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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协源鞋业有限公司运动鞋生产二次扩建项目(协源)(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运动鞋生产二次扩建项目(协源)
建设单位:莆田市协源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建省仙游县赖店镇锦田村梅园168号
建设过程:莆田市新协胜鞋业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福建沁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莆田市新协胜鞋业有限公司运动鞋生产二次扩建项目(协源)环境影响报告表》,年生产运动鞋520万双;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取得《莆田市新协胜鞋业有限公司运动鞋生产二次扩建项目(协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审仙【2024】12号)。
莆田市新协胜鞋业有限公司因经营原因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将莆田市新协胜鞋业有限公司运动鞋生产二次扩建项目(协源)的经营主体和相关手续全部转让给莆田市协源鞋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