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10022025CGK00197
项目名称: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759531,********,480726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包1-龙湾园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龙湾园南岸陆地面积256177.53㎡,湿地面积4792.85㎡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包2-龙湾园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龙湾园北岸陆地面积195776.11㎡,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包3-福胜园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福胜园南岸陆地面积177902.52㎡,湿地面积1403.77㎡,花箱10㎡,行道树166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包4-福胜园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福胜园北岸陆地面积245684.72㎡,花箱7.212㎡,行道树241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包5-108东一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108东一陆地面积151156.15㎡,行道树21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
标项六 标项名称: 包6-108东二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108东二陆地面积62744.84㎡,湿地面积40429.79㎡,花箱34㎡,行道树75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
标项七 标项名称: 包7-北环路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北环路行道树1000株,进行绿化养护;道路绿化养护141365.35㎡。 备注: /
标项八 标项名称: 包8-水域保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96145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内的所有水域进行:垃圾、漂浮物、植物残体的清理、垃圾清运、水体消杀、水体巡视等。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2、3、4、5、6、7、8,两年,由于该项目具有连续性,后一年续签当年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2、3、4、5、6、7、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2、3、4、5、6、7】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山西省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政务服务中心3层开标室开标室1号席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中标价为基数,采用累进法计算代理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地 址: 华康路东口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
联系方式: 199********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李瑞瑞
电 话: 199********
附件信息:
二次招标文件.zip
772.5K
尧都区涝洰河景区相关文件.zip
62.7K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
| 开标地点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山西省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政务服务中心3层开标室开标室1号席位 | ||
| 预算金额 | ¥2057.6646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瑞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 | ||
| 采购单位 |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华康路东口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 | ||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
水域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1410022025CGK00197
招标文件
(八标段)
招标人: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招标代理费
九、保密和披露
十、询问和质疑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022025CGK00197
项目名称: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龙湾园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龙湾园南岸陆地面积256177.53㎡,湿
地面积4792.85㎡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龙湾园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龙湾园北岸陆地面积195776.11㎡,进
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福胜园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福胜园南岸陆地面积177902.52㎡,湿
地面积1403.77㎡,花箱10㎡,行道树166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福胜园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福胜园北岸陆地面积245684.72㎡,花
箱7.212㎡,行道树241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108东一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108东一陆地面积151156.15㎡,行道
树21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108东二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759531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108东二陆地面积62744.84㎡,湿地
面积40429.79㎡,花箱34㎡,行道树75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北环路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北环路行道树1000株,进行绿化养护;
道路绿化养护141365.35㎡;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水域保洁
数量:/
预算金额(元):480726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内的所有水域进
行:垃圾、漂浮物、植物残体的清理、垃圾清运、水体消杀、水体巡视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5、6、7、8两年,由于该项目具有连续性,
后一年续签当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8本项目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7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
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开标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
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
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地址:华康路东口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
联系方式:19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9********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1 | 招标人 | 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地址:华康路东口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
| 2.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99******** |
| 2.7 | 项目性质 | 服务类 |
| 2.10 | 电子签章 | 法人电子签章是指投标人(或供应商)单位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代理人电子签章)是指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 |
| 3.3 | 合格投标人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的投标人。 |
| 3.5 |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 无 |
| 3.6 | 是否接受联合体协议 | 不接受联合体。 |
| 5.1 | 通知的告知 |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和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
| 6.2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不要求。☑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详见第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
| 7.4 | 勘察现场或标前答疑会 | 自行踏勘,未踏勘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付。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9.3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标项8保证金的金额:¥:48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扫描件以及基本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若转账、汇款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按下列要求执行:账户名称: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账号:6********00087305行号: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全额返还汇款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2.采用保函的形式:保函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保证金时,可以从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的机构开具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保函必须与采购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全额退还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成交供应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 |
| 14.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2、电子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申请文件递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 |
| 14.1 |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 | 无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4.1 | 点 | 无 |
| 1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 18 | 开标的顺序 | 按照投标人解密的顺序执行。 |
| 22.2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31 | 中标服务费 | 本次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中标价为基数×2,采用累进法计算代理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 |
| 补充说明 | ||
| 1 | 控制价 | 本项目标项8控制价:480726元/年投标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控制价,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
| 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
| 3 | 资格审查方式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资格审查由甲方代表和代理机构审核并签字。 |
| 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人。 |
| 5 | 补充说明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
| 6 | 补充说明2 |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整体预留资金,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7 | 补充说明3 | 本项目明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 8 | 补充说明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8 | 补充说明4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9 | 开标注意事项 | 1、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网上发布。2、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3.其他事项3.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9 | 开标注意事项 |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3.2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3.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投标人。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
机构。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4“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详见《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山西省年度集
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9“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10本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
算在期间内。
2.11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
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
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
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
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
标文件第八部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
省·临汾市)(***********)和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
***********)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
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
或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gov.cn/home.html),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
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的规定。
6.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投标
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
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
汾市)(***********)及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gp-shanxi.gov.cn/home.html)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投标人
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4.1和34.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
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所有已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在下载招标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
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
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9.2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9.2.1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
务技术文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9.3投标保证金
9.3.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
效。
9.3.3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方式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
9.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未按时递交标书的;
2)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及证明材料的;
3)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
4)投标人未能按时交纳质量保证金的;
5)投标人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
6)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的;
7)投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
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9.4投标报价
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
本项目所需及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
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
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中标付的最终价格。
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5投标人要按照投标服务内容、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
及其他事项。
9.4.6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
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9.4.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并自行考
虑优惠幅度值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高于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
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投标文件要求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
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人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编
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加
密,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13.2因本项目采取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可以不到开标现场,现场无需递交纸质
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两份,仅用于存档。把已加盖电子印章
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
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
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
日期。
14.3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
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4.4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
标文件,投标无效。
14.5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
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
14.6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
一步评审程序。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
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2投标人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开启解密命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
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1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投标人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在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6.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16.5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应
当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字。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
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7.2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及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
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3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
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
标。
18.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
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
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提示:参加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必须从参加评标
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中产生)。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
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0.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0.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0.3(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
地址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
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
形。
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
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
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情形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在开标过程中,
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
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
中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
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
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
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
20.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确认。投标人确认后
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0.5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审复核
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3.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
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确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24.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
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
24.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
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
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6.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
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采购项目废标
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
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7)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规定的;
(8)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7.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27.3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单位将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投标保
证金。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企图影响投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
毁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
(5)投标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6)投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签订合同
28.中标通知
28.1中标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
公告,中标投标人可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
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
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
人签订书面合同。
29.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它协议或声明。
29.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中标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招标代理费(注:非营利性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30.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取,采用叠加法进行计算,由中标单位或
采购人支付,或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直接约定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具体计算标
准如下: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九、保密和披露
31.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
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披露
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
有关人员披露。
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
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
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
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3.询问
33.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
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
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中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
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
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
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
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人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
《投标人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投标人进行书
面答复。
34.质疑
3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
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
(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投标人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投标人持《投标人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
出质疑。
34.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质疑与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
处理和答复。
34.4无效质疑情形
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投标人;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5质疑投标人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4.6质疑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
法予以处罚: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2、标项8最高限价:480726元/年
3、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为:涝洰河景区水域保洁面积480725.69㎡。
4、水域保洁主要工作内容有清捞水面垃圾、漂浮物、植物残体;保持水面清洁、
垃圾卸至指定地、水面巡视、水体消杀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年;由于该项目具有连续性,后一年续签当年合同。
2、质量要求:合格
3、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考核合格后,下一季度付上一季度费用。
四、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水域保洁的工作内容有:清捞水面垃圾、漂浮物、植物残体;保持水面清洁、
垃圾卸至指定地、水面巡视、水体消杀等。
(2)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年龄应在25至55周岁之间,项目经理作为中标
单位的全权代表负责采购方水域保洁服务的一切工作,做好工作记录并接受涝洰河生
态服务中心的监督。
(3)项目人员应由项目经理、保洁员组成,为便于日常管理及工作,保洁员应
按实际工作需要分为组长及基层保洁员。
(4)服务人员:每5万㎡不少于1人,提供服务的保洁人员执行12小时工作制,
所聘用人员要求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违法犯罪记录。
(5)因涝洰河景区公园面积大、人员密集,须自行为保洁人员配备对讲机等便
于日常管理的通讯设备以及各类保洁用具。
(6)做好聘用人员的技能、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在作业期间应遵守涝洰
河生态服务中心有关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7)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中标单位如需调整上岗人员,须提前至少48小时
通知采购单位,并获采购单位许可。
2、水域保洁人员制度要求
(1)由于工作需要,水域保洁项目执行12小时工作制度,保持涝洰河景区水面
干净。
(2)水域保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好各项通
知且须认真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到按时到岗。
(3)水域保洁人员应身体健康,依据岗位职责,可胜任水域保洁相关工作。
(4)水域保洁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且佩
戴工号牌,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
(5)水域保洁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等记录工作,做到字
迹清晰、数据准确,接受采购单位不定期检查,同时定期将有关材料报送采购单位。
(6)水域保洁人员应熟练掌握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基本情况,熟悉水域保洁规程,
具有规范的水域保洁服务操作技能。
3、水域保洁工作具体标准
(1)湖面清保及打捞:
①湖面保洁及打捞人员作业时须穿工作服及救生衣,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公司规
定的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
②湖面每天要分区域、按时打捞漂浮物,做到随有随清,目视水面达到无枯枝、
无漂浮物、无杂草、无动物尸体等。
③湖面作业设备及工具按划分区域分类、定点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每班
使用完毕后要清洗干净,放置到指定区域。
④湖面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在湖岸随意堆放;作业船船舱无垃圾积
存,并要每日打扫保持干净整洁。
⑤遇大风和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并将船只停靠安全地点,保证船
只不损坏。
(2)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如园路污染)和自然灾害等要及时清理现场;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
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等要重点清保。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日常工作应
急预案、突发性漏撒应急预案、高温天气应急预案、除雪应急预案、重大节日活动应
急预案、领导检查应急预案等)。
4、验收标准
(1)保洁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并确保全年每天按工作时间上下岗,不得
空岗。
(2)水面应做到清洁无异味。
(3)服务区域内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4)做好日常保洁记录及各类应急预案,及时反应,科学行动,保障园区良好的
卫生保洁环境。
(5)建立健全日常水域保洁记录,如按时填写各类日常检查表等。
(6)对人员加强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程序规范、准确的专业保
洁队伍,文明上岗,对游客友善沟通。
五、报价要求
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报价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具)、材料、日常消耗品、
水体消杀药品、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水
域保洁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
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
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投标人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7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1、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的,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提供(保证金银行回单扫描件)否则作废标处理。2、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当由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保函真实有效且符合要求。 |
| 8 | 落实采购政策 | 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注意: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
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报价 | 1、所有报价人的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2、不接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商务要求 | 1、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技术要求 | 1、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说明:
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
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21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
“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
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4、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
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7、中小企业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
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
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8、监狱企业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
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
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
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
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
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创新产品创新服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
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
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
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投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五、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18分) |
| 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担过水域保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注:以合同(协议书)为准,需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完整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 9分 |
| 2 | 作业设备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水上设备包含(作业用船、水上割草机)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1项与水面作业相关的设施、设备得0.5分,最高4分。注:以上设备需提供实物图片及购买证明及性能描述需提供水上作业工具。 | 9分 |
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72分) |
| 1 | 总体方案 | 针对本项目内容及特点,制定的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水面服务内容的分析、②水面实施计划的方法、③重点把握、④难点分析、⑤水体消杀、⑥垃圾清运、⑦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21分;不提供不得分。 | 0-21分 |
| 2 | 保证措施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保障措施、②质量保证措施、③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9分;不提供不得分。 | 0-9分 |
| 3 | 项目人员资源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合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① | 0-9分 |
| 3 | 项目人员资源 | 人员配备、②作业流程及职责、③人员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9分;不提供不得分。 | 0-9分 |
| 4 | 安全防护保证措施 | 针对水面作业提供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个人防护工具使用、②流程的规划性、③专业器具的选择和使用、④安全教育、⑤安全作业、⑥安全培训等内容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8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8分 |
| 5 | 应急预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害应对、②重大节日的应对、③水域区的安全事故、④特殊天气的应对、⑤应急响应能力等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5分 |
第三部分:价格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满分12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享受价格评审折扣 |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可修改)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水域保洁服务合同
养护发包人: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养护承包人:
水域保洁服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为了加强河道市政设施的养护,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就河道设施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养护范围及内容:
1、合同名称:
2、地址:
3、水域保洁面积共计平方米。
二、养护的涵义
本合同所称的市政设施养护指的是日常水域保洁。
三、养护承包方式
1、乙方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实施养护总承包。在养
护期内若遇全市定额调整变化,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处理。
2、养护所需材料、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有关养护技术规程、
| 规范要求。 | |||
|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 |||
| 中标合同价(人民币): | (大写: | ) | |
| 五、支付方式: |
1、结算以养护招投标中标合同价作为依据。
2、工程款支付:水保服务半年后十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水保服务合同款的40%。
合同期满后十日内,甲方结清乙方水保服务合同款。
六、养护期限
本次养护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甲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要求,每月审核乙方上报的月度养护计划,检
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审核乙方上报的月度养护工作量报表,并对设施完好情况进行
月度考查、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
2、对乙方日常养护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按照市、区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指示,在特殊情况及重大事件发生时,可要
求乙方对设施进行特殊养护,并协商支付相应费用;
4、合同期内,若养护设施范围变化,其养护费用则作相应调整,乙方应无条件
服从。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
规程和检查、考核办法,下发各类报表样式,健全内业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经费;
3、协助处理养护工作中与其它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八、乙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养护设施范围,根据考核情况取得相应确定的养护经费。
2、按照确定的养护经费制定年度、月度养护计划,安排日常养护工作。
(二)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双方设立共管账户,乙方往共管账户存入履约保证
金元(),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合同期满后共管账户解除,履约保证金退还
乙方。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的养护维修作业过程中,应该遵守国家、省、市颁布
的法律、法令、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规章细则等;自行负责办理
养护作业涉及的有关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如果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规章细则而
导致各种赔偿、罚款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和监管部门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
年度养护计划及为保证计划完成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相应的表格,并应及时报送当月
完成的工作量和下月的计划。
3、为加强管理、妥善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乙方应按投标文件委派项目经理和项
目技术负责人,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
4、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的整个过程中,应该:
(1)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人员和现场附近以及过往群众的安全,取
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2)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
有害气体、噪音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本
次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坏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负责。
5、如果现场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尽快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和监
管部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送去就医,
并报告给甲方和监管部门。
6、甲方和监管部门以及其委派的任何人,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可对乙方养护
范围内的设施的养护状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他们的检查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乙方
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养护任务,不得向他人转包或分包养护项目。一
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及未支付的养护经费,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间,由于乙方养护不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者由于乙方安全措施
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延
迟支付经费及追究违约责任。
8、根据《临汾市河道堤防管理实用手册》、《临汾市河道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
要求,最好进行河道沿线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制止河道违法排污、
搭建、倾倒垃圾等行为,并上报甲方。
9、河道及附属构筑物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有破损,应及时
报告甲方。
10、内业资料:
乙方应建立健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
相关的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养护计划、养护工作量报表和河道、附属设施、技
术状况评定表。各种报表的格式应与甲方要求的报表格式一致。按照养护期满后,乙
方应将全部养护档案资料移交甲方一份。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合
同总价10%向对方赔偿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
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送达
本协议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
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
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
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
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二〇二五年月日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代表证明
|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 成立时间: | 年月日 | ||
| 经营期限: |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我(姓名),身份证号: |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 ,职务: | 系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 |
| ,职务: |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 , | |
| 项目编号: | 包号: |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全部 |
事项。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
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投标人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
购活动,现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
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
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
水域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1410022025CGK00197
招标文件
(一至七标段)
招标人: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招标代理费
九、保密和披露
十、询问和质疑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022025CGK00197
项目名称: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龙湾园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龙湾园南岸陆地面积256177.53㎡,湿
地面积4792.85㎡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龙湾园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龙湾园北岸陆地面积195776.11㎡,进
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福胜园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福胜园南岸陆地面积177902.52㎡,湿
地面积1403.77㎡,花箱10㎡,行道树166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福胜园北岸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福胜园北岸陆地面积245684.72㎡,花
箱7.212㎡,行道树241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108东一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108东一陆地面积151156.15㎡,行道
树21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108东二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759531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108东二陆地面积62744.84㎡,湿地
面积40429.79㎡,花箱34㎡,行道树75株进行绿化养护。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北环路绿化养护
数量:/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北环路行道树1000株,进行绿化养护;
道路绿化养护141365.35㎡;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水域保洁
数量:/
预算金额(元):480726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用途:对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内的所有水域进
行:垃圾、漂浮物、植物残体的清理、垃圾清运、水体消杀、水体巡视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5、6、7、8两年,由于该项目具有连续性,
后一年续签当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8本项目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7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
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开标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
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
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地址:华康路东口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
联系方式:19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9********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1 | 招标人 | 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服务中心地址:华康路东口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
| 2.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99******** |
| 2.7 | 项目性质 | 服务类 |
| 2.9 | 电子签章 | 法人电子签章是指投标人(或供应商)单位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代理人电子签章)是指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 |
| 3.3 | 合格投标人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的投标人。 |
| 3.5 |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 1-7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 3.6 | 是否接受联合体协议 | 不接受联合体。 |
| 5.1 | 通知的告知 |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和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
| 6.2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不要求。☑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详见第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7.4 | 勘察现场或标前答疑会 | 自行踏勘,未踏勘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付。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
| 9.3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标段保证金的金额:¥:19000元;2标段保证金的金额:¥:14000元;3标段保证金的金额:¥:13000元;4标段保证金的金额:¥:18000元;5标段保证金的金额:¥:11000元;6标段保证金的金额:¥:7500元;7标段保证金的金额:¥:1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扫描件以及基本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若转账、汇款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按下列要求执行:账户名称:山西誉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账号:6********00087305行号: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全额返还汇款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2.采用保函的形式:保函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保证金时,可以从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的机构开具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保函必须与采购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全额退还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9.3 | 投标保证金 | 5天内向成交供应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 |
| 14.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2、电子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申请文件递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 |
| 14.1 |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无 |
| 1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 18 | 开标的顺序 | 按照投标人解密的顺序执行。 |
| 22.2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31 | 中标服务费 | 本次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中标价为基数×2,采用累进法计算代理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 |
| 补充说明 | ||
| 1 | 控制价 | 本项目设控制价:********元/年(人民币)1标段控制价:********元/年2标段控制价:********元/年3标段控制价:********元/年4标段控制价:********元/年5标段控制价:********元/年6标段控制价:759531元/年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控制价 | 7标段控制价:********元/年投标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控制价,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
| 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
| 3 | 资格审查方式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资格审查由甲方代表和代理机构审核并签字。 |
| 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人。 |
| 5 | 补充说明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
| 6 | 补充说明2 |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整体预留资金,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7 | 补充说明3 | 本项目明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 8 | 补充说明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8 | 补充说明4 | 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9 | 开标注意事项 | 1、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网上发布。2、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3.其他事项3.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3.2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3.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投标人。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
机构。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4“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详见《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山西省年度集
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9“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10本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
算在期间内。
2.11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
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
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
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
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
标文件第八部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
省·临汾市)(***********)和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
***********)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
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
或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gov.cn/home.html),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
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的规定。
6.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投标
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
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
汾市)(***********)及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gp-shanxi.gov.cn/home.html)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投标人
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4.1和34.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
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所有已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在下载招标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
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
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9.2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9.2.1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
务技术文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9.3投标保证金
9.3.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
效。
9.3.3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方式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
9.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未按时递交标书的;
2)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及证明材料的;
3)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
4)投标人未能按时交纳质量保证金的;
5)投标人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
6)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的;
7)投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
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9.4投标报价
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
本项目所需及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
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
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中标付的最终价格。
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5投标人要按照投标服务内容、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
及其他事项。
9.4.6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
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9.4.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并自行考
虑优惠幅度值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高于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
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投标文件要求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
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人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编
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加
密,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13.2因本项目采取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可以不到开标现场,现场无需递交纸质
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两份,仅用于存档。把已加盖电子印章
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
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
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
日期。
14.3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
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4.4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
标文件,投标无效。
14.5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
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
14.6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
一步评审程序。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
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2投标人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开启解密命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
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1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投标人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在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6.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16.5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应
当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字。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
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7.2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及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
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3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
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
标。
18.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
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
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提示:参加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必须从参加评标
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中产生)。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
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0.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0.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0.3(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
地址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
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
形。
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
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
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情形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在开标过程中,
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
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
中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
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
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
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
20.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确认。投标人确认后
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0.5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审复核
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3.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
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确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24.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
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
24.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
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
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6.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
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采购项目废标
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
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7)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规定的;
(8)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7.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27.3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单位将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投标保
证金。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企图影响投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
毁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
(5)投标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6)投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签订合同
28.中标通知
28.1中标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
公告,中标投标人可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
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
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
人签订书面合同。
29.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它协议或声明。
29.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中标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招标代理费(注:非营利性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30.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取,采用叠加法进行计算,由中标单位或
采购人支付,或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直接约定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具体计算标
准如下: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九、保密和披露
31.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
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披露
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
有关人员披露。
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
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
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
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3.询问
33.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
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
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中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
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
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
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
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人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
《投标人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投标人进行书
面答复。
34.质疑
3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
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
(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投标人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投标人持《投标人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
出质疑。
34.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质疑与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
处理和答复。
34.4无效质疑情形
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投标人;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5质疑投标人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4.6质疑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
法予以处罚: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化养护、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元/年
3、采购需求:
| 标项 | 控制价(元/年) | 养护位置 | 养护面积 | ||||
| 陆地面积(m2) | 湿地面积(m2) | 行道树(株) | 花箱(时令花卉,四期/年)(m2) | 道路绿化养护(m2) | |||
| 1标段 | ******** | 龙湾园南岸 | 256177.53 | 4792.85 | / | ||
| 2标段 | ******** | 龙湾园北岸 | 195776.11 | / | |||
| 3标段 | ******** | 福胜园南岸 | 177902.52 | 1403.77 | 166 | 10 | |
| 4标段 | ******** | 福胜园北岸 | 245684.72 | 241 | 7.212 | ||
| 5标段 | ******** | 108东一 | 151156.15 | 21 | |||
| 6标段 | 759531 | 108东二 | 62744.84 | 40429.79 | 75 | 34 | |
| 7标段 | ******** | 北环路绿化养护 | / | 1000 | 141365.35 | ||
本次招标范围为:涝洰河景区龙湾园、福胜园、108国道东及北环路绿化养护、
水域保洁服务,(其中陆地********.87m2,湿地46626.41m2,花箱51.212㎡,行道
树1503株;道路绿化养护141365.35㎡)。
4、养护范围:
绿化养护主要工作内容有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
植、更新、复壮、树木支撑、清除枯叶、标识标牌更换等,经过精心养护苗木成活率
达到98%以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7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年;由于该项目具有连续性,后一年续签当年合同。
2、质量要求:合格
3、付款方式:转账,由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付款进度:按季度付款,考核合格后,下一季度付上一季度费用。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应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岗位职责、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
(2)所聘用人员要求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违法犯罪记录;
(3)绿化养护项目作业团队中,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
员至少2人,中标后还需要按照10000㎡/人的标准进行配备其它绿化作业人员。
2、根据《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景区园林绿化管养标准》、《临汾市尧都区涝洰
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历》、《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景区绿化养护工作考核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绿化养护作业。不允许进行其他与绿化养护无关的作
业,不允许擅自或准许他人进行危害或可能危害绿地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行为。
3、绿化养护质量及要求
(1)按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景区相关文件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园林绿化管养标准》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园林绿化管护管理月历》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景区绿地养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景区绿地养护服务处罚标准》(详见附件)
(2)具有完整的绿化养护方案和管理制度,包括绿化养护方案、人员配备和管理
方案、工作流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火灾、极端天气等)、人员保
障预案和绿化养护质量指标等。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应符合《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景区
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和相关规划及植物配置的要求,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营造花木
繁茂、景色优美、环境舒适的园林环境。
(3)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浇水、排水、施肥、
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植等各项养护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绿化景观提升
需要,编制年度绿化植物栽植、补植、更换计划;对需经常、反复补植的区域,因地
制宜、统筹兼顾,研究制定长效治理方案。
(4)树木树形优美,树冠完整,植株生长良好,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
死杈,过冬前新梢木质化;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
通风透光。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
一致,整型树木造型美观。行道树无缺株。定期对园路、广场、景点周边大树进行安
全检查,及时处理断枝、倒伏树、枯树和危树,清除残留树桩。
(5)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6)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
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
且花繁色艳。
(7)乔木枝叶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具有较好的景观效果;主侧枝分布匀称、
数量适宜;分枝点合适,园路两边的树木分枝点高度适宜,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不影响周边设施;修剪剪口平滑,不留残桩,主枝和树干伤口应做防腐处理。
(8)灌木应生长旺盛、冠型完整,株型丰满,做到无枯枝、无病虫枝,对残缺、
老化的灌木应及时补植、更新;花灌木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
时合理。景观灌木及地被植物内的枯枝烂叶须及时清理,以免影响景观及植物生长。
(9)整形植物应生长健壮,叶色正常,疏密适宜,无枯枝残叶,无缺株断垄,不
脱脚,保持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明显人为损坏;修剪、浇水、打药及时,无死株、
杂草、垃圾污物,无明显落叶积压。
(10)花卉应株(丛)形美观,花色正常,生长良好,残花及枯死株修剪、清理及
时,生长季节无明显缺株、倒伏现象,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球根、宿根花卉应根
据其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根据招标单位安排进行翻种更新。
(11)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99%以上,无杂草。与色块绿篱整形
类交汇处要切边,切边要整齐。草坪高度控制在120mm以下,生长茂盛,颜色正常,
不枯黄、不结穗,无积水、无明显杂草、无明显斑秃和有害生物危害状。观赏草坪不
准游人进入踩踏;游憩草坪应定期轮流关闭养护管理,无人为踩踏的道路和板结的地
块。
(12)地被植物应做到同种(品种)、同一地段规格一致,生长良好,覆盖度高,
无明显斑秃和有害生物危害状。
(13)水生(湿生)植物应生长良好,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挺水植物生长季节
无大面积倒伏现象,在秋冬季及时割除,防止枯萎茎叶落入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14)竹类应林相完整、更新及时,无明显死竹、枯竹、破损竹和有害生物危害状。
(15)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
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
300m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6)被践踏受损的植物及黄土裸露地须及时进行补植,死树应及时进行清挖并补
植。
(17)树穴规范,覆盖及时,整齐美观。树穴大小与树木协调成比例;硬化地面树
穴铺设透气、防踩踏装饰钢板;树穴内无杂草,杂物。
(18)树木如发生倾斜需进行纠正或支撑,操作要规范统一,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存在安全隐患确需移除的,应即时采取安全防护手段进行移除。
(19)建立绿化植物养护动态管理台账,建立植物资源台账,加强植物物候期、病
虫害、生长势的动态观测,精准掌握植物生长状况。
(20)不得擅自移伐树木,因栽植过密、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确需移伐树木的,经
招标单位综合考量历史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民生需求,由中标单位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实施。
(21)绿地整洁,无死树、杂树、枯死枝、杂物、砖石瓦块和塑料袋等废弃物;绿
地完整,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树干上无
钉拴刻画等现象。
(22)绿化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屑等绿化生物垃圾必须集中处理,日产日清,
严禁在绿地内堆放。
4、养护技术要求:
(1)完善浇灌设施,实行科学灌溉。
①根据苗木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
②浇水应浇透,新栽苗木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浇水围堰应规整,密
实不透水。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
③必须在日化夜冻时浇越冬水,春季适时浇解冻水。
④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苗木应在12h内排除积水。
⑤草坪在生长期应加强浇水,保证水分充足。
⑥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滴、漏等现象,应及时补救。
(2)施肥
根据苗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和立地土壤理化状况的不同,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
施肥量应由苗木的种类和生长势而定。肥料应先打穴或开沟,再进行施肥。环施应在
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0~400mm,沟(穴)施应避免伤根,施肥后
应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不得使所施肥料裸露。除施用叶面肥外,树木施肥
不得触及叶片,施肥后应及时浇水。草坪宜在春季进行,生长期施追肥每年2~3次。
(3)修剪
①乔木整形效果应符合树木生物学特性,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②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
风透光,根据公园内不同路段、行人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但不得影响
园内灯饰、小品以及指示牌等。
③观花灌木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灌木应于早春萌发
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④绿篱修剪应做到界限清楚、篱带宽窄一致。篱顶、二侧篱壁三面光,还应严格
按安全操作技术要求进行,并及时清理剪除的枝条、落叶。
⑤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剪口处应涂抹保护剂,不
得留有树桩。
⑥调整树势,通过“促、控”技术手段平衡树势,克服偏冠或因多种原因造成的
树木强弱差异。侧枝修剪遵循“强枝弱剪、弱枝强剪”得原则。平衡树势的原则是“强
者缓和成花芽,弱者转壮增新枝”。
⑦草坪要适时修剪,达到均匀整齐,每次修剪量不应超过茎叶组织纵向总高度的
1/3。修剪高度应按照品种本身的特性、草坪草生长的立地条件及生长季节的气候条
件和草坪草自身的状态修剪。
⑧修剪掉的枝条、病枝、虫枝以及草坪碎末要及时清理,不得掩埋。
(4)中耕除草
①应适时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通气良好,保持绿地整洁,减少病虫滋生,
保水保肥。松土以不影响根系和不损伤树皮为限。
②及时清除非种植的杂草。
③草坪除杂草时间和次数应根据草坪品种和杂草多少而定,遵循除早、除小、除
了原则。在早春杂草发芽出土时和立秋杂草籽成熟前,均应及时排除干净。
④采用化学除草剂除草应在杂草幼苗期及时施药,严格掌握药剂浓度和单位面积
施药量,大面积草坪施药时应分小区逐区喷洒,避免重复和遗漏。
⑤除草剂保管、施用应注意安全。
(5)补植、更新、复壮
①对没有景观价值的苗木、病死树等要及时清理,补植时间原则按照春季、秋季、
雨季进行,但园路行道树以及重要区域树种要根据公园统一要求更换,不得有空穴。
②补植的树木应与栽植地段原树木的品种及规格保持一致。
③草坪生长一定年限后已衰败,应采用打孔、断根、施肥等方法进行更新、复壮。
④草坪斑秃应及时补种
(6)树木支撑
①新栽大规格苗木要进行树木支撑,支撑木桩应去皮且光滑,同一地块木桩支撑
形式和支点高度应保持一致。
②绑扎处要垫布,防止损伤树皮。
(7)防风、防寒及防意外处理
①风障应在迎风面搭设,其高度应超过株高,搭设必须牢固。
②不耐寒的树木要用防寒材料包扎主干或包裹树冠防寒,如遇到下雪天气应及时
清除树枝、树杈上的积雪,无积雪压弯、压伤、压折枝条现象。
③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应立即处理并疏通道路。
(8)病虫害防治要求
①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重点采取生物防治的方法,使植物增强抗病
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做到无大面积病虫害,保持植物健康,优美。
②乔木进行喷药时要喷洒均匀,主要喷洒植物的叶背及根茎部位。
③灌木、地被、草坪等病虫害防治可每月喷一次广谱杀菌剂及杀虫剂。
④加强农药保管。
⑤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在
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
300m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绿地养护应文明作业,合理安排时段,设立警示标识,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养护工器具需按相关要求存放在指定隐蔽位置且摆放整齐;浇水管网使用时不得随意
铺设或在外裸露;喷灌、滴灌系统使用时,要防止出水淋到过往行人和园内广场、各
类道路及设施设备上;养护车辆及大型机具进入公园内必须按招标单位相关规定进行
报备。
6、防风、防寒及防意外处理
(1)风障应在迎风面搭设,其高度应超过株高,搭设必须牢固。
(2)不耐寒的树木要用防寒材料包扎主干或包裹树冠防寒,如遇到下雪天气应
及时清除树枝、树杈上的积雪,无积雪压弯、压伤、压折枝条现象。
(3)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应立即处理并疏通道路。
7、垃圾清运要求
(1)清运绿化垃圾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损坏公园设施,确保不发生建筑设施和
古树名木的破坏,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反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当日产生的绿化垃圾必须保证于次日开园前全部清运出园。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或
政府临时限制措施造成无法正常清运出园,双方协商清运安排。
(2)必须将绿化垃圾及时运输到合理、合法的场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得随意卸放。
(3)绿化垃圾清运过程中应密闭,场地周围清理干净,清运时用苫布遮盖避免
遗洒,保持园路及城市道路环境卫生。
(4)确保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尾气、噪声等符合国家、省市关
于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车辆进入园区应按园区规定行使速度,减速慢行。避让游客,
不得鸣笛,停放车辆时不能影响园内景观和游客游览。
8、标识标牌设置要求
对现有的标识标牌进行日常维护并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增换标识标牌。
9、安全管理
(1)养护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并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3)执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4)中标单位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
事故隐患。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包括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中标
单位全权负责,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应立即上报招标单位,同时按政
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6)招标单位有权随时检查中标单位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并责令限时整改,
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招标单位有权委托他人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7)招标单位有义务为中标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但安全责任需由中标单
位承担。
五、报价要求
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报价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具)、材料、日常消耗品、
花卉、苗木补栽、病虫害处置药物、肥料、不可预见的应急维修、管理费、保险、利
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绿化养护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
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
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