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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省本级]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5200300)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5200300)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5200300
项目名称: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购2025J000101218 | 省属普通高中办学补助 | 1 | 批 | 1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赣购2025J000101216 | 省属普通高中办学补助 | 1 | 批 | 1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赣购2025J000101217 | 省属普通高中办学补助 | 1 | 批 | 3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将所供货物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3号发改委综合楼。
五、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3号发改委综合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获取谈判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5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坤
电话: ********
JXTC2025200300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docx 采购公告.pdf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杯有限公司
JiangMachinery&ElectricEquipmentTenderingCO
XiLtd
江西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XTC2025200300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
第一章谈判邀请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JXTC2025200300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
| 1 | 赣购2025J000101216 | 省属普通高中办学补助(装修工程) | 1 | 批 | 150000.00 |
| 2 | 赣购2025J000101217 | 省属普通高中办学补助(教学仪器) | 1 | 批 | 350000.00 |
| 3 | 赣购2025J000101218 | 省属普通高中办学补助(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批 | 1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所供货物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3号发改委综合楼。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获取谈判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项目联系人:杨坤
电话:********
电子函件:********@jxbidding.com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条款号条目内 容内 容1.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2.1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2.2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3.2.13.2.1联合体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接受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和谈判文件特殊要求外,谈判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接受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和谈判文件特殊要求外,谈判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7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8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须足额按时提交)2、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3、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谈判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其他:请供应商在(提交谈判保证金时)汇款时注明所谈判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未及时到账导致被否决(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开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账户:7919********16746、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7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18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8.4原件及样品原件及样品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原件: 是 否原件提供要求: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 是 否样品提供要求: 19分包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工程施工部分;(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若供应商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需将该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20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谈判地点: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不见面开标特别事项说明(此处为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说明,采用见面开标方式可将此段内容删除):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谈判,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将退回其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网上开标系统”提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谈判活动。3、谈判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谈判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且在项目谈判期间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谈判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1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谈判小组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 供应商需提前调试所用电脑环境,下载安装视频播放控件、谷歌浏览器和驱动安装包,(下载地址: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1/007001003/********/0e883d3d-bca0-434c-a898-f1ff4bb446b1.html)并检查耳机、麦克风、摄像头是否正常,网络是否稳定,谷歌浏览器是否能正常使用。3.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不见面询标操作手册”或观看“不见面询标操作视频(供应商端)”(下载地址:同上),熟练掌握不见面询标操作指南,确保询标顺利进行。3.3 供应商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评审专家询标时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或语音通知后,应立即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询标指令。3.4 如供应商需进行相关系统演示的,应点击[屏幕共享],开启桌面共享,分享桌面屏幕实现演示。3.5 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的,需要在评审专家发起[文字质询]后,供应商进入文字询标,或上传相关附件材料。3.6 如有需要,评审专家会通过[标书共享]功能,将评审专家电脑桌面的响应文件或采购文件内容展示给供应商查看。3.7 供应商未在线或不接收评审专家询标指令,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供应商在使用询标系统过程中有建议意见或需要技术支持的请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联系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4、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5、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中进行最后报价,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显示“报价结束”,则无法进行最后报价,未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27推荐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供应商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 10 %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7.3核心产品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学生平板智能终端30.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相关条款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除外。33.6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对谈判文件质疑接收部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电子邮箱:********@jxbidding.com 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402室 3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注:成交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按照40万元计算服务费。 | |
|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注:成交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按照40万元计算服务费。 | |
|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谈判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3.2联合体参加谈判
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成交后,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以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谈判文件的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附属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
谈判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谈判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6.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2”)
7.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3”)
7.8谈判保证金凭证;(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4”)
7.9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6”);(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7.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参加谈判
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参加谈判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
8.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响应时提供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1”),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2监狱企业参加谈判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2”),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3”),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谈判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谈判享受的政策。
8.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4.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允许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谈判)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谈判)
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谈判
8.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8.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
8.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如涉及)。
8.5.5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采购需求标准
9.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9.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0.谈判文件的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4当谈判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5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1.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1.2谈判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第一章谈判邀请”),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1.3谈判文件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11.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1.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2.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谈判响应书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报价一览明细表
(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0)其他资料
13.2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4.证明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有关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货物和有关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有关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5.谈判报价
15.1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及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5.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报价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谈判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5.3谈判报价中如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谈判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5.4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谈判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5.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6.谈判保证金
16.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参加谈判)
16.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6.1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6.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6.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谈判有效期
17.1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谈判有效期。延长谈判有效期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已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文件递交
18.1.1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18.1.2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18.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2迟交的响应文件
18.2.1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
18.2.2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视为响应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
18.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8.3.2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8.4原件及样品递交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样品佐证的,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谈判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分包的规定
19.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
19.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
四、谈判
20.谈判组织
20.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保持在线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谈判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
20.3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或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21.谈判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2.谈判程序
22.1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并确定谈判内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资格;
(2)谈判期间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3)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2.2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谈判响应书;
(2)未提交报价表;
(3)未提供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4)未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谈判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谈判的;
(7)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10)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2.3谈判
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4谈判文件修正
(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线上回复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线上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线上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谈判内容作记录,谈判小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
22.5最后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最后报价如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4)若没有对谈判文件服务要求、商务作实质性修改或对服务要求、商务作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采购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2.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谈判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线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者视为退出谈判。
23.与谈判小组的接触
23.1除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外,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私下接触。
23.2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4.终止谈判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25.意外情况的情形
25.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6.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25.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27.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7.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4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后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成交结果公告
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上公告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0.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签订合同处理。
3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1.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7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31.8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以便退还谈判保证金。
七、询问和质疑
32.询问
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33.质疑
33.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3.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格式要求):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下载谈判文件的凭证。
33.6质疑函接收方式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其他事项
34.采购代理服务费
34.1如为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4.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34.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4.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35.适用法律
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36.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第3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智慧黑板招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买方:江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的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本合同所附采购、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商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标乙方的其它技术、售后服务承诺等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条合同标的及质量
2.1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招标采购时提出的需求。
2.3乙方提供货物采用厂商出厂包装,并且符合该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求,包括在包装(箱)外侧面按运输规定或安全要求进行运输注意事项标记,标注好货物的收件人信息。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保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2.4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包装(箱)在甲方验收前不得拆封。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总价与中标(成交)总价应一致;若不一致,以低价为准。
3.2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出售合同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合同货物及其税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对应的技术资料等费用。
第四条货物交付
4.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附件所列全部货物以及随附单证和技术资料等送达至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志敏校区教学楼,以双方签收单据上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日期,乙方应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等工作。为保证多媒体教室整体使用效果,如所购智慧黑板、音响设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非同一品牌,乙方必须确保其兼容性。
第五条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采购结果(含招标采购公告及竞投标或响应文件)所规定的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采购结果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当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招标采购结果规定的货物及附随资料、配件或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3合同货物在乙方送达、安装、调试完毕五日内,由甲方按照合同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重新返修、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经甲方催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4对已验收的货物,甲方如发现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十日内不书面答复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异议)。经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属于原厂家更换范畴的,乙方应及时给予免费更换,并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5.5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甲方和乙方出具最终验收报告,但该报告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全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甲方,此前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保证
6.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货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售的情形。同时,乙方交付的货物也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乙方承诺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按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全部损失的,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采购结果规定的技术规格。
6.3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拆封且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货物需安装或配置软件,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6.4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符合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所用材质的质量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乙方承诺对其所供货物及原材料的质量负责。
第七条费用结算及履约保证
7.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7.2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正常财务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8..1除以下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8.1.1招标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
8.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1乙方货物的验收不合格,且经甲方催告,乙方仍无法提供验收合格的货物的;
8.2.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30日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经收货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或验收不合格且未如约更换的,或在质保期内经双方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在原厂家更换范围的而未如约更换的,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之日确定为乙方实际交货日,同时按照逾期交货处理。
9.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全部损失的,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9.3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五(15%)。
第十条售后服务
10.1货物质保期为3年(或36个月),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10.2在初始运行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人员在甲方处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合同货物的操作技能、工作原理、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和安全事项等。
10.3质保期内,乙方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
10.4质保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终身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料成本价和历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10.5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48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主要包括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政府征收、政府征用、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情形。
11.2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时间达二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此条由甲乙双方商议,可根据采购项目性质和特点酌情选择保留或删除)
1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直至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12.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全部损失的,泄密方还应按受害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3.1本合同的订立、有效性、解释、履行、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向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解决。
13.2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13.3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各方送达通知文件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也可以作为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一方变更的,需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对方或司法机关依据上述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送达仍为有效。
13.4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不构成甲方的任何格式合同。乙方已阅读合同所有条款,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认知,完全出于真实意图签署本合同。
13.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供货清单单位:元
| 产品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电容智慧黑板 | 86寸 | 27 | ||||
| 电容智慧黑板 | 98寸 | 6 | ||||
| 智能音频主机 | 33 | |||||
| 扩声音箱 | 33 | |||||
| 吊麦 | 33 | |||||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买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附件二:
技术参数
(此处可填写具体的技术参数)
1.乙方承诺智慧黑板能接入学校现有的多媒体设备集中管控平台(该管控平台目前已纳管学校东方中原、希沃、文香等智慧黑板和普通教学电脑等多种设备);接入时,如产生费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乙方承诺智慧黑板应能接入学校现有的督导巡课平台(该管控平台目前已纳管学校东方中原、希沃、文香等智慧黑板和普通教学电脑等多种设备);接入时,如产生费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乙方承诺配合学校完成督导巡课平台本地化部署工作;接入时,如产生费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乙方承诺为所提供的86寸电容智慧黑板和98寸智慧黑板产品(含附属设备)提供三年免费原厂质保服务(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提供86寸电容智慧黑板和98寸智慧黑板的技术参数确认函(提供单独的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乙方须提供拆旧服务,拆除33个教室中原黑板、投影、幕布、强弱电点位等设备,拆除后原黑板由供应商安装于教室后墙,拆除设备(投影、幕布、电脑、音响等)放置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后由采购人处理(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1 | 86寸电容智慧黑板 | 一、整机设计要求 1、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三拼接平面一体化设计,屏幕边缘采用圆角包边防护,整机背板采用金属材质。 2、整机屏幕采用≥86英寸液晶显示器,整机采用超高清LED液晶显示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具备防眩光效果。3、侧置输入接口具备≥2路HDMI、≥1路RS232、≥1路USB接口;侧置输出接口具备≥1路音频输出、≥1路触控USB输出;前置输入接口具备≥3路USB接口(包含≥1路Type-C、≥2路USB)。4、整机部署单根网线可实现Android、Windows双系统有线网络连通。5、整机内置双WiFi6无线网卡(不接受外接),在Android下支持无线设备同时连接数量≥32个,在Windows系统下支持无线设备同时连接≥8个。6、整机具备前置Type-C接口,可通过Type-C接口实现音视频输入。 7、整机支持蓝牙Bluetooth 5.4标准。8、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8阵列麦克风,拾音角度≥180°,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拾音距离≥12m。9、为方便使用,整机具备不超过6个前置按键,可实现开关机、调出中控菜单、音量+/-等操作。10、整机全通道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可实现画面纹理的实时调整;支持纸质纹理(包含但不限于牛皮纸、素描纸、宣纸、水彩纸、水纹纸);支持透明度调节;支持色温调节。11、整机关机状态下,通过长按电源键进入设置界面后,可点击屏幕选择恢复Android系统及Windows操作系统到出厂默认状态,无需额外工具辅助。12、整机内置非独立式广角高清摄像头,视场角≥140度且水平视场角≥120度。13、整机上边框内置非独立摄像头,采用一体化集成设计,摄像头数量≥4个,具备摄像头工作指示灯,摄像头运行时,有指示灯提示。整机智能拼接摄像头清晰度≥1600电视线。整机上边框内置非独式广角摄像头和智能拼接摄像头,均支持 3D 降噪算法和数字宽动态范围成像WDR 技术,支持输出 MJPG、 H.264 视频格式。14、整机支持在设备上通过摄像头获取教室内图像并自动识别图像内所有人员,并随机抽选1人。整机支持在设备上通过摄像头获取教室内图像并自动识别图像内所有人员,并自动进行人数统计。15、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顶置朝前发声,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60。16、整机内置专业硬件自检维护工具(非第三方工具),支持对整机内部的板卡及部件模块进行故障检测、系统还原功能。17、整机内置全通道侧边栏快捷菜单,小工具、应用软件、快捷设置、亮度/音量调节、教室物联入口。18、整机全通道侧边栏快捷菜单中可实时查看物联设备的连接情况,点击设备图标即可调出中控菜单进行管控。19、整机全通道侧边栏支持展示学校名称、设备班级、场地信息。20、整机设备自带地震预警软件,支持在地震预警页面中获取位置,可以手动进行位置校准。支持在地震预警页面中选择提醒阈值。支持在地震预警界面中开启和关闭地震预警服务。21、整机Windows通道支持文件传输应用,支持通过扫码、wifi直连、超声三种方式与手机进行握手连接,实现文件传输功能。整机支持发出频率为18kHz-22kHz超声波信号,智能手机通过麦克风接收后,智能手机与整机无需在同一局域网内,可实现配对,一键投屏,用户无需手动输入投屏码或扫码获取投屏码。22、整机内置触摸中控菜单,可查看当前正在运行的应用,支持应用切换,在全屏应用下无需退出全屏应用即可进行切换;支持应用关闭,以及关闭所有应用。23、整机支持5个以上自定义前置按键,“设置”、“音量-”,“音量+”,“录屏”,“护眼”按键,可通过自定义设置实现前置面板功能按键一键启用任一全局小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批注、截屏、计时、降半屏、放大镜、倒数日、日历)、快捷开关(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模式、纸质护眼模式、经典护眼模式、自动亮度模式)。二、整机屏幕要求1、中央屏幕采用全物理钢化玻璃,有效保护屏幕显示画面,钢化玻璃表面硬度≥9H。2、采用电容触控方式,支持Windows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支持Android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3、整机屏幕达到高色准,支持色彩空间可选,包含标准模式和sRGB模式,在sRGB模式下可做到高色准△E≤1。4、整机背光系统支持DC调光方式,多级亮度调节。5、整机支持提笔书写,在Windows系统下可实现无需点击任意功能入口,当检测到触控笔笔尖接触屏幕时,自动进入书写模式。6、整机书写延迟≤25ms,触摸响应时间≤4ms,整机触控书写功能集成预测算法,在书写速度≥50cm/s,支持笔迹距离笔的距离≤20mm。7、嵌入式系统版本不低于Android 13,内存≥2GB,存储空间≥8GB。四、内置电脑模块配置要求1.搭载Intel酷睿系列 12代以上 i7 CPU。2.内存采用16GB DDR4笔记本内存或以上配置;硬盘采用512GB或以上SSD固态硬盘。3.和整机的连接采用万兆级接口,传输速率≥10Gbps。五、内置教学软件要求1.支持PPT的原生解析,教师可将pptx课件转化为互动教学课件,支持单份导入和批量文件夹导入两种导入方式,保留pptx原文件中的元素,并可为课件增加互动教学元素,并且导入的ppt课件可直接同步在个人云空间,随时进行使用。2.支持将互动课件导出为pptx、pdf、H5或web链接,在多终端(包含windows、Macos、iOS、安卓)二次编辑。3.可自由调节课件画面的显示比例,支持16:9、4:3画面显示比,可适配各类显示设备。4.全文快速搜索:支持在课件中通过快捷键(Ctrl+F)调用搜索控件,输入文本即可查找课件内文本框、形状、表格中对应的文本匹配项。内置云桌面管理系统为方便管理部门统一部署主机操作系统和教学软件,须部署云桌面管理系统。1、管理平台采用B/S架构,中文图形化操作界面;无需本地额外部署服务器等设备,通过浏览器打开即可运维管理云桌面终端设备,支持手机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完成鉴权;2、支持PC终端设备与云桌面终端设备统一管理,支持在同一个设备分组中添加不同类型的PC和云桌面设备,并支持对选择的PC和云桌面设备的批量操作;3、单个终端可同时支持访客桌面和登录桌面两种使用方式,访客桌面开机无需账号直接进入桌面,满足学生上课使用;登录桌面开机须输入账号密码进入桌面,便于个性化实验或教师办公使用;管理台可控制允许终端进入的桌面类型,包括仅使用访客桌面,仅使用登录桌面,混合登录三种方式;4、支持远程管理终端设备,通过管理平台进行开机、关机、重启、还原、初始化、删除、配置更改、硬件信息查看、桌面运行状态查看等;5、支持终端设备分组管理,支持按照楼栋、楼层、教室、小组等范围进行终端分组划分管理,支持在终端组中添加不同型号的终端设备,支持为终端组添加不同的云桌面镜像,统一管理多台终端;同时能够实现对独立分组中的学生终端、教师终端分别进行配置和管理;6、支持终端设备分组管理,支持在终端组中添加不同型号的终端设备,支持为分组启用座位编号管理;7、支持批量修改计算机名、IP地址;支持对使用Windows系统的终端,统一设置群组的计算机名,也支持单独设置群组内某一终端的计算机名;8、支持终端批量配置,通过管理平台批量修改终端设备的所属组织(学校、校区、租户等)、设备名称、网络IP、上电自启BIOS配置、时间自动同步等设置,无需逐台配置;9、支持增强终端发现,安装插件后通过浏览器即可扫描局域网内不可访问互联网的终端设备进行批量配置,包括关联学校、关联分组、设置名称、配置网络。附属配件:安装一体机所必备的附属配件,包含且不仅限于壁挂弱电柜、2个10A五孔强电插座、带漏电保护3P 32A 断路器、8口千兆铁壳交换机(模块)等附属配件。 | 27 | 台 |
| 2 | 98吋智慧黑板 | 一、整机性能要求1、整体外观尺寸:宽≥4500mm,高≥1350mm,厚≤95mm。2、主屏支持普通粉笔直接书写。3、整机两侧副屏可支持以下媒介(普通粉笔、液体粉笔、成膜笔)进行板书书写。4、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三拼接平面一体化设计,屏幕边缘采用金属圆角包边防护,整机背板采用金属材质。无推拉式结构,外部无任何可见内部功能模块连接线。主副屏过渡平滑并在同一平面,中间无单独边框阻隔。5、整机屏幕采用98英寸液晶显示器。6、整机采用UHD超高清LED液晶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7、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设计,有效屏蔽内部电路器件辐射;防潮耐盐雾蚀锈,适应多种教学环境。8、侧置输入接口具备2路HDMI、1路RS232、1路USB。9、侧置输出接口具备1路音频、1路触控USB、1路HDMI OUT。10、前置输入接口3路USB(包含1路Type-C、2路USB)。11、嵌入式系统版本不低于Android 11,内存≥2GB,存储空间≥8GB。12、整机主屏采用全物理钢化玻璃,有效保护屏幕显示画面,钢化玻璃表面硬度≥9H。为了方便教师教学操作,整机物理按键、USB 接口需要在一体机右下角设置操作,不接受物理按键及接口分布式设计。13、采用电容触控技术,支持Windows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支持在Android系统中进行32点或以上触控。14、从内部Android通道切换到内部PC通道后,触摸框在1s内达到可触控状态。15、从内部PC通道切换到外部通道后,触摸框在3s内达到可触控状态。16、前置USB接口支持Android、Windows系统读取外接移动存储设备。整机接入单根网线可实现Android、Windows双系统有线网络连通。17、整机能感应并自动调节屏幕亮度来达到在不同光照环境下的不同亮度显示效果。此功能可自行开启或关闭。18、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上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总功率60W。19、整机支持高级音效设置,可以调节左右声道平衡;在中低频段125Hz~1KHz,高频段2KHz~16KHz分别有-12dB~12dB范围的调节功能。20、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4阵列麦克风,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麦克风拾音距离≥12m。21、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5.8mm。22、采用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无需外接线材连接和任何可见外接线材及模块化拼接痕迹,不占用整机设备端口。23、支持标准、听力、观影三种音效模式调节。24、整机色域覆盖率(NTSC)≥90%,灰度等级≥256级。25、整机支持色彩空间可选,包含标准模式和sRGB/DCI-P3/Display-P3/Adobe RGB/BT.2020模式,在sRGB模式下可做到高色准△E≤1.5。26、整机采用硬件低蓝光背光技术,在源头减少有害蓝光波段能量,蓝光占比(有害蓝光415~455nm能量综合)/(整体蓝光400~500能量综合)<50%,低蓝光保护显示不偏色、不泛黄。27、支持标准、多媒体和节能三种图像模式调节。28、支持可自定义图像设置,可对对比度、屏幕色温、图像亮度、亮度范围、色彩空间进行调节设置。29、整机显示屏幕采用全贴合方式。30、整机视网膜蓝光危害(蓝光加权辐射亮度LB)满足IEC TR 62778:2014蓝光危害RG0级别。31、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在任意通道任意画面任意软件所在显示内容下可实时调整画面纹理。画面纹理的类型有牛皮纸、素描纸、宣纸、水彩纸、水纹纸。同时支持色温调节和透明度调节。纸质护眼模式下,显示画面各像素点灰度不规则,减少背景干扰。32、整机具备不超过6个前置按键,实现老师开关机、调出中控菜单、音量+/-、护眼、录屏的操作。33、设备支持5个自定义前置按键,“设置”、“音量-”,“音量+”,“录屏”“护眼”按键,可通过自定义设置实现前置面板功能按键一键启用任一全局小工具(批注、截屏、计时、降半屏、放大镜、倒数日、日历)、快捷开关(节能模式、纸质护眼模式、经典护眼模式、自动亮度模式)。34、整机支持蓝牙Bluetooth 5.2标准,固件版本号HCI11.20/LMP11.20。35、整机内置摄像头(非外扩),支持扫码功能,PC通道下可通过视频展台软件调用摄像头进行二维码扫码识别。36、整机内置非独立摄像头,可拍摄≥1600万像素数的照片,支持输出4K分辨率视频。整机内置非独立的高清摄像头,可用于远程巡课,可AI识别人像,人像识别距离≥10米。37、整机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点人数、随机抽人,可识别镜头前的所有学生,并显示人脸标记、随机抽选。支持同时显示标记不少于60人。整机支持输出摄像头视场角≥135度且水平视场角≥120度画面。38、整机关机状态下,通过长按电源键进入设置界面后,可点击屏幕选择恢复Android系统及Windows系统到出厂默认状态,无需额外工具辅助。39、整机关机状态下,通过长按电源键进入设置界面后,可点击屏幕选择故障检测、系统还原功能,系统还原可单独还原PC系统,单独还原整机系统。40、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支持十指长按屏幕5秒和遥控器两种方式实现触摸锁定及解锁,触摸锁定时整机无法被触控操作。41、整机支持半屏模式,将Windows显示画面上半部分下拉到屏幕下半部分显示,此时可以正常触控操作Windows系统,点击非Windows显示画面区域(屏幕上半部分),可退出该模式。二、安卓要求1、Android系统下,互动白板支持对已经书写的笔迹和形状的颜色进行更换。2、在Android系统下使用互动白板时,整机可根据用户书写操作智能调节屏幕亮度。3、Android系统下,互动白板支持不同背景颜色,同时提供不同学科背景,包括五线谱、信纸、田字格、英文格、篮球和足球场地平面图。4、无PC状态下,Android系统内置白板支持十笔书写及手掌擦除,手掌擦除的面积根据手掌与屏幕的接触面大小自动调整,白板书写内容可以PDF、IWB和SVG格式导出。支持10种以上平面图形工具。支持8种以上立体图形工具。5、整机安卓和全部外接通道(HDMI、Type-c)下侧边栏支持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班级,老师设置题型,学生回答后提交,教师查看正确率比例及详细讲解;支持随机抽选、实时弹幕;支持管理当前班级成员;支持导出学生报告。全通道下可支持通过自定义按键调出该功能。6、整机设备教学桌面支持教学常用的教学白板软件、文件管理软件、学生行为评价软件,以便于快速开启授课;教学桌面首页支持自定义桌面应用,支持展示8个应用入口。并提供快速进入本机所有应用的入口,满足不同教师授课需要。三、内置电脑配置要求1、搭载Intel酷睿系列 12代以上 i7 CPU。2、内存采用16GB DDR4笔记本内存或以上配置;硬盘采用512GB或以上SSD固态硬盘。3、和整机的连接采用万兆级接口,传输速率≥10Gbps。内置云桌面管理系统为方便管理部门统一部署主机操作系统和教学软件,须部署云桌面管理系统。1、管理平台采用B/S架构,中文图形化操作界面;无需本地额外部署服务器等设备,通过浏览器打开即可运维管理云桌面终端设备,支持手机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完成鉴权;2、支持PC终端设备与云桌面终端设备统一管理,支持在同一个设备分组中添加不同类型的PC和云桌面设备,并支持对选择的PC和云桌面设备的批量操作;3、单个终端可同时支持访客桌面和登录桌面两种使用方式,访客桌面开机无需账号直接进入桌面,满足学生上课使用;登录桌面开机须输入账号密码进入桌面,便于个性化实验或教师办公使用;管理台可控制允许终端进入的桌面类型,包括仅使用访客桌面,仅使用登录桌面,混合登录三种方式;4、支持远程管理终端设备,通过管理平台进行开机、关机、重启、还原、初始化、删除、配置更改、硬件信息查看、桌面运行状态查看等;5、支持终端设备分组管理,支持按照楼栋、楼层、教室、小组等范围进行终端分组划分管理,支持在终端组中添加不同型号的终端设备,支持为终端组添加不同的云桌面镜像,统一管理多台终端;同时能够实现对独立分组中的学生终端、教师终端分别进行配置和管理;6、支持终端设备分组管理,支持在终端组中添加不同型号的终端设备,支持为分组启用座位编号管理;7、支持批量修改计算机名、IP地址;支持对使用Windows系统的终端,统一设置群组的计算机名,也支持单独设置群组内某一终端的计算机名;8、支持终端批量配置,通过管理平台批量修改终端设备的所属组织(学校、校区、租户等)、设备名称、网络IP、上电自启BIOS配置、时间自动同步等设置,无需逐台配置;9、支持增强终端发现,安装插件后通过浏览器即可扫描局域网内不可访问互联网的终端设备进行批量配置,包括关联学校、关联分组、设置名称、配置网络。附属配件:安装一体机所必备的附属配件,包含且不仅限于壁挂弱电柜、2个10A五孔强电插座、带漏电保护3P 32A 断路器、8口千兆铁壳交换机(模块)等附属配件。 | 6 | 台 |
| 配套扩声系统 | 智能音频主机1.音频处理采用纯嵌入一体式设计,高度1U,可壁挂;3.采用数字功放芯片组,解析力高,发热量低,具有延时保护、短路过流保护、过热保护功能,内部电路板采用防潮工艺;2.采用DSP数字信号处理器,主频≥700MHz,最大主频800MHz;4.主机至少具有4路音频输入(其中2路MIC,2路线路)、4路音频输出凤凰插接口(其中2路音频输出到功放),可兼容吊麦、无线麦、鹅颈话筒、手持麦克风等麦克风设备,具有独立波特率调节口;5.主机软件支持4路输入4路输出音频矩阵管理功能,每路输入通道带支持扩展器、自动增益、参数均衡模块,每路输出通道带高低通、参数均衡、限幅器模块;6.软件支持4路输入和4路输出实时动态电平表显示功能,软件可消除输入通道白噪声,白噪声最大下降大于9dB;7.内置软件同时支持不少于14段参量均衡调试和软件AI一键调音,一键调音可根据扩声场景环境自动适配最佳参数,调试完毕后软件自动生成EQ参数值报告;8.设备具有音乐去回声算法、空间去混响算法、环境噪声消除算法;9.软件支持反馈抑制、混音矩阵功能模块,其中输入通道参量均衡模块支持麦克风60段频谱实时显示分析功能;10.内置智能温控系统,当温度达到预设值,系统自动启动散热风扇;11.自动增益功能:在5米范围内扩声增益差<3dB;12.总谐波失真(THDXW):≤0.2%(1kHz);13.信噪比:≥70dB;14.频率响应(Frequency Responsexw):20Hz-20kHz(±1.5dB);15.增益差:≤0.2dB;16.反馈抑制(AFCXW):传声增益提升幅度:≥15dB;17.自适应背景降噪(ANSDL):信噪比提升≥20dB;18.自动增益控制(AGC):增益控制幅度:-12dB -+12dB;扩声音箱1.室内壁挂式安装,角度可万向调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方向调整);2.采用绿色环保高密版材料,专业结构设计确保输出平滑的频响、高效出色的音质,真实还源人声及乐曲;3.三喇叭单元,内置1×4.5吋低音单元,1×4.5吋中音单元,1X3吋纸盆高音单元,采用HIFI分频器;4.频率响应范围:50Hz-20kHz(-3dB);5.输入阻抗:8 Ohm;6.灵敏度:87dB 1.0W/1m;7.额定输入功率:65W;8.峰值输入功率:130W;9.覆盖角度:90°(H)× 60°(V);10、为了保证设备使用的兼容性,需要保证该产品与“智能音频主机”为同一品牌;吊麦1.输出阻抗:250Ω±30%;2.灵敏度:-35dB;3.具有抗手机、电磁、高频干扰功能;4.麦克风表面具有型号指示灯,便于麦克风运行状态;5.灵敏度较高,拾音方向性强,搭配智能音频主机使用可实现6-8米远距离拾音,可有效解决杂散声波源回授产生的自激啸叫问题和减轻处理器反馈声波处理的难度;6.麦克风防风海绵罩采用电台播音级别环保植绒轻量工艺,具有超高防风性能和声学性能,保证声音穿透性及清晰度;7.频率响应(Frequency Responsexw):20-20KHZ;8.最大声压级:135dB SPL;9.信噪比(SNR):≥80dB;10.幻像供电:48V; | 33 | 套 |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签章)
年月日
格式1.谈判响应书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有关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谈判响应书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报价一览明细表
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0、其他资料
11、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其他相关澄清、更正等相关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谈判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5.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2.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
格式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
格式4-1.报价一览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 序号 | 名称 | 制造商、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 中、小、微 企业、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 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填表须知:详见注 1 | 填表须知:详见注 2 | ||||||||
| 2 | ||||||||||
| …… | ||||||||||
| 72 | ||||||||||
| 合 计:(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
注:1、中、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需提供)
3、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格式4-2.工程量清单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
格式4-3.工程量清单中主要设备/材料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或型号 | 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 |
| 1 | 3P天花吸顶空调 | |||
| … | …… |
注:1、供应商应将所设备的品牌、规格或型号进行响应,至少应包含上述设备或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
格式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 序号 | 谈判文件中的技术需求 | 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1、建议投标人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并建议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
2、若未注明负偏离或不响应,则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3、本表若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 序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1、建议投标人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并建议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
2、若未注明负偏离或不响应,则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3、本表若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格式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7-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人可以在公告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说明:如供应商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须提供下列项证明文件,证明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磋商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磋商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提供材料说明:提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本项目对特定资格要求有规定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从其规定,与本条款不冲突。
格式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附:法定代表人及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
格式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参考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谈判,提供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2.我方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
3.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格式7-4谈判保证金凭证
附:供应商盖章的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
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
保证金交至谈判文件规定的账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
2、采用保函形式:
2.1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响应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复印件)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2.2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电子保单的形式需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权)验证查询;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需通过官方网站验证查询,如以上渠道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函;
2.3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谈判有效期,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2.4保函保证担保范围须包含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3、采用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
未提供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格式7-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
(注:本格式仅作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如是“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请参照本格式另行制定,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将以我方的产品
对贵公司的谈判项目进行响应,我们特作如下说明:
(1)同意(供应商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制造商名称)的(产品名称、型号)参加贵公司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并在成交后向我方购买相关产品。
(2)(供应商名称)在成交后,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
(3)我们将依法承担制造商的责任。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签字人签名或签章:
格式7-6分包协议(格式供参考,可调整或自拟)
1、若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且提供了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视为该部分货物分包给中小企业,可不再提供分包协议;
2、工程或服务部分若分包给中小企业,需要提供分包协议。
甲方(主承包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意向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已参与/即将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等),并有望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允许对项目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甲方有意在成功中标/成交后,将本项目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乙方承担,乙方同意按本协议意向约定及后续正式合同要求承担分包工作。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中标/成交后可能发生的分包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第一条分包项目概况
1.1.1主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主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分包范围:甲方拟将主项目中以下部分工作分包给乙方(详细描述分包工作的内容、规模、技术标准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另附详细清单及技术要求作为附件)
第二条双方意向承诺
2.1甲方承诺:(a)积极准备投标/响应文件,争取获得主项目承包权。(b)若甲方成功中标/成交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在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主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分包工作的分包商。(c)及时向乙方通报主项目投标/响应及中标/成交的相关进展。
2.2乙方承诺:(a)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并保证其具备承担分包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能力和经验。(b)配合甲方进行投标/响应阶段所需的资质审查、技术方案准备、分包报价等工作,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c)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主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d)若甲方成功中标/成交,乙方愿意按照本意向协议的原则及主合同的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
第三条其他
3.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方未能在主项目中中标/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3.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7-7本项目的其它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7-7-1“教室装修改造”承担主体的资质
(若分包,分包单位应提供;若不分包,供应商应提供)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扫描件
特别说明:
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扫描件,未提交或不满足要求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另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及风险提示:
(一)填写指引:
1、供应商在填写时请依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不得随意变更格式。
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根据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本格式。
3、填写需参考的相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详见下述附表)
4、具体要求:
(1)第一处,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2)第二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采购具体品目的名称,如是单品目,直接填写项目名称或品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中填写本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件表”中列明的行业,一定要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内容进行填写。
(3)第三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的相关信息,数据务必向制造商进行核实;如是多品目,须填写每一品目的制造商信息。
(4)第四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确定企业类型并填写制造商所属的类型。
(5)填写内容应一一对应,不能漏填或误填。
5、允许联合体参加或合同分包的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协议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并在“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合同分包内容。
(二)风险提示
1、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必须如实填报,成交供应商享受了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本身为中小企业,但存在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也不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摘要)
1、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四、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格式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8-4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要求:
1.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谈判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需投报节能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 1 | A020101计算机设备 | ★A********台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A********便携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A********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2 | 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 | A********打印设备 | A********喷墨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A********针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A********显示设备 | ★A********液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 A********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A********扫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 3 | A020202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 | ||
| 4 | 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5 | A020519泵 | A********离心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 |
| 6 |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 ★A********制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 | |||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 | |||
| ★A********空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 ★A********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 | ||
| A********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 | ||
| 7 | A020601电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 ||
| 8 | A020602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 | |
| 9 | ★A020609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 | |
| 10 | A020618生活用电器 | A********电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 | |
| ★A********空调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 ||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 | |||
| (制冷量≤14000W) | 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 A********洗衣机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 | |||
| A********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 |||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 | |||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 |||
| 11 | A020619照明设备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 |
|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 | |||
| LED筒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 12 | ★A020910电视设备 | A********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 |
| 13 | ★A020911视频设备 | A********视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14 | 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 |
| 15 | ★A060805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 | |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 |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 |||
| 16 | ★A060806水嘴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 ||
| 17 | A060807便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 ||
| 18 | A060810淋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 |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不属于品目清单的产品无需提供,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10.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表
| 名内容 | 称 | 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
| 数量 | 详见第五章中的“采购需求” | |
| 交货期 | 详见第五章中的“ 商务条件” | |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中的“ 商务条件” | |
| 安装地点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 |
| 备注 | 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 |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 一、教学实验区(赣购2025J000101217) | ||||
| 1、互动教学系统 | ||||
| 1 | 1 | 智慧课堂交互一体机 | 2 | 套 |
| 2 | 2 | 光能书写板 | 2 | 块 |
| 3 | 3 | 智能笔 | 1 | 个 |
| 4 | 4 | 智慧教学互动协作系统 | 1 | 套 |
| 5 | 5 | 互动教学一体机 | 4 | 台 |
| 6 | 6 | 可移动升降H型玻璃白板 | 4 | 套 |
| 7 | 7 | 学生平板智能终端 | 50 | 台 |
| 8 | 8 | 学生端管控应用 | 50 | 套 |
| 9 | 9 | 学生端智能学习应用 | 50 | 套 |
| 10 | 10 | 充电柜 | 1 | 套 |
| 11 | 11 | 无线AP | 1 | 台 |
| 12 | 12 | 无线展台 | 1 | 台 |
| 2、智慧课堂分析系统 | ||||
| 13 | 1 | 循证教研平台 | 1 | 套 |
| 14 | 2 | 资源平台主机 | 1 | 套 |
| 15 | 3 | 高清录播主机 | 1 | 台 |
| 16 | 4 | 多景别智能摄录与流媒体处理软件 | 1 | 套 |
| 17 | 5 | 基于AI的智能跟踪数据分析处理软件 | 1 | 套 |
| 18 | 6 | 智能课堂行为分析软件 | 1 | 套 |
| 19 | 7 | 智能语音分析软件 | 1 | 套 |
| 20 | 8 | 高清全景摄像机 | 5 | 台 |
| 21 | 9 | 基于AI的智能跟踪拍摄软件 | 5 | 套 |
| 22 | 10 | 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 23 | 11 | 音频处理与功放管理软件 | 1 | 套 |
| 24 | 12 | 采访话筒(指向性) | 6 | 支 |
| 25 | 13 | 无线话筒 | 1 | 套 |
| 26 | 14 | 专业音箱 | 1 | 对 |
| 27 | 15 | 电源管理器 | 1 | 台 |
| 28 | 16 | 24口POE交换机 | 1 | 台 |
| 29 | 17 | 网络机柜 | 1 | 个 |
| 二、互动展示区(赣购2025J000101218) | ||||
| 1、AI科学互动墙 | ||||
| 30 | 1 | 智能家居小助手互动框 | 1 | 个 |
| 31 | 2 | 手势识别推箱子互动框 | 1 | 个 |
| 32 | 3 | 挑战10s互动框 | 1 | 个 |
| 33 | 4 | 语音智能地图互动框 | 1 | 个 |
| 34 | 5 | 隔空超级钢琴 | 1 | 个 |
| 35 | 6 | 语音手势控制麦克纳姆轮 | 1 | 个 |
| 36 | 7 | AI互动机械手掌 | 1 | 个 |
| 37 | 8 | 人体姿势识别 | 1 | 个 |
| 38 | 9 | AI人眼互动 | 1 | 个 |
| 39 | 10 | 互动音乐喷泉 | 1 | 个 |
| 40 | 11 | 摩尔斯电码 | 1 | 个 |
| 41 | 12 | 元素周期表 | 1 | 个 |
| 42 | 13 | AI大模型-闪电辉光球 | 1 | 个 |
| 43 | 14 | 科普答题 | 1 | 个 |
| 44 | 15 | 互动背景 | 1 | 项 |
| 2、虚拟仿真教学实训平台(VR体验套件) | ||||
| 45 | 1 | VR头显设备 | 4 | 套 |
| 46 | 2 | AI数字人软件 | 1 | 套 |
| 47 | 3 | VR虚拟仿真资源 | 1 | 套 |
| 3、互动机器人 | ||||
| 48 | 1 | 人形互动机器人 | 5 | 台 |
| 49 | 2 | 发射器 | 1 | 台 |
| 4、科学发展史展示墙 | ||||
| 50 | 1 | 展示终端 | 1 | 台 |
| 51 | 2 | 文化展示墙 | 24 | ㎡ |
| 5、作品陈列展示台/柜 | ||||
| 52 | 1 | 作品展示柜 | 17.4 | ㎡ |
| 53 | 2 | 作品展示台 | 2 | 套 |
| 三、智慧教室物联管控(赣购2025J000101217) | ||||
| 54 | 1 | 智慧物联集控终端 | 1 | 台 |
| 55 | 2 | 物联网云终端一体机 | 1 | 台 |
| 56 | 3 | 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软件 | 1 | 套 |
| 57 | 4 | 智能数据采集转发软件 | 1 | 套 |
| 58 | 5 | 智能远程控制软件 | 1 | 套 |
| 59 | 6 | 智能网关 | 1 | 台 |
| 60 | 7 | 智慧讲台 | 1 | 张 |
| 61 | 8 | 触摸显示屏 | 1 | 台 |
| 62 | 9 | 三位智能开关 | 2 | 个 |
| 63 | 10 | 多媒体控制器 | 1 | 个 |
| 64 | 11 | 空调控制器 | 1 | 个 |
| 65 | 12 | 录播控制器 | 1 | 个 |
| 66 | 13 | 窗帘电机 | 4 | 个 |
| 67 | 14 | 窗帘导轨 | 12 | 米 |
| 68 | 15 | 物联网锁 | 1 | 套 |
| 69 | 16 | 滤波器 | 1 | 个 |
| 四、桌椅家具及装修改造(赣购2025J000101216) | ||||
| 1、桌椅家具 | ||||
| 70 | 1 | 学生研讨桌 | 50 | 张 |
| 71 | 2 | 学生座椅 | 50 | 张 |
| 2、教室装修改造 | ||||
| 72 | 1 | 教室装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项 |
2、货物部分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