本项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
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本项目,经甲方催告后3天内仍不能完成
整改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3)针对乙方的违约金或者罚款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或者质保金中扣除,不
足扣除部分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后30天内支付。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超过30天,按迟延支付金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延期付款金额5%(注:该比例最高不超过5%)。
第十一条留置权:
乙方同意,乙方不对完成的承揽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诉讼。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
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附件一:综合管理协议
附件二:技术规格书
甲方(盖章):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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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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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
综合管理协议
甲方: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一、职业健康、环境、能源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及保密国安要求
(一)工程承揽期间,乙方要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接受甲方职业健康、环境、治安、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如果违背职业健康安全、环
境/治安/保密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
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书面方告知施工人员,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的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落实体检结果告知,按规
定安排职业健康异常人员落实处置,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禁忌
证者调离原岗位,妥善处置,对职业病病人安排治疗、复查和定期检查。(二)工程承
揽期间,乙方有责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守政策法令、法规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按法
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档案。
(三)工伤事故的处理: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各种社会保险,其
中工伤保险费的参保率必须达到100%。乙方派出的施工人员如在甲方公司内施工发生工
伤事故,乙方应立即抢救伤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等、负责做好善后工作;乙方应按国
家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做好工伤申报和后续的伤残鉴定等工作,甲方
可协助有关部门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给予方便,如果乙方没有向有关部门申报工
伤,所有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若甲方已履行法定和/或约定义务后,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因乙方施工人员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导致发生工伤、职业病、环境污染等事故的,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若甲乙双方存在过错,则双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五)工程承揽期间,乙方应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具体按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制度执行。
(六)工程承揽期间,乙方如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行为,则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七)工程承揽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保密、国安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管理协议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驻甲方工程承
揽公司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维稳、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义
务,确保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船舶集团公司《承发包合同安全管理
规定》和《外包工程承包工程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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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工程承揽公司(乙方),是指与甲方签订工程承揽合同的公司;
乙方从业人员是指与甲方签订工程承揽合同的工程承揽公司的员工。
第二条甲乙双方按照各自负责的人、事和区域,依法负责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协助乙方对进入甲方公司内的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培训
教育,如实告知乙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及
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作业操作规程,同时督促乙方遵照执行。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或相关规范的上岗资格证明。
(三)落实统一管理协调,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对乙方工作过程中发
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缺陷”
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整顿。
(四)有权对乙方从业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消防、环保、治安保卫等规
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有权对不满足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五)有权监督乙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落实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对乙
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有权制止乙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同时,对于因乙方违
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六)有权组织对乙方进行资质审查,乙方必须通过甲方的资质审查,才可承揽甲
方下一年度的工程项目。
(七)甲方有权按各级政府部门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章单位或违章者进行处
理,甲方各生产部门负责对乙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八)甲方各生产部门应把乙方的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监
督管理工作中,如乙方出现因工伤、工时、工资分配或其他内部矛盾,引至群体性起哄、
罢工、闹事、上访等事件,除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外,生产部门领导应尽
早赶到现场,会同乙方妥善做好疏导处置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法人代表是该公司(队)安全、消防、职业病防治、环保、治安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对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环保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法人代表必须书面任
命一名代表作为驻甲方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严格遵守中国船舶集团公司
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
(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本单位的自主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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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乙方应根据从业人员数量、生产班次、作业场地等条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熟悉
甲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七)安排在甲方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100%持有
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操作或持假冒操作证上岗。
(八)应将甲方工作场所内的安全风险(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
内的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危险源、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价工作,制定有效的控
制措施,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认
真执行甲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落实防范措施。
(九)加强本公司(队)安全生产的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
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十)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甲方的材料、工具、设备、设施等,应事先征得甲方
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而随意挪用造成事故或损失、损坏的,由挪用单位承担责任。
(十一)应按照甲方组织的资质审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审查工作。
(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本公司(队)
从业人员到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健
康检查合格后才可以录用;严禁录用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岗位的作业,属于
工伤或职业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必须为本公司(队)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及时为工伤者办理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赔偿等相关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发包工程所属部门及
其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伤以上事故,除向甲方报告外,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向主管部门及本地政府部门报告,并积极做好人员抢险、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和善后处
理工作、协助事故调查工作。
(十四)事故中涉及到双方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则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责任大
小,进行经济赔偿工作,若仍有异议,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裁决。
(十五)与甲方签约后,乙方负责人必须与下属领班员签订“安全、环保、消防、
治安、保密责任书”(一式两份,乙方留一份,领班员一份备查),并由乙方负责人负
责日常检查监督与管理;同时,乙方要建立治保小组(50人以下设3人,50人以上至100
人设3—5人,100人以上设5—7人)负责协助负责人管理治安、保卫工作。
(十六)凡盗窃公司公、私财物、一律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追究
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乙方人员盗窃厂区内公、私财物时,乙方负责人及带班员应积极
配合调查,如发现有隐瞒或通风报信给案件的调查带来障碍者,则追究乙方负责人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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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人员的责任。对私取厂区内(或他人)工具、材料(包括电焊线、砂轮机、乙炔瓶、
氧气瓶、风喉等)以偷盗论处。同时,乙方的生产工具应设有自己的标志,防止造成管
理混乱,便于失窃后易于查破,同时应加强对班组房、工具箱管理,下班前要锁上。
(十七)严禁在厂区内、宿舍区打架斗殴、扰乱治安,违者除赔偿伤者医疗费、营
养费、工资及各类补贴等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责任及清退出厂,情节严重
者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乙方负责人应负的管理责任。
(十八)严禁在厂区内和宿舍区聚赌、播看黄色录像、贩毒、吸毒,以及卖淫嫖娼;
违反者,除没收赌款赌具、播放器材外,按甲方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公
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乙方负责人责任。
(十九)协助甲方处理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国安保密、治安保卫等突发事件。
(二十)禁止乙方人员参与非法组织和集体上访行为。
三、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将依法履行与员工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若乙方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对
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影响甲方整体或部分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甲方需
安排专人协调本公司与员工纠纷事宜、影响甲方声誉等),乙方将按本乙方承揽费总额
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全额赔偿。
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名称签订的工程承揽合同及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
议、承诺书、确认函等所有文件及资料涉及的责任和义务,并履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员
工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承诺就乙方的上述各项义务对甲方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四、内幕信息保密协议
(一)总则
1.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的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对内幕信息的管理要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须签订内幕信息保密协议。
2.本协议所称的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船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所称事项的有关信息或其他的股价敏感信息。协议双
方须仔细阅读中国船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代表中国船舶与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本协议。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
1.内幕信息知情人对中国船舶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未公开披露信息。
2.内幕信息知情人保证相关内幕信息仅用于中国船舶的生产经营决策及与其工作相
关的活动或按法律法规要求报送的应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禁止用于其它用途,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中国船舶股票,亦不得向他人透露内幕信息,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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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中国船舶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3.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可能缩小知情人范围,保证重大信息不被泄露,在产生内幕信
息、或知悉内幕信息、或信息泄露时,须立即将相关信息及相关知情人名单通知中国船
舶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
4.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况:
乙方根据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证券/金融监
管机关等机关之要求,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监管政策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
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透露保密信息)。
(三)违约责任
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本保密协议,对外泄露中国船舶未公开披露信息的,
或擅自披露信息的、或信息不准确,造成中国船舶证券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给中国船
舶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国船舶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内幕信息知情人所掌握之信息
公开披露或该信息不再是内幕信息(且日后不再获得内幕信息)之日止。
(五)其他
中国船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生产部门负责乙方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的监督工作。
五、国家安全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坚决维
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乙方对乙方聘用的劳务人员的安全保密管理负主体责任,乙方应对参与此项
合作的人员实施有效的保密教育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的要
求制定保密管理规定。
(三)乙方应对本次合作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件、文档和资料复印件等承担全部保
密责任。乙方应确保对甲方提供的和自己产生的与本次合作相关的技术文件、文档和资
料复印件等由专人集中管理,审批使用,相应使用情况记录在案备查。
(四)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文档和资料等,严格限制仅用于本次
合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复制和使用,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或活动,更不得转给其它
单位和人员。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途径、任何形式向无关单位或人员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六)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国安、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乙方应积极配
合。乙方若发生泄密事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不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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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未全面落实安全保密主体责任,未在乙方内部建立安全保密信息员制度、
未按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及乙方劳务人员存在违反安全保密要求的行为的,
视情节轻重,考核承担管理责任的工程承揽公司-5000至-50000元。年度内发生两起国
家安全事件或者被上级机关通报发生一起泄密或间谍案件的,可立即终止与承担管理责
任的工程承揽公司的合同。
(八)对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工作主体责任的工程承揽公司,积极建设信息员队伍,
积极开展安全保密教育的、没有发生劳务人员违规行为及泄密或间谍案件的、有员工积
极举报,为安全保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视贡献程序大小,优先考虑年终评优评先。
(九)若乙方发生泄密事件、反间谍相关案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事项,并按保密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无论是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协作合同
期间,还是在协作合同解除之后。
(十一)甲方生产部门负责乙方国家安全保密管理的监督工作。
六、廉洁协议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加强工程及劳务承揽、工程建设等委外协作
及物资采购业务等管理,规范合作双方的经济活动和行为,保证双方经济协作关系正常
健康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业务交往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各项
规定,做到诚信守法,必须对本方的人员经常开展遵纪守法的教育。
二、甲方应教育、约束和监督本方人员遵守下列行为:
1.不得以任何方式牺牲公司利益为乙方牟取不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泄露公司商业秘
密。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索要和收受礼品礼金,包括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
付凭证等各类卡券,以及各类物品等。
3.不得向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向乙方或乙方人员借款或要求提供理
财等有经济往来的服务。
4.不得以技术、劳务、投资或其它形式,从乙方获取工资、佣金报酬、回扣、股份
和分红。
5.不得参加乙方或乙方人员组织的可能对公正执行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各种
休闲娱乐和赌博等活动。
6.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或乙方人员为其购房、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生日庆典、
乔迁、亲属亲友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便利或给予变相好
处。
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无偿或低价借用、占用乙方或乙方人员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家私家电、办公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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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乙方或乙方人员为其亲属亲友从事经济性活动提供方便。
9.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人员有行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公
司领导、纪检部门或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三、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披露乙方的法人、股东、业务代表、重要岗位人员是否与甲
方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体关系,是否为甲方离职、退休人员等情况。乙方
同时应要求本方人员严格遵守下列行为:
1.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单方毁约等不诚信行为。
2.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含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下同)
行贿、送礼或报销各种费用,对甲方人员的任何索礼要求必须拒绝,并及时向甲方纪检
部反映情况,否则视同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
3.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甲方人员支付各种报酬或费用。
4.不得以洽谈业务、签署经济合同、技术协议等任何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吃喝、旅游
及进行各种休闲娱乐和赌博等活动。
5.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人员就协作量、协作款、工程(产品)质量、验收等问题
与甲方人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6.不得向甲方人员出借钱物,不得为甲方人员购置或变相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家私家电、办公用品等。
7.不得为甲方人员谋取私利提供任何便利条件。
乙方应当确保乙方人员了解并自觉遵守本协议,发现乙方任何人员有向甲方员工行
贿的倾向或行为的,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乙方发现甲方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
应坚持拒绝,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
四、甲方对违反本协议的本方人员,视情节轻重及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程度,
给予批评教育、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罚;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如发现甲方
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应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协议的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工程(项目)优先合作权。
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启航路18号广船国际纪检部(邮编511462)
五、乙方确认知晓并理解甲方有关廉洁合作的各项要求及本协议的约定,一旦发生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之一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按主合同总金
额20%,或按贿赂(含不正当利益、请吃、送礼、消费等情形)金额的100倍,或20万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
未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及损失,不足以扣除的部分,乙方应自接到甲方
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差额补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警告约谈、
暂停合作或解除与乙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主合同”)、列入甲方“黑名单”、禁止进
入甲方企业(含属下子公司)等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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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协议作为经济合同的必要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
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每年签订一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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