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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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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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328976
投资项目名称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标段(包)名称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佛山市南海区、三水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 本项目以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为核心目标,通过集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智化技术,系统实施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工程。重点推进智慧站点建设、智慧服务区改造、一张网出行服务体系构建及路网运行监测预警系统优化,实现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安全管理强化和服务质量升级。项目范围覆盖路段内主线道路39.609公里、全部2个收费站(炭步收费站、乐平收费站)及1对服务区(炭步服务区)。(详细招标内容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暂定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959.095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12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成功完成:类似工程机电工程项目(同时含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至少有1个标段的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0分 开标地点 2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路82号301房
招标人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沈小姐 联系电话 13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https://login.gzggzy.cn/#/)

附件:

施工图纸.rar

固化清单(西二环01).xlsx

招标文件-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pdf

招标公告-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pdf

SL2********-2********2.GZZB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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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清单
项目名称: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第100章: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01-1 保险费(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总额 1 / 0 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按0.4%计取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 / 281406 281406 按800章里建安费计算安全生产经费,费率为1.5%,按粤交基[2015]500号文规定计取(此费用固化)
102-5 交通管制疏导费\n(含防撞车) 总额 1 / 0 费率为1%
清单 第100章合计 28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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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清单
项目名称: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第400章: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401 基本预备费 总额 1 / 130000 130000 此费用固化
清单 第400章合计 130000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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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0章: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清单子目编码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智慧站点 0
802-1 标准化收费系统软件升级 0
802-1-1 收费稽核 1 90876 0
802-1-2 联网收费数据汇聚 2 15256 0
802-1-3 称重检测数据汇聚 2 15256 0
802-1-4 大件运输车辆精准送达 2 15256 0
802-2 自助车道 0
802-2-1 嵌入式发卡机 1 41143 0
802-2-2 独立式发卡机 2 54220 0
802-2-3 嵌入式缴费机 1 41143 0
802-2-4 独立式缴费机 2 54220 0
802-2-5 云端车型车牌库识别 车道 20 3877.55 0
802-2-6 车道自助发卡系统软件 3 13909.33 0
802-2-7 车道自助缴费系统软件 3 13909.33 0
802-2-8 三合一栏杆机 10 25013.2 0
802-3 匝道预交易 0
802-3-1 ETC天线 2 22103.5 0
802-3-2 预交易门架 1 88397 0
802-3-3 工控机 1 10031 0
802-3-4 车牌识别 2 11219 0
802-3-5 室外机柜 1 4574 0
802-3-6 8口交换机 1 2917 0
802-3-7 2路光纤收发器 1 2187 0
802-3-8 3KVA UPS 1 18611 0
802-3-9 以太网信号防雷器 2 597.5 0
802-3-10 单相电源避雷器 1 770 0
802-3-11 光终端盒(含尾纤) 1 514 0
802-3-12 ETC预交易软件 1 13264 0
802-3-13 CPC卡预计费软件 1 13264 0
802-3-14 特情诱导屏F型 1 129126 0
802-3-15 情报板信息防篡改终端 2 8600 0
802-4 入口预称重 0
802-4-1 窄条称 车道 3 143122.33 0
802-4-2 激光车轮廓识别仪 11 32872.09 0
802-4-3 监控摄像机 6 3731 0
802-4-4 LED补光灯 3 1645.67 0
802-4-5 工控机 3 10031.67 0
802-4-6 车牌识别 3 11219 0
802-4-7 室外机柜 3 4575 0
802-4-8 8口交换机 6 2916.17 0
802-4-9 2路光纤收发器 2 2186.5 0
802-4-10 L型悬臂杆 8 20433.63 0
802-4-11 以太网信号防雷器 20 597.3 0
802-4-12 单相电源避雷器 3 769.67 0
802-4-13 光终端盒(含尾纤) 9 513.89 0
802-4-14 称重软件与收费系统联调 2 6124.5 0
802-4-15 特情诱导屏F型 1 129126 0
802-4-16 特情诱导屏(双屏) 1 238078 0
802-4-17 号角扬声器 2 3620 0
802-4-18 路面硬化 2 20000 0
802-4-19 情报板信息防篡改终端 2 8600 0
802-5 绿通快速查验 0
802-5-1 绿通智能查验终端 4 3040.75 0
802-6 收费站入口称重升级改造 0
802-6-1 治超一体化摄像机 6 15661.17 0
802-7 缆线辅材及其他 0
802-7-1 铠装8芯单模光缆 3250 9.23 0
802-7-2 YJV22-0.6/1KV-3x2.5mm2 700 23.48 0
802-7-3 YJV-1KV-3x6 3250 31.27 0
802-7-4 ZR-RVVP 3x1.5 1200 18.11 0
802-7-5 ZR-RVV-5x1.5mm2 400 23.18 0
802-7-6 2Φ60x3.5镀锌钢管(岛面) 延米 150 78.34 0
802-7-7 六类屏蔽网线 440 5.6 0
802-7-8 BVR6 300 17.19 0
802-7-9 缆沟挖填 m3 1462.5 28.18 0
智慧扩容及安全增效 0
一张网出行服务系统 0
804-1 智能警示灯系统 0
804-1-1 智能警示灯 10 4952.5 0
804-1-2 智能警示灯控制系统 1 136935 0
804-2 公众出行服务系统 0
804-2-1 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屏体(3+1)12m×2m 4 383431 0
804-2-2 3+1车道门架及基础 4 107115 0
804-2-3 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屏体(3+1)12m×1m 2 197379.5 0
804-2-4 情报板信息防篡改终端 8 8599.5 0
804-2-5 公众服务小程序 1 87200 0
804-2-6 公众服务后台管理系统 1 61040 0
路网运行监测预警 0
804-3 加密路网感知外场设备 0
804-3-1 气象检测器 2 184094 0
804-3-2 雷达 105 18712.01 0
804-3-3 外场监控球机 50 11763.24 0
804-3-4 监控视频授权许可 70 585.44 0
804-3-5 NVR 4 14064 0
804-3-6 监控专业硬盘 96 1330.76 0
804-3-7 远程控制空开2P 90 553.77 0
804-3-8 远程控制空开3P 20 593 0
804-3-9 路灯灯杆连接板与摄像横杆底座 3 500 0
804-3-10 监控杆连接板与摄像横杆底座 67 500 0
804-3-11 事件检测服务器 2 60441 0
804-3-12 事件分析算法软件 路/年 120 1989.66 0
804-3-13 监控平台 1 54500 0
804-3-14 设备机箱 3 2334 0
804-3-15 以太网信号避雷器 70 597.31 0
804-3-16 电源避雷器 70 769.54 0
804-3-17 前端工业交换机 30 2381.33 0
804-3-18 核心交换机 1 54187 0
804-3-19 节点汇聚交换机 4 21461 0
804-3-20 万兆光模块 40 1785.88 0
804-3-21 千兆单纤光模块 40 695.88 0
804-3-22 室外带空调机柜 1 5555 0
804-3-23 户外机柜防盗笼 1 2998 0
804-3-24 室外机柜基础(含接地) 1 999 0
804-3-25 沿线防鼠工程(揭盖检查,投放老鼠药,\n水泥砂封堵,加防护网) 64 614.38 0
804-3-26 平板电脑 3 5450 0
804-4 高精度数字底图
804-4-1 高精地图数据采集与处理 km
804-4-2 高精地图平台
804-5 路网运行态势监测 0
804-5-1 路网运行态势监测软件 1 548547 0
804-5-2 射频RSU天线 20 27007.85 0
804-5-3 车牌识别仪 20 11218.7 0
804-5-4 悬臂飘2米 高7.5米 L杆 16 11811.44 0
804-5-5 悬臂飘6米 高7.5米 L杆 4 15671.5 0
804-5-6 应用服务器 1 78001 0
804-6 一体化单兵系统 0
804-6-1 一体化单兵管理软件 1 62091 0
804-6-2 一体化单兵终端 4 8094 0
804-7 统一告警系统 0
804-7-1 统一告警系统 1 146540 0
804-8 接报系统 0
804-8-1 接报系统软件 1 179179 0
804-9 协同调度 0
804-9-1 协同调度系统基础功能 1 431488 0
804-9-2 协同调度系统升级 1 237723 0
804-10 线缆设施 0
804-10-1 电缆YJLHV22-1KV-3×10mm2 10000 22.43 0
804-10-2 铠装8芯单模光缆 19000 9.16 0
804-10-3 缆沟挖填 m3 5400 28.18 0
804-10-4 UTP6 4000 5.6 0
804-10-5 RVV-3*1.5mm2 3000 17.54 0
804-10-6 2孔Φ75×3.75钢管架设 延米 4000 100.25 0
804-10-7 钢管托架 2000 90.56 0
804-10-8 3米跳纤 70 181.9 0
804-10-9 30米跳纤 10 483.9 0
804-10-10 48芯传输光缆含穿管敷设 45000 11.41 0
804-10-11 60芯接入光缆含穿管敷设 45000 12.46 0
804-10-12 4芯分歧光缆含穿管敷设 8000 4.2 0
804-10-13 4芯光缆终端盒(含耦合器) 66 514.09 0
804-10-14 光纤接续盒/光纤终端盒(96芯以内,不含熔纤) 85 4456.68 0
804-10-15 光缆接续 2000 114.36 0
804-10-16 ODF配线架(216) 4 3794.75 0
804-11 其他 0
804-11-1 临时安全设施(交组设施) 1 187604 0
智慧服务区 0
车流监测 0
804-12 出入口匝道 0
804-12-1 高清卡口摄像机 4 18526.75 0
804-12-2 车型识别摄像机 4 11507.5 0
804-12-3 YJV22-0.6/1KV-3x10mm2 2000 45.89 0
804-12-4 RVV-3*1.5mm2 160 17.53 0
804-12-5 4芯铠装单模光缆 2000 8.2 0
804-12-6 以太网信号避雷器 16 597.25 0
804-12-7 单相电源避雷器 16 769.44 0
804-13 加油站、充电站 0
804-13-1 高清摄像枪机 12 6438.67 0
804-13-2 设备机箱 6 2333.33 0
804-13-3 8口交换机(含光模块) 6 2916.17 0
804-13-4 YJV22-0.6/1KV-3x4mm2 800 28.49 0
804-13-5 4芯铠装单模光缆 800 8.2 0
804-13-6 以太网信号避雷器 6 597.17 0
804-13-7 单相电源避雷器 6 769.33 0
804-13-8 立杆(含基础、接地) 6 21357 0
804-13-9 光缆终端盒 6 514.17 0
804-13-10 ODF光配线架(24) 2 524 0
804-13-11 节点汇聚交换机(24光口) 2 8585 0
804-13-12 光缆熔接 24 1675.83 0
804-13-13 线缆开挖(含镀锌钢管Φ89) 1000 76.54 0
804-14 重点车辆监测预警 0
804-14-1 危化品车辆识别仪 2 100873 0
804-14-2 RVV-3*1.5mm2 20 17.6 0
804-14-3 以太网信号避雷器 2 597.5 0
804-14-4 单相电源避雷器 2 769.5 0
804-15 停车位监测 0
804-15-1 高清摄像枪机 20 6438.6 0
804-15-2 摄像机立柱(含基础及接地) 10 21356.4 0
804-15-3 设备机箱 10 2555 0
804-15-4 光纤收发器 10 1216.4 0
804-15-5 YJV22-0.6/1KV-3x4mm2 3000 28.49 0
804-15-6 以太网信号避雷器 20 597.3 0
804-15-7 单相电源避雷器 20 769.55 0
804-15-8 停车位监测事件检测接入 20 1000 0
804-16 卫生间监测 0
804-16-1 蹲位红外探测器 180 545.12 0
804-16-2 蹲位LED提示灯 180 150 0
804-16-3 智慧厕所主机 2 3823.5 0
804-16-4 厕位状态指引屏 2 7660 0
804-16-5 红绿灯总电源开关 2 150 0
804-16-6 配电箱 2 4474.5 0
804-16-7 厕所信息接入 2 1090 0
804-17 停车诱导 0
804-17-1 一级诱导F型情报板 2 87756 0
804-17-2 停车诱导屏(含立柱及基础) 2 91520 0
804-17-3 IP广播音柱 2 3357 0
804-17-4 YJV22-0.6/1KV-3x4mm2 4400 28.49 0
804-17-5 4芯铠装单模光缆 4400 8.2 0
804-17-6 以太网信号避雷器 2 597.5 0
804-17-7 单相电源避雷器 2 769.5 0
804-17-8 情报板信息防篡改终端 4 8599.75 0
804-18 服务区管理平台及其他设施 0
804-18-1 智慧服务区管理服务器 1 36595 0
804-18-2 服务区管理平台 1 163500 0
804-18-3 管理工作站 1 8642 0
804-18-4 机柜 2 4690 0
804-18-5 网络硬盘录像机(NVR)(含16块4T磁盘) 1 14064 0
804-18-6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4000 5.6 0
804-18-7 手孔 38 1728.03 0
804-18-8 2Φ100 SC管 4000 140.1 0
804-18-9 其他安装辅材 2 2180 0
清单 第800章小计 0
清单 第100章+第400章+第800章合计 411406
\n

广东省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328976),项目业主为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佛山市南海区、三水区。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以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为核心目标,通过集成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智化技术,系统实施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工程。

重点推进智慧站点建设、智慧服务区改造、\"一张网\"出行服务体系构建及路网运行监测

预警系统优化,实现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安全管理强化和服务质量升级。项目范围覆盖

路段内主线道路39.609公里、全部2个收费站(炭步收费站、乐平收费站)及1对服

务区(炭步服务区)。

(4)计划工期:暂定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590,955元〔包括:建安费:19,229,420元(含

安全生产费:281,406元)、基本预备费:130,000元)。

注:安全生产费、基本预备费为固定价,不作浮动。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I类机电工程 1 参照上述第2.1-(2)款内容 39.609 参照上述第2.1款内容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

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00:00至2025年月日23:59

(详见日程安排),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

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登记。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告发布处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集中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建设工程】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含交易系统、文件编制工具、开评标系统等)。

5.3投标人解密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

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5年月日时分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开标室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信息”,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项目

日程。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补遗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补充说明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

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

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进行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

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

标。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电话:134********

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路82号301房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姐电话:133********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电话:********

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路82号301房

监督部门: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14-17层

2025年月日

广东省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总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

码: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328976),项目业主为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佛山市南海区、三水区。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以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为核心目标,通过集

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智化技术,系统实施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

工程。重点推进智慧站点建设、智慧服务区改造、"一张网"出行服务体系构建及路网

运行监测预警系统优化,实现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安全管理强化和服务质量升级。项

目范围覆盖路段内主线道路39.609公里、全部2个收费站(炭步收费站、乐平收费站)

及1对服务区(炭步服务区)。

(4)计划工期:暂定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590,955元〔包括:建安费:19,229,420元(含

安全生产费:281,406元)、基本预备费:130,000元)。

注:安全生产费、基本预备费为固定价,不作浮动。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I类机电工程 1 参照上述第2.1-(2)款内容 39.609 参照上述第2.1款内容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00:00至2025年月日23:59

(详见日程安排),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

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登记。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告发布处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集中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操

作手册→【建设工程】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含交易系统、文件编制工具、开评标

系统等)。

5.3投标人解密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

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5年月日时分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开标室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信息”,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

项目日程。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补遗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

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补充说明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

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

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进行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

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

不再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电话:134********

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路82号301房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姐电话:133********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电话:********

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路82号301房

监督部门: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14-17层

2025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路82号301房联系人:徐工电话:13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联系人:沈小姐电话:133********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西二环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佛山市南海区、三水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暂定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计划交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附录7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资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详见投标人须知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1.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修改文件、更正(改)文件、补遗书等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
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同)”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出形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补遗书形式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补遗书一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视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补遗书形式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的发出形式 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补遗书形式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补遗书一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视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补遗书形式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单信封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固化清单的形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 报价方式 ☑单价□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否
3.2.8 最髙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590,955元。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安全生产经费281,406元、基本预备费130,000元的金额为固定价,不得浮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采用银行保函时,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证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电子印章,保证保险原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4)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电子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电子保函的打印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密封递交,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不要求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利息退还方式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办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串通投标;(2)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3)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4)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6)经查实有行贿舞弊、串通抬价、以致损害国家或他利益者;(7)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或无效资料中标,影响中标结果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况。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附录1~7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份要求:2022年~2024年(近三年)具体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份要求: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扫描上传,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
4.1.1 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凭证)封套(如有):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名称: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3)检查各标段投标文件递交到达的情况。若某标段递交到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该标段不予开标。(4)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开标现场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可自备手提电脑进入开标现场。(注:须要通过加密投标文件时的机构数字证书或业务数字证书解密)(5)招标人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或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解密成功)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8)开标会议结束。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投标人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标。(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4)招标人解密。对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解密。(5)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公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会议结束。
5.3.1 开标补救措施 开标过程如遇需要中止电子开标的情况发生,可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新的开标时间(含解密时间)、地点,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人未到达现场参与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期限:3日,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公示的其他内容:最新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及所有承诺使用最新年度AA、A级投标人的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中标通知书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支票)、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额的10%。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要求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14-17层电话:********传真:********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有关无纸化项目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首页>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下载。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4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中(1)目中的“招标项目所在地”指“广东省”。第1.4.4(6)目内容修改如下: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3.2.1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1款部分内容细化如下:(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投标登记成功或发放补遗书的同时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公布给投标人。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增加以下内容:(3)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工程量清单不需要附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
“(3.5.1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项内容修改如下: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
“(3.5.1 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5.2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2项内容修改如下: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盈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年数。“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一致。
3.5.3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内容修改如下:“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4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内容修改如下:“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5.5 删除原3.5.5项内容,修改如下:“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建造师注册信息以②的证明材料为准,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③的证明材料为准。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5.6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6项内容,修改如下:“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3.5.7 删除原3.5.7项内容,修改如下:“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主要设备。
3.5.12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2项,增加以下内容:3.5.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在投标阶段不允许更换,特殊情况可除外。
3.7.4 删除本项内容。
3.7.5 删除本项内容。
4.2.3 删除本项内容。
4.2.5 删除本项内容。
4.3.4 删除本项内容。
6.1.2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6.1.2项,增加以下内容:(6)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7.1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7.1款的内容增加项号7.1.1,另增加7.1.2项内容:7.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具体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已含在标价中,不单独计量。
7.8.6 投标人须知正文增加7.8.6项:7.8.6合同的标的、质量、履行期限条款和合同的价款、单价、比例条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8.5 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8.5.1项细化如下: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对于按法规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 在10.1款后增加如下条款:10.2款、10.3款、10.4款、10.5款、10.6款、10.7、10.8款、10.9款。10.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10.2.1招标文件中的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有上一年度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但在递交资审申请文件(资格后审的为投标文件)时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应按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顺延上一年度的使用次数。具体使用次数有关规定如下:1.对于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1)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8次,用完8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分值取定;(2)连续最近两个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取定;2.对于信用等级为A级的从业单位:当年度信用等级A级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B级分值取定。3.当年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从业单位未承诺使用的信用等级分值的,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4.若从业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信用等级由AA降级为A级时,AA级信用等级已使用次数纳入A级信用等级使用次数合并累计。10.2.2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广东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
10 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对待;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广东省最近年度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10.2.3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注:属于资格预审项目的,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为准。当出现跨年度信用等级时,以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申请使用信用等级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信用等级作比较,按“就低原则”认定等级,即降低等级的按低等级认定、升高等级的仍维持资审时的申请等级。)10.2.4在招标评标中,信用评价等级采用按次、按标段或标类(指资格预审时未明确具体标段的情形)申请使用的原则,即在同一次招标中的多个标段的投标,可自愿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申请使用AA或A级信用等级,无论中标与否,均应根据递交投标(或申请)文件情况按标段计算使用次数(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情况除外)。10.2.5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类别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10.2.6如招标内容包含了多个标段类别(如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设置不止一个资质时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原则:方法一(就低不就高模式):独立投标的,按各类别招标内容相对应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的专业工程对应相应的信用等级,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举例:招标文件约定的机电工程所占的比例为70%,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所占的比例为30%,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情形:单位甲为机电专业,其信用等级分值为机电工A级,单位乙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专业,其信用等级分值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B级。结合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信用等级A级对应分值为4.75分,B级对应分值为4.45分,则按方法一计算的联合体信用等级分值为:4.45分。10.2.7附属区房建项目不属于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参评范围,故附属区房建项目单独招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视为B级。10.3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10.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1.4.4(1)至(7)的情形及中标候选人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0.5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同时含通信、监控、通信管道和收费系统)。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I类(机电工程)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或者国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3、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4、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的最

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数据计算得出。近三个年度是指2022、2023、2024年。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成功完成:类似工程机电工程项目(同时含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至少有1个标段的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

下:本项目不适用。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

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认定,无法界定

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5、近五年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6、类似工程是指: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同时含通信、监控、通信

管道和收费系统)。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机电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

况表”填写情况说明。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12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交通工程或计算机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12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

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

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质检工程师 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软件工程师 1 软件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软件开发、系统设计的工作经验。
机电工程师 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财务负责人 至少3年从事财务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至少3年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资料员 资料员,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注:

1.附录6所要求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须按投标函的要求承诺,中标人在进

场前向发包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不存在索赔。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绝缘电阻测试仪
2 SDH综合测试仪
3 数字万能表
4 光功率计/光源
5 光纤熔接机
6 时域反射仪
7 计算机网络测试仪
8 高空作业车 1

注:

1.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设备,不存在索赔。

3.附录7要求的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须按投标函的要求承诺。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如有)、项目总工(含备选,如

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

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

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

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

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

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

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

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

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

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

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

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

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

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

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

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

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

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

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2)投标函;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

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

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

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

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

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

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

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

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

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

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

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

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

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

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

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

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

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

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

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

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

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

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

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

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

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

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

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

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

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

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

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

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

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

(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

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

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

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财务状况表”应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要求提交资

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

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

“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

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

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

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

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

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

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

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

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

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

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

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

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

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

件。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

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

更换。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

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

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

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

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

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3%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

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调价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

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

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按上述规定出具。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

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

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

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

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

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

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

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

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

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

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投标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

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

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

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

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

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

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

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5.2.5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

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

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6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

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

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

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注:①若投标函或调价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2.2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

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

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

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

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

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

读的内容。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

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

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

法重新招标。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

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

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

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

单价或合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

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

备注: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则7.8.3项不适用。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

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

(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4)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设备选型:10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8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以下简称“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31个球,依次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到0.001%)。本次下浮率摇珠范围为0%-3%(含界值)。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3)有效评标价范围: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以元为单位)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设备选型 10分 / 10分 (一)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设备/材料承诺表》评标委员会根据该表填报的关键设备的各品牌的,性能优良性,适用可靠度,品牌知名度等因素,对各品牌进行评分评分依据:(1)性能优良,适用可靠品牌知名度高,得(8-10]分;(2)性能一般,适用可靠性一般,品牌知名度一般,得(6-8]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6分。(二)根据投标人关键设备总得分(M)从高到低进行排名(M的计算方式详见评标办法3.1款)。若投标人关键设备总得分(M)排名第一,则设备选型(A)得10分;若投标人关键设备总得分(M)排名第二,则设备选型(A)得8分;若投标人关键设备总得分(M)排名第三及以后的,则设备选型(A)得6分。注:若投标人关键设备总得分(M)相同,则按序号从1开始依次比较《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设备/材料承诺表》中序号对应的设备的得分,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若上述方法还无法比较确定排名则对关键设备总得分(M)相同的投标人进行不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2.2.4(2) 评标价 8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5-偏差率×100×1.5;(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5+偏差率×100×0.5。注:评标价得分四会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3) 其他因素 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2.4、2.25、1.75分。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2.5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2.5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1.5分/次;(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的,扣0.75分/次;(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0.05分/次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本条内容所指的行政处罚和正式约谈是指《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施行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发生的行政处
罚和正式约谈。其中:正式约谈是指从业单位的企业法人因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等问题被上述单位约谈的情形。行政处罚要以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正式约谈要以上述单位的书面通知和约谈会议纪要为依据,时间以约谈会议纪要发文时间为准。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补充或修改的内容1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评标组织1.2.1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评审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1.3.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设备选型、其他因素(信用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1.3.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1)初步评审:①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②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1.3.3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1.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1.3.5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2.2.12.2.1分值构成设备选型: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2.4评分标准设备选型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1款修改为: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增加3.1.2、3.1.3项:3.1.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备选型部分计算出得分A;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3.1.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设备选型(A)+履约信誉(C)。设备选型得分不应低于其权重的60%,评分低于权重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在进行第一个信封评审工作之前,协助工作组应统计出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设备/材料承诺表》中填报的关键设备的所有品牌,不得显示各投标人的名称。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信封评审前,首先根据协助工作组统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设备/材料承诺表》中填报的关键设备的所有品牌分别进行评分(评分依据详见前附表2.2.4(1)项),然后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某品牌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品牌得分,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评标委员会人数小于7人时,则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将投标人每项关键设备对应其品牌的得分乘以《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设备/材料承诺表》的对应权重系数后的合计分值作为投标人关键设备总得分(M)。每项关键设备得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设备选型分值确认后方可开展第一个信封的评审。3.4.1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1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B(其中B为评标价得分)3.4.2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4.2项修改如下: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3.53.5.2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h.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增加3.5.3项: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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