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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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9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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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5001179 2.项目名称: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00元 4.最高限价:********.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2026年采购规模为185万元,由单位自筹资金安排,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0.①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②投标人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 请点击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9********)。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踏勘要求: 本项目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需在踏勘时间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进行踏勘,逾期不再组织;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门口;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5********。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转8或拨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 联系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转1转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 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 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SZCG2025001179-A]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szczf 附件2: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3:[SZCG2025001179-A]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docx 附件4:[SZCG2025001179-A]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pdf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CG2025001179
项目名称: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适用于中标候选人为2家或以上的情形)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响应”“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服务部分 7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根据项目提供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内容需包含:1、菜系搭配、食材选择与搭配、应季应节搭配;2、特色创意与营养健康搭配;3、四个季节,每个季节二周(一周五天)的菜单(包含但不限于菜品名称、分量、荤素占比、营养搭配及分析、成品菜图片)。(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每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内容,得20分,三项内容全部包含的得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整体科学合理、应节应季、品种丰富、富有特色与创意,加40分;(2)评审为良: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较合理、较为应节应季、品种较丰富,较有特色与创意的,加20分;(3)评审为中: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不尽合理、应节应季性一般、品种一般、特色与创意性一般,加10分;(4)评审为差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不合理、不应季、不丰富、没有特色与创意,不加分。
2 运营服务方案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根据项目提供食堂运营服务方案,内容需包含:1、验收、加工、生产、出品、收餐、投诉,全流程管理;2、环境卫生管理,楼面、厨房从天花到地面,从里到外环境卫生管理;3、仓储管理,食堂食材仓储及用品物品管理,食堂进货、出库管理内容;4、设备使用操作管理,设施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内容;5、其他,投标人应详细阐述有助于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的其他措施内容,例如:如何实现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措施内容。(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每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内容,得12分,五项内容全部包含的得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运营管理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加40分;(2)评审为良:运营管理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加25分;(3)评审为中:运营管理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加10分;(4)评审为差:运营管理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加分。
3 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标人根据项目提供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内容需包含:1、食品安全(食材、成品检测,日常管理措施);2、消防安全(用火用电);3、生产安全(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培训、奖励与处罚);4、设施设备使用、维修维保;5、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特殊保障、应急烹饪。(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每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内容,得12分,五项内容全部包含的得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加40分;(2)评审为良: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加25分;(3)评审为中: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加10分;(4)评审为差: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加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 10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厨师长)为投标单位员工,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1、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或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或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0分。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行业协会颁发或经认可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书,得20分;3、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得20分;4、具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技能等级)证书(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得20分;5、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三级或以上),得20分。以上最高累计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涉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允许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2、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相关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若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在技能人才评价网(***********)查询截图,若为机构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有效截图;若由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的截图作为得分依据);3、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委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需全部持有健康证,同时为投标单位员工,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1.一人同时具有营养配餐师证书(高级)、西式面点师证书(高级)和中式面点师证书(高级)的,得30分,同时具有任意两项证书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一人同时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高级)和中式烹调师证书(高级)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3.一人同时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高级)和食品检验员证书(高级)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4.一人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 以上四项合计满分为100分。一人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按得分最优项计一次分)。(二)评分依据(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2)提供上述有效证书以及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由行业协会或(学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同时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否则该证书不得分;以上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6 食品保险 10 专家打分 (1)评分内容:投标人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1、保险累计投保金额:①累计投保金额≥1000万元的,得50分;②800万元≤累计赔投保金额<1000万元的,得25分;③600万元≤累计投保金额<800万元的,得12.5分;④累计投保金额<600万元,不得分。提供多个保险投保金额可将投保金额累计相加后按最优档计分,最高得50分。:2.投标人购买有效的公众责任险情况:1、保险累计投保金额:①累计投保金额≥1000万元的,得50分;②800万元≤累计赔投保金额<1000万元的,得25分;③600万元≤累计投保金额<800万元的,得12.5分;④累计投保金额<600万元,不得分。提供多个保险投保金额可将投保金额累计相加后按最优档计分,最高得5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上述保险发票和保险保单,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7 检测保障能力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合格检测报告,单份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5项检测项:①荤菜类(熟):单份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5项检测项,且须同时包含以下检测项: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氯霉素;②素菜类(熟):单份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5项检测项,且须同时包含以下检测项: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蜡样芽孢杆菌;③餐盘类(限材质为不锈钢和瓷):单份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5项检测项,且须同时包含以下检测项:镉(以Cd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④厨具类:单份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5项检测项,且须同时包含以下检测项:铅(以Pb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沙门氏菌、镉(以Cd计);⑤主食类:单份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5项检测项,且须同时包含以下检测项:沙门氏菌、菌落总数、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种类的检测报告得20分,上述检测报告同一种类不可重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带有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及在检测报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3 综合实力部分 1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1S045001或ISO1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餐饮服务认证或餐饮管理体系服务认证或餐饮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及“国家认证认可信息统一查询平台”(***********)中查询的有效证书信息截图且编号一致;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情况,一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2 业绩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运营服务类的相关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0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供应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运营服务业绩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3 履约评价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上述“业绩情况”评分项经评审得分的业绩中,提供服务单位的履约评价,整体综合评价为“优”或“优秀”或“满意”或评分大于90分或该评价体系中的最高评价,每提供1份满足要求的履约评价得10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履约评价扫描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或职能部门章)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其它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分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服务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0.①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②投标人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二、踏勘要求:本项目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需在踏勘时间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进行踏勘,逾期不再组织;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门口;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5********。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3.1 采购人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9 踏勘现场 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如有演示、方案讲解,具体安排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非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需要,合同金额的10%,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原方式退还,不计利息。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向中标人每日偿付履约保证金的0.5‰的利息。因中标人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1、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服务承接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

(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采购:

(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中标(成交)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万元(含)-500万元 1.1% 0.8% 0.7%
500万元(含)-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含)-1亿元 0.25% 0.1% 0.2%
1亿元(含)-5亿元 0.05% 0.05% 0.05%
5亿元(含)-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亿元(含)-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亿元(含)-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含)以上 0.004% 0.004% 0.004%

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

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预算上限金额或经委托方与代理方确定的支付上限金额;

如某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600-500)万元×0.45%=1.5万元+3.2万元+0.45万元=5.15万元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照缴款(付款)通知书执行。

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32765883

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转账备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长期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PLAN-2********0-118009-12987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二、项目概况

(1)基本信息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食堂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该食堂为新建食堂,厨具、炊具、餐具、洗消设备、食堂桌椅等全新设备一应俱全,预计2025年年底投入使用。设计一个后厨区域,分别设置行政人员和生产人员就餐区域,面向行政和生产人员分别供餐,行政人员采取自助餐模式,生产人员采取分餐模式。为保障中心员工正常就餐,采购食堂运营服务。用餐具体情况如下:

供餐对象 目前在岗人数 供餐时段 当前日均供餐人数
行政人员 70人 早餐(工作日7:30-8:30)午餐(工作日12:00-13:00) 早餐约50人午餐约70人
生产人员 464人 早餐(全年含节假日7:30–8:30) 午餐(全年含节假日11:00–12:30) 晚餐(全年含节假日17:00–18:00) 早餐约180人午餐约220人晚餐约220人
特殊开餐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服务内容与范围

1.派驻专业服务团队为中心提供优质的食堂运营服务,负责中心日常三餐及应急供餐(含工作接待、会议用餐、夜间保障等特殊需求)。负责食堂全流程运营,包括食物的清洗、切配、烹饪、餐前准备、就餐服务、餐后清洁等及其他未列明的食堂餐饮具体服务及管理工作;各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2提供食堂四害消杀(每周一次,每月四次)、油烟管道清洗(每两个月一次)、隔油池清掏(每月一次)、食堂文化建设、功能分区标识及管理制度上墙等服务。

3.采购单位交办的关于食堂运营服务的其他内容。

三、服务需求明细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 PLAN-2********0-118009-12987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1 餐饮业

四、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带“★”的需求项为准。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服务主要内容

1.中标方应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食堂,提供食堂运营服务,负责日常三餐及应急供餐(含工作接待、会议用餐、夜间保障等特殊需求)。

2.中标方负责食堂全流程日常运营,包括食物的清洗、切配、烹饪、餐前准备、就餐服务、餐后清洁等及其他未列明的食堂餐饮具体服务及管理工作;各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3.中标方提供食堂四害消杀(每周一次,每月四次)、油烟管道清洗(每两个月一次)、隔油池清掏(每月一次)、食堂文化建设、功能分区标识及管理制度上墙等服务。

4.采购单位交办的关于食堂运营服务的其他内容。

5.采购单位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需进行盘点;

6.开餐时间:行政人员早餐(工作日7:30-8:30)午餐(工作日12:00-13:00),生产人员早餐(全年含节假日7:30–8:30)午餐(全年含节假日11:00–12:30)晚餐(全年含节假日17:00–18:00)

7.采购方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开餐时间和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方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方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8.如采购方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开饭、延后开饭等),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保障,且采购方无须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9.中标方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管理,保证采购方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和食品安全。

10.中标方应独立运营服务,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其他单位(人)服务,更不得利用采购人资产进行违法违规经营。

11.进场时间:中标方派遣的员工应在进场前完成队伍组建、工作人员体检、岗位培训、上岗设备(制服、口罩、工帽等)、制度规范建设等准备工作,采购人对中标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接采购方通知后正式进场。

(二)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合理调配人员配置,拟设置项目经理兼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为食堂提供优质的运营管理及用餐服务。该项目应配置服务团队15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厨师长1人,厨师3人,面点师2人,厨工2人,服务领班(兼仓管文员)1人,食品安全员1人,洗洁工3人,服务员2人。

另采购方原有自营食堂时有3名自聘历史遗留员工(其中1名厨师、2名厨工)一并归放至中标方运营团队,归属中标方管理,其薪资报酬等均不纳入此次报价中。因此,整个食堂运营团队共计约18人。

2.人员通用要求:

1)全员需持有效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厨师类岗位需具有职业资格证;

2)责任心强、心理健康,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能适应早晚班次;

3)掌握消防器材使用,熟悉食堂安全规程,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后需提供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4)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3.人员素质要求和工作职责要求

1)项目经理兼厨师长:男性,30~60岁,5年以上餐饮行业营运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团餐行业项目管理经验,具有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数据敏感度、组织能力、抗压力强,具备厨师相关证书及厨师培训、比赛证书,有丰富的菜肴知识、营养知识,有较强的执行力;有较强的带领团队管理的能力、能合理安排厨房人员的工作岗位及职责;能够做到人员管理、成本控制,协调沟通,对食堂的改进和发展规划,为食堂的整体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计划并实施。具有以下学历或证书的优先考虑: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营养师证书。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厨房的运作和管理,落实项目经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推动业务计划的达成;全盘负责项目营运管理工作,督导员工出餐流程、现场开餐秩序及仪容仪表符合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员工的培训工作;巡场进行跟踪,发现营运问题,对各岗位提出改进点;维护项目点的卫生环境、人员形象、服务质量及设备维护与管理等;严格把关菜品质量,菜品创新、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餐的及时性、准确性,有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做好重要宾客、参观到访等工作的接待及安排;保证食堂餐厅正常出餐,根据不同市场供给和季节供应提前制定每餐菜单,菜品下单及时准确,严格把控食材成本,避免浪费;每天早上安排人员进行食材验收入库,核对供应商资质,检查食品数量与质量;严格把控非食材如水电气等的使用,及时关闭,节约资源;安排团队人员的工作内容,保证人员最大化产出;及时沟通并解决团队中存在的各项问题,经常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培训,做好团队建设;负责制定、审核新菜品的成本价格,确保合理使用原材料,减少损耗降低成本,并达到相关标准;随时随地关注食品安全与后厨卫生,完成日常稽核指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厨师:男性,25~50岁,服务意识强,精通两种以上的菜系烹饪方法。具备烹调师证书及相关的厨师培训、比赛证,具有从事饮食餐饮服务厨师岗位3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工作职责:准备和烹饪各种菜品,确保食物的质量和口味符合采购方要求;参与制定并执行菜单,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负责厨房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清洁;组织协调厨房团队成员,保证良好的沟通合作;严格验收市场采购食材原料,保证制作的材料是最新鲜、最高质量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面点师:男性,25~50岁,精通各类中式、西式面点的制作和烹饪方法,具备面点师证,具备在连锁餐饮企业或团膳面点制作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作职责:精通传统中式面点、西式简单糕点制作工艺,能够制作包括小笼包、馒头、饺子等多种面点;能够根据客户口味需求,进行创新性的产品研发和制作;负责面点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及质量掌控等工作;负责卫生清洁、耗材管理等日常工作。

4)厨工:男性,25~50岁,掌握基础刀工,能够识别食材新鲜度。

工作职责:负责食堂后厨的杂工工作,包括食材的准备、洗菜、切菜、打餐等;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和烹饪的规范;随时保持工作区域干净卫生,做好食堂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配合其他工作,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

5)服务领班(兼仓管文员):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熟悉电脑操作,高度的责任心和客户服务意识,亲和力强,形象佳,有耐心良好的协调及沟通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强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有餐饮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职责:负责用餐服务管理,开展食堂员工服务理念培训,前厅卫生、用餐高峰期菜品衔接、菜品留样;负责处理各种客户问题,包括咨询、投诉、建议等,确保客户反馈问题得到及时、准确的解答,并记录反馈信息,提高客户满意度;分析客户反馈信息,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各部门,以解决客户问题,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定期汇报项目客服工作情况,并向高层领导汇报重要信息;负责协调其他事务;负责对接报销工作。负责仓库物料验收管理及摆放整理;负责收发货物填写单据录入系统;负责仓库安全及仓库食品安全、卫生,及物品食材先进先出秩序;负责食堂文化活动宣传策划及文字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食品安全管理员: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细节有较强的把控能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热爱餐饮行业。

工作职责: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督食堂日常运营,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7)服务员要求: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形象良好。

工作职责:负责食堂服务线打餐,保证产线卫生,协助做好餐线消毒、餐具检查;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确保顾客满意度;助处理食堂内的突发事件,维护秩序;负责餐厅的卫生与服务,负责接待服务。

8)洗洁工: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身体健康。

工作职责:负责餐前餐具的清洗与整理,确保餐具、托盘等卫生、无缺口,干净无污渍破损;餐中对桌椅进行清洁,保持环境卫生;餐后负责收尾工作,确保餐具及设备的正确处理;

4.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方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工作人员需服从采购方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服务;中标方选派到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有变动时,中标方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采购方同意;如采购方对中标方选派的工作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合格工作人员。

2)中标方应制定完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方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方的监督。

3)★投标人承诺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且在中标后提供所有人员由医院出具的健康证(将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后才能上岗,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中标方的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中心人员就餐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5)中标方用工需符合国家用工规定,负责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应足额按月支付给工作人员,不得拖欠,为工作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所有人员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有权监督并调取派驻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信息。

6)中标方须为其员工每人办理最低赔付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中标方的所有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人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得与用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8)中标方自行解决工作人员住宿问题,采购方负责早中晚三餐免费供应。

9)中标方须负责工作人员加班费用。

10)中标方应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11)驻派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培训范围包括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等。

12)采购方可对中标方驻派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出评价和建议,中标方应予以充分重视并作为其员工内部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设备设施管理要求

1.食堂内的固定财产(厨房灶台、售菜台、抽油烟机、水池、供水、供电设备(含电线、开关、灯具)、餐桌椅、电扇、空调等设施所有权归采购人,中标方有使用权。中标方进驻服务场所后,应当面对面与采购方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采购方。

2.中标方应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3.中标方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

(四)制度要求

1.中标方应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登记等制度,并将有关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在服务场所进行公告。

2、中标方要根据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同意将各项制度上墙,并对食堂按规范进行作业分区并制作门牌及标识。产生的物料及安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中标方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调的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种菜均留样并记录在册,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中标方必须每天要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收货和验收,如有不合格的要即时通知供应商并且当天退还食材。

2.人员卫生:中标方所有派往本项目的厨工须具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中标方的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在食堂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3.厨房卫生环境:中标方要明确厨房作业分区,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分架存放,离墙隔地,防尘防蝇;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厨具每天用专用的消毒剂进行处理,再用高温消毒柜进行全面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餐厨垃圾要按规定及时处理;检查调味罐内的调焖是否变质,油钵要每日过滤一次,新油、老油(使用时间较长油色发深黄或发黑的油)要分开存放;酱油、醋、料酒等调味罐不可一次投放过多,常用常添,以防变质及挥发。精盐、食糖、食品添加剂等要注意防潮,防污染,开餐结束后调味容器都应加盖。

4.就餐区卫生环境:中标方要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全。

5.四害消杀、油烟管道清洗、隔油池清掏:中标方提供食堂区域的四害消杀服务,频率为每周一次,每月四次;提供油烟管道清洗服务,频率为每两个月一次);提供隔油池清掏服务,频率为每月一次,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六)菜式出品要求

1.配置要求:行政与生产人员分别供餐,餐标及菜品设计差异化,每条餐线早餐分别不少于6个品类,包含包点、炒(汤)粉面、蛋类、小菜、粥/豆浆、粗粮、青菜等,需干稀搭配、中西点结合。午餐、晚餐每条餐线不少于8个品类:全荤菜2个、荤素菜4个、全素菜2个;辅以老火汤、米饭、粥品及水果。

2.饮食菜谱:中标方应制定科学营养的饮食菜谱,保障食堂供餐的质量和选择需求;中标方应当于每周四前将制订好的下周食谱报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予以实施。菜单需每周五进行公布。

3.菜式品种:保障菜式多样化,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配置。

4.菜肴质量:中标方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菜肴及时更新,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更新推出3款时令菜;根据就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七)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中标方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2.中标方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方,并负责整改工作。

3.中标方应随时接受采购方、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采购方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4.中标方应当每季度举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并形成照片文字等活动资料报采购方存档。在岗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5.中标方在承包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且影响恶劣的,采购方有权提前解除合约,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文化宣传建设要求

1.为了美化就餐环境,提升员工的就餐体验幸福感,倡导避免饮食浪费的文化,中标方应结合就餐区域对餐厅墙面进行文化墙设计制作,包括不限于美食图片、标语、公告栏等。文化墙设计成果需征得采购方同意。宣传物料和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在供应美食的同时,中标方需根据不同节日、节点以及采购方的需求进行活动创意提案和活动执行方案,经采购方同意后开展相关活动,包括不限于对食堂进行布置,定制全年活动计划、节日礼盒、特色时令菜单等。相关宣传物料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九)其他要求

1.中标方须对驻派团队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开展质量教育、业务技能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应树立标准化概念、专业化概念,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2.中标方要服从采购人管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办证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必须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安全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卫生监督等)和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若被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的,处罚款由中标方承担。

4.中标方不得将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相应损失。

5.中标方必须为采购人购买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并于进场前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投保凭证,投保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中标方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采购方;服务期间因中标方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方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依法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负责提供工作人员工作装备,包括工作服、口罩、水鞋、帽子等相关用品。

8.采购方承诺为中标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便利,包括提供工作人员合理的办公、操作空间,为中标方各类工作人员、车辆出入提供便利(如临时出入证)等。

9.采购方应重视中标方的企业荣誉,不随意诋毁中标方企业形象。

10.服务期内,采购方管理的食堂出现变动(如取消、地址变更等),采购方有权将中标方工作人员进行调配,或工作人员数量减少,则服务费也进行相应核减。

1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12.采购方遇有特殊情况(如资金未到位),中标方需暂时垫付资金确保按时发放厨工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等。

13.中标方须设有食堂或厨房,具备一次性200人以上应急就餐保障能力,确保特殊情况下的甲方就餐需求。

14.中标方应至少每季度组织实施就餐满意度调查,监督问题食堂调整菜式口味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和变化,保障就餐人员用餐满意度,并将用餐满意度调查得分作为衡量中标方履约服务情况的参考依据。

(十)作业标准要求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设施及日常操作 厨具、饮具、餐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3次/日 检查、维修、疏通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无沙砾等杂物
水电、燃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用
空调系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六、商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合同一年一签,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期满,采购方可根据中标方整体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期合同(合同每年度期满前二个月,采购方将对中标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履约评价),评价为优、良的续签下一期服务合同,否则采购方有权不延续下一期服务合同。

2)合同期内由采购方每月组织一次考核评分(附件1),经采购方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两次得分低于60分或累计3次“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二)项目服务地点要求

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

(三)项目付款方式

1.次月结算上月服务费,中标方每月提交上月驻派人员出勤表及工资明细表、食堂运营服务考核评分表、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资料,审核后按约定支付上月费用。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方名称一致;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费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2.因中心食堂为新食堂,进场时间待甲方通知,首月服务费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计算,不足一月的按月服务费除以30天乘以实际天数结算。

3.采购人有权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

4.中标方应按各岗位要求配置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如出现缺岗,中标方必须于3日内(含3日)安排人员到岗。如未安排人员到岗,采购人将按照实际空缺岗位人员日工资的200%予以扣减。此即为中标方该违约行为的全部违约责任。如超过15日未到岗,采购人有权认为乙方履约能力出现重大问题,可依据本合同关于合同解除的条款处理。

(四)履约考核

采购人每月底前对中标方当月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食堂运营服务考核评分表》(见附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对具体考核标准、内容及方式等进行调整。得分85分以上(含)的考核结果为“合格”;85分以下(不含)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中:

(1)合同期内首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中标方在2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报告并报采购人同意,5日内完成整改。采购人可酌情扣减当月服务价款的0%-5%。

(2)合同期内出现第2次“不合格”的,中标方在2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报告并报采购人同意,5日内完成整改,并扣除当月合同服务价款的20%。

(3)合同期内出现第3次“不合格”的,对中标方进行约谈,中标方在2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报告并报采购人同意,5日内完成整改,并扣除当月合同服务价款的30%。

(4)合同期内月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得分低于60分,视为严重违约。中标方应立即完成整改,并扣除当月合同服务价款的30%。

(5)若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两次得分低于60分或累计3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

食堂运营服务 年 月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队伍管理 10 一、人员行为规范(1-6 条),以下每条,每发现 1 人 / 次违规,扣 1 分)
1. 在岗人员统一着指定制服、佩戴合规口罩,形象整洁规范;
2. 与甲方人员沟通文明礼貌,无争吵、肢体冲突等行为;
3. 遵守考勤制度,无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情况;
4. 在岗期间不从事玩手机、闲聊、擅自会客等与工作无关事宜;
5. 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管理会议,无无故缺席、迟到超 15 分钟情况;
6. 按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无拖欠、漏缴情况。
二、人员管理要求(7-12 条),以下 7-11 条,每违反 1 项 / 次,扣 1 分)
7. 人员发生变动的3个工作日内更新在岗人员花名册(含姓名、岗位、联系方式、健康证有效期),报甲方备案;
8. 按岗位要求配置人员(如厨师持厨师证、安全员持相关资格证),无无证上岗情况;
9. 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至少 1 次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无健康证过期、失效情况;
10. 变更岗位人员前,提前 3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申请(含新人员资质材料),经同意后方可变更,无擅自调换情况;
11. 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质量教育、业务技能或安全操作培训,留存培训记录(含签到表、课件、照片);
12. 做好人员储备,关键岗位(如厨师、面点师)无空缺,空缺 4 日及以上扣 10 分。
2 建章立制 10 1.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含食材采购台账、检测记录、培训记录等,每月整理更新,无缺失、涂改情况;
2. 建立食品安全、火灾、人员受伤等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更新 ,明确处置流程、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3. 建立人员考勤、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张贴于工作区域显眼位置,无过时、失效条款;
4. 按甲方提出的制度补充要求,5 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制度并执行。
(以上每条,每违反 1 项 / 次,扣 2.5 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3 运营管理 10 1. 现场管理规范:食材分类存放、工具定位摆放、操作区域无杂物堆积,就餐区桌椅排列整齐;
2. 按甲方要求时限报送数据、表格、文字材料,无逾期、漏报、数据错误情况;
3. 对甲方提出的服务需求(如临时加餐、调整菜品口味),1 个工作日内响应,3 个工作日内落实(特殊情况需提前沟通并明确完成时间)。
(以上每条,每缺少 1 项 / 次,扣 2 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4 安全管理 20 一、常规安全要求
1. 食品留样:每批次成品单独密封(标注食品名称、制作时间、留样人等),留样量≥125 克,2-8℃冷藏保存≥48 小时,留存留样记录,每不达标 1 次扣 5 分;
2. 食品检测:每日对蔬菜、肉、水产等重点食材做好留存检测记录,不合格食材立即封存并记录销毁情况,每漏检 1 种食材或操作不规范 1 次扣 1 分。
二、关键性安全指标(发生即重扣并追责)
3. 食品安全: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以市场监管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认定报告为准),每确认 1 例扣 20 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视事故严重程度(涉及人数≥3 人或出现住院情况)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 操作安全:因违规用气(如未关燃气阀门)、用电(如私拉乱接电线)、用水(如水管破裂未及时处理)引发火灾、触电、水浸等安全事故,每 1 例扣 20 分;责任与追责标准同第 3 条;
5. 防护安全:因乙方未落实防护措施(如有毒清洁剂未上锁存放)引发火灾、有毒物品泄漏、财物被盗等事故,每 1 例扣 20 分;责任与追责标准同第 3 条。
5 食品品质 20 1. 饭量、菜量配置:无就餐人员反馈 “量少不够吃” 或 “剩余超 1/3 造成浪费” 情况,每不达标 1 次扣 2 分;
2. 营养与口味:每周菜单含荤素搭配,食品无过咸、过甜(甜腻发齁)、过辣(刺激呛喉),无焦糊、油腻结块、不熟情况,每不达标 1 次扣 2 分;
3. 菜单更新与满意度:每月更新≥3 款新菜品,更新后次日在就餐区公示新菜单;每季度最后 1 周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0% 扣 5 分 / 次,<80% 加倍扣分;
4. 食材安全:选用新鲜食材(无腐烂、变质、过期),冷藏食材(如肉类)储存温度≤5℃、冷冻食材≤-18℃,加工过程无生熟交叉污染,每发现 1 例违规扣 2 分。
6 卫生管理 20 1. 厨房及就餐区卫生(按以下标准扣分):
-轻度不达标:地面有少量点状油污/垃圾、墙面局部(≤0.5㎡)有油污,30分钟内未整改完成,扣 1 分;
-中度不达标:地面有片状油污(≤1㎡)/ 散落垃圾、墙面油污面积>0.5㎡且≤1㎡,2 小时内未整改,扣 3 分;
-重度不达标:地面大面积油污(>1㎡)/ 堆积垃圾、墙面油污>1㎡或有霉斑,4 小时内未整改,扣 5 分,整改后仍不达标加倍扣分;
2. 设备卫生:每日餐后清洗抽油烟机滤网、灶台表面,每周清洁抽油烟机,操作台每日消毒按规范消毒,每发现 1 处不达标扣 1分;
3. 菜品清洗:蔬菜浸泡≥10 分钟、肉类冲洗至无血水,加工后无泥沙、虫蛀、毛发等异物,每不达标 1 次扣 2 分;
4. 餐具及桌椅卫生:餐具使用前经 “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消毒温度≥100℃、时间≥15 分钟),桌椅餐后 30分钟内擦拭干净(无油污、食物残渣),每不达标 1 次扣 5 分。
7 其他事项 10 1. 按甲方交办的临时工作(如接待餐筹备、卫生突击检查配合)要求完成,未按质量或时限完成 1 次扣 1 分;
2. 收到甲方员工对服务态度的有效投诉,1 次扣 2 分,同一问题被投诉≥3 次加倍扣分;
3. 厨房设备(如蒸箱、冰柜、消毒柜)按操作说明书使用,无违规操作(如用湿手触碰电源、超载使用设备),每发现 1 例扣 1 分。
(以上每条,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8 总分 100
考核单位代表: 考核对象代表:注:以上表格考核对象代表签名,视为同意该考核评分

(五)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1.若因财政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预算缩减,中标方不得追究采购人责任。

2.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中标方应给予采购人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中标方还需依法承担对第三方受害人的直接损害赔偿责任。

3.若中标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等相关材料、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或财政超期审批等导致支付延误的,均不视为采购方违约。

(六)争议解决办法

1、双方对合同或执行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和解的途径解决。并尽可能在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解决。

2、在任何争以未解决前,除非合约已经被书面终止,否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按本合同的义务。

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变为无效或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不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4、如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双方均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5、若因中标方的原因导致诉讼的,则中标方应承担采购人由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用、执行费用等

(七)项目报价

1.总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金额。

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同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2.分项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部分、运营管理费用部分、其他服务费用及税金等4个部分。

2)人员费用部分:至少应包含员工应发工资、五险一金、过节费、加班费、高温补贴、经济补偿金、奖金福利报价,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3)运营管理费用部分:至少应包括派驻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人)、为采购人购买的100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公共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服务期间员工(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金、办公费、服装装备费、培训费、企业利润、体检费、人员住宿费、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费用等。

4)其他服务费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四害消杀、油烟管道清洗、隔油池清掏、文化建设及制度建设的宣传物料及安装费用等

5)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税金。

七、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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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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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详细报价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6)业绩情况(格式自定)

(7)履约评价(格式自定)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5)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格式自定)

(6)运营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7)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格式自定)

(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格式自定)

(9)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式自定)

(10)食品保险(格式自定)

(11)检测保障能力(格式自定)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

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

15.我单位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已在规定章节中提供的,此处不重复提供。)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

(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的,“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

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联合体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服务承接商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

第六、七、八处,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服务承接商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相关服务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如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作出要求。

6、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7、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四、项目详细报价

(一)分项报价表

序号 需求名称 金额(元) 说明
1 人员费用 至少应包含员工应发工资、五险一金、过节费、加班费、高温补贴、经济补偿金、奖金福利报价,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2 运营管理费用 至少应包括派驻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人)、为采购人购买的100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公共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服务期间员工(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金、办公费、服装装备费、培训费、企业利润、体检费、人员住宿费、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费用等。
3 其他服务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四害消杀、油烟管道清洗、隔油池清掏、文化建设及制度建设的宣传物料及安装费用等
4 税金 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元) 以上各项之和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合计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投标系统中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应填写此处《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数值一致。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6、业绩情况(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7、履约评价(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响应)供应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带“★”的需求项为准。

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五、菜品搭配与营养方案(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六、运营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七、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八、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九、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食品保险(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一、检测保障能力(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日期:

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特别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7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二)订单融资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

2、供应商账户信息

投标人(单位全称):;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注:本项填写内容作为订单融资开展的参考信息,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号项目结果,为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1.乙方应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甲方食堂,提供优质的食堂运营服务,负责日常三餐及应急供餐(含工作接待、会议用餐、夜间保障等特殊需求)。2.乙方负责食堂全流程日常运营,包括食物的清洗、切配、烹饪、餐前准备、就餐服务、餐后清洁等及其他未列明的食堂餐饮具体服务及管理工作;各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3.乙方提供食堂四害消杀(每周一次,每月四次)、油烟管道清洗(每两个月一次)、隔油池清掏(每月一次)、食堂文化建设、功能分区标识及管理制度上墙等服务。4.甲方交办的关于食堂运营服务的其他内容。5.甲方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需进行盘点。6.开餐时间:行政人员早餐(工作日7:30-8:30)午餐(工作日12:00-13:00),生产人员早餐(全年含节假日7:30–8:30)午餐(全年含节假日11:00–12:30)晚餐(全年含节假日17:00–18:00)。7.甲方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开餐时间和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甲方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乙方需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8.如甲方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开饭、延后开饭等),乙方需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保障,且甲方无须支付其他额外费用。9.乙方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管理,保证甲方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和食品安全。10.乙方应独立运营服务,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其他单位(人)服务,更不得利用甲方资产进行违法违规经营。11.进场时间:乙方派遣的员工应在进场前完成队伍组建、工作人员体检、岗位培训、上岗设备(制服、口罩、工帽等)、制度规范建设等准备工作,甲方对乙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接甲方通知后正式进场。

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元/年,含一切税、费。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详见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

第二条乙方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合理调配人员配置,拟设置项目经理兼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为食堂提供优质的运营管理及用餐服务。该项目应配置服务团队15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厨师长1人,厨师3人,面点师2人,厨工2人,服务领班(兼仓管文员)1人,食品安全员1人,洗洁工3人,服务员2人。

另甲方原有自营食堂时有3名自聘历史遗留员工(其中1名厨师、2名厨工)一并归放至乙方运营团队,归属乙方管理,其薪资报酬等均不纳入此次报价中。因此,整个食堂运营团队共计约18人。

2.人员通用要求:

1)全员需持有效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厨师类岗位需具有职业资格证;

2)责任心强、心理健康,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能适应早晚班次;

3)掌握消防器材使用,熟悉食堂安全规程,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后需提供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4)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3.人员素质要求和工作职责要求

1)项目经理兼厨师长:男性,30~60岁,5年以上餐饮行业营运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团餐行业项目管理经验,具有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数据敏感度、组织能力、抗压力强,具备厨师相关证书及厨师培训、比赛证书,有丰富的菜肴知识、营养知识,有较强的执行力;有较强的带领团队管理的能力、能合理安排厨房人员的工作岗位及职责;能够做到人员管理、成本控制,协调沟通,对食堂的改进和发展规划,为食堂的整体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计划并实施。具有以下学历或证书的优先考虑: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营养师证书。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厨房的运作和管理,落实项目经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推动业务计划的达成;全盘负责项目营运管理工作,督导员工出餐流程、现场开餐秩序及仪容仪表符合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员工的培训工作;巡场进行跟踪,发现营运问题,对各岗位提出改进点;维护项目点的卫生环境、人员形象、服务质量及设备维护与管理等;严格把关菜品质量,菜品创新、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餐的及时性、准确性,有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做好重要宾客、参观到访等工作的接待及安排;保证食堂餐厅正常出餐,根据不同市场供给和季节供应提前制定每餐菜单,菜品下单及时准确,严格把控食材成本,避免浪费;每天早上安排人员进行食材验收入库,核对供应商资质,检查食品数量与质量;严格把控非食材如水电气等的使用,及时关闭,节约资源;安排团队人员的工作内容,保证人员最大化产出;及时沟通并解决团队中存在的各项问题,经常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培训,做好团队建设;负责制定、审核新菜品的成本价格,确保合理使用原材料,减少损耗降低成本,并达到相关标准;随时随地关注食品安全与后厨卫生,完成日常稽核指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厨师:男性,25~50岁,服务意识强,精通两种以上的菜系烹饪方法。具备烹调师证书及相关的厨师培训、比赛证,具有从事饮食餐饮服务厨师岗位3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工作职责:准备和烹饪各种菜品,确保食物的质量和口味符合甲方要求;参与制定并执行菜单,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负责厨房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清洁;组织协调厨房团队成员,保证良好的沟通合作;严格验收市场采购食材原料,保证制作的材料是最新鲜、最高质量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面点师:男性,25~50岁,精通各类中式、西式面点的制作和烹饪方法,具备面点师证,具备在连锁餐饮企业或团膳面点制作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作职责:精通传统中式面点、西式简单糕点制作工艺,能够制作包括小笼包、馒头、饺子等多种面点;能够根据客户口味需求,进行创新性的产品研发和制作;负责面点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及质量掌控等工作;负责卫生清洁、耗材管理等日常工作。

4)厨工:男性,25~50岁,掌握基础刀工,能够识别食材新鲜度。

工作职责:负责食堂后厨的杂工工作,包括食材的准备、洗菜、切菜、打餐等;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和烹饪的规范;随时保持工作区域干净卫生,做好食堂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配合其他工作,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

5)服务领班(兼仓管文员):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熟悉电脑操作,高度的责任心和客户服务意识,亲和力强,形象佳,有耐心良好的协调及沟通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强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有餐饮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职责:负责用餐服务管理,开展食堂员工服务理念培训,前厅卫生、用餐高峰期菜品衔接、菜品留样;负责处理各种客户问题,包括咨询、投诉、建议等,确保客户反馈问题得到及时、准确的解答,并记录反馈信息,提高客户满意度;分析客户反馈信息,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各部门,以解决客户问题,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定期汇报项目客服工作情况,并向高层领导汇报重要信息;负责协调其他事务;负责对接报销工作。负责仓库物料验收管理及摆放整理;负责收发货物填写单据录入系统;负责仓库安全及仓库食品安全、卫生,及物品食材先进先出秩序;负责食堂文化活动宣传策划及文字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细节有较强的把控能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热爱餐饮行业。

工作职责: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督食堂日常运营,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服务员要求: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形象良好。

工作职责:负责食堂服务线打餐,保证产线卫生,协助做好餐线消毒、餐具检查;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确保顾客满意度;协助处理食堂内的突发事件,维护秩序;负责餐厅的卫生与服务,负责接待服务。

洗洁工:男女不限,25~45岁(男性可放宽到50岁),身体健康。

工作职责:负责餐前餐具的清洗与整理,确保餐具、托盘等卫生、无缺口,干净无污渍破损;餐中对桌椅进行清洁,保持环境卫生;餐后负责收尾工作,确保餐具及设备的正确处理。

4.人员管理要求

1)乙方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工作人员需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乙方选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有变动时,乙方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甲方同意;如甲方对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合格工作人员。

2)乙方应制定完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承诺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且在提供所有人员由医院出具的健康证(将原件交甲方查验后才能上岗,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乙方的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中心人员就餐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5)乙方用工需符合国家用工规定,负责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应足额按月支付给工作人员,不得拖欠,为工作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所有人员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并调取派驻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信息。

6)乙方须为其员工每人办理最低赔付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得与用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8)乙方自行解决工作人员住宿问题,甲方负责早中晚三餐免费供应。

9)乙方须负责工作人员加班费用。

10)乙方应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11)驻派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培训范围包括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等。

12)甲方可对乙方驻派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出评价和建议,乙方应予以充分重视并作为其员工内部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三条设施管理要求

1.食堂内的固定财产(厨房灶台、售菜台、抽油烟机、水池、供水、供电设备(含电线、开关、灯具)、餐桌椅、电扇、空调等设施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使用权。乙方进驻服务场所后,应当面对面与甲方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甲方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甲方。

2.乙方应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3.乙方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

第四条制度要求

1.乙方应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登记等制度,并将有关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在服务场所进行公告。

2、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经甲方同意将各项制度上墙,并对食堂按规范进行作业分区并制作门牌及标识。产生的物料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乙方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调的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种菜均留样并记录在册,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乙方必须每天要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收货和验收,如有不合格的要即时通知供应商并且当天退还食材。

2.人员卫生:乙方所有派往本项目的厨工须具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乙方的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在食堂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3.厨房卫生环境:乙方要明确厨房作业分区,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分架存放,离墙隔地,防尘防蝇;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厨具每天用专用的消毒剂进行处理,再用高温消毒柜进行全面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餐厨垃圾要按规定及时处理;检查调味罐内的调焖是否变质,油钵要每日过滤一次,新油、老油(使用时间较长油色发深黄或发黑的油)要分开存放;酱油、醋、料酒等调味罐不可一次投放过多,常用常添,以防变质及挥发。精盐、食糖、食品添加剂等要注意防潮,防污染,开餐结束后调味容器都应加盖。

4.就餐区卫生环境:乙方要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全。

5.四害消杀、油烟管道清洗、隔油池清掏:乙方提供食堂区域的四害消杀服务,频率为每周一次,每月四次;提供油烟管道清洗服务,频率为每两个月一次);提供隔油池清掏服务,频率为每月一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菜式出品要求

1.配置要求:行政与生产人员分别供餐,餐标及菜品设计差异化,每条餐线早餐分别不少于6个品类,包含包点、炒(汤)粉面、蛋类、小菜、粥/豆浆、粗粮、青菜等,需干稀搭配、中西点结合。午餐、晚餐每条餐线不少于8个品类:全荤菜2个、荤素菜4个、全素菜2个;辅以老火汤、米饭、粥品及水果。

2.饮食菜谱:乙方应制定科学营养的饮食菜谱,保障食堂供餐的质量和选择需求;乙方应当于每周四前将制订好的下周食谱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予以实施。菜单需每周五进行公布。

3.菜式品种:保障菜式多样化,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配置。

4.菜肴质量:乙方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菜肴及时更新,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更新推出3款时令菜;根据就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2.乙方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并负责整改工作。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甲方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4.乙方应当每季度举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并形成照片文字等活动资料报甲方存档。在岗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且影响恶劣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约,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文化宣传建设要求

1.为了美化就餐环境,提升员工的就餐体验幸福感,倡导避免饮食浪费的文化,乙方应结合就餐区域对餐厅墙面进行文化墙设计制作,包括不限于美食图片、标语、公告栏等。文化墙设计成果需征得甲方同意。宣传物料和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供应美食的同时,乙方需根据不同节日、节点以及甲方的需求进行活动创意提案和活动执行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开展相关活动,包括不限于对食堂进行布置,定制全年活动计划、节日礼盒、特色时令菜单等。相关宣传物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要求

1.乙方须对驻派团队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开展质量教育、业务技能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应树立标准化概念、专业化概念,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安全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卫生监督等)和甲方的监督和检查。若被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的,处罚款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将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必须为甲方购买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并于进场前3日内向甲方提供投保凭证,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甲方;服务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依法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提供工作人员工作装备,包括工作服、口罩、水鞋、帽子等相关用品。

8.甲方承诺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便利,包括提供工作人员合理的办公、操作空间,为乙方各类工作人员、车辆出入提供便利(如临时出入证)等。

9.甲方应重视乙方的企业荣誉,不随意诋毁乙方企业形象。

10.服务期内,甲方管理的食堂出现变动(如取消、地址变更等),甲方有权将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调配,或工作人员数量减少,则服务费也进行相应核减。

1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12.甲方遇有特殊情况(如资金未到位),乙方需暂时垫付资金确保按时发放厨工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等。

13.乙方须设有食堂或厨房,具备一次性200人以上应急就餐保障能力,确保特殊情况下的甲方就餐需求。

14.乙方应至少每季度组织实施就餐满意度调查,监督问题食堂调整菜式口味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和变化,保障就餐人员用餐满意度,并将用餐满意度调查得分作为衡量乙方履约服务情况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作业标准要求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设施及日常操作 厨具、饮具、餐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3次/日 检查、维修、疏通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无沙砾等杂物
水电、燃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用
空调系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2.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期间不得使用手机,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泄露知悉的任何信息和相关接待情况等,若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如更换、辞退等,且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

1.审议乙方年度食堂运营服务计划、年度食堂运营服务报告及审核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在甲方备案。乙方须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配备人员,离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及时报备,缺岗后及时招聘补充人员。若有员工离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未能补充人员到岗,甲方有权按缺岗天数及对应岗位工资的200%扣减。

2.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3.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次服务相关的任何资料用于本服务外的任何服务项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6.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不洁食物等)造成甲方用餐人员身体不适或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

第十五条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服务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服务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5.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服务方案,如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质量追溯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甲方的内部信息、就餐人员信息等均视为保密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遵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付款方式

1.次月结算上月服务费,乙方每月提交上月驻派人员出勤表及工资明细表、食堂运营服务考核评分表、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资料,审核后按约定支付上月费用。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费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2.因中心食堂为新食堂,进场时间待甲方通知,首月服务费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计算,不足一月的按月服务费除以30天乘以实际天数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见附件:履约考核表)。

4.乙方应按各岗位要求配置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如出现缺岗,乙方必须于3日内(含3日)安排人员到岗。如未安排人员到岗,甲方将按照实际空缺岗位人员日工资的200%予以扣减。此即为乙方该违约行为的全部违约责任。如超过15日未到岗,甲方有权认为乙方履约能力出现重大问题,可依据本合同关于合同解除的条款处理。

5.本运营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自本合同期开始之日起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及甲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甲方决定续签合同的,则本合同所有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服务费用、服务内容等与甲方续签合同;若甲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移交工作。

6、乙方指定以下账户收款:

乙方开户行:

账号:

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向指定的账户内付款的视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1、双方对合同或执行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和解的途径解决。并尽可能在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解决。

2、在任何争议未解决前,除非合约已经被书面终止,否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按本合同的义务。

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变为无效或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不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4、如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5、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诉讼的,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用、执行费用等

第二十条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因乙方食物加工、食物制作、食物存储、餐具等原因导致的食物安全事件或中毒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责任,乙方应对甲方及相关人员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若因财政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预算缩减,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乙方还需依法承担对第三方受害人的直接损害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等相关材料、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或财政超期审批等导致支付延误的,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二十二条其他

1.续约及终止合同交接:每次合同到期90天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续约申请,是否续约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甲方决定不续约,本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当服务好直至合同终止前的最后一餐,并根据甲方要求办好交接手续,维护好交接期间的供餐秩序,不得影响供餐。否则,因为乙方交接安排不当、配合不力导致的损失等,甲方有权索赔。乙方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且甲方可以自行收回食堂以及乙方使用的甲方资产,并就甲方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或附表均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或合同附件或附表的内容与合同正文内容有冲突的,以对乙方要求较高者为准。甲乙双方各种会议的纪要内容,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并签字后,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甲、乙双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或法律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发至本合同写明的地址或各方指定的地址。除特殊情况外,文件发送后满两个工作日视为对方已收到。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合同以中文为书写形式,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履约考核

甲方每月底前对乙方当月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食堂运营服务考核评分表》,经双方协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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