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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一采油厂购置1台电加热器项目 |
| 项目概况: | 见附件 |
| 项目单位: | 一厂物资管理站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附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见附件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黄秦新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其他: | 无 |
2025年第一采油厂购置1台电加热器项目谈判方案公示(2025.10.30).doc
谈判采购公示
1、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2025年第一采油厂购置1台电加热器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进行谈判公示。
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谈判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采油厂购置1台电加热器项目。
2.2计划金额:5.9万元(含13%增值税、装运费、保险费、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2.3项目概况:此次谈判采购的为2025年第一采油厂购置1台电加热器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
2.4实施方式:□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
2.5组织方式:□委托组织☑自行组织
2.6交货地点:第一采油厂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公路运输至现场。
2.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接到需求单位电话通知后,3日内送货到第一采油厂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运输;如果用户需要,供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解决有关技术问题;产品包装按需求单位要求执行。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要求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技术人员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按照需求方时间安排到达现场处理,按要求进行免费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赔偿由此给需求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因物资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物资到货产品质量合格证等随货资料要符合要求,随货备齐;需求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文件进行到货验收,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验收后30日内退货或换货,因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立即暂停供应商的交易权限,整改合格后经油田公司质量主管部门认可,出具产品复检合格报告、整改情况报告,以及相关所属单位认定材料后,可按程序复其相应权限,如复检再次不合格,取消其相应采购结果。
2.10.其它商务因素:本项目必检物资(如有)按照大港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进货检查程序,供货物资如出现检验不合格情况时,一次不合格,全部退换货处理,并处罚款1万元;二次供货,产品到货检验数量翻倍,加大检测比例,检测费用包含上述不合格品检测和扩大检测费用等,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复检仍不合格的产品,将上报公司或集团质量和供应商管理部门,纳入“三商”黑名单。对履约完成后已返还履约保证金和质保期结束,全款给付乙方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使用该产品时发生质量事故,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需双倍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修复费用、赔偿费用等,并上报集团“三商”黑名单。如果质量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其他相关犯罪行为,供应商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对于出现过质量问题的二级物资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司的招标活动。油化剂产品严禁含有有机氯负面成分,发生有机氯超出检测限的企业将扣除质保金,同时立即清退。逾期交货的处罚条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批次物资价款5‰的比例扣除。如果因质量问题更换产品或逾期交货导致交货时间延误,影响项目进度的,供应商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如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直接设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记分10分,上报集团公司。)中标单位自签订采购合同后,需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储备库存产品,优先供应中标产品,建立供货保障体系和应急响应方案,若非不可抗力情况拒绝供货,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供货周期:按需求单位要求交货。
2.12需要特别强调的其他合同条款:1、HSE风险控制:(1)乙方单位的资质、能力、安全标准满足该项目的要求。(2)本项目可能存在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车辆伤害等主要HSE风险,请乙方单位按照《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体系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控制好风险。(3)乙方在甲方属地范围内进行任何特殊危险作业操作,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甲方QHSE相关制度要求的上岗或操作证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甲方QHSE相关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相关举措,否则不允许在甲方属地范围内进行任何特殊危险作业操作。(4)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应确保其配送服务及所使用的车辆均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所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3、合同签订单位要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油化剂产品(如有)有机氯的警示要求,严格按照必检物资管理,做好油化剂产品的有机氯验收检验,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与入库,重点加强对直达料的验收,制定管控措施,发现问题企业立即清退,对发放的产品要做好记录,掌握每批次产品的流向,每月对使用单位进行回访,了解现场使用的效果和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2.13采购内容、数量、最高限价、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序号 | 物料组 | 物料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万元) | 总金额(万元) | 技术要求 |
| 1 | A******** | A29******** | 筒形+箱型电加热器 380V 30000W Exd ⅡB T4Gb IP65 碳钢 需要控制柜 | 1 | 台 | 5.9 | 5.9 | 技术规格书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2准入要求: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电加热器A********的甲级供应商。如无大港油田市场准入资格,则依据成交结果向合同相对人申请办理准入。
4、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与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通过邮箱方式报名(上传附件1-4)。
5、谈判时间及地点
4.1谈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谈判地点:第一采油厂物资管理站
4.3其他要求:携带营业执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电加热器A********的甲级供应商证明材料、附件1-4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以邮寄或邮箱发送谈判响应文件方式递交,收件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大港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物资管理站209室,收件人:黄秦新,电话:********。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公示期3天,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采购组织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物资管理站
地址: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物资管理站邮编:300280
联系人:黄秦新邮箱:********@petrochina.com.cn
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邮箱:********@petrochina.com.cn
(意见与建议格式详见下一页)
*开通会员可解锁*
谈判项目意见书
致大港油田物资设备部:
我公司现就谈判项目提出意见。
一、提起意见事项的基本事实:
1.
2.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1.
2.
附相关证明材料:
1.
2.
意见提起人:(公司名称)(公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意见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附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
附件1:报价单
| 报价单 | |||||||||||
|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手机): 日期: | |||||||||||
| 序号 | 计划单号 | 物料组 | 物料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含税) | 总金额(含税) | 制造厂家 | 制造标准 | 备注 |
| 合计 | 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接到需求单位电话通知后,3日内送货到第一采油厂指定地点。
附件2:供应商责任承诺书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供应商责任承诺书
大港油田第*采油厂:
我公司参与项目采购。为了诚实守信、互惠双赢,本供应商做出如下承诺:
一、谈判过程中所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
上述条款,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所采取的相应处罚。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02*年月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4:回执单
公开采购回执单
大港油田第*采油厂:
我公司对项目采购事宜已知悉,我公司会按时参加此次项目的谈判。
供应商名称(盖章)
2025年月日
电加热装置技术规格书
1、总则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电加热装置(防爆电磁加热器和电热储水罐)产品的设计、材料、制造及安装、检验与检测、供货范围、技术文件、包装与运输、铭牌等基本要求。供货商应按照本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电加热装置由防爆电磁加热器、电热储水罐和防爆循环泵组成。
供货商提供的主要技术文件中,所有计算和计算结果的表示都应该采用国际单位制。所有文件、图纸及仪表显示盘均采用国际单位制(SI)。
2、项目总体要求
2.1、供货商应提供成熟技术产品,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表一、表二资质证书。
供货商必须具有防爆电磁加热器生产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应在国内最少三个以上油田公司进行推广应用,并具有连续五年以上的实际应用业绩。提供该规格产品近五年来的有效销售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户使用报告。并另表注明:用户名称、时间地点、电话(固定)联系方式、联系人等有效信息。无实际有效的应用业绩资料支持的产品将不被采信。所供应的电磁加热器产品,除一般性基本经营资质外,还必须提供与所招标产品与规格相一致的如下质量与生产资质文件(需提供原件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文件的视为不能响应招标要求:
2.1.1所供应的防爆电磁加热器产品,除一般性资质外,还必须提供与防爆电磁加热器相一致的质量与生产资质文件影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表一
| 序号 | 资质名称 | 是否响应 |
| 1 | 防爆电磁加热器防爆合格证 | |
| 防爆电磁加热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 ||
| 2 | 防爆配电控制柜(箱)防爆合格证 | |
| 防爆配电控制柜(箱)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及以上 | |
| 4 | 防爆设备安装、维护资格证书 | |
| 5 | 防爆设备修理、检修、修复、改造资格证书 | |
| 6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
| 7 | 防爆电磁加热器热效率测试检测报告(热效率≥98%)(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CMA或CNAS出具) |
2.1.2供货商应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证书覆盖防爆电加热器和防爆配电控制柜(箱)产品
表二
| 序号 | 资质名称 | 标准 | 是否响应 |
| 1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 |
| 2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GB/T 24001-2016/ISO14001:2015 | |
| 3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GB/T45001-2020/ISO45001:2018 |
2.2供货商应具有实施RT、UT、MT、PT无损探伤检测项目的设备,其规格型号及配备数量应满足生产招标产品所需要的质量检验的需要,投标文件提供对应设备购货发票验证。
2.3供货商应具有固定的X射线探伤室,提供主管部门《辐射类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X射线探伤室与投标商驻地相一致的经纬度照片及射线探伤室防护门购置发票。
2.4供货商应具有RT、UT、MT、PT项目的无损检测能力的,须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无损检测Ⅱ级及以上专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每项至少2名,无不提供的视为不能响应招标要求。
2.5供货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焊工)作业人员证不少于10名,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的焊接质量以及按时、按质、按量交货。
2.6供货商应对本技术规格书充分理解,并对技术数据充分响应,如因所提供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要求而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供货商负责.用户有权要求整改或退货。
2.7保留对产品中标厂商的考察权利,主要考察内容为防爆电磁加热器的生产工艺装备、工艺技术安全、检测设备手段、质保体系运行、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有效性。要求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有一致性。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8供货商应严格执行本技术规格书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执行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原则。
2.9实际使用效果如不能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用户有权做退货处理.
3、设备技术参数
3.1、产品名称:电加热装置(防爆电磁加热器和电热储水罐)
3.2、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功率:30KW;额定电压:380V,三相五线制50Hz;
3.3、技术指标要求:
| 项目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技术指标响应及偏离 |
| 防爆电磁发热元件机理结构 | * 工频电磁感应加热方式 | |
| 防爆电磁加热器换热方式 | * 往复式冷包热加热结构 | |
| 防爆电磁加热器产品标准 | 执行国标、行标或企标 | |
| 防爆配电控制柜(箱)产品标准 | 执行国标、行标或企标 | |
| 受热介质 | 工业用纯净水或自来水 | |
| 受热介质温度控制范围 | 50-85℃(出厂设定值、可调整设定) | |
| 设计压力 | 4.0MPa | |
| 电磁加热器壳体焊缝质量无损检测 | * A、B类焊缝射线探伤:Ⅱ级合格;C、D类焊缝磁粉或渗透探伤:Ⅰ级合格 | |
| 器壳体表面负荷密度 | ≤1W/cm2 | |
| 电磁发热元件与壳体的绝缘电阻值 | ≥50MΩ | |
| 电磁加热器棒体最高表面施热温度 | ≤120℃ | |
| 电磁加热器绝缘材料 | 美国杜邦 | |
| 电磁加热器热电缆材料 | 铜合金 | |
| 壳体材质 | 碳钢 | |
| 热效率 | ≥98% | |
| 安全使用寿命 | ≥15年 | |
| 环境温度 | -30℃~45℃ | |
| 电磁加热器防爆标志 | * ExdbⅡBT4 Gb | |
| 电磁加热器防护等级 | * IP65 | |
| 额定功率 | 30kW | |
| 额定电压 | 三相五线380V 50Hz | |
| 连接方式 | 法兰 DN65、PN40 | |
| 整机安全保护功能 | * 应有:防干烧、过热双重保护功能、防漏电保护功能及其它保护功能 | |
| 功率因数 | ≥0.95 具有就地无功补偿功能 | |
| 电加热装置外形尺寸 | 长度小于2.85m 高度小于1.9m |
3.4、电热储水罐
3.4.1、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储水罐)的设计、制造及检验符合标准NB/T47003.1-2022的各项性能指标要求。
3.4.2、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储水罐)选用优质钢板和型钢加工焊接而成。罐体应采用防腐和保温工艺处理,并配置防爆电加热棒和浮球液位控制器以及液位显示功能。
3.4.3、在冬季停用设备时,当电热储水罐内水温低于10℃时自动启动电热储水罐内防爆电加热棒加热运行;当电热储水罐内水温高于15℃时自动停止电热储水罐内防爆电加热棒加热运行;
3.4.4、正常运行过程中当电热储水罐水位低时,由浮球液位控制器控制停止循环水用防爆电磁加热器;待水位达到后自动启动循环水用防爆电磁加热器。
3.4.5、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储水罐)制造完成后,应按图样要求进行盛水试验、
3.4.6、试验液体一般采用水,需要时也可采用不会导致危险的其他液体。
3.4.7、盛水试验方法:
3.4.7.1、试验前应将焊接接头的外表面清除干净,并使之干燥;
3.4.7.2、试验的持续时间应根据观察所需的时间决定,但不得少于1h;
3.4.7.3、试验中焊接接头应无渗漏;
3.4.7.4、如有渗漏,修补后应重新试验;
3.4.7.5、试验完毕后,应将水排尽并用压缩空气将内部吹干。
4、制作技术要求
4.1、所提供电加热装置为整体成套产品,应包含防爆电磁加热器、防爆配电控制柜(箱)、及测温配件等。整体成套产品应满足防爆电磁加热器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使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方便。
4.2、防爆电磁加热器壳体腐蚀余量:不小于1mm。
4.3、操作方式:
防爆电磁加热器出口设有铂热电阻温度计,用于加热介质的测量并输出温度信号至电磁加热控制柜内温度控制系统,由温度控制系统实现防爆电磁加热器的温度及启、停等控制。当受热工液介质温度低于设定值时,防爆电磁加热器自动启动;当受热工液介质温度高于设定温度值时,防爆电磁加热器自动停止加热运行。
4.4、防爆电磁加热器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控制器)应安装在控制柜内,该控制器应能够根据加热介质温度反馈信号对加热器进行自动控制,以保证受热工液介质温度。
4.5、防爆电磁加热器成套应能满足设备整体运行的各种电气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
4.6、防爆电磁加热器装置的供电电源应采用380VAC,50Hz。
4.7、防爆循环泵控制系统应预留无源触点(250V、3A以上),当防爆循环泵正常运行时预留无源触点闭合,启动防爆电磁加热器加热运行;当防爆循环泵停止运行同时停止防爆电磁加热器加热运行。
4.8、设备安全保护功能由电磁热载体过热保护、出口介质温度保护、外壁温度保护、输出配电回路过载、短路及断路器过流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加热运行,并设有电磁热载体过热保护灯光报警功能。
5、遵循的标准及规范
供货商提供防爆电磁加热器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检测、安装及试运、包装、运输及铭牌等应严格执行以下标准及规范,所有标准及规范均应执行最新版本,如果相同条件的规范标准不止一种,应执行最严格的。
《压力容器》【合定本】GB/T150.1~GB/T150.4-2024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T3836.2-2021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201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T14048.1-202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GB7251.2-2023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GB/T15576-2020
《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2016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18
《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12459-2017
《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GB/T13401-2017
《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21447-2018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NB/T47013.1-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NB/T47013.2-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NB/T47013.3-202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NB/T47013.4-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NB/T47013.5-2015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47015-2023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NB/T47008-2017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第7部分:不锈钢和耐热钢》GB/713.7-2023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NB/T47010-2017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PN系列)》HG/T20592~20614-2009
6、设计、制造及包装运输
6.1、防爆电磁加热器壳体材质为碳钢
6.2、防爆电磁加热器应具有完善的自身温控系统。
6.3、防爆电磁加热器的防爆等级为ExdbIIBT4Gb;电压等级为380V,50Hz;
6.4、防爆电磁加热器的制造、试验及检验应符合技术标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6.5、标志
设备上应有铭牌,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6.5.1、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6.5.2、防爆标志、防护等级和防爆合格证号;
6.5.3、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
6.5.4、制造商名称;
6.5.5、出厂日期和出厂编号。
6.6、包装和运输
6.6.1、设备在结束全部检测、试验后进行包装以及发运准备。
6.6.2、包装运输要适于公路运输。
6.6.3、包装应考虑吊装,标明起吊点和吊耳的位置,运输过程中,设备元件不应承受导致其变形的外力。
7、验收
货物到达买受方指定现场后,由双方派人员按照技术协议要求验收,货物与技术协议要求一致后,双方签字确认,如有不符之处,视情况现场整改或做退货处理。
在产品的安装调试期间,由供货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现场运行验收使用效果不能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的用户有权退货。
8、保证和担保
8.1、使用寿命:防爆电磁加热器主机设计使用寿命按15年设计。
8.2、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防爆电磁加热器在保期间保证不会出现材料、设计和制造工艺的缺陷。若在质保期间有任何上述缺陷,供货商应免费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除非在招标商务文件中另有规定,在保证和担保期内,如果出现任何缺陷或故障,供货商应免费提供更换、维修和装运以及现场劳务服务。
8.3、保证本技术规格书中所要求的性能指标。
8.4、供应商应在故障发生时随时提供电话指导技术服务,不能解决时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处理。
9、供货商需提供的技术文件
9.1、防爆电磁加热器和控制柜的总图、安装图(包括各个尺寸)
9.2、设备交货时,供货商应按合同提交下述文件,共2套纸质版和一套电子版文件:
9.2.1、防爆电磁加热器检验报告及无损检测报告;
9.2.2、防爆电磁加热器安装使用说明书;
9.2.3、产品合格证书;
9.2.4、装箱单。
9.3、供货商所提供的资料应全面、清晰和完整,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业主有权对所提供的资料复制,所有技术文件质量应符合ISO国际标准。
10、培训和技术服务
10.1、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现场安装指导服务及调试工作。
10.2、供应商应提供防爆电磁加热器正常运行所需的技术支持、特殊工具、必需的材料及安装设计方面的技术资料。
11、防爆电磁加热器示意图()
12、电加热装置示意图
防爆电磁加热器出口法兰;2.防爆电磁加热器进口法兰;3.吊耳;4.储水罐补水口;5.储水罐进口法兰;6.浮球液位控制器;
测温传感器;8.防爆电加热棒;9.储水罐出口法兰;10.溢水口;11.液位显示器;12.防爆配电控制柜(箱);13.橇装基座;
14.储水罐;15.防爆电磁加热器;16.储水罐放净法兰;17.防爆电磁加热器外热保护防爆接线盒;18.防爆电磁加热器放净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