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项目编号:JXMY-NC-20250819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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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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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南昌市本级]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项目编号:JXMY-NC-20250819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项目编号:JXMY-NC-20250819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Y-NC-2025081901

项目名称: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最高限价:870815.08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2025F000114220 2025闸门所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1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评审,供应商不需要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五、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评审,供应商不需要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

地址: 南昌市安石路21号客运大楼5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H605-B03酒店会议中心201室(铂瑞酒店北面办公室入口2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曦玥

电话: 138********

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招标文件.pdf 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docx 采购公告.pdf

江西省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JXMY-NC-2025081901

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7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磋商文件..2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二、磋商文件.11

1.适用范围11

2.定义.11

3.合格供应商.11

4.磋商费用.11

5.供应商代表.12

6.磋商文件的构成..12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2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2

9.采购需求标准..16

10.磋商文件的修改..1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7

11.响应文件的编制17

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7

13.响应文件的构成.17

14.磋商报价...17

15.磋商保证金.18

16.磋商有效期.19

17.响应文件的递交.19

18.分包的规定..20

四、磋商…..20

.20

19.磋商组织.

......

20

20.磋商小组

21.磋商程序.20

.22

22.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23

2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3

23

24.意外情况的情形

23

25.意外情况的处理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23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3

..24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8.成交结果公告..24

29.履约保证金..24

30.签订合同.24

.25

七、询问和质疑

31.询问25

32.质疑.25

八、其他事项26

33.采购代理服务费..26

26

34.适用法律.

35.解释权.26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7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5

1.磋商响应书..46

2.报价一览表..48

3.分项报价表48

4.报价一览明细表.49

55

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56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57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65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74

.75

10.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76

一、采购需求表.76

二、采购要求...77

第六章评审标准...90

一、资格性审查....90

二、符合性审查..91

三、评分标准..92

第一章磋商邀请

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

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Y-NC-2025081901

项目名称: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0815.0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洪购2025F000114220 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1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

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00:00至23: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评审。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L/***********)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

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投标单位”(网址:https:

//***********)。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

2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

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

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

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6.落实政府采购融资贷款政策:(1)根据《关于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

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

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

的供应商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

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

款意向申请。南昌市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单详见南昌市财政

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

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

卖场”设立的“金融服务系统”中(网址:https://jinrong.jxemall.com)注

册登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并线上签订融资业务授权书,申

请融资服务。(3)区财政局对有贷款意愿的供应商提供“一对一”服务,联系

电话********。

7.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洪财购【2021】12号第9条: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采购人要压缩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将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缩短至

15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8.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赣财购(2023)8号]相关规定。

8.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

详见磋商文件格式),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未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8.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确

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

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H605-

B03酒店会议中心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曦玥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2.1 采购人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2.2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3.2.1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接受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和磋商文件特殊要求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
7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
7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承接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4.1 磋商报价 综合费率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供应商填写报价一览明细表需按服务清单分项填写。
15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2、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3、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其他:请供应商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汇款时注明所磋商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未及时到账导致被否决(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6、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6 磋商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1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响应
1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文件的,响应无效。
17.4 原件及演示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原件:否。本项目是否要求演示:否。
18 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19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不见面方式特别事项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将退回其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网上开标系统”提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磋商活动。3、磋商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磋商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且在项目磋商期间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磋商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磋商小组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供应商需提前调试所用电脑环境,下载安装视频播放控件、谷歌浏览器和驱动安装包,(下载地址: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1/007001003/********/0e883d
19 磋商时间及地点 3d-bca0-434c-a898-f1ff4bb446b1.html)并检查耳机、麦克风、摄像头是否正常,网络是否稳定,谷歌浏览器是否能正常使用。3.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不见面询标操作手册”或观看“不见面询标操作视频(供应商端)”(下载地址:同上),熟练掌握不见面询标操作指南,确保询标顺利进行。3.3供应商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评审专家询标时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或语音通知后,应立即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询标指令。3.4如供应商需进行相关系统演示的,应点击[屏幕共享],开启桌面共享,分享桌面屏幕实现演示。3.5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的,需要在评审专家发起[文字质询]后,供应商进入文字询标,或上传相关附件材料。3.6如有需要,评审专家会通过[标书共享]功能,将评审专家电脑桌面的响应文件或采购文件内容展示给供应商查看。3.7供应商未在线或不接收评审专家询标指令,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供应商在使用询标系统过程中有建议意见或需要技术支持的请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4、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5.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20分钟)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中进行最后报价,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显示“报价结束”,则无法进行最后报价,未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21.5 最后报价 本次采购项目的最后报价,以投标人首次提交的投标报价作为计算基数,通过折扣方式计算并提交最终报价金额。
21.7 评审方法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21.7 评审方法 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9.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政府采购合同约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相关条款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
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除外
32.6 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1、对磋商文件质疑接收部门: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H605-B03酒店会议中心201室
电子邮箱:********@qq.com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H605-B03酒店会议中心201室
电子邮箱:********@qq.com
33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1.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计费规定下浮30%作为招标代理
33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1.5%)*70%差额定率累计计算)。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本项目的招标预算造价编制费、招标预算评审费及决算评审费,均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计算,向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收取。
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且有融资需求企业,可在金融服务系统发起政采贷业务需求申请。落实政府采购融资贷款政策:(1)根据《关于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南昌市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单详见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设立的“金融服务系统”中(网址:https://jinrong.jxemall.com)注册登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并线上签订融资业务授权书,申请融资服务。(3)区财政局对有贷款意愿的供应商提供“一对一”服务,联系电话********。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三)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

二、磋商文件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3.2联合体参加磋商。

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

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

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

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

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

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成交后,必

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

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

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

合体参加磋商)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

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

5.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

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磋商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

第六章评审标准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

况。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2”)

7.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3”)

7.8磋商保证金凭证;(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4”)

7.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

8.1中小企业参加磋商

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中小企业;

(2)小型、微型企业作为代理商,中型企业作为本项目服务承接商的,视同

为中型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适用于联合体磋商)

(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

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磋

商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

8.1.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服务的,磋商时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1”),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

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

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2”),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13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

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3”),并对声明函

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磋商邀请”。采购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

政策。

8.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专门面向中小

14

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8.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4.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优

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允许

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

惠。)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

用于联合体磋商)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磋商)

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磋商

8.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

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

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

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8.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

15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

8.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如涉及)

8.5.5磋商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采购需求标准

9.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9.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

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0.磋商文件的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

文件。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4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答疑澄

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

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当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

件为准。

10.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1.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1.2磋商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不允

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其响应文

件被视为无效。

11.3磋商文件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11.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1.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2.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

家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响应书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报价一览明细表

(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0)其他资料

13.2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4.磋商报价

14.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所需的设

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7

14.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报价一览明

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

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其

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4.3磋商报价中如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

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4.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

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被视

为无效。

15.磋商保证金

15.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

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参加磋商)

15.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5.1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其

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5.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5.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

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

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8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6.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

效期应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

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有效期。延长磋商有效期在江西

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

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

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

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文件递交

17.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17.1.2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17.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

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7.2迟交的响应文件

17.2.1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视为响应无效。

17.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其

响应文件。

17.3.2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

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7.4原件及演示递交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演示佐证的,必须将

19

原件或演示材料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不予

接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分包的规定

18.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

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

18.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

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

四、磋商

19.磋商组织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须保持在线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磋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

19.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或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20.磋商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

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1.磋商程序

21.1响应文件的审查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期间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

随采购文件存档。

20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扫

描上传线上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磋商内容。在有效性审

查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磋商响应书;

2)未提交报价表;

3)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的;

4)未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

件的;

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

委托的;

6)磋商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

7)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服务要求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线上回复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采购响

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线

上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5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

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

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

为无效响应。

(5)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1.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线上报价,二次

报价时间在磋商现场宣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者视为退出磋商。

21.7评审方法

(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1除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

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2.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

效处理。

2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3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

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24.意外情况的情形

24.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

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

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

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5.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24.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

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3

26.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26.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以及技

术指标都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最后报价比例(简称“

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优劣、“比例

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推荐。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成交结果公告

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上公告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成交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履约保证金

29.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

户。

29.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

损失。

30.签订合同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

签订合同处理。

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

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

24

和国民法典》。

30.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

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

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0.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7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

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不予

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30.8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件交予采

购代理机构备案,以便退还磋商保证金。

七、询问和质疑

31.询问

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

答复。

32.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25

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并同时提供下载磋商文件的凭证。

32.6质疑函接收方式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其他事项

33.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如为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

服务费。

33.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如下:

户名: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九龙湖支行

银行账号:14********067715

33.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3.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

须知“第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4.适用法律

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相关规定。

35.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

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6

合同书

项目名称: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JXBJ24

甲方(招标人):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

乙方(中标人):

签订时间:

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水面保洁及管护项

目(采购条目编号:洪购2025)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乙方的应答文件承诺,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闸门所水面保洁及管护服务,为明

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说明

1、本合同书内容为一般条款,是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

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

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磋商中协商解决。

2、制定本合同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甲乙双方应将磋商文件、磋商应答文件及磋商小组确认的服务要求、质量

标准、服务日期和售后服务等内容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一)保洁范围:

城南护城河工程、五干渠、七孔闸(城南护城河工程位于昌南大堤南侧,

西接南莲路,东与赣抚平原五干渠相连,全长约4.2km。五干渠起点位于东升大

道与铁路交界处,终点到五干渠与解放东路交界处全长5.2km。七孔闸下游位于

青山北路,起点为七孔闸,终点到青山湖电排站,全长约0.8km。)

(二)蓝藻处理技术要求

1、蓝藻处理标准

1.1服从安排,确保定点定船蓝藻处理执行到位;

1.2发现由于消极怠工情况,当天服务不计费用;

1.3预防及治理只能采取生物制剂和物理方式进行,禁止使用化学方法,同时

不能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确保水体生态环境良好。不得引起湖内鱼类因治理蓝藻

而大量死亡或鱼类病虫害等现象;

1.4确保水系水面不大面积暴发蓝藻,并有效控制在水域总面积的0.1%以内;

1.5打捞蓝藻,应根据要求,规范进行处理,及时转运,不得对水体产生二次

污染;

2、作业时间

2.1作业时间:上午6:30—11:00,下午13:30—17:30;

2.2全天作业时间内不间断工作;

2.3若重大活动或特殊事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作业时间的调整;

(三)水面保洁要求

1、全天连续保洁,使水面保持清洁。每1000平方米水面内漂浮物累计控制在

0.5平方米以下,水面不出现水葫芦、大薸(水白菜)浮萍、青苔、野菱、枯枝、白

色垃圾、动物尸体、杂物等其他垃圾,无漂浮物聚集现象,长期保持水面清洁。一

年365天全天候作业,遇节假日,上级检查时还需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增派人员,确

保卫生干净,质量合格。

2、水面无漂浮水生植物、动物尸体。

3、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植物不得超过0.2平方米以上。

4、桥角、桥墩边、水闸前面无垃圾及漂浮物,严禁采取开闸放漂。

5、由专人对河面排水口、溢流口进行巡视,发现排污并清洁好排污口及时上报

采购人。

6、供应商需自备水中作业打捞清捡工具,提供船只7条(长度不小于4.2m;每船

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船只作业)、要配有打草机3台,安全警示设施维修保洁。现场配

备项目负责人1人,每天打捞人员要求不少于14人,青山湖引水渠不少于4人、五干

渠沿线不少于4人、护城河沿线不少于6人,特殊时期还需增加人员或互相调动配合

。作业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水面作业时穿救生衣,船舶、车辆、拦截设

施等保洁工具着色规范,均有保洁单位的明显标志。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2辆上

牌的国标电动汽车(续航300KM)用于安全巡查。

7、当日垃圾当日清,垃圾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8、作业船舶、车辆在运输途中,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机容机貌整洁、干净。

保洁船船舱无积存垃圾。

9、供应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打捞、保洁、司机、巡检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0、清理福寿螺等有害生物。

11、青山湖引水渠日常打捞,晴天至少打捞两次,必须在每天上午10点前完成、

下午在17点前完成;在雨后出现大量垃圾后应该调配人员确保一天内完成打捞工作;

特殊情况或上级部门检查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随叫随到;如出现打捞不及时或未按要

求执行按500元/次扣款。

(四)、文明安全养护作业

1、做到文明、清洁、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

的影响。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责任人,并根据作业环境、考虑各项

安全因素,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完善相关资料及检查记录。

3、供应商应对现场养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养护管理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

患。如发生安全事故一概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作业人员应统一穿着有投标单位名称的服装上岗,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措

施,并教育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5、数字城管网派遣的问题、12345热线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不得出现超时或

返工现象。如出现不及时的扣500元每次。

6、严格按照养护作业时间、要求、标准落实长效管理,对市民及各级部门反映

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及时反馈。

7、遇有重大活动、暴雨、冰雪或应急任务等突发事件,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

统一调度、指挥,及时组织做好应急整改保障工作。

8、作业车辆车尾应有明显的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遵守交通法及相关

规定。

9、资料完整,包括工作总结和计划、巡查日志、人员在岗情况等,按需按时上

交。

10、必须配备机动组,用于临时性及突击性整治工作。

11、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城市创建、重大节日、各类重

大活动和迎检整治活动中的各项任务。

12、供应商不得拖欠本项目工人工资。

13、供应商必须做好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承担所属范围内的综治维稳工作

责任,防止发生并及时处理信访维稳问题。

14、对防溺水事故宣传到位,在供应商服务区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水面清洁
1 水面清洁 4.3km护城河215000㎡、5.2km五干渠53600㎡、0.8km七孔闸前池18040㎡(水面保洁含:水草打捞、护坡除草、水面安全管护责任、设备保洁、船7条、要配有打草机3台,安全警示设施维修保洁。现场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每天打捞人员要求14人(青山湖4人、五干渠4人、护城河6人)。 286640 1.考核包干项目;2.供应商报价≤0.9元/㎡
2 蓝藻处理 蓝藻处理 28664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护坡维修
3 六角块护坡 护坡1.预制六角块厚度8cm 86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4 砼大方脚 大放脚1.预拌C25混凝土基础2.混凝土基础模板 5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5 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1.挖掘机装车土方三类土2.自卸汽车运输土方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3.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9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6 砂回填 回填中粗砂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4 3.清淤 大放脚1.预拌C25混凝土基础2.混凝土基础模板 5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7 渠道清淤 渠道清淤1.河道水冲法清淤2.人工挖沟槽淤泥3.双(单)轮车运淤泥运距50m以内4.自卸汽车外运淤泥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 33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8 箱涵清淤 箱涵清淤1.河道水冲法清淤2.人工挖淤泥3.双(单)轮车运淤泥运距50m以内4.自卸汽车外运淤泥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 4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8 4.护栏维修 箱涵清淤1.河道水冲法清淤2.人工挖淤泥3.双(单)轮车运淤泥运距50m以内4.自卸汽车外运淤泥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 4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9 大理石护栏维修 1.大理石护栏维修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0 不锈钢护栏安装 1.不锈钢护栏安装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1 绿网护栏 1.绿网护栏 9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8 5.防溺水设施 箱涵清淤1.河道水冲法清淤2.人工挖淤泥3.双(单)轮车运淤泥运距50m以内4.自卸汽车外运淤泥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 4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2 救生圈 1.救生圈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3 救生绳 1.救生圈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4 救生杆 1.救生杆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5 救生设施牌 1.救生设施牌(不锈钢0.8*1.0)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6 宣传画报 1.宣传画报(0.8*0.6)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7 宣传牌 1.宣传牌(不锈钢0.8*0.6)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8 宣传条幅 1.宣传条幅(2.5*0.6)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9 宣传单A4 1.宣传单A4 10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7 6.水质检测 1.宣传牌(不锈钢0.8*0.6)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0 每月水质检测 1.每月水质检测 36 1.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2.每月水质检测供应商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包含:pH值、溶解氧、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叶绿素a等。
17 7.巡查车辆 1.宣传牌(不锈钢0.8*0.6)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1 提供国标300KM续航电动巡查汽车(含保险及维修) 1.提供国标300KM续航电动巡查汽车(含保险及维修) 2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1 8.人员除杂 1.提供国标300KM续航电动巡查汽车(含保险及维修) 2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2 人员除杂 1.对部分超水面部位的杂物、及相关地域进行人员清理 工日 26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1 9.机器使用 1.提供国标300KM续航电动巡查汽车(含保险及维修) 2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3 0.5方挖机台班 1.0.5方挖机台班 台班 32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合计(大写):

三、技术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服务等有关技术资料。

2、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

料。

四、安全责任条款

1、乙方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现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安排和负责。

2、乙方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保管、成品及半成品安全管理。

3、施工人员、工具及其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

方负责赔偿。

4、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损失。

5、施工过程中,做好防火工作,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乙方负责。

6、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施工时放置围栏,如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致使

行人伤亡,车辆受损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到主要设备抢修不过夜,一般问题不过天,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8、乙方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须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

用,值守人员安全。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机构、人员、准备、经费四到位。

10、乙方负责桥梁等设施的安全管护、严禁超载管理。

11、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公产生的各类职业病、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上下

班及工余时间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应加强对河道安全事故管理,加强巡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如出

现河道溺水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的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

支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含当日);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承担。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故障咨询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

六、服务方式、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1、服务方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服务要求及乙方应答文件

中的服务要求中更高要求者为准。

2、服务时间:12个月,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4、服务人员:安排不少于15人(详见合同附件)。

5、服务车辆:安排2辆车巡查维护(详见合同附件)。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每季度按照

实际工程量减去预付款后按照剩余经费进行支付;每月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达

到90分标准的,日常维养经费全额拨付,未达到标准的,相应按比例扣除当月

度日常维养承包费用(按照每月度考核结果支付,如考核结果每降低一分,扣

减相应日常维养月度承包经费的1%)。供应商申请支付进度款时需提供为本项

目服务人员缴纳的保险缴纳证明、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向该项目服务人

员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凭证。

2、更换维修费用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金额确定,如为缺项项目

,则在决算时由第三方进行审定。以第三方审核结果为准进行支付。

3、合同决算时超出合同总价的按照合同总价进行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

付。决算未到合同总价的按照实际金额进行支付。

4、履约保函

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银行出具的中标金额5%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保

函返还时间为甲方验收后无质量问题后。

5、维养费用由闸门所实行‘日巡、月巡、季巡’的日常管理模式,并根据

巡视结果形成每季度考核报告。闸门所根据考核评分情况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审

议后拨付款项。

八、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

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九、验收标准

1、供应商在服务及验收活动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采购人采取’日巡、月巡、季巡’的日常管理模式,并根据巡视结果形

成每月考核报告,以文件形式报中心作为支付依据。

3、最终验收: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报告、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认定,相关

费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认定。

4、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

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5、相关检验检测和第三方决算审计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服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服务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

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二、仲裁

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提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

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方: 乙方:
称:(印章) 名称:(印章)
月日 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址: 地址:
话:41 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附件:水面保洁及管护考核表

考核内容 质量标准 评分标准
管理机制及清捞设备(5分) 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没有严格执行 扣1分
缺少清捞、除草应有的机械设备,如保洁船只打捞设备、救生衣、打草机等 每少一种扣1分
人员在岗及安全文明(25分) 发现人员不足 每发现一次扣1分
作业时每船只有一人 每发现一次扣1分
保洁作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 每发现一次扣1分
保洁人员上岗不穿救生衣 每人扣1分
未保障巡逻车辆 每辆扣5分
船只不置统一标记、船况不良、船容不整洁 扣1分
未开展每日自查 每次扣0.5分
每月的自查记录没有按时上交(每月24日) 扣0.5分
台账未按照规定要求装订成册的, 每次扣2分
安全警示牌是否摆放 每发现一处扣3分
水面安全警示设施维修保洁是否到位 每发现一处扣3分
防溺水安全巡查管护责任是否到位 每发现一处扣10分
安全意识淡薄,造成安全事故 每起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加倍扣分
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发现没有按时发放的扣10分
在媒体上曝光打捞保洁工作不到位 省级及以上媒体扣10分,市级媒体扣5分。
啄木鸟、创建办、文明办、“迎检”、河湖长制等检查存在问题 每个问题扣5分
部门反映及考核评比(15分) 市长热线及群众来电反映问题 每个问题扣5分
对市民反映和河面的保洁巡查人员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每件扣5分
被中心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每件扣2分
数字城管(5分) 数字城管网网上派遣问题 每个扣1分
派遣问题整改不到位,出现超时或返工现象 每个扣2分
打捞保洁(30分) 河面的保洁百米内零星漂浮物不超过3处、总量不超过10处 每超一处扣1分
河面的保洁发现有动物尸体、家具等较大物品 每片扣2分
河埠、岸线(河坡)发现有暴露垃圾、杂物 每处扣1分
垃圾、杂物打捞上岸不及时或未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房) 每处扣0.5分
未做到日捞日清、船舱有积存垃圾 每次扣0.5分
发现护坡杂草,垃圾、种菜、福寿螺生物等情况没及时清理的 每处扣1分
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未能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的 扣2分
蓝藻处理(20分) 未及时发现蓝藻,或发现蓝藻后未及时上报 每次扣1分
蓝藻处理期间,发现河道有偷排偷放等情况未及时上报 每次扣1分
蓝藻成片聚集,面积在20平米以内,并无充足人打捞 每次扣2分
蓝藻成片聚集,面积在50平米以上,并无充足人打捞 每次扣4分
蓝藻成片聚集,已经明显散发臭味 每发现一处扣5分
由于人员、船只等衔接不上,导致蓝藻无法及 每发现一处扣2分
时处理
因蓝藻聚集,处理不及时,造成市民投诉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每发现一处扣5分

说明:

1.月度考核

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总分为100分。

1)达标(90分以上含90分):以中心确认的月度服务费金额全额发放;

2)基本合格(90分-60分):每扣1分扣月度服务费1%;

3)不合格(60分以下):扣除当月全部服务费。

4)媒体曝光一次加扣月度服务费:市级媒体2000元,省级媒体3000元,中央媒

体5000元。

5)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提出扣分处理后,还不及时整改的将进行现金扣减每次按

照500-3000元不等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6)二次及以上月度考核不合格、发生重大违规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

合同。

2.农民工工资

供应商提供实名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所有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支

付数额和扣除数额等事项,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根据实名制工资表

银行转账直接发给农民工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签章)

年月日

45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

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磋商响应书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报价一览明细表

5、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技术文件

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0、其他证明资料

11、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报价为(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总价)。

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天。

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

证金不予退还。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保洁范围

城南护城河工程、五干渠、七孔闸(城南护城河工程位于昌南大堤南侧,西接南莲路,东与赣抚平原五干渠相连,全长约4.3km。五干渠起点位于东升大道与铁路交界处,终点到五干渠与解放东路交界处全长5.2km。七孔闸下游位于青山北路,起点为七孔闸,终点到青山湖电排站,全长约0.8km。)

1、服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水面清洁
1 水面清洁 4.3km护城河215000㎡、 5.2km五干渠53600㎡、0.8km七孔闸前池18040㎡(水面保洁含:水草打捞、护坡除草、水面安全管护责任、设备保洁、船7条、要配有打草机3台,安全警示设施维修保洁。现场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每天打捞人员要求14人(青山湖4人、五干渠4人、护城河6人)。 286640 1.考核包干项目;2.供应商报价≤0.9元/㎡
2 蓝藻处理 蓝藻处理 28664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护坡维修
3 六角块护坡 护坡1.预制六角块厚度8cm 86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4 砼大方脚 大放脚1.预拌C25混凝土基础2.混凝土基础模板 5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5 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1.挖掘机装车土方三类土2.自卸汽车运输土方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3.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9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6 砂回填 回填中粗砂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3.清淤
7 渠道清淤 渠道清淤1.河道水冲法清淤2.人工挖沟槽淤泥3.双(单)轮车运淤泥运距50m以内4. 自卸汽车外运淤泥 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 33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8 箱涵清淤 箱涵清淤1.河道水冲法清淤2.人工挖淤泥3.双(单)轮车运淤泥运距50m以内4.自卸汽车外运淤泥 运距暂按20km计算,结算据实 4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4.护栏维修
9 大理石护栏维修 1.大理石护栏维修 m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0 不锈钢护栏安装 1.不锈钢护栏安装 m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1 绿网护栏 1.绿网护栏 m 9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5.防溺水设施
12 救生圈 1.救生圈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3 救生绳 1.救生圈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4 救生杆 1.救生杆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5 救生设施牌 1.救生设施牌(不锈钢0.8*1.0)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6 宣传画报 1.宣传画报(0.8*0.6) 1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7 宣传牌 1.宣传牌(不锈钢0.8*0.6)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8 宣传条幅 1.宣传条幅(2.5*0.6) 1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19 宣传单A4 1.宣传单A4 100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6.水质检测
20 每月水质检测 1.每月水质检测 36 1.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2.每月水质检测供应商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包含:pH值、溶解氧、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叶绿素a等。
7.巡查车辆
21 提供国标300KM续航电动巡查汽车(含保险及维修) 1.提供国标300KM续航电动巡查汽车(含保险及维修) 2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8.人员除杂
22 人员除杂 1.对部分超水面部位的杂物、及相关地域进行人员清理 工日 260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9.机器使用
23 0.5方挖机台班 4. 0.5方挖机台班 台班 32 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三、蓝藻处理技术要求

1、蓝藻处理标准

1.1服从安排,确保定点定船蓝藻处理执行到位。

1.2发现由于消极怠工情况,当天服务不计费用。

1.3预防及治理只能采取生物制剂和物理方式进行,禁止使用化学方法,同时不能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确保水体生态环境良好。不得引起湖内鱼类因治理蓝藻而大量死亡或鱼类病虫害等现象。

1.4确保水系水面不大面积爆发蓝藻,并有效控制在水域总面积的0.1%以内。

1.5打捞蓝藻,应根据要求,规范进行处理,及时转运,不得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

2、作业时间

2.1作业时间:上午6:30——11:00,下午13:30——17:30。

2.2全天作业时间内不间断工作。

2.3若重大活动或特殊事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作业时间的调整。

四、水面保洁要求

1、全天连续保洁,使水面保持清洁。每1000平方米水面内漂浮物累计控制在0.5平方米以下,水面不出现水葫芦、大薸(水白菜)浮萍、青苔、野菱、枯枝、白色垃圾、动物尸体、杂物等其他垃圾,无漂浮物聚集现象,长期保持水面清洁。一年365天全天候作业,遇节假日,上级检查时还需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增派人员,确保卫生干净,质量合格。

2、水面无漂浮水生植物、动物尸体。

3、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植物不得超过0.2平方米以上。

4、桥角、桥墩边、水闸前面无垃圾及漂浮物,严禁采取开闸放漂。

5、由专人对河面排水口、溢流口进行巡视,发现排污并清洁好排污口及时上报采购人。

6、供应商需自备水中作业打捞清捡工具,提供船只7条(长度不小于4.2m;每船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船只作业)、要配有打草机3台,安全警示设施维修保洁。现场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每天打捞人员要求不少于14人,青山湖引水渠不少于4人、五干渠沿线不少于4人、护城河沿线不少于6人,特殊时期还需增加人员或互相调动配合。作业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水面作业时穿救生衣,船舶、车辆、拦截设施等保洁工具着色规范,均有保洁单位的明显标志。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2辆上牌的国标电动汽车(续航300KM)用于安全巡查。

7、当日垃圾当日清,垃圾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8、作业船舶、车辆在运输途中,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机容机貌整洁、干净。保洁船船舱无积存垃圾。

9、供应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打捞、保洁、司机、巡检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0、清理福寿螺等有害生物。

11、青山湖引水渠日常打捞,晴天至少打捞两次,必须在每天上午10点前完成、下午在17点前完成;在雨后出现大量垃圾后应该调配人员确保一天内完成打捞工作;特殊情况或上级部门检查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随叫随到;如出现打捞不及时或未按要求执行按500元/次扣款。

五、文明安全养护作业

1、做到文明、清洁、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责任人,并根据作业环境、考虑各项安全因素,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完善相关资料及检查记录。

3、供应商应对现场养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养护管理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一概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作业人员应统一穿着有投标单位名称的服装上岗,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措施,并教育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5、数字城管网派遣的问题、12345热线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不得出现超时或返工现象。如出现不及时的扣500元每次。

6、严格按照养护作业时间、要求、标准落实长效管理,对市民及各级部门反映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及时反馈。

7、遇有重大活动、暴雨、冰雪或应急任务等突发事件,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指挥,及时组织做好应急整改保障工作。

8、作业车辆车尾应有明显的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遵守交通法及相关规定。

9、资料完整,包括工作总结和计划、巡查日志、人员在岗情况等,按需按时上交。

10、必须配备机动组,用于临时性及突击性整治工作。

11、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城市创建、重大节日、各类重大活动和迎检整治活动中的各项任务。

12、供应商不得拖欠本项目工人工资。

13、供应商必须做好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承担所属范围内的综治维稳工作责任,防止发生并及时处理信访维稳问题。

14、对防溺水事故宣传到位,在供应商服务区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15、采购人与劳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人员因公或意外伤亡,由供应商负责办理保险索赔及劳动诉讼、仲裁并承担劳务人员于服务采购人期间所致供应商人员自身、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等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2)供应商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的各类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或操作规程等,因过失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附件: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闸门所水面保洁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质量标准 评分标准
管理机制及清捞设备(5分) 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没有严格执行 扣1分
缺少清捞、除草应有的机械设备,如保洁船只打捞设备、救生衣、打草机等 每少一种扣1分
人员在岗及安全文明(25分) 未按规定做到定员定岗打捞人员要进行打卡 每发现未打卡一次扣1分
未经批准在作业时每船只有一人 每发现一次扣1分
保洁作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 每发现一次扣1分
保洁人员上岗不穿救生衣 每人扣1分
未保障巡逻车辆 每辆扣5分
船只不置统一标记、船况不良、船容不整洁 扣1分
未开展每日自查 每次扣0.5分
每月的自查记录没有按时上交(每月24日) 扣0.5分
台账未按照规定要求装订成册的 每次扣2分
安全警示牌是否摆放 每发现一处扣3分
水面安全警示设施维修保洁是否到位 每发现一处扣3分
防溺水安全巡查管护责任是否到位 每发现一处扣10分
安全意识淡薄,造成安全事故 每起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加倍扣分
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发现没有按时发放的扣10分
部门反映及考核评比(15分) 在媒体上曝光打捞保洁工作不到位 省级媒体扣15分,市级媒体扣10分。
啄木鸟、创建办、文明办、“迎检”、河湖长制等检查存在问题 每个问题扣15分
市长热线及群众来电反映问题 每个问题扣5分
对市民反映和河面的保洁巡查人员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每件扣10分
被中心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每件扣5分
省级、市级及局里领导对河湖长制工作提出批评 省级扣15分,市级扣10分,局里扣5分。
数字城管(5分) 数字城管网网上派遣问题 每个扣1分
派遣问题整改不到位,出现超时或返工现象 每个扣2分
打捞保洁(30分) 河面的保洁百米内零星漂浮物不超过3处、但五百米内总量不超过10处 每超一处扣0.2分
河面的保洁百米内发现0.2平方米以下成片漂浮物 每片扣1分
河面的保洁百米内发现超过0.2平方米成片漂浮物 每片扣2分
河面的保洁发现有动物尸体、家具等较大物品 每片扣2分
河埠、岸线(河坡)发现有暴露垃圾、杂物 每处扣0.3分
垃圾、杂物打捞上岸不及时或未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房) 每处扣0.5分
未做到日捞日清、船舱有积存垃圾 每次扣0.2分
发现护坡杂草,垃圾、种菜、福寿螺生物等情况没及时清理的 每处扣1分
河面的树叶百米内集合 0.25 平方米以上 每处扣0.5分
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未能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扣1分
蓝藻处理(20分) 未及时发现蓝藻,或发现蓝藻后未及时上报 每次扣1分
蓝藻处理期间,发现河道有偷排偷放等情况未及时上报 每次扣1分
蓝藻成片聚集,面积在20平米以内,并无充足人打捞 每次扣2分
蓝藻成片聚集,面积在50平米以上,并无充足人打捞 每次扣4分
蓝藻成片聚集,已经明显散发臭味 每发现一处扣5分
由于人员、船只等衔接不上,导致蓝藻无法及时处理 每发现一处扣2分
因蓝藻聚集,处理不及时,造成市民投诉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每发现一处扣5分

说明:

1.月度考核

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总分为100分。

1)达标(90分以上含90分):以中心确认的月度服务费金额全额发放;

2)基本合格(90分-60分):每扣1分扣月度服务费1%;

3)不合格(60分以下):扣除当月全部服务费。

4)媒体曝光一次加扣月度服务费:市级媒体2000元,省级媒体3000元,中央媒体5000元。

5)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提出扣分处理后,还不及时整改的将进行现金扣减每次按照500-3000元不等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6)二次及以上月度考核不合格、发生重大违规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农民工工资

供应商提供实名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所有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数额和扣除数额等事项,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根据实名制工资表银行转账直接发给农民工

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项目编

号:JXMY-NC-20250819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Y-NC-2025081901

项目名称:2025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870815.08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2025F000114220 2025闸门所水面保洁及管护项目 1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

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

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如本项目采

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

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

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

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评审,供应

商不需要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五、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评审,供应

商不需要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

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https://***********)。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

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

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

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

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5.本项

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安石路21号客运大楼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H605-B03酒店会议

中心201室(铂瑞酒店北面办公室入口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曦玥

电话: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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