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泰兴]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3年版)
使用说明
一、《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以
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
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
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
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
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
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
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
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
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
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
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相衔接。
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
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泰州市住建局招标投
标与造价管理处反映。
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6.评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解释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附件D: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诚信投标承诺书
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十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十三、其他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318860001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
于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51号)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招
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延令街道,大生集镇南片区
2.2工程规模:新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500m3/d;敷设DN400-DN600球墨铸
铁雨水管道约2.85km,DN100-DN400双壁波纹管和球墨铸铁管道5.14km;设计DN200主
管径及DN200接户管的CPVC弱电管线约3.15km;同步实施路面恢复等附属工程。
2.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B3212831886******** | 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1244.65 |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将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道
及路基结束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中粒式层结束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
至双方确认价的9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一年后对应日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100%。但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前,提交结算审核价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保险或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10%的工程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进
度款的拨付按照监理审核结果为准,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预付
款扣回的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
提交付款资料(须包含工人实名制通道信息),以便发包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月及时足
额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拨付人工费用。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则发包人
将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注:以上“扣除暂列金额”均不含规费和税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
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
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
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
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
处罚的;
②☑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
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
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⑤□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
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
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
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
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
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
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
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
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
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
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
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情形①、3.3(4)情形②、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
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分。
6.评标办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
| 6.2本次招标采用: | 合理低价法 | ,具体方法如下: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地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电子邮箱:
联系人:顾彦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电子邮箱:
联系人:马梦微
电话:159********
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
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
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
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
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
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
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招标公告 | |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
| 1.1.5 | 项目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
| 1.1.6 | 工程规模 | 见招标公告 | |
| 1.1.7 | 合同估算价 | 见招标公告 | |
| 1.2.1 | 资金来源 | 见招标公告 | |
| 1.2.2 | 出资比例 | 出资比例:自筹资金0%;财政资金100%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2.4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见招标公告 |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 1.3.2 | 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其中,财产被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是指: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分支机构除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
| 1.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专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专业/级。其他要求:/ |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
| 2.1.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前形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网上提问”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菜单发出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菜单发出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 |
| 2.4 | 招标控制价 | 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同时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供投标人下载。2.本次招标:设有招标人期望值(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本招标项目L=13。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含附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含附件);□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含附件);需从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上述材料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自行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如有);☑诚信投标承诺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证明(如有);☑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如有);☑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具体查询方式: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该小程序账号主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其他应用模块→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实名认证后查询页面截图。具体操作详见链接:***********)„„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2.3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信用承诺□采用信用承诺制(提供信用承诺书);注: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制的;如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存在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须按如下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给付相关款项。未及时给付的,将按信用承诺书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2)非信用承诺□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保函□支票□其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提交要求:(1)提交方式①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付凭证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②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票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日须在支票付款期限内。收款人:/③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保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中明确的格式提交。受益人:/(2)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现金支付保证金的,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3.6.2 | 签章要求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 | |
| 3.6.5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投标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 3.6.6 | 其他编制要求 | (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内容完整。(2)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含13jt清单数据。(3)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证书(主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项要求加盖电子签章。(4)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证书对投标文件解密。(6)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加密锁(CA数字证书)、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 4.2.3 | 递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 | □见面开标 | 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网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材料递交地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不见面开标 | 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网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见面开标开标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为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泰兴市体育中心向东2公里)其他说明及要求:/ | |
| 5.1.2 | 开标会要求 | 见面开标:(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作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支票原件)(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支票原件)(如有)签到的,或者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携带CA证书参加开标会或在开标现场拒绝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 |
| 5.2.1 | 开标程序 | 一、见面开标开标程序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核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后,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签到情况;(4)检查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由投标人代表持CA锁解密;(6)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批量导入;(7)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a值;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5.2.1 | 开标程序 | (8)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入围方法、G1值、G2值、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K值、K1值、Q1值、Δ值;(如有)(9)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投标家数等情况);(10)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11)开标现场异议处理并制作记录;(12)开标结束。二、不见面开标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况;(4)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5)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批量导入;(6)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a值;(7)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入围方法、G1值、G2值、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K值、K1值、Q1值、Δ值;(如有)(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9)开标结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 |
| 5.2.2 | 解密时间 | 20分钟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不含招标人代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其他方式确定 | |
| 6.3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保函☑支票☑保证保险□其他:/□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收据办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不要求 | |
| 8.5.1 |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提出的时间 | 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递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 |
| 8.5.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认定 | 执行《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 |
| 10.2 | 细微偏差 | 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细微错误、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等情况,并且修正这些细微错误、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 |
| 10.3 |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 (1)房建、市政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查询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包括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投标所用资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未参加最近公告时段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可至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并将相关核定资料编入投标文件。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评标当时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且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所用资质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核定资料,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或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核定资料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0.3 |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 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2)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查询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包括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建筑装修装饰资质和建筑幕墙资质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可交叉使用。未参加最近公告时段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可至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并将相关核定资料编入投标文件。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评标当时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且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核定资料,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或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核定资料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信用评价分数)中的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是指除具备投标资质外,另外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3)园林绿化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查询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包括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上一信用周期未取得分值的企业,其企业信用取上一考核周期泰州市公布的平均分值。投标人应当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0.4 | 异议和投诉提出的形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平台进行在线投诉,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投诉文件。 | |
| 10.5 | 本招标文件中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真实性由招标人负责核实。经查实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10.6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为依据。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注:(1)“其它辅助证明材料”:/;(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须为单项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不符合本条要求的,该合同协议书不予认可。(单项合同协议书是指一个合同的合同协议书)。 | ||
| 10.7 | (1)评标时,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 | ||
| 10.8 |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施工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栏下载并学习《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标程序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 10.9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采用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低价差额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人期望值和中标价的差值。保函时间必须覆盖整个工期。□上年度获评泰州市建筑业综合实力三十强和专业十强企业,或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中当期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企业,在承建该领域的工程项目时,可减半提交差额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
| 10.10 | 按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所有投标人的保函或支票或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如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不符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 ||
| 10.11 | 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仅需要牵头单位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10.12 | 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如拟派项目负责人采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因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作废、无效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 10.13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851号)执行。 | ||
| 10.14 | 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期望值或存在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等相关情形的,则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参照《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进行不良信用公示。 | |
| 10.15 |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因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作废、无效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新版电子证照,因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废、无效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 10.16 |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85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泰兴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泰人社发﹝2017﹞89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如若发现从业单位和个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联合惩戒。施工单位需建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付款申请时需提交实名制考勤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 | |
| 10.17 | 中标人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上报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业主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规模的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 |
| 10.18 |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如有疏忽,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 |
| 10.19 | 中标人必须严格把好材料关、工序关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中标人应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现场垃圾清理,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 |
| 10.20 | 扬尘控制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 |
| 10.21 |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靠,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 |
| 10.22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擅自修改合同条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 |
| 10.23 | 承包人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增值服务人员除外)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一个月(含)以上。承包人在项目部组成人员备案时,同时附项目部组成人员的由本单位缴纳一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不可抗力,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项目部人员的,更换后的人员必须提供由本单位缴纳一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招标人、市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加大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到岗情况巡查频率和力度。对中标后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到岗履职、履职不到位等不良行为,经核实后市行政主管部门将记不良行为并通报公示。 | ||
| 10.24 | 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取用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
| 10.25 | 投标书的综合单价组成不得以独立费或简单定额的形式报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可以以独立费报价的除外),每一项目编码对应清单名称下的综合单价组成,应按现行计价规范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组价,包括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特征内所包含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综合单价组成中,必须能明确的分析出人工、主要材料的含量,以减少工程结算时人工费、主要材料费调整的争议。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
| 10.26 | 中标人须在项目现场由发包人指定位置安装2-3个摄像头,摄像头需具备400万像素、双向语音对讲,智能警戒等功能并能够接入发包人平台内,所需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 |
| 10.27 | 本项目为集中建设项目,相关费用由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支付。 | |
| 10.28 | 本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代为支付,招标代理收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最终按实际中标价结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 |
| 10.29 |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具备申领施工许可证的现场条件,并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应资料,报送有关专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须积极办理或配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关受监手续(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每延迟一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 |
| 10.30 | 中标通知书签发5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泰建发[2023]41号和投标文件(包括定标文件)配备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提供为其缴纳的一个月(含)以上(项目负责人和增值服务人员除外)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逾期一天,每少一人罚款5000元/天,以此类推。中标通知书签发7日历天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每天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的违约金。3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合同签订,超过30日历天不签订合同的,每天必须缴纳中标价1‟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并上报招投标监管部门。 | |
| 10.31 | 施工现场临近的建筑物、构筑物、电线电杆、树木以及基坑(槽)开挖设计的各类管线等保护工作的措施费,以及扬尘控制、或主管部门(或承包方自行)要求对施工过程监控布设等费用,承包方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调整。 | |
| 10.32 | 特别提醒:“省主体信息库”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内容请投标人查看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 |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合同估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
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0)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
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
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
意思。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1.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
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
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15日的(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期望值及投标成本预警价
2.4.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
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文件随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
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4.2招标人期望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投标成本预警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标注“如有”
且已勾选的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约定提供。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
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
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用信用承诺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采用非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
账号、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非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账户(采用保函、支票、其他
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
行保函的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采用支票形式
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用非信用承诺的,招标人最迟将在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
金以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现金支付形式提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
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④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⑤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⑥投标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
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中。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
3.6.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
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需)等电子扫描件。
3.6.3.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等电子扫描件。
3.6.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
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
料等电子扫描件。
3.6.3.4本章第3.6.3.1项至3.6.3.3项要求应附的电子扫描件应当自行从从本企业省
主体信息库中获取。
3.6.3.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3.1项至第3.6.3.2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3.6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
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省主体信息库查看相应原件的电子扫
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省主体信息库材料进行更
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
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
企业省主体信息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使用CA证书认证并加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加密详见本章第3.6.6项。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
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会要求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见面开标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二)不见面开标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
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15分
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
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
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
“开标大厅”,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1.2开标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
5.3开标异议
5.3.1见面开标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
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3.2不见面开标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
记入开标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
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
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等待
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5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因本款第(1)条及5.4款所列情况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
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评标结果公示
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
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
或到外地调查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
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因
异议、投诉处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款规定的期限内),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交易平
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国家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第四章专用合同条
款第3.7项中,如招标人勾选了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条款的,按该条款执行。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
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
令改正。
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
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
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
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
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C。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含)以上6家、平均值以下9家;方法四中R取值为:/;□本标段为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标入围,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2要求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 | 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 ||
| „„ | „„ |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2.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3.符合“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 |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5分☑信用评价分:4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四☑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3.4(2)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分数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本标段为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附件 | ||||
| 1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 ||
| 2 |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
| 3 | 评标入围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 ||
| 4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
序进行评审,对入围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
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
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评标入围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
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
文件不超过20家时,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1项。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项。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项。
2.3.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项(1);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项(2)。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
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
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
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款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3.2投标人有本章附件A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对存在算
术性错误的投标报价,经修正后,评标委员会应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详细评审
3.4.1若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节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标准
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
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未设投标成本预警价,则评标委员会不做低于成本判定。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1)按本章第2.3.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B。
3.4.3评分分值计算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
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
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
的,应当继续按本章3.6.1款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
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
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A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
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A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3有《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A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
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6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项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A1.7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编号或单位工程编号的。
A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
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A1.9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投标文件中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A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
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B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3.4.1项的规定,对投标
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
B1.评审程序
B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B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
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B2.评审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
(1)招标文件;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如果有);
(3)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B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3.3项规定的原则,对
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
B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B4.1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投标成本预警价且低于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a%的,评标委员
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本次招标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投标成本预警价
=招标控制价×(100-K)%,K的取值:16,a的取值范围为3、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
表随机抽取确定。
B4.2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
审合格的投标人为6家及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
投标人为7-13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
人为14-20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2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
的投标人为21-27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3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
审合格的投标人为28-34家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和4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35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和5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
平均值。
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
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
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
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
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
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
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
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
相同的均去除,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
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和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
下的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
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
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
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四:二轮抽签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先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由高往低排名(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分值折算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第一轮在前R家{末位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含已折算的分值)相同的投标人均参与抽签,此处参与抽签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不影
响随机抽取的数量,即随机抽取的家数不变}中随机抽取R/2家(R/2四舍五入取整,若有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R/2家,则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剩余的名额,在第二轮从上述被抽中单位外的所有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人中抽取。R为评
标入围的投标人数量,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上述抽取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入围
环节进行。
附件D: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
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
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
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
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人期望值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95%~
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ABC合成法。(本办法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投标报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在初步评审后(如招标文
件约定进行成本评审则在评标委员会进行成本评审后)在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
式:若投标报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投标报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投标报
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标报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
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投标报价;
规定范围内: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集建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方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三份,承包方执三份,集建方执三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地址: | 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集建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