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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7282025CCS00171
项目名称: 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3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顺城南路博悦运动中心东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 3.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 4.开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在网上开标大厅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的澄清等工作。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标准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党政大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坞城南路182号山西创新中心4号楼D47
联系方式: 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女士
电 话: 181********
附件信息:
政务服务热线.pdf
394.9K
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171
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
络维护服务
磋商文件
采购人: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1页共47页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二、总则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九、保密和披露
十、询问和质疑
十一、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标准..................................................................................................25
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文本)
.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
第七部分合同特殊条款
.
第八部分附件
.
第2页共47页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须
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获取电子磋
商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171
2.项目名称: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整
5.采购需求:
5.1、本项目共分为一包: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
商文件。
5.2、服务时间:3年。
5.3、服务地点: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远程电子投标
五、开启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党政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坞城南路182号山西创新中心4号楼D47
联系方式: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81********
邮箱:********@163.com
八、其他
1.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
3.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
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
视为响应无效。
4.开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在网上开标大厅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的澄清
等工作。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第二部分第1.1款 | 项目名称 | 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
| 第二部分第1.2款 | 服务期限 | 3年 |
| 第二部分第1.4款 | 采购预算价 | ********元整,其中政务热线服务********元,政务网络维护服务********元。 |
| 第二部分第1.5款 | 项目属性 | 服务 |
| 第二部分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党政大楼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 |
| 第二章第2.5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坞城南路182号山西创新中心4号楼D47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181******** |
| 第二部分第3条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第二部分二总则第3条 |
| 第二部分第4条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 第二部分第8条 | 澄清及修改 | 详见第二部分三磋商文件第8条 |
| 第二部分第10.2款 | 响应文件 | 经加密后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文件需上传系统)。 |
| 第二部分第10.3款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数量: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日前提交磋商保证金:31000元整(不超过预算金额的1%)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收款单位: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帐号:3519********行号:3********注:须在凭证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 第二部分第11条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
| 第二部分第14条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第二部分第19.5款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详见第二部分六评标程序和要求第19.5款 |
| 第二部分第25条 | 废标的规定 | 详见第二部分六评标程序和要求第25条 |
| 第二部分第28.5款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 |
| 第二部分第28.5款 | 分包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
| 其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总则
1.说明
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1.4采购预算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项目”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
2.3“潜在供应商”指资质符合要求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
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能够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
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如有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8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磋商的服务进行设
计、编制参数要求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联合体投标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合格的项目
5.1合格的服务
供应商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提供服务,维护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5.2合格货物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涉及的技术、设计、配套软
件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
(2)国产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进口的货物必须符合原产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
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
(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和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3合格的工程
供应商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施工,维护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6.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构成
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部分附件。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
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7.3磋商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供应商有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
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次性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
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
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
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3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消息,采购代理机
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
应商密切关注。
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
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
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8.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
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
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
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
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8.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
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
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所有外
文文件均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0.1.1、资质及商务文件
*A、资质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6、无失信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
函;(格式自拟)
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B、商务文件:
1、投标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供应商企业简况;
6、业绩证明;
7、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7.1、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7.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7.3、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7.4、正版软件承诺;(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7.5、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7.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可
不提供)
8、开标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9、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10.1.2、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项目负责人履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
5、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0.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上
传。
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
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开标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
和完整性的响应。
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6.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
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3.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
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以到账为准)
(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1000元整,(不超过预算金额的
1%)作为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帐号:3519********
行号:3********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遵循合同约定。
(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
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4)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或虽已交纳磋商保证
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7)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未成交的供应
商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9)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0.4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条的规定将不予退还磋商保
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5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的价格、购买货物/
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报价要求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磋商内容进行报价(即第
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供应商应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
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全部报价,不允许只对每包中的一项或其中几项进行报价,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6、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的应在开标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备注处注明。
7、采用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8、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完成以前所涉及到的各种费用及各类保险税金及成
交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9、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
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1中小企业的评审要求。
依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晋财购〔2022〕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山
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定经济的通知》以及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执行。
9.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
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5%—20%(工程
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
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
9.5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
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
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9.6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报产品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9.7正版软件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
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9.8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
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
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9.9本项目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具
备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具备资格
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
录》的机构。
9.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
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6%-10%)。
(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
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1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3.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3.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
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
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截止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
网山西分网”。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
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
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
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6.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磋商小组,已经进入的必须退出。
17.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磋商地点按照规定时间开启解密功能。
18.组建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磋商小组组成。
19.初步审核
19.1资格性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
基本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
资格性审查条款详见下表:
|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的证明文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 6 | 无失信承诺函 | 无失信承诺函 |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
19.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条款详见下表:
|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2 | 磋商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合法、有效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合法、有效 |
| 6 | 磋商保证金凭证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7 | 开标报价一览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8 | 服务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综
合评分环节。
19.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
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4资格审查小组和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证据。
19.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响应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号部分为实
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不符为无效;
B、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C、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上传、签署、盖章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投标项目的内容、质量和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招标人可
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F、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H、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内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出现两个或两
个以上报价的,却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I、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打开后内容不全或乱码的;
J、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K、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原因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提供的理由不充
分、不合理的;
L、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报价的;
M、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N、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
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
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6)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
(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9.6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开标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
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为准。
(2)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响应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该答复经供应商盖章
后,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磋商
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响应补充文件,并加盖公章。
2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报价采用线上方式提交,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规定的报价时间统一报出;
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2.评审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响应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排名第一为成交人,得分排名
第一者若出现两名及两名以上分数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为成交人;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技
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人。
24.评标过程保密
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
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采购项目的废标
25.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
25.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七、签订合同
26.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
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各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档形式
在线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
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招标代理服务费
27.1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27.2招标服务费以银行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27.3招标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2003)857号
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标准计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
这一因素。
28.签订合同
28.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与采购人线上签订采购合同。
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
明。
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
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8.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
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
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成交人就采
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6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或宣
布采购程序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
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8.7违反相关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29.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单。
30.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根据国家、行业相关制度规定及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和标准进行验收。
九、保密和披露
31.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
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披露
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
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
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
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
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
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
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3.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3.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受到严格的
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一次性在开标前通过澄
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3.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4.4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质疑。
33.5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
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
PDF、JPG、PNG、GIF)。
33.6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
33.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
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未按山西省财政厅规定范本提交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
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条件的;
(11)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
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投诉。
33.11接受质疑函的方式
提交方式:在线质疑/书面提交
联系部门:项目部
联系电话:181********
通讯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坞城南路182号山西创新中心4号楼
D47
十一、违约处罚
34.违约处罚
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的时间要求将采购供应商合同交回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标准
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部分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等费用;(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
给予15%的扣除,对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磋商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的能力和响应方案的合理性;
服务的性能参数、期限与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期限和服务能力的承诺,包括服务期限(服务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服
务期限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信誉、业绩、服务
承诺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以上所列因素结合打分细则办法进行
评审、打分,每一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以
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
| 序号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打分办法 |
| 一、商务部分(3分) | |||
| 1 | 合同执行能力和供应商业绩 | 3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附有的近三年以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出合同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明细、合同签字盖章页]进行评审,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分,加满3分为止。 |
| 二、服务部分(87分) | |||
| 2 | 服务方案 | 51分 |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经验制定服务方案:1、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概况及分析,②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2、重点、难点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政务热线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及采取的应对措施,②政务网络维护服务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计划方案:①对本项目总体工作部署;②工作阶段划分依据;③项目进度计划保障措施;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4、招聘、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招聘计划及培训计划,②招聘方式及培训方式,③相关礼仪及培训内容等方面,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5、网络维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巡检服务方案,②日常安全运维服务方案,③安全应急响应支持服务方案,④安全技术保障服务方案,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6、专项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政务热线服务专项工 |
| 2 | 服务方案 | 51分 | 作方案,②政务网络维护服务专项工作方案,③政府网络机房巡检,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本项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注:弱势或不足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的任意一种情形。 |
| 3 | 人员配置 | 1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针对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人员配置方案,②岗位职责设定,③人员日常管理制度,④平台运营团队稳定性方案等内容,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注:弱势或不足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的任意一种情形。 |
| 4 | 应急管理方案 | 12分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保障流程,②突发事件处置方案,③应急状态下排班、人员调度、话务分流,④平台故障应急方案等内容,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注:弱势或不足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的任意一种情形。 |
| 5 |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密措施 | 1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密措施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②服务管理流程,③人员管理规章制度,④具备严格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等内容,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每有一项弱势或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注:弱势或不足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的任意一种情形。 |
| 三、投标报价(10分) | |||
| 6 | 价格部分 | 10分 | 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部分要求。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2、服务期限:3年。
3、服务地点: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运行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服务外包”的原则,由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负责,外包服务供
应商提供我县居民诉求的统一受理、交办、回访、工单处理等政务热线服务以及政务网络维
护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供应商须承担政务热线平台运营服务以及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1、政务热线服务
供应商政务热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的市民服务事项。将
我县居民呼叫12345及其他整合的政务热线号码来电汇接至呼叫中心,提供7×24小时的普
通话对外服务;负责热线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的日常受理、交办、审核、
回访、统计、分析、归档等,并按采购方要求完成事项沟通协调、数据分析、知识库梳理、
督查督办、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
2、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政务网络维护服务是为确保全县电子政务业务的正常运行,对县政府电子政务总机房到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的主干网络传输线路的日常运维和故障处理工作,确保线路的畅
通和稳定。
3、政府网络机房巡检
政府网络机房巡检是保障机房稳定运行、预防故障的关键日常工作,核心在于对硬件设
备、环境、网络及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与记录。
(三)服务方式
1、政务热线服务
采购方提供热线办公场地,并完成装修和铺设强弱电等基础软硬件设施设备。供应商负
责话务员及运维人员招录、培训和管理等,并在采购人的指导下提供我县居民诉求的统一受
理办理服务。
2、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供应商提供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服务以及快速的现场7*24小时网络维护服务,一
级响应:2小时内恢复网络正常运行,二级响应:4小时内恢复网络正常运行,三级响应:8小时
内恢复网络正常运行。提供新技术、新方法、技术经验及技术动向。协助采购人制定出具备
可操作性的政务网络故障应急方案并协助演练。
3、政府网络机房巡检
政府网络机房须每日巡检,检查机房温湿度、电压以及机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逐日
进行登记。
(四)服务范围
1、政务热线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热线运行所需的人员运营管理,以满足热线高标准运行。按照国家、省、
市、县热线工作要求和规范、标准承接平遥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渠道的诉求受理办
理服务,并确保后续整合至12345热线的其他政务热线服务。
2、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从县电子政务机房到22个办公楼、13个乡镇、3个街道办、56个县直单位
的125条光缆链路的日常运维和故障处理服务。(注:具体维护服务位置详询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
3、政府网络机房巡检
检查机房温湿度、电压以及机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五)服务保障
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话务服务录音和系统服务记录的采集、留存、建档等相关工作,
按时交办。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备件保障服务以及人员保障服务,做好日常网络故障的登记、
处置、反馈及相关巡检工作。
二、管理团队要求
1、政务热线服务
(1)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专职管理人员必须为供应
商聘用的人员(提供职务/职称),且在本合同期内,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采购人有权对
供应商人员进行考核及人员更换,若供应商调整专职管理人员,须书面征询采购人意见,并
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2)供应商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熟悉政务调度指挥平台和运营系
统,熟悉整体运营需求和资源配置,具备较强的策划设计、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项目
管理和团队管理能力。
2、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1)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专职管理人员必须为供应
商聘用的人员(提供职务/职称),且在本合同期内,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采购人有权对
供应商人员进行考核及人员更换,若供应商调整专职管理人员,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2)供应商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负责所保设备故障维修与日常维
护,具备较强的策划设计、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具体要求
(1)供应商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服务管理流程、服务改进流程、人员招聘体系、
人员培训体系、运营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保障热线平台高标准运行。
(2)供应商应契合热线服务需求制定合理的人员排班方案,并针对话务高峰溢出制定
可灵活调整的人员调度机制,确保满足话务增加或调整需求。
(3)供应商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分阶段招聘到位、培训通过、达到正式上岗要求,人
员素质要求如下:
①普通话标准、流利
②工作态度积极,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③熟练使用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文字表达、归纳能力强
④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未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
②有犯罪记录的;
③其他不符合话务员工作要求的情形。
(6)供应商须为新上岗满3个月的在职员工提供分季节专用定制服装。
(7)网络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已纳入该预算,维护期间的人员安全等问题
均由供应商承担。
(8)供应商需按本项目要求,建立常态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包括对新增人员的技能培
训、对所有业务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对新业务的培训等,根据热线运营的特点,定期对业
务人员进行技能等考核,有效保障和提升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障热线平台使用通
信业务安全畅通。在热线平台以后的网络扩容及网络升级中,供应商要以优惠的条件为热线
平台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因扩容涉及新增专线线路等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10)在未与采购方协商的情况下,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语音专线无法正常使用,造成
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在进行设备维护、系统升级改造、必要
的专线施工时应尽最大力量避免影响语音专线业务的正常使用。如确实可能影响正常使用,
供应商做好评估和应对准备并提前通知采购人,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如供应商未
在承诺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导致平台业务受到影响,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11)非因法定理由或经采购方许可,供应商不得将热线平台传送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并应保障热线平台信息在供应商链路上传送的私密性。若出现信息泄露情况,采购方有权追
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文本)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以最终签署之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乙方参加了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山西鼎拓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室举办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并成为成交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要求
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一)资金性质
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三)结算方式: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
件;
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
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
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
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
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
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
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
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
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
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
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
和信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履约验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
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
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
承担。
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
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
动、战争等。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
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
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
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
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
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
损失。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
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
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
止。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 |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 |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
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注:如有分包情况须在响应文件封皮写明所投包号(具体第几包)。
封面格式
平遥县政务热线服务和政务网络维护
服务
磋商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响应单位:
磋商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一、资质及商务文件:
*A、资质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致: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
采购活动,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现郑重承诺:
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能独立承担民事
| 责任的能力。 | |||
| 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负 | |
| 责人)为: | ;营业期限为: |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 |
| 供应商(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 |||
| 日期: |
日期:
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致: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
求。
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致:
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日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致: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致: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6、无失信记录承诺函;
无失信承诺函
致: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
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
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也为
0记录。
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②不属于可不提供。
B、商务文件:
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 致: |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 | ||
|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 ||
| 1、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服务期: | 。 |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我方完全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部分的要求,开标后放弃
对磋商文件中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部分的质疑。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
细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开标后保证对磋商文件没有异议。
10、承诺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若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至
合同终止日。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
关附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
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 地址: | 邮编: | ||
| 电话: | 传真: | ||
| 供应商代表姓名: |
|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 (办公)(移动) | ||
| E-mail: | |||
| 供应商(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
投标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兹有同志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一切社会公
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
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授权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供应商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供应商企业简况;
6、业绩证明;
7、政策性要求;
7.1、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或不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不符合划/)单位的(不符合划/)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7.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格式自拟
7.3、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
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
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
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
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后。
(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
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
分。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注:
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后。
7.4、正版软件承诺;(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正版软件承诺
: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
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7.5、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
注: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
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
推荐清单》。
7.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可
不提供)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
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8、开标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8.1开标报价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响应单位 |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8.2报价明细表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投标报价(元) |
| 1 | 政务热线服务 | |
| 2 | 政务网络维护服务 | |
| 合计 | ||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项目负责人履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专业 | |||||
| 已完成项目情况 | |||||
| 委托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备注 | ||
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自拟)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
5、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第七部分合同特殊条款
一、服务地点: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为准
三、其他
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应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项目明细、项目要求、服务期限和质量
标准等作为合同的基础。
第八部分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