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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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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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99002025ATP03448

项目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1台;染色封片工作站*1套;组织切片扫描系统*1台,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规格、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本包合同履行期限为( 30 )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1402会议室(进门左转)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1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西医科大学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

联系方式: 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利帅、任金云、李福顺、张正

电 话: 176********

附件信息: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定稿版).doc

307.0K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1499002025ATP03448

采购人:山西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3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6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5

第四部分合同原则38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42

1.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ATP03448

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项目概况: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染色封片工作站、组织切片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参数
1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 1 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规格、参数
2 染色封片工作站 1
3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 1
总计 3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本包合同履行期限为(30)天。

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1.4.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

1.5.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会议室

1.6.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7.七、其他补充事宜

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医科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郭利帅、任金云、李福顺、张正

联系方式:176********

2

3.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货物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7合格报价人的限制条件: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报价费用

4.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内容

5.1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谈判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同时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各潜在报价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同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采购人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电子响应文件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注:评审以政采云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格式’);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承诺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保证金交纳凭证;

近三年以来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

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实施人员配备;

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此表由报价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等内容);

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报价文件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报价文件格式”)

*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此项必填)

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此项必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此项必填)

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适用)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如适用)

8.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投标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如下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电汇账户:

开户名称: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城支行

银行账号:4853********15

行号:3********

联系人:张女士158********、********

(3)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4)未按本条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代理公司将在法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报价人账户内。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与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注:报价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8.5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包装、交验、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

(1)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2)在报价文件的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全称

11.4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及电子版相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版文件。

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无需提供)

12.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报价截止时间

13.1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4.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15.第一轮报价(开标)

15.1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谈判开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响应文件,进行第一次报价。

15.3第一轮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4第一轮报价后,使用数字签章在政采云平台对第一轮报价进行确认。

16.组建谈判小组

16.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三分之二。

17.报价文件初审

17.1开标后,谈判组成员将审查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基本要求:报价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1.1资格性检查:由谈判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17.1.2符合性检查:由谈判组成员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具体为:

(1)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①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

②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③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2)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对照本文件第四章的合同履行期限、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3)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对照本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4)其他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对照本文件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协议书、分包、转包规定、谈判有效期等)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17.2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谈判组成员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文件。

17.2.1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报价货物/服务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8.2条中加*项目缺失或无效;

B.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

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D.报价货物/服务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服务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H.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2.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17.2.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17.2.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7.2.5谈判组成员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供应商的名次排列。

17.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货物中如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加★产品,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对于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停止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产品生产者无需申领。此前已经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或者提供。

5.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评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货物服务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货物服务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

7.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二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价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投标人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10.《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

17.4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7.5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响应文件初审之后,应对审核情况及政府采购认定内容做详细记录。

18、确定谈判方案

18.1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9、谈判

19.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商务、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材料材质、实施方案、报价组成以及货物的设计、供货、交货期、技术服务内容、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谈判;

(3)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19.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3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19.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报价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5重新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包括现场提交报价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

19.5.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谈判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报价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报价文件;

19.5.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报价文件,则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报价文件。

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由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在指定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未按规定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4)提交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5)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6)谈判小组对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

20.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20.1谈判结束后,各报价人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0.2已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报价人的保证金。

20.3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0.4最终报价是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确定成交人

21.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及其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21.2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人。

22.评审复核

谈判小组要对本项目报价人资格性审查认定和价格计算情形进行复核。

23.谈判过程保密

23.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5.成交通知

25.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成交服务费

26.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费。

26.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7.5违反28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8.保密

28.1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披露

29.1采购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报价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0.报价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0.3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名称: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

联系方式:176********

项目联系人:郭利帅、任金云、李福顺

30.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6.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6.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

30.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0.6.4事实依据;

30.6.5必要的法律依据;

30.6.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0.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0.8.2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0.8.3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0.11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报价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为现代病理学、生物医学研究及药物研发领域设计,能够在一张组织切片上实现多种生物标志物的自动化、高精度、高重复性标记。它将彻底改变传统人工染色或单次自动染色效率低下、结果一致性差的问题,为精准医疗和深度生物学研究提供强大的工具支撑。

染色封片工作站是一款集组织切片染色与盖片封固两大功能于一体的全自动智能化设备。它能够接收已完成烘片、脱蜡、水化后的组织切片,并自动完成后续的染色(如HE染色、特殊染色)、脱水、透明、封片全部流程。该设备将解决传统流程中染色机与封片机分离带来的操作中断、人工转运、效率低下及结果一致性等问题,为实现病理科和生物实验室的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提供关键环节的支撑。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在科研领域,切片扫描系统的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随着生命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对组织和细胞微观结构的研究需求日益增加,切片扫描系统将成为科研人员不可或缺的工具。在疾病机制研究方面,科研人员可以利用切片扫描系统对不同疾病状态下的组织切片进行高分辨率成像和分析,深入了解细胞和组织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变化,揭示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在药物研发方面,切片扫描系统可以用于评估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通过对实验动物或临床试验患者的组织切片进行数字化分析,观察药物对组织和细胞的作用效果,判断药物是否达到预期的治疗目标,以及是否存在不良反应。

二、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本包合同履行期限为30天。

(二)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

(三)付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五)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

(六)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

(七)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三、实质性要求:

(一)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三)以下功能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或官网链接或功能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或远程视频功能演示。

A.检测报告

B.官网链接或功能截图

C.产品说明书

D.远程视频

(四)*(1)设备视频演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演示内容若未提供或有缺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服务要求

(一)★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及到货后的安装时间。

(三)★提供售后保障措施。(故障应急响应速度、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机制)

(四)★质保期(3)年。

(五)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内容规划​

级维护方案:​

定期巡检服务:提供每半年1次的巡检,重点排查设备基础运行隐患,包括设备光学系统校准、机械部件润滑、软件运行状态检测等。​

故障应急处理:建立7×24小时故障响应机制,故障响应时间为5分钟,1小时到达现场,故障修复时间为2个小时。提供电话咨询、电话技术支持及网络远程维修服务,如电话技术支持和网络远程维修解决不了问题,将提供到达现场维护。对于影响临床诊断的紧急故障,提供备用设备临时替换服务,确保客户工作不中断。

维护团队建设:专业运维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光学、电子、软件等跨学科知识,且经过原厂认证培训。

培训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现场免费培训及培训教学视频,直至采购人相关操作人员完全熟练掌握;培训地点和具体时间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指定;需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内容。

(六)升级更新

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七)备品备件

仪器中带有常用的备件,且厂家在中国设有零备件库,能够保证长期稳定快速的零备件供应。

(八)耗材

仪器本身自带一套耗材保证用户正常的开机使用。且厂家在中国设有耗材库,能够保证长期稳定快速的耗材供应。

五、验收标准

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若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技术要求

1、货物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 1
2 染色封片工作站 1
3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 1

2、需求或性能描述

序号 设备名称 需求或性能描述 数量
1 ※全自动多重组织染色机 设备用途:全自动免疫组化(IHC)、特殊染色(如HE、 PAS等)及原位杂交(ISH)染色。★1.处理能力:单次运行载玻片最大容量≥30张切片,可满足不同规模实验室的需求,尤其适用于样本量较大的高通量检测场景,能够高效处理大量标本,减少批次处理时间。(功能截图)★2.试剂瓶配置:≥36个试剂瓶,可容纳多种不同类型的试剂,满足多样化的染色实验需求;试剂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确保试剂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视频演示)3.自动化程度:支持真正的无人值守、即放即走操作,充分利用非工作时间进行样本染色,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同时减少人工干预,降低人为误差。4.使用标本范围:石蜡切片,冰冻切片,细胞涂片,骨髓片等。5.适用染色范围:支持多种染色模式,包括免疫组化染色、特染、HE染色和免疫荧光染色等,可满足不同实验项目和研究需求;能够根据用户指定的实验方案和试剂选择进行染色,实现个性化的染色操作。6.二维编码系统:用户自定义试剂及玻片信息,生成二维码,避免人为错误。★7.加样位置:≥1个加样区,根据组织在玻片上的位置可调。8.加样方式:液盖膜原理;恒定气流吹排液体后,定位滴加,试剂更均匀。9.切片洗涤:可设置洗涤次数,缓慢均匀冲洗,保证效果。10.最小加液量:每次最小加液量≤100ul。11.加样头:1个Teflon包被加样头,每次加样后自动超声清洗,避免交叉污染。12.试剂量检测系统:每次运行前,根据玻片数量计算所需试剂量,自动检测试剂瓶中试剂量,提供精准的试剂量,如果需添加会自动提示。13.清洗功能:配备自动清洗系统,在每次染色流程结束后,自动对试剂管道、分配头和玻片篮进行清洗,防止试剂残留和交叉污染,保证后续染色结果的准确性。★14.软件应用:中文操作界面,根据自己的操作流程设置应用程序;根据每张玻片的组织大小,可调整每张玻片试剂用量,最小体积80ul,最大体积600ul;可同时运行不同的染色程序。(视频演示)15.排液系统:有毒、无毒液体分开排放,更加环保;并且可根据客户需求调整分流液体步骤。16.试剂瓶底锥形设置,最小残液量200ul。 1
2 染色封片工作站 1、全流程自动化:系统实现从染色到封片的完整自动化操作流程,并可灵活设置为单独染色或单独封片的工作模式;★2、高效传输设计:染色机配备≥2样本上载位和≥2下载位,支持不间断样本输入和玻片架连续传输;(视频演示)3、模块化工作站:≥26个工作站点包含≥18个染色缸、≥5个冲洗缸及≥2个标准烘干单元;4、智能调度系统:具备紧急样本优先处理功能,可随时召回任意染色篮进行人工干预;5、精确时序控制:每个染色步骤支持1-59分钟精确计时,并显示实时倒计时;6、试剂管理功能:系统自动记录试剂使用次数,智能提示最佳更换时机;7、并行处理技术:通过染色缸复制实现多篮同步染色,显著提升批量处理效率;8、断电保护机制:内置不间断电源,确保短暂停电时持续运行;9、程序存储能力:支持≥30个自定义程序存储,每个程序最多≥30个操作步骤;10、优化染色效果:集成摇动装置有效减少染色缸间液体残留;★11、大容量处理:单篮容纳20张玻片,系统最大处理量达10-15篮(200-300片);(功能截图)12、数据接口:标配USB接口实现实验数据便捷传输;13智能封片控制:触摸屏封片机,配备胶量自动调节系统,可通过护栏颜色识别自动调整;14、通用性设计:兼容多种规格盖玻片,装载容量≥500片;★15、质量检测:具备盖玻片破损自动检测功能(视频演示),支持干/湿两种封片模式(功能截图);16、计数功能:内置封片计数器,支持数据重置;17、安全保护:联动安全装置确保开盖即停,保障操作安全;18、环保保护:利用活性炭过滤器除去有害气体,为用户提供保护; 1
3 组织切片扫描系统 ★1、加载数量:全自动一键式扫描,无人值守,单次可加载切片数≥40张;2、物镜:配置高品质平场复消色差物镜,数值孔径≥0.80;★3、扫描方式:明场采用线性扫描技术,配置行频≥30KHz的线阵扫描相机,非面阵相机,保证扫描连续性和最小图像拼接次数;(提供所使用相机的说明文件、内部安装照片);★4、扫描速度:20倍扫描,组织面积15mm*15mm,扫描时间≤20s(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标明对应参数指标)★5、定位精度:扫描系统载物台在X、Y、Z方向的重复定位精度应≤0.05μm(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标明对应参数指标);6、扫描图像分辨率:20倍扫描,分辨率≤0.25微米/像素;40倍扫描,分辨率≤0.125微米/像素;(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标明对应参数指标);★7、切片盒规格:支持以切片盒形式批量加载玻片,单个切片盒可放置≥30张切片,提供所使用切片盒照片(需着重标明实际可放切片数及切片盒放置进设备实际运行照片)★8、平台驱动:载片平台采用线性磁轴驱动,非丝杆驱动,确保超高精度控制;(需提供线性磁轴驱动技术说明文件)★9、智能评价功能:对每张切片可以进行图像质量智能评价,扫描不合格切片支持自动重扫,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病理数字图像智能评价的合法知识产权证明文件)10、支持单层、多层及多层融合扫描模式,对厚薄不均匀(如骨与软组织)、染色较淡(如细胞学切片)等切片能实现清晰扫描;11、图像调节:可以对图像进行对比度、亮度和 Gamma 校正,便于分析;12、切片命名:人工输入&自动识别条形码(如切片编码为条形码,仪器可自动识别条形码);★13、在线标注功能:支持对数字切片的标注及标记功能,支持绘制矩形、多边形、打点、自由图形,添加修改备注等功能,(要求提供该项内容的功能截图;及数字切片在线标注的合法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4、图像显示:放大或者缩小,移动位置等,并支持自动播放模式,为医生节省宝贵时间同时又不遗漏任何切片细节;15、支持数字病理图像的快速浏览,对9张及以上病理切片同步对比浏览;在不同染色的多切片放置角度有偏差时自动对齐角度,便于进行对比观察; 1

说明:

(1)非单一产品货物类项目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货物名称前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

第四部分合同原则(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山西医科大学

乙方:

签订地点:山西医科大学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在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招标编号:)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与投标文件一览表的内容和竞价后的价格须相符):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单价 合价 质保期 交货时间
1 1.1.1.1
2 1.1.1.2
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

注:具体配置见响应文件。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及培训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款项支付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与投标文件中的相符

六、交货

与投标文件中的相符

七、交验

1.货物到达并安装调试完毕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如有其它情况,须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当具有产品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产品和附件清单、质量合格鉴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等。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为原厂家配置,不得以次充好,并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采购人组织对所供产品进行验收,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发现所提供的产品低于投标承诺标准的情况,将责令投标人严格依据投标承诺标准予以全部重新提供产品,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因甲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的除外),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两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

3.甲乙双方就合同中第三条款项支付规定的支付方式,可以另行约定,在保障资金安全和实现货物交接的前提下,可以方便双方实现和完中标易的方式实施。

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报价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4、附件:(1)配置清单或供货清单;(2)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3)中标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

甲方(章):山西医科大学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使用用户负责人签字: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5.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报价函(格式)

致:

(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90天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竞争性谈判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报价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年龄:

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站证实。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承诺证明文件

保证金交纳凭证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近三年以来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

供应商企业简况

(附企业荣誉、认证证书等)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6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同履行期限 质保期 备注
1
2
... ...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说明: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交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和质保期所需的一切费用。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

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报价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备注

注:此表可不填或删除,不做为废标项。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实施人员配备

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此表由报价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等内容)

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此项为必填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标单位为小微企业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适用,此项为必填项)

承诺函自拟

序号 软件名称 开发商 注册商标 版本号 备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若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函。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注:1、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函。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注:1、中标人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投标人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适用,此项为必填项)

本项目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如适用)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政府绿色采购优惠政策(如适用)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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