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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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ZSRT002878

项目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2:03

公告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00

公告附件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询价文件.doc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价格卷).xls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服务合同草案.pdf 反渗透膜清洗技术规范书.doc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

ZSRT002878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2:03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00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2:03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1号

联系人

熊中军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

询价文件

询价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1.第一部分询价文件

2.一、前附表

项号 编制内容
1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7号
2 询价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7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商务)熊工:********;(技术)李工:********
3 投资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资金
4 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5 询价范围:详见询价文件或技术规范书。
6 报价人合格条件:1、基本要求(1)报价人应是响应询价、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报价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价人的;报价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询价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询价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询价中同时报价;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4)本次询价不接受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询价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或者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的单位参与报价。(5)询价人必须对询价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参与部分内容报价,否则,报价将被否决。2、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报价截止之日止,应至少有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反渗透膜清洗业绩。注:上述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运行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的信息。若因业绩证明资料不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信息招标人有权认为其不符合要求不予确认。
7 报价有效期:60天
8 答疑方式 详见广东省能源集团电子商务网
9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0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各报价人需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在广东省能源集团商务网完成网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电子版(需为签字盖章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报价文件格式:1 格式1:报价书+格式2:报价费用报价表+格式3 :报价商务文件+格式4:商务技术偏差声明函(如有)=合成一份最终报价文件2 最终报价文件命名要求: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全称)③最终报价文件需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11 报价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能源集团电子商务网
12 评审办法:具体见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13 合同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合同

3

4.二、须知内容

5.1询价文件

1.1报价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报价人自负。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书将被拒绝。

1.2询价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前向询价人提出。

6.2报价

2.1报价人应按照本询价文件询价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更,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等风险。如遇到国家税率变动时以不含税金额为基础按国家政策计算并支付相应税额。

2.2报价人须根据询价人提供的产品单一品牌进行报价,报价人须在报价清单中注明选择品牌及规格型号。单项报价及总价只能唯一,如报价人未按询价人提供的单项产品品牌进行选择,询价人视同报价人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而有权取消该报价人报价资格。

2.3报价人根据企业情况、现场条件的难易程度自行报价(报价为完成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全厂三套反渗透装置化学清洗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须包含技术人员完成全部工作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工伤保险费、运输费、清洗服务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单项报价及总价只能唯一,否则询价人视同报价人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而有权取消该报价人报价资格。进入询价人生产现场,须遵守询价人安健环管理制度,自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3评审

3.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均不向报价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报价人对询价人和评审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报价资格。如果在评审过程中报价人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报价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报价资格。

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文件,应该与询价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型号、品牌、供货期、数量),询价人将予以拒绝。

8.4报价被接受通知和授予

4.1询价人将把报价被接受授予其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和按评审程序评出的报价人。确定出成交人后在报价有效期截止前,询价人将通知预成交的报价人其报价被接受,并在该通知中给定合同谈判地点和日期。

4.2.询价人不保证最低报价被询价人接受,也不对未成交原因进行解释。

4.3询价人保留在授予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一报价及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须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9.第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

主要条款详见“广东省能源集团电子商务网”询价信息,具体条款详见附件1。

10.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

1、基本要求:

反渗透膜运行情况直接影响汽水品质,如汽水品质下降将给机组安全运行带来安全隐患。按照反渗透膜的运行维护要求,应定期进行化学清洗。

我厂反渗透膜运行已近7年,膜性能下降较快,结合前几次化学清洗后的运行效果,建议半年清洗一次,一年清洗两次。

如果原水水质恶化,造成反渗透系统堵塞严重时,需要增加化学清洗频次。

其它见技术规范书。

2、交货进度:合同生效接买方通知后到达询价人现场10日内完成单套反渗透装置清洗服务。

3、报价人承诺未能按照最终交货计划及时交付,按以下比例支付迟交违约金:

(1)迟交2周以内,每周向询价人支付的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5%;

(2)迟交3-4周,每周向询价人支付的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0%;

(3)迟交5周以上,每周向询价人支付的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0%。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11.第四部分报价文件

格式1报价书(填报后扫描生成PDF格式)

报价书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

致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l.l我们收到并研究了贵单位的询价文件,对全部询价文件予以确认,愿意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以最终报价:(大写)元人民币的价格,承担本项目询价范围的全部内容,严格执行我们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1.2我们承认报价书、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附件等为我们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愿意修改其中的任何缺陷。

1.3如果我们成交,我们保证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和询价人签订合同。

1.4我们同意从报价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报价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1.5我们声明本报价己考虑了所有因素,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价格保持不变。

1.6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询价文件、报价文件连同你方书面的成交函意向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1.7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报价书的约束,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报价费用。

1.8我们承诺:进行报价时,报价人及报价人相关人员不伙同询价人人员或其他第三方机构人员虚假投标、串标或有其他各类非法排挤其他竞标人参与公平竞争等损害询价人利益的行为。

1.9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字)

地址:传真:电话:

年月日

格式2报价费用报价表(填报后扫描生成PDF格式)

详见价格卷

格式3报价商务文件(填报后扫描生成PDF格式)

3.1委托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的报价活动,代理人在开封、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2其他资料(如“报价人合格条件”要求、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3业绩表

项号项目名称合同产品品牌机组容量合同主要内容签约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123…项号项目名称合同产品品牌机组容量合同主要内容签约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123…

备注:业绩提供的“签约时间”及“机组容量”等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前附表业绩要求;所有满足要求的业绩均应该在上述表格中列明,不按照本业绩表格式列出的业绩询价人有权认为其不符合要求。

注:

(1)所填信息均需后附有效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运行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的信息。在评审时询价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的原件核对。

(2)报价人请严格按照所提供的格式填写,可根据自身业绩情况,增减表格行数。

(3)请报价人务必承诺所提供的业绩及签约时间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提供业绩必须完全满足本询价文件前附表要求的业绩。

格式4:商务技术偏差声明函(填报后扫描生成PDF格式)

商务、技术偏差声明函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询价文件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报价文件的商务、技术偏差(若有,详见下表)。

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询价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询价文件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

序号 询价文件条款号 询价文件条款内容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提出偏差的理由 备注
商务偏差
技术偏差

注:

1.如报价人对询价文件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

2.如报价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条款要求,则上述表格可以留空或者填写“无偏离”。

报价人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本评审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2.评审步骤:评审委员会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才能进入价格评审。最后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并排序推荐两位成交候选人。

二、符合性审查

1.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三、价格评审

1.报价评审

1.1)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询价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将取消其价格评审资格。

1.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最低的金额为准。

1.3)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审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可进行累加修正。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确定最终报价总报价。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如果各细目的合价累计的正确值低于原总价,则修正总价(调至正确值);如果各细目的合价累计的正确值高于原总价,则保持原总价不变,并平均降低各细目的合价(使各细目累计等于正确值)。

1.5)报价人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在评审时不予调整。

1.6)评审委员会按照价格评审原则对报价价格进行相应的修正后,修正后的价格(评审总价)若高于报价价格,则成交价以报价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评审总价)若低于报价价格,则成交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

1.7)若所有报价人的报价价格中所含的可抵扣税额的比率不一致,则统一按照不含税报价评审价(即不含税=含税价/(1+税率))进行评审。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报价文件的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报价人不接受调整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2.报价排序

经价格评审后的总报价为有效评审总价,将所有有效评审总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

以上评审完成后,按报价人的有效评审总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果有效评审总价相同时,以报价人注册资金高者排前;如果有效评审总价相同且报价人注册资金相同时,以企业成立日期较早者排前,评委编写评审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有效评审总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前二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

五、附件

附件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询价编号:

序号 评审内容 A报价人 B报价人 C报价人
1 报价人满足合格的报价人的要求
2 报价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3 报价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有效签署
4 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技术条款无重大负偏离
5 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商务合同条款付款条件
6 报价人没有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且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没有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7 各报价人需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在广东省能源集团商务网完成网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有效报价文件电子版(需为签字盖章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
8 没有出现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报价
9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1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13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结论
不通过原因说明

备注:1.评审时评委对报价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符合”标记为“”,“不符合”标记为“×”,评审项目只要有一个“×”,结论栏为“不通过”;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报价,要说明原因。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报价人按报价文件自行填写
询价编号:自行查询“广东省能源集团电子商务网”对应编号
报 价 文 件
价格卷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价格汇总表
报价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内容 价格 备注
1 服务价格(含税) 由1.1表汇总
1.1 不含税合计
1.2 税 额
2 小 计 【序号1.1+序号1.2】
3 增值税税率 0.06 已含在报价总价中,遇到国家税率变动时以不含税金额为基础按国家政策计算并支付相应税额。
4 报价总价(小写,含税)
5 报价总价(大写,含税)
报价方式为买方现场交货价(包括技术人员完成全部工作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工伤保险费、清洗服务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包括供货、运输、保险、调试、通过初步验收、质保金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报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1 服务分项价格表
报价人名称: 单位:元
本包的主要服务清单(不仅限于此清单,具体由报价人填写完善,若为进口,则备注处注明为进口)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生产厂家 产地 数量 单位 服务单价(含税) 服务总价(含税) 备注 单次单套服务工期要求 立项单号
1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 单次单套清洗的药剂量为酸性清洗剂10桶(25kg/桶),碱性清洗剂20桶(25kg/桶) 共750kg。按套清洗,按套结算,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酸性清洗剂:PWT Lavasol 1,Genesys 38,Buckman BULAB 8893。从前述厂家品牌任选其一碱性清洗剂:PWT Lavasol 7,Genesol40,Buckman BULAB 8884。从前述厂家品牌任选其一 6 根据现场膜清洗需要供货 合同生效接买方通知后10天内。 10532
合计
注:1. 请报价人在每一个子项内将清单细化。
2.根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及供货范围、规范和责任范围,总报价应包括报价人对本询价项目所提供的设计、制造、采购、交货、供货、运输、到货取样、在询价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质量保证期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报价人认为询价文件中未列出的,但属服务及供货范围中必须包含的分项药品,报价人应当进行补充填报。报价人未在上述分项报价表中列出的分项服务将被视为已含在报价总价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3. 报价人应保证药品的来源合法性,渠道正规性。如询价人认为有必要,报价人交货时需提交由品牌制造厂或代理商出具的合法证明文件。询价人只接受正规渠道采购的物资(拒绝高仿品、翻新设备),如报价人提供的药品为伪劣商品或数量短缺,将停止报价人在我司的一切商务活动,并根据《广东能源集团供应商灰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惩戒,同时保留一切可追索的权利,请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报价人同意从报价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报价文件一直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报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各报价人需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在广东省能源集团商务网完成网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电子版(需为签字盖章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无需线下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委托方合同编号:YZD-专业-编号-年份

受托方合同编号: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服务合同

委托方: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受托方:(受托方名称)

202*年*月

中国·广东中山

目录

第一卷商务部分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第1条定义...........................................................................................................................................................

第2条合同范围...................................................................................................................................................

第3条合同价格...................................................................................................................................................

第4条付款

第5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6条违约责任

第7条侵权与保密

第8条税费

第9条分包与外购

第10条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和终止

第11条不可抗力

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13条保险

第14条合同生效

第15条其它

第三章商务附件

附件1(项目名称)项目分项价格

附件2受托方对合同服务和工期的保证函

附件3廉洁承诺协议

附件4合规承诺书

附件5项目技术要求

第2页共41页

第一卷商务部分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合同编号:YZD-专业-编号-年份

受托方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202*年*月

签字地点:中国广东中山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作为委托方,与(受托方名称)作为受托方,经友好协商于上

述日期和地点达成协议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以下文件应构成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达成的合同,每一文件均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

和理解,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在前为准解释。

(1)合同签订后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履行期间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4)招标/询价文件及澄清文件;

(5)投标/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

(6)在本合同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受托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委托方提供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

项目。

4、受托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委托方提供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委托方在

此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

5、受托方应对其所供全部(项目名称)项目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

6、本合同的目的是根据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

第3页共41页

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

7、受托方对此目的涉及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愿意履行本合同并实现本合同之

目的。

8、受托方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和能力,根据本合同规定,为委托方提供(项目名称)服务。

9、受托方必须对其采用的任何来源的资料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风险。

10、本合同含税价格为:¥(总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总

价不作调整。

11、服务周期:(天数),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12、本合同履行地为中国广东省中山市。

13、本合同协议书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受托方: (受托方名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日期: 202*年 月日
(签字盖章)

第4页共41页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1条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委托方”是指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及其权利和义务的合法受让人。

2.“受托方”是指(受托方名称)及其权利和义务的合法受让人。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受托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后,委托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受托方的价

款。详见本合同第3条【合同价格】。

5.“合同生效”是指满足本合同第20条【合同生效】规定后合同生效。

6.“技术资料”是指(项目名称)项目等资料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

等)。

7.“日、月、年”系指公历的日、月、年;“天”系指日历日;“周”是指连续7个日历日。

8.“电厂”是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9.“合同现场”是为受托方提供(项目名称)服务的所在地。

10.“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辅助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书面文件”是指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手写、双方确认的电话记录、双方确认的电子邮件、传

真件、打印件(盖有印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第2条合同范围

2.1.合同范围详见合同附件5项目技术要求。

第3条合同价格

3.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总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本合同价格包括(项目名

称)项目技术服务费、差旅费、住宿费、税费、运输费、杂费等所有费用,还包括(项目名称)

项目的税费、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费、所有设备包装费等与本合同中受托方应承担的

所有义务和所有工作的有关费用。

3.2.合同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项目名称)项目价格为¥(总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3.3.合同的分项价格及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项目名称)项目分项价格】。

3.4.其他费用:受托方因完成委托事项及其他相关事宜所必须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由受托方承

第5页共41页

担。

第4条付款

4.1.货币种类:本合同使用人民币。

4.2.付款方式:电汇。

4.3.(项目名称)项目款的支付:

4.3.1.(项目名称)项目款按合同单次单套单价支付,按套清洗,按套结算。

(1)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完成该次该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委托方收到受托方提供的下列

单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该次该套合同总额的100%,即¥(总金额)元(大写:

(大写金额))。受托方应满足提交下列单据:

A.由委托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验收证明(正本一份);

B.金额为该次该套(项目名称)项目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4.4.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

在执行合同期间,如果受托方违约造成了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有权根据合同向受托方索

赔。违约金可在最近一次支付给受托方的款项中扣除。

4.5.委托方与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受托方与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受托方负担。

第5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5.1.委托方权利和义务

5.1.1.委托方有权享有受托方提供的服务,该服务应满足委托方的要求;

5.1.2.委托方有权随时了解受托方的工作进展,并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5.1.3.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前述服务范围内的一项或多项咨询服务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

知受托方;

5.1.4.委托方应配合受托方完成委托事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1.5.委托方应依约支付有关费用。

5.2.受托方权利和义务

5.2.1.受托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有关费用;

5.2.2.受托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优质高效地完成委托方要求的服务。为完成委托事项,受托方应以出

具口头或书面的咨询意见、代为草拟有关文件、参加工作会议、与主管部门等进行沟通等多

种方式提供以上咨询服务;

第6页共41页

5.2.3.受托方经办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需事先取得委托方的同意;

5.2.4.受托方经办人员及受托方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在其完成委托方的委托事项的过程中

了解到的委托方的商业秘密;

5.2.5.受托方必须及时向委托方汇报工作进展,听取委托方的意见或建议。

5.2.6.受托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委托方、受托方的资料,

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5.2.7.严格遵守委托方公司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5.2.8.对所属员工进行质量及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委托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实施前后的各

类安全防护措施及其他准备工作。

5.2.9.因受托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设备和财产损失均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事故

责任。

第6条违约责任

6.1.受托方不得对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受托方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委托方

有权要求受托方立即停工整改,并承担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且委托方有权拒

付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并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因此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相关的

法律责任也由受托方承担。

6.2.非委托方重大过错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受托方工作进度滞后,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

容,每逾期一周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额为总金额1.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当受托

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时,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不再向受托方支付余

下合同的任何款项,亦不给予受托方任何补偿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委托方的损失由受

托方承担。

6.3.非委托方重大过错或不可抗力原因,受托方单方面中止工作或解除合同,受托方承担向委托方

支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委托方损失的,相关责任仍由受托方承担。

6.4.如因受托方原因影响委托方安全生产,或由此引发设备、安全事故,受托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受托方继续交付相关(项目名称)项目的义务。

如果因受托方延迟(项目名称)项目而对委托方的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则委托方有权终止部分

或全部合同。

6.5.违约金直接从委托方最近一次应付给受托方的款项中扣除。

6.6.委托方或受托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

第7页共41页

方,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7.若本项目需要提供成果文件等,受托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文件及提供的服务无知识产权纠纷;保

证委托方在使用该上述文件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的索赔。如果受托方提供的文件或者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受托方应承担

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

约金。

6.8.受托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服务质量、安健环等执行出现严重偏差,造成委托方设备损坏、

机组停运、环保事故(事件)、人身伤亡、网络安全、信息泄露等重大影响的。委托方有权认

定受托方为委托方的灰/黑名单惩戒处理。

第7条侵权与保密

7.1.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就专有技术和有关资料对任何第三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

合同之目的。同时,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也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7.2.对于其和/或其技术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

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

7.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信

息;

(3)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7.4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8条税费

8.1.根据我国现行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过程中应该交纳的与

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受托方承担。

8.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固定价。受托方提供的本(项目名称)项目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

内,均由受托方承担。

8.3.遇到国家税率变动时以不含税金额为基础按国家政策计算并支付相应税额。

8.4.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受托方负担。

第8页共41页

第9条分包与外购

9.1.受托方不得对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10条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和终止

10.1.合同的暂停

10.1.1.在合同执行的任何阶段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暂停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执行,委托方无须承

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违约责任。但委托方需结算受托方为履行合同已实际发生的直接、合理

的费用。

10.1.2.如果受托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委托方将用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

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

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委托方将保留部分或全部暂停本合同

的权利,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由受托方负担。如果受托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他

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在由于受托方违约导致委托方行使暂停权利情况下,

委托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受托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

10.1.3.在部分暂停的情况下,合同未暂停部分的执行不应受到影响。

10.2.合同的终止

10.2.1.如果受托方有下述违约行为,在不妨碍委托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委托方可以向受托

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A.受托方工作进度滞后,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超过50天;

B.受托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造成违约,并且在收到委托方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能

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C.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暂停时间超过60天。

10.2.2.如果受托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收购、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

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受托方应立即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或

向受托方的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

证情况,执行经过委托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2.3.由于受托方原因导致委托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委托方在发出通知14天后,有

权终止受托方的工作,并根据需要,自主请第三方完成余下合同部分,但委托方此行动不影

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和受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委托方有权并拥有和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

(项目名称)项目。

第9页共41页

10.2.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天,合同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第11条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不能抗拒、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

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村民阻挠施工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

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本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

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本合同价格。

11.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的5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

以电子邮件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

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1.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

执行问题(包括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问题)。

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

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由上述争议解决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仲裁费用等),应由败诉方

承担。

第13条保险

13.1.受托方须对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具体保险要求按国家相关保险法规定

执行,未按本合同要求购买保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托方自行承担。

13.2.保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按程序上报相关

单位及相关承保保险公司。

第14条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4.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方书面验收确认所有项目受托方履行完毕止。

14.3.本合同均是打印文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10页共41页

第15条其它

15.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

15.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附件与本合同条

款不一致或概念模糊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

后者为准。

15.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它们应作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4.本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

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5.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

三方。

15.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项目

名称)项目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5.7.合同双方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负责直接处理本(项目名称)项目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

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15.8.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公司的合并、分立或重组,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其合同义务的安排,并由

合同义务的受让方与合同另一方办理相关的合同变更手续。该受让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未

完成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如果委托方的实体

或名称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委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变更后

的实体承继。

15.9.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为中文,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通知、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

信函等文件均以中文形式编写。外购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版本。

15.10.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

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5.11.健康安全环保(HSE):受托方所提供的设备健康安全环保(HSE)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15.12.合同附件

附件1(项目名称)项目分项价格

附件2受托方对合同服务和工期的保证函

附件3廉洁承诺协议

第11页共41页

附件4合规承诺书

附件5项目技术要求

15.13.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名称:(受托方名称)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1

地址:,地址:

邮编:528445,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三角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4********059111888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91442********A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第12页共41页

称: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名称: (受托方名称)
址: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1号 地址:
编: 528445 邮编:
系人: 联系人:
话: ********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开户银行:
号: 4********059111888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91442********A 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第三章商务附件

附件1(项目名称)项目分项价格

价格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内容 价格 备注
1 服务价格 由1.1表汇总
3 不含税价格
4 税额
5 小计 【序号1.1+序号1.2】
6 增值税税率 已含在报价总价中,遇到国家税率变动时以不含税金额为基础按国家政策计算并支付相应税额。
7 报价总价(小写,含税) 6%
报价总价(大写,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单价(含税价) 服务总价(含税价) 备注
1

第13页共41页

附件2受托方对合同服务和工期的保证函

我公司(受托方名称)将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按合同进度提供优质

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工期或合同服务质量问题,受托方一定按合同违约考核

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托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年月日

第14页共41页

附件3廉洁承诺协议

甲方: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名称)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共同维护商业活动公平竞争秩序,保证甲乙双方在业务交往活动

中做到诚信、廉洁、高效和共赢,保证业务人员廉洁自律,特订立本廉洁承诺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各项规定开展商业交易活动。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商业交易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社会和对方利益。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对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

报。

第二条甲方及甲方项目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包括乙方人员,下同)及其相关单位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

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

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或以其它任何名义兼

职取酬等。

(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不得接

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自己、配偶、子女及近亲属在工作安排、境内外旅游、学习等提供方便或谋

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以婚丧嫁娶、子女考学、探病、乔迁等名义向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收取礼金、礼物。

(五)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及高消费娱乐

等活动。

(六)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娱乐工具和高档办公用

品等。

(七)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提出上述各项规定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

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或就有关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达成默契。

第三条乙方及乙方项目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以投资、入股或者受托买卖股票、

债券等名义,给甲方人员分发股利、红利、利息等现金或有价证券。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不得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等安排工作、

境内外旅游、上学等。

第15页共41页

(四)不得以婚丧嫁娶、子女考学、探病、乔迁等名义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礼物等。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高档宴请、健身及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六)不得为甲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娱乐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七)甲方人员有违反第二条规定的行为,乙方可到甲方纪检监察机构反映相关情况;在甲方

纪检监察机构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调查及提供证明材料的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人员违反上述约定的,将依据管理权限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

律处分或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人员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任何合同、订单等,并不

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不当利益,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

约金,以及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向司法机

关举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监督及投诉

任何一方如有任何意见、建议等,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接受举报的一方将按规定对举报人所举报内容和个人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举报人也

可匿名举报。

(一)甲方举报方式:

1.举报投诉邮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7号,纪检部

2.举报投诉固定电话:********

3.举报投诉电子邮箱:********@geg.com.cn

(二)乙方举报方式:

1.举报投诉邮件地址:

2.举报投诉固定电话:

3.举报投诉电子邮箱:-

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乙方: (受托方名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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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合规承诺书

第一条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禁止

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定,乙方承诺坚决遵守以下禁令:

(1)禁止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配合或协助甲方人员报销其个人或近亲属的费用,或将甲方人员

个人或近亲属费用开具乙方抬头的发票进行报销。

(2)禁止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以投资、入股或者受托买卖股票、债券等名义,给甲方人员分发

股利、红利、利息等现金或有价证券。

(3)禁止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接受或索要甲方及其项目相关员工和员工近亲属行贿或输送不当

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任何有价物或就业机会或项目合作机会等不

正当利益行为,同时禁止给予甲方项目相关员工及近亲属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其他变相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履行的行

为。

第二条遵守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相关规定:

(1)乙方承诺不会违反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相关

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2)乙方承诺确认乙方公司及其子公司未雇佣且不会雇佣受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

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经济制裁或限制的人员作为其董事、高管、员工、代理人和明确被

授权代表其行事的其他人员。

(3)乙方承诺确认乙方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与受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

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经济制裁或限制的人员清单中的人员、实体清单中的实体从事任何交易。

(4)上述受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相关出口管制及

经济制裁的相关规定、人员清单及实体清单包括其更新或修订以及任何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则。

第三条严格约束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及乙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乙方承诺严格要求乙方或

乙方相关人员遵守合规承诺条款,若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及乙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

即视为乙方违反合规承诺。

第四条配合甲方的合规检查和审计:乙方理解并接受甲方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

同意配合甲方合规检查与审计,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并应在甲方要求

情况下及时进行合规整改。

第五条责任承担:如果乙方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将有权立即单方终

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加入黑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通报,并有权限制或禁止甲方下属公司与之开展交易等。

承诺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年月日

第17页共41页

附件5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技术要求

第18页共41页

附件6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协议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合同安健环协议书

发包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承包人:(成交单位名称)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

业标准的要求,发包方与承包人就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合同(编号:)项目,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责任,特签订本安健环协议书。

1、总则

1.1本安健环协议书适用于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三套反渗透膜化学清洗服务采购项目,其

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

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2本协议书所称“发包方”指招标人,即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承包方”指中标人。

1.3承包方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安健环协议书的条文明确提出异议,发包方则认为承包方完全接

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

内、行业安健环标准的各项要求。

1.4本安健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健环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健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承包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

业安健环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2、本项目安健环管理目标

2.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2不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机械事故;

2.3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包括放射性污染);

2.4不发生职业病危害;

2.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2.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7不发生人为和管理责任的设备C类障碍;

2.8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环保行政处罚事件;

2.9不发生人身未遂、人为责任设备异常等恶性违章事件,每月违章作业人次不超过该项目总人数

的2%;

2.10作业场所粉尘合格率100%;

2.11毒物作业场所合格率100%;

2.12杜绝粉尘、毒物II级以上的危害作业;

2.13杜绝高温、体力劳动强度IV级以上作业;

2.14杜绝噪音III级以上的危害作业。

3、发包方的安健环责任和义务

第19页共41页

3.1项目合同管理分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上岗资格等),确认符合各项安健环要求,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

查在合同评审时完成,其它资质审查资料在承包方入场时进行,并留存承包人有关证照副件一份。

3.2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提供发包方发布的有关安健环、消防、现场

方面的管理标准,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

3.3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工前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

承包方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动火负责人进行施工安健环知识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资格授权。

3.4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应在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

料。指派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3.5在有危险性的现场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

烧烫伤、职业病、高空坠落和倒塌伤人等及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

方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向承包方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订可行的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

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要求设监护人。

3.6需要办理工作票后方可进行的作业,发包方应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

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承包方交底。

3.7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发包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承包方交底。承包方必须向发包

方提出施工方案,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8发包方应向承包方讲明电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

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3.9发包方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如大、小修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安全工作,及时向承包

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3.10发包方有权对外包工程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现场发现承包人的各种不安全隐患、违章、冒

险作业应及时纠正,有权对承包方提出批评并责令承包方进行整改,也有权收缴承包方违约金;对

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以及事故不断的,视情节勒令停工整顿或终止合

同。

3.11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发生的任何一起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要求承包方交代清楚,对发生的

恶性、严重未遂和重伤及以上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令承包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

调查报告上报备案。

3.1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发包方应尽力协助承包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

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

3.13发包方应对承包方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并监督实施。监督承包方的安全、文

明施工。

4、承包方安健环责任和义务

4.1在现场施工中,承包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

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

程》、《电力生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发包方发布的安健环、消防、文明生产(施工)管理标准

的有关内容,对所辖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安全负全责。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法规、规程、

规定、标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如承包方需要长期施工,应每年开展一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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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接受发包方项目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施工资质审查,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

4.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提供的安健环管理知识培训和安全规程培训,并认同发包方

的安健环政策,执行有关的安健环管理标准,接受发包方的安健环监督检查,并经发包方考试合格

后才能上岗。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健

环措施,并有指定的安健环管理人员,向发包方提供名单。

4.4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在开工前必须按发包方《工作票管理》标准

的要求办理好工作票。承包方驻厂负责人对工作负责人和参加工作人员是否胜任称职负责,并应亲

自或委派工程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符合安健环要求。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承

包人应制定施工方案并经发包方批准,开工前应得到发包方值班负责人的同意。

4.5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应对施工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工作风险分析,制订详细可靠

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及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邀请发包方有关

部门人员协助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按专业项目划分

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详实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对复杂的和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健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发包方相关负责人审查批准

后贯彻落实,否则严禁开工。

4.6承包人不得把承包工程转包给其他第三方施工单位;承包人不得把承包工程主要项目分包给其

他第三方施工单位;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把承包工程除主要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分包给其他

第三方施工单位;若经发包方同意将承包工程分包给其他第三方施工单位,承包方必须与承接分包

方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健环管理职责。

4.7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负责人应在承包商管理系统申请施工安全许可证,经发包方有关部门审

核同意并经安全生产管理部盖章批准后,方可开工。

4.8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

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

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

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

鞋、凉鞋进入现场。

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

续;电力生产区域及电厂范围内禁止使用自制木梯。

8)禁止乱动发包人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

统(如阀门等),未经发包人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

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

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烫伤和坍塌伤人等

事故的作业,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发包人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

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发

包人联系,并查清发包人是否已落实稳妥。

1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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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

12)遵守发包人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

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13)遵守发包人各种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

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危废等物质由专门的有

资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

14)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

的环境及人员健康。

15)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

4.9人身安全管理

4.9.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承包方项目组应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和安全监督组

织机构,项目组人数不超过30人时必须设置最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人数超过30人时,

每增加30人,增加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初级安

全工程师以上资格;每个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4.9.2承包方安排的技术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

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禁止承包方把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电厂生产

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体检合格,长期接触粉尘的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4.9.3承包方安排的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司机、潜水作业人

员以及其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

有效作业资格证,方能上岗作业。承包方要如实向发包方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状况。对于政府

提出的有关资格培训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参加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

4.9.4承包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

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9.5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其自己的安全操作规程,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安全规程的执行情

况。

4.9.6承包方合同期内更换工作人员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除发包方提出撤换要求外,项目经理和

安全监督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4.9.7承包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发包方的安健环管理、考核制度。由于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

伤亡事故,应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4.9.8承包方工作期间发生在发包方现场内的因承包方人员造成的治安案件造成发包方经济损失,

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9.9承包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有安全、卫生保证的生活居住条件,施工人员居住区内应有合格

的消防设施;承包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以及其它合格的劳动保护设施和

用品并提供使用培训,督促施工人员使用。

4.9.10承包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承包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全体工作人员购买工伤等

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

4.9.11承包方应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规作业,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责任事故。由承包人

责任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均负全部经济责任及全部行政责任,如使发包方造成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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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损失,负责向发包方赔偿。

4.9.12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部的监督,对承包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关安全生

产、施工规章制度行为,发包方及其安全生产管理部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由此造成

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10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

4.10.1承包方自带施工机具必须安全、合格,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电焊

等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并向发包方登记备案。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在合格期内。

4.10.2承包方因工作需要向发包方借用的施工机具,承包方借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使

用和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归还时应保证机具完好。

4.10.3承包方要求发包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设备),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应写明各方的

安全职责。

4.10.4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执行验收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承包方作业者应遵守相关

规定。

4.11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4.11.1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在有发包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

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并确认安全措施。

4.11.2承包方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发包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记录,在现场

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发包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作好安全措施。

4.11.3承包方使用的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物料安全说明书

(MSDS),并做好防止泄漏的措施,制定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污

染、火灾爆炸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

4.11.4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

品。

4.11.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制订火灾预防措施。

4.12公用设施的安全

4.12.1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发包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发包方的文明

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4.12.2承包方施工人员使用发包方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发包方有关人员指定

或在经双方确认文件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等,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

发现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收缴违约金。

4.12.3承包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要变动者,须经发包方

有关部门同意。

4.13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4.13.1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爱护发包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随意开启、关闭、损坏和移

动发包方运行设备,施工中注意保护进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发包方有关

工作人员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4.13.2承包方人员在防火重点部位施工中需要动火,应遵守发包方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

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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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承包方从事发包方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

制度。承包方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发包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

由,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4.13.4由于承包方不具备发包方授权的工作负责人资质,工作票办理可由发包方指定的人员负责,

但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只对设备隔离措施的执行负责,对工作过程中的安健环控制责仍由承包方现场

负责人承担。

4.13.5发包方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工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收

缴违约金等处理。

4.13.6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由承包方组织实施,并

负责施工安全。

4.13.7承包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承包方负责,现场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开工前承包方必须

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

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行业标准的有关部分,

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4.13.8需在危险性高的区域内作业时,承包方必须预先制订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经发包方

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同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

票制度,开工前承包方应将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报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经考试合格

并授权。

4.13.9承包方在与其他承包人或发包方共同作业现场作业时,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划定各作业方的

作业区域,承包方作业有可能对相邻区域或第三方有影响时,承包方应提前告知发包方,由发包方

负责协调,确保施工安全,否则,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第三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4.14安全保卫管理

4.14.1承包方进入发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发包方保卫部门登记,获取在合同有效期间使用的通行证

件,离厂时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4.14.2承包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发包方安全保卫制度,不得在发包方现场进行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

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收缴违约金。

4.14.3承包方在施工中所携带钱财、设备、材料等物品应自行看管好,如有丢失,可告知发包方协

助调查,如属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15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15.1承包方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必须登记,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4.15.2承包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牌照和检验证,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4.15.3承包方机动车驾驶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理

或收缴违约金。

4.15.4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必须使用防火罩。

4.16环境管理

4.16.1承包方在发包方现场工作期间,应保持施工区域整洁,自行承担施工区域保洁工作,不允

许对水、空气和土壤等造成污染。

4.16.2承包方必须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不允许在现场使用任何禁用物品,如PCB、石棉等。

4.16.3承包方对现场垃圾、废料必须实行定点分类回收,不得向指定的垃圾、废料回收区域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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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废水、废料,因承包方工作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4.16.4承包方不得在发包方现场任何地点燃烧、填埋垃圾。

4.17事故处理

4.17.1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发包方设备损坏事故时,双方有责任抢救伤

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发包方、

承包方双方共同按照发包方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以查

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发包方有权

对承包方及肇事个人收缴违约金、清退、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4.17.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时,双方应尽力协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集团公司、股份

公司、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的规定由发包方及时统计上报。

4.17.3承包方人员应熟悉发包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

4.18事故、违章管理及处理

4.18.1发生因承包方责任造成人身事故或设备障碍、事故的,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发包方保险范围

以外的损失;设备损坏后,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4.18.2由于承包方责任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承包方按5000~100000元/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

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的,承包方按5-20万元/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

承包方按20-50万元/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4.18.3因承包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的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损坏的设

备设施及消耗的灭火器材,材料的损失。另外,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承包方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10万元(含1万元)之间的,承包方向发包方

支付违约金5万元;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

万元或对应比例。

4.18.4针对其他事故或其他违反发包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参照发包方制定的《承包人安全管理标

准》或签订的合同安健环协议中《承包人违约金标准》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管理

和拒交缴违约金的,发包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

4.18.5发包方发现承包方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习惯性违章、

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有权处以缴纳违约金、辞退等处理,违约金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缴纳,未

缴纳者,发包方有权在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4.18.6因承包方违反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八十条

硬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或因承包方主要责任导致发包方受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考核的,承包方应承担发包方受到的所有考核金额。

4.18.7因承包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法律、

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或因承包方主要责任导致发包方受到行业、当地政府金额处罚时,承包

方应承担发包方受到的所有处罚金额及相关法律责任。

4.19保密条款

承包方对属于发包方的技术资料及管理文件仅限于本项目使用,项目结束后必须全部归还发包

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其它约定

5.1安全生产费用

第25页共41页

本项目合同价款总额中包含了占合同总额约2.5%的安全生产费用。该费用的支付按《中山市建

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该项费用的投入由发包人的工程师核实,经

核实投入不够的在结算时扣除。

5.2安全风险抵押金

5.2.1本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按照工程项目合同总价的比例为:100

万元以下为6%;100-200万元为5%;200-500万元为4%;500万元以上为3%,作为承包方履行施工安全

责任的保证金。

5.2.2承包方应承诺安全风险抵押金可做如下处理:

5.2.2.1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

5.2.2.2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起,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

5.2.2.3由于承包人责任而造成火灾事故或主设备停运事故一起,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

5.2.2.4由于承包人责任而造成机组负荷降低或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30%。

5.2.2.5对发包方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内容没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有一次支付违约金

200-2000元,拒不整改的每有一次支付违约金3000-5000元,以致酿成事故的,根据后果严肃处理。

5.2.2.6由于承包人责任发生违章或安健环事件被发包方通报者,根据发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包

方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建议进行如下扣罚:发生1次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10%,发生2次累计扣除全

部预留保证金的30%,发生3次累计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60%,发生4次累计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

5.2.2.7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发包方《承包人安全管理》标准中发包工

程安全管理细则的有关条款对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对承包人作出评价。

5.2.3发包方收缴承包人违约金额可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5.2.4任何情况下,不能因为承包人已预留、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证金而免除其应负的安全责

任。

5.2.5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部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发包方合同管理部

门按安全生产管理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执行扣除,工程项目施工完

成后,由发包方合同管理部门对承包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总体结算,未被扣除的预留保证金应

自动退还给承包人。

5.3在本安健环协议书条款中未尽款项,即按国家或电力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定为依据。

5.4本安健环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

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后终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

责任。

承包人违约金标准

本明细表未包括所有安健环违章,如有违反本规定以外的其它不符合安健环要求的,视其性质

轻重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不仅限于此)。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一、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行为

第26页共41页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1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2000-100000 /人
2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2000-100000 /次
3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2000-100000 /次
4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 30000-100000 /人
5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000-50000 /次
6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2000-50000 /人
7 发现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2000-50000 /次
8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活动时,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2000-50000 /次
9 发现私自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2000-50000 /次
二、违反“两票”规定行为
10 操作时不按要求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工具不合格。 2000 /次
11 装挂地线前不验电、或不合格的验电器。 5000 /次
12 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设备上工作。 5000-10000 /次
13 未按要求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应悬挂的标示牌漏挂或错挂。 300 /次
14 实际装设的安全围栏把不应包括的设备(例如未停电设备)包括进去。 500 /次
15 在规定加锁处漏加锁。 200 /次
16 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或无票作业或实际作业内容与工作票内容无关。 2000-30000 /次
17 检修人员擅自扩大检修工作范围,到临近带电设备(线路)上去工作或超越《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中规定部位的安全距离内工作。 2000 /次
18 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未按工作票要求执行安全措施,或工作票安全措施不符合规程要求,设备、系统未有效隔离,影响人身、设备安全。 500-30000 /张
19 没有落实或采取有效的防走错间隔措施的。 500-30000 /次
20 没有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而开工的。 1000 /次
21 没有办理外包工程开工许可证。 2000 /次
22 生产现场施工作业未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的。 500 /次
23 工作许可手续未完成,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 500 /次
24 高风险作业未执行审核审批手续。 1000-10000 /次
25 高风险作业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或上级管理单位督查通报。 2000-10000 /次
26 高风险作业未开站班会,或每日站班会安全技术交底未执行“三讲一落实”(讲任务、 1000-10000 /次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26 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或被上级管理单位督查通报。 1000-10000 /次
27 未按规定执行工作间断及转移等有关手续,随意在检修结束前将设备试运或试加工作电压或合闸送电。 2000 /次
28 工作人员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擅自进入工作地点。 1000 /次
29 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 1000 /次
30 工作负责人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未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000 /次
31 工作负责人因故短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胜任人员临时负责工作,离开前未将工作现场向临时负责人交待清楚且未告诉工作班人员。 1000 /次
32 工作票不合格。包括不按《安规》和集团标准票要求填写工作票、涂改等。 1000 /张
33 专职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 200 /次
34 工作负责人不清楚工作班人员在现场人数或分布地点。 200 /次
35 工作负责人不清楚工作中安全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情况。 200 /次
36 工作负责人当日开工前未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500 /次
37 工作负责人未在当日开工前检查安全措施。 200 /次
38 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单位或工作负责人姓名。 200 /人
39 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的内容或工作区域。 500 /人
40 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工作负责人交代的内容)。 1000 /人
41 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及时纠正工作人员违章行为。 1000 /次
42 每日收工未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通道。次日复工未经值班员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重新检查安全措施。 500 /次
43 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同时持有两张及以上的有效工作票。 500 /张
44 外包工作的检修工作票未按规定附上“安全隔离示意图”。 500 /次
45 工作票到期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工作票到期不及时终结手续。 500 /张
46 施工、检修作业现场未装设临时围栏。 500 /次
47 施工、检修作业现场没有作业面标识,或在需要设警告牌的区域没有设警告牌。 500 /次
48 由于改变工作环境或条件,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擅自变更隔离措施。 2000 /次
49 工作票结束后,未及时拆除棚架等安全措施和回收安全标识牌就办理终结手续。 500 /次
50 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区和特殊作业,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批和安全施工工作业票的办理,并认真执行,未做到。 1000 /次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定----1、高空作业违章行为
51 发生高空坠物事件。 2000 /次
52 高空作业(1.5米以上),不采取安全措施(脚手架、吊架、吊篮、安全网、安全带 5000 /次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52 等),冒险作业。 5000 /次
53 上下或多层交叉作业,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及损坏设备。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加倍处罚。 3000-10000 /次
54 在屋顶或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空作业,临空作业的一面未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2000 /次
55 在栏杆上、管道上或架构的横梁上未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站立或行走。 5000-30000 /次
56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物品。 5000 /次
57 进行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工作时不做安全隔离措施或地面周围未隔离,拆卸的螺丝等零配件及工器具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掉落的。 5000 /次
58 高处作业(超过1.5米)不系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不是五点受力式、双挂双用、高挂低用等规定),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或未经过定期检验就使用。 5000-30000 /次
59 将楼板平台的孔洞或电缆沟、地沟盖板掀开,在孔洞周围未装设遮栏和设置警告标志;将栏杆割开后未装设临时牢固的栏杆。 2000 /次
60 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2000 /次
61 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安全措施。 2000 /次
62 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和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应为600左右),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等)。 3000 /次
63 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专人监护。 2000 /人
64 脚手架未检验或没按规定检验合格即使用。(搭设脚手架、门架的工作平台、走道等,不按规定敷设大小横杆、立杆、剪刀撑,不满铺脚手板并设挡脚板及1.2米高的围栏,脚手板绑扎不牢,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走道板上不得堆放杂物。在搭拆过程中未设专人监护等)。 5000-10000 /项
65 在脚手架上移动,高度超过1.5米没系安全带。 5000 /人
66 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设备和机具。 2000 /项
67 移动脚手架时,架子上有人。 2000 /人
68 在应使用速差自控器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速差自控器。 5000-10000 /次
69 风险高的施工作业、应使用安全网的区域但没有使用安全网的。 5000-10000 /次
70 登高工作时不穿防滑鞋。 1000 /人
71 现场无故翻越高处的栏杆、围栏等。 5000 /人·次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定----2、起重作业违章行为
72 起重机械工作性能良好,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完好,电气和控制系统可靠,安全保(防)护装置、联(闭)锁装置功能正常。违者 500 /项
73 起重作业时货物码放符合安全要求。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同脚手架结构相连,堆放的材料不得超过计算载重。违者 500 /项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74 利用设备管道、桥架等作固定点起吊设备和材料。 2000 /项
75 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起重设备(起重机械、钢丝绳、起吊机具等)。 1000-10000 /项
76 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在起吊设备下有人行走或站立,没有拉隔离围带。 3000 /项
77 未建立健全起重安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检验。 500 /项
78 起重指挥人员没穿反光服。 2000 /项
79 进行起重作业时无人指挥或多人盲目指挥。 2000-10000 /次
80 起吊作业现场没有进行安全隔离,或没有设置监护人。 2000-10000 /项
81 利用起重设备吊运工作人员。 30000 /次
82 未经许可,工作人员擅自拆除起重机械的保护或限位装置。 30000 /次
83 在起重机、勾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区域逗留、休息。 2000-10000 /人
84 其他违反起重规章制度的行为。 2000-10000 /项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定----3、焊接作业违章行为
85 电焊机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接线端子屏蔽罩齐全。违者 500 /项
86 电焊机接线规范,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地(零),一、二次绕组及绕组与外壳间绝缘良好,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线接头不超过三个。违者 500 /项
87 进行烧焊作业,未做好防止火星飞溅措施;未垫防火布(或接渣盘)防焊渣掉落等可靠的防火措施。 2000 /次
88 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未有效接地或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 500 /次
89 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垂直固定放置、没有回火阀、没有压力表、压力表坏、套管用铁丝绑扎、气瓶在太阳下暴晒),两者的距离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不少于10米;使用的气管不合格(鼓包、龟裂、漏气、颜色不符合规定等)。 500 /项
90 电焊机使用管理、检查试验制度完善,检查维护责任落实,编号统一、清晰。违者 500 /项
91 不正确搬运气瓶。 500 /项
92 焊接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00 /人
93 其他违反焊接规定的行为。 500-5000 /次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定----4、有限空间作业违章行为
94 进入有限空间未落实审批制度,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0000 /次
95 有限空间作业没有专人监护或专职监护人员中途撤离现场,且未指定临时监护人造成监护真空,未落实防火及逃生等措施。 5000-30000 /次
96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要先测定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等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入。违者 5000-30000 /次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97 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进行通风换气,并保证气体浓度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进行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工作应强力通风,符合安全要求和消防规定方可工作。违者 5000 /次
98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的电气工具,装设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进行焊接工作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违者 500-5000 /次
9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安全照明。 2000-10000 /项
100 在金属容器内、设备内等受限空间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 30000 /项
101 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0000 /次
102 有限空间内作业未设置急救设备。 2000 /次
103 有限空间内作业未履行进出登记或登记不完整。 500 /人
104 未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没有经审批,或有预案但作业前没有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 10000 /项
105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不适用或不完善的。 10000 /项
106 其他违反有限空间作业规定的。 2000-5000 /次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定----5、电气作业违章行为
107 从事相关电气作业,没有对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 2000-10000 /人
108 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施工、拆接、剪割、锯割。 5000-30000 /次
109 临时用电不按规定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擅自拉设施工临时用电。 300-30000 /次
110 临时用电导线架空高度满足要求: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指最大弧垂);原则上不允许地面敷设,若采取地面敷设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违者 500 /项
111 临时电源不得将电线头勾挂在刀闸、开关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使用的插头、开关、保护设备等不符合要求。 500-10000 /项
112 临时施工电源没有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500 /次
113 临时检修电源没有漏电保护开关、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使用外壳已破损的刀闸、不使用电源插头,乱接乱拉低压线路。 500 /次
114 建立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台账,统一编号,专人专柜对号保管,定期试验。使用人员掌握使用方法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违者 500 /项
115 现场使用的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等设备满足安规要求。 500 /项
116 未按要求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或合格证过期、无合格证等。 500-10000 /次
117 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线应选用足够截面的多股线,箱门完好,开关外壳、消弧罩齐全,引入、引出电缆孔洞封堵严密,室外电源箱防雨设施良好。违者 500 /项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118 电源箱导线敷设符合规定,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漏电保护装置配置合理、动作可靠,各路配线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容量符合规程要求,无铜丝等其他物质代替熔丝现象。违者 500 /项
119 电源箱保护接地、接零系统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插座相线、中性线布置符合规定,接线端子标志清楚。违者 500 /项
120 临时用电电源线路敷设符合规程要求,不得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不得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或不加绝缘子捆绑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影响通行或带来用电安全隐患。 1000-10000 /项
121 户外临时用电设备没有有效的防漏水、防水淹措施的。 2000-30000 /次
122 更换保险丝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 1000 /次
123 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500 /人
124 使用磨光机、砂轮机等电动工具时不按规定戴防护面罩。 500 /人
125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 500 /人
126 施工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如勾搭电源、乱拉乱接、电源线过道无保护、不按规定使用保险丝、开关插头残破、接头无包扎、一开关接多个负荷等。 2000 /项
127 其他违反电气作业规定的。 500-5000 /项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定----6、防爆安全违章行为
128 氨水站、调压站室、制(储)氢站(室)制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其防爆安全装置齐全,设备设施和作业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有关管道系统及阀门严密。违者 2000 /项
129 在易爆场所或设备设施及系统上作业,要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保持与运行系统的有效隔离,并落实防爆安全措施。违者 2000 /项
130 现场承压设备及管道系统经过定期检验合格,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材质符合安全要求,承压能力满足系统运行工况。违者 500 /项
131 高压气瓶无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色标、色环清晰,安全装置良好,存放符合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规定。违者 500 /项
132 蓄电池室、柴油发电机油罐室、特种材料库等重点场所使用防爆型照明和通风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爆工具和消防设施。违者 500 /项
133 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分类隔离堆放,并挂设警示牌。违者 500~1000 /项
134 爆炸危险区域未使用防爆工器具。 2000-10000 /次
135 其他违反防爆工作规定的。 500-5000 /项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定----7、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违章行为
136 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采取防止误启动设备的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无工作人员还在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工作就启动设备。 3000 /项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137 管道、电缆架等未合理放置、固定。 500 /项
138 机械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未装设防护罩,且没有必要的闭锁装置。 200 /项
139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带手套或用抹布缠在手上,在裸露的球轮、齿轮、链条、钢绳、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5000 /项
140 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检修或调整,或其他会造成人身伤亡的活动。 10000 /次
141 在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30000 /次
142 高处临边堆放物件时,未堆放平稳、未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高处场所的余料、废弃物、拆卸的物件未及时清理。 30000 /次
143 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了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且阻塞通道,施工用料未随用随吊。 10000 /次
144 其他造成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的违章行为。 500-5000 /项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145 不按规定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000 /次
146 在重点防火部位或禁止动火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手续或一级动火区办理了二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现场无人监护。 30000 /次
147 动火作业没有按照要求测量可燃性、易爆气体或粉尘浓度。 30000 /次
148 动火作业前未清理可燃物,或未配备消防器材、没按要求落实消防配套措施的。 10000 /次
149 擅自在带压、带电的设备设施上进行焊接作业。 30000 /次
150 损坏(撞坏)消防水系统或设施,导致停水维护,给生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影响。 1500-5000 /次
151 非火警情况下,不按规定办理申请,擅自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或紧急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后不及时通知消防队进行补充。 2000 /次
152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消防水。 2000 /次
153 未经批准,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2000 /次
154 材料、机具、车辆、包装箱等未合理放置,堵塞消防通道的。 2000-5000 /次
155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违者 500 /项
156 在有易燃物附近作业时没有做好隔离措施。 1000 /次
157 未经批准,任意在梁柱等钢构架上施焊动火,在地面、墙面开洞。 1000 /次
158 随意损坏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等。 2000 /项
159 严禁流动吸烟,生产现场禁止吸烟(指定吸烟点除外),发现处罚。 2000在危险易燃易爆区域吸烟加倍。 /次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160 吸烟必须在吸烟点半径2米范围内,烟头必须熄灭后扔进铁制收集桶内。发现一个烟蒂未整丢入收集桶内。 500 /个
161 严禁流动吸烟,生产现场禁止吸烟。生产现场每发现一个烟蒂,对区域管理部门、单位处罚。 500在危险易燃易爆区域发现加倍 /个
162 生产现场擅自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特别是汽油)。 500 /次
163 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合格。违者 300 /项
164 拒绝或不服从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300-5000 /次
165 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气瓶、油品、药品等)保管、运输、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1000 /次
166 抽检移动消防器材不合格。 500 /件
167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500-5000 /次
五、违反职业健康安全规定
168 进入高噪音区域没佩戴护耳器(耳塞、耳罩等等),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100 /人
169 多尘作业没佩戴防护罩。 100 /人
170 在进行强光作业(例如,电焊等)时,没佩戴护目镜。 100 /人
171 饭堂工作人员在食物附近工作时,没佩戴口罩(含未正确佩戴)。 100 /人
172 用饮料瓶装油漆、天那水等化工液体。 100 /人
173 没按要求使用PPE。 100-2000 /人
六、违反环保安全规定
174 拆卸、安装保温材料未做好防护措施的。 1000 /次
175 废置的危险品(包括废油)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 1000 /次
176 承包人购买的油漆涂料使用完毕的包装空桶等固体危废未按照相关要求处理,随意丢放。 1000 /次
177 现场漏油、漏化学物质,不及时清理干净或未采取有效的防漏措施。 500 /处
178 办公室或检修现场废弃物未分类、未按规定定置堆放的。 500 /处
179 现场严禁乱扔废油纱布/手套、废纸板、废塑料、饭盒等,不得在现场焚烧、填埋垃圾,违者 300 /次
180 没有将工业废料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堆放到指定的堆放点。基础开挖、冲孔施工等土方及泥浆应未及时清运。 300 /次
181 施工或检修作业产生的垃圾随意丢放的或未堆放至垃圾池随意放置在垃圾池外的。 500 /次
182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 200 /次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183 现场使用危险化学品没有粘贴MSDS(即危险化学品使用说明书)。 200 /次
184 没按规定将空调温度调制在26℃以上的。 100 /处
185 其他违反环保规定的。 500-5000 /次
七、违反劳动保护规定行为
186 工作人员没有接受安健环知识培训和考试,擅自进入现场作业。 2000 /人
187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或佩戴安全帽不规范。 1000 /人
188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如未穿棉质工作服、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等),未佩戴出入证或工作证或未经人脸识别授权。 1000 /次
189 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 2000 /人
190 女工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未将长发盘在帽内。 200 /人
191 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如穿汗衫、短裤、拖鞋等。 100 /人
192 作业时没有按要求佩戴PPE(比如护目镜、口罩、防护服、手套、救生衣、鞋等)。 200 /人
193 其他违反劳动规定保护的行为。 500-5000 /次
八、违反文明卫生规定行为
194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管理严重滞后不服从管理。 2000 /处
195 对已安装好的设备外护(包括管道)及已装修好的墙壁、地面、楼面、顶棚造成的污染、损坏,由造成污染、损坏的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清理和修复,并另处 500-5000 /处
196 施工现场超高堆放物料,或未整齐稳固堆放物料。 10000 /次
197 现场加工或临时存放可能移动的结构及设备时,场地不平整坚实,或未落实可靠的防移动和防倾覆措施。 10000 /次
198 施工现场作业工作点,每日一清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工作面(班组及现场)每周一次大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谁施工谁清理)。违者 200~300 /处
199 施工场地、道路排水系统应保护畅通,如排水沟道被挖断或堵塞,应及时处理,超过12小时不处理者。 500 /处
200 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随意占用通道。 1000 /处
201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 5000 /次
202 厂区内绿化区域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受污染、开挖的草坪未及时修复。 500 /处
203 厂区道路、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不规则临建、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违者 200 /处
204 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照明良好、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或预留孔洞盖板或栏杆整齐完好,无垃圾、杂物、无“七漏”现象。违者 200 /处
205 现场卫生间干净、设施完好,专用清洁工具存放整洁有序。违者 500 /处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206 检修和作业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污迹、无水、无灰)和“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每天收工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者 200 /处
207 厂区内各类建筑物及门窗玻璃未定期检查、维护,或人为损坏门窗玻璃等,除及时恢复外,另处罚 200 /处
208 现场施工地面保护一律要求使用橡胶垫,没做好保护措施,将地面损坏(如在地面、路面上拌水泥、调漆、动火、切割或造成地面划伤等),除及时修复外,另处罚 2000 /次
209 人为损坏标志牌或丢失标志牌,除按原价赔偿外,另处罚 200 /块
210 未做好检修设备解体管理工作(需封闭的部件及管道封闭,需包扎的部件包扎,解体设备与部套之间的位置应做好标记)。 200 /处
211 检修及施工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恢复现场环境。 500 /次
212 生产现场及班组、办公室、职工食堂等场所不符合班组建设管理标准中定置管理要求。 500 /次
213 其它不符合中山热电公司管理标准体系要求和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500~2000 /次
九、车辆伤害事故(厂内)
214 发生厂内外交通事故和违章的(包括厂内不按道路限速标识形式的)。 500-3000 /次
215 现场的机动车辆装运物件应垫平稳、捆牢、不得超载,且禁止在厂房内行驶,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违者 500 /车
216 现场不得使用带病的机动车辆。违者 300 /车
217 施工现场严禁进入摩托车。违者 200 /车
218 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等)禁止在厂房内、设备间行驶,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违者 300 /车
219 各种车辆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1000 /人·次
220 其他违反道路交通或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500-3000 /次
十、其他违规行为
221 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分包未经中山热电公司审批同意的。 30000-50000 /次
222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30000 /次
223 未及时落实上级政府、广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提出的即时安全工作要求及反事故措施。 500-30000 /次
224 偷窃电厂设备、剩余材料、废品、工具。并根据情况移交公安机关。 2000 /次
225 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使用或动用运行设备。 1500 /次
226 损坏楼梯、走道、栏杆不及时恢复。 500 /次
227 在施工现场必须遵章守纪,不准打闹,追逐或睡觉。 1000 /人
228 在水面作业施工未穿救生衣。 500 /人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229 抽查发现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而不报的。 500 /处
230 工作人员酒后进入现场作业。 2000 /人·次
231 转借证件给他人、伪造证件进入厂区或生产区域的。 2000 /人
232 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授权就充当工作票、操作票三种人的。 5000 /人
233 施工现场未按合同约定配置专职安全员。 2000 /人·次
234 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 500~100000 /次
235 安健环标志或设施不完善。 300 /处
236 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的区域使用无线通讯器材。 2000 /次
237 对于应该常关的门,人员出入后没关好门的。 300 /次
238 夜间作业应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灯光设施充足。违者 500 /人·次
239 施工无方案、方案未经“编审批”手续或施工方案中无安健环风险分析和措施,没有组织安健环技术交底,安健环技术交底不作记录,或无方案强行施工。 1000-30000 /次
240 施工方案中风险辨识不全,未分析出施工作业涉及的全部安全风险,也未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且会产生下列事故类型的隐患(高坠、触电、起重伤害、中毒窒息、防火防爆、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 1000-30000 /次
241 未按施工方案规定开展作业,或擅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 30000 /次
242 负责监护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者。 2000 /次
243 承包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台帐,班组应有安全活动记录,如台账、记录缺失 500 /次
244 施工作业人员年龄超过60岁或者未满16周岁,个人勒令退场,并对所在单位处罚。 500 /人·次
245 外来人员违反“经相关部门许可和有关人员陪同才可进入生产区域”的规定。 500 /人
246 公司公布的安健环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200-10000 /项
247 现场工具柜、电焊机、气瓶、棚架、保温旧料、油漆、废料、拆装品等不按中山热电公司要求定置,或经提出后仍不整改的。 300 /次
248 拒绝或不服从安监、消防、保卫等人员的监督、检查。 2000 /人
249 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300~3000 /项
250 承包人散料运输车在电厂厂区途经路线漏灰、漏渣等,负责清扫干净,并扣款 300 /次
251 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能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发生伤人、损坏建筑物、损坏设备、设施等事故,则造成事故的单位要负相应的经济责任。 5000 /次
252 施工现场“三违”制止不力,发生重复性违章行为。 2000 /人
253 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000 /人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254 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不按规定处罚的。 1000 /次
255 承包人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搞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责令辞退或交公安机关。 2000 /次
256 承包人工作人员在租借的生活区域发生违反中山热电公司制度或双方安全管理协议的行为。 2000-20000 /次
257 承包人需提供人员专业资格备案,承包人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虚假资质。发现后 1000 /人
258 承包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到位(不参加现场考勤,未事实履行职责),或未经同意更换主要工作人员。 300 /人·天
259 末按要求设置组织机构。 10000 /次
260 每少配置一岗位罚款 10000 /人
261 项目部技术人员资格证件过期。 200 /人·月
262 项目部全体人员按要求统一工作服,按要求办理工作证件(出入证),未办理 200 /人·次
263 项目部员工末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超期一个月后,每延期一月 1000 /人
264 班组管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五大员)。 200 /次
265 承包人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公司形象的。 1000 /次
266 承包人人员的的工作服着装标识不统一的。 100 /人
267 在责任范围内,不按时执行发包人安排的检修维护消缺工作。 200~1000 /次
268 承包人抢修消缺因资源投入或管理不善等原因未及时完成、延误工期的。 200~1000 /项
269 承包人不按要求报送发包人要求的各类检修维护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记录报表等。 500 /次
270 承包人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 500~5000 /次
271 承包人不如实记录设备检修、消缺、维护的实际情况,记录弄虚作假。 2000~30000 /次
272 发包人发生应急事件,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不限于合同范围) 500~2000 /次
273 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归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 2000 /次
274 承包人负责人员缺席或未准时参加发包人要求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专业会、事故调查会。 500 /次
275 承包人工作人员办公室未达到“五净”、“五整齐”,检修工作间和库房的定置不符合一流标准的。 200~2000 /次
276 合同要求承包人准备的消耗材料应齐全,每缺一项。 200 /项
277 承包人因自备工器具或消耗性材料的准备不足导致检修延误。 500~2000 /次
278 承包人未能做好每天的设备巡视记录、检修维护消缺记录。 500 /天
279 承包人使用随机备件、备品备件出现人为损坏或浪费。 按发包人购买价的100%赔偿

第38页共41页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280 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与投标时计划用于检修维护的种类、数量等不相符。 100~2000 /台
281 借用发包人专用工器具损坏的。 承包人能修复的处罚200元/项,损坏严重的按100%的购买价赔偿
282 承包人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 200~500 /次
283 承包人人员对设备巡检不到位,经分析确认为定点漏检,或由此造成设备缺陷、事故扩大。 200~2000 /次
284 区域设备完好率低于95%、不及时维护的。 500 /降低1%
285 维护设备修后不满足投运、使用的。 200~1000 /处
286 对管辖设备不坚持进行保洁,设备、管道、表计箱柜等未做到物见本色,检修后的设备油漆未及时恢复者。 100 /台·天
287 在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涂乱画等。 100 /处
288 不经发包人批准在设备、结构、建筑物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 500~1000 /处
289 管辖区域内下水道、水沟等堵塞而无人管理。 500~1000 /处
290 使用不符合专业标准的工器具、测量仪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耗性材料。 500~2000 /项或台
291 承包人提交的检修、测量记录报表不真实、不及时或不完整。 500 /项
292 备件材料未经验收私自使用,未造成后果的。 2000 /项
293 设备检修回装记录不完整或不进行测量、检验造成后果的 2000 /次
294 每月统计的各专业设备消缺率未达到85%。 每降低1%为2000元或1项工作不不满足要求扣200元
295 未按要求,定时开展设备维护保养等定期工作。 2000 /项
296 设备给油脂不符合标准要求。 1000 /台
297 不执行安健环整改通知单或安全检查整改项,或不按期整改的。 300~1000 /项
298 未做到检修维护作业现场道路宽畅、物件放置有序。 300~800 /处
299 因承包人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导致机组出现非计划停运或热网供热中断。 承包人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另行给予经济处罚:非计划停运或热网用户支管供热中断扣5~10万元/次,热网主管网供热中断扣10~20万元/次,上述事件累计超过2次发包人可即时终止合同。

第39页共41页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300 承包人不及时报告、处理现场异常(按发包人的异常标准)。 200~500 /次
301 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程、安全通报和安全管理文件,或组织涣散、学习弄虚作假。 500~1000 /次
302 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管辖设备的C类障碍。 3000~10000 /次
303 承包人管辖范围内消防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和工器具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整改、乃至影响使用(并不限于供管辖区域内使用的情况)。 500~2000元/项,扩大火灾事故的按相应责任考核。
304 在厂区范围内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故。 5000 /次
305 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 1000~5000 /次(事故责任另计)。
306 不执行发包人有关防台风、防洪等应急管理制度、临时方案,或组织不力。(不限于合同范围内) 1000~5000 /次
307 使用未经设备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批准的自制工具。 500 /次
308 承包人不落实发包人提出的反事故措施。 300~1000 /项
309 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的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 1000~3000 /次
310 承包人专职安全员不实际履行职责,不参加发包人要求的安全会议、安全工作汇报等,不服从发包人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调度。 200~1000 /次
311 发生设备系统的重大及以上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能追溯为本合同期内相关责任的仍不能免除责任) 按事故调查的定性责任考核,严重者发包人可终止合同。
312 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一般性设备事故。 5000~20000 /次
313 因承包人检修质量原因在2个月内发生重复性缺陷或其他缺陷。 500~2000 /项
314 因承包人责任发生密封点渗点、漏点。 300~1000 /处
315 主要设备检修维护质量管理目标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未到达相关要求。 2000~50000 元/项
316 因承包人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使设备系统或机组出力受阻。(铭牌出力低于95%) 2000~10000 /项
317 机组临修、备用设备系统大修等未达到一次启动成功。 整机50000 /次
318 由于承包人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违反发包人执行的检修规程、运行规程、作业文件包而造成设备投运后不符合要求导致停运返修。 2000~5000 /台·次
319 不执行发包人检修质量验收制度。 500~2000 /项
320 检修后设备系统性能参数达不到发包人确定的验收标准。 1000~3000 /项·台
321 不执行三级验收情况。 500 /次
322 对设备、设施的异常障碍分析,缺失。 500 /次
序号 考核内容 违约金额(元) 备注
323 安排人员时应按照检修工期制定检修计划,得到发包人确认后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如发生检修范围扩大、人员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 2000~50000 /次
324 承包人消缺后不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和点检员验收。不告知缺陷的原因、处理的方法。 1000 /项
325 紧急抢修速度响应不及时,值班人员接到处理缺陷电话后响应不及时(15分钟不到达现场)。 1000 /次
326 承包人工作人员违反发包人借住区域管理规定或违反承包人宿舍借住《安全管理协议》。 1000~20000 /次

注1:以上违约金额如与其它标准有冲突,按发布日期迟者为准;

注2:承包人违章,除需支付以上违约金额外,负有管理责任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注3:“违约金缴纳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违约单位,一份检查部门登记留存,一份送项目合同管理分部执

行。

注4:各单位接到违约金缴纳通知书金额发包人将从合同进度款中扣除。

发包人: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承包人: (成交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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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反渗透膜清洗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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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技术规范2

1.1总则3

1.2项目名称3

1.3运行条件3

1.4技术规范5

1.5采购药剂技术要求6

1.6投标要求7

1.7试验考核7

1.8供货要求及验收标准7

1.9质量和违约责任8

二、供货范围9

2.1一般要求9

2.2供货清单9

2.3供货要求9

2.4差异表9

三、药剂和技术资料的交付及交付进度10

3.1小型试验、方案及药剂10

3.2技术资料交付10

3.3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1

四、技术服务与联络11

4.1投标方技术服务11

4.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11

4.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2

五、性能验收12

5.1要求12

5.2标准和方法12

5.3方式13

5.4结果的确认13

六、其它13

一、技术规范

1.总则

1.1.1.1本规范书适用于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反渗透膜清洗服务项目。

1.1.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1.3如果投标方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在专门的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如果投标方没有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即使投标文件作出未响应本规范书的相关陈述,招标方依然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响应本规范书的要求,本规范标注★的为不可偏离项。

1.1.1.4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方开始制造或采购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1.1.1.5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要求的标准执行。

1.1.1.6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内三家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反渗透膜清洗业绩。

1.1.1.7所供货化学品产品如是代理产品需要提供生产厂资质、出厂检测报告、授权书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1.1.1.8投标方应负责药剂出厂质量检验、现场膜清洗配套技术服务,包括化学清洗药剂、人工、设备、配药、分析化验、膜清洗后的检查验收评定。同时向招标方及时提供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并负责招标方人员的培训。

1.1.1.9投标方应完全免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定期到招标方现场对膜清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保证招标方能安全经济使用。

2.项目名称

2.1.1.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反渗透膜清洗服务项目。

3.运行条件

1.3.1项目规模及概况

本项目为3*460MW级(F级改进型,燃机型号为M701F4)热电联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具体为改进型的高效一拖一双轴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每套机组包括一台低NOx燃气轮机、一台燃机发电机、一台蒸汽轮机、一台汽机发电机、一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本项目按热电联产,以热定电方式运行。在热负荷较低时,机组需要参与调峰。

1.3.2原水水质

取样日期: 2025年 06月 24日 分析日期: 2025年 06月 24-25日
分析项目 单位 结果 分析项目 单位 结果
阳离子 钠离子 mg/L 1.95 酸碱度 甲基橙碱度 mmol/L 1.53
钙离子 mg/L 36.4 酚酞碱度 mmol/L 0
镁离子 mg/L 3.48 pH值 / 7.6
全铁 mg/L 1.526 其他 外观 / 浑浊
阴离子 碳酸氢根 mg/L 99.33 电导率(25℃) us/cm 220
碳酸根 mg/L 0 浊度 NTU 133
氢氧根 mg/L 0 游离二氧化碳 mg/L 1.32
氯离子 mg/L 22 总固体 mg/L 306.7
磷酸根 mg/L 0.77 溶解性固体 mg/L 137.5
硬度 总硬度 mmol/L 1.055 悬浮性固体 mg/L 169.2
碳酸盐硬度 mmol/L 1.055 化学耗氧量COD mg/L 18
非碳酸盐硬度 mmol/L 0 总有机碳TOC mg/L -
负硬度 mmol/L 0.475 二氧化硅 mg/L 6.98
取样日期: 2025年 09月22日 分析日期: 2025 年 09月 22 -23日
分析项目 单位 结果 分析项目 单位 结果
阳离子 钠离子 mg/L 3.42 酸碱度 甲基橙碱度 mmol/L 2.5
钙离子 mg/L 38.6 酚酞碱度 mmol/L 0
镁离子 mg/L 13.32 pH值 / 7.8
全铁 mg/L 0.361 其他 外观 /
阴离子 碳酸氢根 mg/L 152.5 电导率(25℃) us/cm 283.7
碳酸根 mg/L 0 浊度 NTU 24.8
氢氧根 mg/L 0 游离二氧化碳 mg/L 2.2
氯离子 mg/L 15 总固体 mg/L 234.4
磷酸根 mg/L 0.63 溶解性固体 mg/L 190.8
硬度 总硬度 mmol/L 1.52 悬浮性固体 mg/L 43.6
碳酸盐硬度 mmol/L 1.52 化学耗氧量COD mg/L 7
非碳酸盐硬度 mmol/L 0 总有机碳TOC mg/L -
负硬度 mmol/L 0.98 二氧化硅 mg/L 7.23

1.3.3招标药剂种类

本次招标为反渗透膜清洗服务,包括提供化学清洗药剂和现场膜清洗配套技术服务。

4.技术规范

1.4.1投标方应提供所推荐产品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材料,证明药剂使用符合技术指标和环保要求;并应提供以往使用厂家的水质分析报告,以供招标方考察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后水质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1.4.2投标方中标后,应负责对技术性能、特性、检验标准、检验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一切涉及所供药剂的问题作详尽解释,提供解决方法,并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文件。

1.4.3该方案加药药品不造成设备损坏,不造成环境污染。因药品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造成环境污染,投标方应承诺负担全部责任,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停止使用该药品。

5.采购技术要求

1.5.1反渗透系统化学清洗的相关设备规格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反渗透装置 膜元件海德能RPOC10,每套43列,一、二段排列比:28:15,258支膜,Q=204m3/h,
化学清洗系统 1箱1泵1过滤器(箱容积:10m3,材料:钢衬胶;反渗透化学清洗泵 Q=216m3/h,P=0.30Mpa)

1.5.2反渗透系统化学清洗的基本要求

1.5.2.1采用在线清洗,3套反渗透装置,每套有两段共43只反渗透膜,产水量204吨/小时。

1.5.2.2要求供货厂家做好配套技术服务,包括化学清洗药剂、人工、设备、配药、分析化验、膜清洗后的检查验收评定。

1.5.2.3清洗药剂不造成环境污染,废水能满足本厂工业废水系统处理要求。

1.5.3化学清洗药剂供货要求

1.5.3.1供货方必须提供化学品的MSDS及原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使用完的化学清洗药剂空桶由供货方负责回收处理。

1.5.3.2药剂包括酸性清洗剂PWTLavasol1;BuckmanBULAB8893;Genesys38。碱性清洗剂PWTLavasol7;BuckmanBULAB8884;Genesol40。单次单套清洗的药剂量为酸性清洗剂10桶(25kg/桶),碱性清洗剂20桶(25kg/桶)共750kg。

6次清洗的药剂量为酸性清洗剂60桶(25kg/桶),碱性清洗剂120桶(25kg/桶)共4500kg。

1.5.4清洗次数:共6次。

1.5.5清洗效果评价

化学清洗后膜元件无沉积物,脱盐率>87%,回收率>75%,一段压差连续运行24小时比清洗前降低20%以上,产水量连续运行24小时比清洗前提高15%以上。并提供检测报告。

6.投标要求

1.1.6.1本次招标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运行期间化学药剂费用包干形式,包括:提供药剂、现场服务、桶装药剂及药罐药剂的卸药、药剂空桶及药箱等包装物回收及投标方为了提高运行可靠性所增加的设备系统等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1.1.6.2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药剂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等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由招标方综合考虑,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方中标。

1.1.6.3投标方未经招标方许可,不准擅自降低技术要求和标准。

1.1.6.4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和责任:投标方对所提供药剂的整体性能负责,并负责现场调试,并对招标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投标方需长期配合招标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7.试验考核

1.7.1投标方在招标方的监督之下,按其要求的程序进行调试,并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来证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符合本规范书要求。在试验后,对招标方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并监督和指导招标方人员的操作至能够熟练掌握要领和正常使用。

1.7.2试验考核项目

所有仪器设备正常投入使用,测量读数正常稳定,性能参数达到投标文件要求。

1.7.3试验考核方法

1.7.4各仪器的性能考核应相应符合相关国标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1.7.5在质保期内发现的非人为缺陷,都可视为是投标方的设计或制作不当引起。

8.供货要求及验收标准

1.8.1投标方应具有一定的常规化学药剂储存量,确保即使在生产设备事故、大修等最不利情况下有足量的常规化学药剂供应招标方。

1.8.2投标方每车常规化学药剂均须附有产品出产质量证明文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等级。

1.8.3投标方必须保证按照招标方供货计划按时、按量供应合格的常规化学药剂,保证在接到招标方供货需求之后48小时内送货到厂。

1.8.4验收标准按照本技术规范书中明确的国标和行业标准验收,由招标方化学实验室有资质的化验人员进行抽样化验验收,一旦化验验收不合格,招标方拒绝药品入库,无偿退货,投标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无偿换货直至药品合格,同时承担供货逾期违约责任。

9.质量和违约责任

1.9.1签订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应该秉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或买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交货,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应按该批次货品价款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支付前述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2若卖方提供的货物抽查结果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更换,卖方应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因此造成了逾期交货,卖方还应前款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1.9.3若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要求,经买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7天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买方有权中止合同,拒收不合格货物,并根据损失扣除相应的结算货款。

1.9.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药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发生的纠纷由卖方自行负责;若造成买方损害或损失的,卖方并应赔偿买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害或损失。

1.9.5在买方场所,卖方履行合同应遵守买方对于场所各项管理规定,否则造成买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买方可从应付款中扣除。

1.9.6招标方有权在合同存续期内对投标方进行全过程监督。

1.9.7药剂的质量、数量、使用效果等情况由投标方全权负责,所有投加的药剂必须在有效期内,每批送达药品有效期为一年,禁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任何药剂。

1.9.8投标方在招标方的现场人员,必须遵从招标方规定的有关安全,文明等各种管理制度。

1.9.9合同存续期间,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处理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如果达不到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9.10合同存续期间,出现技术问题或不服从管理或造成事故,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做出相应的惩罚。

1.9.11合同存续期间,投标方工作人员违纪、或玩忽职守或招标方认为其不能胜任工作时,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从速撤换。

二、供货范围

10.一般要求

招标文件中要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产地证明和报告单,如果是进口品牌在国内生产的必须提供相关进口品牌厂家授权证明。

11.供货清单

序号 药剂名称 等级 规格 计划采购量 单位 生产厂家 预计运输次数 备注
1 酸性清洗剂 工业级 液态 1.5 PWT Lavasol 1;Buckman BULAB 8893;Genesys 38。 2 根据现场膜清洗需要供货
2 碱性清洗剂 工业级 液态 3 PWT Lavasol 7;Buckman BULAB 8884;Geneso l40。 2 根据现场膜清洗需要供货

12.供货要求

2.3.1包装

投标方所供药品,均遵照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运输及装卸过程不应有药品外泄。

2.3.2标志

桶装药品均应有独立标签,标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年月、产品编号、有效期等。标签应贴牢,不易脱落。

投标方严格按照招标方技术规范的要求,填写药剂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成分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保证中标后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方案和产品等。如有差异,详列差异表。

13.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

差异表(此表可增减)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内容 条目 内容

三、药剂和技术资料的交付及交付进度

14.小型试验、方案及药剂

1.3.1.1投标前,建议投标方在招标方现场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实验室小型模拟试验工作,投标时提交清洗方案等资料。

1.3.1.2药剂交货应满足招标方安全生产的要求

分批送货,每次送货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实际药剂用量和送药时间。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生产实际,提前做好用药计划;同时投标方应建立快速送货渠道,在生产急需处理药品特殊情况下,投标方应满足1-2天及时送货到现场;由于供货不及时、中断或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由招标人提出要求药剂到达交货地点和时间,若因故变化,招标人应提前48小时向投标方通知。若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送货通知24小时内未作出响应,视为同意招标方通知的送货数量和送货时间。投标方应将药品运至招标方厂区并负责装卸至指定地点,药品运输车入厂区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并由相应部门负责带路。药品运至现场后投标方应负责药桶和其他包装纸箱等包装物的卸药,待药桶和其他包装物药品使用完后,投标方负责药品空桶、空瓶和其他包装纸箱等包装物的清退回收工作,由招标方确认后方可离开。整个过程应符合招标方安健环要求。

15.技术资料交付

3.2.1一般要求

3.2.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3.2.1.2资料内容要详细、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使用要求。

3.2.1.3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3.2.1.4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料如有修改,投标方应在新版中明确标示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

3.2.1.5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部分中所要求的。如招标方需要本部分以外的有关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3.2.1.6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资料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16.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3.1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药剂性能说明、产品主要成分及含量、电力系统内、外业绩等。

3.3.2投标方中标后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3.3.2.1每次送货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2.3.3.2.2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性能参数、特性及使用、维护要求等。

四、技术服务与联络

17.投标方技术服务

4.1.1运行期间,投标方应派出有经验的技术指导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协调及运行监督等工作。

18.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1.4.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

1.4.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1.4.2.3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4.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4.2.5在投标阶段投标人须按下表提供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招标人确认。如果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现场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毕业学校 职称 职务
个人情况 1、工作简历2、相同和相近工程现场工作经历

19.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4.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现场加药清洗、处理质量问题,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等。

4.3.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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