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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
项目编号: JC-2025-X08
采购预算: ******** 元
最高限价: ******** 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联系人: 吴龙祥
联系电话: ********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 贵州金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毅、林涛、宋杰
联系方式: 180********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包技术规格书.pdf
548.0K
需求公示.docx
14.0K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
技术规格书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目录
第1章总则
1.1概况
1.2车辆及设施设备清单
第2章环卫车辆技术规格书
2.1概述
2.2环卫车辆技术规格书
第3章环卫车辆配套充电桩设备及干式变压器技术规格书
3.1概述
3.2环卫车辆配套充电桩设备技术规格书
3.3干式变压器技术规格书
第4章前端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技术规格书
4.1概述
4.2前端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技术规格书
第5章移动式中转站压缩设备技术规格书
5.1概述
5.2移动式中转站压缩设备技术规格书
A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第1章总则
1.1概况
1.1.1本技术规格书的范围
本次技术规格书的范围为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
包,主要包括新增的环卫车辆、环卫车辆配套充电桩设备(含安装调式)
及干式变压器设备(包括场地电缆及箱变前端电力铺设)、前端生活垃圾
收集设施、移动式中转站压缩设备(含遮雨棚及三面维护结构、水、电等
土建安装)共四项。
1.1.2本技术规格书的性质
1、本章说明的是整个项目概况、技术规格书的范围和性质、卖方须
提供的服务及设施以及本项目所用的一般技术规定。
2、本技术规格书中设备清单不得被认为详尽无遗,无论规定与否,
为确保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卖方应提供所有买方不提供的必
要设备和材料,并在技术文件中一一列明,买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对此买
方表示谢意。
3、技术规格书中技术参数、设备清单仅对本项目的一些特定特征作
了说明,并非意欲涵盖所有细节。卖方应承担各车辆及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必需的全部组成部分,并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
1.2车辆及设施设备清单
表1-1总车辆、设施设备清单
| 一 | 环卫车辆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18吨纯电动清扫车 | 3 | 新能源(上牌后配套洒水功能) | |
| 2 | 12吨纯电动清扫车 | 3 | 新能源(上牌后配套洒水功能) | |
| 3 | 18吨清洗吸污车 | 1 | 燃油(配套探测爬行机器) | |
| 4 | 12吨纯电动餐厨垃圾车 | 2 | 新能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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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 5 | 25吨多功能抑尘车 | 燃油 | ||
| 6 | 4m3压缩式垃圾车 | 燃油 | ||
| 7 | 18吨纯电动清洗车 | 新能源 | ||
| 8 | 高空作业车 | 燃油 | ||
| 9 | 市政环卫养护车(皮卡) | 新能源混动 | ||
| 10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新能源 | ||
| 11 | 市政环卫巡查车 | 2 | 新能源混动 | |
| 二 | 环卫车辆配套充电桩设备及干式变压器设备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城区充电站 | 座 | 共设置4套720kw充电主机,共20把充电枪(4把600KW液冷超充+16把250KW自然冷快充)及其他配套设施(含安装)。 | |
| 2 | 园区充电站 | 座 | 共设置4套720kw充电主机,共12把600KW液冷超充充电枪及其他配套设施(含安装)。 | |
| 3 | 干式变压器设备 | 台 | 8 | 包括箱变前端电力建设及其他配套设施(含安装)。 |
| 三 | 前端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多功能清扫设备 | 套 | 5 | 用于清扫广场及狭窄路面 |
| 2 | 3m³垃圾斗 | 个 | 200 | |
| 3 | 240L塑料可回收垃圾桶 | 个 | 1040 | |
| 4 | 果皮箱 | 个 | 800 | |
| 5 | 四分类垃圾桶 | 套 | 197 | |
| 6 | 智能垃圾收集房 | 座 | 10 | |
| 四 | 移动式中转站压缩设备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12m³移动式中转站压缩设备 | 套 | 1 | 含遮雨棚及三面维护结构、水、电等土建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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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第2章环卫车辆技术规格书
2.1概述
本次购置的车辆类型有纯电动洗扫车、清洗吸污车、餐厨垃圾车、多
功能抑尘车、压缩式垃圾车、纯电动清洗车、高空作业车、市政环卫养护
车(皮卡)、纯电动路面养护车、市政环卫巡查车等共计23辆。▲标记为
重要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
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新能源车型需以《减免车辆
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及国家工信部公告为准,其他车辆以国家
工信部公告为准即可。
表2-1环卫车辆设备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18吨纯电动清扫车 | 新能源(上牌后配套洒水功能) | ||
| 2 | 12吨纯电动清扫车 | 新能源(上牌后配套洒水功能) | ||
| 3 | 18吨清洗吸污车 | 燃油(配套探测爬行机器) | ||
| 4 | 12吨纯电动餐厨垃圾车 | 2 | 新能源 | |
| 5 | 25吨多功能抑尘车 | 燃油 | ||
| 6 | 4m³压缩式垃圾车 | 燃油 | ||
| 7 | 18吨纯电动清洗车 | 新能源 | ||
| 8 | 高空作业车 | 燃油 | ||
| 9 | 市政环卫养护车(皮卡) | 新能源混动 | ||
| 10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新能源 | ||
| 11 | 市政环卫巡查车 | 2 | 新能源混动 |
2.2环卫车辆技术规格书
2.2.1纯电动清扫车
表2-218吨纯电动清扫车参数表
| 产品公告名称 | 纯电动洗扫车 |
| 底盘类别 | 二类底盘 |
| ▲总质量(kg) | 18000(±500) |
| ▲整备质量(kg) | ≥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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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 ▲额定载质量(kg) | ≥4500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8450×2500×3000 |
| ▲动力电池标称能量(kWh) | ≥240 |
|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kW) | ≥170 |
| 续航里程(km) | ≥300 |
| 底盘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或优于 |
| 上装驱动电机峰值功率(kw) | ≥90 |
| 高压水泵压力(MPa) | ≥13 |
| 高压水泵流量(L/min) | ≥150 |
| 最大洗扫宽度(m) | ≥4 |
| 清扫速度(km/h) | 4~20 |
| 清水箱容积(m³) | ≥8 |
| 不锈钢垃圾箱容积(m³) | ≥6 |
| 吸嘴宽度(mm) | ≥2420 |
| 吸污宽度(mm) | ≥2410 |
| 驾驶室调温措施 | 配冷暖空调 |
| 性能要求 | 1、采用“中置盘扫+中置V型喷水架+中置双吸口宽吸嘴结构”布置形式。具有多种作业模式,实现路面的清扫、清洗及洗扫。2、左右扫盘具有避障保护及复位功能、左右高压侧喷杆具有双向自动避障保护及复位功能。3、上装电动机启动后,通过皮带传动带动风机旋转工作和液压油泵工作。4、高压清洗喷杆由左、右喷杆和吸嘴内喷杆组成,作业时喷杆离地高度固定不变,不随整车载荷变化。5、上装驱动电机转速调节通过驾驶内的电机调速旋钮调节,设置一键“保洁/强力”模式,若路面强污染工况,可通过操作界面进入到增强模式。6、清扫装置摆动和升降采用单独控制元件进行控制,扫盘摆动可根据障碍物进行自动避障;扫刷触地调整机构采用螺纹筒调节控制,保证扫刷与地面的接触量,扫盘转速可根据不同清扫工况选择高、中、低三档。7、设有清水箱低水位,污水垃圾箱高水位,作业提示,电机转速、电机温度、电机控制器温度,电机工作时间,倒车提示,液压油泄漏,垃圾箱倾翻、复位,后门开闭安全报警装置等,保护洗扫车在遇缺水等特定工况或误操作时不受损害。8、车辆采用“显示屏+控制器+CAN总线操作面板”的控制模式。作业起动和作业停止时,驱动电机转速控制、吸嘴升降、扫盘收放、左右喷杆收放等作业装置全由一键控制。9、车辆后部及右侧装摄像头,驾驶室内装彩色显示屏。作业时,可以在驾驶室内检查监视清洁效果。倒车时可以导航,防止追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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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表2-312吨纯电动清扫车参数表
| 产品公告名称 | 纯电动洗扫车 |
| 底盘类别 | 二类底盘 |
| ▲总质量(kg) | 12500(±500) |
| ▲整备质量(kg) | ≥8000 |
| ▲额定载质量(kg) | ≥3000 |
| ▲外形尺寸(mm) | ≥7100×2300×2600 |
| ▲动力电池标称能量(kWh) | ≥160 |
|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kW) | ≥160 |
| 续航里程(km) | ≥300 |
| 底盘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或优于 |
| 上装驱动电机峰值功率(kw) | ≥60 |
| 高压水泵额定工作压力(MPa) | ≥17 |
| 高压水泵额定流量(L/min) | ≥80 |
| 最大洗扫宽度(m) | ≥3.2 |
| 清扫宽度(m) | ≥3.2 |
| 清扫速度(km/h) | 3~20 |
| 洗扫速度(km/h) | 3~8 |
| 不锈钢清水箱容积(m³) | ≥4.4 |
| 不锈钢垃圾箱容积(m³) | ≥3 |
| 吸嘴宽度(mm) | ≥1850 |
| 扫盘直径(mm) | ≥580 |
| 吸污宽度(mm) | ≥1730 |
| 卸料角(°) | ≥45 |
| 驾驶室调温措施 | 配冷暖空调 |
| 性能要求 | 1、上装电动机启动后,通过皮带传动带动风机旋转工作和液压油泵工作,并经离合器、皮带轮、皮带带动高压水泵工作。2、上装的动力来源是底盘电瓶输出的电能。上装动力系统通过CAN总线通讯。3、垃圾箱内设多个大流量高压喷嘴,可快速冲洗垃圾箱,集部分清水箱与垃圾箱于一体。4、中置两盘扫,中置宽吸嘴采用液压浮动装置,吸嘴配置扫树叶功能,采用电控气缸控制喂料口开度,极易清扫轻飘物,吸嘴内置高压喷杆,可快速拆装。5、采用液压缓冲式扫刷地距自动调节装置,使扫刷与地面的接触力保持在一个固定值,扫刷与地面接触面保持不变,扫刷磨损后可 |
| 性能要求 | 以自动补偿,配备辅助链条弹簧机械调节装置,扫盘转速可根据不同清扫工况选择高、中、低三档。6、左右喷水架为组合式V型喷水架,具有自动避障保护及复位功能,可前后双向避障。作业时喷杆离地高度固定不变,不随整车载荷变化。7、车辆采用“显示屏+控制器+外置操作面板”控制模式。作业起动和作业停止,驱动电机转速调节、吸嘴升降、扫盘收放、左右喷杆收放等作业装置全由一键控制。8、上装驱动电机转速调节是通过驾驶内的电机调速旋钮调节,上装电机起动后到作业开始前,以怠速运转,作业起动后,上装电机转速自动升高,不使用“保洁”及“强力”档模式时,全扫、全洗扫、全清洗等任意一种作业起动后,可根据需要调节油门旋钮。9、车辆后部及右侧装摄像头,驾驶室内装彩色显示屏。作业时,可在驾驶室内检查监视清洁效果;倒车时可以导航,防止追尾。10、配备手持喷枪、自动卷盘,用于整车清洗、垃圾桶清洗、人行道冲洗等。11、水泵电磁离合器控制水泵启停。 |
2.2.2清洗吸污车
表2-418吨清洗吸污车参数表
| 产品公告名称 | 清洗吸污车 |
| 底盘 | 二类底盘 |
| 燃油及排放标准 | 柴油,国Ⅵ |
| 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 | ≧160 |
| ▲总质量(Kg) | ≧18000 |
| ▲额定载质量(Kg) | ≧7200 |
| ▲整备质量(Kg) | ≧10000 |
| 轴距(mm) | ≧4200mm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8300×2500×3300 |
| 罐体容积(m³) | 清水罐≧3.5,污水罐≧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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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 性能要求 | 1、污罐采用钢板制作,壁厚≥6mm,罐体中间合理设计防浪板。2、污罐和清水箱带互通功能(中间安装不锈钢过滤网)。3、水箱进水口为铜制球阀式消防栓(方便开关,经久耐用),带消防接口,带宝塔式洗手法阀。4、污罐顶部安装防溢阀,真空泵进气口安装两道不锈钢过滤网(防止污物进真空泵)5、两边平铺花纹板放管平台,镀锌防护网,花纹防滑护栏,美观耐用。 |
| 实现日常使用需求,需增配机器人 | 机器人爬行器:数量:1参数及说明:1.主机配置:采用一线品牌平板电脑,CPU/内存/存储容量/屏幕尺寸等参数可以自由配置;2.控制功能:控制爬行器行进、抬升上下、镜头旋转、电缆盘收线、光源调节等;3.视频显示:可同时显示前后视频,且分辨率可调;4.横向角度:0°-3605.径向角度:0°-90°6.升降高度及角度:升降角度65°/升降高度250mm7.尺寸:长*宽*高710mm*180mm*170mm(裸机不含轮组)8.提手:不锈钢提手(4寸、5寸轮组)≥710mm*210mm*200mm(10寸轮组)≥710mm*390mm*270mm9.轮组:配置两组(4寸*2、5寸*4、10寸*4防滑轮组10.防撞梁:不锈钢防撞梁电动电缆及数量:1.线缆:标配线缆长度120米;线缆内部4芯直1.2mm芯线,200公斤凯夫拉抗拉丝,聚氨酯护套,线缆直径<9mm,防水、防磨、耐酸碱、耐腐蚀;2.接口:usb充电口、电源接口3.尺寸:长*宽*高740mm*420mm*470mm(±10mm) |
2.2.3纯电动餐厨垃圾车
表2-512吨纯电动餐厨垃圾车参数表
| 产品公告名称 | 纯电动餐厨垃圾车 |
| 底盘 | 二类底盘 |
| ▲总质量(kg) | 12500(±500) |
| ▲整备质量(kg) | ≥6500 |
| ▲额定载质量(kg) | ≥4500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6200×2300×2600 |
| ▲动力电池标称能量(kWh) | ≥160 |
|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kW) | ≥160 |
| 续航里程(km) | ≥300 |
| 底盘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或优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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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 车厢容积(m3) | ≥10 |
| 污水箱容积(L) | ≥700 |
| 清水箱容积(L) | ≥400 |
| 翻转架一次循环时间(S) | ≤30 |
| 推铲卸料时间(S) | ≤100 |
| 性能要求 | 1、提升架结构可靠,垃圾桶在运行过程中更加平稳,确保上料过程不撒漏,不造成二次污染。2、提升架设计垃圾桶防脱落机构,作业时更安全,避免伤害作业人员。3、厢体尾部两侧设计安全撑杆,维护检修时后门和安全撑杆同时打开,双重保险,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
2.2.4多功能抑尘车
表2-625吨多功能抑尘车参数表
| 产品公告名称 | 多功能抑尘车 |
| 底盘 | 二类底盘 |
| 燃油及排放标准 | 柴油,国Ⅵ |
| 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 | ≥250 |
| ▲总质量(kg) | 25000(±500) |
| ▲整备质量(kg) | ≥12500 |
| ▲额定载质量(kg) | ≥10500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10550×2500×3600 |
| ▲罐体公告容量(m³) | ≥14 |
| 低压对冲宽度(m) | ≥24 |
| 洒水宽度(m) | ≥14 |
| 后洒水泡射程(m) | ≥35 |
| 雾炮最大水平射程(m) | ≥100 |
| 喷雾机水平旋转角度(°) | ±90 |
| 喷雾机俯仰角度(°) | -10~40 |
| 性能要求 | 1、水罐需设置有低水位报警,避免水泵因无水运转而损坏。2、风炮的风机转速需可多档调节,满足不同喷雾距离的需要。3、车辆需具有警示灯、安全标贴、作业音乐等结构功能,提示周围行人注意避让。 |
2.2.5压缩式垃圾车
表2-74m3压缩式垃圾车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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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 产品公告名称 | 压缩式垃圾车 |
| 底盘 | 二类底盘 |
| 燃油及排放阶段 | 柴油,国VI |
| 发动机额定功率(kw) | ≥80 |
| ▲总质量(kg) | 4500(±500) |
| ▲整备质量(kg) | ≥3800 |
| ▲额定载质量(kg) | ≥500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5950×1920×2100 |
| ▲车厢容积(m³) | ≥4 |
| 填装器容积(m³) | ≥0.5 |
| 污水厢总容积(L) | ≥130 |
| 装载机构工作循环时间(S) | ≤20 |
| 上料机构工作循环时间(S) | ≤20 |
| 上料方式 | 后部翻转架上料,翻转架可同时匹配120L/240L/660L标准塑料垃圾桶 |
| 性能要求 | 1、车厢底板为平面结构,推铲导轨布置在车厢两侧,卸料干净,不积垃圾。2、车厢底板、刮板、填装器底弧板等关键部件采用高强度钢板,强度好,使用寿命长。3、密封性好,有效杜绝二次污染。4、安全性高,填装器举升油缸集成液压锁,即使油管万一爆裂,填装器也不会落下。装有机械式安全撑杆,供维修时用,起到了双重保险的作用。5、运用编程技术,使填装器举升后,在空中刮、滑板仍可运动,可将填装器斗内垃圾彻底卸干净。垃圾场卸料时,驾驶员可在车内完成卸料操作。 |
2.2.6纯电动清洗车
表2-818吨纯电动清洗车参数表
| 产品公告名称 | 纯电动清洗车 |
| 底盘 | 二类底盘 |
| ▲总质量(kg) | 18000(±500) |
| ▲整备质量(kg) | ≥8100 |
| ▲额定载质量(kg) | ≥8300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8200×2500×2850 |
| ▲底盘电池包容量(kWh) | ≥200 |
| ▲底盘电机峰值功率(kW) | ≥180 |
| 续航里程(km)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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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 电池包类型 | 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或优于 |
| ▲罐体公告容积(m³) | ≥9 |
| 低压冲洗宽度(m) | ≥24 |
| 洒水宽度(m) | ≥12 |
| 后洒水泡射程(m) | ≥35 |
| 前喷架最大作业宽度(m) | ≥3.5 |
| 性能要求 | 1、车辆应该同时具备低压清洗功能和高压清洗功能。低压清洗功能要有前鸭嘴洒水、后对冲冲洗、后洒水、水炮喷水功能。高压清洗功能要有前高压喷水架清洗功能,手持高压喷枪清洗功能。2、上装高压水泵、低压水泵动力分别由单独的电机提供,各电机要有单独的电机控制系统,动力不受底盘行驶影响。3、电机与电机控制器采用集成化设计,大幅降低动力系统重量、体积、减少高压线束数量,高压线束布置合理。4、控制系统采用触控屏+按钮+专用上装控制器设计,上装控制器与高、低压动力系统,还有底盘通过CAN总线连接,车辆出现用电安全和影响设备、部件运行安全的故障后,车辆能依据故障严重程度做出报警提示、设备强制停机及底盘断电保护等自动保护措施。5、水罐罐体厚度≥4mm,罐体内部要做防腐处理。 |
2.2.7高空作业车
表2-9高空作业车参数表
| 产品公告名称 | 高空作业车 |
| 底盘 | 二类底盘 |
| 燃油及排放标准 | 柴油,国Ⅵ |
| 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 | ≥90 |
| ▲总质量(kg) | 4500(±500) |
| ▲整备质量(kg) | ≥4300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5995×2050×2800 |
| ▲后防护装置离地高度(mm) | ≥410 |
| 性能要求 | 最大作业高度:≥30米最大工作半径:≥17米平台额定载荷:≥200KG臂架回转角度:360度平台回转范围:360度无限旋转大臂:6节臂,5节同步伸缩,重载型链条≥8片操作系统:电控系统,配备无线遥控器,三方操作。液压系统:电液比例阀,配有应急动力源液压支腿:前V后V型支腿,(可选前V后H型)4条双节支腿,单独可调。 |
| 性能要求 | 走台板:铝制防滑走台板或优于。安全装置:上下车互锁、应急动力源、双向液压平衡阀。 |
2.2.8市政环卫养护车(皮卡)
表2-10市政环卫养护车(皮卡)参数表
| 能源类型 | 插电式混合动力 | ||
| 驱动 | 4WD | ||
| 整车参数 | 长×宽×高(mm) | ≥5300*1900*1800 | |
| 轴距(mm) | ≥3300 | ||
| 轮距(前/后)(mm) | ≥1650 | ||
| 货厢长×宽×高(mm) | ≥1500*1500*450 | ||
| 排量 | ≥1.5T | ||
| 动力性能 | 发动机 | 最大功率(kW) | ≥100 |
| 最大扭矩(N·m) | ≥220 | ||
| 电动机 | 电机类型 | 永磁同步电机 | |
| 最大功率(kW) | ≥150 | ||
| 最大扭矩(N·m) | ≥350 | ||
| 发电机 | 最大功率(kW) | ≥90 | |
| 最大扭矩(N·m) | ≥100 | ||
| 综合最大功率(kW) | ≥300 | ||
| 综合最大扭矩(N·m) | ≥800 | ||
| 电池类型 | 三元锂 | ||
| 电池容量(KWh) | ≥30 | ||
| 纯电续航里程(km) | ≥130 | ||
| 综合续航里程(km) | ≥1000 | ||
| 行驶机构 | 制动系统 | 四轮碟刹 | |
2.2.9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表2-11纯电动路面养护车参数表
| 产品名称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 底盘 | 二类底盘 |
| ▲总质量(kg) | 4500(±500) |
| ▲整备质量(kg) | ≥2700 |
| ▲额定载质量(kg) | ≥1400 |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5400×1780×2200 |
| ▲电池包总容量(kWh)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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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kW) | ≥100 |
| 续航里程(km) | ≥200 |
| 底盘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或优于 |
| 水箱容积(L) | ≥2.4 |
| 前喷水架清洗宽度(m) | ≥1.5 |
| 最高清洗水压力(MPa) | ≥15 |
| 性能要求 | 1、水罐使用不锈钢材质钢材,高效防锈经久耐用。2、水箱有低水位报警装置,清水不足时报警,防止高压水泵缺水运转损坏水泵。3,配备软管自动回收卷盘,通过快速接头与手持喷枪、手推清洗车、盘式清洗等装置连接,作业范围大。 |
2.2.10市政环卫巡查车
表2-12市政环卫巡查车参数表
| 车身结构 | 5门七座SUV | ||
| 最大满载质量(Kg) | ≥3070 | 长(mm) | ≥4900 |
| 宽(mm) | ≥1800 | ||
| 整备质量(Kg) | ≥2470 | 高(mm) | ≥1700 |
| 电机数量(动力电机) | 3 | 轴距(mm) | ≥2900 |
| 发动机功率(kw) | ≥110 | 发动机排放标准 | 国六 |
| 电机布局 | 前置+后置 | 轮胎数 | 5 |
| 燃油种类: | 汽油 | 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电池 |
| 最高车速(km/h): | ≥200 | 电池容量(KWH) | ≥40 |
| 前悬架类型 | 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 后悬架类型 | 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
| 车体结构 | 承载式 | 助力类型 | 电动助力 |
产品配置
1、4轮胎温胎压显示
2、L2级智能辅助驾驶系统(车道偏离、车道保持、主动刹车)
3、语言识别控制系统(多媒体系统、导航、电话、天窗、车窗)
4、手机APP远程功能(车门控制、车辆启动、空调控制、车辆定位)
5、内置行车记录仪及车内摄像头
6、360全景影像+540透明底盘
7、单目摄像头+超声波4个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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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环卫车辆配套充电桩设备及干式变压器技术规格书
3.1概述
本次为新能源环卫车辆配套建设两座充电站共32把充电枪,分
别位于城区、园区。其中:
1、城区充电站:
共设置4套充电主机,共20把充电枪(4把600KW液冷超充+16
把250KW自然冷快充)。
充电方式为1台720KW主机带5把充电枪具体配置要求为:
(1)1台720kw液冷充电主机(额定输入电压380VAC,输出功
率720kw,散热方式为液冷,IP55,采用整流模块和直流充电模块两
级架构,支持直流叠储)。
(2)1台单枪液冷充电桩(支持输出电压200VDC-1000VDC,单
枪最大输出电流600A,最大输出功率600kw,IP55,枪线长度为3.5m,
散热方式为液冷)。
(3)2个双枪快充充电桩(支持输出电压200VDC~1000VDC,单
枪最大输出电流250A,最大输出功率250kw,IP55,枪线长度为5m,
散热方式为自然冷)。
(4)配套建设干式变压器4台及箱变前端电力建设。
(5)包括但不限于环网柜、电缆、安装基础、围栏、灭火器、
宣传牌、车位划线、配电箱、等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由供应商成套供
应及安装。
2、园区充电站
共设置4套充电主机,共12把600KW液冷超充充电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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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方式具体为1台720KW主机带3把充电枪具体配置为:
(1)1台720kw液冷充电主机(额定输入电压380VAC,输出功
率720kw,散热方式为液冷,IP55,采用整流模块和直流充电模块两
级架构,支持直流叠储)
(2)3台单枪液冷充电桩(支持输出电压200VDC-1000VDC,单
枪最大输出电流600A,最大输出功率600kw,IP55,枪线长度为3.5m,
散热方式为液冷)
(3)配套建设干式变压器4台及箱变前端电力建设。
(4)包括但不限于环网柜、电缆、安装基础、围栏、灭火器、
宣传牌、车位划线、配电箱、等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由供应商成套供
应及安装。
3.2环卫车辆配套充电桩设备技术规格书
3.2.1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充电设备及其辅助材料的功能、性能、
结构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投标方提供的主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等材质
都满足本工程所处地点的环境条件的要求,如:高寒、风沙影响等。
(3)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技术规
格书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
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关标准的最高技术要求执行。对国家
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4)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
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有
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偏差表”为标题
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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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
一致时,按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6)本技术规格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
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8)投标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投标产品与本技术规
格书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
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投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
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追究投标方违约责任。
(9)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规格书并按具体条款、格式要求
填写投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投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
术规格书的要求,则认为投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10)本规格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
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技术规格书中带★标记为不可偏离条款,若不满足,视为
无效响应;▲标记为重要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充电主机制造商针对本
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2.2规范和标准
设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本技术规格书未作规定的要求按
照下述标准执行。投标方所提供的充电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
项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投标方必须提
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
准发生矛盾时,按技术要求高的条款所在标准执行。其它未注标准按
国内行业标准执行。投标方应将采用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的名称及版本
在标书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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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 标准名称 |
| GB/T2423.1-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
| GB/T2423.2-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
| GB/T2423.4-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
| GB/T2423.16-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J及导则:长霉 |
| GB/T2423.17-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
| GB/T2423.55-2006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 |
| GB/T19596-2017 | 电动汽车术语 |
| GB/T29317—2021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
| IEC61851-1 | 充电系统总体要求 |
| GB/T18487.1-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NB/T33001-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
| NB/T33008.1-2018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
| Q/GDW1233-2014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 |
| Q/GDW1591-2014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
| GB/T18487.2-2017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
| GB/T18487.3-2001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站 |
| GB/T20234.1-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GB/T20234.3-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
| GB/T34657.1-2017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 |
| GB/T34658-2017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
| JJG1149-20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 |
| T/CEC698-2022 | 电动汽车直流母线式充电装置 |
| Q/GDW11709.1-2017 | 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1部分:技术条件 |
| Q/GDW11709.2-2017 | 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2部分:与充电桩通信协议 |
| Q/GDW11709.3-2017 | 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3部分:与车联网服务平台通信协议 |
| Q/GDW11709.4-2017 | 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4部分:检验技术规范 |
| GB/T293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
| GB/T27930-2020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
| GB/T27930-2015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
| IEC61851-24 | 直流充电桩通信协议 |
| GB/T33708-2017 | 静止式直流电能表 |
| JJG842-2017 | 电子式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
| JJG1069-2011 | 直流分流器检定规程 |
| Q/GDW11850-2018 | 直流电能表外附分流器技术规范 |
| GB/T4208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 GB/T13384-2008 |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3.2.3技术要求
★本项目投标的分体式充电主机应采用全液冷超充架构的功率
单元,用来实现能量变换和功率分配,且支持≥720kw功率输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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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及加盖制造商公章。
▲本项目所投标的充电主机应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
提供产品认证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为保证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安全可靠,优先选择通过硬件安全、
通信安全、系统安全、电磁安全、电网适应性、输出电流设定误差、
过温保护、电器绝缘性能、电击防护、温度要求、输入异常、输出异
常、急停保护、电子锁故障保护等测试的设备。
3.2.3.1技术参数
(1)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主机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 |
| 1 | 额定输入电压 | 380Vac±15%,三相五线制 |
| 2 | 输入频率 | 45Hz~66Hz |
| 3 | ★输出功率 | 720kw |
| 4 | 系统效率 | 最大效率≥95% |
| 5 | ★散热方式 | 液冷 |
| 6 | 通讯接口 | 支持4G或FE或GE |
| 7 | ★输出电压 | 200V~1000Vdc |
| 8 | 稳流精度 | ≤±1% |
| 10 | 稳压精度 | ≤±0.5% |
| 11 | ★IP防护等级 | ≥IP55 |
| 12 | 正常工作温度 | -35℃~+50℃ |
| 13 | 存储温度 | -35℃~+70℃ |
| 14 | 噪声 | ≤60dB@25℃ |
| 15 | 安全保护 | 输入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输出过压保护、恒功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温保护、防雷保护、急停保护、漏电保护、绝缘检测、开门保护、蓄电池反接保护、继电器粘连保护、水浸防护、烟感警报等 |
| 16 | 海拔高度 | ≤4000m |
| 17 | 安装方式 | 落地安装(支持带板带液运输) |
| 18 | 直流叠储接入能力 | 支持 |
须提供产品彩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2)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充电终端技术参数要求
自然冷终端(快充充电枪)
|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 |
| 1 | 输出电压范围 | 200V~1000Vdc |
| 2 | 单枪最大输出电流 | ≤300A |
| 3 | 枪线长度 | ≥5米(普通场站场景使用) |
| 4 | 防护等级 | ≥IP55 |
| 5 | 正常工作温度 | -35℃~+55℃ |
| 6 | 安装方式 | 落地式 |
| 7 | 噪音水平 | 最低可达到45dB |
| 8 | 储存温度 | -40℃~+70℃ |
| 9 | 相对湿度 | 5%RH~95%RH |
| 10 | 海拔高度 | ≤4000m |
| 11 | 散热方式 | 自然冷 |
| 12 | 安全保护 | 输出过压保护、短路保护、保护接地连续性检测、过温保护、急停保护、漏电保护、绝缘检测、开门保护、停电保护、蓄电池反接保护、接触器粘连保护、低液位告警 |
须提供产品彩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3)液冷终端(超充充电枪)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 |
| 1 | 输出电压范围 | 200V-1000V |
| 2 | 单枪最大输出电流 | ≤600A |
| 3 | 枪线长度 | ≥3.5米 |
| 4 | 防护等级 | ≥IP55 |
| 5 | 正常工作温度 | -35℃~+55℃ |
| 6 | 安装方式 | 落地式 |
| 7 | 噪音水平 | 最低可达到45dB |
| 8 | 储存温度 | -40℃~+70℃ |
| 9 | 相对湿度 | 5%RH~95%RH |
| 10 | 海拔高度 | ≤4000m |
| 11 | 散热方式 | 液冷 |
| 12 | 安全保护 | 输出过压保护、短路保护、保护接地连续性检测、过温保护、急停保护、漏电保护、绝缘检测、开门保护、停电保护、蓄电池反接保护、接触器粘连保护、低液位告警。 |
须提供产品彩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3.2.3.2设计和结构要求
(1)通用设计
分体式充电机的结构外观、电气原理、专用部件、通用器件规格、
结构布局、通信协议等设计合理,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安全要求。
全液冷分体式充电机包括:液冷充电主机、充电终端。充电终端
含液冷超充充电终端,自然冷快充充电终端两种类型。
(2)液冷充电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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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主机是实现能量变换和功率分配的核心部分,由交流输入单
元、液冷充电模块、功率分配单元、散热单元、控制单元、结构外壳
以及实现必要的辅助功能的部件(照明、换热、环境监控、门禁等)
组成。
(3)充电终端
具有与电动汽车进行信息交互和能量传输、计量的功能。主要由
外壳、直流配电、充电控制单元、计量计费单元、充电枪线、散热组
件等组成。其中液冷超充充电终端还具备液冷枪线、液冷散热组件等。
液冷超充终端一桩单枪,自然冷终端按照一桩单/双枪配置。
3.2.3.3液电隔离设计
▲分体式充电主机应具有多重液电隔离设计,可有效防止冷却液
泄漏及减少泄漏后对配电的影响,保证用电安全性。设计应满足以下
要求:
(1)充电主机温控系统中液冷管路与功率回路须分开布置,在
可能的泄漏路径上存在隔离措施以确保在极端情况下可以避免工质
直接接触功率器件。
(2)充电主机温控系统液冷管路中危险泄漏点如接头及阀件布
置在系统低风险区域。
(3)充电主机系统管路设计压力强度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并预
留一定强度余量。
须提供同系列充电主机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
制造商公章。
3.2.3.4模块化设计
▲投标厂商应具备液冷充电关键部件液冷充电模块自主研发能
力,需提供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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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主机遵循按功能独立模块化设计原则,出现故障时可以按功
能模块进行检修或拆卸、更换。
(a)液冷充电模块更换时无需排空冷却液,且更换过程不漏液。
(b)功率分配单元模块化设计,损坏后可支持快速更换。
(c)充电主机所有液冷充电模块应通过采用加速应力降低产品
早期失效风险的生产老化在线测试。
3.2.3.5液冷介质
所有冷却介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不应使用剧毒性、易燃
易爆、强腐蚀性及含辐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参照《危险化学品目录》。
充电主机与液冷充电终端宜采用相同冷却介质,易于维护。
3.2.3.6直流母线架构
▲充电主机的功率单元优先采用整流模块和直流充电模块两级
架构,前级或后级发生单个模块故障或损坏,不影响整机运行,提升
前段配电利用率,方便后期灵活扩容或直流叠储。须提供第三方检测
报告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当采用充电主机的功率单元采用整流模块和直流充电模块两级
架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充电模块应采用AC/DC模块与DC/DC模块分级。
2、AC/DC模块与DC/DC模块之间应采用直流母线,充电主机应
具备或预留直流侧叠储的功能,后期加装升级,桩体其它部分或器件
不用做更改。
3.2.3.7充电主机拖充电枪数量
充电主机最多可支持总枪数≥12;
充电主机最多可支持液冷枪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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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8通讯要求
充电主机应具有与电动汽车BMS或车辆控制器通信的功能,判断
充电主机是否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系统正确连接;获得电动汽车
BMS或车辆控制器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充电机与BMS或车辆控
制器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2015的规定。
设备具有以太网接口或配置4G通讯模块,可连接网络接入运营
平台,每个充电接口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
充电主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
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
27930-2015的规定。
3.2.3.9充电模块
(1)直流输出电压范围为DC200~1000V;
(2)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为DC300~1000V;
(3)充电模块应内置泄放电路;
(4)液冷充电模块须采用液电隔离结构设计。
3.2.3.10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要求
充电主机的结构外形、柜体(桩体)外观、结构布局主要要求如
下:
(1)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
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2)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应具备安装4G通信模块的位置,并确
保壳体不对通信模块或定位模块接收信号产生负面影响。
(3)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
清楚,捆扎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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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
方便更换。
(5)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
下的日常维护。
(6)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7)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
不龟裂、不脱落。
(8)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
带电部件。
(9)二维码、操作流程及状态灯应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
位置。
(10)充电终端到充电主机之间的控制电缆应根据现场情况由供
应商配置。同时应满足
3.2.3.11接地要求
充电主机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
(1)充电主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
并应有接地标志。
(2)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
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
(3)充电主机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
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
4.0mm²。
(4)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
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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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2枪线要求
液冷终端枪线长度应不低于3.5m,自然冷终端枪线长度应不低
于5m。
3.2.3.13绝缘性能
(1)绝缘电阻:用开路电压为表2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
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2)工频耐压: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
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2所规定历
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
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3)冲击电压: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
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2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
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表3-1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 |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 |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 | ||
| ≤60 | 250 | 1.0(1.4) | 1 | ||
| 60<UI≤300 | 500 | 2.0(2.8) | ±2.5 | ||
| 300<UI≤700 | 1000 | 2.4(3.36) | ±6 | ||
| 700<UI≤950 | 1000 | 2×UI+1.0(2.8×UI+1.4) | ±6 | ||
|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 |||||
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电气间隙(mm) | 爬电距离(mm) |
| Ui≤60 | 3.0 | 3.0 |
| 60<Ui≤300 | 5.0 | 6.0 |
| 300<Ui≤700 | 8.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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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
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
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
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3.2.3.14使用条件
投标方提供的充电主机不仅应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相关性能
参数还应按实际安装地点的外部条件要求进行校验、核对,使所供设
备满足实际外部条件要求及全工况运行要求。
3.2.4环境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直流充电主机应能满足以下环境条件下的正常运
行要求:
a)环境温度:-30℃~50℃;
b)相对湿度:5%~95%;
c)▲海拔高度:充电主机需满足海拔高度2000米至4000米时
不降额,须提供同系列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
商公章证明;
d)大气压强:80kPa~110kPa;
3.2.4.1电源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直流充电主机应能满足以下输入电源条件下的正
常运行要求:
a)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b)交流电源频率:50Hz±1Hz。
输出电压和额定功率:
a)直流输出电压范围:DC200V~10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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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低电压段DC300V~500V,高电压段
DC500V~1000V;
c)额定输出功率:720kw;
d)输出电流范围:液冷终端最大可输出电流不低于600A;自然
冷终端单枪最大可输出电流不低于250A。
3.2.4.2低压辅助电源
分体式充电主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低压辅助电
源模块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
a)辅助电源电压:(12±0.6)V;
b)辅助电源额定电流:10A。
3.2.4.3功率动态分配
充电主机具备功率动态分配功能,多枪充电时,可根据用户充电
请求、电池充电需求、上级监控平台调控指令,按既定的控制策略动
态调整分配至各个充电枪的充电模块数量。
▲充电主机功率矩阵控制器件应选用接触器,严禁使用继电器器
件。充电主机接触器机械寿命≥50万次,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接触器机械寿命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充电设备制造商公章。
3.2.5功能要求
3.2.5.1扫码充电
充电终端上应能张贴二维码及充电操作流程。用户通过手机小程
序或充电APP扫码启动充电。
3.2.5.2充电设定方式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主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
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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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控制功能
(1)启动功能,支持手机扫码启动充电。通过客户或第三方充
电APP、微信小程序扫码启动充电。
(2)停止功能,充电中可手动停止充电,充电结束后可自动停
止充电。
3.2.5.3绝缘检测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对直流输出回路进行绝缘检测的功能,并且充电
主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充电主机的绝缘
检测功能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B.4.1和B.4.2的规定。充
电主机在进行绝缘检测前应检测直流输出接触器(K1、K2)的外侧电
压,当此电压超过±60V时应停止绝缘检测流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3.2.5.4直流输出回路短路检测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对直流输出回路进行短路检测的功能,充电机的
短路检测在绝缘检测阶段进行,当直流输出回路出现短路故障时,应
停止充电过程并发出告警提示。
3.2.5.5车辆插头锁止功能
充电主机车辆插头应具备锁止装置,其功能应符合:
a)GB/T18487.1-2015中9.6条的要求。
b)GB/T20234.1-2015中6.3条的要求。
c)GB/T20234.3-2015中附录A的要求。
d)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锁止装置应能解锁且解锁前车辆插头
端口电压不应超过60V;
——故障不能继续充电;
——充电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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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6预充电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启动充电阶段,电动汽车闭合车辆
侧直流接触器后,充电主机应检测电池电压并判断此电压是否正常。
当充电主机检测到电池电压正常后,将输出电压调整到当前电池端电
压减去1V~10V,再闭合充电机侧的直流输出接触器。
3.2.5.7人机交互
可通过充电终端的上指示灯,查看每把枪的充电状态。
3.2.5.8计量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充电
主机计量应满足JJG1149-2022要求,充电主机内置计量器具应符合
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完成首次检定。直流电能表应满足《直
流电能表技术规范》的要求,直流电能表外附直流分流器应满足Q/GDW
11850-2018的要求。通信协议应遵循DL/T698.45-2017《面向对象
的数据交换协议》及其备案文件的技术要求。
采用直流侧计量,计量电表应位于充电终端内,具有对每个充电
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准确显示充电终端处的电量值。同时
应具备向平台提供分时计量数据的能力。能够测量电压、电流和功率,
具有校时、多时段计量的功能。
3.2.5.9限功率特性
当各充电终端的实际需求充电功率总和超出充电主机额定功率
时,充电主机应能自动限制各充电终端的输出功率,将充电主机的实
际功率值限制在额定功率以下。
3.2.5.10控制电源功能
充电主机从交流电源进线断路器输入侧取电,为辅助控制回路供
电,并具备独立的漏电保护断路器。
27
3.2.5.11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终端应具备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BMS)通信的功能,
且能判断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是否正确连接。
充电终端应能获得蓄电池管理系统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充
电终端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GB/T
27930—2015的要求。
3.2.5.12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机配置同时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4G的全网
通通信模块,并应支持以太网和上级监控系统通信。
3.2.5.13监控告警
通过充电网络能源云平台可对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进行监控告
警,或近端通过运维APP查询设备状态。便于及时定位故障、支撑
远程运维。
3.2.5.14充电设备运维功能
设备具备远程运维功能包括:站点管理、充电设备管理、软件升
级、告警管理等。
3.2.5.15控制导引和控制时序
充电主机应具备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导引电路及控制时序与流程
应满足GB/T18487.1-2015附录B中的规定。充电机控制单元可本地
存储充电记录(至少1000条),并能实现远程传送调取的功能。
3.2.5.16车辆插头温度监控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对车辆插头正、负极柱进行温度监控的功能。当
极柱温度达到90℃时,应发出告警信号,并降低输出功率;当极柱
温度≥90℃且持续时间超过15min,或极柱温度达到120℃时,应停
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号。
28
3.2.5.17备份存储自动上传
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充电设备在停电后,应及时上传充
电记录至运营管理系统,或在本地保存本次充电记录信息,并实现联
网后的自动上传到平台。
交易数据应保证存储数据的正确、连续、完整、有效,并以记录
形式保存在非易失性存储器内。
3.2.5.18智能分配功率功能
一机多充式充电机应具备动态功率分配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充
电机根据用户充电请求、电池充电需求、当前功率变换单元负荷状态、
上级监控管理系统调控指令,按预定的控制策略动态调整分配连接至
各充电接口功率变换模块(充电模块)的数量。可实现“来车必充、
低SOC优先、最大功率利用”等充电策略。分配策略如下:
1)来车必充:当有车辆接入充电时,保证所有接入的车辆至少
分配到一个充电模块;
2)最大功率利用:根据车辆请求,自动分配输出功率。在保障
每个车辆都有分配到充电模块前提下,剩余模块按照市电容量利用最
大化进行功率分配,既满足车辆功率需求满足度尽可能大,也能充分
利用市电容量。
3)矩阵内高压接触器寿命均衡:在考虑策略(1)(2)基础上,
尽可能保证接触器使用次数一致,保障矩阵的使用寿命。
4)宜提供充电模块冗余方案,提升系统可靠性。
3.2.5.19急停功能
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配置了急停保护装置,急停装置整体不凸出,
且具备防止误操作的防护措施。
急停时充电主机主控仍保持工作,整机状态数据及充电过程中记
29
录的数据不会丢失。
▲充电主机急停保护及电子锁故障保护功能要求:
当充电机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时,启动急停装置,充电机应在
100ms内断开电源控制接触器,且电子锁解锁时车辆接口电压不应超
过60VDC。
当电子锁发生故障时,车辆接口应在100ms内将电压降到60VDC
以下,电流降至1A以下。
针对以上保护功能,须提供同系列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关键页复
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5.20保护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欠压保护:
充电主机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当输入电源电压超过输入过压
保护动作值时,充电主机输入过压保护启动,立即切断直流输出,并
发出告警提示;
充电主机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当输入电源电压低于输入欠压
保护动作值时,充电机输入欠压保护启动,并发出告警提示;
充电主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
充电主机在充电过程中,当充电主机输出过压故障,充电主机立
即切断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提示。
当动力电源输入失电,充电机能在1s内将车辆接口电压降至
60VDC以下;保持充电用连接装置处于完全连接状态,恢复对充电机
的交流供电,充电主机不应继续充电。
充电机应具备过温保护:
充电机运行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若过滤网堵塞、冷却风扇失效或
30
其他故障,造成充电机内部温度超过过问保护值时,充电机应降低输
出功率。
▲充电主机应具备低温启动功能:在低温条件(0℃以下),一次
启动成功率不低于99%。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
制造商公章证明。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
件及各部位的温升应不超过70K。
充电主机应具备开门保护,当充电主机门打开造成带电部分露出
时,一体式充电机应同时切断动力电源输入和直流输出;分体式充电
机应切断相应部分的电源输入或输出。
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
输出:
——充电机启动急停装置;
——充电机与电动汽车间的保护接地线断开;
——充电机与电动汽车间的连接检测信号线断开。
充电机应具备限制输入电流过冲的能力,开机或启动充电时产生
的输入电流过冲不应大于额定输入电流峰值的10%。
充电机直流输出接触器接通时,或者动态功率分配充电模块接入
时,发生的车辆到充电设备或充电设备到车辆的冲击电流(峰值)应
控制在20A以下。
在启动充电阶段车辆侧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对车辆电池电压
进行检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停止启动过程,并发出告警
信息:
——蓄电池反接;
——检测电压与通信报文电池电压之差的绝对值大于通信报文
31
电池电压的5%;
——检测电压小于充电机的最低输出电压或大于充电机的额定
输出电压。
m)充电主机应具备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二重保护功能,在充
电过程中,当检测到输出电压大于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或电流
响应结束后检测到输出电流大于车辆当前需求电流的110%(当前
需求电流值大于等于30A时)或大于车辆当前需求电流+3A(当前
需求电流值小于30A时),充电机应在1s内断开直流输出,并发出
告警信息。
注:充电主机检测的输出电压或输出电流应考虑稳压精度或稳流
精度范围加测量误差。
n)充电主机充电回路应具备防逆流功能(如输出加二极管等),
防止蓄电池电流倒灌。
o)充电主机应在启动充电前进行供电回路直流接触器触点粘连
检测,也可以在直流接触器断开后进行触点粘连检测。当检测到任何
一个直流接触器的主触点出现粘连情况时,充电机不应启动充电,并
发出告警信息。
p)充电主机在充电过程中,当检测到与电动汽车BMS或车辆控
制器发生通信中断时,充电主机应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q)充电主机应在充电握手阶段判断电池管理系统BHM报文中的
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值,当检测到该值小于充电机最低输出电压时,
应停止绝缘监测进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r)充电主机应在充电阶段实时判断电池管理系统BCL报文中的
电压需求和电流需求值,当检测到该值大于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
或最高允许充电电流时,充电机应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s)充电主机的雷电防护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11.7条
32
的规定。
t)充电主机应具备水浸保护,当充电机检测到内部进水时,充
电机应停止充电或不应启动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u)充电主机应具备负载突降限制输出电压过冲的能力,在充电
过程中,当直流输出回路中充电机外的充电回路(如车辆直流接触器
K5、K6)突然断开时,充电主机产生的到车辆接口的输出电压过冲不
应大于充电回路断开前输出电压值的10%(检测点为车辆插头处,
枪线长度≥4m);
v)充电机泄放电路中应设置熔断器,同时具备对泄放回路短路
和开路等异常状态的检测功能。
3.2.5.21温度要求
充电主机在输入为额定值,在最大输出电流下长期运行,发热元
器件及部件的最高温度小于等于元器件及部件最大耐受温度的90%,
不影响周围元器件的正常工作和无元器件损坏。
允许表面温度: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设备可用手接触部分
允许的最高温度(金属部分50℃,非金属部分60℃)。可以用手接触
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金属部分60℃,
非金属部分85℃)。
3.2.5.22温度检测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对进风口和出风口的温度进行检测的功能,在检
测到进风口温度和出风口温度达到停机阈值时,停止充电,并发出告
警信息。充电主机温度采集通过专用的环境信息采集模块获取,温度
范围-50~200℃,误差≤±0.5℃。
3.2.5.23湿度检测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对内部湿度进行检测的功能,在检测到湿度达到
33
设定告警阈值时,发出告警信息。充电机湿度采集通过专用的环境信
息采集模块获取,湿度范围0-100%,分辨率≤3%,精度≤5%。
3.2.5.24烟雾检测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对内部烟雾进行检测的功能,在检测到烟雾浓度
达到设定阈值时,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充电主机烟雾检测功
能通过专用的环境信息采集模块和烟感探头获取。
3.2.5.25数据统计功能
充电主机应具备充电时长、充电次数、直流接触器动作等数据进
行统计的功能,并按照通信协议要求上送运营监控系统,用于对充电
设备健康状态进行评估。
3.2.5.26削峰限功率
具备充电主机限功率功能,避免变压器及配电容量超限。
3.2.5.27一键开站功能
充电设备内置自检程序,一键自检,免去人工检测。
3.2.5.28充电兼容性
▲充电主机能够与主流新能源汽车车型完成车桩充电兼容测试,
包括且不限于充电连接、启动充电、稳定充电机桩端控制结束充电,
充电兼容测试通过车型数量≥120款,须提供同系列充电设备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6安全可靠性要求
▲充电主机应通过硬件安全、通信安全、系统安全、电磁安全、
电网适应性、输出电流设定误差、过温保护、电器绝缘性能、电击防
护、温度要求、输入异常、输出异常、急停保护、电子锁故障保护等
测试,须提供同系列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
公章。
34
充电设备的安全性要求满足GB/T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
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条款:
充电机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并有告警提示。
充电机具备输出过压保护,并有告警提示。
充电机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并有告警提示。
充电机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
率或停止输出。
分体式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符合
GB/T18487.1—2015要求。
充电设备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分体式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充电设备具有明显的状态灯指示。
分体式充电机具备防止动力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分体式充电机在启动充电前进行供电回路直流接触器触点粘连
检测,也可以在直流接触器断开后进行触点粘连检测。当检测到任何
一个直流接触器的主触点出现粘连情况时,充电设备不启动充电,并
发出告警信息。
充电停止状态下,充电终端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3.2.6.1耐气候环境要求
(1)防护等级
充电机的柜体和桩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2017中IP54
的规定。
充电主机防护等级为IP55,充电终端防护等级为IP55。
(2)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35
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做了防潮湿、
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3)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主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
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4)防风保护
充电主机应能承受GB/T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
速的侵袭。
(5)温度特性
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机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金
属部分50℃,非金属部分60℃)。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
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金属部分60℃,非金属部分85℃)。
桩体所配的充电枪线为耐低温枪线,满足-30℃条件下正常使用。
(6)▲高海拔不降额:充电主机需满足海拔高度2000米至4000
米时不降额,须提供同系列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
制造商公章证明。
(7)▲充电机应具有涉水保护功能,当浸水时,应能够停止充
电。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8)▲充电主机位于室外安装,应通过盐雾腐蚀测试,须提供
相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9)▲充电终端具有倾倒告警功能,若充电过程中,充电终端
发生倾倒,充电主机能够断开直流电输出,避免充电终端倾倒后可能
的电击风险。须提供充电终端倾倒告警功能相关设计说明或出具第三
方型式试验报告中的相关说明充电终端具有倾倒告警功能。
36
3.2.6.2电击防护要求
充电主机的电击防护要求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第7章
的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充电主机内带电部件采用基本绝缘,通过固体绝缘或电气间隙和
/或爬电距离进行保护,气间隙及爬电距离要求如下所示并满足GB/T
16935中的相关要求。
(2)接地要求
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壳体配置了接地端子,有接地标志。
(3)电气绝缘性能
充电主机耐压、冲击电压及绝缘电阻满足GB/T18487.1的要求。
(4)防雷保护
设备制造商所选防雷熔断器满足招标需求,额定短路分段能力≥
30kA,须提供器件规格书证明。
3.2.6.3机械强度
机械强度满足NB/T33008.1—2018中5.19要求。试验结束后,
充电机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功能
不会损坏。
按GB/T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
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性能不应降低,充电机的IP防护
等级不受影响,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受损坏,不会因变形而使带电部
分和外壳相接触。
3.2.6.4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柜体要求
充电设备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
37
环境相协调。
充电设备具备安装4G通信模块天线,且壳体不对通信模块接收
信号产生负面影响。
充电设备内部线束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充电设备内元器件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充电设备安装于户外时,亦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充电设备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充电设备表面涂覆色泽层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充电设备外壳可靠接地,结构上防止了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二维码、操作流程及状态灯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位置。
充电设备柜门配置了机械防盗锁。
充电设备主机的三相交流输入、高压直流输出、以及功率模块之
间的功率回路均采用铜排连接的
3.2.7充电输出各项要求
3.2.7.1输出电压和电流
输出电压和电流符合下列要求:
输出电压:200-1000V;
最大输出电流:液冷超充终端600A,普通快充充电终端250A。
3.2.7.2输出电压误差
在恒压状态下,直流输出电压设定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充
电机的输出电压误差不超过±0.5%。
38
3.2.7.3输出电流误差
在恒流状态下,输出直流电流设定在额定值的20%~最大输出
电流值范围内,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大于等于30A时,输出电流误
差不超过±1%;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小于30A时,输出电流误差
不超过±0.3A。
3.2.7.4稳压精度
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输出直流电流在
0A~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调节
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的输出电压稳压精度不超过±0.5%。
3.2.7.5稳流精度
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压在
规定的相应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流在额定值的20%~最大输出
电流值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输出电流稳流精度不超过±1%。
3.2.7.6电压纹波因数
当输入电源电压在额定值±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0~
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
任一数值上,充电机输出电压纹波峰值因数不大于1%。
3.2.7.7电流纹波
在恒流状态下,当输入电源电压为额定值,输出直流电压在规定
的相应调节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流设定为最大输出电流值,充
电机输出电流纹波峰峰值不大于表4的规定。
表3-3充电机输出电流纹波峰峰值要求
| 电流纹波峰峰值(A) | 电流纹波频率f(Hz) |
| 1.5 | f≤10 |
| 6 | f≤5000 |
| 9 | f≤150000 |
39
3.2.7.8限压、限流特性
a)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压超过限压整定值
时,应能立即进入恒压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压的增加。
b)充电机在恒压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
时,应能立即进入限流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
3.2.7.9输出响应要求
在充电阶段,车辆向充电机实时发送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充电机
应最长在1s以内将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调整到与车辆发送的电池充
电需求命令值相一致,充电机根据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实时调整充电电
压和充电电流。即应满足GB/T18487.1B.3.5充电阶段章节要求。
3.2.7.10恒功率输出要求
直流充电机通过测试电缆连接负载,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电压
380V,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分别在恒功率电压区间内,按照表
5中规定的测试点设置输出电压UZO,调整负载使输出电流到最大值
Imax,测量此时充电机输出电压U0、输出电流I0、输出功率P0,P0
与额定功率Pn的误差不应超过±2%。
表3-4测试点选择
| 试验项目 | 输入电压(V) | 输出电压(V) | 试验点数 |
| 恒功率试验 | 380V | Umin、Umen、Umax | 恒功率电压区间试验3个点 |
| 注1:Umin为恒功率电压区间下限值,Umax为恒功率电压区间上限值,Umen为Umax+Umin)/2。注2:恒功率测试时,自然冷终端单枪最大电流应不超过250A。液冷终端单枪最大电流应不超过600A。 | |||
3.2.8效率和功率因数
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应符合表3-5的
要求。
表3-5充电机效率、功率因数
| 实际输出功率Po/额定输出功率Pn | 效率 | 输入功率因数 |
| 20%≤Po/Pn≤50% | ≥91% | ≥0.95 |
| 50%<Po/Pn≤100% | ≥94% | ≥0.98 |
| 注1:输入功率因数要求仅适用于交流供电充电机。注2:具备恒功率输出特性的充电机,效率测试点应至少涵盖充电机每个恒功率段的输出电压最大值、中间值、最小值三点。 | ||
3.2.9噪声
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充电机在额定输出功率下
且内部温度稳定后,在周围环境噪声不大于40dB的条件下,距离充
电机水平位置1m处,测得噪声最大值应≤60dB。
根据不同的安装场所,充电机在使用时的噪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如实测值大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电机在安装时应加
装额外的降低噪声的设备以满足使用要求。
3.2.10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1)低温性能
按GB/T2423.1-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执行,试验温度为
7.1.1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2小时后开机,充电主机应能
正常启动。试验温度持续工作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
合7.7.4的规定。试验前、试验期间、试验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注:正常工作是指充电机的充电、通信、显示及各项保护功能都
应正常,不允许有功能丧失。
(2)高温性能
按GB/T2423.2-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执行,试验温度为
7.1.1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主机应能
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
7.7.4的规定。试验前、试验期间、试验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3)湿热性能
按GB/T2423.4-2016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
41
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
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表2规定
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
后检查充电机各项功能应正常。
3.2.11输出电压、电流测量误差
充电主机输出电压测量误差不应超过±5V,输出电流测量误差不
应超过±(1.5%×实际输出电流+1)A,测量值更新时间不大于1s。
3.2.12输出形式
充电机采用GB/T18487.1-2015规定的兼容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
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GB/T
20234.2-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
3.2.13待机功耗
▲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主机无人操作,仅保留其后台通信、
状态指示灯等基本功能的状态,参照NB/T33008.1-2018标准,连接
一个液冷终端时待机功耗不大于50w。须提供同系列设备第三方检测
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14设备信息安全要求
设备应保证数据在本地安全存储,防止数据被篡改,包括但不限
于设备注册信息、账户信息、电量、金额等充电信息;
3.2.15电磁兼容
设备制造商应按照GB/T18487.2-2017中6.3条的规定,说明供
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场所。当供电设备制造商未规定供电设备的预期使
用的环境时,应实施最严格的发射和抗扰度试验,即采用最低的发射
限值和最高的抗扰度试验等级。
(1)充电机试验配置:充电机的试验配置应符合GB/T
42
18487.2-2017中第4章的规定。
(2)充电机试验负载条件:充电机的试验负载条件应符合GB/T
18487.2-2017中第5章的规定。
(3)测试过程的操作条件:充电机测试过程中的操作条件应符
合GB/T18487.2-2017中第6章的规定。
(4)抗扰度要求:充电机抗扰度试验要求、性能判据应符合GB/T
18487.2-2017中第7章的规定。
(5)发射要求
输入电压波动和闪烁:充电机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发射要求应
符合GB/T18487.2-2017中8.2.3条的规定。
输入谐波电流要求:交流供电充电机产生的谐波电流要求应符合
GB/T18487.2-2017中8.2.2条的规定
射频骚扰的限值和试验条件:充电机射频骚扰的限值和试验条件,
应符合GB/T18487.2-2017中8.3条的规定。
3.2.16设备试验
充电机应通过型式试验,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
1)新投产的产品(包括转厂生产的产品),应在生产鉴定前进
行型式试验;
2)连续生产的产品,应每三年对出厂验收合格的产品进行型
式试验;
3)当设计变更,工艺或主要元器件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应在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
4)停产两年以上的产品,应在再次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
43
3.2.17包装运输
3.2.17.1包装
设备及附件的包装应能保证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脏
污、损坏、变形、丢失及受潮。对于其中的绝缘部件及由有机绝缘材
料制成的绝缘件应特别加以保护,以免损坏和受潮。对于外露的接触
表面,应有预防腐蚀的措施。所有运输措施均应经过验证。产品的包
装应能满足GB/T13384—2008的规定。
3.2.17.2运输
1)整体运输时,设备内部元件应不得移位、损坏和受潮,不得
影响安装。
2)单独运输的零部件应有标志,便于用户安装装配。
3)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于运输及装卸的要求。
4)随同运输的产品应附有装箱清单,产品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应完整无缺。
5)合同设备从出厂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运输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含
运输、装卸等费用)。
6)宜支持带模块带冷却液运输,充电主机内置液冷充电模块和
控制主板等一并发货。无须分批发货现场二次组装,无须现场充电模
块注液,降低现场安装难度。
7)▲充电主机通过旋转跌落、随机振动、斜面冲击、工作冲击
等包装运输试验,且实验结果外观正常且无损坏现象,充分验证运输
可靠性及到场装配一致性;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18售后服务
▲投标人或充电主机制造商应至少具备NECAS全国商品售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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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体系五星级认证及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七星级(卓越)认
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认证范围应包括智能充电网络
或其他充电设施描述)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投标单位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分为三部分:①
售后服务方案②信息安全保障方案③安装调试方案;
①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应提供制造商服务承诺函并加
盖制造商公章,免费质保期内服务内容,免费质保期外服务内容及收
费标准,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间,运维方案和措施,设备故障
自诊断能力,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车辆、备品备件情况等信息。
②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备线上(非本地
局域网)信息安全防护方案,客户数据安全保障方案。
③安装调试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内容,安装调试前应
具备的施工条件,安装调试过程方案,安装调试完成后的验收内容等,
详细描述从设备运输、现场技术指导、设备安装、设备间连接、设备
调试直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控措施;承诺对招标人进行技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设备原理、安装和日常维护等内容。
3.3干式变压器技术规格书
3.3.1遵循标准
本规范中所有设备,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
均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国际单位
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果客户有自己的技术协议或特
殊要求,需经双方协商后采用双方认可的技术协议,但原则上采用更
高要求的标准,产品适用的标准有:
GB1094.1-2013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
GB1094.2-1996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温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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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094.3-2003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
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1094.5-2008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
力
GB/T1094.10-2015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
GB/T1094.12-2015电力变压器第12部分干式电力变
压器负载导则
GB1094.11-2015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0228-2015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标准
GB/T16927.1~2-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191-1990,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3.3.2使用环境
1、环境温度:-5℃-40℃
2、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25℃):90%
3、日平均最高相对湿度(25℃):95%
4、污秽等级:II级
5、爬电比距:20mm/kV(以最高工作线电压计算)
6、耐地震能力:
(1)地面水平加速度:3m/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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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面垂直加速:1.5m/s2
(3)安全系数:1.67。
7、系统额定频率:50Hz
8、系统标称电压:10kV
9、系统最高运行电压(Um):12kV
10、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不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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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技术规格书
3.3.3技术参数
干式变压器参数表
|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 1 | 规格型号 | SCB11-800/10/0.4 |
| 2 | 额定容量(kVA) | ≥800 |
| 3 | 一次侧额定电压(kV) | 10 |
| 4 | 二次侧额定电压(kV) | 0.4 |
| 5 | 相数 | 3 |
| 6 | 频率(Hz) | 50 |
| 7 | 调压方式 | 无励磁调压 |
| 8 | 分接范围 | ±2×2.5% |
| 9 | 联接组标号 | Dyn11 |
| 10 | 阻抗电压% | 6.0 |
| 11 | 冷却方式 | AN/AF |
| 12 | 绝缘水平KV | HV:LI75;AC35LV:LI0;AC3 |
| 13 | 绝缘耐热等级 | H级 |
| 14 | 温升 | 125K |
| 15 | 空载损耗(W) | 1360 |
| 16 | 负载损耗(W)145℃ | 7460 |
| 17 | 空载电流(%) | 0.8 |
| 18 | 局放 | ≤10pc |
注:所有性能参数按GB/T1094.11-2013,GB/T10228-2015中要求执行。
3.3.4材质与构造
3.3.4.1铁心
1、铁心采用应采用优质高导磁硅钢片材料,制作完成后铁心表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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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金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单位)委托,就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
2、项目编号:JC-2025-X08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程毅、林涛、宋杰
5、项目联系电话:180********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内容:1.环卫车辆23台;2.环卫车辆配套充电桩设备及干式变压器设备;3.前端生活垃圾收集设施;4.移动式中转站压缩设备等。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采购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竞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截止开标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截止开标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竞标资格;③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标人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诚信声明。
二、特殊资格条件:/
三、中小企业预留份额:30.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00%
采购清单
详见技术规格书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