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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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项目概况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000040

项目名称: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本项目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所需系统平台的设计、开发、优化、安装、上线调试、试运行管理、等保测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完成采购需求所涉及的其他_切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重要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4)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_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_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地 址: 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葛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 ********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公开招标(电子交易)-********.doc

733.1K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公开招标(电子交易)-********.doc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33********0000040

采购人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040

项目名称: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项名称: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本项目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所需系统平台的设计、开发、优化、安装、上线调试、试运行管理、等保测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完成采购需求所涉及的其他一切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地点(线下):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重要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属性 服务类。
2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4 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B同意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C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5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 样品提供 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方案讲解演示 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9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
10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重要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2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19室(注:由于开标地点与代理机构办公地点不同,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天送达);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3 联合体投标说明 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 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规定:
其他资信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其他规定:
14 中标候选人数量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
15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计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
中标金额 标准费率
≤100万元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采购代理费收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80日之内。3.付款账号:账户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号:12********82015特别说明:中标、中标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16 特别说明 ☑有,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文件)的要求,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业绩、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②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③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2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

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3供应商质疑

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3.4事实依据;

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4.5补偿救济

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

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11.2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投标标的清单;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1.3.2投标报价明细表;

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3.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标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4由于中标、中标人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七、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

27.预付款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1.1.一、项目概况

当前,钱塘区在三维数字化管理中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三维数据缺乏统一标准与管理平台,导致数据格式多样、质量不一,难以有效维护和共享;二是,二维与三维数据相互孤立,未形成一体化的时空数字底图,制约了全域空间的精准认知与规划;三是,传统的规划方案审查依赖人工判断,效率较低且难以精准量化国土空间管控规则。四是,现有系统间数据接口与服务能力不足,形成信息壁垒,阻碍了业务协同与深度应用。这些问题共同制约了区域空间治理的智能化与精细化水平。

通过建设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聚焦国土空间规划核心业务,利用实景三维技术,通过明确三维Mesh模型标准、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现全区三维数据的标准化统一管理;建设二三维一体化的时空数字底图,夯实数据基础;聚焦国土空间规划管控,通过构建空间计算模型、数字化转译审查规则,开发智能辅助审查工具。赋能钱塘区国土空间治理高质量发展。

1.2.二、建设目标

以空间治理数字化逻辑为核心,通过建设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落实驱动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新型基础设施,打造数字沙盘,形成智慧城市统一的国土空间管控审查模式,辅助空间分析决策。

1.3.三、建设内容

1.明确三维数据要求,做好3厘米实景三维数据维护。通过明确三维Mesh模型建设、入库标准,开发三维Mesh模型数据管理中心,实现全区三维Mesh模型数据的统一标准化管理;

2.建设时空数字底图,做好二三维一体化融合工作。建立二三维空间数据库,按照自然空间、人造空间、未来空间三大空间数据体系生成钱塘时空数字底图,夯实钱塘数据基座;

3.聚焦规划方案审查,实现国土空间管控。依据钱塘区三维方案审查业务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管控规则等进行数字化转译,开发对口管控审查工具,实现三维规划方案智能辅助审查;

4.完善治理服务端,做好现有市、区平台对接,提供数据接口和应用接口,支持由第三方系统进行跳转,实现数据查询和数据浏览等服务;同时工具建设完成后,上述功能应用将按照规定要求入驻IRS应用工厂,进行代码托管,通过代码规范检测。

1.4.四、项目建设原则

先进性:采用前沿三维建模技术,如CIM、BIM、倾斜摄影测量等,确保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建立智能化审查规则库,持续优化审查逻辑,保持系统审查工具在三维审查领域的技术领先性。​

实用性:以实际建设规划审查业务流程为核心,功能设计贴合审查人员工作习惯与需求,确保工具操作简便、界面友好。提供直观可视化的三维展示与分析工具,切实提升审查效率与准确性。​

整体性:从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构建涵盖数据汇集、三维建模、方案审查、结果反馈的一体化工具架构。整合各功能模块与子工具,确保数据在工具内的流转,形成统一、完整的规划方案三维智能审查业务闭环。​

安全性:采用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网络安全防护(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数据安全保护(数据加密、备份恢复等)以及用户身份认证(多因素认证、数字证书等)。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与风险评估,及时修复安全隐患,确保系统与数据安全。​

保密性: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与行业保密要求,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的规划方案数据进行加密存储与传输。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敏感数据,并对数据访问行为进行全程审计与记录。​

可靠性:采用高可用架构设计,部署冗余服务器与存储设备,确保工具在部分硬件故障或网络中断情况下仍能持续运行。建立完善的工具监控与故障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工具异常,保障审查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实时性:利用高速数据处理与传输技术,实现三维模型的实时加载、渲染与交互操作。建立实时数据更新机制,确保审查人员获取的规划方案数据为最新版本,同时支持审查意见的实时反馈与同步,提高审查工作效率。​

经济性:在工具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硬件设备采购、软件开发、系统运维等成本,选择性价比高的技术方案与产品。通过优化工具架构与功能设计,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提高系统使用效率,降低长期运营成本。​

可扩展性:工具架构设计具备良好的扩展性,支持硬件设备的升级与扩容,以及软件功能模块的新增与修改。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便于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灵活调整系统功能,满足未来建设规划审查业务不断变化的需求。​

可维护性:工具代码编写遵循规范的编程标准,具有良好的可读性与可维护性。提供可视化的工具管理工具,方便技术人员进行后台配置、故障诊断与修复。建立完善的技术文档与维护手册,便于工具维护与升级。​

标准化:遵循国家与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与规程,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三维建模技术标准等,确保工具建设与运行符合行业要求。统一数据格式、接口规范与操作流程,提高工具的规范性与通用性。​

1.5.五、系统功能需求

1.搭建模型数据管理中心

通过明确三维模型建设、入库要求,实现全区三维数据的统一标准化管理,便于三维模型的联同和共建,开发三维模型数据管理模块,实现对三维模型数据的采集时间、采集周期以及维护更新的管理。同时做好对实景三维数据的维护,并对重点项目落点区域进行部分范围内的精准采集和更新,确保最新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能很好的实现与周围实景三维之间的协同查看,更好地辅助领导决策。

(1)数据资源管理

对钱塘区二维以及三维模型数据的汇集和管理。

(2)资源展示

用户可查看被分配的三维模型,并支持对模型的开挖、断面、测量功能。

(3)日志监控

记录用户在系统的操作情况和登陆情况,统计服务访问总量。

(4)用户权限管理

对接浙政钉钱塘用户体系,支持模型查看权限分配。

2.生成钱塘时空数字底图

梳理钱塘区特色空间数据,接入市和区已有数字孪生底图,整合区域内自然空间、人造空间、未来空间三大空间数据,形成二三维一体化的钱塘时空数字底图,为钱塘三维审批等空间业务提供基础依据。

(1)数字底图

汇聚和展示钱塘区自然空间、人造空间和未来空间三类时空数据资源。

(2)底图分析工具

在数字底图上提供包括测距、测面、测高、分屏等各类空间分析工具组件。

3.打造三维方案审查工具

(1)城市设计审查工具

建设辅助决策工具,通过调用各类分析功能,生动直观地展示出建设项目的三维实况,为用户决策分析提供支持。

(2)工程指标审查工具

建设从规划的刚性管控出发的三维方案审查工具,用户通过工程指标审查模块,可以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上位规划落实情况、基本规划条件落实情况等刚性约束内容进行快速审查。

4.与现有系统互联互通

(1)系统对接

需要与市区现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做好接口设计,能够对外部单位提供数据接口和应用接口,支持由第三方系统进行跳转,实现数据查询、数据浏览等服务。

(2)系统上架

项目建设完成后,本系统按照规定要求须入驻应用工厂,进行代码托管,并通过代码规范检测。

说明:投标人技术响应方案中需针对本项目提出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总体架构、主要技术路线、数据资源方案和网络系统设计。其中系统总体架构要求包含总体架构图,技术路线包含技术架构图,数据系统设计包含数据体系图,网络系统设计包含网络部署方案。

1.6.六、其他服务要求

1.安全性要求

投标人需结合国家涉密网建设和系统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文件,本着可实施性、可管理性、安全完备性、可扩展性和专业性原则,提供系统安全保障体系设计,体系中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安全管理机制等,具有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能对登录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并跟踪用户的操作,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

2.数据保密要求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制定数据保密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应坚持的保密原则和各方面规章制度,并在项目过程中严格规范执行保密制度,对在项目各阶段信息进行保密管理,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3.应急预案要求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方案措施。

4.技术和性能要求

系统涉及二三维空间数据、图片、文件等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投标人需提供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架构设计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分级权限管理技术方案,要求能实现对不同级别的资料进行分级权限控制。

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在硬件条件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应最少支持10人并发,整体响应性能在5s以内;用户查询时,能够保证用户查询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5.测评要求

项目需在验收前完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同时完成信创测评。

七、进度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8个月。其中6个月内需要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测试,符合上线运行条件,完成项目初验;初验后部署并试运行1个月,最终完成终验。

八、运维服务要求

1.自终验通过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2个月质保运维。

2.质保运维服务期内包括对所有软件改进完善、及时排查修复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漏洞、对平台相关软件进行维护升级等。质保运维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的报修指令(包括:口头、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立即响应,一般故障在故障发生后4小时内排除,严重故障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排除,并以联系单方式提交采购人确认(载明故障内容、原因、修复时间和方案)。

3.质保运维服务期内,所提供的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系统故障处理(响应方式、响应时间及排除故障时间)、使用系统问题处理(响应方式、响应时间及排除故障时间)、备份(周期)、日常巡查(周期、内容)、应急(响应方式、响应时间及排除故障时间)、提供不涉及软件基本框架变动的程序适应性修改和以完善软件基本功能为目的的程序修改服务、系统的重部署和调试、系统性能日常维护(定期补丁升级、日志检查分析、错误分析及统计)、系统性能优化、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等。

九、提交成果和知识产权

1.提交成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软件开发项目文档,包括项目计划、项目设计、项目测试、项目实施等技术文档,确保文档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接受用户方的全程监控和审核。

2.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工程实施文档、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秘密透露给第三方。投标人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采购人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

十、培训要求

为使采购人对系统能够有效使用和正确操作、维护,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线上培训和现场培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应提出有关培训的安排,包括培训地点、时间、人数,被培训人员参与培训的有关组织方案等。

1.培训内容应针对系统管理人员和各类用户分别进行。通过培训应使各类用户能独立进行相应应用与管理、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2.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出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地点等详细内容。

3.编制培训手册,提供详细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并根据系统的开发进展按时更新。

1.7.十一、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以及自身经验为本项目配备技术团队。

2.技术团队人员需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副高级(计算机类或与本项目相关类别)及以上职称。

4.除项目负责人外,需组成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团队人员:

(1)项目团队10人(含)及以上;

(2)具有地理信息或测绘相关类别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

(3)具有规划相关类别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

(4)具有计算机或信息化或软件开发或与本项目相关类别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

(5)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不少于2人;

(6)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2人;

(7)项目团队至少5人(含)为城市规划、测绘或地理信息等专业,且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数量应该明确表示,每个参加项目人员提供履历介绍,主要内容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资质情况等,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或经验,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6.保密性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7.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采购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项目组人员。

8.服务期间,采购人如果对服务人员不满意,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直到满意为止。

项目团队人员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距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任意时间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人员不予认可。

1.8.十二、项目地点

杭州市钱塘区

1.9.十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此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所需系统平台的设计、开发、优化、安装、上线调试、试运行管理、等保测评、密码测评、信创测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完成采购需求所涉及的其他一切内容,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

2.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借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3.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取标准详见前附表,相关成本支出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44%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合同款中作相应抵扣。(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预付款相关规定。)

2.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功能建设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且通过初步验收,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40%。

3.项目试运行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16%。

中标人必须提供给采购人相应款项一致的全额、正规、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相应发票为止。

1.10.十四、验收

1.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主要依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评审澄清内容、签订的合同、建设规范、建设标准,以及建设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增加的约定文件,包括经过签署的补充合同、备忘录等。

2.验收流程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中标人完成所有内容开发服务,系统试运行结束,由采购人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3.验收相关资料

根据验收不同阶段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合同文件、开发计划、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文档、系统演练文档、安装部署手册、用户手册、试运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其他标准文件、等保备案的相关资料、源代码(源码要求未编译和详细的编码说明)等。

4.验收标准

中标人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为招标文件“定制服务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验收通过出具正式验收报告。

5.其他注意事项

中标人应对采购内容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交采购人。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采购内容按竞争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需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向采购人总结和汇报,并协助采购人一起检验资料,直到符合技术要求。

1.11.十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履约能力

1.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应有类似国土空间治理或CIM平台相关项目平台开发项目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状态为有效。

3.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城乡规划、地理信息、CIM(城市信息模型)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出具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应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二)投标时对方案的要求

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应有完整的、可行的服务方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予以响应。结合自身资源与项目特点,投标时需根据自身经验针对本需求编制响应方案。

2.投标文件内容在涵盖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中列明全部内容的响应之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五、系统功能需求”,提供系统开发或响应方案。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需求,为采购人相关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形式等。

3针对本项目制定数据保密方案,要求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在工作中应坚持保密原则,严格规范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在项目各阶段信息进行保密管理,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4投标人需结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5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方案,进度计划应包括时间安排、各阶段工作内容等。

6投标人需制定针对本项目系统调试、试运行的工作方案。

7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详细阐述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技术咨询、售后响应能力、响应时效及其他服务质量情况等内容。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技术商务资信部分(权重为90)

序号 评标标准 权重 主观分/客观分属性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 类似业绩 / /
1.1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国土空间治理或CIM平台相关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 客观分
2 相关认证 / /
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状态为有效。 0.5 客观分
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状态为有效(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0.5 客观分
2.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状态为有效。 0.5 客观分
3 相关软件著作权情况 / /
3.1 投标人具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5分。1.1.说明:①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指:城乡规划、地理信息、CIM(城市信息模型)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②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2.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 客观分
4 总体技术方案编制情况。根据总体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系统总体架构、主要技术路线、数据资源方案和网络系统设计。)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与项目匹配性进行评分。(分值范围:5,4,3,2,1,0) 5 主观分
5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1.搭建模型数据管理中心”的响应情况
5.1 方案涵盖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1.搭建模型数据管理中心”所述全部功能要求的得8分,功能要求缺失的,每缺失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 8 客观分
5.2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1.搭建模型数据管理中心”建设功能方案的描述,根据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周密性、可行性及符合采购需求情况进行评分。(分值范围:5,4,3,2,1,0) 5 主观分
6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2. 生成钱塘时空数字底图”的响应情况
6.1 方案涵盖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2. 生成钱塘时空数字底图”所述全部功能要求的得6分,功能要求缺失的,每缺失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 6 客观分
6.2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2. 生成钱塘时空数字底图”建设功能方案的描述,根据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周密性、可行性及符合采购需求情况进行评分。(分值范围:5,4,3,2,1,0) 5 主观分
7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3.打造三维方案审查工具”的响应情况
7.1 方案涵盖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3.打造三维方案审查工具”所述全部功能要求的得6分,功能要求缺失的,每缺失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 6 客观分
7.2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3.打造三维方案审查工具”建设功能方案的描述,根据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周密性、可行性及符合采购需求情况进行评分。(分值范围:5,4,3,2,1,0) 5 主观分
8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4.与现有系统互联互通”的响应情况
8.1 方案涵盖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4.与现有系统互联互通”所述全部内容的得4分,功相应内容缺失的,每缺失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 4 客观分
8.2 根据采购需求“五、系统功能需求”中“4.与现有系统互联互通”所述内容要求,制定响应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与项目匹配性进行评价。(分值范围:5,4,3,2,1,0) 5 主观分
9 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 / /
9.1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①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副高级(计算机类或与本项目相关类别)职称的得1分,正高级(计算机类或与本项目相关类别)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近三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4 客观分
9.2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含在内。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员同时具备多个证书的可以重复得分。) / /
9.2.1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①项目团队10人(含)及以上;②具有地理信息或测绘相关类别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③具有规划相关类别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④具有计算机或信息化或软件开发或与本项目相关类别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近三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4 客观分
9.2.2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⑤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近三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2 客观分
9.2.3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⑥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近三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2 客观分
9.2.4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⑦项目团队至少5人(含)为城市规划、测绘或地理信息等专业,且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近三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2 客观分
10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方案。根据方案(进度计划应包括时间安排、各阶段工作内容、确保按时交付等。)的完整性、可行性,与项目匹配性进行评价。(分值范围:3,2,1,0) 3 主观分
11 应急预案。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建立应急预案(包括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内容)编制合理性、针对性以及符合采购需求情况进行评分。(分值范围:3,2,1,0) 3 主观分
12 数据保密方案。根据方案编制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以及符合采购需求的程度进行评分。(分值范围:3,2,1,0) 3 主观分
13 培训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形式等)的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分。(分值范围:2,1.5,1,0.5,0) 2 主观分
14 系统调试、试运行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与项目匹配性进行评价。(分值范围:3,2,1,0) 3 主观分
15 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技术咨询、售后响应能力、响应时效及其他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评分。(分值范围:4,3,2,1,0) 4 主观分
16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及相应解决措施。根据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对服务存在的难点、要点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的针对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分值范围:4,3,2,1,0) 4 主观分

(二)报价部分(权重为10)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折扣),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

合同书

项目名称: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

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乙方:

签订地:杭州市钱塘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乙方采购关于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

1.2“年”,指日历年;一年按365天计算。

1.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2、服务内容与期限

2.1服务内容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所需系统平台的设计、开发、优化、安装、上线调试、试运行管理、等保测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完成采购需求所涉及的其他一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自终验通过之日起,提供不少于质保运维。

3、合同价款: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3.2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为固定总价,含一切税、费。除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3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

4.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总金额分【叁】期支付: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4%,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功能建设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且通过初步验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0%,即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3)项目试运行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16%,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2合同价款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4.3若本项目系联合体中标的,则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至第4.2条约定的银行账户即视为甲方已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联合体内部的款项支付由联合体内部自行约定,若因款项支付产生的纠纷,均由联合体内部解决,与甲方无关。

4.4财政政策: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财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因乙方迟延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存在违约行为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5.1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5.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以提供的资料。

5.3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前将提前通知乙方。

5.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5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6、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6.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人员应当固定。乙方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

6.3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

6.4乙方应指派一名授权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项目代表更换或变更任一信息的应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

乙方的项目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6.5其它:/。(按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补充填写)

7、验收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且工作成果符合相关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

8、市场开发权

8.1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隐性营销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进行的可能明示或暗示其与甲方之间的任何活动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甲方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

8.2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甲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从事市场开发活动。

9、保密义务

9.1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

9.2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乙方对于其可能接触了解甲方信息资源的员工,以及与乙方存在有本项目业务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均须签订保密协议,由该等员工(包括从乙方离职但了解甲方信息的人员)、本项目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向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9.3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

10、知识产权

10.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它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

10.2本合同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

10.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

10.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

10.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11、安全生产

甲乙双方均应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如涉及分包、转包的,乙方要做好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乙方应签订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责任书(详见本合同附件),重点保障网络数据安全。签署、解释、执行该责任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则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2、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

1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2.2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

12.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

12.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12.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15日内仍未履行。

12.3.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2.3.5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2.4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最后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报价明细单中的单价进行结算。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3.2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全部最终成果资料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不解除合同交货责任;逾期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

13.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重新提供,直至达到验收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

13.4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所需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不解除合同付款责任;

13.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标的转包或者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

13.6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须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

13.7付款按财政政策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存在违约行为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14.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不可抗力

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6、其他

16.1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的,若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确定下一个服务期限的服务提供方的,则乙方应甲方的要求继续为本协议项下提供服务,直至甲方确定下一个服务期限的服务提供方,费用协商解决。

16.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解释顺序为:本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

16.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6.4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采购单位)(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1

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及相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政策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2.本项目所涉及的乙方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乙方应对项目涉及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存在泄密风险的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项目。乙方应做好人员保密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意识培训。

3.乙方应当采取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止出现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风险。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4.项目中所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运营、运维的信息系统、应用、数据库等,若乙方开通相关账号、权限等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允许,不得私开账号、擅自更改权限等。

5.乙方应合理使用操作账号,严禁乙方存在多名(2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共用一个操作账号的情形,同时操作账号应采用高强度的密码,乙方应妥善保管密码并定期更新账号密码。

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项目云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

7.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利用数据资源。做好数据落地相应的数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措施,避免相关数据出现篡改、破坏、泄露、丢失、非法利用等风险。

8.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数据处理活动,查找项目中数据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威胁采取有力措施并协助甲方进行及时整改,避免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9.乙方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制定网络与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一旦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应急处置。

10.乙方应及时响应、处置甲方布置的安全工作,对其主管的系统、组件、云资源等所属安全事件、隐患及时发现、阻断、排查、处置、溯源(包括但不限于攻防演练等相关活动中发现的)。

11.项目中所建设的系统、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等,乙方应无偿提供操作、告警等安全日志以及资产清单,并且按照规范要求与甲方审计平台实现对接,并且提供相关解析服务(如日志字典等)供甲方进行安全审计。

12.乙方派驻的驻场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入场、离场等手续,入驻全省ISV系统,并且遵守甲方劳动、工作纪律,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进行出勤。

1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项目涉及的资源、系统等常态化安全漏洞扫描,并且协助甲方及时修复漏洞。

14.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服务等的网络数据安全检查,并且按要求及时配合甲方完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1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中涉及的数据拷贝、转移出指定数据区域外进行开发、调试等,包括不限于乙方公司、第三方公司的服务器等。

16.每次通报后,乙方应当及时解决并向甲方提交整改报告并根据整改报告内容进行及时整改。

17.乙方在项目中所承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环境,不允许出现甲方及项目相关的标识名称,不得将生产数据、公共数据导入到开发、测试环境,并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下架测试环境、删除测试数据。

18.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政务系统的软件源代码,不得将代码托管在第三方代码库、存放在第三方网盘,并且由专业人员对代码进行代码审核,检查、消除程序代码潜在的安全漏洞。

19.乙方应承担在项目运维期中的安全责任,履行运维期的项目、应用系统、云资源的安全义务。

20.乙方驻场人员应在重要活动、会议期间,根据甲方安全保障要求,参与重保值班值守工作。

21.乙方应按照甲方业务要求,围绕项目内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业务相关进展及数据,最迟须在甲方要求的24小时内提供准确的信息。

22.乙方在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应用服务等涉及鉴权登录的,应使用浙政钉/浙里办扫码方式,若使用账号口令方式的,需要经甲方允许后,并且采用二次验证的方式。

23.乙方在项目中所使用的公共数据接口,不得进行二次封装,不得用于项目以外,并且应安全保管好接口调用的密钥。

24.乙方驻场人员原则上需按照甲方要求,专人专项开展项目中约定的驻场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同时参与其他项目,不得从事项目中已单独支付费用的其他工作。若乙方驻场人员不能胜任相关驻场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个月内更换驻场人员。

25.乙方驻场人员需按照甲方要求开展驻场工作,在工作期间,应遵守驻场人员的纪律,不得进行偏离工作的非正常事务,包括不限于玩游戏、下载电影、在线看视频等娱乐性活动。

26.乙方项目人员、驻场人员应按照工作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禁止吸烟,包括驻场办公室、市民中心范围内(含公共场所)等。

27.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杭州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第二版)》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工作,并在项目初验、终验前落实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中对于数字资源编目、数据、组件、云资源、应用工厂、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要求。

28.乙方项目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相关工单审批、审核的,应从工单的可执行性、安全性、合理性等维度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后的工单准确。

29.乙方在项目中建设的系统、提供的服务、产品等,不得设置后门、木马等恶意程序和功能,不得设置隐蔽接口,不得禁用或绕过安全机制,不得非法远程控制产品、系统,不得捆绑无关模块,对于非必要模块、接口、维护通道应移除或关闭。

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国家级安全问题通报的或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或发生一次事故,从合同金额内扣除5万元。

2.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省级安全问题通报的或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或发生一次事故,从合同金额扣除3万元。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市级安全问题通报的或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造成较大(一般)事故的或较大(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或发生一次事故,从合同金额扣除1万元。

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置所属安全事件、隐患的,每发生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5000元。

5.乙方存在多名(2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共用一个操作账户的,或所主管的系统、云资源等账号出现弱口令的(强口令需至少包含数字、大小写字母、特殊字符等,且无明显规律),每出现1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

6.未经甲方审批允许,乙方不得私开账号、擅自更改权限,不得对项目云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5000元。

7.乙方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的;或发生数字安全事件时,未协助甲方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相关情况未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2000元。

8.若乙方未按需提供日志,或提供的操作记录、安全日志等不完整、存在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每次从合同金额扣除5000元。

9.乙方拒不配合网络数据安全检查或经检查后拒不进行整改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5000元。

10.项目结束后,乙方未按约删除其在项目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料并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承担项目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未配合甲方对项目涉及的资源、系统等常态化安全漏洞扫描,或未及时修复漏洞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

12.乙方未配合甲方完成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服务等的网络数据安全检查,并且按要求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2000元

13.乙方未按照甲方相关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办理入场、离场手续的、未入驻全省ISV系统,出现一人次,每人次从合同金额扣除1万元。

14.乙方派驻的驻场人员未按照甲方工作要求进行出勤的,每出现一人次天从合同金额扣除500元。

15.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中涉及的数据拷贝、转移出指定数据区域外进行开发、调试等,包括不限于乙方公司、第三方公司的服务器等,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未经允许进行数据拷贝以及发现任何数据复制、泄露、转移的行为,构成本项目根本违约以及违反保密协议,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每次通报后,若乙方未及时提供整改报告的;或未根据通报内容及时进行整改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

17.乙方在项目中所承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环境,出现甲方及项目相关的标识名称,或将生产数据、公共数据存储在开发、测试环境中,或在项目建成后未及时下架测试环境,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

18.乙方驻场人员在重要活动、会议期间,未按照甲方安全保障要求,参与重保值班值守工作,每出现一人次天,从合同金额扣除5000元。

19.乙方未按照甲方业务要求,围绕项目内容,未及时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业务相关进展及数据、提供的数据有误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

20.乙方在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应用服务等涉及鉴权登录的,未使用浙政钉/浙里办扫码方式、二次验证的方式的,每发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

21.乙方驻场人员未按照甲方约定允许,同时参与从事其他项目内容、本项目中已额外单独支付服务费的相关工作,甲方有权扣除涉及的驻场人员服务费。

22.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及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23.乙方在项目中未履行安全职责,对公共数据接口进行二次封装、在互联网使用公共数据接口、未妥善保管接口密钥导致泄露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2000元。

24.乙方驻场人员在工作期间,未遵守驻场人员的纪律,进行偏离工作的非正常事务,包括不限于玩游戏、下载电影、在线观看视频等娱乐性活动,每发现1次,扣除500元;累计出现10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驻场人员服务费。

25.乙方驻场人员、项目人员未按照场所的管理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包括在禁烟场所抽烟等,每发现1次,扣除500元。

26.项目中所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资产归属信息或者资产信息有误的,每个资产信息扣1000元;IP归属新增、变更、释放后,未在2天内及时提供准确的归属信息,每个资产信息扣1000元。

27.乙方项目人员审核项目中相关工作的工单时,未充分考虑工单的可执行性、安全性、合理性,未尽审核职责的,每个工单扣100元。

28.乙方在项目中所承建、运维的应用系统或提供的相关信息化、数字化服务,未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职责,导致甲方收到市数据资源局、市委网信办等安全工单的,根据工单风险程度,每个工单扣300-1000元;若同一问题、隐患重复发生,每次扣款金额为前一次的两倍。

三、其他

本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盖章后生效。

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1-1

网络安全承诺书(单位)

(委托方):

为确保我单位开发/运维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我单位郑重承诺认真落实XXXXXXXXX部署的各项网络安全工作任务,采取包括增加人员和经费投入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我单位明确:为我单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派出骨干技术力量负责项目的开发、运维和保障工作。我单位将把应用系统安全运行情况纳入对上述人员的奖惩考核范围并充分征求贵单位意见。

我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确保自身和相关供应链的网络安全,积极配合贵单位和国家涉网监管部门组织的检查、检测等工作。与贵单位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合作伙伴做好技术对接,确保重要网络安全态势信息互联互通。按照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权限、信息和数据,对重要信息系统原则上采用双因子认证进行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做好日常监测、技术巡检等工作,及时修复高危漏洞、关闭高危端口,配备防范页面篡改、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等情况的技术力量,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于24小时内向贵单位书面反馈突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处置情况。留存系统日志、应用日志和行为审计日志等直至项目结束,确保网络访问行为可记录、可追溯。系统运行结束后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处置相关数据,确保系统安全关停。

我单位确认:已对该项目暴露在互联网上的系统测试账号、配置文件、系统数据、测试环境、试运行环境、密码记录、源代码(包括github、gitlab等)、弱口令、技术方案等与项目安全运行无关的信息进行了清理。后续也将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如我单位承建信息系统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引发任何损失,我单位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配合贵单位积极开展处置,承担相应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附件1-2

网络安全承诺书(个人)

(委托方)、(受托方单位名称):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将持续学习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网络安全管理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要求。本人对个人掌握的信息系统权限负责,不向他人泄露或共享本人所有的系统权限。提升安全意识、注重用网安全,确保本人管理的权限、账号以及计算机终端安全。如工作岗位发生调整,本人将及时做好必要的交接程序。

本人承诺: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遵守项目组和单位的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向项目组报告信息系统的重大变更、重要操作、运行态势等重要信息,积极配合各类网络安全检查、检测和演练工作,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本人同意:把应用安全运行情况纳入本单位对本人的奖惩考核范围。如我单位承建信息系统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引发任何损失,本人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积极开展处置。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联合协议………………………………………………………………(页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特别说明:▲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本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二、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

(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

(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

一、投标函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承诺函;

2.1.2联合协议(如果有);

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6投标标的清单;

2.2.7商务技术偏离表;

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投标报价明细表;

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3.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 实质性要求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其他实质性要求1: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其他实质性要求2: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其他实质性要求……: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

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

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

序号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XXX(预先填写)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XXX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1)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本项目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专业 专业年限 职务和职称 备注

注:涉及评分项的其它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专 业 职 务 拟在本合同项目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经 历
年 月 工作经历 担 任 何 职 备 注

注: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六、投标标的清单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如果有)
1
2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偏离说明
1
2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

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

(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

(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投标报价 元(大写: )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人数 备注(如果有)
1 XX
2 XX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

4、上表所述“投标报价明细表”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为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80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中标服务费的金额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网页上明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

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若中标,中标服务费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信息(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纳税识别号,专用发票需要财务确认过的开票信息) 纳税识别号:(税务部门备案的)地址:(税务部门备案的)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
若中标,中标通知书发票快递接收地址、联系人、电话 地址:收件人:电话:

1、此表内容填好在开标前发送word版电子稿至邮箱********@qq.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名称,以便中标服务费结算。

2、中标服务费的金额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网页上明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2.附件

附件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5: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钱塘区三维辅助审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3********0000040】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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