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26
发布于
云南怒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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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JZC2025-C2-00516-NJQY-0005

项目名称: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抢修四座水厂(贡山县县城(一水厂、二水厂)、丙中洛镇(东风水厂)、捧当水厂),主要包括管道修复与新建352.5m、清淤清理5672.26m3、混凝土结构修复106.37m3及其附属钢筋工程1.48吨、滤池设备更换及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8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茨开居委会阿夺底红房子财政小区3单元101楼下12号车库电子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远程开标解密: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 保证金缴纳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账户名称: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521********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3.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4.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含息);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含息)。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 贡山县茨开镇石门路86号水利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次开居委会阿夺底红房子财政小区3单元101

联系方式: 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强

电 话: 177********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639.6K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436.9K

工程量清单.pdf

753.8K

工程量清单.xls

56K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JQYCG2025-07

(政采云项目编号:NJZC2025-C2-00516-NJQY-0005)

采购人:贡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QYCG2025-07(政采云项目编号:NJZC2025-C2-00516-NJQY-0005);

项目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需求:抢修四座水厂(贡山县县城(一水厂、二水厂)、丙中洛镇(东风水厂)、捧

当水厂),主要包括管道修复与新建352.5m、清淤清理5672.26m³、混凝土结构修复106.37m

³及其附属钢筋工程1.48吨、滤池设备更换及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

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

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供应商可提供

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

3个月的新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

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

天评审前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2.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6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仅通过线上获取,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

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

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

***********

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

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网上获取说明:

①有意参加磋商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

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

***********

或***********

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紧急CA办理电话:

199********)政采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

②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

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③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④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

方可使用)。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磋商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政采云系统要求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最后报价

为线上填报,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

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

五、开启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网上开标大厅。

3.评审地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茨开居委会阿夺底红房子财政小区3单元101

楼下12号评标室。

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政采云“开标大厅”,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

标要求,在下达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

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磋商;唱标结束后,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

开标、唱标结果。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

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

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

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

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如因供应商自身

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

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后果及责任由

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

(3)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云

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

保证金缴纳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 241521********
保证金缴纳查询电话: ********
联系人: 罗工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

1.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

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贡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石门路86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次开居委会阿夺底红

房子财政小区3单元101

联系人:罗工

电话:********

3.监督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贡山县财政局********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贡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地址: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石门路86号联系人:杨工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次开居委会阿夺底红房子财政小区3单元101联系人:罗工电话:********
3 项目名称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4 项目编号及政采云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NJQYCG2025-07政采云项目编号:NJZC2025-C2-00516-NJQY-0005
5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采购需求 抢修四座水厂(贡山县县城(一水厂、二水厂)、丙中洛镇(东风水厂)、捧当水厂),主要包括管道修复与新建352.5m、清淤清理5672.26m³、混凝土结构修复106.37m³及其附属钢筋工程1.48吨、滤池设备更换及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8 合同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9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0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建筑垃圾、渣土外运运距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 预备会(答疑会) 不召开,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各供应商答疑。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
15 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
16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
17 分包 不允许
18 偏离 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工期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
1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不允许
20 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 磋商报价方式 1.磋商报价为涉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报价。2.报价方式:以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基准进行优惠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3.报价说明:①招标控制价为采购人能接受的最高限价,如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②磋商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2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
24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磋商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支行账号:241521********备注:①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必须从磋商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②供应商转入磋商保证金后无需到采购代理公司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开标时以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回执单复印件/扫描件作为磋商保证金凭证。(二)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注明:标段名称和项目编号;2、办理程序:按照相关单位要求办理。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中标人基于成交项目
24 磋商保证金 进行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支撑平台】进行了解办理或致电95763,如您有紧急需求的可联系137********(谢工)。直达链接:***********
25 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2、成交人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3.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3)成交人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4)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除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成交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需要签章的地方进行签章,无需逐页签章(可用电子签章和电子公章)。
2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8 成交人补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9 封套上写明 /
3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进行网上递交。注: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
31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是■否
32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33 磋商程序 按照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4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注: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35 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36 评审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
37 串通行为处理办法 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符合性审查。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并参照上述处理方法开展评审。
38 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3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0 采购项目行业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1 同义词理解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同“发包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采购代理机构”;“成交单位”同“中标人、中标单位”,“供应商”同“投标单位、投标人”、“磋商申请人”。
42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系统中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工期要求、磋商内容

1.3.1工期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⑵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⑵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⑶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⑷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⑸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⑹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⑺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⑻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⑼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

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须知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组

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磋商

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注:采购人按规定时间组织现场踏勘的,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且对本合同项目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磋商响

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

1.10磋商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

关内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所有

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凭企业

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将此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分包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磋商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在“询问”菜单

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3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获取澄

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

采购云平台”(网址:***********)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所有获取了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凭

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

2.3.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

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

规;在评审时,若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

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1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报价一览表

三、磋商申请函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授权委托书

六、磋商保证金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九、项目实施方案

十、供应商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3.2磋商报价

3.2.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

高限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

3.2.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3.2.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

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磋商需求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须包含完成项目所必需的

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损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磋商文

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

有因素,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成交价格。

3.2.4磋商报价方式:本工程的磋商报价采用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方

式,应是完成本项目所列采购需求及工期要求内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2.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如有)、成品保护及抢工措施等因素,合

同履行过程中以上部分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建设费用、工人居住费用等因素,合同履行

过程中此部分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措施费项目、规费、税金等按国家行业现行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

3.3磋商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

3.3.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

3.3.2工程情况及说明。

3.3.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

3.3.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3.3.5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

报价。

3.3.6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

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修正的除外)。

3.3.7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3.3.8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

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

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

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3.4磋商有效期

3.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

响应文件。

3.4.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

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5磋商保证金

3.5.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方式

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时间截止前缴纳并到账,未按时到账的视为响应无效。

3.5.2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

3.5.3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

期一致。磋商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的,

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3.5.4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⑴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中;

⑵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⑸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

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3.6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3.5.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材料要求:详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款;

3.5.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款;

3.5.3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款。

3.7备选磋商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

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单位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单

位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磋商方案。

3.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8.1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

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

签名及加密;

3.8.2如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

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8.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

均视为未提供。

3.8.4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

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

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3.8.5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政府采购

云平台”相应模块;

3.8.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章。

3.9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

3.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项的规定提交响应文件。

3.9.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

权委托书无效。

3.9.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

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磋商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磋商申请

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4.1.2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

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2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本章第4.1.1款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2.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5.磋商

5.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参加公开磋商。

5.2磋商程序

采购人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CA签到:磋商申请单位需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入开标。

(2)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到,待项目负责人开启文件解密后,供应商使用编制生成响应文

件的同一把CA锁在线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3)磋商报价表确认及签字:供应商自行查看已公布的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和磋商文件

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CA签章,因供应商原因未签字的,视

为默认。(备注:请直接选择CA锁内的法人章签章即可,请勿签公章或手写签字)

(4)经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申请人,在线等候磋商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供应

商可以退出系统,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环节。

注:第一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为废标;采购人

不承诺最低价成交。

(5)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得进入评审:

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平台的;

②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4.1的要求递交的;

③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的。

6.评审

6.1磋商小组

6.1.1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组成方式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6.1.2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⑴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⑵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⑶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⑷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2磋商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外,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

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自行确定成交单位,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

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2成交候选人不能作为成交单位的情形:

⑴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

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⑶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的;

⑷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⑸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

⑹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自行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

7.2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成交结

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担保。注: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

7.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招标的项目,成交单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低价担保。

7.3.3成交单位不能按本章第7.3.1或7.3.2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响

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成交单位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

7.4.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7.4.3成交单位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从评审报告提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也可以书面授

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7.4.4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单位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供

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5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单位退还磋商保

证金;给成交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

8.1重新磋商

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

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④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⑤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

8.1.2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

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

部门。

8.2不再磋商

重新磋商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磋商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

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9.3.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9.3.3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3.4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9.3.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9.3.6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

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9.3.7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9.4参与评审活动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

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质疑和投诉

9.5.1质疑提出与答复

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⑵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

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⑷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⑸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

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9.5.2投诉提出与投诉处理

⑴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部门提起投诉。

⑵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法律依据;

⑥提起投诉的日期。

⑶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法律依据;

⑥提起投诉的日期。

⑷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②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④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⑸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

除外。

⑹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

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①捏造事实;

②提供虚假材料;

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⑺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94号)相关规定处理。

9.5.3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资格审查标准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资格评审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1 资格评审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前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符合性审查标准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 符合性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
签字或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磋商保证金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保证金,
磋商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重大偏离 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其他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详细评审

序号 详细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权重 磋商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75分商务部分F3:15分公式: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1 磋商报价得分(F1)(10分) 磋商报价评分(10分) 磋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 技术部分(F2)(75分) 技术方案评审评分(30分) 第一个档次(30分):对项目所涉及水源地的情况了解,明确施工内容,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内容详尽、明确、合理、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第二个档次(24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对施工指导性较好,施工措施较为具体,针对性较好,施工部署较全面,内容较完整,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好;第三个档次(18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一般,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般;第四个档次(12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内容基本完整、部分内容欠佳的,有一定操作性;第五个档次(6分):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
施工主要工序评审评分 第一个档次(10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第二个档次(8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
(10分) 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三个档次(6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四个档次(4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但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的;第五个档次(2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不全面,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缺乏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的;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10分) 第一个档次(10分):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8分):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6分):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4分):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第五个档次(2分):质量承诺部分满足采购文件,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不能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评审评分(10分) 第一个档次(10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8分):施工进度计划按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6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4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错误或关键线路错误的;第五个档次(2分):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无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10分) 第一个档次(10分):响应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二个档次(8分):响应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完整,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三个档次(6分):响应文件中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四个档次(4分):响应文件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但措施内容一般的。第五个档次(2分):响应文件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但不具体或存有错漏的。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施工机械投入评审评分(5分) 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有相对应的费用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且有相对应的费用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第四个档次(2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部分满足工程要求;第五个档次(1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F3)(15分) 人员配置(10分) 第一档次(10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提供人员相应证件资料齐全、详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水平高;第二档次(7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基本合理,提供人员相应证件资料基本齐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第三个档次(3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完善,配置不合理,分工不明确,未提供人员相应证件,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低;未提供项目人员配备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F3)(15分) 类似业绩(5分) 供应商2022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类似业绩指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今承担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似的项目实施经验。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的供应商,进

行现场磋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有效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评审办法前附表计算

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磋

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序,如以上都相同按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顺序优先排序。磋商小组按评

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进行审查,见资格审查标准。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符合性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资格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

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磋商报价表中人民币报价与下浮率不一致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改人民币报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

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

3.2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磋商内容为质量要求、合

同履行要求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书面最后磋商报价承

诺。最后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响应文件中第一轮磋商报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3详细评审

3.3.1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

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

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3.3.2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

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

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

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4响应文件的澄清

3.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

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

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

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

明。

3.5评标结果

3.5.1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

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5.2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评审报告。

3.5.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

3.5.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

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

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项目最终施工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磋商函、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成交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磋商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磋商函。

1.1.1.5磋商函附录:指附在磋商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磋商函附录。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

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

的设计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

部分,具有合同效力,只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

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

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

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

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

全权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

施工设备。

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

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

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必须按合

同要求退还的场地。

1.1.4日期

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

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包括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

的合同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

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

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

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

付的金额。

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

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

价计价付款。

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

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

式。

1.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磋商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电子签章后,合同

生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设计图纸以及其他图纸

(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为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

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

1.6.3图纸的修改

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设计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

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设计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

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

1.6.4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

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

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

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8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

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化石、文物

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

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

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

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

发包人承担。

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专利技术

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

要求引起的除外。

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

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11.4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

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费用由

发包人承担。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

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

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提供施工场地

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

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

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6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

2.8其他义务

其他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明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

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

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增

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

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

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

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

通知承包人。

3.3监理人员

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

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

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

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

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

或工程设备的权利。

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

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

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

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

字。

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

按第15条处理。

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

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

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

处取得指示。

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商定或确定

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

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

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

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

果执行。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4.1.2依法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

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

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

理和拆除。

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

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

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

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

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

5款商定或确定。

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

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

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10其他义务

其他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4.2履约担保

承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

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分包

4.3.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

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3.6分包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禁止承包人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的资质和

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分包人应自行完成所承包的

任务。

4.3.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再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

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

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

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发包人直接对

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4.3.8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

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

4.3.9除第4.3.7项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

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活动。

4.3.10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4.4联合体

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

任。

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

面履行合同。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

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

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

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5.4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

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

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4.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员:

(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

(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

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

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4.6.4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

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

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

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4.8.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

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

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8.5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6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0.1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

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4.10.2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

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

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外约定外,不利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

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

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第23.1款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收到

此类要求后,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程度的基础上,按

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除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1.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

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

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

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

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

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

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

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

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后,由承

包人负责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

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

加的费用。

5.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

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

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

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

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5.3.2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

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

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1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

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4.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

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

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

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

监理人批准。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

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

担。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

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

场地或挪作他用。

6.4.2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

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要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

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场内施工道路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QYCG2025-07(政采云项目编号:NJZC2025-C2-00516-NJQY-0005);

项目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需求:抢修四座水厂(贡山县县城(一水厂、二水厂)、丙中洛镇(东风

水厂)、捧当水厂),主要包括管道修复与新建352.5m、清淤清理5672.26m³、混

凝土结构修复106.37m³及其附属钢筋工程1.48吨、滤池设备更换及土石方工程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

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

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

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

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

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供应

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

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前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

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

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承

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

的在职人员。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

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6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仅通过线上获取,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

商可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

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

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

链接:***********

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

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网上获取说明:

①有意参加磋商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

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

***********

或***********

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

********。(紧急CA办理电话:199********)政采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

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

②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

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③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

目的磋商资格。

④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

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云南CA证书

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加密及

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政采云系统要求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

受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

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

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

五、开启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网上开标大厅。

3.评审地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茨开居委会阿夺底红房子财政小

区3单元101楼下12号评标室。

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政采云“开标大厅”,根据网上

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

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磋商;唱标

结束后,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唱标结果。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

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

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

(***********)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

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

题:请致电云南CA,********;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如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

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

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后果及责任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

(3)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9576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及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

保证金缴纳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怒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 241521********
保证金缴纳查询电话: ********
联系人: 罗工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

1.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

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11+hi.nsFitlanoFHF3317

八、联系方式

1平购人,贡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官埋同

地址,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石路86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886-3512

采购代理机构:江千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一人成小m12天大=fC/IA1

委会阿夺底红房子财政小1元0

联系人:罗工

电话:********

3.监督电话

行叔立门及系电话,贡山县财政同********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建设单位:

(单位盖章)

咨询单位:

(单位盖章)

日其期:205年9月8日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

(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 (大写): 玖拾捌万肆仟零柒拾壹元柒角叁分工程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或其授权

人:

人:

签字或盖章)手

张云鹏

编制人审核A*开通会员可解锁*099

盛茶程管资云南A*开通会员可解锁*299

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

有公司

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年月8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制日期:复核日期:

投标报价汇总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金额(元) 备注
合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水厂灾毁修复工程
(一) 一水厂及水源头
1 修复工程
1.1 新建镀锌钢管DN150(壁厚4.5mm,1.6MPa) 45
1.2 人工破除立方石 52.8
1.3 人工锯除泥石流冲毁树枝(直径50-65厘米,长6-9米) 18
1.4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645.98
1.5 取水坝(下)泥石流(人工清理) 192
1.6 取水坝(上)泥石流(人工清理) 270
1.8 引水渠清砂(人工清理) 74.49
1.98 拆除PE315管(壁厚4.6mm,PE100级,1.6MPa) 120
1.9 新增PE315管(壁厚4.6mm,PE100级,1.6MPa) 80
1.10 新增拦污栅(DN32实心镀锌钢Q235) 1.37
1.11 C25砼修复上,下取水坝 68.7
14.12 C25毛石混凝土挡墙(埋石率25%) 8.89
1.13 C25砼镇墩恢复 7.34
1.14 钢筋制安 0.45
1.15 C20混凝土预制盖板 0.16
1.16 普通模板 42.63
1.17 人工二次搬运(7.35公里) 1
(二) 重力无阀滤池(3.3*3.3,一组两格)
1 滤板甲620*620*100 42
2 滤板乙(三角板)620*620*100 8
3 ABS短柄滤头 1170
4 天然石英砂0.5-1.0mm 26
5 粗砂2-4mm 3
6 不锈钢螺栓M14×550 42
7 不锈钢螺栓M14×200 32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8 不锈钢钢正压板100x100x6 50
9 不锈钢钢侧压板100x50x6 32
10 支墩150*150*430C30砼 42
11 拉毛墙 27
12 膨胀螺栓 32
13 拆边墙 27
14 筑C25混凝土边墙 27
15 大虹吸管及工艺管道除锈刷漆 30
16 清除旧滤板、滤料(带清运出厂) 42
17 清除旧滤料(带清运出厂) 44.6
18 拆除蜂窝斜管 28.5
19 清理斜管池泥沙 128.5
20 拆除蜂窝斜管支架 28.5
21 新增蜂窝斜管镀锌钢支架(5*10*5) 28.5
22 清理三级沉砂沙池泥沙 141.12
23 清理清水池泥沙 228.48
24 蜂窝斜管d35L=1000∠60o 28.5
25 二次搬运
25.1 滤板甲,乙 50
25.2 石英砂 kg 29000
二水厂灾毁修复工程
1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353.6
2 刺丝修复一米20道 50
3 刺丝基础土石方开挖 1.3
4 C25砼基础 0.8
5 护栏基础土石方开挖 3.5
6 模板安装 40.56
7 C25砼基础 3.5
8 钢制闸门1.0*1.0m(含启闭杆、预埋件) 2
9 C25砼浇筑闸门基座 1.23
10 原有沉砂池开孔做冲砂口(800*800mm) 2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1 取水坝清淤 3200
12 钢筋制安 t 0.41
东风水厂水源
(一) 临时抢修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386.85
2 取水坝泥石流(人工清理) 192
3 人工破除立方石 84
4 人工锯除泥石流冲毁树枝(直径50-65厘米,长6-9米) 1
5 拆除DN325螺纹钢管(壁厚12.5mm,1.6MPa) 16
6 新增PE315管(壁厚4.6mm,PE100级,1.6MPa) 26.5
7 14钢丝绳 320
8 8T吊葫芦 4
9 人工二次搬运(3公里) 1
(二) DN325螺纹钢管(壁厚12.5mm,1.6MPa)修复
人工开挖泥石流土石方 112
2 新增DN325螺纹钢管(壁厚12.5mm,1.6MPa) 65
3 C25砼镇墩浇筑 14.4
4 镇墩基础开挖(人工开挖) 7.2
5 模板安装 57.6
6 人工二次搬运(3公里内)
6.1 新增DN325螺纹钢管(壁厚12.5mm,1.6MPa) kg 4000
6.2 人工搬运砂(10km) 9.45
6.3 人工搬运碎石(10km) 10.95
6.4 人工搬运毛石(10km) 5.11
6.5 人工搬运水泥(10km) kg 4015
捧当水厂水源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386.85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2 C25砼镇墩恢复 7.34
3 一般土石方开挖 12
4 土石方回填 12
5 普通模板 48.96
6 钢筋制安 t 0.62
7 人工二次搬运(4公里) 1
合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单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单位: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其中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其他费 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 利润 价差 税金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取费费率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其中 备注
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 企业利润 税金
1 土方工程
2 石方工程
3 砌筑工程
4 混凝土浇筑工程
5 模板工程
6 钢筋工程
7 砂石备料工程
8 钻孔灌浆工程
9 锚固工程
10 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
11 疏浚工程
12 其他工程
13 设备安装工程
14 管道安装工程
15 安装工程(费率形式)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序号 工种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工长 工时
2 高级工 工时
3 中级工 工时
4 初级工 工时
5 机械工 工时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施工机械台时汇总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单位:元

序号 编号 项目及名称 台时费 其中
折旧费 修理费 安拆费 人工费 动力燃料费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序号 名称及规格 混凝土标号 级配 水泥强度等级 其中 单价(元)
水泥(kg) 掺合料(kg) 砂(m³) 石子(m³) 外加剂(kg) 水(m³)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单价 其中
材料原价 运杂费 采购及保管费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单价分析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单位 项目单价
工作内容
编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投标报价汇总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一水厂灾毁修复工程
(一) 一水厂及水源头
1 修复工程
1.1 新建镀锌钢管DN150(壁厚4.5mm,1.6MPa) m 45
1.2 人工破除立方石 52.8
1.3 人工锯除泥石流冲毁树枝(直径50-65厘米\n,长6-9米) 18
1.4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645.98
1.5 取水坝(下)泥石流(人工清理) 192
1.6 取水坝(上)泥石流(人工清理) 270
1.8 引水渠清砂(人工清理) 74.49
1.98 拆除PE315管(壁厚4.6mm,PE100级,\n1.6MPa) m 120
1.9 新增PE315管(壁厚4.6mm,PE100级,\n1.6MPa) m 80
1.10 新增拦污栅(DN32实心镀锌钢Q235) t 1.37
1.11 C25砼修复上,下取水坝 68.7
14.12 C25毛石混凝土挡墙(埋石率25%) 8.89
1.13 C25砼镇墩恢复 7.34
1.14 钢筋制安 t 0.45
1.15 C20混凝土预制盖板 0.16
1.16 普通模板 42.63
1.17 人工二次搬运(7.35公里 ) 1
(二) 重力无阀滤池(3.3*3.3,一组两格)
1 滤板甲620*620*100 42
2 滤板乙(三角板)620*620*100 8
3 ABS短柄滤头 1170
4 天然石英砂0.5-1.0mm t 26
5 粗砂2-4mm t 3
6 不锈钢螺栓M14×550 42
7 不锈钢螺栓M14×200 32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8 不锈钢钢正压板100x100x6 50
9 不锈钢钢侧压板100x50x6 32
10 支墩150*150*430 C30砼 42
11 拉毛墙 27
12 膨胀螺栓 32
13 拆边墙 m 27
14 筑C25混凝土边墙 m 27
15 大虹吸管及工艺管道除锈刷漆 m 30
16 清除旧滤板、滤料(带清运出厂) 42
17 清除旧滤料(带清运出厂) 44.6
18 拆除蜂窝斜管 28.5
19 清理斜管池泥沙 128.5
20 拆除蜂窝斜管支架 28.5
21 新增蜂窝斜管镀锌钢支架(5*10*5) 28.5
22 清理三级沉砂沙池泥沙 141.12
23 清理清水池泥沙 228.48
24 蜂窝斜管d35 L=1000 ∠60o 28.5
25 二次搬运
25.1 滤板甲,乙 50
25.2 石英砂 kg 29000
二水厂灾毁修复工程
1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353.6
2 刺丝修复一米20道 m 50
3 刺丝基础土石方开挖 1.3
4 C25砼基础 0.8
5 护栏基础土石方开挖 3.5
6 模板安装 40.56
7 C25砼基础 3.5
8 钢制闸门1.0*1.0m(含启闭杆、预埋件) 2
9 C25砼浇筑闸门基座 1.23
10 原有沉砂池开孔做冲砂口(800*800mm) 2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1 取水坝清淤 3200
12 钢筋制安 t 0.41
东风水厂水源
(一) 临时抢修
1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386.85
2 取水坝泥石流(人工清理) 192
3 人工破除立方石 84
4 人工锯除泥石流冲毁树枝(直径50-65厘米\n,长6-9米) 1
5 拆除DN325螺纹钢管(壁厚\n12.5mm,1.6MPa) m 16
6 新增PE315管(壁厚4.6mm,PE100级,\n1.6MPa) m 26.5
7 14钢丝绳 m 320
8 8T吊葫芦 4
9 人工二次搬运(3公里 ) 1
(二) DN325螺纹钢管(壁厚12.5mm,1.6MPa)修\n复
1 人工开挖泥石流土石方 112
2 新增DN325螺纹钢管(壁厚\n12.5mm,1.6MPa) m 65
3 C25砼镇墩浇筑 14.4
4 镇墩基础开挖(人工开挖) 7.2
5 模板安装 57.6
6 人工二次搬运(3公里内 )
6.1 新增DN325螺纹钢管(壁厚\n12.5mm,1.6MPa) kg 4000
6.2 人工搬运砂 (10km) 9.45
6.3 人工搬运碎石 (10km) 10.95
6.4 人工搬运毛石 (10km) 5.11
6.5 人工搬运水泥 (10km) kg 4015
捧当水厂水源
1 沉砂池清砂(人工清理) 386.85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2 C25砼镇墩恢复 7.34
3 一般土石方开挖 12
4 土石方回填 12
5 普通模板 48.96
6 钢筋制安 t 0.62
7 人工二次搬运(4公里 ) 1
合计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工程量清单单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单位: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其 中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其他费 其他\n直接费 间接费 利润 价差 税金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取费费率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单位: %
序号 项目名称 其中 备注
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 企业利润 税金
1 土方工程
2 石方工程
3 砌筑工程
4 混凝土浇筑工程
5 模板工程
6 钢筋工程
7 砂石备料工程
8 钻孔灌浆工程
9 锚固工程
10 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
11 疏浚工程
12 其他工程
13 设备安装工程
14 管道安装工程
15 安装工程(费率形式)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序 号 工 种 单位 单价\n(元) 备注
1 工长 工时
2 高级工 工时
3 中级工 工时
4 初级工 工时
5 机械工 工时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施工机械台时汇总表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单位:元
序号 编号 项目及名称 台时费 其 中
折旧费 修理费 安拆费 人工费 动力燃料费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序号 名称及规格 混凝土\n标号 级配 水泥\n强度\n等级 其中 单价\n(元)
水泥\n(kg) 掺合料\n(kg) 砂\n(m³) 石子\n(m³) 外加剂\n(kg) 水\n(m³)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工程名称:“5.31”水厂灾毁抢修工程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单价 其中
材料原价 运杂费 采购及保管费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工程单价分析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单位 项目单价
工作内容
编 号 名 称 及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合 计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水利造价师或造价员(盖执业印章):
日期: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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