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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尾镇沿海大通道以南、普照寺以东(龟兔山)地块边坡复绿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尾镇沿海大通道以南、普照寺以东(龟兔山)地块边坡复绿工程 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 ;
2.2 工程规模: 预算审核价 为 ********.1元 ;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 ********.65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及其验收相关规定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以上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 (指近 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和 中级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近 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 评标 法 ( K值= 8 %) 。
3. 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 )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11 月 25 日 上午 09:30时 。 提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址: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 上发布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5日上午09:3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地 址: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梅市村 邮编: 363105
联系人:黄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18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漳华 东 路 152号国贸润园35幢812室 邮编: 363000
联系人: 小苏 电子邮箱: ********@163.com
电话: ******** 传真: /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 http://fujian.etrading.cn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 120号霞东楼三单元209?210室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梅市村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正文.doc
港尾镇沿海大通道以南、普照寺以东(龟兔山)
地块边坡复绿工程
招标编号:E35********690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
4.招标文件的获取1
5.投标文件的递交1
6.发布公告的媒介2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2
8.联系方式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1.总则16
1.1招标项目概况16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6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6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6
1.5费用承担17
1.6保密17
1.7语言文字17
1.8计量单位17
1.9踏勘现场17
1.10投标预备会17
1.11分包17
1.12响应和偏差17
2.招标文件17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7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8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8
2.4招标文件的异议18
3.投标文件18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8
3.2投标报价19
3.3投标有效期19
3.4投标保证金19
3.5资格审查资料19
3.6备选投标方案20
3.7投标文件的编制20
4.投标20
4.1投标文件的密封2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20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
5.开标20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0
5.2开标程序21
5.3开标异议21
6.评标21
6.1评标委员会21
6.2评标原则21
6.3评标21
7.合同授予21
7.1中标候选人公示21
7.2评标结果异议22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2
7.4定标22
7.5中标通知22
7.6履约保证金22
7.7签订合同22
8.纪律和监督22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
8.5投诉23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格式)24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格式)25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格式)25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格式)26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27
附件六:确认通知(格式)27
第三章评标办法28
简易招标办法30
1.评标程序30
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30
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30
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0
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31
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31
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32
8.提交评标报告32
9.附则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4
1一般约定34
2发包人义务34
3监理人35
4承包人35
7交通运输38
8测量放线38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8
11开工和竣工(完工)39
12暂停施工40
13工程质量40
14试验和检验40
15变更40
16价格调整41
17计量与支付41
18竣工验收(验收)42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42
20保险43
24争议的解决43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4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6
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46
2.2工程量清单表46
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46
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6
3.2工程量清单报价填写规定47
第六章图纸(另册提供)48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9
2.本章格式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49
一、资格文件内容51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52
资格审查申请函52
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52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5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55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56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57
六、投标保证金(格式)58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59
八、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60
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61
十、投标人承诺书(格式)62
十一、其他资格材料(如有)(格式)63
投标文件(二)64
一、投标函66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66
二、投标函附录67
投标函附录67
第1章招标公告
港尾镇沿海大通道以南、普照寺以东(龟兔山)地块边坡复绿工程
招标公告
1.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尾镇沿海大通道以南、普照寺以东(龟兔山)地块边坡复绿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
2.2工程规模:预算审核价为********.1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最高控制价:********.65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及其验收相关规定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3.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1.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时。提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梅市村邮编:363105
联系人:黄先生电子邮箱:/
电话:188********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812室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苏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传真:/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120号霞东楼三单元209−210室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梅市村
联系电话:********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 名称: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梅市村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88******** | ||||||||||||||||||||||||||||||
| 1.1.3 |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812室联系人:小苏电话:******** | ||||||||||||||||||||||||||||||
| 1.1.4 | 本招标项目名称 | 港尾镇沿海大通道以南、普照寺以东(龟兔山)地块边坡复绿工程 | ||||||||||||||||||||||||||||||
| 1.1.5 | 本标段建设地点 |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 | ||||||||||||||||||||||||||||||
| 1.1.6 |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 | 漳州龙海城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 1.1.7 |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 | 待定 | ||||||||||||||||||||||||||||||
| 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拨款 |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本次招标范围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 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
| 1.3.2 |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 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 ||||||||||||||||||||||||||||||
| 1.3.3 |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及其验收相关规定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注: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有具体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以完工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下同。】(4)信誉要求:/(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职称:中级及以上;③具有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业绩/。【注:执业或职业资格以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证上注明的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上注明的为准,如执业或职业或职称证等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在本招标项目(标段)中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3)其他情形: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或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成的;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④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无 效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出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出 |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投标内容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2)工期期限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3)质量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4)资格条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差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3项规定;(7)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8)投标保证金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9)资格审查资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10)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1项规定;(11)投标文件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3.7.3项规定;(12)投标文件加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项规定;(13)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规定;(14)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1.12.3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偏离允许范围和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充通知等(如有)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 | ||||||||||||||||||||||||||||||
| 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 | ||||||||||||||||||||||||||||||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编制说明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发包价:********.65元(K=8%) |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办法”,投标人的报价须与发包价一致,若投标报价与发包价不一致,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1、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2)、(3)、(4)种形式提交:(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69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 (2)银行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应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69001。 (3)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须采用电子担保保函,不接受纸质保函。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形式缴纳的,缴交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电子担保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自行选择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且投标人须将电子保函加盖电子印章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向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69001。 (4)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69001。 2、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1)采用现金形式:/。 (2)投标人以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的,应当使用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的电子保函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弄虚作假;(2)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关证明材料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处附扫描件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注:指近3年财务状况表。】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至/【注: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允许 ☑不允许 | ||||||||||||||||||||||||||||||
| 3.7.1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形式及地方要求附 |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形式及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供应商电话:********。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开标要求: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现场开标会。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是 ☑否退还时间:/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 示 媒 介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址:*********** 3 日,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受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标结果公示不少 10 日。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对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等保证形式的,必须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 见索即付保函或担保或保单,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 号文件执行);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满足统一CA兼容互认功能,若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使用CA,则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若为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CA,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2)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同步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在解密过程中,当所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后(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的除外),且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方可公布除投标人名称以外的其他有关投标人的具体投标信息。(3)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45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4)非投标人引起,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水利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5)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①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③若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2、中标候选人公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业绩的,应公示类似的工程业绩及其评审情况。3、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人应至招标代理单位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手续,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人员需提供中标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由中标人自行编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与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完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4份,PDF版(刻录到光盘或U盘)1份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当纸质版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需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5、①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②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所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③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项目的施工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承受损失。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②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③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书上的名称如因变更而改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好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材料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如需提供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后一并线上传。8、中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实施期间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性,若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发生资质逾期或作废或无效或其他不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被废止等情况的,招标人将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或提取)履约保证金,且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9、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10、中标人应当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 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以及《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人社[2023]50 号)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11、其他: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②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授权委托书”可扫描上传。本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社保缴纳凭证(须同时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至少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不再进行经济补偿。④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由中标单位支付,开评标过程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12、如因政策原因或规划调整,导致工程量甩项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业主安排,招标人不予经济补偿。 13、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与本补充的其他内容不符的,以本补充的其他内容为准。 14、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
2.2.1.总则
2.2.1.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项目名称:即本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4)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2.5.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2.6.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7.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2.8.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9.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2.10.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1.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施工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施工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2.12.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期期限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3.2.招标文件
2.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招标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
2.3.4.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3.投标文件
2.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
(6)资格审查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2.4.2.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发包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发包价),最高投标限价(发包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4.4.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4.5.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不适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适用)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适用)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2.4.6.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4.7.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5.4.投标
2.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本章第4.1款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6.5.开标
2.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章规定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提交和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
2.6.2.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或投标人随机抽取生成。
(6)开标结束。
2.6.3.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
6.评标
2.6.4.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2.6.5.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6.6.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7.合同授予
2.7.1.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7.2.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7.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2.7.4.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2.7.5.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7.6.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7.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8.8.纪律和监督
2.8.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8.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8.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8.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5.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鼓励投标人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线上投诉方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格式)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_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
监标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11.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格式)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12.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格式)
问题的澄清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13.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详细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14.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
中标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于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15.附件六:确认通知(格式)
确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3.第三章评标办法
【注:评标委员会应按本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办法前附表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2.1 | 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
| 2 | 2.2 | K值取定 | 8% |
| 3 | 2.3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一、本项目发包价为********.65元。(1)发包价按招标预算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2)不可竞争项目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措施费费率、增值税适用税率。(3)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4)根据工程预算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本工程发包价根据招标人要求: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取值为8% |
| 4 | 3.1 | 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 | 随机抽取方式: 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 。 |
| 5 | 7.1 | 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 | 1、第一轮入围名单的确定 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的代表号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招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产生。)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第一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简易招标办法
1.1.评标程序
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
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
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1.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1.1.1.1.1.(5)提交评标报告。
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顺序进行评审。
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1.2.1.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
1.2.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
1.2.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
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3.1.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
(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
1.3.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
1.4.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
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5不具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4.1.8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4.1.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5.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
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
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
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
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
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
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
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7.1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人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1.8.提交评标报告
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1.9.附则
1.9.1.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1.9.2.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
1.9.3.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
注:本通用合同条款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注:专用合同条款是补充、细化通用合同条款款号相同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如下:
1.1.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
1.1.4日期
1.1.4.3工期: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承包方式
⑴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加风险包干形式的,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项目成本的影响,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成交单价,风险自负。
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通过完工合格验收之日起一年。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①本合同的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⑦施工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审核书(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在商签合同时约定。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地物拆迁和权属调整。施工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勘察并对其结果自行负责,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8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4)根据第11款、第12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5)确定第15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6)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
(7)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后14天内提供竣工图及完整竣工资料各3份。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14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如需电子文件还需提供电子文件)。
4.1.10其他义务
(1)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应在签定合同后5天内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2)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开工令后的10天内,应在现场建立(或租用)办公室供其管理人员使用,承包人应保持该现场办公机构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效。上述现场办公室建立后,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其所有非本地雇员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
(3)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鉴定单位的检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自检报告。
(4)承包人应作到竣工资料编制与施工同步进行,保证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备发包人和监理人的随时检查。
(5)承包人应按有关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签订协议时,必须接受监理人增加的质量控制及处罚条款。
(6)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自行协商。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环境保护。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3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
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单位的自检确认具有覆盖条件后24小时内,承包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附有承包单位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才能进行覆盖。
5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合同之后,承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①工期延误10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②工期延误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从工期延误的首日起算,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③工期延误30天以上的,从工期延误的首日起算,支付违约金1万元/天;注:“以上”均不含本数,“以内”均含本数;承包人的违约金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
(4)承包人在开工时不能按期组织人员到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现场实行考勤签到和发包人查岗制度,每天上下午至少各签到一次;项目负责人每个月到岗签到不少于22天,无故未签到每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签到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6)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擅自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万元违约金。
(7)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承担。
(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无法达到的,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第一次监理通知单后2天内拒不整改导致发出第二次监理通知单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次。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加快速度施工通知后的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施工或没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时,发包人有权调整其工程量,作另行采购或取消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
(10)工程实施期间,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经监理单位或发包人书面多次催促后,还是整改不到位或拒不配合整改的,每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
(11)工程实施期间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在下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每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12)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求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进行实施,业主单位将进行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给予5-10万元/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于用用单位造成劳资纠纷、上访事件的或在上级监管部门检查中,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8-20万元/次的经济处罚。且发包人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偿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13)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处罚承包人10万元人民币,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并没收履约担保金。
(14)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承包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6)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含三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测量放线
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单位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对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设单位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进行本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份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的误差时,承包单位均应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正,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修正误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求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将不定期召开工程安全会议,届时承包人的相关人员应该出席,并履行相应职责。(3)所有涉及本工程文明施工、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认为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各个单价中。所有安全生产事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3文明工地
9.3.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综合管理
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计划周密,组织到位,制度完善,措施落实;信守合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倡导正确的荣辱观和道德观,学习气氛浓厚,职工文体活动丰富;信息管理规范;与参建单位之间关系融洽,能正确协调与周边群众关系,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2)质量管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内在、外观质量优良;质量缺陷处理及时;质量档案资料真实,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3)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完善;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实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
(4)施工区环境管理
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停放有序、整齐;施工道路布置合理、路面平整、通畅;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警示提示齐全,围墙必须使用彩钢板;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临设场所必须使用板房,应做好办公区域场地硬化工作,并保持整洁、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止或减少施工引起的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措施得当。
(5)施工项目部设置
应按要求布置和施工,施工完成后应经参建各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至合格。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湿地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80mm的雨日超过1天。
(2)风速大于20m/s的8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竣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 1 | |||
| 2 |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发包人可以根据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暂停部分项目的施工,发包人只延长因该部分暂停施工增加的工期。
13工程质量
13.7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执行。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及其验收相关规定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监理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执行。
15变更
15.1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____/___%,关键
项目:___/___,单价调整方式:___不调整________。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__无____________。
15.8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_____/______;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_____/_____。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调整。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17.3.3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设工程进度款:
a、工程竣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工程结算审核造价的97%;
b、项目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17.4质量保证金
17.4.1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总价的3%,在全部工程保修责任期满后,承包人提供正式发票。
17.5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
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6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竣工图、有关签证资料、变更通知单、最终结算清单、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资料。
18竣工验收(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执行,验收程序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执行。
18.2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本工程均由发包人或由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18.5阶段验收
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18.6专项验收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18.7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在商签合同时约定(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在商签合同时约定。
18.9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在商签合同时约定;费用承担:在商签合同时约定。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承包人须为本项目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投保内容:劳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内;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本款中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本款中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本款中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5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其他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其他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工程开工后15天内;
保险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因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安装失误或责任事故引起的,由责任人承担补偿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由发包人、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合同工期为天。
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
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
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o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岀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由廿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2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2工程量清单表
3投标报价说明
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
3.1.1工程项目总价表
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1.3己标价工程量清单辅助表格
3.1.3.1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
3.1.3.2工程单价分析表
3.1.3.3单价分析汇总表
3.1.3.4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1.3.5混凝土、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3.1.3.6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3.2工程量清单报价填写规定
3.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3.2.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临时工程摊销费、其他费用摊销,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3.2.3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3.2.4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3.2.5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编号和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内容填写,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3.2.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4.第六章图纸(另册提供)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另册提供)
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按本章规定格式编制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2.本章格式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
3.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一)
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________
投标文件(一)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一、资格文件内容
目录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六、投标保证金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
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十、投标人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格材料(如有)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
资格审查申请函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经研究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资格审查文件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该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对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提出申请,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进行的资格审查。
2.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函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函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函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3.我方保证本申请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4.我方保证: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一情形。
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6.我方将派出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姓名)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以_____________形式与本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省内企业(是/否) | □是 □否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 真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日期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资质等级 | 高级职称人员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本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工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在本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盖单位章。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在本委托书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章),附近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社保缴纳凭证(须同时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至少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六、投标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凭证的扫描件,中国境内投标人还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扫描件盖单位章;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施工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注:投标人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有具体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具体要求附扫描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无具体业绩要求的,无须在本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八、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
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本项目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承诺派出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以及安全员,在本项目施工期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到项目现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1、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所进行的处罚;
2、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本项目中标后,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建设部(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认真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精神,执行有关规定,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保证及时定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如违反承诺,该行为可作为不良记录,并受到相应惩戒。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十、投标人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工程投标,将积极响应有关投标人承诺制的精神,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保证《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公布的填报资料内容真实、准确,为我单位的真实意愿表达。保证不出现转包、挂靠、虚假文件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如违反承诺,我单位将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该违法行为可作为不良记录,并受到相应惩戒。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十一、其他资格材料(如有)(格式)
其他资格材料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在此说明并附其他资格材料扫描件(如有)。
投标文件(二)
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________
投标文件(二)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_________(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_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资料;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如有);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
| 2 | 工期 | 1.1.4.3 | ||
| 3 |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 1.1.4.5 | ||
| 4 | 逾期完工违约金 | 11.5 | ||
| 5 | 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 | 11.5 | ||
| … | ||||
| …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