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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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9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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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 福建理工学校 委托,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对[350001]HGZB[TP]********、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HGZB[TP]********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1(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1(套) 根据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排版美化,包括课程介绍、资源库平台/课程封面设计、课程标准、教学设计(电子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PPT、作业与试题库、课程评价标准、实训指导、拓展资源、思维导图或知识图谱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 (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栋10层01-03办公1号开标室(S10栋)

六、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栋10层01-03办公1号开标室(S10栋)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理工学校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10层01、02、03办公,S11#楼13层05、06办公

联系方式: 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明智、张琪琦、卢美艳

电话: 18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350001]HGZB[TP]2********17002)-文件集.zip

项目编号: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认证种类
* *-1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备注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10024[2025]06236

项目编号:[350001]HGZB[TP]********

采购人:福建理工学校

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建理工学校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10024[2025]06236

3.项目编号:[350001]HGZB[TP]********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1.00 4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450,0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450,000.00 总价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建理工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

邮编:350028

联系人:邹敏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10层01、02、03办公,S11#楼13层05、06办公

邮编:350025

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卢美艳

联系电话:180********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谈判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谈判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6.3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9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③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汇款等付款方式。④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账号:5919********。 (2)其他: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原件的方式:书面方式;(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180********;(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10层01-03办公)(5)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6)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供应商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2、供应商出现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文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其响应无效。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1118.1合同签订时限: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谈判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谈判地点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⑪其他:①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到达开标现场参与开标。a.供应商选择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的,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采购公告指定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选择远程线上参与开标的,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开标流程规定的时限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手册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b.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d.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e.供应商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1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f.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谈判小组发起的澄清、报价等事项。 g.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80********)。 h.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②谈判结束后,供应商须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后台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加盖供应商CA章),且提交最后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商须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③友情提示:若供应商选择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的,建议携带已下载CA控件的笔记本电脑至开标地点进行最后报价。(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

一、谈判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2谈判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谈判程序

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A、串通报价的情形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竞争性谈判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答疑会、交纳或退还谈判保证金、谈判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谈判行为。B、重大偏差情形: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C、细微偏差情形(1)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或改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谈判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谈判文件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3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以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认定。不利的认定标准如下:未按照谈判小组在评审结束前要求予以补正的全部细微偏差内容。D、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谈判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E、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F、同一品牌产品认定①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③谈判小组按照本款第①条规定确定有效供应商后,按照本章第3.1.3条规定处理。G、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4.3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c.其他:

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

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

(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

(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

(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

四、评审报告

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谈判响应声明

(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谈判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

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可在谈判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1.3其他形式:无

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谈判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谈判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谈判

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

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情形1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 情形2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或单位负责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 情形3 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4 情形4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 情形5 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 情形6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 情形7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2.2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是否客观项 明细
情形1 谈判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有技术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出现负偏离,则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处理,其响应无效。

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是否客观项 明细
情形1 谈判文件第三章“三、商务条件”中所有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出现负偏离, 则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处理,其响应无效。

价格符合性:无

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参考文本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

八、政府采购政策

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履约保证金

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5.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6.其他新增内容:

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

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为贯彻国家及福建省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资源库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福建理工学校汽车专业教学部拟完善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此举旨在提升资源库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扩大共享范围,增强应用效果与示范引领作用,落实“能学、辅教”的建设宗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满足网络教学需求和学考需求,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除合同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建设内容

序号 内容 说明 数量
1 文档材料 根据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排版美化,包括课程介绍、资源库平台/课程封面设计、课程标准、教学设计(电子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PPT、作业与试题库、课程评价标准、实训指导、拓展资源、思维导图或知识图谱等材料,美化需符合省级教学资源库认定要求。 1项
2 课程概述视频 5-10分钟,包含基本信息、课程设计、课程建设、课程实施、教学环境、教学效果和特色创新之处等。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视频中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课程介绍”使用的语言及字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个
3 视频片头片尾制作 制作每门课程主题对应的特效包装片头、片尾。片头片尾分别时长不超过15秒。 6套
4 微课视频 1.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搭建视频的内容设计框架。2.根据知识点或技能点进行视频制作,视频包含片头片尾,MP4格式,5-10分钟/个为宜,最长不超过15分钟。3.视频的种类根据实际教学需求进行制作有主要类型分为:讲解视频,操作视频,案例解析视频,岗位访谈视频,企业专家访谈/专家谏言/专家连线,思政案例等。4.讲解视频:对颗粒化理论知识点进行讲解,教师出镜绿幕抠像+ppt知识点讲解(视频开头教师出镜用单机位拍摄抠像,引出本节讲解知识点和重难点,展开讲解课程内容,配上字幕或重要文字突出,结尾由教师出镜总结)。视频包含片头片尾,MP4格式,时长5-8分钟/个为宜,具体可根据知识点调整,最长不超过15分钟。5.操作视频:对颗粒化技能点进行操作讲解,教师引入本节需要讲解的技能点及所需要用到的工具讲解后,切换到实操过程中多个机位拍摄或穿插动画情景,屏幕配上实操步骤、字幕或重要文字突出,结尾由教师总结注意事项。视频包含片头片尾,MP4格式,时长5-8分钟/个为宜,具体可根据知识点调整,最长不超过15分钟。6.案例解析视频:引入创新案例,以案例解析等形式补充部分实践性资源,拓宽学生对新技术的认识,提升学生实践能力。7.岗位访谈视频:增加领域专家访谈、岗位实录类视频课程,进行主题相关的职场建言和发表观点,介绍行业现状,岗位中常见的问题解决方法,岗课融合,启发学生思考,体现评审标准中所说的“行业”参与特征。8.企业专家访谈/专家谏言/专家连线:引入企业教师、专家或者优秀毕业生,引导学生探究原理,分析问题。进行模块主题相关的职场谏言,结合岗位实际重难点进行解读建议,分享岗位心得,分享岗位中经验和方法等,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9.思政案例:在课程中添加思政元素或在适合地方设置思政专题,使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学环节之中。思政案例应选取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能够凸显思政教育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 160个
5 二维动画 二维动画软件等开发完成的二维动画教学资源。以人物对话的形式,展现一个案例、事例、故事、示范,或是对知识的讲解进行展开或者以图文形式展现一个概念原理、发展流程、推演变化、组织结构、分类特征等抽象的知识具象化;时长不超过1分钟/个,以MP4或SWF格式存储,如无需动画展示置换成视频数量拍摄。 18个
6 资源库编辑上线平台 协助教师完善资源库平台门户内容,包括资源库介绍、团队介绍等,并将完成的资源库课程资源上传至采购人指定平台并协助正常运行。 6门
7 校本教材 协助教师编写校本教材,达到出版标准,并协助出版及申报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 2本

(二)服务要求

1.课程资源制作

1.1专家辅导要求

需提供专家团队指导资源库规划,进行一体化设计,挖掘特殊创新,同时,对课程资源库进行一体化设计与系统化制作,实现资源互联互通、标准统一。

1.2课程内容制作要求

1.2.1教学设计要求

(1)需要从教学设计原则出发,协助教师团队分析资源库课程,完成资源库和每门课程的整体框架设计、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内容的组织与运用,形成完整的课程组织结构。

(2)制作的资源类型要丰富,资源质量要求原创,具有前沿性。供应商具有课程制作开发系统相关的著作权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公告查询网站地址或微平台查询的截图。

1.2.2课程建设融入交互式资源

(1)系统架构

基于h5技术,可开发交互式视频、交互式漫画、交互式360全景视频、交互式360全景照片等虚拟仿真场景,辅以真人配音,通过简单的编辑开发实现丰富的交互功能。由于其基于h5网页,任何电脑、手机、ipad都能打开运行,不需要下载专门软件,任何不具有编程知识或多媒体技能的人都能够快速地创建功能强大的、引人入胜的交互式课件。供应商具有交互式教学资源开发平台与虚拟仿真资源开发平台相关的著作权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公告查询网站地址或微平台查询的截图。

(2)其技术核心包括以下两方面:

1)保证交互流畅性:对于一段完整的视频,在指定时间断点穿插交互操作,不会出现每次交互后都需要加载另一段视频的情况。尤其是短时间内有连续的交互操作,能明显提升交互流畅性。

2)基于可编辑文本快速开发:整个完整的一款交互式媒体软件完全基于可编辑文本,不需要编写任何代码,只需要按照交互协议填写交互类别及其附属信息即可。

(3)支持自主创新的教学模式:

·角色扮演:在交互式视频中,用户可以以第一人称扮演故事中的人物角色,进行该角色的相关交互操作,推进故事情节的发展。

·闯关:给定任务目标,用户根据任务目标进行闯关操作,难度系数随着关卡升级而增加。

·匹配:在交互式课程视频中,学生可以对场景中的物品进行选择匹配。比如给出对应的题目,师生可以进行灵活自主地匹配。

·寻宝:在场景中放置与剧情相关的物品线索。

·拖拽:场景中的物品都有其合适的摆放位置,初始场景中物品散落在场景各处,用户需要根据提示将物品放在场景中正确的位置。

·筛选:在交互式视频或交互式视频中,用户根据剧情发展需要,筛选出合适的道具,点击选中后可继续播放视频。

·热点拓展:在交互式视频中,给场景中出现的道具或者涉及到的知识点增加知识拓展功能,用户可以学习与此相关的知识。

·逻辑分岔:在交互式视频中,可以设计多条故事线,用户扮演其中的一个角色,在面临抉择的时候会有多个选项,用户不同的选择会进入不同的故事情节中,故事结局也会发生变化。

·知识考核:在剧情切换时出现知识考核。需包括纯文字题选择和情景操作选择两种。文字题选择需包含单选、多选、判断三种题型。情景操作选择需要结合情景画面做出选择。

1.2.3课程资源融入立体化虚拟场景(需现场逐条操作演示1.2.3.1至1.2.3.5的内容,不接受word、视频录播、PPT、效果图、静态页面等方式演示,未提供演示或演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为让课程资源更加丰富立体有特色,成交人在服务期内提供简单易操作的VR场景搭建平台,满足不同课程老师微课建设过程中多样化虚拟立体场景的需求。

1.2.3.1支持一键发布VR,能够一键输出到HTCVIVE以及HyperealVR设备等VR设备中,并可以漫游;

1.2.3.2支持各种事件触发,包括三维模型的实时点击、弹起、鼠标移入移出;

1.2.3.3支持全景图片、全景视频导入导出,通过直接调用和组合来快速制作全景内容;

1.2.3.4支持通用3D模型.OBJ格式文件的读取,支持读取.scene格式文件,该格式文件需在《虚拟现实设计与制作试题汇编(操作员级)》,支持读取模型以及贴图内容;

1.2.3.5兼容“.UNITY”项目文件格式,可直接打开在UNITY中编辑和开发的项目文件,无缝集成UNITY项目中的模型场景资源,节省编程开发工作量。

1.2.4视频拍摄模式:

为满足实际课程拍摄的需要,成交人成交后需提供以下10种拍摄模式供学校课程负责老师参考和选择:

PPT讲解模式:在学校录播教室或者智慧教室拍摄,全程PPT演示可展示教学素材;

操作演示模式:教师在校内外场所完成技能点操作演示,通过特写拍摄记录技能点规范操作;

企业实景模式:到企业真实场地或者户外进行拍摄,由教师或者企业员工进行操作示范,体现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特色;

场景实拍模式:根据课程特点搭建拍摄场景和布置灯光,拍摄出轻松愉悦的效果,后期进行剪辑加工;

虚拟抠像模式:老师在基地摄影棚内完成虚拟背景拍摄,后期用抠像模式展现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加入各种风格的背景等;

真人动画结合模式:在智慧教室完成教师真实出镜课程拍摄,后期用动画演示课件知识点,根据老师讲课风格特点增加课程趣味性;

动漫演示模式:老师根据讲稿完成高音质录音或者专业演员配音,后期完全用动画模式展现课程,教师完全不出境;

互动教学模式:选择特定的校内拍摄场地,高品质音效、画面同步录制。教学过程由一位老师讲解和2-10学生互动完成。

故事表演模式:通过演员在真实场所进行表演进行拍摄,主要针对案例故事情节重现,用于课堂教学资源使用。

录屏演示模式:通过录制应用软件屏幕进行技能操作演示,主要针对虚拟仿真和应用软件技能演示教学。

1.2.5课程资源评价管理

可以动态管理评价流程所需的配置参数,对课程微课等资源进行多维度、多角度评价,对资源质量进行把关。供应商具有数字化资源管理平台相关的著作权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公告查询网站地址或微平台查询的截图。

(1)教学资源评价功能:内置评价指标,可设置评价指标项维度并进行分项管理和使用,满足不同评价维度的需要。

(2)支持自定义管理及设置评价方式,评价方式关联预设的指标项,一次设定,可多次调用。

(3)评价主体可进行分层次管理,全方面多维评价,可进行单独评价,也可进行综合评价。

(4)根据教学的需求,可自定义评价方案,在预设的时间内,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可选用不同的评价方式,支持随时终止或重新启动,评价结果实时反馈可追溯。

(5)根据资源评价需求的变化,调整评价指标,启动评价方案,评价方案数据实时联动,保证评价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1.3人员配备、设备、场地要求

1.3.1成交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职务(人数) 职责/分工 学历 工作年限
项目经理(1人) 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并制定培训等进度安排时间表,联系专家到校时间安排、文本与课件资源美化、资源开发、拍摄时间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应急事件处理 本科及以上 5年
摄制编导(2人) 与老师深度沟通,收集材料,协助老师起草视频脚本、拟定分组镜头大纲 本科及以上 6年
专业摄像师(2人) 摄像总监或从业5年以上资深摄像师,负责作品资源中微视频拍摄、分镜稿讨论与制定、视频拍摄、对拍摄现场环境、灯光进行布置 本科及以上 8年
摄像助理(1人) 进行拍摄前的白平衡调试、机位的摆放、音频设备的测试 专科及以上 3年
场记员(1人) 实时的记录拍摄进度、景别、时间点,拍摄内容等 专科及以上 3年
灯光师(1人) 负责灯光的调试等 专科及以上 3年
高级礼仪培训师(1人) 负责提升教师礼仪素养、仪容仪表规范等礼仪培训 本科及以上 10年
动画工程师(1人) 负责课程资源二维、三维动画开发 本科及以上 7年
视频后期处理技术员(1人) 视频渲染、压缩、降噪格式处理 本科及以上 5年
修改人员(4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作品视频进行修改 专科及以上 3年
美工(2人) 负责页面美化、文字排版等 专科及以上 3年
校对员(2人) 负责文字校对,页面审核 专科及以上 3年
化妆师(2人) 负责现场为教师进行化妆 专科及以上 3年

1.3.2设备最低要求

专业高清摄像机(至少2机位)、手持稳定器、拍摄轨道、摇臂、1.5米小型轨等;辅助记忆设备(提词器)1套;专业无线麦模式的音频设备、专业影视摄影镝灯,三基色灯光系统或专业演播室用LED灯光系统、聚光灯;音响系统、吊装式麦克风和无线佩戴式麦克风等。

1.3.3场地要求

至少提供3个专业影棚,其中包括实景影棚2个,绿背1个,可以提供给采购人拍摄。

1.3.4视频制作最低要求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3)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

3)视频分辨率

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

4)视频画幅宽高比

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的,选定16:9。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4)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

4)双声道,做混音处理。

(5)封装:采用MP4封装

1.3.5演示文稿(PPT)制作要求

(1)制作原则

1)演示文稿(PPT)要求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以及视频等多种媒体元素于一体,一般不使用纯文字的演示文稿(PPT)。

2)页面设置要求符合高清格式比例,幻灯片大小为“全屏显示16:9”。

3)整体效果应风格统一、色彩协调、美观大方。

(2)字体与字号

字体与字号参照下表:

类型 大标题 主讲信息 一级标题 正文 字幕
字体 大黑、时尚中黑、大隶书 黑体 黑体、魏碑、大宋 雅黑、中宋 雅黑
字号 50~70磅 36~40磅 36~40磅 24~32磅 32磅
应用 上下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对齐或居中 左右居中

(3)版心与版式

每页四周留出空白,应避免内容顶到页面边缘,边界安全区域分别为左、右130像素内,上、下90像素内。

(4)背景

1)背景色以简洁适中饱和度为主(颜色保持在一至两种色系内);

2)背景和场景不宜变化过多;

3)文字、图形等内容应与背景对比醒目。

(5)色调

1)色彩的选配应与课程科目相吻合;

2)每一短视频或一系列短视频在配色上应体现出系统性,可选一种主色调再加上一至两种辅助色进行匹配;

3)同一屏里文字不宜超出三种颜色。

(6)字距与行距

1)标题:在文字少的情形下,字距放宽一倍体现舒展性;

2)正文:行距使用1行或1.5行,便于阅读。

(7)配图

1)图像应清晰并能反映出内容主题思想,分辨率应上72dpi以上;

2)保持图像宽高比例,不可变形;

3)图形使用应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8)修饰

1)细线条的运用比粗线条更显精致;

2)扁平式的装饰更接近时代审美;

3)有趣味的装饰通常更能吸引人。

(9)版权来源

素材选用注意版权。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素材,经授权的素材需加入“版权来源”信息。

1.3.6文本类要求

(1)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文本 *.doc*.docx*.pdf*.xls 常见文本存储格式均可

(2)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软件 版本 文件制作版本不低于当前主流版本,要求上下兼容。(文档编辑工具不低于OFFICE2003) 必选项
品质要求 文本正文应设定文章标题,文章标题放在正文内第一行居中的位置 必选项
各级标题应设置正确,同一级标题使用同样的样式,文本结构清晰 必选项
正文字体、字号、颜色、行间距等要美观、统一 必选项
文本超过10 页应插入页码;超过 15 页应插入目录 必选项
表格不应超出页面,且要求使用软件的插入表格或绘制表格等功能生成表格,并使用相应功能加工处理,不要用在文本上描绘直线等绘图方式制作表格 必选项
正文中的图像、图形应清晰,图形要符合国家相关绘制标准 必选项
尽量不要使用Word 绘制插图,而采用插入已保存的图片的方式 可选项
图文混排的方式选择嵌入式 可选项
文档保存时的显示比例为100%、页面视图 必选项
文件名应反映主题内容,尽量与文内标题保持一致,不要使用“1.doc”这类含义不明的标题 必选项
文本如有对齐的要求,要用表格来处理,而不要使用空格来实现 必选项
文本内容应忠实于原文献,完整有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文中所用计量符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必选项
文档总页数以不超过60 页为宜 可选项

(3)提交要求

媒体类型 提交要求 属性
文本 文本内容应相对完整,不可加密 必选项

1.3.7图形/图像类要求

(1)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图形/图像 *.jpg*.png*.dwg*.wmf*.gif 图片压缩格式文件可移植网络图形格式AutoCAD 图形文件图元文件图像互换格式文件

(2)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色彩 彩色图像颜色数不低于真彩(24 位色),灰度图像的灰度级不低于256 级 必选项
图形可以为单色 可选项
分辨率 屏幕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时,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72dpi,彩色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150dpi 必选项
清晰度 图像内容清晰可辨识,不需要借助额外的设备即可辨认图片资源所需要表达的主体内容 必选项
所有图像扫描后,需要使用Photoshop 或其他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裁剪、校色、去污、纠偏等处理,使页面整洁、清晰 必选项
内容 图形/图像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3)提交要求

媒体类型 提交要求 属性
图形/图像 图形/图像需提交原始文件 必选项

1.3.8动画类要求

(1)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Flash 动画 *.swf Macromedia 的 Flash 动画文件
网页动画 html5+javascript 网页动画文件

(2)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品质要求 动画的开始要有醒目的标题,标题要能够体现动画所表现的内容 必选项
动画中如果有文字,文字要醒目,文字的字体、字号与内容协调,字体颜色避免与背景色相近 可选项
动画色彩造型应和谐,画面简洁清晰,界面友好,交互设计合理,操作简单 必选项
动画连续,节奏合适,帧和帧之间的关联性要强 必选项
如果有解说,配音应标准,无噪音,声音悦耳,音量适当,快慢适度,并提供控制解说的开关 可选项
动画如果有背景音乐,背景音乐音量不宜过大,音乐与内容相符,并提供控制开关 可选项
动画演播过程要流畅,静止画面时间不超过5秒钟 必选项
一般情况下,应设置暂停与播放控制按钮,当动画时间较长时应设置进度拖动条 必选项
内容要求 动画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若其中包含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言进行处理 必选项
有明确的版权标识信息 可选项
存储格式 采用SWF(不低于Flash6.0)或HTML存储格式 必选项

(3)提交要求

媒体类型 提交要求 属性
动画 保持每个动画素材的独立性,尽量不设置两个或多个动画文件之间的嵌套及链接关系 必选项
所有动画数据都需要制作成SWF格式,或HTML5+javascript文件 必选项
要求提交动画打过logo的可执行文件 必选项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项目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6 合同支付方式 1、因电子平台格式的原因合同支付方式以本表第8条约定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缴纳方式:无
8 其他 合同支付方式: 1、验收合格后,根据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一年内根据使用问题情况,完成整改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通过省级教学资源库认定,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若因福建省教学资源库申报政策调整或取消,双方可另行协商); 4、三年内通过国家级教学资源库认定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若因国家级教学资源库申报政策调整或取消,双方可另行协商)。

其他商务要求:

9、验收标准及要求

(1)采购人验收过程中发现服务偏差,成交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在获得采购人确认后及时落实整改。

(2)在项目全部完成后,采购人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成交人将所拍摄视频和素材等备份到移动硬盘,作为验收依据现场播放和存档使用,验收通过后,交由采购人保管使用。

10、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源库课程视频等资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产品一年质量保证。

2.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免费进行课程视频拍摄、制作及修改。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要求,2小时内派技术上门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

3.保修期外:保修期过后,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服务。服务过程只收取成本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11、违约责任

11.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向采购人偿付该成交总金额3%的违约金。

11.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应向采购人偿付该成交总金额3%的违约金。

11.3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服务;同时,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偿付该成交总金额3%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11.4成交人不能交付服务的,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偿付该成交总金额5%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11.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采购合同,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6采购人与成交人如因履行投标文件内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购人因主张权利所发生的损失(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采购人损失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另请第三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采购人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均由成交人承担。

12.知识产权

成交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交付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若任何第三方针对成交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成交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采购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采购人承担法律责任等),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13.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关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1、本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

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5.4.3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十、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

十一、合同期限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7.5其他

十八、合同附件

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

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日期:

目录

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

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

(1)谈判响应声明

(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保证金凭证

(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谈判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通信地址:

邮编:传真号: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001]HGZB[TP]********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包:1(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报价内容 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 价款形式
1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总引用」 元 总价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50001]HGZB[TP]********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包: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最高限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1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开通会员可解锁* =总价/数量 元 1.0000 供应商响应 元

合计: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我方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谈判,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证明材料

注: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3-4-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格式3-4-1、3-4-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附件3-4-2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财务状况报告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1.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3-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由谈判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应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附件3-6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单位名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单位名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谈判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若谈判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供应商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附件3-7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即本项目的供应商)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报价总价的比例:%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谈判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供应商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供应商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附件3-8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谈判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电子格式。

2、谈判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

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采购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采购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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