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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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1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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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SX[2025]-166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数字化预防接种设备2套(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8.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乌什县胜利中路135号

联系方式: 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赛麦提·湖加木、雷兵

电 话: ********

附件信息: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pdf

557.0K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

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WSX[2025]-166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单位: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二零二五年十月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

招标人(公章):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马斯扬

联系电话:132********

采购代理机构: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赛麦提·湖加木、雷兵

电话:********

联系地址: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

(二标段)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

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5]-166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肆拾玖万元整)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肆拾玖万元整)

采购需求:购置数字化预防接种设备2套(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

财规〔2021〕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

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

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

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

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乌什县人民政

府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

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

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

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

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

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

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

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

可通过***********

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

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

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

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8.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

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

云平台”拒收。

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

投标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

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

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

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乌什县胜利中路135号

联系人:马斯扬

联系方式:132********

2、招标代理机构: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联系人:赛麦提·湖加木、雷兵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赛麦提·湖加木、雷兵

联系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址:乌什县胜利中路135号人:马斯扬联系方式:132********
2 代理机构 单位: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址: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人:赛麦提·湖加木、雷兵联系电话:********
3 监督部门 单位:乌什县财政局采购办址:乌什县北京路电话:********人:阿吉古丽
3 项目地点 乌什县
4 质量标准 合格并满足甲方需求
5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6 资金来源 中粮帮扶资金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时限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时限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不得参加和拒绝参加本次招标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包括如下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人)在其单位外的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信息;投标人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形。格式自拟。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 投标有效期 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信用记录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环节在线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11 响应文件份数 投标结束后按照业主需要投标供应商在5天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提供一份正本签章齐全的PDF版U盘或光盘一份,响应文件需留存备案将一律不予退还,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联系人:赛麦提·湖加木、雷兵联系电话:********
12 响应文件 1.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13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线上开(***********)
14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15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评审专家将依照现场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三轮报价,如本轮为最终报价,政采云系统将会有标识,请供应商报价时关注。未在截止时间内(30分钟)提交视同为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货物类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价格扣除,不提供不给与价格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工业。
16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共3人,采购人代表1名,抽取方式:随机抽取,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评审专家2名。
16 本项目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肆拾玖万元整)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肆拾玖万元整)
1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8 中小企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19 标前准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2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4、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

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谈判,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09号);

3.5《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

3.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竞争性谈判费用

4.1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

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5.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含

报价申请及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价采购报价表、

所供货物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和技术指标、产品说明、技术资料和服务承诺,

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5.2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

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包括货物交付

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即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技术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在其他情况

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

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

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5.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地址、电话、传真等。

5.5本项目采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各合格

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锁,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须进行CA加密上

传。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及时对所上传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

件时须关联相关评审点,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

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

“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

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

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6、评审与成交标准

6.1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响应人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

出实质性响应。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6.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3.1报价超预算

6.3.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3.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6.3.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

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3.5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3.6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6.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

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6.5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合理低价原

则确定中标供货商,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如果评审价格相同,则按技术指标和

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为成交供应商。

6.6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条件。

7、法人授权

7.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2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

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签到的。

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

需求等;

(7)因“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等系统故障原因造成谈判不成功的。

9、评定成交标准

9.1成交标准:响应人必须在谈判后将满足现场谈判小组根据各响应方提供

的质量和服务进行评定,最终按既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满足合理低价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谈判小组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满足合理低价

原则评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

10.2谈判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公告。

10.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0.6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1、编写评审报告

11.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3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财政部

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乌什县政府采购活动。履

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6%,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询问

1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我单位提出询问,我单位将在

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4、质疑

1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

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1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

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4.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4.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4.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

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14.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

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

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14.4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什县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乌什县胜利中路135号

联系电话:********/132********

14.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4.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14.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14.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14.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

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14.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

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14.5.6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4.5.7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

程序的。

14.5.8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质疑。

14.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

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

息。

15、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我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乌什县财政局投诉。

16、诚实信用

16.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6.2供应商不得以向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6.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

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

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我单位将提请县财政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6.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6.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扰乱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

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可替换)

(格式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

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

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

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

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

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

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

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计划编号:
(4)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

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

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5)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6)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

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7)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8)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9)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0)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

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

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合同验收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

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所 住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

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

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

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

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

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

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

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

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

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

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

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

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

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

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

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

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

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

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

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

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

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

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

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

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

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

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

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

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

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

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

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

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

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

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

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

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

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

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

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

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

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

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

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

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

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

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

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

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

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

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

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

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

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

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

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

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

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

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

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

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

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

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

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

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

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

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

2.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肆拾玖万元整)

2.配送地点:乌什县(具体以签订合同为主)

3.送货方式:按照甲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甲方需求。

5.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二标段)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
1 数字化门诊全流程综合管理控制软件 2 1、自定义管理取号、叫号、候诊、登记、排队、接种、留观等各个环节的排队、叫号数量、流程。并对整个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交换,保证整个流程的规范性和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加密、准确读取、完整显示和连续交换;2、根据客户要求的设置常规打印排队号票,如门诊信息、类别、等待人数、排队序列号条形码等;3、与现有门诊预防接种系统对接,通过档案预登记码、手机号码、预约码、扫描接种证条码、电子预防接种证码获取受种者信息与号源关联,显示受种者名字;4、控制整个系统的取号、叫号、候诊、登记、接种、留观、显示等环节的无缝连接,并对整个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交换,保证整个流程的规范性和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加密、准确读取、完整显示和连续交换;5、支持对不同诊室开展不同疫苗、不同台排队;对候诊人数智能排队、自动优先推送至等待最少的接种台、并根据实际情况自动计算最优排队算法;可暂停接种、插队、过号、重呼等;6、支持根据客户要求的设置常规打印排队号票,如门诊信息、类别、等待人数、排队序列号条形码等;7、支持读取系统中信息解密显示在待登记、待接种等屏幕上,可自定义屏幕显示样式,支持自定义每个不同信息屏上的温馨提示语;8、支持多媒体视频设置管理,可自定义管理相关视频文件,多格式播放。★提供可以与新疆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获取“新疆疾控中心”公众号的接种服务预约信息,在移动端上根据操作指引进行预约取号,实现接种服务的预约到取号的闭环衔接的证明★提供由新疆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授权的本次投标设备,能与新疆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的证明
2 取号机 2 网口≥1个,USB接口≥2个(不对外传输数据,只在维修时使用),无蓝牙功能,无无线链接功能网络连接方式:自治区免疫规划接种管理系统VPN环境下通过加密方式链接全流程综合管理控制软件数据传输:数字化门诊全部运行与自治区免疫规划管理系统无缝衔接,时时数据上传。1、≥32寸操作触摸一体机,2、分辨率≥1920(H)×1080(V),3、内存≥4GB+128GB;4、配4个医用级福马轮,5、产品配置身份证阅读器模块,支持读取居民身份证信息(含二代、三代身份证)取号;6、扫描模块,支持对一维码、二维码的扫码取号;7、热敏打印机模块,支持打印取号凭证;8、联网模式:RJ45;安全机械门锁:设备配备安全机械门锁,一把钥匙一把锁的模式,至少要带有2把钥匙。★与新疆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获取“新疆疾控中心”公众号的接种服务预约信息,在移动端上根据操作指引进行预约取号,实现接种服务的预约到取号的闭环衔接。
3 留观机 2 网口1个,USB≥2个网络连接方式;自治区免疫规划接种管理系统VPN环境下通过加密方式链接全流程综合管理控制软件数据传输:数字化门诊全部运行与自治区免疫规划管理系统无缝衔接,时时数据上传。1、≥32寸操作触摸一体机,2、分辨率1920(H)×1080(V),3、内存≥4GB+128GB;4、配置4个医用级福马轮;5、扫描模块,支持对一维码、二维码的扫码取号;6、热敏打印机模块,支持打印取号凭证;联网模式:RJ45;安全机械门锁:设备配备安全机械门锁,一把钥匙一把锁的模式,至少要带有2把钥匙
4 综合显示屏(32寸) 8 1.机顶盒集成在显示器中,开机无广告,一键开机自启动数字化软件,内置喇叭(音响),可远程升级。★2.内嵌数字化门诊专用影音播放软件,符合信息安全要求;3.支持选择显示在待登记、待接种综合信息屏;登记台、接种台、收费台等小屏幕显示当前正在操作及等待的号源或受种者信息、留观信息等;4.支持排队信息播放动态语音;逐字行播报、与显示、接种、叫号协同工作;提供语速、大小声音调节,提供相关语音设备;支持无源音箱、功放设备链接。
5 综合显示屏(55寸) 4 1.机顶盒集成在显示器中,开机无广告,一键开机自启动数字化软件,内置喇叭(音响),可远程升级。★2.内嵌数字化门诊专用影音播放软件,符合信息安全要求;3.支持选择显示在待登记、待接种综合信息屏;登记台、接种台、收费台等小屏幕显示当前正在操作及等待的号源或受种者信息、留观信息等;4.支持排队信息播放动态语音;逐字行播报、与显示、接种、叫号协同工作;提供语速、大小声音调节,提供相关语音设备;支持无源音箱、功放设备链接。5.支持显示播放客户自定义的相关宣教片播放。
6 知情告知书电子签核设备 4 网口1个,USB接口≥2个,有蓝牙功能,有无线链接功能功能:电子信息化知情告知书进行签核确认,每个登记台配备一台1.显示屏:≥10寸;2.CPU:四核;3.主频≥2.0G。4.内存:≥128G存储:≥Flash16G,预留一个有封口的TF卡座,二维码扫描,含指纹采集,电子签字。★新疆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可提供健康问询、疫苗登记等电子核签功能,签核信息加密

备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必须符合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必须以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参数指标为标准,低于该标准按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运输、税费等价格。

(二)价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投标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

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六)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响应。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要求

1.供应商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

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供应商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货物。

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配送货物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

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

4.甲方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

货物,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供应商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供应商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6.其它∶

甲方与供应商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

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六、质量要求

合格并满足甲方需求

七、配送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标标段相适应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规模,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配送流程。

2.供应商供应货物若与订单不符,须立即更正,补送或更换的货物必须在24小时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货物,当场清退,数量不

足或部分退换货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将补送或更换的货物送达。

3.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4.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无条件退货,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八、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乌什县

时间: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

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地点:乌什县。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合同备案。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标书封皮)

正(副)本

****项目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意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
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时限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任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时限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他要求 说明自己与其他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人,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1.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检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评审意见
1 供应商名称与获取文件时一致或有有效变更证明的
2 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供应商报价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 投标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
5 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谈判文件斜体下划线)
6 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检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 ¥:元人民币(大写):
交货期限/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该报价含完成服务成果的一切费用、税费等)

四、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制造商 备注
1
2
3
4
5
.....
总报价(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注:1.本次报价包含货物本身价格、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2.报价文件必须明确主要

产品的规格参数等内容。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货物名称按

采购设备清单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3.此表的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总价相一致。

未按采购清单填写、报价不一致、不填写此表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做废标处理。

四、报价明细表(第二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制造商 备注
1
2
3
4
5
.....
总报价(元)

第二轮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以此表为标准上传到政采云系统,成交供应商的第二

轮报价明细表将随着中标公示发布。在谈判过程中,谈判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

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

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序号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 投标响应技术指标 正偏离 负偏离 满足要求 备注
1
2
3
4
5

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联系人:

投标单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1、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说明》所列的具体明细进行填写。

2、供应商应对照招标货物(设备)技术、质量及要求,准确填写此表。

3、填写不清楚、不全面,使评审人员不能判明投标货物(设备)技术、质量而造成的废标、无效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如果投标货物有偏离而不标注偏离,在评审中被认定为偏离,评审人员有权视具体情况按照评标办法扣分或废标。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格式自拟)

七、其他相关附表格式

投标函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

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

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离,已在

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

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本项目投标有限期为日历天,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

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

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

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

定。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

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全称):

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

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全称):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

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备注:

响应文件中须附授权代表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

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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