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标]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13
发布于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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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发改审批【2023】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3-41*开通会员可解锁*-733025),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建招2025-6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偃师区翟镇境内,东侧为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南侧为堪鄩大道、西侧为冉庄村、北侧为二里头遗址公园。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红线内外的拉管、埋管、检查井、电力电缆、10KV计量柜(含基础)、变电所内电缆沟、一次高低压设备、二次设备、防雷接地等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3招标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偃师区翟镇境内,东侧为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南侧为堪鄩大道、西侧为冉庄村、北侧为二里头遗址公园。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红线内外的拉管、埋管、检查井、电力电缆、10KV计量柜(含基础)、变电所内电缆沟、一次高低压设备、二次设备、防雷接地等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98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2.8.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8.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8.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8.5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8.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 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3.4.5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②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开标五室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市文物局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4幢1303 联 系 人: 张东芝 电 话: 152******** 监管部门: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4年版)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使用说明

一、《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

施工招标文件)是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

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2年版)的有关内容,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洛阳市实际编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电子交易

活动,并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适用本

《施工招标文件》。

二、《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

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

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

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开头的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

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

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注明发布的所有媒

介名称。

四、《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

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

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

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人应在本章

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予以明确,一般项目不宜超过150页;

技术特别复杂,施工工艺超出国家标准的项目,不宜超过200页。

五、《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

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招标项目

I

特点设置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并在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列明

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在本章附件A中集中列示投标人不满足其

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

六、《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

(除以空格标示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

地直接引用。专用条款中的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七、《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最高投标

限价”由招标人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

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最高投标限价成果

文件应当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招标文

件中应至少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八、《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图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

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

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九、《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是示范性内容,

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其基础上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

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

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

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

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

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

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II

十、招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将

经签字盖章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作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予

以公布。

十一、《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

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可向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

联系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III

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名

称)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标段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洛阳市文物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

单位章)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张东芝(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IV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预审的)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V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6.4评标报告审查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中标通知

7.5履约担保

7.6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异议及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A

附件B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A

附件B

附件C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1评标活动步骤

3.2评标准备

3.3初步评审

3.4详细评审

3.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3.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7评标结果

4.特殊情况处置

VI

4.1评标活动暂停

4.2评标中更换评委

4.3串通投标认定

4.4记名投票表决

4.5表决程序

4.6补充条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3.其他说明

4.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最高投标限价

第七章图纸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计划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VII

十、投标承诺函

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投标人信息汇总表:

一、定标原则

二、定标委员会

五、定标因素

六、定标报告

七、其他

VIII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洛阳市文物局

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发改审批【2023】39号(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3-41*开通会员可解锁*-733025),招标人(项

目业主)为洛阳市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建招2025-6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位于

洛阳市偃师区翟镇境内,东侧为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南侧为堪鄩大道、西侧为冉庄村、

北侧为二里头遗址公园。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红线内外的拉管、埋管、检查井、电力电缆、

10KV计量柜(含基础)、变电所内电缆沟、一次高低压设备、二次设备、防雷接地等施工图纸

及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

工内容。

2.3招标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位于

洛阳市偃师区翟镇境内,东侧为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南侧为堪鄩大道、西侧为冉庄村、

北侧为二里头遗址公园。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红线内外的拉管、埋管、检查井、电力电缆、

10KV计量柜(含基础)、变电所内电缆沟、一次高低压设备、二次设备、防雷接地等施工图纸

及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98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

程项目;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2.8.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8.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8.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

到达标生产。

2.8.5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8.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支持脱贫攻坚;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

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

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

力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

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

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3.4.5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

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②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

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

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

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

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5。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

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文物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4幢1303

联系人:张东芝

话:********

交易中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洛阳市文物局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4幢1303联系人:张东芝电话:********电子邮件:********@126.com
1.1.4 项目名称 洛阳市文物局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变配电工程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洛阳市偃师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关于质量的特殊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投标邀请书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劳务分包;(2)经发包人同意,非主体、非关键性的专业工程接受分包,须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1.12 偏离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5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98元详见第六章“最高投标限价”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和竣工结算的计价方式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投标报价)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图纸及相应规范为依据,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结合实际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2)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应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答疑纪要等规定,实施和完成招标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此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为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依据,投标人不能够直接修改原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不能直接删除或在中间插入需补充的清单项目。(4)投标人应根据自己对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理解,凭借自己的实力对本招标工程进行准确计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有异议需进行修订的,应按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之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招标人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予以回复;如招标人和投标人意见不一致时投标人不可以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对于差异部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5)本次招标为中标价加变更签证。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无失信记录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或信用分值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信用分值分至分(含)的投标人,按以上投标保证金金额减半收取。中小企业失信记录以开标当日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不良信息为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值以开标当天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其他减免政策: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函(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1)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转账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对应标段的保证金账号。投标人投多个
3.4.1 投标保证金 标段的,应将所投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转账至所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保证金提交成功后,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2)以投标保函(保险)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申请,申请成功后,由系统自动加密并在线递交,开标后投标保函(保险)与投标文件同时解密并上传送至评标系统。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应将分别申请所投各标段的投标保函(保险)。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项目)□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项目)
3.5.2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无要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C级及以上数据等级的建设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及链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计算
3.5.4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适用于园林绿化项目)
3.5.5 中小企业资格 ☑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3.5.7 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3.7.3 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章的,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2)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要求编制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的,应上传投标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由其一
3.7.3 签字盖章要求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外,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不作要求。
3.7.6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 □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2)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3)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6)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7)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注意: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
3.7.7 施工组织设计篇幅 本项目施工组织应不超过150页。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园林绿化工程的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专家人数的1/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该方式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或国家有特殊要求,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项目)
7.1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7.1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名(不多于3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0名(不少于10家)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通过集体议事方法(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前□组织/☑不组织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质询。定标方法具体为:1.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由大到小排列。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可能存在的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进行说明。2.中标候选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2)3家≤中标候选人≤10家,则全部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候选人>10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注:评标环节的分数和名次不带入定标环节。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定标因素,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集体议事的方式择优选定1名中标人。3、定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商议,各自对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4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5.1 履约担保 ☑不收取履约担保□收取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元。□履约担保减免政策:中标人信用分值分及以上的,免收履约担保;信用分值分至分(含)的,以上履约担保金额减半收取履约担保。中标人企业信用分值以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分值为准。其他减免政策:
7.5.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递交方式:(1)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2)以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递交的:
9.5.1 异议提出方式 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5.2 异议提出时间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
10.1.1 类似项目 本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电力工程(房建工程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细化至居住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等;市政工程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细化至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0.1.2 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是指:拟派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任职项目撤离。如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因在其他项目任职,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10.1.3 中小企业 针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除中小企业本身外,包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
10.2 项目参与各方信息 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洛阳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措施 □无☑具体措施:(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0.4 项目经理答辩 ☑否□是,具体要求如下:答辩人:通过资格预审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通知方式:答辩方式: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未按要求进行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该项不得分。
10.5 计算机智能评标
10.6 远程异地评标 ☑否□是,具体要求:
10.7 电子招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全流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为lyzf后缀,答疑澄清文件为lycf后缀,加密投标文件为lytf后缀,不加密投标文件为nlytf后缀,工程量清单为ydbx后缀,图纸为dwg后缀(使用压缩软件压缩,压缩后为zip或rar后缀)。(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签署、递交、加密、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提出异议,获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等整个投标活动,均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无需委托代理人办理。(3)投标人参与投标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10.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9 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无要求□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材要求:关于绿色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10 装配式建筑要求 ☑无□装配式比例:关于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不涉及☑涉及,本次招标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12 项目经理及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及时登录洛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众服务-洛阳劳务实名制平台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考勤,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
10.13 农民工工资发放 中标人应按照人社部门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过专用账户代发工资。
10.14 工程审计 政府审计部门对项目开展审计的,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其他要求:中标单位所报结算资料以经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
10.14 工程审计 服务单位的结算审核为准(如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稽核后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稽核意见为准)。
10.15 招标代理费 □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金额或计算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0.16 公平竞争审查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通经招标人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结果见本章附件B。
10.17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8 同义词语 (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中出现的“招标控制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理解。(3)“评标办法”章节中的“技术标”按“施工组织设计”理解。
10.19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2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2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他要求 1.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付款方式:①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50%,付至合同价40%,工程竣
其他要求 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资料真实、完整地送达财政部门评审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内的80%;待财政部门对竣工决算审核批复、且有关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工程款支付到财政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且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期满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给承包人。中标人须在招标人付款前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工作需按照洛政办〔2024〕26号文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不接受本付款方式的其投标不被接受。②结算依据: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结算审核结果或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如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结算审核结果经财政部门的稽核(审核)后对前述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财政部门的稽核(审核)意见为准。若政府审计部门对本项目开展审计监督,则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审计并积极退回多收取的工程价款(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本项目施工配合费1.5%,由建设单位协调中标人按相关规定与总包单位协商,并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款中。④本项目付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审批流程付款,投标单位须接受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配合财政评审工作,并以财政评审的最终结果为付款依据和条件;参与投标视为认可并同意该条件,如不接受需要经财政评审及审批流程后方可付款的单位,请勿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本项目清单为电子版,请投标单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4.本项目图纸为电子版,投标单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图纸。5.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要求见3.5.4;其余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岗位证书。6.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末尾附件B、附件一、附件二为招标文件补充内容,投标人无需响应。7、雷同性检查提示电子标雷同性认定及处理应符合《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通知》洛建〔2022〕47号文件要求:(1)开评标过程中,电子开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生成标识码、IP地址、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锁号、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企业实名认证信息等软硬件信息中有一条及以上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提示内容集体认定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2)开评标过程中,电子开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文件存在高度雷同、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出现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提示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集体认定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情形。(3)评标委员会在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时,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情况作出书面澄清。经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否决相应投标人的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开评标系统作出的雷同性提示内容以及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情况,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详细记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评标委员会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情况和否决投标情况在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作出说明。(4)经查实,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在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实名信息库内填报虚假信息的,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对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录入全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管理系统并予以公示。(6)经查实,投标人使用存在虚假实名认证信息的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或者篡改电子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本通知中所列情形及处理方式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8)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电子开评标系统作出的雷同性提示内容进行认定或做相应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9)涉及隐瞒“诉讼、仲裁”事项:投标人在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发生的以下诉讼和仲裁情况不得隐瞒,即“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为裁决的仲裁或为终审判决的诉讼。”注:在招投标阶段发现的,按投标无效处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的,按中标无效处理;在合同执行阶段发现的,委托人有权通知施工企业解除合同,合同自委托人解除合同通知送达施工企业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赔偿。8、评标报告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

变更联合体成员。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认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联合体牵头

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

(8)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因财产被接管、扣押、查封、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招标控制价;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洛阳市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计划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3.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

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3.4.1项明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人符合投标保证金免收政策未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的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使得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金额、保证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

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

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拟派项目经

理发生变更的(除离职或死亡外),还须补充招标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项目经理离职或死

亡的,还须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节“资格审

查资料”规定的表格后附相应资料的扫描件,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本章1.4.1和1.4.2

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承诺函”应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

3.5.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本章第3.5.1项、第3.5.2项、第3.5.3

项和第3.5.5项规定的联合体各方资料。

3.5.7其他须提供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制作生成。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7.5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否则,影响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影响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

的,不予认可,对应分值不得分。

3.7.6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暗标”评审的要求,否则其投

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7.7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该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编制。国家和地方现有

的标准、规范、规程、工法的具体内容无需载入施工组织设计,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工法或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做加密处理。

4.1.2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3)公布投标情况,投标人通过开标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4)公布投标人开标当天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分

值、项目经理和建筑工程平均考勤率(评标办法中不采用信用分和考勤率的绿化和专业工程

项目除外);

(5)开标结束,生成开标记录。

5.2.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中止开标,对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

时间继续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

员:

(5)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报告审查

6.4.1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经审

查,发现问题需要复议或重新评标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人认为投标人被错误否决投标的,由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认

为存在错误的,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但得不改变其他投标人的客观分分值;招标人认

为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可能影响评标公平、公正性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

(2)招标人认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依法被否决投标

而评标委员会未提出否决意见的,由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认为存在错误的,

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认为评分存在错误,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或排序的,由招标人组织原评标

委员会予以复核,复核认为存在错误的,由原评标委员会对相应问题予以纠正;

(4)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或成员存在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报告监管

部门予以处理。

6.4.2需要评标委员会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复核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予以配合;拒不配

合的,由招标人报告监管部门予以处理。

6.4.3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复核结果存有异议的,报告监管部门予以处理。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且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审查确认。

7.4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

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7.5履约担保

7.5.1招标人收取履约担保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3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履约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履

约保证金。

7.6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

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及投诉

9.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提

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时间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A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说明: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

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

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递交要求

等给予具体规定。

附件B

公平竞争审查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
中小企业资格(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总报价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
条款号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技术标:20.0分
商务标:50.0分
综合标:30.0分
详细条款 最低分 最高分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2.2.2(1)技术标评分参数 0.0 2.0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
0.0 1.5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
0.0 1.5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3.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0.0 1.0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
0.0 1.0 工期保证措施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0.0 1.5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0.0 1.0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0.0 1.0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0.0 4.0 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0.0 3.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
0.0 1.0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
0.0 1.0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2.2.2(2)商务标评分参数 30.0 投标报价评审 详见招标文件末页附件一、商务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10.0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 详见招标文件末页附件一、商务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5.0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 详见招标文件末页附件一、商务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5.0 材料单价评审 详见招标文件末页附件一、商务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2.2.2(3)综合标评分参数 0.0 2.0 企业业绩 投标人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0.0 8.0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 (1)企业项目经理实名制平均考勤率平均考勤率≥80%得4分80%>平均考勤率≥30%得8×(平均考勤率-30%)平均考勤率<30%得0分(2)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平均考勤率≥80%得4分80%>平均考勤率≥30%得8×(平均考勤率-30%)平均考勤率<30%得0分
0.0 15.0 企业信用 鉴于《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
0.0 5.0 拟派项目经理信用 鉴于《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
3.3.4 否决投标条件 见本须知附件A
3.5 投标人成本评 见本须知附件B
3.5 审办法 见本须知附件B
4.3 串通投标情形 见本须知附件C
…… …… ……

附件A

否决投标条件

序号 否决投标条件
1 投标总价不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2 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 单项工程费不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4 单位工程费不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5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不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7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9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10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1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不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12 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
1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14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15 其他项目费不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16 暂列金额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
17 暂估价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18 计日工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不一致的(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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